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水功能区划报告书及兴宁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书编制
广西水功能区划报告 - 广西水利信息网

1.1.2
(1)社会经济现状与产业布局
广西现行区划为14个地市,其中5个地区,9个地级市。下分为10个县级市,59个县,12个民族自治县,26个市辖区,3个市郊区。1998年末全区总人口为4622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806万人,占人口的17.4%,不足全国城镇人口比重36%的一半,即广西城市化水平较低。1998年全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903亿元,比上年增长9.1%,人均GDP为4117元,其中以柳江区和桂贺江区人均GDP较高,分别为5277元和5273元,为广西人均的1.28倍,以红河区百都河及南盘江区人均GDP较低,分别为978元和1358元,仅为广西人均GDP的23.8%和33%。1998年全区工农业总产值为2593.6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为1727.7亿元(包括城镇工业和农村工业),占工农业总产值的66.6%。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调节作用,广西已初步形成较为合理的产业结构和发展布局:如桂西和桂西北的左右江、红水河、龙江等流域,以矿业、水电、制糖、淀粉和水果生产为龙头,建成了平果铝一期工程,红水河梯级水电站、左江的制糖业和右江河谷的亚热带水果基地等;桂中的柳江中下游、红水河下游及黔江流域,以柳州市工业为中心,以汽车、机械、冶金、日用化工、制糖、造纸、建材等行业为重点,带动其他相关行业的发展;桂南的郁江及沿海诸河流域,以南宁为中心,将带动“南北钦防”经济区的发展,以冶金、制糖、造纸、建材、食品、电子等产业为支柱,逐步形成较大规模的区域性商贸中心和高新技术开发中心;桂东的浔江、桂江、贺江流域则以高新技术、现代农业、乡镇工业及外向型经济为发展重点;桂东北的漓江、融江等流域则以旅游和农林为发展重点。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兴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的批复-粤府函〔2015〕42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兴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的批复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兴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的批复粤府函〔2015〕42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审批〈兴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的请示》(梅市府报〔2013〕37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兴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总体规划》实施要充分发挥兴宁市作为我省客家文化名城和梅州市区域发展副中心的特点和优势,落实以人为本、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等新时期城市发展建设的理念和要求,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统筹做好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各项工作,努力把兴宁市建设成为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环境友好、生态宜居的城市。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城市规划区总面积为194平方公里,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控制在3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3.2平方公里以内。
认真落实“紧凑城市”规划理念,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
科学规范划定城市生态控制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加强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管控,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制订并严格实施保护措施。
四、完善区域和城市基础设施。
优化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加快高速公路建设,适当发展水运,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多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坚持先地下、后地上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地下管网、城市供水水源、给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
结合城市未来发展方向,合理安排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安徽水功能区划(最新)汇编

目录1总则 (1)1.1目的和意义 (1)1.2水功能区划的原则 (1)1.3水功能区划的依据和标准 (1)1.4水功能区划分的范围和水平年 (2)1.5水功能区划水质管理目标 (6)1.6水功能区划的分级与分类 (6)1.6.1一级区划各功能区定义 (7)1.6.2二级区划各功能区定义 (7)2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概况 (9)2.1自然环境 (9)2.1.1地形地貌 (9)2.1.2气象水文 (9)2.1.3土壤植被 (9)2.1.4矿产旅游资源 (11)2.1.5河流湖泊与水土流失情况 (11)2.2社会经济和发展 (11)3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13)3.1水资源量 (13)3.1.1全省水资源总量 (13)3.1.21999年全省水资源总量 (14)3.2水资源供需现状 (14)3.2.1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 (14)3.2.2供水量 (14)3.2.3用水量 (14)3.2.4水资源利用概况 (14)3.3全省水资源供需预测 (15)3.3.1需水量预测 (15)3.3.2供需平衡分析 (15)4 水资源质量现状分析 (17)4.1 水质评价标准和方法 (17)4.2 水质现状评价 (17)4.3 入河废污水排放量 (18)4.4 水污染损害 (19)4.4.1 淮河流域 (19)5水功能区划总体方案 (20)5.1水功能区划程序和方法 (20)5.2水功能区划总体方案概况 (22)6淮河流域水功能一级区划 (28)6.1淮河干流 (28)6.1.1缓冲区 (28)6.1.2开发利用区 (28)6.2淮河支流 (29)6.2.1洪河 (29)6.2.2谷河 (29)6.2.3颍河水系 (30)6.2.4西淝河 (30)6.2.5茨淮新河 (31)6.2.6黑茨河 (31)6.2.7芡河 (31)6.2.8涡河水系 (31)6.2.9史河 (32)6.2.10史河灌区总干渠 (32)6.2.11沣河 (32)6.2.12汲河 (33)6.2.13淠河 (33)6.2.14淠河灌区总干渠 (33)6.2.15濠河 (34)6.2.16池河 (34)6.3洪泽湖水系 (34)6.3.1怀洪新河 (34)6.3.2浍河 (34)6.3.3新沱河 (35)6.3.4新汴河 (35)6.3.5沱河 (35)6.3.6萧濉新河 (36)6.3.7新濉河 (36)6.3.8奎河 (36)6.4入江水道 (36)6.4.1白塔河 (36)6.5湖泊 (37)6.5.1八里湖 (37)6.5.3四方湖 (37)6.5.4沱湖 (37)6.5.5天井湖 (38)6.5.6城西湖 (38)6.5.7城东湖 (38)6.5.8东淝河瓦埠湖 (38)6.5.9高塘湖 (38)6.5.10天河湖 (39)6.5.11女山湖 (39)6.5.12七里湖 (39)6.6大型水库 (39)6.6.1佛子岭磨子潭水库 (40)6.6.2响洪甸水库 (40)6.6.3梅山水库 (40)7淮河流域二级功能区划 (41)7.1淮河干流 (41)7.1.1淮河干流阜阳六安滁州开发利用区 (41)7.2淮河支流 (42)7.2.1谷河阜南开发利用区 (42)7.2.2颍河阜阳开发利用区 (43)7.2.3泉河临泉阜阳开发利用区 (43)7.2.4西淝河(上段)利辛开发利用区 (43)7.2.5西淝河(下段)凤台开发利用区 (44)7.2.6茨淮新河阜阳怀远开发利用区 (44)7.2.7黑茨河阜阳开发利用区 (44)7.2.8涡河亳州怀远开发利用区 (45)7.2.9小洪河亳州开发利用区 (45)7.2.10史河金寨开发利用区 (45)7.2.11史河总干渠金寨开发利用区 (46)7.2.12沣河霍邱开发利用区 (46)7.2.13汲河霍邱开发利用区 (46)7.2.14淠河东源霍山裕安开发利用区 (46)7.2.15淠河六安霍邱寿县开发利用区 (47)7.2.16淠河总干渠六安合肥开发利用区 (47)7.2.17濠河凤阳开发利用区 (47)7.2.18池河定远明光开发利用区 (48)7.3洪泽湖水系 (48)7.3.1浍河濉溪固镇开发利用区 (48)7.3.2新沱河濉溪埇桥开发利用区 (48)7.3.3新汴河宿州开发利用区 (49)7.3.4沱河埇桥固镇开发利用区 (49)7.3.5萧濉新河淮北宿州开发利用区 (49)7.3.6新濉河宿州开发利用区 (50)7.4入江水道 (50)7.4.1白塔河天长开发利用区 (50)7.5湖泊 (50)7.5.1八里湖颍上开发利用区 (50)7.5.2焦岗湖凤台颍上开发利用区 (51)7.5.3四方湖怀远开发利用区 (51)7.5.4天井湖五河开发利用区 (51)7.5.5高塘湖淮南滁州合肥开发利用区 (51)7.5.6天河湖蚌埠开发利用区 (52)7.5.7女山湖明光开发利用区 (52)7.5.8七里湖明光开发利用区 (52)8长江流域水功能一级区划 (53)8.1长江下游干流 (53)8.1.1保护区 (53)8.1.2缓冲区 (54)8.1.3保留区 (54)8.1.4开发利用区 (55)8.2长江支流 (56)8.2.1皖河 (56)8.2.2裕溪河 (56)8.2.3西河 (57)8.2.4得胜河 (57)8.2.5滁河 (57)8.2.6前河 (58)8.2.7秋浦河 (58)8.2.8九华河 (58)8.2.9青通河 (58)8.2.10青弋江水阳江水系 (58)8.3环巢湖支流 (60)8.3.1杭埠河 (60)8.3.2丰乐水 (60)8.3.3杭埠河灌区干渠 (61)8.3.4派河 (61)8.3.5十五里河 (61)8.3.7柘皋河 (62)8.3.8双桥河 (62)8.3.9兆河 (62)8.3.10白石天河 (62)8.4鄱阳湖水系 (62)8.4.1阊江 (62)8.5湖泊 (63)8.5.1华阳河湖群 (63)8.5.2武昌湖 (63)8.5.3菜子湖 (63)8.5.4巢湖 (64)8.5.5升金湖 (64)8.5.6南漪湖 (65)8.6大型水库 (65)8.6.1花凉亭水库 (65)8.6.2龙河口水库 (65)8.6.3董铺水库 (65)8.6.4大房郢水库 (66)8.6.5黄栗树水库 (66)8.6.6沙河集水库 (66)8.6.7陈村水库 (66)8.6.8港口湾水库 (66)9长江流域水功能二级区划 (67)9.1长江下游干流 (67)9.1.1长江左岸安庆开发利用区 (67)9.1.2长江左岸无为二坝裕溪口开发利用区 (67)9.1.3长江右岸池州开发利用区 (68)9.1.4长江右岸铜陵开发利用区 (68)9.1.5长江右岸芜湖开发利用区 (68)9.1.6长江右岸马鞍山开发利用区 (69)9.2长江支流 (70)9.2.1裕溪河居巢和县开发利用区 (70)9.2.2西河无为开发利用区 (70)9.2.3得胜河含山和县开发利用区 (70)9.2.4滁河滁州开发利用区 (70)9.2.5襄河全椒开发利用区 (71)9.2.6清流河滁州开发利用区 (71)9.2.7来安河来安开发利用区 (71)9.2.9漳河南陵开发利用区 (72)9.2.10青弋江泾县芜湖开发利用区 (72)9.2.11西津河东津河宁国开发利用区 (72)9.2.12水阳江宣城开发利用区 (73)9.2.13水阳江当涂开发利用区 (73)9.3环巢湖支流 (74)9.3.1杭埠河舒城庐江开发利用区 (74)9.3.2丰乐河肥西舒城开发利用区 (74)9.3.3舒庐干渠舒城庐江开发利用区 (74)9.3.4杭北干渠舒城金安开发利用区 (74)9.3.5十五里河合肥开发利用区 (75)9.3.6南淝河合肥开发利用区 (75)9.3.7店埠河肥东开发利用区 (75)9.3.8柘皋河居巢开发利用区 (76)9.3.9双桥河居巢开发利用区 (76)9.3.10兆河庐江开发利用区 (76)9.3.11白石天河庐江开发利用区 (76)9.4湖泊 (77)9.4.1华阳河湖群宿松开发利用区 (77)9.4.2武昌湖望江开发利用区 (77)9.4.3巢湖合肥开发利用区 (77)9.4.4巢湖中庙开发利用区 (77)9.4.5巢湖巢湖市开发利用区 (78)9.4.6南漪湖宣州郎溪开发利用区 (78)10新安江流域水功能一级区划 (79)10.1新安江干流 (79)10.1.1保留区 (79)10.1.2缓冲区 (79)10.1.3开发利用区 (79)10.2新安江支流 (80)10.2.1率水 (80)10.2.2横江 (80)10.3练江 (81)10.3.1练江歙县开发利用区 (81)10.3.2扬之水 (81)10.3.3丰乐水 (81)10.3.4富资水 (82)10.3.5布射水 (82)11新安江流域水功能二级区划 (83)11.1新安江干流 (83)11.1.1新安江屯溪开发利用区 (83)11.1.2新安江歙县深渡开发利用区 (83)11.2率水 (84)11.2.1率水屯溪开发利用区 (84)11.3横江 (84)11.3.1横江休宁屯溪开发利用区 (84)11.4练江 (84)11.4.1练江歙县开发利用区 (84)11.5扬之水 (85)11.5.1扬之水绩溪开发利用区 (85)11.5.2扬之水歙县开发利用区 (85)11.6丰乐水 (85)11.6.1丰乐水徽州开发利用区 (85)11.7富资水 (86)11.7.1富资水歙县开发利用区 (86)12管理与建议 (87)12.1管理措施 (87)12.2建议 (87)附件 (88)1总则1.1目的和意义水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自然资源,随着社会和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对水资源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方案的通知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兴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27•【字号】兴市府办[2008]47号•【施行日期】2008.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方案的通知(兴市府办[2008]47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兴宁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方案》印发给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九月二十七日兴宁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方案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合理开发利用养殖水域滩涂资源,促进我市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水域滩涂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各产业协调有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自然条件和生物资源综合评价(一)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我市位于广东省东北部,南北距约100公里,东西宽约30公里,总面积2104平方公里。
四面环山,北部有南岭山,南部有莲花山,形成了内陆盆地。
东部与梅县接壤,西部与五华县相邻,南部与丰顺县相接,北部与江西寻邬县毗邻。
四周山林繁茂,水土保持较好。
土壤多为红壤土和紫色土,保水保肥性好。
我市境内主要河流宁江,南北走向,东西有28条支流汇入宁江,全长约105公里,在水口镇汇入梅江,流域面积1364平方公里。
鱼塘、山塘水库星罗棋布,合计面积38562亩,其中鱼塘19385亩(含家庭养鱼小池塘),山塘水库19177亩。
此外,还有低洼易涝地、山坑低产田约1万亩可建塘养鱼,约有1.7万亩河涌尚未开发利用。
(二)水文气候条件。
我市属中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气候温和,热量丰富,日照充足,降雨量适中,气温日差较大,春天回暖早,无霜期长,年平均气温21℃左右,平均年降雨量1500毫米左右。
因此,我市温、光、水气候资源丰富,有利于多种水生生物的生长繁殖,极适宜于发展水产养殖业。
(三)生物资源状况。
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宁市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宁市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兴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1.12•【字号】兴市府[2010]3号•【施行日期】2010.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宁市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兴市府[2010]3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现将《兴宁市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兴宁市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我市各镇(街道办)、村区域内的山塘、水库等供水和生产用水水源及备用水源,防止水体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和《关于统筹全省水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问题的若干意见》(粤府〔2008〕13号)等法律和有关文件的规定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水资源是指地表水、地下水(包括地热水、矿泉水)。
水资源属国家所有,国家规定对水资源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定。
本办法适用于各镇(街道办)、村区域内对供水水源水质有影响的河流、塘库水体和地下水的保护和污染防治。
第三条各镇(街道办)、村范围内的山塘、水库及其引水渠道、河流和备用水源是本市重点保护的饮用水水源。
兴宁市政府根据市域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规划至2011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为新的水源保护地,依据本办法保护。
第四条对各镇(街道办)、村区域内水源的保护实行统一规划、防治结合、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方针。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山塘、水库等供水水源和备用水源不受污染的义务,拥有对污染供水水源的行为进行监督、劝阻和举报的权利。
第二章保护区的划定第六条按照供水水源水质的保护要求,供水水源地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宁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兴市府[2010]1号
![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宁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兴市府[2010]1号](https://img.taocdn.com/s3/m/37f6992d66ec102de2bd960590c69ec3d5bbdb92.png)
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宁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宁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兴市府[2010]1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现将《兴宁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一月七日兴宁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利益最直接的农村饮水问题,使我市农村广大群众早日喝上“安全卫生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我省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4〕77号),和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水农〔2008〕25号)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水农〔2008〕51号)等文件要求,为全面完成兴宁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确保在2011年年底前全部解决我市211492人的饮水安全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主要是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的生活饮用水问题。
凡因开矿、建厂、企业生产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水源变化、水质污染引起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负责解决。
第三条农村饮水不安全标准: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四项指标中任何一项达不到《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基本安全规定的为饮水不安全。
第四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水质: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执行。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兴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9.10•【字号】兴市府办[2010]51号•【施行日期】2010.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兴市府办[2010]51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兴宁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实施。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九月十日兴宁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贯彻实施“三市”发展战略,建设工贸新城、人文秀区、绿色兴宁的重要时期。
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二五”规划,事关我市未来长远发展。
为确保圆满完成编制任务,根据省政府和梅州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以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和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编制原则编制“十二五”规划,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树立世界眼光,加强战略思维,科学分析世界经济格局深刻调整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抓住战略重点,把握前进方向,探索有效途径,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争当全省山区县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
一要坚持科学发展。
编制“十二五”规划要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按照统筹兼顾原则,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按照创新驱动的要求,实现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按照绿色发展的要求,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为我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二要坚持先行先试。
改革是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也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关键所在。
广东省兴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广东省兴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兴宁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二月〇目录第一章总则 (1)一、规划目的 (1)二、规划依据 (1)三、规划范围 (1)四、规划期限 (2)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 (3)一、土地利用现状 (3)二、土地利用主要问题 (3)第三章规划任务与土地利用目标 (5)一、规划任务 (5)二、土地利用目标 (5)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7)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7)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7)第五章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9)一、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9)二、控制人均建设用地 (9)三、提高地均产值 (9)第六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11)一、允许建设区 (11)二、有条件建设区 (11)三、禁止建设区 (11)四、限制建设区 (11)第七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12)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12)二、一般农地区 (12)三、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12)四、独立工矿区 (12)五、风景旅游用地区 (12)六、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13)七、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13)八、林业用地区 (13)第八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 (14)一、中心城区控制区范围与规模 (14)二、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4)三、中心城区土地用途管制 (15)第九章土地整治 (16)一、土地开发 (16)二、土地整理 (16)三、土地复垦 (16)四、坡度25度以下园地山坡地改造 (16)五、“三旧”改造 (17)第一章总则一、规划目的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土地管理,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深入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重点保障各项建设及城镇发展用地需求,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土地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效益。
二、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等相关技术文件及《广东省国土规划(2006-2020)》(报批稿)、《广东省梅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等规划。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兴宁市水功能区划报告书及兴宁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书编制服务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计安招标采购编制采购文件编制人:郭蔚年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容………………………………………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计安招标采购(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兴宁市水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兴宁市水功能区划报告书及兴宁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书编制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编号:二、项目名称:兴宁市水功能区划报告书及兴宁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书编制服务采购三、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四、采购项目容、要求及数量:、采购项目容:兴宁市水功能区划报告书及兴宁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书编制服务采购;、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容》;、数量:项。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具有相关经营围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人必须具有乙级(含乙级)以上《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证书》;、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为无效投标);、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将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投标资格。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上午::,下午::(时间)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计安招标采购(详细地址:市江南新中路号运兴楼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采用其它方式报名的,须另交元作为特快专递费,款到即发。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登记证;《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填写本公司制作的报名登记表)。
七、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请点击“招标文件”打开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并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八、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间)。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年月日上午::(时间)。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江南新中路号运兴楼二楼(计安招标采购)。
十一、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市江南新中路号运兴楼二楼(计安招标采购)。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计安招标采购采购文件编制人:郭蔚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姐、谢先生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传真: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市江南新中路号运兴楼二楼、采购人:兴宁市水务局联系地址:省兴宁市兴东路水务局计安招标采购年月日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容一、项目简介兴宁市位于省东北部,地处东江、韩江流域上游,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北纬°′~°′之间,土地总面积平方公里。
兴宁市属亚热带气候区,多年平均降雨量1523mm,雨量多集中在~月份,约占全年雨量。
多年平均径流深609mm,多年地表径流量为亿,,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亿(其中可利用地下水总量约亿)。
兴宁市境河流以宁江为骨干,还有南部过境的梅河及北部过境从东北向西南流过的东江。
宁江是韩江上游—梅河的一级支流,流域面积平方公里,全长公里,河流平均比降为‰。
集雨面积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条(宁江河、罗岗河、黄陂河、石马河、永和河、梅江水口段、东江罗浮河)。
梅江河在兴宁境水口镇,集雨面积平方公里,河长公里,河面宽~米。
东江流域在兴宁境北部罗浮镇,境河溪流入东江上游的渡田河。
境集雨面积平方公里,河长公里,河面宽约~米。
石河床,弯曲多,河流落差较大,水力资源丰富。
全市现有水库工程宗,大(二)型合水水库宗,中型(温公、石壁、和山岩)水库宗,小(一)型水库宗,小(二)型宗。
集雨面积平方公里,总库容万立米。
二、编制要求及编制围编制应根据《关于开展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规计[]号)、《水功能区划技术大纲》、《水功能区划技术细则》、《市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报告书(年年)》、《水功能区划分标准》()、《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年年)》、《关于水资源综合规划中水功能区划调整有关问题的函》(资源保[]号)等规程规及技术标准。
兴宁市水功能区划围:兴宁市主要河流、水库(省及市已区划的除外),兴宁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围:兴宁市全域。
三、报告书须包含的容、兴宁市水功能区划报告书编制容.水功能区划综述区划的目的和意义区划依据和引用标准主要依据主要标准主要技术文件区划原则区划围、基准年和水平年区划体系及分级分类系统区划的定义及指标一级区划的定义及指标二级区划的定义及指标区划程序与方法水功能区命名及编码方法水功能区命名方法水功能区编码方法.规划区域概述自然环境地理环境地形地貌土壤植被水文特征气候特征自然资源自然保护区社会经济行政区划社会经济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河流水系与水资源河流水系水资源概况水资源质量水资源供需分析预测.规划区域使用功能和水环境质量调查规划区域使用功能规划区域水环境质量状况河流水环境质量概述水库水环境质量概述.水功能一级区划水功能一级区划概述各分区水功能一级区划概况.水功能二级区划水功能二级区划概述各分区水功能二级区划概况.管理及建议管理措施建议.兴宁市水功能区划成果表兴宁市河流水功能区一级区划(省划定)成果表兴宁市河流水功能区一级区划(市划定)成果表兴宁市水库水功能区一级区划(省划定)成果表兴宁市水库水功能区一级区划(市划定)成果表兴宁市河流水功能区二级区划(省划定)成果表兴宁市河流水功能区二级区划(市划定)成果表兴宁市水库水功能区二级区划(省划定)成果表兴宁市水库水功能区二级区划(市划定)成果表.兴宁市水功能区划围:兴宁市主要河流、水库(省及市已区划的除外).兴宁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围:兴宁市全域.目的兴宁市水功能区划为满足兴宁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需求。
兴宁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是为兴宁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管理提供规划基础。
、兴宁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书编制容.总纲规划背景规划的任务和目标规划的原则、依据及围规划容及技术路线规划指标规划实施安排.水资源调查评价区域概况降水量蒸发能力及干旱指数河流泥沙地表水资源量地下水资源量地表水水质水资源总量水资源可利用量水量平衡分析水资源演变情势分析水资源评价.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评价供水情势分析用水情势分析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分析废污水排放量水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经济社会指标及水资源需求预测基本要求经济社会指标发展预测需水预测主要指标合理性分析.节约用水规划节水现状与存在问题节水标准与节水潜力节水目标节水措施节水方案节水投资与效益保障措施.水资源保护与污水处理回用规划规划指导思想和目标排污现状水功能区划复核污染物入河量计算水污染总量控制方案水资源保护与水质保护措施污水处理回用规划.供水预测水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分析供水工程规划供水方案拟定与供水预测.水资源合理配置基本原理及要求水资源系统配置概化水资源供需“一次平衡”分析配置方案设置方案比选推荐方案结果分析水资源应急对策.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布局总体布局节水布局和工程方案水资源保护及其工程方案供水布局和工程方案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安排.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非工程措施水务信息化建设规划实施保障体系.规划实施效果评价评价的目的与任务技术路线和指标体系水资源综合规划实施效果评价.结论与建议结论建议附图兴宁市水系及水资源五级分区图附图兴宁市多年平均年降水量等值线图附图兴宁市年降水变差系数等值线图附图兴宁市多年平均干旱指数等值线图附图兴宁市多年平均年径流深等值线图附图兴宁市年径流变差系数等值线图附图兴宁市多年平均输沙模数分区图附图兴宁市年河流水质类别分布图附图兴宁市河流水功能区图附图兴宁市主要污水处理厂规划分布图附图兴宁市主要城镇供水工程分布图附图兴宁市主要灌区分布图附图兴宁市主要蓄水工程现状及规划分布图四、工作容及要求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个月提交报告书(送审稿),提交资料份数为份;由采购人组织专家评审后个月提交经专家验收合格后的报告书(报批稿),提交资料份数为份,并提交电子版本份。
五、售后服务要求协助采购人安排评审会议并负责汇报报告书容,评审会后负责补充修改。
六、付款要求、中标供应商交付报告书(送审稿)时支付合同金额的;采购人组织专家评审后,采购人在中标供应商交付报告书(报批稿)时支付剩余的。
、中标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款项的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供应商名称一致。
七、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按项目需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及设备保证项目进度要求,按照进度要求向采购人提交成果。
、投标人应确保按投标文件中所述人员投入计划、协调和服务计划开展本项目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中标供应商自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办公、交通、住宿等工作生活条件。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适用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定义“采购人”是指:兴宁市水务局。
“监管部门”是指:兴宁市财政局。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计安招标采购。
合格的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规定的其他供应商资格要求。
“中标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发布媒体: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计安招标采购()。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
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本次招标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中华人民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计价格[]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发改委[]号文件规定的计费标准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