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员工安全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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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外包保洁工伤案例

物业外包保洁工伤案例

物业外包保洁工伤案例某物业公司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决定将保洁工作外包给一个具有相关经验的保洁公司。

然而,自从外包保洁工作后不久,就发生了一起保洁工人伤亡事故。

这名保洁工人是一位年轻的女性,名叫小李,生活在附近的一个农村。

她在保洁公司工作已经有三个月了,每天负责清洁物业内部的大厅、楼梯和公共区域。

这天早上,小李正在清理大厅的地板,突然不慎滑倒摔倒在地。

她立即感到剧痛,并拿起对讲机求助同事。

同事们听到求助声后赶紧前来,发现小李的脚踝已经肿胀。

他们立即报告给物业公司,并联系了医院的急诊科。

在医院的检查中,医生确认小李的脚踝骨折需要进行手术治疗。

小李的伤势不仅需要手术,还需要较长的康复期,这对她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物业公司意识到这是一起严重的工伤事故,他们聘请了律师团队对此展开调查和处理。

调查显示,小李滑倒的原因是地板擦拭不彻底,残留的水渍导致摔倒。

事故发生后,物业公司检查了清洁工作的流程,发现保洁公司并未按照规定进行培训和设备管理。

他们要求保洁公司对此事负责,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流程。

同时,物业公司安排了小李进行了一年的康复治疗,并支付了所有相关医疗费用。

为了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他们与保洁公司重新签订了合约,强调保洁工作的安全性和培训的必要性。

此外,物业公司还增加了对外包保洁工作的监督力度,定期巡检工作质量。

此案例引起了媒体和公众的关注,让人们对物业外包保洁工作的安全性有了更多的了解和重视。

同时,物业公司在此事中对受伤工人和责任方的及时处理与赔付,赢得了公众的好评。

通过这起保洁工人伤亡案例,物业公司学到了很多有关保洁工作安全性和外包管理的经验教训。

他们意识到,要保证工作的安全性,必须注重培训和设备管理,并与外包公司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

这样才能确保员工的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推动物业行业的发展。

2022年物业安全事故案例

2022年物业安全事故案例

2022年物业安全事故案例辽宁本溪一小区业主到物业保洁室借东西时,踩踏设备井口的胶合板时坠落身亡。

日前,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物业公司未尽到安全提示义务,判决其赔偿死亡业主家属16万余元。

裁判文书网日前发布的该案判决书显示,不幸坠亡的当事人强某是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某小区的业主,该小区的物业公司为本溪观山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2月3日,强某到其购买的该小区房屋内进行装修,并向其熟识的物业公司员工李某电话询问借用线轮。

强某妻子杨某发现丈夫一直未归,而且无法联系上本人,于是到该小区的房子内寻找,但未找到。

直至次日,强某在物业公司保洁室的设备井里被发现。

此时,强某已经死亡。

原来,强某坠落的设备井位于物业公司管理的保洁室内,该设备井一面靠墙,其余三面均由高约1米的不锈钢护栏包围,上方覆盖一层胶合板用于遮挡井口。

一审法院查明,强某进入保洁室,越过物业公司用于安全保护的护栏,踩踏遮挡井口的胶合板,致使其坠落身亡。

事发后,强某的家属认为物业公司作为房屋的管理人,没有在保洁室内设置警示标识及警示标语,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对该起事故负全部责任。

他们起诉至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总计901656元,以及强某的尸体保管费。

2021年,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随后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强某家属的诉讼请求。

此后,强某家属不服一审判决结果,上诉至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物业公司用护栏对设备井安全维护并未设置警示标识,未尽到安全提示义务,故对强某的死亡应承担过错责任。

2022年3月31日,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结果,判处物业公司给付强某家属赔偿款162569元。

物业安全管理实操案例精选(36篇)

物业安全管理实操案例精选(36篇)

物业安全管理实操案例精选(36篇)◆细查深究——电梯意外受损怎么办去年某天,某花园富明阁的消防电梯一到底层,就发出异常声响。

大堂保安员及时将其关闭,并立即通知负责维修保养任务的电梯工程公司。

电梯维修人员当即赶到现场,检查后发现位于一层的地坑中有根不知来自何处的1米多长的镀锌铁管,铁管在电梯工作过程中频繁蹿动,导致12个感应器全部损坏。

于是,管理处围绕铁管展开了一系列的调查工作。

他们首先排除了人为破坏的可能,多方分析后认定,铁管是有人搬出搬入时,用其来支撑电梯门(许多人在搬出搬入时都习惯于这样做,这是危及电梯安全的重大隐患,物业公司应当想一个既方便客户又确保安全的两全之策),而不小心滑落到地坑中的。

然后分别找3名大堂保安员,让他们详细回忆近日搬出搬入时有无异常音响。

其中一名保安员反映前天下午4时7楼某家搬运垃圾时,曾听到碰砸声音,当时还到电梯轿厢内查看询问,没发现什么情况,便嘱咐了一些注意事项,未予深究。

由此断定,铁管十之八九是这家这时掉下的(平时蛛丝马迹了然在胸,遇到问题才能追查根源)。

顺藤摸瓜,管理处找到该业主,介绍电梯受损情况及原因。

业主说装修已经结束,责任人无从找起。

管理处当即明确表示,如果业主不能找来装修负责人,那么请来装修人员的业主必须负连带责任。

业主见百般推托都搪塞不过去,只好把装修负责人领到管理处。

装修负责人见到铁管无话可说,按电梯受损配件的市场价格,赔偿了5000多元。

管理处避免了经济损失。

点评:应当说在管理实践中认认真真地办成一件事并不难,难就难在时时处处都丁是丁、卯是卯。

像这个案例,倘若有一个环节马虎一下,事情恐怕就要不了了之。

◆保安可以随便进入居民住宅吗(保安半夜进民宅物业公司被判赔)北京朝阳某住宅区张先生夫妇在凌晨被室内的响动惊醒,立即起床并打开卧室的门,发现有人已走到客厅和卧室过道处,这个人自称是物业公司的保安员,在夜间巡逻中发现该户房门没有锁,怕发生意外,便进屋看看情况。

物业火灾事故案例及分析报告

物业火灾事故案例及分析报告

物业火灾事故案例及分析报告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逐渐成为很多城市的日常工作。

物业作为一个重要的行业,在日常工作中需要保证所有住户的安全。

然而,由于种种因素,火灾事故在物业管理中时有发生。

本文将针对物业火灾事故进行案例分析和报告,以期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一、案例分析:1、某小区车库内发生火灾2018年7月,一家位于南京的小区车库内发生火灾。

事故发生后,车库内的车辆被烧毁,有多人受伤。

根据调查,火灾的起因是由于电缆设备老化导致的电路短路。

然而,由于小区自身的物业管理不善,车库内的消防设施长期没有维护保养,没有及时发现和扑灭火源。

此事故一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某物业公司发生火灾2019年5月,广州某物业公司的办公室发生火灾,导致公司内部的设备和文件受损。

在警方对物业公司进行调查时发现,该物业公司未按照规定进行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

此事情在当地引起了重大关注,也促使了当局加大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管力度。

二、火灾事故问题分析:从以上两个物业火灾事故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打消防设备的重要性。

都是由于物业公司对于消防设施的维修和检查不到位,才导致了火灾事故的发生。

造成了财产损失,甚至人员损失。

从而提醒我们,加强物业公司的消防培训是十分必要的。

物业公司需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员工消防意识和应对能力,以确保消防设施能够在火灾发生时正常运作,及时发现和处理火源,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应对措施建议:1、加强物业管理物业管理人员需要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对小区或商场管理的细节把控,保障应有设施和保障措施到位,时时保持防火的观念,严格管理小区入住人员,按照规定要求对入住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

2、定期维护消防设施物业公司需要定期对小区或商场内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作。

如果有设施出现问题,物业公司要及时处理,确保设施在发生火灾事故时能正常调用。

定期演习,让大家熟悉出入口的位置,车辆消防通道的位置,增强安全意识。

物业火灾事故案例及分析报告

物业火灾事故案例及分析报告

物业火灾事故案例及分析报告概述近年来,物业火灾事故频繁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

本文旨在通过分析不同案例,探讨物业火灾事故背后的原因,并提出预防措施。

案例一:商场火灾某市一家知名商场在快闪促销活动期间发生了一起大规模火灾。

根据调查和证据分析,初步认定该火灾是由电线老化导致的短路引起的。

商场虽然配备了消防设施,但未经定期检修和维护。

此外,员工对紧急情况处理流程缺乏培训。

案例分析:该案例暴露出以下问题:1. 电线老化现象普遍存在于建筑物中。

2. 消防设施维护不到位。

3. 员工培训不足,在火灾爆发时无法迅速做出正确应对。

预防措施: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定期检查和更换建筑物内部的电线。

特别注意老旧建筑物以及高负荷使用区域。

2. 建立健全消防设施维护制度,确保各类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对员工进行火灾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其应对火灾事件的能力。

案例二:住宅小区火灾某市一处住宅小区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火灾事故,造成多人伤亡。

经过调查,发现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存在以下问题:相关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日常巡检和隐患排查等。

这些问题导致了火灾不及时被发现和扑灭。

案例分析:该案例反映出以下问题:1. 物业管理公司缺乏规范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2. 缺乏定期巡检和隐患排查工作。

3. 火灾报警系统和消防设备未能及时启动。

预防措施:为了避免此类悲剧再次发生,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并完善物业管理规范,明确每项工作的责任与要求。

2. 加强小区内部巡检和隐患排查工作,并配备专人负责日常巡视。

3. 定期对火灾报警系统和消防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案例三:办公楼火灾某市一座高层办公楼发生了严重的火灾事故,造成大量财产损失。

调查发现该办公楼在建筑过程中并未按照相关消防规范施工,导致了火灾蔓延速度加快,并且逃生通道设置不合理。

案例分析:该案例反映出以下问题:1. 建筑施工过程中忽略了消防规范。

员工因公死亡案例分析

员工因公死亡案例分析

关于“员工工亡认定”的案例分析一、案例介绍某物业公司员工甲某,上班期间未请假外出就餐,在就餐过程中突然倒地不起。

餐馆老板在拨打120的同时,并赶往该员工工作项目告知。

项目主管随即赶到出事餐馆,18点左右120急救车赶到,将该员工送至附近医院,约18:20进入抢救室,经医生40分钟左右急救,医院宣告抢救无效死亡。

员工乙某,在上班进行春节布置期间突感身体不适,遂请假去附近医院急诊住院就诊,16点乙某感到恶心、想吐,医院抢救持续到18点左右,宣告抢救无效死亡。

二、请大家根据以上案例进行分析:1、请问案例中的员工甲某、乙某是否属于工亡?法律依据是什么?2、如果属于工亡,工亡申报的流程及资料是什么?3、如果不属于工亡,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为什么?4、通过以上案例给我们的管理启示有哪些?1、请问案例中的员工甲某、乙某是否属于工亡?法律依据是什么?案例中提到的甲某不属于工亡、乙某属于工亡。

甲某外出就餐未请假,虽然发生意外的时间是在工作时间内,但其发病时未在工作岗位,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乙某在工作时间与工作岗位突发身体不适,最终死亡,如医院确定的死亡原因确系因工作劳累导致的猝死,则可以认定为工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与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西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告知经办机构。

工伤认定申请应由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物业站事故案例警示教育(3篇)

物业站事故案例警示教育(3篇)

第1篇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工作在保障居民生活质量、维护社区和谐稳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物业管理过程中也伴随着诸多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给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损失,还会影响物业企业的声誉和社会稳定。

为加强物业安全管理,提高物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本文将通过对一起典型物业站事故案例的分析,进行警示教育。

一、事故案例概述某市某小区物业站,于2023年3月发生一起电梯安全事故。

事故当天,业主小李(化名)乘坐电梯时,电梯突然失控,从15楼快速下降至1楼,过程中电梯内紧急制动装置失效。

事故发生后,电梯内人员被困,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调查,事故原因为电梯维保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导致电梯安全装置失效。

二、事故原因分析1. 安全意识淡薄:物业站管理人员和电梯维保单位对电梯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意识淡薄,导致在日常工作中忽视了对电梯安全装置的检查和维护。

2. 管理不到位:物业站管理人员对电梯维保工作的监管不力,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电梯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存在侥幸心理。

3. 维保不规范:电梯维保单位在维保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存在违规操作行为,导致电梯安全装置失效。

4. 应急处理不及时:事故发生后,物业站管理人员和电梯维保单位在应急处理方面存在延误,未能及时采取措施解救被困人员。

三、事故警示教育1. 加强安全意识教育:物业企业和电梯维保单位要定期开展安全意识教育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2. 完善管理制度:物业企业要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和维保单位的职责,确保电梯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3. 强化监督检查:物业企业要加强对电梯维保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维保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4. 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物业企业和电梯维保单位要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电梯安全知识,提高业主的安全意识,引导业主正确使用电梯。

物业管理案例分析(安全类)

物业管理案例分析(安全类)
思考: 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居家安防篇
解析: 【案例一】保安的行为不构成非法侵入住
宅罪,但对业主财产权利的侵害显而易见, 可视具体情况与业主进行沟通,可向业主 赔礼道歉或给予一定的精神赔偿。 【案例二】保安员做法存在严重失误,有 不作为之嫌,至少存在管理瑕疵。
居家安防篇
【建议】:在应急处理中,可按照下列方法处理类似事件: 1、住户发生紧急求助情况,首先应正确判断并在第一时间报警; 2、平时加强对业主和周围环境的了解,扩大员工知识面,增强判断突发事件
来访安防篇
【解析】: 从法律角度来看,禁止或谢绝外来人员进入住宅区
无可厚非。无论是商品房住宅区还是政府建造的福利、 微利住宅区,所有权都属于全体业主,而住宅区本身 也是全体业主所购买或租户租用的私有产权范围,而 非供大众出入的如公园、娱乐场等共用场所;但用业 主自有财富建造的住宅小区则不是公共物品,而是业 主私有财产,这种建立在对业主私有财产侵犯的基础 上的资源共享,显然是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
居家防盗篇
【案例五】:业主家中被盗,物业公司应否赔偿? 某小区业主李某,上班回家后发现自己的住房被盗
贼光顾,房内的财物损失上万元,盗贼已经逃之夭夭, 负责小区安全的保安没能提供有力的线索,门卫也没 有陌生来访人员的登记记录。李某认为,物业公司与 小区业主签订的合同中承诺小区为封闭式管理,自己 交纳了物业管理费,自己住宅的安全却没有得到保护, 于是将物业管理公司告上了法庭。不久,在警方全力 追查下,盗贼被抓获。该盗贼供认自己是从小区的一 个忘记上锁的侧门进入小区行窃的。
消防管理篇
【解决方法】 1.物业管理公司针对李先生投诉, 深刻认识自己错误, 与
李先生协商, 赔偿部分财产损失。用较好的认识态度, 争取业主不追究法律责任。 2.物业管理公司立刻进行整改消费隐患, 避免被消防部 门处罚。 3.大力落实各项消防措施, 加强消防巡查。另外, 物业管 理公司还充分利用这一典型案例, 宣传《消防法》有关 规定, 要求广大业主用户配合做好消防工作, 不得随意 使用、挪用消防器材, 树立消防意识, 促成小区的安全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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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员工安全事故案例
通常人们认为,物业管理应该是低风险的职业,只是简单的看看门,扫扫地!其实,这是大众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误解,或者说是由于对这个行业一知半解造成的。

另外,物业管理服务人员人身安全风险也容易被企业所忽略,许多企业还不能从风险的高度的来看待这个问题。

笔者研究近年一系列物业管理服务风险事件,认为物业从业人员人身伤亡事件所占比重还是比较大的。

案发现场
2008年8月6日8点左右,南京市某小区内一幢小高层电梯发生故障,维修工王某赶来修理时突然触电身亡,倒在水中。

据了解,事发原因是电梯安全阀出了故障,因为电梯维修有24小时服务的规定,王某连夜赶来维修。

他到现场后发现电梯井内有积水,便和其他物业管理人员商议先把水舀出来,在舀水的过程中,王某不知何故碰到了电梯井内的线路,导致当场触电死亡。

据现场有关人员分析,当时维修工下到电梯井清理积水,他想拔掉电线插头以切断电源,不料被水浸湿的插头带电,导致他当场触电。

“在水中,只要是36伏以上的电压、达到60毫安的电量就可以致命!”
事后了解,死亡员工是该小区电梯维保公司的员工,虽然不是物业服务企业的员工,但这次惨痛的教训,也给我们物业服务企业敲响了警钟,物业管理服务,风险无处不在。

谈到物业管理服务风险,人
们首先想到的则是由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疏忽,未尽到相应责任,从而给业主带来的人身、财产侵害,很少有人关心物业从业人员在其管理服务过程中,自身也存在着较大的人身安全风险。

那么,物业从业人员在其服务工作过程中主要会存在哪些人身安全风险呢?
十大风险
1.自然灾害事件中的人身安全风险。

5·12汶川大地震仍令我们记忆犹新。

地震、强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因其具有很大的不确定因素,无疑会增加风险防范的难度。

工作人员在灾害来临之际,出于工作本能和职业道德,通常会自发组织业主及时疏散,从而将宝贵的逃生机会留给了别人,自身安全却不能保证。

除此之外,物业管理服务从业人员在巡逻、为业主服务的过程中,则可能会遇到空中坠物、水淹等意外伤害。

2.治安交通事件中的人身安全风险。

在日常工作中,物业服务人员也会遇到反恐、防盗、暴力、精神异常等突发事件。

物业服务人员经常与业主打交道,容易产生矛盾,可能受到攻击。

三亚物业经理周某被音乐人童孔砍伤致死就是典型事件。

另外,车场管理人员在车辆疏导管理过程中也存在被车碰撞的危险等。

3.消防安全事件中的人身安全风险。

火灾、火警是物业管理中较常见的风险,也是危害最大的人为灾害之一。

火灾从星星之火到成为熊熊大火,时间很短。

而物业服务人员由于工作性质决定是不可能像其他人员一样一跑了之,物业服务人员会及时组织业主疏散、救火工作,很可能会错过逃生的机会,其人身受伤害的概率要比普通人大的多。

4.电力设施维保中的人身安全风险。

物业维保服务人员最可能遇到触电危险,因维保人员与电接触的机会最频繁,如某物业维修人员在给配电柜内除尘时,违规使用铁丝刷,引起触电伤害,设备也遭到损坏。

当然发生触电的主要原因是该维修人员在维保过程中,因未按工作程序、违规操作造成的。

5.设备操作管理中的人身安全风险。

物业管理中一些特殊的设施设备,如锅炉、电梯,在操作维修过程中,也容易因操作失误引起事故,造成操作维修人员的人身伤害,如:某物业曾发生电梯工在操作维修失误失足坠入电梯井死亡的事故。

还有某物业司炉工在进行锅炉清污前没有进行彻底检查,没有控制好排污压力,致使锅炉排污冷却箱爆炸,钢件飞裂后将门板撞飞。

6.专业工具使用中人身安全风险。

维修服务人员因工作需要,需经常使用一些专业工具,如电锯、刨刀、射枪等,如使用人未经专业人员训练,很容易因操作不当误伤自己或其他人员。

如某物业维修服务人员在操作射枪时,曾不慎将射
钉射入自己左手,如射到其它部位或他人,后果就严重了。

如某大厦,操作人员在操作晶面处理机时,由于把手失控飞起击中太阳穴死亡。

7.高空作业中的人身安全风险。

物业服务高空作业主要是外幕墙清洁,清洁人员不按规定系安全带,或者图省事采取两人互联的保护方式,容易发生危险;另外保洁人员在清理墙顶、墙壁、中庭,维修人员在做更换灯泡等维修时,也应做好安全防护。

如某小区维修人员在给高层业主家装窗帘,在室内安装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但其用力过猛,导致了身体重心外移坠地死亡。

8.消杀、药品使用中人身安全风险。

清洁绿化所使用的化学药品,因其有一定的腐蚀性和毒性,特别是消杀类药品、绿化所使用的农药都具有很强的毒性,如保管使用不慎,容易对人体引起侵害,如有的绿化人员在给绿化植物喷药时,如未采取防护措施,特别是在高温天气下进行喷药操作,农药会通过汗腺进入人体引起身体中毒。

9.化粪池、水池清洗中的人身安全风险。

水池环境潮湿,很容易发生漏电缺电,作业光源要用36V以下安全电压工作照明,最好用于手电筒、应急灯;三相水泵要装有漏电开关。

另一杀手则是缺氧,有些水池长期封闭、空气流通极差,氧气较
稀薄,工作人员如冒然下去,很可能因缺氧窒息死亡,因此,一定事先要做好通风换气工作。

此外,还要注意沼气爆燃的危险。

10.前期物业管理中人身安全风险。

在物业接管前期,开发商为了配合销售工作,会要求物业派人进入前期介入工作,由于很多项目施工未结束,尚处于施工阶段,必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洞口防护不到位、架子搭设作业不规范,可导致高处坠落;大模板不按规范正确存放、现场料架不规范,可导致物体打击等。

2003年6月5日上午9:00,某公司管理处维修技术员李某、于某对小区配电中心低压配电柜进行带电除尘作业,在施工作业中,李某、于某觉得使用手动皮风器的除尘效果不好,便改用毛刷(刷毛宽5cm ,长12cm;手柄长17cm)进行除尘作业,但未对毛刷的铁皮进行绝缘处理(刷毛与木柄连接处的铁皮长12cm,宽1.5cm)。

下午2:30时,于某在对一个配电柜除尘时,刷子横向摆动导致毛刷的铁皮将C相母排与零排短接,造成相对地短路,联络断路器总闸保护跳闸。

瞬间短路产生的电弧将于某的手部、头发和面部有不同程度的烧伤,李某也受了轻微伤(头发和眼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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