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退职干部管理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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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关怀帮扶激励离任村干部工作的意见

关于做好关怀帮扶激励离任村干部工作的意见

关于做好关怀帮扶激励离任村干部工作的意见
关于做好关怀帮扶激励离任村干部工作的
意见
苏组发〔2009〕1号
各市委组织部,各市人事局、财政局、民政局:
近年来,我省各地采取多种措施关心离任村干部,改善了离任村干部的生活,激发了在职村干部的工作热情,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

继续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关怀离任村干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具体体现。

现就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妥善解决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问题
对生活困难的离任村干部,各级党委、政府应给予必要的关心帮助。

对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以来担任行政村(生产大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大队长)和行政村(生产大队)会计这“三大员”职务,工作时间在十年以上,正常离任而且离任后一贯表现较好,男同志年龄在60岁以上,女同志年龄在55岁以上的,可采取发放生活补贴方式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

补贴的最低标准是:担任“三大员”职务累计二十年以上,离任时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员会主任、村会计职务的,每人每月分别为200元、180元、160元;十五年至十九年的,每人每月分别为180元、160元、140元;十年至十四年的,每人每月分别为160元、140元、120元,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确定,但县(市、。

2023年农村退职主职干部生活补贴发放管治理方案

2023年农村退职主职干部生活补贴发放管治理方案

2023年农村退职主职干部生活补贴发放管治理方案一、背景和目标近年来,为了充分发挥农村退职主职干部的作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各级政府普遍实施了农村退职主职干部生活补贴政策。

然而,由于缺乏统一规范和有效的管理措施,部分地区和单位在发放补贴过程中存在不规范、不透明、不公正等问题,给农村退职主职干部带来了不便和不公平。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提高农村退职主职干部的生活品质和工作积极性,制定一套科学、公正、透明的发放管治理方案势在必行。

本方案的目标是:(1)确保农村退职主职干部生活补贴的发放公平、规范、透明;(2)提高政府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减少行政成本和工作负担;(3)激励农村退职主职干部更好地发挥作用,为农村建设和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管理机构和责任分工(1)设立专责机构:各地政府应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农村退职主职干部生活补贴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该机构包括补贴管理办公室和补贴管理委员会两个部分。

(2)补贴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包括核准补贴申请、审查资格、制定标准、编制补贴名录、发放补贴款项等。

(3)补贴管理委员会:由各地政府组织,负责监督和协调补贴管理工作,包括制定补贴发放标准、审批修改政策、解决争议等。

三、发放标准和资格审核(1)发放标准:各地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社会福利政策等因素,制定相应的补贴发放标准。

同时,考虑到农村退职主职干部的不同身份和工作时长等因素,可分级制定不同的补贴标准。

(2)资格审核:农村退职主职干部必须在退职之后连续居住在农村,并且没有享受其他类似的生活补贴。

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工作单位证明、户口簿等。

各地的补贴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可以享受到生活补贴。

四、发放流程和方式(1)制定发放流程:各地的补贴管理办公室应制定详细的发放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时间节点,确保发放工作的高效和及时。

(2)发放方式:补贴款项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领取等多种方式发放,具体发放方式由申请人自行选择。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印发《关于加强干部退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人退发[1992]11号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印发《关于加强干部退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人退发[1992]11号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印发《关于加强干部退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正文:----------------------------------------------------------------------------------------------------------------------------------------------------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印发《关于加强干部退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1992年5月28日人退发(1992)11号)现将《关于加强干部退休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干部退休工作的意见近几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和关怀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干部退休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取得了明显成绩。

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和退休干部人数的增多,干部退休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为加强干部退休工作,完善干部退休制度,促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进行,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退休工作的指示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行干部退休制度,是我们党和国家干部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做好干部退休工作,妥善安置好退休干部,对于保证干部队伍新老交替的顺利进行,使各级组织充满生机与活力,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干部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加强领导,把干部退休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干部退休工作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办法,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并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争取得到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共同做好干部退休工作。

二、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中发〔1982〕13号)精神和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认真执行干部退(离)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组发〔1988〕9号)等有关规定,凡达到退休年龄的干部,除按国家规定延长退休年龄或留任者外,均应按时办理退休手续。

村级退职干部管理工作意见

村级退职干部管理工作意见

村级退职干部管理工作意见各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为进一步优化村级干部队伍结构,健全村干部选拔任用和退出机制,逐步解决村干部队伍老龄化问题,根据市委组织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党委研究,现就村干部正常退职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村干部队伍活力,着力打造一支“精干高效,结构合理,勤廉为民,实绩明显”的村干部队伍,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退职对象正常退职的对象为在职在编村干部,是否在职在编以党委任免文件为依据。

三、退职条件1、村干部正常退职年龄为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4周岁,到龄即退。

对工作业绩突出,经党委集体讨论、上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已享受专项事业编制人员待遇的村主要负责人,任职年限可放宽到男60周岁、女55周岁。

2、村“两委”换届时,村干部因年龄到达退职年限年度的,不作为候选人提名;村干部因年龄到退职时不能任满一届的,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提名。

四、有关规定1、工资发放。

村干部退职后工资除发放到当月外,再增发3个月工资。

2、养老保险。

为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机制,确保正常退职的村干部到达年龄时能够正常领取养老金,对退职村干部按退职时享受的险种,在缴费不超过15年的前提下续保至男60周岁、女55周岁,续保期间村党支部书记原由市负担部分划归镇财政负担,其他村干部市负担部分划归村集体负担,其余不变。

3、生活补助。

村干部退职后给予生活补助。

生活补助从退职后3个月开始到男60周岁、女55周岁为止,期间如已领取养老金的不得重复享受;退职月补标准为:村党支部书记300元,主任、结报员和自然村负责人250元,其他村干部200元;补助资金由村发放。

4、下列情况不享受保险续缴和生活补助待遇:①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问题,经诫勉谈话后未加以改正,并按相关程序被免职、规劝退出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组织法》的有关程序罢免的;②因违法违纪受到撤销职务以上处分的;③退职后公然干扰村“两委”正常工作,造成影响,经查证属实,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关于加强对退居二线科级干部管理的意见

关于加强对退居二线科级干部管理的意见

关于加强对退居二线科级干部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对退居二线科级干部管理的意见各乡、镇、场、街道党委(工委),市直局以上单位党组(党委、工委),市委各部、办、委、局: 近年来,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的加大,我市部分科级领导干部陆续退出了现职领导岗位。

这些同志曾为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过突出贡献。

在干部调整中,他们表现出让位荐贤的高尚品德和宽容大度的思想境界。

他们受党教育培养多年,政治坚定,作风扎实,业务熟悉,经验丰富,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

为了充分发挥这部分干部的作用,加强管理,根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退居二线科级干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本意见所称的退居二线科级干部是指因年龄、身体等原因,按市委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定从正、副科级领导岗位上退下来,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

二、凡市委管理的科级领导干部,正科职男满**周岁,女满**周岁;副科职男满**周岁,女满**周岁的,应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改任非领导职务。

对连续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男满**年、女满*年的,经考核合格,可解决正科职级。

三、退居二线科级干部由其所退居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

四、退居二线科级干部应享受与在职干部相同的政治待遇(参加单位各项相关会议、了解阅读相关政策文件、政治学习教育等);继续在原单位上班的,其经济生活待遇(工资、福利、奖金、津贴、医疗等)应比照相同职级干部同等对待。

五、退居二线科级干部退线不离岗,原则上要求在所退居单位正常上班。

退居二线科级干部在工作上要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完成所分配的工作任务。

努力围绕市委、市政府和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有关调研活动,提出意见建议。

充分发挥好参谋、监督、协调、帮带等作用。

六、退居二线干部可以受市委、市政府委派,参与全市中心工作和各项阶段性工作,开展对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指导工作,或抽调到市重点工程及其他岗位工作。

关于认真做好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京政发〔1980〕76号

关于认真做好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京政发〔1980〕76号

关于认真做好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正文:---------------------------------------------------------------------------------------------------------------------------------------------------- 关于认真做好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北京市人民政府一九八○年八月二日京政发〔1980〕76号文件批转试行)认真做好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做到对退休干部政治上有人关心,组织上有人管理,生活上有人照顾,使他们愉快地渡过晚年,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的工作。

随着退休工作的开展和时间的推移,各单位管理的退休干部不断增加,如何进一步加强对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已成为我们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一、各单位要有一名领导干部分管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定期研究退休干部工作的情况,及时解决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领导同志要定期亲自主持召开退休干部座谈会,或分别走访,进行慰问,听取意见,以示关怀。

二、各级人事部门要把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作为重要的经常工作之一,根据任务大小配备专职或兼职干部。

区、县、局人事部门,要配备专职干部,其他退休干部人数少的单位,要设兼职干部。

要制定工作计划,建立管理制度,切实抓好。

三、就近编组,分片管理。

鉴于各单位管理的退休干部居住分散,不便于组织活动和管理,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基层单位或其上一级单位尽可能将他们按居住地区就近组织起来,编成小组,确定活动地点,规定活动制度。

四、从政治上翔退休干部,保证他们应享受的政治待遇,要针对退休干部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等特点,采取多种方式组织他们学习有关文件,向他们传达党的方针、政策,介绍国内外大事和本单位的工作、生产情况。

凡是他们应该参加的重要会议,应通知他们参加,使他们和在职干部享受同样的政治待遇。

离退休干部工作意见

离退休干部工作意见

离退休干部工作意见离退休干部工作意见为发挥和充分利用离退休干部的智慧和经验,提高社会的文化、精神和科技水平,满足离退休干部的实际需要,根据国家对离退休干部的政策和要求,制定了本离退休干部工作意见。

一、关于发挥离退休干部的积极作用1. 成立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为离退休干部提供服务和帮助。

该中心应设立信息咨询、法律援助、日间照料等部门,充分利用离退休干部的智慧和经验,给予较多的关注和照顾,使离退休干部更好地享受晚年生活。

2. 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旅游等活动。

我们应该注意到,在现代社会中,离退休干部的生活水平已经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他们也希望在退休后,能够继续参与社交活动,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充实自己的毕业生活。

我们应该制定相应的政策,负责组织并促进离退休干部的各种活动。

3. 落实离退休干部的社会福利权益保障。

离退休干部是国家和社会的重要财富,我们应该设立完善的保障措施,为离退休干部保障他们的福利权益,保障他们的安全。

二、关于加强为离退休干部服务的设施建设1. 建设离退休干部阅览室、大厅、普及科技知识展览厅等公用设施,改善离退休干部的阅读、休息和科技教育等环境。

2. 加强离退休干部护理和照料体系建设。

根据离退休干部的特点,设计出相应的护理和照料体系,设立相应的机构和人员,以保障离退休干部的关爱和照顾。

3. 建设离退休干部公寓和社区,改善离退休干部的生活质量。

离退休干部公寓应该具有良好的地理位置,环境优美,设施齐全。

三、关于加强离退休干部管理1. 建立完善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制和服务体系,制定相应的管理条例和规定,明确各级责任与职责。

2. 对离退休干部的档案和信息加强管理,确保离退休干部的信息存档和管理工作正常进行。

3. 在工作中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的智慧和经验,将其纳入党的优秀退休干部工作会议,为各级党组织提供咨询和建议,发挥各种力量,促进全局工作的发展。

四、关于提高离退休干部的精神文化水平1. 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强化离退休干部的身体锻炼和乐趣与文化生活;2. 加强心理疏导和社会调查工作,保障离退休干部有健康的社交活动;3. 加强社区文化服务,建立文化课程和活动,满足离退休干部的文化需求和兴趣?结论离退休干部工作意见是对离退休干部政策的落实和补充。

关于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说到离退休干部,很多人第一时间可能会想到那一群曾经风风火火、年纪一大把的老同志。

对吧?他们的生活里,曾经有过许多风云岁月,做过不少大事,可现在呢,日子就像是熬汤一样慢慢过,享享清福,看看报纸,跟朋友聊聊天,回忆回忆过去的辉煌岁月,日子过得还真是有滋有味。

可是,您以为离退休干部就这么简单吗?那可不!他们可不是退休了就什么都不管了,事实上,管理这些老干部,还是个不小的事儿呢!先说说他们的需求吧。

离退休干部年纪大了,体力可能跟不上,但他们的心可依然年轻。

对于他们来说,退休后的生活可不止是“宅”在家里,打打麻将,种种花,看看电视那么简单。

实际上,他们心里可都有一个小心愿,那就是“不要被忽视”。

很多老干部即使退休了,心中对社会、对国家的热情依旧燃烧。

他们不希望自己被遗忘,不想被冷落,更不希望自己成了“社会边缘人”。

这个“边缘人”的标签,老一辈人可是不爱听的,觉得挺受伤的。

怎么让他们在退休后的生活既有尊严,又能开心呢?说实话,关键就是管理得当。

我们得给他们足够的关心和照顾,给他们提供一个既丰富又有意义的退休生活。

想想,咱们这些年轻人有时候忙起来忙得焦头烂额,倒是没怎么顾得上他们的感受。

其实啊,这种忽视,不仅让老同志心里不舒服,也容易让他们失去了继续为社会贡献的机会。

你说,退休了也不代表他们就没了用武之地,谁说老了就不能继续发挥余热呢?这不,国家对离退休干部的管理越来越重视,提出了不少好建议,目的是希望我们能够更好地帮助他们度过晚年。

得让他们有个归属感。

就像家里长辈总希望子女多陪陪,关心关心他们,离退休干部也是一样,想要知道自己的存在是被需要的,不是被遗弃的。

于是,管理措施就得做得细致,服务得做到位。

除了日常的生活保障,还得通过定期的聚会、座谈会等活动让他们感受到自己依然是社会的一部分,是大家庭中的一员。

再说说老干部的健康问题。

年纪大了,身体嘛,总有一些小毛病。

咱们要做的就是提供更加贴心的健康管理,定期体检啊,运动项目啊,甚至是心理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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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退职干部管理工作意见
村级退职干部管理工作意见
各党支部、村民委员会:
为进一步优化村级干部队伍结构,健全村干部选拔任用和退出机制,逐步解决村干部队伍老龄化问题,根据市委组织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党委研究,现就村干部正常退职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村干部队伍活力,着力打造一支“精干高效,结构合理,勤廉为民,实绩明显”的村干部队伍,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退职对象
正常退职的对象为在职在编村干部(简称“村干部”),是否在职在编以党委任免文件为依据。

三、退职条件
1、村干部正常退职年龄为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4周岁,到龄即退。

对工作业绩突出,经党委集体讨论、上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已享受专项事业编制人员待遇的村主要负责人,任职年限可放宽到男60周岁、女55周岁。

2、村“两委”换届时,村干部因年龄到达退职年限年度的,不作为候选人提名;村干部因年龄到退职时不能任满一届的,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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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关规定
1、工资发放。

村干部退职后工资除发放到当月外,再增发3个月工资。

2、养老保险。

为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机制,确保正常退职的村干部到达年龄时能够正常领取养老金,对退职村干部按退职时享受的险种,在缴费不超过15年的前提下续保至男60周岁、女55周岁,续保期间村党支部书记原由市负担部分划归镇财政负担,其他村干部市负担部分划归村集体负担,其余不变。

3、生活补助。

村干部退职后给予生活补助。

生活补助从退职后3个月开始到男60周岁、女55周岁为止,期间如已领取养老金的不得重复享受;退职月补标准为:村党支部书记300元,主任、结报员和自然村负责人250元,其他村干部200元;补助资金由村发放。

4、下列情况不享受保险续缴和生活补助待遇:①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问题,经诫勉谈话后未加以改正,并按相关程序被免职、规劝退出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组织法》的有关程序罢免的;②因违法违纪受到撤销职务以上处分的;③退职后公然干扰村“两委”正常工作,造成影响,经查证属实,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解释权限
本文解释权在镇党委组织科,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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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的阅览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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