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招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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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招商工作

实施方案

为加快实施创业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落实,积极为中小企业搭建创业平台,打造中小企业创业的“孵化器”,为有项目、有志向、有发展愿望的创业者和创业团队提供创业机会,根据当前国家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XX县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项目位于XX镇XX村XX(原XX厂区),项目总投资约X亿元,总规划面积约为XXX亩,总建筑面积X万平方米。该基地厂区和生活区分区明确,厂区合理分布成综合产业区、电子产业区、工艺品产业区、食品加工产业区和商业综合办公综合区,总占地面积53200㎡,建筑面积约79000㎡;生活区总占地面积9725㎡,建筑面积约11000㎡。计划引进40余家中小企业入园,可安排就业1200余人。现厂区正在建设当中,该项目建成后将打造成XX乃至周边区域的一个现代化、集中化、开放化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

二、准入产业项目和申请入驻基地条件

(一)准入产业项目

1、重点吸纳从事新科技、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

节能环保、文化创意、信息技术(含软件开发及动漫制作等)、现代服务业等重点行业的小微型企业入驻;

2、重点扶持和发展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等创新、创造型小微型企业孵化平台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研发机构、科技服务机构等;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产品附加值高,节约资源、能源,符合环保、安全等相关要求,有规范的企业章程和科学健全的管理制度;

4、自主创新型、自主研发型、科技发明型等成长性好的小企业;

5、节能环保低碳产业企业、税收高企业、出口创汇企业;

6、充分利用我县资源优势,开发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项目。

(二)申请入驻基地条件

1、投资强度:入选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的实力和孵化条件,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以上;

2、财税贡献:以缴纳税收作为入驻企业最重要的条件,要求年纳税10万元以上,第二年达到15万元,第三年突破2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可优先安排入园区。

3、投产期限:投产周期要快,自引进签约之日起要求3个月正式投产。

4、环境保护:入驻基地企业必须达到环保要求,排放达标,不污染邻居企业及周边居民,不影响企业及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环境。

5、消防安全:入驻基地企业必须取得消防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审批程序

1、企业申请入驻时,需向基地管理办公室提交以下资料:入驻申请书、申请入驻企业登记表、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厂房需求面积、用电负荷、用水量、项目设备清单。有企业营业执照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其有关证照原件、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确定为入驻孵化的企业,需提交生产线流程工艺图、设备平面布置图、产品说明书(图样)及《入园孵化承诺书》,经基地管理办公室审核,报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签订入驻合同,办理厂房交接手续,交纳租金、履约保证金等后正式入驻。

3、交付标准厂房后,入驻企业须在3个月内投产。因设备安装等特殊原因需延期投产的,应书面报基地办公室同意。

四、租赁期限、价格、方式、履约保证金

1、租赁期限:入驻企业孵化期为年,三年内孵化成功,企业须退出基地另选址建厂发展。孵化期满未成功的企业无条件退出基地,如孵化期满尚具备孵化条件的欲延长孵化期的企业,应提前一个月向基地管理办公室提交《企业孵化发展情况报告》及延期孵化申请书,经考核评估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孵化期(最长不超过两年),并重新签订延期孵化合同。

2、租赁价格:入驻企业所需厂房采取租赁形式使用,入驻后三年房厂房租金标准为3元∕㎡/月,延长孵化期的租金标准为5元∕㎡/月,办公区、住宅区的租金标准另定。

3、付款方式:厂房租金按季度收取,企业必须在每一季度第一个月前10日内一次性向基地管理办公室交清本季度厂房租金。首次费用采取先签订协议、交齐费用再交钥匙的流程进行;

4、履约保证金:入驻企业与基地办公室签订合同时须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三个月租金总额。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向基地办公室交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企业退出孵化基地时,属于孵化期满或孵化期内申请自动退出的,保证金全部退还;属于违反合同责令退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扶持政策

1、入驻企业孵化期为三年,孵化期内企业所缴纳的税收(含国地税)地方政府实得部分全部奖励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

2、入驻企业孵化期满,需要扩大再生产且具备单独选址建设条件的,优先纳入园区用地保障计划;

3、由引进单位协助入园企业办理企业注册、项目申报、等生产经营方面的审批手续;

4、基地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引进社会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政务代理、融资担保、信息及管理咨询和政策、法律、财务等专业服务,每年免费为基地内企业提供企业辅导、培训、招工等企业服务;

5、坚决禁止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等行为,凡进入基地的企业,行政规费全部实行零收费管理,办理有关证照只收取工本费(工商注册费除外);其它经营服务费收取(按价格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为准)按50%收取,各种协会的会员费本着客商自愿的原则收取,任何单位不得强行收取。

六、企业退出条件

1、孵化期内,考核合格的企业可申请期满或提前退出基地另选址建厂发展;

2、入驻企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入驻或3个月内不投产的;

3、入驻企业私自将厂房(院落)或办公用房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进行其他非法活动;

4、入驻企业擅自变更经营范围或所从事与其申报的项目不符的业务;

5、入驻企业拖欠厂房租金及水、暖等相关费用,并经基地办公室或有关部门书面催收仍拒绝缴纳的;

6、停产时间达半年以上的;

7、合同年度的最后一个月,入驻企业须向基地办公室提交《年度发展情况报告》,接受年度考核评估,未达标的,必须书面说明客观原因,提出延期达标申请,在基地办公室审核同意的延期达标时限内仍不达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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