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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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标准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标准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标准一、概述仓库是用于储存物品的场所,由于其中可能存在易燃易爆等物品,防火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制定本标准,旨在确保仓库防火安全。

二、基本要求1.仓库应按规定分类管理储存物品,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与其他物品放置在同一区域。

2.对于仓库内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及时查找、排除。

3.每日对仓库进行巡查检查,确保安全状况。

4.员工应当定期参加防火安全培训,掌握防火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5.定期检查和维护仓库内的消防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保障消防安全。

三、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1.消防水源和灭火器等应按规定进行设置,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进行灭火。

2.定期对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

3.设置灭火器的地点应视情况在容易被员工发现的位置。

4.如果仓库面积较大,应设置定期巡查的消防警报器,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能及时通知人员。

四、制定应急预案1.制定仓库的应急预案,明确发生火灾时的紧急处置流程与方案,明确定义有关人员的职责、任务和操作方法并进行相关的演练。

2.紧急预案要在容易被员工发现的位置张贴,确保人员能够迅速反应并准确执行。

3.应急预案的制订及演练应定期检查,确保其真实可靠性。

五、对于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1.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储存,确保化学品、液化气等危险品分类、标识齐全、正确、清晰、明了。

2.危险品的入库、出库和搬运,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安全。

3.危险品的储存应按规定的数量和存放位置进行,并应定期检查,预防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六、其他安全管理1.严禁在仓库内进行吸烟、明火作业等活动。

2.定期对送风、送气系统进行检查,以确保正常工作和安全使用。

3.对于仓库内的垃圾和病虫害物质,要及时地进行清理,减少火灾的发生。

七、结论通过对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标准的制定及执行,可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保障仓库的安全与稳定运作,是任何一个仓库必须遵守的基本工作标准。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的防火安全管理,确保仓库内的人员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各类仓库,包括物流仓库、商业仓库、工业仓库等。

第三条仓库的防火安全管理应当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仓库的基本消防设施完备、管理制度健全、人员防火意识培养。

第四条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实到位,仓库所有人、管理人应当依法承担仓库防火安全的主体责任,消防机构、监管部门应当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的监管和指导。

第二章基本消防设施第五条仓库建设、装修和使用过程中应当符合国家的消防规范,确保基本消防设施的安装和维护。

第六条仓库应当配备消防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水源、灭火器具、消防报警系统等。

第七条仓库的消防水源应当保证供应充足、可靠。

第八条仓库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和种类的灭火器具,人员应当熟悉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灭火器具的有效期。

第九条仓库应当安装并保持正常运行的消防报警系统,确保能够及时发现火灾。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条仓库应当制定并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和操作流程。

第十一条仓库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二条仓库应当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巡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仓库应当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分类管理,严禁乱堆乱放。

第十四条仓库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发生时的处置措施、责任人和逃生路线。

第四章人员防火意识培训第十五条仓库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防火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六条仓库应当建立员工防火知识考核制度,对通过考核的员工进行奖励,并及时对未通过考核的员工进行再培训。

第十七条仓库应当建立消防安全奖励机制,对发现并及时处理火灾隐患的员工进行奖励。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八条消防机构、监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仓库的防火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消防机构、监管部门可以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为了保障仓库的安全与稳定运营,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以下防火安全管理规定:一、仓库用火管理1.严禁在仓库内使用明火,包括但不限于吸烟、焊接、打火机等。

2.限制使用电热器具,如加热棒、电炉、电热水壶等,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并遵守使用方法。

3.禁止非仓库员工随意进入仓库并携带易燃物品。

二、仓库物品管理1.严禁在仓库内存放易燃物品或易爆物品,如油漆、气罐、火药等。

2.仓库内应保持通风良好,保持干燥,并且避免物品密堆贴放。

3.仓库内应当设置灭火器材和应急疏散设备,并进行检查和维护。

三、防火安全培训1.仓库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防火安全知识培训,掌握火灾发生的预防和控制方法,并建立预防意识和安全意识。

2.进口员工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对未能通过考核的员工作适当处理。

四、应急预案1.制定仓库防火安全预案,规定火灾发生时的应急措施,明确人员和物品的疏散途径以及紧急联系方式。

2.定期进行防火应急演练和培训,以提高员工应对火灾事故的应变能力。

五、仓库防火安全监管1.安排专人负责仓库防火安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并建立健全的安全检查制度;每次安全检查要有记录。

2.必要时随时可以对仓库内建筑、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

六、其他1.违反本管理规定者将会受到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被开除。

2.本管理规定自 XX 年 XX 月 XX 日起施行。

岁月久远,请各位员工加以遵守。

以上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仓库的安全与稳定运营,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

希望所有工作人员都能树立安全意识,积极履行管理规定,防患于未然。

仓库火源消防安全管理规定(3篇)

仓库火源消防安全管理规定(3篇)

仓库火源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仓库应当有规范醒目的防火标志。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手机和火种。

2.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

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等手续。

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动火证等手续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3.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并应有切实的管理措施。

在库区内工作的铲车、电瓶车、吊车等,必须有防止喷火或打出火花的安全装置。

4.库区内地面应保持清洁,无纤维下脚、杂草及其他可燃物存在。

5.储存可燃物品的库房应装设避雷设备;露天堆场应设独立的避雷针,每年在雷雨季前,进行检查,保证安全有效。

6.运输易燃、可燃商品的车辆,应将商品用篷布封盖严密,并有押运人员途中监护。

装卸商品时,应严防拖拉、摔撞等野蛮操作。

7.仓库维修间清洗机床、机器、机具的清洗液,不得使用易燃液。

如使用柴油等可燃液时必须保证安全,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8.库区内应配备的灭火器数量和种类应与扑灭储存物资火灾相适应,并要有专人负责维护保养。

仓库火源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是指为了预防和控制仓库火灾风险,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以下是一般性的仓库火源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仓库布局规划:合理规划仓库的布局,设置防火分区,确保货物储存合理有序,防止火源的产生和蔓延。

2.火灾风险评估:定期对仓库内的火灾风险进行评估,识别潜在的火源以及可能的火灾危险点。

3.明确消防责任人:指定专门的消防责任人,负责仓库的火灾预防和应急管理工作,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

4.防火设施和消防设备:配备符合相关标准的消防设备,如灭火器、灭火器具、喷淋系统、烟雾探测器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5.火源管控:仓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确保没有明火和电气设备的故障,严禁在禁火区域吸烟和使用明火。

6.安全标识和疏散通道:设立明显的安全标识,指示灭火器的位置和使用方法,清晰标识疏散通道,并保持通道的畅通。

仓库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仓库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仓库安全防火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1.1 为保障企业生产物资的安全,防止仓库火灾事故的发生,订立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全部仓库及存放物资的场合。

第二条仓库布局与防火设施2.1 仓库应依据存放物资的性质和数量,采取合理的布局,保证通道畅通,并设置充分数量的灭火器材。

2.2 仓库应设有防火墙,隔绝不同性质的物资,防止火灾扩散。

2.3 仓库应设置合理的排风设备,确保仓库内空气流通。

2.4 仓库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出口标识,并保持出口通畅。

第三条物资存放和整理要求3.1 存放物资时,应依照分类、性质、易燃易爆程度大小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分区,并做好相应的标识。

3.2 高温易燃物品、易燃液体、易爆品等应存放在特定区域内,并采取特地的防火措施。

3.3 不得将易燃品和易爆品与其他物品混放,以免引发火灾事故。

3.4 对于过期、损坏或无用的物资,应及时清理、处理或报告上级部门。

3.5 物资存放时,要保证通道畅通,不得堆放过高,避开影响防火通道。

第四条防火宣传和培训4.1 企业应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火技能。

4.2 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时,应对仓库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必需的介绍和培训。

4.3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灭火器使用和逃命演练,提高应急处理本领。

4.4 对仓库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专业的防火安全培训,提高其防火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五条防火检查和维护5.1 企业应定期委托专业机构对仓库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2 仓库内的灭火器材应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和充装,确保其正常可用。

5.3 仓库设备和电气线路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5.4 定期清理仓库内的积尘和杂物,保持良好的卫生情形。

第六条火灾应急预案6.1 企业应订立完善的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报警程序和应急救援流程。

6.2 仓库内应设置火灾报警器,保证及时发现火灾。

6.3 针对不同类型的火灾,订立相应的灭火方案和应急处理措施。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3篇)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3篇)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的仓库,包括生产、经营、储存、物流等不同性质和规模的仓库。

第三条仓库应当根据自身的特点和消防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第二章建筑设计与消防安全设施第四条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按照防火分区的原则进行规划,设置合理的疏散通道和防火墙。

第五条仓库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消防栓、灭火器、消防喷淋系统等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试验。

第六条仓库应备有适量的消防器材和物资,包括灭火器、水源、防烟面罩等,以应对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仓库应当配备有专业的消防安全人员,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第三章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第八条仓库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岗位责任,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九条仓库应设置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或岗位,配备有足够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仓库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自查,包括消防设施的检查和消防隐患的排查,及时整改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第十一条仓库应制定消防演练预案,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事故的应急能力。

第十二条仓库应建立健全火灾报警系统,并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确保报警设备的灵敏度和可靠性。

第四章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第十三条仓库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项应急措施和流程,提前进行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仓库在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撤离,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确保人员安全和财产损失最小化。

第十五条仓库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警、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十六条仓库应作好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 为确保仓库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仓库的防火管理,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仓库,包括工业仓库、物流仓库、商业仓库等。

3. 仓库管理员负责执行本规定,并保证员工遵守规定。

4. 本规定与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地方,以法律法规为准。

二、火灾预防措施1. 安装火灾报警系统:每个仓库都应安装火灾报警系统,并保证其有效运行,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堆放物品合理分区:按照物品的性质、易燃性和可燃性对仓库进行区域划分,合理堆放物品,防止火源和易燃物品相互接触。

3. 定期清理仓库:定期对仓库进行清理,清理垃圾和废弃物,保持仓库干净整洁,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4. 安装灭火设备:根据仓库的大小和性质,合理配置灭火设备,包括灭火器、灭火器具等,并设立明显的灭火器标识标志。

5. 安装疏散通道和标识:保证仓库内有明确的疏散通道,并进行标识,确保人员能够及时疏散。

6. 停电设备管理:定期对仓库内停电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避免因设备故障引发火灾。

三、员工防火安全培训1. 新员工培训:对每位新员工进行仓库防火安全培训,包括火灾预防知识、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疏散逃生等。

2. 定期培训: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火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火灾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灭火演练:定期组织灭火演练,演练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疏散逃生的流程,增强员工的实际操作能力。

四、火灾应急措施1. 发现火灾:一旦发现火灾,员工应立即向仓库管理员报警,并按照预先制定的疏散方案进行疏散。

2. 疏散逃生:在火灾发生时,员工应沉着冷静,按照预定的疏散方案和疏散通道进行逃生,不得携带个人物品。

3. 灭火指挥:仓库管理员应指挥员工进行灭火工作,正确使用灭火器和喷水器进行灭火,如火势无法控制,应立即撤离。

五、责任与处罚1. 仓库管理员是仓库内防火工作的责任人,对仓库内防火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为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应急救援组织第一条仓库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确保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第二条应急救援组织应设置应急领导小组、指挥中心和救援队伍。

第三条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和指导相关应急救援工作,制定应急预案,组织演练和评估工作等。

第四条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接收和处理应急报警信息,协调各救援队伍的行动,提供指挥和控制支持等。

第五条救援队伍应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组成,能够熟练运用消防设备和器材进行灭火和救援工作。

第三章防火设施和设备第一条仓库应设立灭火器材和设备,包括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水管、灭火器等。

第二条灭火器材和设备应定期检验、维护,并配备相应的人员进行操作和维护。

第三条灭火器材和设备应放置在易发生火灾的地方,且易于使用和接近。

第四章电气设备和用火规定第一条仓库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

第二条电气设备的漏电保护装置应安装完好,定期检测并记录。

第三条仓库禁止乱拉乱接电线,禁止私拉乱接电源。

第四条用火规定:禁止在仓库内烟火,禁止使用明火和易燃物品。

第五章疏散和逃生通道第一条仓库应设置合理的疏散通道和标志,确保人员可以迅速疏散。

第二条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物品和堵塞。

第三条在疏散通道旁应设置逃生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备,以指导和照明逃生。

第六章灭火和应急救援演练第一条仓库应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救援演练,以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条灭火和应急救援演练应按照预案进行,保障演练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三条对灭火和应急救援演练的情况进行记录,并进行评估和总结,不断改进应急预案。

第七章管理和监督第一条仓库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流程。

第二条仓库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条消防安全管理应有专人负责,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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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AQ-SN-0631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

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

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储存管理第十五条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

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

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

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

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装卸管理第二十七条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

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第三十一条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条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

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

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电器管理第三十六条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第四十二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第四十四条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

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火源管理第四十六条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

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

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第五十一条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条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三条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地处寒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奖惩第五十七条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现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视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第五十九条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仓库,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

XXX图文设计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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