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与治安拘留的区别
什么情况下才能构成行政拘留哪些情况可以行政拘留

什么情况下才能构成行政拘留哪些情况可以行政拘留什么情况下才能构成行政拘留?好多情况构成什么条件才可以拘留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拘留分三类:一.行政拘留(治安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
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司法拘留(民事拘留):一种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法院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如: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证人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法院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复议,拘留期内,由法院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
司法拘留还有一种: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负民事责任的行为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由此可见,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拘留,是人民法院以国家的名义,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加以短期限制的一种惩罚方法。
它是民事制裁中最为严厉的惩罚措施。
三.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
公安机稜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
若后被无罪释放,被拘留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什么情况下行政拘留可以超过20天?最长又是多少天?行政拘留不可能超过二十天,数个违法行为也只能治安拘留二十天。
可参阅治安管理处罚法。
哪些情况适用行政拘留,哪些情况适用刑事拘留答:公安机关采取的拘留措施包括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同行政拘留有什么不同

刑事拘留同行政拘留有什么不同第一、法律性质不同。
第二、行政处罚的对象主要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刑事拘留的对则象是触犯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分子。
第三、适用的目的不同。
第四、适用机关不同。
行政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适用,而刑事拘留的决定权在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第五、羁押期限不同。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紧急情况时,暂时限制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规范的人进行的短期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有什么不同呢?详情请看下文。
▲刑事拘留的具体适用是:(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治安拘留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而采用的强制方法。
司法拘留是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采用的强制方法。
明确它们之间的区别,避免混淆,在司法实践中是十分必要的。
▲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如下:(1)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
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而采用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
治安拘留是依据《治安处罚条例》采用的一种处罚办法。
司法拘留是强制措施,同时也兼有处罚性质,它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2)适用对象不同。
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
治安拘留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
司法拘留的对象是实施了妨害民事或行政诉讼秩序行为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或案外人。
(3)目的和结果不同。
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新的损。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是两种不同的拘留方式,在中国法律制度中有着明确的区分。
行政拘留主要是针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而刑事拘留则是对刑事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这两种拘留方式的区别。
首先,行政拘留是中国法律体系中的一种行政处罚方式,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采取的惩罚措施。
行政拘留是由具备拘留权的行政机关决定,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和行政秩序。
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较短,一般为15天以内,可以调查取证或者进行教育改造。
行政拘留主要适用于滞留、闹事、扰乱社会秩序、拒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
而刑事拘留是对刑事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是为了确保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
刑事拘留一般由公安机关依法决定,经过人民检察院的审查批准后执行。
刑事拘留的期限较长,一般为30天,可以根据需要延长至37天。
刑事拘留的目的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取证,为刑事案件的依法处理提供充足的证据。
其次,在权力机关的执行上,行政拘留由行政机关依法执行,刑事拘留则由公安机关依法执行。
行政拘留主要由行政机关决定和监督执行,属于行政管理范畴,主要由市、县级行政机关负责。
而刑事拘留则是由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进行决定和执行的,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的侦查中,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再次,在法律性质上,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形式,追究的是行政违法行为的责任,而刑事拘留则是面对刑事犯罪行为的强制措施,追究的是法律责任。
行政拘留是在行政法律体系下进行的,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采取强制手段进行限制和惩罚。
刑事拘留是在刑事法律体系下进行的,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来保证刑事案件的侦查和审判顺利进行。
最后,在救济和追责方面,行政拘留主要采取的是行政救济和行政追责方式,违法行为的被拘留人可以通过投诉和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拘留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拘留的定义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两种。
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采取的强制措施,而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
二、行政拘留的法律规定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可以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强制隔离、收容教养、驱逐出境。
”2. 行政拘留的适用条件(1)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且情节轻微。
(2)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必须具有责任能力。
(3)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必须依法被公安机关决定行政拘留。
3. 行政拘留的期限(1)行政拘留的期限为五日以下,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行政拘留的期限为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3)行政拘留的期限为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4)行政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4. 行政拘留的执行(1)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行政拘留的决定。
(2)行政拘留的执行期限自拘留决定书送达之日起计算。
(3)行政拘留的执行,由拘留所或者看守所负责。
(4)行政拘留的执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刑事拘留的法律规定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先行拘留:有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有暴力行为,可能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 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1)有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
(3)有暴力行为,可能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
(4)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 刑事拘留的期限(1)刑事拘留的期限为十四日,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治安拘留拘留在哪里

一、治安拘留拘留在哪里治安拘留是属于行政处罚的措施,治安拘留的被拘留人会被送到拘留所执行,并且会通知被执行人亲属。
《拘留所条例》第二条,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一)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
第三条,拘留所应当依法保障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得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或者指使、纵容他人,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
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拘留所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接受教育。
第四条,国务院公安部门主管全国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治安拘留拘留二、拘留一般多少天拘留有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不同性质的拘留,所以当事人首先要先办案机关弄清楚是什么性质的拘留。
(一)刑事拘留期限第3天、第7天提请逮捕或者取保候审均可;刑事拘留没有最短时限的规定,最长的时限是30天,检察院审查逮捕的时限是7天,二者合计37天。
(二)而行政拘留:1-15天,最少1天,最长15天。
合并执行不能超过20日。
(三)司法拘留不能超过15日。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在刑事拘留过程中遇到提前释放或者转为取保候审也是很常见的,要根据具体情况看的。
三、治安拘留属于犯罪吗如果是治安拘留,则不属于犯罪。
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
其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
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也是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处罚之一。
我国的行政拘留,主要为治安拘留。
由于它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因此法律对这一处罚的规定也是严格的,只有公安机关才能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无权实施。
拘留地点为治安拘留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三种拘留的区别

三种拘留的区别
李文成
【期刊名称】《廉政瞭望》
【年(卷),期】2000(000)005
【摘要】我国的拘留有三种:一是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在紧急情况下,对于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依法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
二是行政拘留,也就是治安拘留。
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采取的行政处罚措施。
三是司法拘留,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拘留,是对妨害诉讼程序的行为采取的一种强制手段。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主要区别是:1.法律性质不同。
前者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保证诉讼顺利进行的措施,而不是制裁手段,而后者则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
2.适用的对象不同。
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法,准备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
【总页数】1页(P14-14)
【作者】李文成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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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是什么意思,拘役的特征是什么?

拘役是什么意思,拘役的特征是什么?拘役是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
特征;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
拘役是公安机关刑罚的一种,但是也是最轻的一种,那么就有很多人问了,拘役的具体意思是什么?拘役的判刑标准是什么?拘役的特征又是什么,拘役一般适用于那些情况,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就是关于拘役是什么意思,特征是什么的问题,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拘役是什么意思拘役是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
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对他人采取非法剥夺自由的手段,将其锁、捆在某一地点,其犯罪行为较轻,但这种行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随时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对于这类犯罪,可给予拘役的刑事处罚。
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
被判拘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拘役的特征是什么: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
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所以,拘役是中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
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上都有明显区别。
4.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刑事拘留和治安拘留的区别 治安拘留

刑事拘留和治安拘留的区别治安拘留一、治安拘留有案底吗法律常识:治安拘留不会留下案底,但是会留下行政违法记录。
原因具体如下:1、案底只有被人民法院确定有罪的人才会有;2、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按照法律应当被拘留的,会被行政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会留下治安处罚的档案。
行政违法记录的存档时间如下:1、通过简易程序处理的或者案值较小的,存档三年;2、一般程序的案件,存档五年;3、重大、特殊案件,存档二十年以上。
查询自已是否有案底的方法如下:1、本人可以持有效身世分量证件,及所在单位或其它组织出具的书面说明材料;2、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查询是否有案底;3、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二、什么是治安拘留法律常识: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行政拘留是较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
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
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
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治安拘留的特点:(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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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的拘留,称为刑事拘留。
它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遇有紧急情况,暂时限制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
治安拘留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而采用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和治安拘留的主要区别如下:(1)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
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而采用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
治安拘留是依据《治安处罚条例》采用的一种处罚办法。
(2)适用对象不同。
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
治安拘留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
(3)目的和结果不同。
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新的损失,刑事拘留的结果,一般转为逮捕,刑事拘留的羁押期可以折抵刑期。
治安拘留的目的,是为了对违法分子进行处罚和教育,治安拘留期满,就是教育处罚的结束。
(4)羁押的期限不同。
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为3~7日,最长不超过30日。
治安拘留的羁押期限为1日以上,l5日以下。
(5)适用的机关不同。
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行使刑事拘留权,公安机关还行使治安拘留的决定权、执行权-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拘留权。
相关法规:一、拘留的概念和适用条件(一)拘留的概念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拘留有以下特点:1.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除以上情形之外,在法院庭审过程中冲击法庭的,或者有其他妨碍诉讼进行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法院可以决定对其予以1000元以下的处罚,或者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不论何种拘留,均由公安机关执行不管是公安机关决定的拘留,人民检察院决定的拘留,还是人民法院决定的司法拘留都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
2.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
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才能采取拘留;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办理逮捕手续,就不能先行拘留。
3.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
与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相比较,拘留的特点在于完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而非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就剥夺公民自由而言,拘留与逮捕具有相似性,都属于羁押的一种,因而也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能采用。
4.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
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要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
5.拘留的对象具有特定性。
只能适用于法律严格规定的情形。
(二)拘留的适用条件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61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拘留的程序和期限(一)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
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决定拘留下列有特殊身份的人员时,需要报请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备案:(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如果是因现行犯被拘留,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其所在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因为其他原因需要拘留的,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报请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
(2)决定对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无国籍人采用刑事拘留时,要报有关部门审批。
西藏、云南及其他边远地区来不及报告的,可以边执行边报告,同时要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和外国人主管部门的意见。
(3)对外国留学生采用刑事拘留时,在征求地方外事办公室和高教厅、局的意见后,报公安部或国家安全部审批。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按指印。
拒绝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执行拘留的人员应当予以注明。
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下一页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所谓有碍侦查的情形是指: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灭或者伪造证据;有可能互相串供、订立攻守同盟;或者其他同案犯有待查证的。
所谓无法通知的情形是指:被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被拘留人无家属或者工作单位的。
影响通知的原因消失后,办案人员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对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决定拘留的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讯问的目的是查清事实,防止错拘。
同时也可以及时收集证据,查明其他同案犯,不贻误战机。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时,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所谓不应当拘留,主要是指以下情形:犯罪行为没有发生或者被拘留的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虽然有犯罪行为,但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虽有犯罪行为,但不是被拘留人所为的;犯罪行为虽然是被拘留人所为,但该人并不具备法定的适用拘留的情形,不需要拘留的。
遇有上述情况的,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予以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即经过讯问,认为被拘留人犯有罪行,依法需要逮捕,但在拘留期限内没能收集到足够的证据证明其犯罪事实的,如果出于办案的需要,应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以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可以对其依法改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的,应当办理逮捕手续。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二)拘留的期限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
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
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根据公安部《规定》第110条规定,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3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2人以上共同作案。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拘留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解除拘留。
经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
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
刑事拘留期限的法律规定1,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14天,最长不能超过37天。
如果,这时候还不能批准逮捕的,应当解除强制措施。
第六十四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第六十五条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七十一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