公司激励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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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一、背景介绍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股权激励作为一种重要的管理手段,在上市公司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股权激励的目的是通过给予员工一定的股权激励,以增加员工的归属感和激励员工的积极性,进而提升公司的业绩和竞争力。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管理,维护广大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制定并发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二、主要内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进行规定:1. 激励对象激励对象包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岗位员工等。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对象的范围和条件。

2. 激励方式上市公司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实施股权激励:股票期权:将激励对象的激励权益以股票期权形式授予,激励对象在规定的条件下,可以按一定价格购买公司的股票。

限制性股票:将一定比例的公司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但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转让。

虚拟股权:将虚拟股权授予激励对象,根据公司业绩表现,激励对象可以获得一定金额的奖金或公司股票。

其他激励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司特点,公司可以制定其他适合的激励方式。

3. 激励条件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激励条件,包括服务期限、业绩目标、行权条件等。

4. 激励管理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激励管理制度,确保激励计划的有效实施。

激励管理应包括激励计划的制定、执行、监督等环节,确保激励计划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5. 报告披露上市公司应按照规定定期向证监会报告股权激励情况,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保护投资者的知情权。

三、优势与挑战1. 优势提升员工积极性:股权激励可以让员工获得公司的股权,使员工与公司的利益紧密相连,激励员工更加努力工作,提高绩效表现。

激发创新能力:股权激励可以激发员工的创新能力,鼓励员工提出更多创新的想法和建议,推动公司创新发展。

稳定人才队伍:股权激励可以提升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降低员工流失率,稳定人才队伍,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企业公司高层人员薪酬激励管理制度办法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企业公司高层人员薪酬激励管理制度办法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企业公司高层人
员薪酬激励管理制度办法
企业公司高层人员薪酬激励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激励和管理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提高其工作效率和绩效,确保公司的持续发展。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企业公司高层
人员薪酬激励管理制度的办法:
1. 薪酬结构:制定合理的薪酬结构,包括固定薪资和绩效奖金等部分。

固定薪资基础
部分应和岗位等级和职责相匹配,而绩效奖金应根据个人和公司的绩效来确定。

2. 绩效考核:制定严格的绩效考核体系,对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估。

绩效
考核应公正、客观、量化,并与公司的业绩和战略目标相对应。

3. 绩效奖金:通过绩效奖金来激励优秀的高层管理人员。

绩效奖金的分配应当根据个
人和团队的绩效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激励和奖励高绩效员工。

4. 股权激励:为了进一步激励和留住优秀的高层管理人员,可以考虑股权激励计划。

通过赋予高层管理人员公司股权,让他们能够分享公司的成长和成功。

5. 行业参考:参考同行业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确保公司的薪酬水平具有竞
争力并能吸引和留住人才。

6. 透明公正:制定透明、公正的薪酬管理机制,让高层管理人员清楚了解薪酬制度和
流程,并保证其合理性和公平性。

7. 关注福利待遇:除了薪酬以外,还要关注高层管理人员的福利待遇,如住房、医疗、养老等,提供适当的福利待遇来增加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8. 监督与调整: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管理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确保其适应公司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变化。

这些办法仅供参考,具体的薪酬激励管理制度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与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与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城投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进一步提升公司效益、安全、发展三大业绩,促进公司做强、做大、做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高管人员指下列人员:(一)公司董事、监事;(二)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以企业效益、安全、发展三大业绩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度预算、生产、经营计划和高管人员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分配。

第四条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原则:(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二)收入水平与公司业绩及分管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三)考虑公司长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原则;(四)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结果与过程相统一的原则;(五)有奖有罚、奖罚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21688 54B8 咸34552 86F8 蛸K33128 8168 腨@?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高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以及确定薪酬分配的管理机构,具体测算和兑现工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根据高管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二)负责对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审查、确认高管人员年度目标责任书;(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四)审查公司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适时制订公司高管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第三章薪酬的构成第七条高管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保险和福利、绩效薪酬三部37146 911A 鄚h36253 8D9D 趝30980 7904 礄}/eq分组成。

工程公司专项奖励管理暂行办法

工程公司专项奖励管理暂行办法

专项奖励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专项奖励的重点激励、精准激励、补充激励职能,有效促进公司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开展,根据《集团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项奖励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

第三条专项奖励是指对在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但未纳入业绩考核或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进一步强调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少数员工进行的特别奖励。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项奖励管理包括专项奖励的设立、审批、公示与发放等内容。

第五条专项奖励管理遵循以下原则:(-)坚持战略引领。

专项奖励要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目标,与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相配套,立足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引领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精准激励。

专项奖励作为业绩考核的有效补充,精准激励在科技创新、管理创优创效等重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核心骨干人员。

(三)坚持“少而精”。

公司专项奖励数量要控制在集团公司要求的数量之内,对属于业绩考核范围内的常规生产经营工作、基础性工作、日常性工作等,不设专项奖励。

(四)坚持合规透明。

严格遵守公司专项奖励管理办法和各个专项奖励实施细则规定,有序合规开展专项奖励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六条公司人事部门是专项奖励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专项奖励管理办法;设奖部门负责制定专项奖励实施细则,并定期组织实施。

第二章专项奖励设立第七条坚持“少而精”的设奖原则,公司专项奖励控制在10项以内,并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工资总额计划和专项奖励发挥作用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八条公司专项奖励包括:科技创新奖、劳动模范和先进表彰奖、井控管理先进奖、管理创优创效奖。

需增设专项奖励时,由设奖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经公司人事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公司党委会审定。

第九条从严从紧控制专项奖励额度,公司专项奖励额度(不包含上级单位核定的专项奖励额度)每年按不超过上年工资总额1%的比例进行控制。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核心业务人员。

第三条股权激励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三)长期与短期激励相结合;(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股权激励计划第四条股权激励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激励对象;(二)激励方式;(三)激励数量;(四)激励条件;(五)激励期限;(六)激励价格的确定;(七)解锁条件;(八)行权安排;(九)其他相关事项。

第五条股权激励计划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第三章激励对象第六条激励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核心业务人员;(二)在公司任职满一定年限;(三)对公司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四)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章激励方式第七条股权激励方式包括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

第八条限制性股票是指在一定期限内,激励对象按照约定价格购买公司股票,但股票权利受到一定限制,如解锁期限、解锁条件等。

第九条股票期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约定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

第五章激励数量第十条激励数量应根据公司规模、激励对象的贡献程度、公司股价等因素合理确定。

第十一条激励数量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第六章激励条件第十二条激励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一)公司业绩达到一定指标;(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评价合格;(三)公司股价达到一定水平。

第七章激励期限第十三条激励期限应根据激励对象职位、贡献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最长不超过10年。

第八章激励价格的确定第十四条激励价格应不低于以下两者中的较高者:(一)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二)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基金管理公司激励管理办法

基金管理公司激励管理办法

基金公司激励暂行管理办法一、基金募集奖金1、奖励标准1)基金公司通过金融机构、第三方销售机构或非专职财务顾问进行资金募集的,按双方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的标准支付基金募集费用,基金公司相关业务团队及人员不享受资金募集奖励。

基金募集费用计入项目成本。

2)为降低基金金募集成本,建立并稳定长期机构投资者队伍,对于基金公司直接募集资金进行适当激励。

由基金公司直接募集并与投资方签署投资协议,且按协议约定放款的,首次募集按募资实际到位金额千分之五提取奖金;从同一资金方再次募集,按募资实际到位金额千分之一提取奖金。

基金直接募集奖励计入项目成本。

类别首次募集再次募集直募提成比例募集金额*0.5%募集金额*0.1%2、发放时间:所募集的资金到账后发放30%,剩余部分于每一年底考核后发放。

二、基金业务奖金第1页共3页1、奖励标准按基金公司当年度可确认毛利的25%计提奖金。

毛利=(收入-项目成本-运营费用)1)收入指基金公司当年度确认基金管理业务的相关会计收入;2)项目成本:资金成本(含基金直接募集奖金)、项目的尽调费、律师费、评估费、委托贷款费、托管费、营业税及附加、项目推介奖金等;3)运营费用:基金公司人工成本、业务招待、人员差旅、宣传费等。

2、发放时间奖金分两年发放:1)当年度发放60%,其中50%部分在每季度末发放;其余部分年底考核后发放;2)剩余40%,于下一年度考核结束后发放。

三、财务顾问费奖金1、奖励标准基金公司提供财务顾问及其他中介咨询服务的项目,以财务顾问净收入为基数,按50%提取奖金。

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财务顾问取得的收入-相应的营业税金-相关的差旅费用-中介机构费用-其他相关费用2、发放时间:财务顾问费到账后发放30%,剩余部分于每一年底考核后发放。

第2页共3页四、奖金审批与发放流程1、基金公司拟定奖金分配方案,报金融集团总裁审批后执行;2、原则上,基金业务奖金的10%用于对金融集团或其他兄弟部门有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剩余部分用于基金公司相关人员奖励,具体分配细则另行制订。

XXX公司研发项目激励措施管理办法

XXX公司研发项目激励措施管理办法

XXX公司研发项目激励措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公司研发项目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研发项目的创新能力和效率,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X公司内所有研发项目团队及其成员。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研发项目激励措施,是指根据研发项目团队所取得的成果和贡献,为其提供相应的激励和奖励。

第四条研发项目激励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物质激励、荣誉激励、晋升激励等。

第二章物质激励第五条根据研发项目团队在研发过程中所取得的成果和贡献,可以给予相应的物质激励,具体激励方式和标准由公司领导团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条物质激励可以以奖金形式发放,也可以选择其他方式,例如发放实物奖励或者提供特殊待遇。

第七条物质激励应当与研发项目团队成员的贡献程度相匹配,以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分配。

第八条研发项目团队成员可以通过团队合作或个人贡献等方式获得物质激励,物质激励可作为团队激励和个人激励的补充。

第三章荣誉激励第九条根据研发项目团队在研发过程中所取得的杰出成绩和突出贡献,可以给予相应的荣誉激励,例如发表表扬、颁发荣誉证书等。

第十条荣誉激励可以作为对研发项目团队成员的肯定和表彰,有助于提高团队士气,激发其进一步的创新能力。

第十一条公司领导团队应当定期评选和表彰在研发项目中取得杰出成就的团队和成员,确保荣誉激励的公平和公正。

第十二条荣誉激励可以与物质激励相结合,提高激励效果和吸引力。

第四章晋升激励第十三条根据研发项目团队成员在研发项目中的表现和能力发展,可以给予相应的晋升激励。

第十四条晋升激励应当基于对成员能力和贡献的全面评估,以确保晋升的公平和公正。

第十五条晋升激励可以是职位晋升、岗位调整或者提供更高级别的工作机会。

第十六条公司领导团队应当制定明确的晋升标准和程序,确保晋升激励的透明和公开。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十七条研发项目团队成员应当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循职业道德和工作规范。

第十八条公司领导团队应当定期进行激励措施的评估和调整,确保激励措施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电力公司员工激励管理办法

电力公司员工激励管理办法

电力公司员工激励管理办法电力公司员工激励管理办法电力公司员工激励管理办法:2014—7-22 18:10:16电力公司员工激励管理办法为充分调动公司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发挥每一位员工的智慧和才能,鼓励先进,提升员工士气,打造一支高效、一流,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优秀人力资源队伍,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岗员工。

二、激励原则(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用数据和业绩说话,突出先进性的原则。

(二)统筹兼顾,层次结构平衡,重点向生产一线员工倾斜的原则.(三)坚持突出团队、突审核,在每月的工资中增加60元的技术补贴。

(三)金点子奖(负责部门:人力资源部、政治工作部、生产技术部,10名)对给公司的技术、生产或管理问题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员工,经公司采纳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提高工作效率,大幅降低生产成本等,经所在单位推荐、公司相关部门审核,一次给予500——5000元的奖励.(四)安居贡献奖(负责部门:政治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公司招收的大学生,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乐观上进,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高,业绩表现突出,满3年奖励2000元,满五年奖励5000元,满十年奖励10000元。

(五)创新奖(负责部门:生产技术部、政治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单位(部门)在工作方法、工作思路或业务开拓等方面有较大的突破和创新,对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有突出贡献.经评比,凡是获得公司创新奖的单位,一次奖励2000元,获得师创新奖的单位,一次奖励5000元。

(六)竞赛荣誉奖(负责部门:办公室、政治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员工或单位(部门)以公司名义参加师级以上组织的各类活动,或在年终工作评比中取得三等奖以上的名次,为公司获得荣誉的,视获奖名次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兵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5000元、4000元、3000元。

师级一、二、三等奖分别2000元、1000元、800元.师部门一、二、三等奖分别800元、600元、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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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xx公司xx分公司
激励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xx公司xx分公司激励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9年4月3日印发自本办法印发之日起立即废止)。

xx公司xx分公司
2020年6月12日
xx公司xx分公司员工激励管理暂行办法
1 总则
为丰富xx分公司组织绩效考核机制,引导和激励员工
立足岗位敬业奉献,立足学习奋进争先,立足业务优化创新,健全和完善正面激励机制,增强xx分公司员工归宿感、成就感和获得感,切实推进xx分公司更好更快发展。

特制定本办法。

2 考核原则
2.1 价值导向。

突出对工作业绩、素质提升、创新创效、经验成果等方面的考核、评定,引导全体员工树立价值导向,不断推进xx分公司整体绩效提升。

2.2 正向激励。

以履行职责为基础,营造多劳多得、多贡献多得,多创造价值多得的正向比业绩、比贡献、比技能的良性竞争氛围。

2.3公开公正。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公平合理、群众公认原则,科学严谨地设置考核、评价标准,考核过程和结果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

3 组织机构
以xx分公司组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为工作组织,推进激励管理暂行办法的落地执行。

4 适用范围
4.1人员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分公司所属各部门员工。

4.2 工作范围。

本办法是对《xx分公司组织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完善和补充。

主要适用范围包括:业务竞赛、创新创效、项目攻坚(专项)、经验成果、合理化建议、评优评先等工作。

5. 激励项目
5.1 业务竞赛方面。

5.1.1xx之星和xx班组。

xx之星300元/人∙月;xx班组100元/人∙季1000元封顶。

5.1.2 xx专业竞赛。

5.1.2.1 经xx分公司同意后,个人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xx专业类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的,除了竞赛组织方颁发的奖励外,xx分公司按以下标准奖励:分公司级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xx公司级在分公司级奖励标准上分别上浮1000元;xx公司和省部级及以上的,在分公司级奖励标准上分别上浮5000元。

5.1.2.2 团体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xx专业类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的,除了竞赛组织方颁发的奖励外,xx分公司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分公司级按组织方奖励额度的50%予以额外奖励;xx公司及地市级按组织方奖励额度的70%予以额外奖励;xx公司和省部级及以上的,按组织方奖励额度的100%予以额外奖励。

5.1.3 其他专项竞赛活动(如人力资源类、法律事务、党建类、HSSE等)。

5.1.3.1 经xx分公司同意后,个人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其他专项竞赛活动的,除了竞赛组织方颁发的奖励外,xx 分公司按以下标准奖励:分公司级一等奖6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200元;xx公司级在分公司级奖励标准上分别上浮800元;xx公司和省部级及以上的,在分公司级奖励标准上分别上浮4000元。

5.1.3.2 团体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xx专业类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的,除了竞赛组织方颁发的奖励外,xx分公司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分公司级按组织方奖励额度的40%予以额外奖励;xx公司及地市级按组织方奖励额度的60%予以额外奖励;xx公司和省部级及以上的,按组织方奖励额度的80%予以额外奖励。

各类竞赛取得相关证书后,将原件报送至办公室登记,经领导小组审核后,于次月发放奖金。

5.2 创新创效方面
5.2.1 xx分公司级创新创效成果。

xx分公司组织年度改进革新曁创新创效最新成果进行评奖。

一等奖:3000元/项;
二等奖:2000元/项;
三等奖:1000元/项;
优秀奖:500元/项。

上述成果均以发布为准。

创新创效优秀组织奖:2000元(部门创新创效成果有一等奖或者有3项三等奖及以上创新创效成果)。

5.2.2 分公司级创新创效成果。

按照组织方奖励金额的50%予以额外奖励。

5.2.3xx公司、地市级创新创效成果。

按照组织方奖励金额的70%予以额外奖励。

5.3.4 xx公司、省部级及以上创新创效成果。

按照组织方奖励金额的100%予以额外奖励。

取得xx分公司以上级创新创效成果的,及时将获奖证
书原件送交办公室备案登记,提报领导小组审批后予以奖励
5.3 项目攻坚方面
主要包括xx分公司、分公司及以上组织开展的专项工作、课题攻关、项目试点推广等阶段性项目工作取得突出业绩或受到上级组织文件、通知表扬、表彰的。

相关项目牵头人在完成项目工作时或年末申请专项工作奖励,考评领导小组综合工作成效、影响程度等因素审核确定奖励额度进行奖励(上级组织已实施奖励的,xx分公司不再奖励)。

5.4 经验成果方面。

在xx、省市、地区或xx公司、xx公司参加QC成果、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等交流获奖的。

QC成果,xx级1600-2000元/篇;xx公司及省市级1000-1600元/篇;分公司级600-1000元/篇。

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xx级2000-3000元/篇;xx公司及省市级1000-2000元/篇。

5.5合理化建议方面
实施产生效益的合理化建议。

在运行、服务过程中出现优秀合理化建议,经过实施产生效益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考评领导小组评审后,确定适当额度予以奖励。

5.6 受到企业方表扬的
受到企业书面表扬且情况属实,视具体情况,按照100元/人次奖励。

5.7 年度评先评优方面。

获得各级荣誉的(不含工会系统)按照不重复奖励的原则执行。

5.7.1 集体荣誉。

xx公司级荣誉2500元;xx公司级荣誉2000;分公司级荣誉1500元;xx分公司级荣誉1000元。

5.7.2 个人荣誉:xx公司级荣誉2000元;xx公司级荣誉1500;分公司级荣誉1000元;xx分公司级荣誉800元。

6 附则
6.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6.2 未尽事宜,择时进行完善补充。

6.3 本办法由组织绩效领导小组负责最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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