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技创业型小微企业培育成长推荐表
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创业领军人才)

%
其中,实有资金投资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无形资产作价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东成份
股东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其中:
现金投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
%
%
%
%
企业在职职工人数
人
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者占比%;本科学历者占比
%;大专及以下学历者占比%。
三、创业企业创业计划书简要介绍
发证时间
1.
2.
3.
4.
5.
来苏实施创业的科技成果所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情况
名 称
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号
1.
2.
3.
以往所从事工作的经历和业绩
(有成功创业经历的,应重点反映其创业经历与业绩,限800字)
来苏实施创业的科技成果水平、知识产权情况及本人近五年的创业设想与愿景(限1000字)
二、所创(领)办企业基本情况
15.重要岗位职务证明
1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一:
创业计划书格式要求
一、业务描述。描述所要进入的行业,从事什么产品(或服务),主要客户,所属产业的生命周期与公司形态。
二、产品/服务。介绍企业特有关键技术的特点、水平和优势,主导产品相对于市场同类竞争产品在质量、性能、功能等方面的特点和优势。
三、市场营销。介绍目标市场定位,上市、促销、定价等策略。
(主要介绍企业特有关键技术和产品的特点、水平和优势;企业长期目标和阶段目标;市场定位与行销策略;财务预估和风险预估等。限1500字)
创业者本人签字:企业盖章(已落户)
年月日
四、推荐意见
科技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2024年江苏省省科技支撑计划拟立项目清单

一、江苏省省科技支撑计划(工业)立项项目清单
1、新型汽车革新技术计划项目:探索采用新型电池技术、电动机技术、发动机技术、能量回收等技术来推进汽车技术革新,以提高汽车效率、安全、节能等技术性能。
2、高精度机械加工技术研究项目:研究开发并应用提高机械加工精
度和速度的技术,使其在汽车制造过程中节省成本,提高质量,促进工业
的发展。
3、信息化技术应用计划项目:研究并实现网络技术和软件技术的有
效运用,在整个工业生产过程中实现信息化,提高效率和质量,同时支持
企业管理信息的科学化。
4、节能减排技术研究项目:探索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减
排汽车废气排放、噪声减少、节能保护环境等。
5、智能家电产品技术开发项目:探索使用智能技术和传感器技术来
开发电视、洗衣机、空调等家用产品来提高用户的体验和满意度。
6、智能制造技术应用计划项目:探索应用人工智能、模式识别、机
器人技术、数据挖掘等技术,实现智能制造,减少浪费,提高质量等。
南京市江宁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书

附件4:
南京市江宁区科技型中小企业
技术创新专项基金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电话
项目联系人电话
单位地址邮编
主管部门
填报日期年月日
南京市江宁区科学技术局
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编制
二〇一四年四月
编写提纲:
一、立项依据(包括1、研制目的意义;2、国内外现状、水平及发展趋势;3、预期经济及社会效益)。
二、主要研制内容、技术关键和主要技术指标。
三、研究试验方法和技术路线(包括工艺流程)。
四、实现项目预期目标所具备的基础和工作条件。
五、计划进度及考核指标(总的研制期限、进度和分阶段进度及工作计划。
)。
六、经费概算及分年度使用计划。
七、主要研究人员和承担单位,与主要协作单位的分工。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江苏智慧人社小微企业认定流程

江苏智慧人社小微企业认定流程1.申请人提交《江苏省智慧人社小微企业认定申请表》。
The applicant submits the "Jiangsu Province Intelligent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 Certification Application Form".2.申请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The application form is signed by the legal representative or the main person in charge of the enterprise and affixed with the official seal.3.申请人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The applicant submits a copy of the enterprise's business license.4.申请人提交企业纳税证明。
The applicant submits the enterprise's tax payment certificate.5.申请人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明。
The applicant submits the bank account opening permit.6.申请人提交企业近三年的完税证明。
The applicant submits the enterprise's tax payment certificates for the past three years.7.申请人提交企业近一年的财务报表。
The applicant submits the enterprise's financial statements for the past year.8.申请人提交申请企业的员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2.03.17•【字号】苏科高〔2022〕3号•【施行日期】2022.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苏科高〔2022〕3号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近日,江苏省科技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2〕56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
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就做好2022年度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过程1.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
请科技部门广泛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根据《通知》要求前往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受理截止日期为10月10日。
申请企业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责任主体,企业须对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性作出承诺,严禁弄虚作假行为。
评价企业需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并取得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企业可通过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入库登记编号。
2.苏州市科技局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表》的完整性、规范性、合理性进行核验,原则上每月完成不少于一批次企业评价信息形式审查,对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提交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最后一批在10月12日前提交。
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分批汇总公示、公告,于10月31日前完成最后一批拟入库企业公示文件发布工作。
3.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地方贴近企业优势,深入了解企业发展需求和政策诉求,加强跟踪服务工作。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新一轮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行动入库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新一轮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行动入库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2.06.27•【字号】•【施行日期】2022.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关于组织开展新一轮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行动入库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新一轮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行动入库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2〕143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相关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 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企业对其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领先。
2. 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
企业注重创新投入,研发投入强度与研发团队实力在国内同行业中领先,作风学风优良。
企业须为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如以集团名义申报,其核心子公司须为高新技术企业),有高水平的研发机构和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具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3. 具有行业带动性和自主品牌。
企业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国内同行业位居前三位,有较大的主营业务收入规模或较大的发展潜力与影响力,具备联合行业上下游企业以及高校院所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的基础条件。
拥有省部级以上名牌产品或知名商标。
4. 具有良好的企业创新文化。
企业具有良好的培育和吸引人才机制,重视国内外优秀人才的引进,建立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企业创新文化、人才评价体系和创新激励机制。
5. 具有较好的信誉。
为在南京区划范围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主营业务和技术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的行业政策。
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近一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未列入科研严重失信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项目申报关键指标表-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
(1)第一批(上半年)受理重大创新团队、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青年领军人才、重点产业领军人才(面上专项)。网上集中受理时间:重大创新团队、创业领军人才、重点产业领军人才(面上专项):3月15日-4月6日17:00;创新领军人才、青年领军人才:4月7日-4月18日17:00。
(2)第二批(下半年)受理重点产业领军人才(区域重点产业专项)。网上集中受理时间:8月2日-8月11日17:00。
(2)团队成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团队领军人才应在国际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力,研究成果居国际一流水平,具有杰出的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团队核心成员应有2年以上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研发及管理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效;
(3)团队于2019年1月1日后来到苏州创业或全职引进到苏州企业、在苏高校及科研院所领衔创新。院士领衔的、产业化已有重大突破的(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及其他特别优秀的项目,来苏时间可放宽到2017年1月1日;
(3)2020年1月1日后新引进到苏州,并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引进手续,并全职到岗工作,引进后能全职连续在就职单位服务3年以上组织,申报人及企业须符合姑苏领军人才计划创业领军人才“引进人才”类的相关申报条件,且已获所在地30万元以上的人才项目扶持,实施的项目符合以下产业方向:
(3)对立项的创新领军人才,给予100-20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和100-200万元的安家补贴,引才企业可获30-50万元引才奖励。
(4)对立项的青年领军人才,给予50-20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
(5)对立项的高校院所创新人才,给予50-10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
(6)获得立项的人才还可享受最高5000万元的企业无抵押信用贷款和最高300万元的个人信用贷款、优秀人才贡献奖励政策以及乐居、医疗、子女教育服务、出入境便利等高层次人才扶持政策和生活待遇。优先对立项人才项目给予创业保险、人才基金等支持。
《中小微企业认定申请》
《中小微企业认定申请》为了进一步做好中小微企业服务工作,有效落实国家、省和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扶持政策,现将做好中小微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对象1、企业申请享受专项资金等政策扶持需要提供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的;2、企业参与有关招投标活动等需要提供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的;3、企业申请享受减免收费等优惠政策需要提供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的;4、其他需要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的情况。
二、认定条件苏州市中小微企业认定须符合以下条件:1、依法在苏州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2、符合国家工信部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工信部联企业〔xx〕300号)。
有关营业收入、从业人员数等数据以上年度年末数据为准。
三、认定程序1、申请企业向所在地经信(中小企业)部门递交《苏州市中小微企业认定申请表》等认定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在苏州市经信委网站上自行下载)2、各市、区经信(中小企业)部门进行审核,对申请企业所属行业、规模类型进行认定并出具认定函;3、需向外省、市申请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向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递交已经各市、区认定的材料,市经信委经审核后并出具认定函。
四、申请材料1、《苏州市中小微企业认定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有关企业所属行业和规模大小的证明材料(营业收入可以由税务或统计部门证明或者其他可以证明的材料;从业人员数以上年度末的劳动用工备案和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提供上年度末的社会保险结算单其他证明材料。
(当年新设立企业的从业人员数以上月末社会保险结算单参保人数及其他证明材料为准。
)五、工作要求根据企业需求,各市、区经信(中小企业)部门应在受理认定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工作。
六、认定时效苏州市中小微企业认定当年度有效,下一年需重新认定。
各市、区经信(中小企业)部门要落实专门业务处(科)室负责中小微企业认定工作,每年底将已认定的企业名单报苏州市经信委中小企业综合协调处。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调查表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调查表
一、企业基本信息单位:万元
二、企业融资经历(近三年)(可增加行)
三、企业融资意向
注:融资经历及意向处请勾选;融资方式可选择:A 贷款B 担保C 风险投资D 知识产权质押 E PE F IPO G其它(请填写);请写清投资人名称;融资用途:A 产品研发B设备购置C 厂房建设 D 市场开拓E 扩大产能F 科技保险G其它(请填写)。
四、企业可接受的担保方式(可多选)
A 房产抵押
B 票据或存单质押
C 抵押+知识产权质押
D 保理
E 应收账款质押F仓单质押G 机器设备抵押H 股权质押I 担保公司保证
J 担保公司保证+知识产权质押K其它(请列明)
注:出资形式为:A货币B实物C知识产权D土地使用权E其他(请填写)
六、企业行业地位
(一)企业年销售收入规模在行业所处的地位( )位居前列( )一般水平( )较低水平),若处于行业前列,估计企业在全国该行业内排名前位。
企业是否被国内行业协会等组织评为行业龙头企业、百强企业等荣誉称号,如有请填写:
(二)企业在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及其基本情况
与竞争对手相比,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多选):
( )价格( )技术( )质量( )性能( )服务( )品牌( )便利性
(三)企业在产业链上的位置()居于上游()居于中游()居于下游
七、企业产品、品牌情况
八、企业技术创新
(一)企业技术创新投入情况
(二)企业参与、主持技术标准情况
九、企业未来发展的技术方向与技术项目贮备情况
十、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十一、财务现状与预测(单位:万元)
十二、对改善科技型企业融资环境的建议。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2.12.14•【字号】苏科高[2012]402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苏科高〔2012〕402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科委),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意见》(苏政发〔2012〕79号)精神,进一步明确科技金融相关政策的扶持对象,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和备案工作,我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暂行办法江苏省科学技术厅2012年12月14日附件: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暂行办法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强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着力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瓶颈,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意见》(苏政发〔2012〕79号)及有关规定,现就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和备案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1、对江苏省范围内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获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计划资助的科技人员创办的企业,上述四类企业如同时符合营业收入在40000万元以下或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下条件的,属于科技型中小企业。
2、对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以下标准和条件,属于科技型中小企业:(1)依法在江苏省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2)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或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3)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的研发经费投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4)企业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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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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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意见
( 盖 章 )
年 月 日
备注
1、请各省辖市科协推荐5~10个企业。
2、请各县(市、区)科协推荐3~5个企业。
3、请于பைடு நூலகம்013年2月26日前将此表报送省科协学会学术部。
江苏省科技创业型小微企业培育成长推荐表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固定资产(万元)
经营收入(万元)
经营范围
企业网站
企
业
简
介
企业技术与管理领军人才的情况
主要
产品
及
服务
项目
企业专有技术
及
专利
情况
企业
在本
行业
中的
定位
企业产品市场状况
员工
情况
员工人数(人)
科技人员数(人)
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