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章程范本-有限责任公司(律师审核备注)
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范本【公司名称】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详细列举经营范围】。
第三条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注册地址】。
第四条本公司的经营期限自【日期】起至【日期】止。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股权第五条本公司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
第六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金额】人民币,股东应按照其持股比例出资。
第七条本公司股权分配如下:股东认缴出资额(人民币)认缴出资比例(%)实缴出资额(人民币)实缴出资比例(%)【股东1】【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实缴出资额】【实缴出资比例】【股东2】【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实缴出资额】【实缴出资比例】【股东3】【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实缴出资额】【实缴出资比例】...第三章董事会和监事会第八条本公司设立董事会,并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董事会由【董事会成员人数】名董事组成,其中【指定董事人数】名由【股东1】提名,【指定董事人数】名由【股东2】提名,以此类推。
第十条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任期时长】。
第十一条董事会对公司的重大决策负责。
第十二条本公司设立监事会,并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监事会由【监事会成员人数】名监事组成,其中【指定监事人数】名由【股东1】提名,【指定监事人数】名由【股东2】提名,以此类推。
第十四条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任期时长】。
第十五条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分红和分配第十六条本公司每年的利润分配原则如下:1.先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提取其他盈余公积金;3.按照股东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第十七条本公司的利润分配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五章增减资扩股和股东权益转让第十八条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方式可以采取现金出资、实物出资和知识产权出资等。
第十九条股东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将其股权转让给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股东或第三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律师完整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方(人)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的注册地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整。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持有 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_____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_____ 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_____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股东一: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元):出资比例:签章:股东二: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元):出资比例:签章:股东三: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元):出资比例:签章:(依据实际情况按情况添加股东信息)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成员;(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六)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提案权;(九)其他权利。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份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讨论通过。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允许;不允许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允许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精选5篇)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精选5篇)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精选5篇)在当下社会,章程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章程是组织的规程或办事条例,也泛指各种制度。
什么样的章程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标准版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核准为准):________的购销,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十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共_____个。
(一)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七)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示范文本(律师批注版)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示范文本(律师批注版)作为公司的根本准则,公司章程具有重要的权利约束和授予作用。
一个完备而可操作的公司章程对于公司规范运作和保护股东、债权人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然而,现实中很多公司章程都是填空式的标准文本,导致公司内部制度结构雷同,公司章程无法发挥作用。
因此,为了更有效地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应该检视现行公司章程内容,予以增、删、修订,全面改版。
本示范文本是基于2013年12月28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律师的执业经验,针对常规事项进行起草,仅供参考。
本文适用于非国有独资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常见组织机构进行规定。
如果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其他形式,应相应修改。
本文规定了公司章程的必备事项,并列入公司法的部分重要规定,方便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全面了解其权利义务,无需另行查阅公司法。
如果公司有特殊需求,应委托法律专业人士进行修改与完善。
最终成稿后,应当删除红色或者斜体字体内容。
第一章规定了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公司名称为“公司”,住所待填写。
第二章规定了公司的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范围内。
如果属于这些项目,应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规定了公司的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
第四章规定了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根据2013年12月28日修正后的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首次出资比例和最长缴足期限的限制被取消,货币出资的比例限制也被取消。
因此,股权可以全部用非货币方式出资,出资期限可以为100年甚至更久。
但是,在公司解散或破产的情况下,股东认缴的出资仍需要实缴,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认缴的出资额不可任性。
自2014年3月1日起,股东缴纳出资后,不再要求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登记机关也不再要求提供验资证明,不再登记公司股东的实缴出资情况,公司营业执照不再记载“实收资本”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律师范本】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公司名称: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住所:公司由二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本公司成立之日。
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公司实收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认缴情况实缴情况股东各股东认缴、实缴的公司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验证。
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 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 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即将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允许予以补 发。
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
股东作为出资者,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股东的权利:(一)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额享有表决权;(二)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决议和财名 称( 姓名) 认缴出资 额 实缴出资 额 认 缴 期 限 出 资 时间出 资 方 式 出资方式务会计报告;(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和监事;(四)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五)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六)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七)依法转让部份或者全部出资;(八)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的剩余财产。
股东义务:(一)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二)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质本公司注册地质为。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
第二章股东第四条股东资格1.公司股东应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公司股东享有平等的股东权益。
第五条股东权益1.股东享有按照其所持有股权比例的股息权。
2.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公司决策权。
3.股东享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转让股权的权利。
第六条股东大会1.股东大会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
2.股东大会应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并由董事长或董事会决定具体时间和地点。
第七条多数表决权1.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取得过半数股东的同意。
2.注意:特定重要事项可能需要特定比例的股东同意。
第三章董事会第八条董事会成员1.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2.董事会成员应不少于3人,不得超过9人。
第九条董事会职责1.董事会行使公司的日常管理权。
2.董事会应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
第十条董事会会议1.董事会应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2.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或董事长代表主持。
第四章经理第十一条经理职责1.经理行使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权。
2.经理应负责制定公司的具体经营计划和运营策略。
第十二条经理任命和解聘1.经理由董事会任命,并经股东大会确认。
2.经理的解聘需经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同意。
第五章股权转让第十三条股权转让的条件1.股东可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其他符合资格的人士。
2.股东转让股权前需及时通知董事会。
第十四条股权转让的限制1.公司股权在未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同意前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2.公司股权的转让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章盈余和分配第十五条盈余分配1.公司的盈余可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2.盈余分配应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并及时公告通知全部股东。
第十六条税务处理公司的盈余按照相关税务法规进行处理和申报。
第七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七条公司解散和清算的条件公司解散和清算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本文档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供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方便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制定章程并注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 XXX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为 XXX。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如下:•XXX;•XXX;•XXX;•XXX。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XXX 元。
第五条公司股东公司的股东有限于XXX,每个股东持有的股份应在总股本中占据一个百分比。
第六条公司经营期限本公司为XXX,合同期满时,经股东会决定是否继续经营。
第七条股权本公司股权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两种,其中普通股仅享有普通股东权益,优先股则享有首先分红、优先受清算款项等优先权。
第八条股份变更公司股份可在有限基础上变更,变更的程序和规定应符合法律法规。
第九条股权转让公司股权可在阳光私募交易市场上自由转让。
第三章公司治理第十条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管理督导公司运营情况。
第十一条总经理公司设立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任命。
第十二条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管公司财务,对董事会、总经理行为进行监督。
第四章公司股东大会第十三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权力机构的最高决策机构,股东大会应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地点召开。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公司应依法及时申报税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缴纳。
同时,公司应设置专用银行账户,对公司财务进行管理。
第六章公司章程修订第十五条公司章程修订本公司章程如有变更,须经股东会表决通过,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第七章公司清算第十六条公司清算公司如解散的,应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后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进行分配清算所得。
在清算过程中,由清算组成员负责处理公司事务,制定清算方案,并公告清算结果。
清算期满后,股东会表决通过清算结果并决定公司注销。
第八章终止第十七条终止本章程经过股东会形式通过并公告后生效,自公司设立时生效,本公司的运营和管理均应按照章程进行。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示范文本(律师批注版)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示范文本(律师批注版)本示范文本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示范文本,旨在为创办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提供参考。
本文同时包含律师的批注,以便于理解相关法律条文。
请注意,该示范文本仅供参考,具体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一条示例文本:本公司的名称为“XXX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批注:公司名称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也不得与已经注册的公司名称重复。
第二条公司地址第二条示例文本:本公司的住所地址为XXX省XXX市XXX区XXX路XXX号。
律师批注:公司的住所地址应当清晰明确,方便相关机构和合作伙伴查找和联系。
第三条经营范围第三条示例文本: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XXX业务、XXX业务等,并且可以依法扩大或缩小经营范围。
律师批注:经营范围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明确列出公司预计从事的业务范围。
第四条注册资本第四条示例文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整,由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认缴。
律师批注:注册资本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应当按照其出资比例认缴相应的货币资金或实物资产。
第二章: 法定代表人和出资人第五条法定代表人第五条示例文本: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XXX,担任期限为XXX年。
律师批注:法定代表人应当符合相关资格要求,并在公司注册登记时进行指定。
第六条出资人第六条示例文本:本公司的出资人由以下股东组成: 1. 股东一姓名,认缴出资XXX万元; 2. 股东二姓名,认缴出资XXX万元; 3. 股东三姓名,认缴出资XXX万元。
律师批注:应当明确列出公司的出资人,包括其姓名、认缴出资数额等信息。
第三章: 公司组织结构第七条董事会第七条示例文本:本公司设立董事会,由XXX为董事长,董事人数不少于XXX人。
律师批注:公司的董事会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明确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和组织架构。
第八条监事会第八条示例文本:本公司设立监事会,由XXX为主席,监事人数不少于XXX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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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示范文本】【律师按】作为公司组织和活动的根本准则,公司章程既是一种重要的权利约束机制,也是一种重要的权利授予和救济机制。
公司章程能否发挥作用以及发挥作用的程度,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具有重大意义。
公司法对公司组织和行为仅作出原则性规定,公司规范运作模式的形成以及对公司、股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均有赖于一个比较完备而又具有可操作性的公司章程。
然而,实践中,公司章程往往是使用工商部门提供的填空式的标准文本,其内容千篇一律,导致公司内部的制度结构“千人一面”,公司章程几乎发挥不了作用。
因此,公司如欲规范运作,首当其冲的问题就是检视现行公司章程内容,予以增、删、修订,将公司章程全面升级,以期更有效地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使用说明:1. 本示范文本是依据2013年12月28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律师的执业经验,针对公司章程的常规事项进行起草。
2. 本示范文本仅适用于法律、行政法规未作特别规定的、非国有独资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其常见组织机构(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进行规定,如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其他形式,应相应修改。
3. 本示范文本除了规定了公司章程的必备事项,还将公司法的部分重要规定列入其中,便于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全面了解其权利义务,而无需另行查阅公司法。
4. 最终成稿后,应当删除红色或者斜体字体内容。
【XXXX】有限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和(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必须为50人以下。
)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1/9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元。
(注: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2013年12月28日修正后的公司法取消对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的限制,因此,注册资本最低可以为“1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比例和最长缴足期限的限制,也取消对货币出资的比例限制。
因此,股权可以全部用非货币方式出资,出资期限可以为100年甚至更久。
但是,在公司解散或者破产的情况下,股东认缴的出资仍需要实缴,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故认缴的出资额不可任性。
此外,自2014年3月1日起,股东缴纳出资后,不再要求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登记机关也不再要求提供验资证明,不再登记公司股东的实缴出资情况,公司营业执照不再记载“实收资本”事项。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2/9(四)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
(注:可以约定其他职权,如无,应删除本项)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八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注:可另行约定不同召开时间,如每季度/半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注:可另行约定不同期限,如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但是,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注:可以另行约定,如实缴的出资比例,或者其他任何比例,如由甲乙丙丁按照50%:20%:20%:10%的比例。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注:可以另行约定,不得低于但可以高于此标准,如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或者附加某股东有一票否决权等)股东会会议作出除前款以外事项的决议,须经代表全体股东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注:可以另行约定,如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或者附加某股东有一票否决权等)(注:本条是公司章程最重要的条款,可直接决定公司的控制权,应特别慎重。
)第十二条股东不能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由受托人依法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代理权限。
第十三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股东会(注:也可以约定为:董事会)作出决定。
(此处还可以补充约定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的限制)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
该项表决由出3/9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注: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成员为3-13人,可自行确定具体人数),任期每届为三年(注:可另行约定,不超过三年)。
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
(注:可另行约定,如:股东会选举、特定股东委派)(注: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但是,本章程中涉及董事会的相关条款均需要予以调整。
)第十五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
(注:可以约定其他职权,如无,应删除本项)第十六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董事如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由受托人依法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代理权限。
非董事人员不得代理出席董事会。
第十八条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由全体董事过半数(注:可做不同约定,如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十九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根据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4/9(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注:本章程可对上述八项职权另行约定)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注:经理非必设机构,如不设经理的,应删除本条)第二十一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注:最多二人,三人以上需设监事会),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注:有限责任公司如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本章程中涉及监事的条款应相应调整。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二条公司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草案;(六)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
(注:可以约定其他职权,如无,应删除本项)第二十三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四条公司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注:也可以约定:由经理担任)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