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地产集团房地产项目投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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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管理体系】恒大集团投资项目合作界面管理规定-管理体系

【规定-管理体系】恒大集团投资项目合作界面管理规定-管理体系

集团审核版,Word可编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定集团各区域在投资项目中与合作方的合作界面,明确合作商务谈判要求,促进投资审批效率的提高,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各部门、各区域集团及公司、各业务集团。

集团审核版,Word可编辑第三章正文第三条关于公司治理及并表权1、合作方干股(1)本规定所述合作方干股是指,合作方不按分红比例承担项目公司的资金需求;或者恒大对合作方的资金投入或分红进行兜底承诺;或者合作方其他任何不承担经营责任或风险的合作模式。

以优先分红方式支付交易对价导致前述情形的除外。

(2)在合作方干股模式下,有关公司治理事项应当视同恒大全资项目的管理方式,恒大需对项目公司的公司治理事项享有绝对控制权,并由恒大委派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

公司治理事项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总经理职权及相应的决策机制、公司管理制度及审批流程、公司印章管理、财务管理及对外支付、其他人事安排、各业务条线的管控等。

合作方可与恒大共同审议批准项目公司分红方案。

2、恒大操盘(1)本规定所述恒大操盘是指,恒大享有对项目的完整操盘权,合作方仅享有关键事项的监督权。

(2)恒大操盘模式下,对于项目具体经营操作事项恒大应当享有绝对控制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总经理职权中涉及项目经营操作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及开发计划、融资计划、项目定位、建筑规划设计方案、项目开发进度、营销策划方案、公司招集团审核版,Word可编辑标采购、项目目标成本预算等)、公司管理制度及审批流程、公司印章管理、财务管理、其他人事安排、各业务条线的管控等。

但是,对于公司事项股东会/董事会/监事/总经理职权中涉及非项目经营操作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收购资产、修改章程、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及对外付款,则可由双方一致同意。

3、联合操盘(1)本规定所述联合操盘是指恒大与合作方共同对项目进行操盘并分别享有项目中不同业务条线的管理权。

恒大集团工程管理制度汇编

恒大集团工程管理制度汇编

恒大集团工程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恒大集团的工程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特制定本工程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工程管理制度适用于恒大集团下属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等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恒大集团下属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工程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本工程管理制度,并监督各单位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所有从事工程管理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和进度。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门有权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不符合本制度要求的情况进行整改。

第七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其适应恒大集团工程管理工作的需要。

第二章工程项目管理第八条工程项目管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工程项目管理应按照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原则进行,统一管理、统一采购、统一招标。

第十条工程项目管理应编制详细的工程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过程有序、安全。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管理应设置专职负责人,负责协调各方的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管理应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解决工程项目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管理应做好工程项目的文档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的记录完整、准确。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管理应注重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管理应对施工过程的质量进行监管,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管理应对工程项目的预算和成本进行控制,确保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管理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第十八条工程质量管理应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

第十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应明确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和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质量不降低。

第二十条工程质量管理应编制详细的质量管理方案,明确质量管理的职责和任务。

恒大房地产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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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房地产管理制度范文恒大房地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规范恒大房地产公司的管理行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恒大房地产公司的所有实施机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恒大房地产公司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恒大房地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制度框架,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管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第二章组织结构和职责第五条恒大房地产公司应当设立总经理办公室、营销部、开发部、物业管理部、财务部等机构,明确职责和权责。

第六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政策,协调各部门的合作和沟通,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

第七条营销部负责开展市场调研、策划开发项目、销售推广等工作,协助公司实现销售目标。

第八条开发部负责项目规划、土地收购、设计施工等工作,确保项目的按期交付。

第九条物业管理部负责房地产项目的后期服务管理,包括物业维护、安全管理、设施设备维修等工作。

第十条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财务核算、资金管理、预算控制等。

第三章工作流程和规范第十一条恒大房地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项目决策流程,确保项目的科学合理。

第十二条项目决策流程应包括项目申报、论证评审、审批决策、实施执行和效果评估等环节,责任明确,程序规范。

第十三条恒大房地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项目管控制度,确保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的控制。

第十四条项目管控制度应包括项目计划编制、资源配置、工期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等环节,责任明确,程序规范。

第十五条恒大房地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公司与业主、供应商等合作关系。

第十六条合同管理制度应包括合同签订、履约管理、争议解决等环节,责任明确,程序规范。

第四章人才培养和激励第十七条恒大房地产公司应当注重人才的培养和激励,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

第十八条人才培养机制应包括员工培训、轮岗交流、晋升选拔等环节,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制度恒大

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制度恒大

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工程建设管理与考核 (2)第一节总则 (2)第二节工程建设过程管理 (2)第二章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与考核 (11)第一节设计质量管理 (11)第二节工程材料验收管理 (16)第三节单位工程质量管理 (17)第三章隐蔽工程验收管理与考核 (18)第四章工程签证管理 (27)第五章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与考核 (31)第一节总则 (31)第二节交楼工作的组织管理 (31)第三节交楼期间的维修服务 (32)第四节物业接管验收 (33)第五节营销部与买受人的楼宇交接 (33)第六节物业公司与买受人的楼宇交接 (35)第六章房地产权属办理与考核 (35)第一节测定商品房面积考核办法 (35)第二节确权考核办法 (36)第三节开具购房发票(办证联)考核办法 (37)第四节办理房地产权证考核办法 (37)第七章其它 (37)附录工程表格台帐总目录 (38)第一章工程建设管理与考核第一节总则第一条工程部为工程建设的责任部门。

第二条建设工程的竣工标准:1.毛坯竣工标准:工程全面竣工(含外墙装修), 建设工程用地红线(或该栋建筑物相邻30米)范围内的道路、绿化(含屋面)按照批复的总规规定全面竣工(含地下室及地下机械停车库), 所有临时建筑、构筑物拆除完毕。

主体工程竣工后90天内, 须达成上述工程竣工标准。

否则, 每超一天, 扣罚工程部经理200元、开发部经理200元。

综合计划部考核。

2.豪装竣工标准:在毛坯竣工的基础上,室内装饰工程所有竣工。

主体工程竣工后150天内, 须达成上述工程竣工标准。

否则, 每超一天, 扣罚工程部经理200元。

综合计划部考核第三条建设工程交楼标准:各项工程全面竣工, 在协议约定的交楼时间前完毕相关验收并取得以下验收合格证书或意见书(根据本地文献规定需要):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2.质量监督意见书;3.人防验收备案表;4.消防验收意见书;5.环保验收意见书;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7、交楼许可证。

(完整word版)《恒大地产集团工程建设管理制度》(2015年发文版)

(完整word版)《恒大地产集团工程建设管理制度》(2015年发文版)

(完整word版)《恒大地产集团工程建设管理制度》(2015年发文版)恒大地产集团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工程建设过程管理 (1)第二章工程签证管理 (13)第三章工程进度款与结算管理 (19)第四章工程质量管理 (21)第一节基本规定 (21)第二节勘察工程 (22)第三节基础工程 (23)第四节土石方工程 (31)第五节主体结构工程 (32)第六节装修工程 (41)第七节水电安装工程 (47)第八节园林园建工程 (51)第九节材料验收 (53)第十节分部分项验收与竣工验收管理 (55)第十一节资料管理 (57)第五章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 (57)第一节交楼工作的组织管理 (57)第二节交楼现场管理 (60)第三节维保修管理 (60)第四节营销部与买受人的楼宇交接 (62)第五节物业公司与买受人的楼宇交接 (62)第六章附则 (63)第一章工程建设过程管理第一条项目收地时开发部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对用地红线及用地面积进行核定。

否则,给予开发部负责人扣罚100%综合奖金处分,综合计划部考核。

第二条新项目在总规非正式批复一周内、开工前,由综合计划部牵头,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主持召开项目开发建设综合策划方案审查会,参加人员为主管工程、营销、开发、设计领导,项目总经理、总工室、工程部、工程技术部、招投标部、开发部、合同管理部、营销部、物业公司等部门负责人。

会议召开三天内由综合计划部负责将方案报管理及监察中心备案。

未按时召开会议的,每延迟一天,扣罚综合计划部经理50元;综合策划方案出现漏编、错编的,每项扣罚责任部门负责人200元。

工程技术部考核。

项目开发建设综合策划方案审查会的内容(附:开发建设综合策划方案会签审批表):1、制定项目各期开发建设计划及分批销售计划。

2、制定项目设计(出图)计划。

3、制定招标及合同提交计划。

4、制定开盘前甲供材料采购供应计划。

5、结合当地配套费缴纳、预售、融资及交楼验收政策制定开发报建分批分期办证方案及计划.6、施工给水系统:给水管道走向规划、管道管径、用水量及用水计量等.7、施工排水系统:排水管道走向规划、管道管径、排水量等。

恒大房地产管理制度

恒大房地产管理制度

恒大房地产管理制度一、引言房地产行业作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潜力。

然而,行业的迅速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挑战和问题。

为了更好地管理恒大房地产公司的业务和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和实施适当的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二、管理目标恒大房地产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公司的各项业务遵循法律法规,规范企业行为,提升企业治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组织结构恒大房地产管理制度的组织结构包括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总经理办公会和各级部门。

董事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

执行委员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和管理公司的日常事务。

四、职责和权限1. 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包括:- 审议和批准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 监督公司的经营状况,确保公司的运营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审议和批准公司的重大投资项目和业务决策;- 任命和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审核和批准公司财务报告。

2. 执行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包括:- 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策,管理公司的经营活动,并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制定和实施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 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招聘、培训和绩效考核;- 监督各级部门的运营情况,确保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进行。

3. 各级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根据具体业务进行细化,确保各项业务的顺利推进。

五、工作流程和规范恒大房地产管理制度的工作流程和规范包括以下几点:1. 决策流程:涉及重大投资项目和业务决策的,应当经过层层审批和评估,并报董事会批准。

对于其他决策,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评估和批准。

2. 业务操作规范:对于各项业务操作,应当制定相应的规范和流程,并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业务运营的规范和合规性。

3. 绩效考核制度:制定科学、公正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为员工提供激励和奖励,同时进行不合格员工的考核和处罚。

六、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恒大房地产管理制度应当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包括但不限于:1. 风险识别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评估潜在的风险,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并进行风险防范和控制。

房地产项目投资管理办法

房地产项目投资管理办法

房地产项目投资管理办法一、前言本文档旨在制定房地产项目的投资管理办法,以确保投资的有效管理和监督。

二、投资决策2.1 投资原则- 基于风险和回报的平衡,制定合理的投资策略。

- 依据市场情况和项目特点,确定投资规模和时机。

- 投资决策应独立进行,不应受到干扰或操控。

2.2 投资评估- 对潜在项目进行全面的技术、市场和财务评估。

- 评估包括项目可行性、风险分析和收益预测等方面。

- 评估结果应作为投资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2.3 投资审批- 设立投资审批机构,由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审核投资决策。

- 审批程序应规范、透明,确保投资决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 实施投资前,须按规定进行审批并取得必要的批准文件。

三、投资管理3.1 投资监督- 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

- 监督内容包括资金使用、工程进展和利益分配等。

- 发现问题或风险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整和处理。

3.2 投资风险控制- 制定风险控制策略,确保投资风险的可控性。

- 风险控制应基于项目特点和市场变化进行调整和优化。

- 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降低投资风险。

3.3 投资绩效评估- 对已投资项目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估和资产价值评估。

- 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投资决策者,为后续决策提供参考。

- 根据评估结果,可进行项目调整或退出决策。

四、投资信息披露4.1 投资信息公开-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公开投资项目的相关信息。

- 息应真实、准确,并保护商业机密和投资者权益。

- 公开方式包括网站发布、定期报告等多种形式。

4.2 投资者交流沟通- 积极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解答投资者疑问和关切。

- 定期组织投资者会议和发布投资者关系报告。

- 对于重大决策和事件,及时向投资者进行通报和解释。

五、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通知。

以上为房地产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的内容,供参考。

---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恒大地产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恒大地产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恒大地产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提高恒大地产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以便为公司工程项目的实施提供有效的指导和管理。

第二条本工程项目管理制度适用于恒大地产所有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具体规定和制度将依据公司实际情况不断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三条本制度的实施对象为公司全体员工,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四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恒大地产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第五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各项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保证工程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

第六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工作素质,增强技术能力,提高管理水平。

第七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维护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机密信息。

第八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保证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

第二章工程项目管理组织第九条公司设立工程项目管理部,负责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实施。

第十条工程项目管理部负责工程项目的立项、计划制定、预算编制、实施管理、验收交付等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管理部负责制定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和规范,审批工程项目的各类资料和文件。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管理部组织工程项目的立项会议,确定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工程范围、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经理等。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管理部负责确定工程项目的总体计划和年度计划,按计划组织实施各项管理措施。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管理部负责组织和协调工程项目的各个部门和单位,保证工程项目按时、高质量、安全完成。

第十五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服从工程项目管理部的统一指挥和管理,配合工程项目的实施。

第三章工程项目管理流程第十六条工程项目实施前,需进行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编制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初步的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实施前,需编制工程项目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确定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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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地产集团房地产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一章第二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总贝y新项目的上马立项土地合同的立项及审批土地合同的履行及监督土地合同的维权取证附贝y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房地产项目投资的管理,明确房地产项目的立项及合同签订、履行、维权取证和管理监督过程中相关部门的职责,维护公司权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区公司投资部负责房地产新项目的信息搜集筛选、拿地方案制定、土地合同谈判、土地合同的草拟以及立项、履行以及维权取证等工作。

投资中心负责对各地区公司房地产新项目的论证、拿地方案、谈判、决策以及土地合同的立项、履行、维权取证等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监督。

第二章新项目的上马立项第三条投资中心根据集团不同的发展阶段,制定当阶段的房地产新项目上马要求,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通过后实施。

集团系统均须根据集团新项目上马要求拓展房地产新项目。

第四条新项目上马流程1、地区公司申请购买新项目时,须填写《购买新项目考核计划表》,并附《新项目上马评价因素汇总表》、《新项目上马标准对比表》、《利润测算表》、《项目调研报告》(含拿地方案)及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红线图等相关资料(二手项目需额外提交《二手项目上马审查表》)报投资中心审核。

2、投资中心对地区公司上报的新项目,按当阶段新项目上马标准进行审核。

不符合要求的,将处理意见退回地区公司;符合要求的,报直管副总裁审批后,再报董事局主席审批是否同意调研。

3、经董事局主席审批同意调研的新项目、在《出让项目日报表》中批示参与竞买的项目、新项目专题会议确定为五星的项目,由投资中心和营销中心在接到董事局主席批示后72 小时内,分别进行市场调研,形成独立调研报告,并附本条第 1 款中相关资料,报董事局主席审批。

4、董事局主席批准同意上马的新项目,由投资中心在接到董事局主席批示后24 小时内,负责通知地区公司、营销中心、资金中心及建筑设计院主要负责人。

投资中心在接到董事局主席批示后24 小时内,组织地区公司、营销中心、建筑设计院召开新项目定位专题会议。

建筑设计院须在会后 3 日内完成拿地规划方案,并报董事局主席审批。

5、新项目取得后,投资中心负责将地区公司填报的《购买新项目考核计划表》转管理及监察中心、营销中心进行考核。

第五条地区公司投资部负责每日搜集筛选本地区公司所辖区域内的土地出让信息,并注明有无意向参加竞买及其他特殊情况后,于每个工作日12:00 前报投资中心审核汇总后,报董事局主席阅。

第六条如集团以召开新项目专题会议的形式集中筛选房地产新项目的,各地区公司投资部须按投资中心规定的时间及要求上报相关资料,否则不予上会。

集团新项目专题会议确定为五星项目的,地区公司投资部负责重点跟进,并将进展情况于每周五12:00 前报投资中心审核汇总后,报董事局主席阅。

地区公司投资部未经批准不得放弃跟进五星项目。

地区公司拟不再跟进的五星项目,需经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签字确认后,于当周周五12:00 前报投资中心。

第七条在已有房地产项目周边拓地的,地区公司投资部须上报拓地申请,并附《项目调研报告》(含拓地方案)、《利润测算表》,经投资中心、管理及监察中心、营销中心共同研究并签署意见,报投资中心直管副总裁审批后,再报董事局主席审批。

经董事局主席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拓地。

第八条经董事局主席批示参加竞买的新项目(含拓地项目),地区公司须在报名截止7 日前,上报竞买请示报告、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使用资金审批表》、出让文件、《利润测算表》等资料。

对已批同意竞买的新项目,如地区公司拟放弃参加竞买的,地区公司投资部须将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签字的情况说明报董事局主席审批。

第三章土地合同的立项及审批第九条本办法所指的土地合同包括:(一)土地购买合同1、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一级土地整理合同;4、项目投资合作意向书、框架协议等;5、土地合作开发协议;6、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7、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二)土地购买合同的履行协议1、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含因工程、销售等原因签订的拆迁补偿合同);2、根据土地合同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的代建、回迁工程等合同。

3、为履行土地购买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承诺书、借款协议、解约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以及其他为履行土地购买合同而签订的相关协议等。

第十条土地方面的支出,均须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一条投资中心独立进行拓展、谈判的房地产新项目,由投资中心负责土地合同的草拟以及立项工作。

地区公司投资部负责本公司所有土地合同的草拟以及立项工作。

第十二条集团所有土地合同均由各地区公司投资部填写土地合同审批表,并按以下土地合同审批权限报批:1、一手土地出让合同及其变更合同,经投资中心审核后,报投资中心直管副总裁审批执行。

2、二手土地合同(含合同条款变更)金额不超过50 万元(含50 万元)的,经地区公司投资部、合同管理部审核后,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50 万元以上、1000 万元以下(含1000 万元)的,经投资中心、经营中心审核后,报投资中心直管副总裁审批执行;1000 万元以上的,再报董事局主席审批。

3、与政府签订的房地产项目投资协议,经投资中心审核后,报投资中心直管副总裁审批;如涉及1000 万元以上款项支付的,须再报董事局主席审批。

4、地区公司根据土地合同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的代建、回迁工程等合同,由投资中心审核(需第一招投标中心、合同管理中心审核的,转相关部门出具审核意见),报投资中心直管副总裁审批后,再报董事局主席审批。

5、除本条上述1-4 款外的其他土地合同的审批权限按本条第 2 款规定执行。

第四章土地合同的履行及监督第十三条土地方面款项审批权限,50 万元以下(含50 万)的付款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50 万元以上、2000 万元以下的,报投资中心审核后报直管副总裁审批;2000 万元(含2000 万元)以上的,经直管副总裁审批后报董事局主席审批。

第十四条地区公司须填写《申请使用资金审批表》,并附经地区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及主管投资部的领导审批的《项目合同履行情况汇总表》以及地区公司合同管理部出具的审核意见。

如涉及土地购买合同(出让合同除外)的尾款,由投资中心联合合同管理中心、财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就合同履行情况出具书面意见。

涉及因项目开盘或推货需支付的土地方面款项,由投资中心联合营销中心、管理及监察中心出具审核意见。

第十五条各地区公司投资部应及时跟进土地方面款项的支付情况,并在土地方面款项支付后24 小时内通知投资中心。

第十六条二手土地合同签约后 1 个工作日内,地区公司投资部组织合同管理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进行尽职调查,并在土地合同规定时间的前 2 日完成尽职调查,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参与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投资中心、经营中心、财务中心审核、备案。

如尽职调查情况与合同约定存在部分不符,则由地区公司完善后续手续,土地合同继续履行;如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与合同存在严重不符情况的,须经投资中心直管副总裁审批同意后,方可继续履行合同。

对较复杂的二手土地合同,由投资中心联合经营中心协助地区公司开展尽职调查。

第十七条土地合同中涉及资产、债权、债务剥离的,在进行剥离的10 个工作日前,地区公司投资部须拟定资产、债权、债务剥离方案,经地区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及地区公司董事长审核后报投资中心,投资中心组织经营中心及财务中心研讨、审核、批准后执行。

资产、债权、债务剥离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地区公司投资部须将剥离结果经地区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及地区公司董事长审核后报投资中心、经营中心及财务中心备案。

第十八条土地合同中涉及工商变更登记的,地区公司投资部须将办理工商登记的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及公司章程报投资中心审批后执行。

第十九条与土地合同相关的对外函件,须经地区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方可发函;如对外函件涉及增加合同款项,按土地合同审批权限报批后方可执行,如涉及变更合同款项支付节点等增加我司义务的,须报投资中心直管副总裁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条地区公司投资部负责土地合同履行,编制土地合同月度履约台账,并根据履约情况及时更新,于每月25 日前报投资中心备案。

第二十一条土地合同方面款项清收工作,由投资中心制定考核计划,经财务中心签署意见后,报投资中心直管副总裁审批。

第五章土地合同的维权取证第二十二条地区公司投资部负责土地合同履约维权取证工作并确保履约证明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

土地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每一个节点,均须提取保留书面文件、图片等证据,包括工商变更相关资料及核准通知书、拆迁现场照片、交地确认书、印章、证照、发票等资料的交接清单,外来函件的收发证据等。

地区公司须于证据取得后24 小时报投资中心备案。

地区公司投资部须制作证据清单并及时更新,维权取证的证据原件须妥善保管。

投资中心负责抽查。

第二十三条在土地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合作方出现违约情况的,地区公司投资部须在违约情况发生后 2 小时内进行维权取证,并通知投资中心。

在24 小时内将相关处理结果提交投资中心。

第二十四条投资中心每月抽查不少于10 个项目的土地合同维权取证情况。

一经发现维权取证不到位的,对相关责任人及各级责任领导予以问责、降薪、降职直至开除处分。

由投资中心直管副总裁审批执行。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五条土地合同的立项部门须在土地合同签署后 1 个工作日内将土地合同原件交监察室或监察分室存档,监察室或监察分室须在收到已签订的土地合同原件后24 小时内上传档案系统。

如因工作需要,需借阅或复印土地合同的,均须按公司规定报批后从监察室或监察分室借阅或复印,并不得转借或私自备份。

第二十六条地区公司投资部需建立房地产投资信息库(包括城市基础数据、城市规划情况、房地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房地产交易市场信息)、项目信息档案库(包括在跟进和终止跟进项目信息)及项目联系人信息库,并及时更新维护。

投资中心定期对地区公司房地产投资信息、项目信息档案进行抽查考核。

第二十七条所有接触土地及项目相关信息的人员,均须做好保密工作。

如相关人员将信息泄露,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予以问责、降薪、降职直至开除处分,对公司造成损失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投资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此前下发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附件:1、购买新项目考核计划表2、新项目上马评价因素汇总表3、二手项目上马审查表4、新项目上马标准对比表5、利润测算表6、关于参加XX 地块竞买的请示报告7、土地合同审批表8、项目基本情况及合同内容摘要9、项目合同履行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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