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规章制度
供电系统管理制度(3篇)

供电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供电系统的管理工作,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维护供电系统的安全稳定,提高供电系统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供电系统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供电系统的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2. 高效运行原则,提高供电系统的运行效率;3. 服务至上原则,提供优质的服务,满足用户需求;4. 公正公平原则,保障各方利益的平衡;5. 环境保护原则,减少供电系统的对环境的影响。
第四条供电系统的管理工作包括以下内容:1. 供电设备管理;2. 供电网络管理;3. 供电运行管理;4. 供电质量管理;5. 供电安全管理;6. 供电服务管理;7. 供电环境管理。
第五条供电系统的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透明、持续的原则。
第六条供电系统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相应的管理经验和能力。
第二章供电设备管理第七条供电设备是供电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和维护供电设备的良好状态对于保障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第八条供电设备的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设备采购和更新;2. 设备安装和调试;3. 设备运行监测和维护;4. 设备故障处理和修复;5. 设备报废和处置。
第九条供电设备的采购和更新应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确保采购的设备符合国家和地区的标准和要求。
第十条供电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应按照相关的技术规范和要求进行,确保设备安装正确,调试合理,运行稳定。
第十一条供电设备的运行监测和维护应定期进行,监测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性能,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修理工作。
第十二条供电设备的故障处理和修复应及时进行,确保设备故障的快速排除,恢复供电能力。
第十三条供电设备的报废和处置应按照相关的环保要求进行,设备的报废和处置应经过审批程序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三章供电网络管理第十四条供电网络是供电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管理和维护供电网络的良好状态对于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供电质量的保障至关重要。
供电公司班组规章制度内容

供电公司班组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班组管理,提升工作效率,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所有班组,所有班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班组负责人为班组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本班组的工作安排、人员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班组成员应当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服从班组负责人的工作安排。
第二章班组管理第五条每个班组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进行管理。
第六条班组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七条班组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班组成员进行安全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第八条班组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班组成员的工作问题和纠纷,维护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三章工作安排第九条班组负责人应当根据工作计划,合理安排班组成员的工作任务。
第十条班组负责人应当严格控制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班组成员应当服从班组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做好个人岗位职责。
第十二条班组成员应当保持工作态度端正,不得擅离岗位,不得迟到早退。
第四章安全生产第十三条班组负责人应当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四条班组成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班组成员应当及时报告事故隐患,积极参与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第十六条发现安全隐患的班组成员应当立即报告班组负责人,及时处理。
第五章纪律约束第十七条班组成员不得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得私自调整工作计划。
第十八条班组成员不得擅自决定资金使用,不得私自处理公司财务。
第十九条班组成员不得违规乱用电器设备,不得私自操作危险设备。
第二十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班组成员,将受到公司纪律处分。
第六章处分措施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班组成员,根据情节轻重,将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第二十二条严重违规的班组成员,将予以开除处分,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调整或补充,另行通知。
长期供电段有关规章制度

长期供电段有关规章制度一、供电网络建设规定1. 供电网络规划:供电网络应在供电需求、电源供应及输配电设备条件等综合考虑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
制定供电网络规划方案应符合国家有关电力规定和标准,并经有关电力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2. 供电网络建设:供电网络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应按照电力工程建设管理法规及供电工程施工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
供电网络的建设单位应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建设质量和安全。
二、供电设备保养与维护规定1. 供电设备保养:供电设备的保养应按照供电设备厂家的保养手册和技术规定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2. 供电设备维护:供电设备的维护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进行,如检查电缆接头、开关设备、避雷设备等,如发现故障应及时修复。
三、供电安全管理规定1. 供电安全设施:供电设施应配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避雷器、限流器、过载保护器等;供电设施的安全设施应有定期检测、维护和更新。
2. 供电安全培训:供电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的供电安全培训,熟悉供电设施和设备的操作规程,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四、供电保障措施规定1. 供电备用设备:重要供电设施应配置备用设备,确保在设备故障时能够及时切换,保障电力供应的持续性。
2. 供电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供电应急预案,包括供电故障的处理流程、应急联系人、现场指挥等,提高应对电力故障事件的效率。
五、供电服务管理规定1. 供电服务标准:设定供电服务标准,包括供电质量、供电稳定性、供电响应速度等指标,确保提供优质的供电服务。
2. 供电服务监督:建立供电服务监督机制,对供电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六、供电责任制度规定1. 供电责任分工:明确供电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确保各岗位责任明确、协同配合。
2. 供电责任追究:对于供电工作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失误或疏忽,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以确保供电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以上就是关于长期供电段的相关规章制度的详细介绍,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长期供电的稳定、安全和持续性具有重要意义。
供电系统安全管理制度(4篇)

供电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供电系统的安全管理,防止供电事故的发生,保障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供电系统,包括发电、输电和配电。
所有与供电系统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供电系统的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将安全生产纳入供电系统的企业发展战略和各项管理工作中。
第四条供电系统安全管理的目标是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并加强预防事故的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条供电系统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科学管理、依法经营。
第六条供电系统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管理责任、安全生产规程、事故应急处理、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七条为了落实供电系统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和责任。
第八条供电系统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制定和完善供电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条供电系统的负责人应对安全管理负总责,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负责人要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制定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第十条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及时了解和掌握供电系统的安全情况,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要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第十二条各级管理人员要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法律法规,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员工要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纪律。
要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和事故,积极参与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第十四条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发现他人存在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向上级管理人员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供电安全管理制度(4篇)

供电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供电系统运行安全,防范供电事故和损失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个供电安全管理制度的范例:1. 供电安全责任制度-明确供电企业和员工的供电安全责任。
-指定供电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2. 供电安全培训制度-明确供电安全培训的要求,包括新员工培训和定期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等。
3. 供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对供电设备的选型、安装、维护和检修等进行规范。
-制定供电设备巡检和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供电线路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供电线路的规划、建设和运维管理程序。
-建立巡线制度,检查线路的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5. 供电工作安全规范制度-规定供电工作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流程。
-制定供电作业许可制度,确保只有经过培训和授权的人员才能进行供电作业。
6. 供电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明确供电事故报告的程序和要求。
-建立供电事故调查制度,包括调查程序、责任追究和事故分析等。
7. 供电安全督查和检查制度-建立供电安全督查和检查机制,定期对供电系统进行安全检查。
-督查和检查结果要及时整改,并制定整改措施。
8. 供电安全奖惩制度-建立供电安全奖励制度,对供电安全工作优秀表现进行奖励。
-建立供电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追责处理。
以上是一个供电安全管理制度的简单范例,具体制度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制度的实施需全员参与,予以严格执行,以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
供电安全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供电工作的安全管理,确保供电系统正常运行,保障用户用电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供电工作中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供电工作的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消防与抢险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供电工作的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本单位应设立供电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供电工作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供电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一)制定供电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并对供电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二)制定供电工作的安全技术规范,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三)组织供电设备的检修、维护和更新工作;(四)组织供电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五)组织供电故障的抢修工作;(六)组织供电工作的应急管理,制定应急预案与演练;(七)负责供电工作的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八)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供电工作的安全情况;(九)组织对供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与改进。
供电所规章制度模版(3篇)

供电所规章制度模版一、电费____或应收电费结算凭证发出后,收费人员应及时回收电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和收费规定,不得随电费代收国家明令取消的各种基金、附加费、保证金等。
二、二、用户交费的期限、收取违约金的规定以及催收电费的措施按照《供用电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
三、不论坐收或走收,收费人员都要及时将当日收回的电费上交或存入银行,当日回收电费的回收率达到____%。
不及时而发生的电费丢失和被盗事件,由具体责任人负责,供电所收费制度电费____或应收电费结算凭证发出后,收费人员应及时回收电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和收费规定,不得随电费代收国家明令取消的各种基金、附加费、保证金等。
二、用户交费的期限、收取违约金的规定以及催收电费的措施按照《供用电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
三、不论坐收或走收,收费人员都要及时将当日收回的电费上交或存入银行,当日回收电费的回收率达到____%。
由于上交不及时而发生的电费丢失和被盗事件,由具体责任人负责,如发现截留和挪用电费者,将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为保证电费工作的严肃性,对抄表收费人应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供电所抄表员岗位职贡一、在所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电力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及有关规程。
二、严格按国家规定的电价原则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电价方面的政策、以及文件精神,对本所所辖负有完成抄表,催费的责任。
三、抄表时必须按期到位抄表,要做到正确抄表,正确计算,不能漏抄,估抄和错抄,账本上数字要填写清楚,字迹工整。
四、抄表卡上的日期、地址、户名、表号、电度要与实际相符,对表计所配互感器的倍率要进行核对,经常检查表盖,封铅是否完好,抄表纸应严格保管,不得遗失。
五、抄表员在完成抄表情况下,要对未交电费用户进行催费,让用户及时交费。
六、在抄表过程中,严格执行抄表收费制度,做到“五统一”、“四到户”、“三公开”,如发现计量不准确,电表烧坏等现象应及时处理。
供电公司营业大厅规章制度

供电公司营业大厅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供电公司营业大厅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客户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营业大厅管理及服务工作。
第三条供电公司营业大厅坚持服务至上、用户至上的原则,以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优质服务为宗旨。
第四条供电公司营业大厅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坚持诚信、公平、公正原则,保障客户权益。
第五条供电公司营业大厅定期对服务员工进行培训,并加强员工素质教育,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第六条供电公司营业大厅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及时受理客户投诉,并依法处理。
第二章客户权益第七条客户有权获得供电服务权益,享有合法权益保护。
第八条客户有权在供电公司营业大厅享受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九条客户有权在供电公司营业大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十条客户有权对供电公司营业大厅的服务进行评价和投诉。
第三章服务流程第十一条客户办理业务时,需凭有效证件并填写相关表格。
第十二条客户应依次排队,请勿插队,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办理。
第十三条客户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需如实提供相关信息,不得提供虚假资料。
第十四条客户应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不得拖欠费用。
第十五条供电公司营业大厅服务员工应礼貌待客,及时、准确地为客户解决问题。
第十六条供电公司营业大厅服务员工不得向客户收取任何形式的服务费用。
第四章业务办理第十七条供电公司营业大厅提供的主要服务包括:新户接入、户号变更、用电报装、费用缴纳等。
第十八条客户在供电公司营业大厅办理业务时,应查验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确保准确无误。
第十九条客户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业务,不得擅自变更。
第二十条客户应保管好办理业务时所获得的相关材料和凭证,如遗失需及时挂失。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二十一条供电公司营业大厅发现客户存在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进行记录。
第二十二条客户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供电公司有权拒绝其办理业务。
第二十三条客户如遭到服务员工侵害,可向供电公司营业大厅投诉,供电公司将严肃处理。
供电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电管理,确保电力安全、可靠、经济、高效地供应,保障电力用户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供电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供电区域内所有电力供应单位、电力用户、电力设施维护单位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供电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力管理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电力用户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供电服务。
第四条电力用户应遵守国家电力管理法律法规,合理使用电力,节约用电,保护电力设施,确保电力安全。
第二章电力供应第五条供电单位应根据国家电力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区电力需求,制定电力供应计划,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供电单位应建立健全电力供应调度体系,科学合理地进行电力调度,确保电力供需平衡。
第七条供电单位应定期对电力设施进行巡检、维护,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可靠运行。
第八条供电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严格执行电价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电价。
第九条供电单位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机制,确保在发生电力故障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抢修,减少电力中断时间。
第三章电力设施第十条电力设施建设应符合国家电力设施建设标准,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第十一条电力设施建设、改造、扩建等工程,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十二条电力设施维护单位应定期对电力设施进行巡检、维护,确保电力设施完好、运行正常。
第十三条电力设施维护单位应加强对电力设施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章电力用户第十四条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电力管理法律法规,合理使用电力,不得擅自改变电力设施,不得妨碍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电力用户应自觉遵守电力设施保护规定,不得损坏、盗窃、擅自改动电力设施。
第十六条电力用户应按照供电单位的要求,及时缴纳电费,不得拖欠电费。
第十七条电力用户应主动报告电力设施故障,配合供电单位进行抢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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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程序 (1)2、事件管理程序 (7)3、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监测管理程序 (14)4、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 (18)5、运行控制程序 (25)6、危险源识别及风险评价程序 (30)7、安全交接班管理制度 (38)8、安全标志管理办法 (39)9、安全生产责任制 (42)10、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57)11、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59)12、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62)13、减排实施细则 (65)14、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规定 (67)15、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70)16、安全组织网络管理规定 (73)17、安全保卫教育培训规定 (75)18、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80)19、消防管理办法 (84)20、职工劳动保护管理规定 (102)21、职业病报告和管理规定 (105)22、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 (109)23、危险作业管理规定 (114)24、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120)25、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 (125)26、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规定 (132)27、安全(环境)工作考核办法 (137)28、35KV变电站值班制度 (140)29、安全用具的使用及管理制度 (142)30、35KV变电站交接班制度 (145)31、35KV变电站事故处理措施 (147)1、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程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生产活动、产品及服务中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与更新方法,以便充分辨识公司的环境因素,合理评价其重要性,并进行控制策划,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卷烟厂、烟草薄片公司所有活动、产品、服务中的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控制的策划以及更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GYGS G ZB001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办法Q/GYGS G AB002 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办法3 术语和定义3.1 环境:组织运行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土地、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3.2 环境因素:一个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中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
3.3 重要环境因素:是指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
4 职责4.1 安全保卫部职责4.1.1 负责组织公司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更新,对重要环境因素的运行控制状态进行监督、抽查。
4.1.2 负责审核、汇总公司本部各部门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结果,审核各卷烟厂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结果,建立公司《环境因素识别、影响评价表》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4.2 各卷烟厂安全管理部门职责4.2.1 负责组织本单位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更新和控制的策划,对本单位重要环境因素的运行控制状态进行监督管理,监督各部门落实本部门范围内环境因素的监控与管理。
4.2.2 负责审核、汇总本单位的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结果,建立本单位的《环境因素识别、影响评价表》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并上报公司安全保卫部。
4.3 其它部门(含各卷烟厂)职责4.3.1 负责具体实施本部门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更新和控制的策划,对重要环境因素的运行控制状态进行监控,具体负责本部门范围重要环境因素的监控与管理。
4.3.2 负责汇总本部门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结果,建立本部门的《环境因素识别、影响评价表》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4.3.3 负责将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并签字认可的《环境因素识别、影响评价表》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上报本单位安全保卫部。
5 控制要求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流程图5.1.1 原则上公司安全保卫部每年10月前组织各部门、各卷烟厂进行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填写《环境因素识别、影响评价表》。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进行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
a)当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更或修改时,应进行环境因素更新;b)发生重大环境事故后应进行环境因素更新;c)新、扩、改项目或产品结构、生产工艺、设备发生变化时,应进行环境因素更新;d)发生其他变化需要进行环境因素更新时,应进行环境因素的更新。
5.1.2 环境因素的识别范围应覆盖公司范围内所有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或可望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环境因素识别时要考虑以下内容:a) 三种状态:正常状态、异常状态、紧急状态;b) 三种时态:过去时、现在时和将来时;c) 七种类型: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土壤污染、社区环境问题、固废污染、主要资源和能源的消耗、其它地方性环境问题。
5.1.3 识别环境因素的步骤a) 确定本单位的过程(活动、产品或服务);b) 确定该过程伴随的环境因素;c) 确定环境影响,对识别的环境因素进行分类。
5.1.4 环境因素分类环境因素分为以下四类:a)Ⅰ类:水、气、声、固废等污染物排放或产生;b)Ⅱ类:能源、资源、原材料消耗;c)Ⅲ类:相关方的环境问题及要求;d) Ⅳ类:其他(潜在泄漏、火灾爆炸隐患、生态环境破坏对员工健康影响等)。
5.2 环境因素的评价5.2.1 环境因素的评价原则在评价环境因素时要充分考虑环境影响的规模、环境影响的严重程度、发生的频率、环境影响的持续时间、法律法规的要求、技术难度、经济费用、相关方的利益、组织的公共形象、企业的竞争力、因环境问题造成的组织风险等。
环境因素分为一般环境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
5.2.2 环境因素的评价依据:a) 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b) 环境影响的严重程度;c) 环境影响的发生频率;d) 环境影响的恢复能力;e) 环境影响的控制情况;f) 相关方的利益和要求。
5.2.3 环境因素的评价方法,采用多因素评分法和是非判断法对不同类别的环境因素进行评价。
5.2.3.1 多因素评分法Ⅰ类环境因素采用多因素评分法进行评价,评价步骤分三步进行:a)第一步:将A、B、C、D、E各因素设定等级区间和分值,各因素分值的设定见表1;b)第二步:将每一评价因素的得分连加得出总分,∑= A+B+C+D+E;C)第三步:将总分与标准对比,确定重要环境因素。
当A或B或C或D或E=5时,或∑≥15时,定为重要环境因素,其余为一般环境因素。
表1 各因素分值设定5.2.3.2 是非判断法(适用于Ⅰ、Ⅱ、Ⅲ、Ⅳ类中无法使用多因素法进行评价的情况)对于Ⅰ、Ⅱ、Ⅲ、Ⅳ类的环境因素,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直接判断为重要环境因素:a)违反法律法规或长期超标排放;b)直接可以观察到可能导致事故的危险且无控制措施(如泄露、火灾、爆炸等);c)曾经发生过事故仍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d)异常或紧急状态下可能造成严重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e) 国家重点控制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废弃物的处置;f) 在能源、资源、原材料消耗方面依据经营要求直接判定其中重要环境因素。
g)相关方有合理的抱怨等。
5.2.4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的实施5.2.4.1 各卷烟厂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本单位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活动,对本单位各部门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的充分性进行审核,对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初审,编制本单位的《环境因素识别、影响评价表》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对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要注明现有控制措施。
对初步识别和评价的结果由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公司安全保卫部。
5.2.4.2 公司安全保卫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公司本部的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将评价结果填入《环境因素识别、影响评价表》,根据评价结果形成《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环境因素识别、影响评价表》、《重要环境因素清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
5.2.4.3 公司安全保卫部组织各单位相关人员,对各单位上报的环境因素初步识别、评价结果进行审核,确定公司的重要环境因素,并形成《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2.4.4 公司安全保卫部将获得批准后的《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和审查后的其它环境因素清单反馈到各部门、各卷烟厂。
5.2.4.5 公司各卷烟厂根据公司安全保卫部发布的《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和审查后的其它环境因素清单,形成本单位的《重要环境因素清单》,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发布。
5.3 控制措施的策划5.3.1 环境因素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控制:a)方案;b)运行控制;c)培训与教育;d)应急准备和响应;e)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5.3.2 环境因素的控制原则5.3.2.1 环境因素由其所在部门、卷烟厂实施控制,责任主体为所在部门、卷烟厂;公司安全保卫部对其中的重要环境因素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5.3.2.2 关系目标、指标实现的重要环境因素需制定方案,投资项目由各部门、卷烟厂按Q/GYGS G ZB001《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办法》控制;其它的重要环境因素执行相应的运行控制文件。
涉及紧急情况的重要环境因素,由公司安全保卫部组织制定应急预案。
5.3.2.3 其他环境因素在相关作业文件中制定运行控制措施。
5.3.3 依据以上控制原则,公司安全保卫部组织各单位对重要环境因素制定控制计划,形成《环境目标和方案一览表》,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控制计划应考虑以下要点:a)是否满足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b)计划的控制措施是否达到预期效果;c)是否会产生新的污染;d)是否选定了效果最佳的解决方案。
5.3.4 对识别出的环境因素在相关作业活动区域显著位置公布,以引起作业者的高度关注。
5.4 环境因素更新5.4.1 各部门、各卷烟厂应把日常生产中新增的环境因素及评价结果,及时填写《环境因素识别、影响评价表》报送给安全管理部门,以便于及时进行更新。
5.4.2 各部门、各卷烟厂要保存本层次最新的环境因素记录。
5.5 各卷烟厂每年对所属人员应进行不少于1次关于环境因素识别、控制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并做好记录。
6 检查与考核按照Q/GYGS G AB002《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对该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7 记录和保存期7.1 JL/GYGS AB004 环境因素识别、影响评价表保存期:至更新7.2 JL/GYGS AB005 重要环境因素清单保存期:至更新_____________________2、事件管理程序1范围本标准明确了工业公司事件报告、调查、处理程序和统计分析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公司范围内各类事件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GYGS GP005 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Q/GYGS G ZB011 设备事故管理规定Q/GYGS G AB002 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办法3术语和定义3.1 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伤害、疾病 (不论严重程度)或死亡的与工作相关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