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联络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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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工作规则制度范本

联络员工作规则制度范本

联络员工作规则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组织间的沟通与协作,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联络员是指在组织、单位或者项目团队中,负责与其他组织、单位或个人进行沟通、协调、联络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联络员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信息畅通、协调有力、高效运作。

二、职责与任务第四条联络员的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收集、整理、传递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协调组织内外部资源,促进组织间的沟通与协作,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参与组织间的会议、活动,做好会议记录,跟进会议决议的落实。

(四)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

(五)维护组织的利益,处理与其他组织、单位或个人的关系,促进和谐合作。

第五条联络员应完成的任务:(一)了解、掌握相关政策、法规、标准,为组织提供法律、政策咨询。

(二)定期收集、分析、总结联络工作的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组织间的合同、协议起草、审核、签订工作,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

(四)协助组织间开展培训、交流、考察等活动,提升组织间的合作水平。

三、任职资格与选拔第六条联络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忠诚于组织,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二)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处理人际关系,能够熟练运用各种沟通技巧。

(三)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熟悉相关政策、法规、标准,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严守组织秘密。

第七条联络员的选拔方式:(一)由组织内部推荐,经过面试、考察等方式选拔。

(二)可以跨部门、跨地区选拔,注重发挥人才优势。

(三)选拔过程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四、管理与考核第八条联络员应接受组织的管理和培训,定期向组织汇报工作,参加联络员工作会议。

第九条联络员的工作考核:(一)定期对联络员进行工作考核,主要包括工作质量、效率、协作能力等方面。

法律联络员职责

法律联络员职责

法律联络员职责撰写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法律联络员职责(一)配合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法规风险部、二级单位、本单位总法律顾问开展法律事务工作;(二)收集、学习、落实集团公司、二级单位印发的与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通知及领导讲话。

领会精神,及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汇报,提出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并将有关执行情况反馈二级单位;(三)有效识别、防范或处置生产经营中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各类纠纷、争议事件,及时将本单位接收的各种司法文书、律师函以及所发生的突发事件、各类纠纷和诉讼仲裁等材料,向二级单位报告,积极配合二级单位了解相关事实情况,收集整理相关证据资料,并协助处理;(四)督促本单位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和授权委托书以及重要印信使用的法律审核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送二级单位进行法律审核;(五)对本单位规章制度建设提出建议,督促本单位管理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

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六)收集、整理、保管与本单位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文件资料,负责本单位的法律事务档案管理;(七)督促本单位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的法律审核工作。

根据情况参与重大合同的起草、谈判、履行、监控过程,提出减少或避免法律风险的措施和意见,并督促本单位业务部门和有关人员做好合同第 2 页共 9 页管理台帐工作,以及日常文件资料尤其是涉及项目签证、索赔的各种文件、会议纪要、来往信函、视听资料等的收集保管工作,对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建议或督促本单位寻求法律支持;(八)参与本单位管理决策,对本单位管理决策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出法律建议或督促本单位寻求法律支持;(九)参与本单位各类非诉纠纷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并寻求内、外部法律支持,督促本单位采取相应措施,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十)协助做好本单位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理与管理工作;(十一)研究当地的法律、法规,并加强与当地司法机关的沟通,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协助、监督外聘律师开展涉及本单位的相关法律事务工作;(十二)按照二级单位及集团公司法规风险部的要求,做好法律数据、其他资料的统计上报工作,推广和督促信息化系统的应用;(十三)开展本单位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十四)办理集团公司法规风险部、二级单位、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工作。

联络员管理制度

联络员管理制度

联络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企业内外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订立本《联络员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文件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全部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定义1.联络员:指由公司指派的具备肯定管理本领和沟通技巧的工作人员。

负责本公司内外部信息的传递和协调工作。

2.联络工作:指联络员负责的信息传递、沟通、协调等相关工作责任和活动。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第四条联络员的职责1.及时了解本公司内外部的信息,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转达。

2.负责协调本公司内外部各方面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协同合作。

3.组织召开内外部各类会议,确保会议顺利进行,并及时汇报会议内容。

4.负责处理公司内部的问题和纠纷,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并报告上级。

5.帮助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工作汇报和数据统计,确保准确无误。

6.帮忙落实公司紧要决策,搭配完成各类任务和项目。

7.做好本职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提高自身管理和沟通本领。

1.依据公司规定,参加并组织公司内外部会议,供应必需的会议支持和协调工作。

2.规划和管理公司内外部信息的传递渠道,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转达和汇总。

3.各部门中的联络员可以代表和帮助本部门负责人进行工作协调和管理。

4.可以提出并推动工作流程、信息管理、沟通渠道等方面的改进。

第三章选拔和管理第六条联络员的选拔1.公司领导依据工作需要和个人素养,从内部选拔并任命联络员。

2.联络员应具备较强的沟通本领、组织协调本领和团队合作精神,拥有肯定的管理经验和应变本领。

3.联络员应具备较高的工作责任心和执行力,能够承当工作压力和紧要任务的完成。

第七条联络员的培训1.公司应为新任命的联络员供应必需的岗位培训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机会。

2.公司可以布置联络员参加外部培训和学习,提升其管理和沟通本领。

第八条联络员的管理1.公司领导应定期与联络员进行工作沟通,了解其工作情况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法律联络员工作职责

法律联络员工作职责

法律联络员工作职责1.协助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法律联络员需要协助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包括收集、整理和分析案件相关资料,撰写法律文件和报告,为律师提供法律支持和帮助。

2.跟踪法律进展:法律联络员需要及时了解和跟踪法律机构、法院和警方的最新政策、法规和案件进展,将相关信息传达给律师和团队成员,以便他们能够调整工作计划和策略。

3.组织和参与法律会议:法律联络员负责组织和参与法律团队的会议,确保会议议程的顺利进行。

他们需要与律师沟通,确定会议时间和地点,以及准备会议材料和记录会议内容。

4.协助律师起草法律文件:法律联络员需要协助律师起草法律文件,如诉状、合同、备忘录等。

他们需要根据律师的要求和指示,确保法律文件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5.进行法律调查和研究:法律联络员需要进行法律调查和研究,收集相关案例和法律法规,为律师提供法律论证和建议。

他们需要熟悉法律数据库和资源,以便能够快速准确地找到相关信息。

6.维护法律文件和档案:法律联络员需要维护法律文件和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包括案件文件、法律文件和相关证据等。

他们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律师要求,妥善保存和管理法律文件和档案。

7.协助律师进行庭审和调解:法律联络员需要协助律师进行庭审和调解工作,包括准备庭审材料、整理证据、与法院和对方律师进行沟通等。

他们需要了解庭审程序和法庭规则,确保律师的工作顺利进行。

9.保持职业发展:法律联络员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法律知识和专业能力,参加相关培训和学术活动,积累工作经验,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和竞争力。

10.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规范:法律联络员需要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规范,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要求和职业伦理,保护客户利益和公司声誉。

总之,法律联络员在法律事务处理过程中承担着协助律师和法律团队的重要职责,需要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卓越的沟通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

他们的工作对于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和维护正当法律秩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普法联络员管理制度

普法联络员管理制度

第四小学普法联络员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普法队伍建设,规范普法联络员的选任、配置、培训等管理工作,有效整合普法宣传人力资源,构建以点带面的普法组织网络体系,确保各项法制宣传教育任务全面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二、普法联络员是协助所在领导落实年度法制宣传教育任务的具体责任人,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补充力量,在学校普法办公室的组织、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

三、普法联络员的选任、配置、培训等管理工作由普法办公室具体负责。

四、普法联络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工作责任心强;
(二)具有较强的法律素养;
(三)熟悉与本单位或部门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掌握上级或所在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计划确定的法律、法规知识;
(四)热爱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联络员制度

联络员制度

联络员制度联络员制度简介联络员制度是一种基于社会化管理的制度,旨在促进社会与政府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该制度在中国已经实施多年,得到了良好的反响和普遍认可。

联络员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的联系,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参考和支持,同时也为社会组织提供了更好的反映和表达权利的机会。

联络员制度的实施联络员制度最早在城市和农村基层组织中实施。

该制度的实施需要政府机构的协调和推进,同时也需要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政府机构配合社会组织组织联络员培训,培养他们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

许多基层街道、社区和村庄都通过选举、自愿报名、推荐等形式产生了联络员。

联络员的职责联络员是一种兼具义务和权利的角色,在联络员制度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建立并维护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的联系,及时反映民意和社情,协调涉及社会组织和政府的事务。

他们也可以向政府提出建议和建议,参与政府的政策制定和决策。

此外,联络员还负责宣传政府的政策、法律法规、社会风尚和优秀文化等,为政府提供社情民意反映、协调矛盾纠纷等具体问题。

联络员的制度价值联络员制度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价值:1. 为政府进行依法治国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保障。

联络员可以通过与政府机构沟通和协调方式,为政府决策和法律执行提供实时的信息和建议。

2. 广泛吸纳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增强了社会自治和社会组织责任。

联络员制度对社会组织来说是一种很好的参与机会,也为社会组织提供了更好的社会责任感。

3. 有助于改善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增强市民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联络员可以帮助政府发现公共服务中的问题,并协调解决问题,有助于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4. 为促进政府和社会间的相互信任和合作搭建了桥梁。

通过联络员制度,政府和社会组织可以建立充分的信任和合作关系,进而更好地完成他们的职责和义务。

结论联络员制度是一种基于社会化管理的制度,具有极大的实际和现实价值。

该制度可以充分发挥民主和自治的优势,提高政府管理的水平和效率,实现社会组织和政府之间的充分合作和沟通。

联络员制度

联络员制度

联络员制度
联络员制度
一、制度目的
为了加强组织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其下属机构。

三、职责与义务
1. 联络员是公司和部门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沟通协调的重要角色。

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与上级机构进行联系并传达相关信息;
(2)负责与下级机构进行联系并传达相关信息;
(3)负责部门内部沟通协调工作,协助解决问题;
(4)负责收集、整理和汇报各种信息资料;
(5)协助上级领导安排会议及其它活动。

2. 联络员应当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保守机密,不得泄露公司或客户
的商业秘密。

3. 联络员应当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和解决
问题能力。

四、任命与管理
1. 联络员由各部门主管推荐,并经过公司领导审批任命。

2. 公司领导应当对联络员进行管理和指导,定期召开联络员工作会议,听取各部门联络员的汇报和建议,并及时解决各种问题。

3. 联络员应当按时向上级机构提交工作报告,并接受上级机构的检查
和考核。

五、奖惩措施
1. 对于表现突出的联络员,公司领导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于不履行职责、不认真履行职责、泄露商业秘密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联络员,公司领导将给予相应的惩罚和处理。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2.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领导所有。

3. 本制度经修改后须重新审批并发布。

法治联络员工作制度

法治联络员工作制度

法治联络员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法治建设,提高法治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法治联络员是指在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中,负责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法治联络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和责任心,积极履行法治联络员职责,为所在单位提供法治服务。

二、职责与任务第四条法治联络员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单位成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二)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单位成员的法律问题;(三)协助单位制定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单位法治管理水平;(四)参与单位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提出法律建议;(五)协助单位处理法律纠纷,维护单位合法权益;(六)及时了解和反映单位成员对法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改进法治工作提供参考;(七)完成单位法治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法治联络员应积极参与以下工作任务:(一)组织法治培训和讲座,提高单位成员的法律素养;(二)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增强单位成员的法治体验;(三)制定法治工作计划,确保法治工作有序推进;(四)建立法律风险防控机制,预防法律风险;(五)与其他法治联络员开展工作经验交流,共同提高法治工作水平。

三、选拔与任用第六条法治联络员的选拔标准:(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二)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工作能力;(三)具备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四)热心法治工作,乐于为他人提供法律帮助。

第七条法治联络员的任用程序:(一)由单位法治工作领导提名;(二)经过民主评议和考察;(三)公示无异议后,予以任用。

四、管理与考核第八条单位法治工作领导负责对法治联络员的管理和考核,确保法治联络员认真履行职责。

第九条法治联络员应定期向单位法治工作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第十条单位法治工作领导应定期对法治联络员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提高法治联络员的工作能力。

第十一条法治联络员的考核内容包括:(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二)法律咨询和援助工作的效果;(三)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参与程度;(四)法律纠纷处理的成果;(五)对单位法治工作的贡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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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砚九年制学校普法联络员管理制度(2014 年3 月修订)第一条为加强兼职普法队伍建设,规范普法联络员的选任、配置、培训等管理工作,有效整合普法宣传人力资源,构建以点带面,覆盖沿黄社会的普法组织网络体系,确保各项法制宣传教
育任务全面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普法联络员是协助所在单位或部门领导落实年度法制宣传教育任务的具体责任人,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补充力量,在县局普法办公室的组织、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普法联络员的选任、配置、培训等管理工作由县局普法办公室具体负责。

为进一步壮大普法宣传力量,县普法办公室应面向辖区内的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社区积极选聘系统外普法联络员。

第四条普法联络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工作责任心强;
(二)具有较强的法律素养;
(三)熟悉与本单位或部门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掌握上级或所在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计划确定的法律、法规知识;
(四)热爱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第五条各单位(部门)分别配置1 名普法联络员。

第六条县局普法办公室应对已经选任的普法联络员认真登
制发普记,法联络员证。

普法联络员名单应报市局普法办公室备案
普法联络员队伍原则上应保持稳定,但根据普法工作需要或者人员变
动情况确需调整的,县局普法办公室可以对所选任的普法联络员进行调整。

第七条普法联络员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本单位或本部门职工学习贯彻上级和本单位制定的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等;
(二)组织本单位或本部门职工按要求完成确定的各项法制宣传教育任务;
(三)组织本单位或本部门职工参加上级和本单位普法办公室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法制讲座等集中学法活动;
(四)提供本单位或本部门普法工作信息,反映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意见。

第八条县普法办公室应将普法联络员列为重点培训对象,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普法联络员的法律素质,充分发挥其以点带面的辐射作用。

对不履行或者消极履行职责的普法联络员,县局普法办公室应当及时予以调换,并取消其评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资
洮砚九年制学校
2014 年3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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