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施工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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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施工安全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施工质量,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施工现场、项目部和施工队伍。

第三条施工安全奖惩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奖惩结合、责任到人”的原则。

二、奖励规定第四条以下情况可给予奖励:(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单位或个人;(二)在安全生产检查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三)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单位或个人;(四)在安全生产宣传、培训等方面工作突出的单位或个人;(五)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

第五条奖励形式:(一)对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口头表扬、通报表彰;(二)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三)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优先推荐参加各类评优评先活动。

三、惩罚规定第六条以下情况可给予处罚:(一)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的;(二)隐瞒事故、虚报事故或伪造事故记录的;(三)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造成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的;(四)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五)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细则的行为。

第七条惩罚形式:(一)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二)对造成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三)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依法吊销相关资格证书,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四、实施与监督第八条各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奖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细则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九条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检查结果报安全生产奖惩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安全生产奖惩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调查处理。

五、附则第十一条本细则由我单位安全生产奖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奖惩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奖惩

一、目的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二、奖惩原则1. 奖惩分明,奖优罚劣,公平公正;2. 奖励与惩罚相结合,注重实效;3. 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奖励制度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未发现任何安全隐患的班组或个人给予奖励;3. 对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奖励;4. 对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的个人给予奖励;5. 对积极参与安全培训、提高自身安全素质的个人给予奖励。

四、惩罚制度1.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或集体,根据事故性质和后果,给予相应的处罚;2. 对未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个人,给予警告或罚款;3. 对未按要求进行安全操作的个人,给予警告或罚款;4. 对故意隐瞒安全事故的个人,给予警告或罚款;5. 对未按时参加安全培训的个人,给予警告或罚款。

五、奖惩措施1. 表彰奖励:给予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发放奖金等;2. 惩罚措施:给予警告、罚款、降职、撤职等。

六、实施与监督1.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实施;2. 各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本制度的学习和宣传;3. 各项目部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4. 各项目部应加强对奖惩工作的监督,确保奖惩措施落到实处。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奖惩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稳定。

各项目部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施工环境。

项目部施工奖惩办法

项目部施工奖惩办法

项目部施工奖惩办法
1.前言
施工奖惩制度是一项有效的施工管理工具,它能够有效激发项目部的工程技术
人员积极性,提高项目部的施工质量和效率。

本文将介绍一些项目部施工奖惩办法。

2.奖项设置
2.1 安全生产奖
每个月评选安全生产表现突出的班组和个人,奖励金1000元和300元。

2.2 工期管理奖
每项工程完成前和完成后对工期进行检测,完成工期的班组和个人,奖励金
500元和200元。

2.3 质量管理奖
每个月对班组和个人进行实时检查,项目部质量检测每项合格的班组和个人,
奖励金200元和100元。

3.惩罚制度
3.1 安全生产罚款
每次违反安全规定,根据事件严重程度罚款1000元-3000元不等。

3.2 工期管理罚款
每次违反工期通知规定,根据延误天数罚款500元-1000元不等。

3.3 质量管理罚款
每次因班组和个人原因造成质量问题,质量检测通知项目部罚款100元-300
元不等。

4.奖惩执行
4.1 奖励
所有奖项按月参考工程质量考核结果进行执行,颁发相关证书,奖励金由指导
组进行管理发放。

4.2 处罚
现场管理人员在处理后,项目主管负责记录、管理罚款金额,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罚或降级。

5.总结
项目部施工奖惩制度是完善项目部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有效地激励员工投入到项目建设中,提高团队凝聚力和施工效率。

同时,还要注意奖惩执行的公正性、实效性和奖惩的透明性。

项目部施工奖惩办法

项目部施工奖惩办法

项目部施工奖惩办法一、奖励措施:1.目标奖励:根据施工项目的进度和质量指标,设定任务目标,并对达到或超出目标的施工人员进行奖励。

奖励形式可以是物质奖励、荣誉奖励或其他形式的激励措施。

2.技能提升培训:为提高施工人员的技能水平,项目部将定期组织技能培训和知识分享活动,并对参与培训的施工人员进行奖励。

3.安全文明施工奖励:项目部将设立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制度,对参与安全文明施工的人员进行奖励。

奖励可以是安全文明奖牌、安全文明奖金或其他适当的奖励。

4.团队合作奖励:项目部将鼓励团队合作精神,对团队合作出色的施工人员进行奖励。

奖励可以是团队旅游、集体活动或其他形式的奖励。

5.表彰奖励:项目部将根据施工人员的表现,对表现突出的施工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表彰奖励可以是荣誉证书、奖金或其他形式的表彰。

二、惩罚措施:1.迟到、早退、旷工:对于迟到、早退、旷工等不按规定工作时间出勤的施工人员,将按照公司规定的迟到早退旷工惩罚办法进行处罚。

一旦发现,将按照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2.质量问题:对发现出现的施工质量问题,项目部将按照质量标准和规范,对施工人员进行追责和惩罚。

对于严重的质量问题,可以采取停工整改、扣发工资、降低评级等措施。

3.违规行为:对于违反项目部规定的行为,如擅自调整施工计划、私自调配施工人员等,项目部将进行严肃处理。

处罚措施可以包括警告、罚款、暂停工作等。

4.安全事故: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项目部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调查和处理。

对于责任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5.违约行为:对于违约行为,如拖延工期、拖欠工程款项等,项目部将根据合同规定和法律法规,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究和处罚。

三、奖惩调整与完善:项目部的奖惩办法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实施过程中,应定期评估和总结奖惩制度的有效性,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以保证奖惩措施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此外,项目部还应提高员工参与奖惩决策的能力和意愿,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奖惩措施的制定和完善,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意识,促进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

工程施工进度考核奖惩制度三篇

工程施工进度考核奖惩制度三篇

工程施工进度考核奖惩制度三篇篇一:施工进度考核奖惩办法及实施细则1 目的为规范XX工程项目部施工进度管理,调动职工和各施工队的劳动积极性,使工程进度能够按照计划执行,确保工程施工进度满足公司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XX工程项目部各施工队及施工管理人员。

3 施工进度考核3.1 总述项目部施工进度考核可分为:工程施工总进度、阶段形象进度、重要节点进度、月计划进度、部位进度考核等。

原则上,施工进度考核时奖多罚少,能够尽量调动职工和施工队劳动积极性。

奖罚金额均由项目经理审批后方能执行。

3.2 工程施工总进度考核工程施工总进度是项目从工程开始至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为时间期限来控制进度,由项目部领导班子集体负责考核。

考核时间点:工程施工总进度考核以完成单位工程的时间节点为考核时间,比较实际完成时间与总进度计划中的要求完工时间进行对比。

评分细则:以总进度计划中每个单位工程计划完成的时间点完成该单位工程的百分比进行评分,如全部完成则为100分,完成90%则为90分。

奖励:工程按照合同或业主要求或提前完成竣工验收,经项目部领导班子集体考核通过,项目部出资给予奖励。

奖励范围:项目部所有职工和有突出贡献的施工队。

奖励金额由项目部决定。

惩罚:工程未能按照合同或业主要求的工期完成竣工验收,且完成比例不足该单位工程项目部讨论后,视进度影响程度,划分责任,予以惩罚。

惩罚范围:项目部所有职工和相关施工队。

处罚金额由项目部决定。

3.3 阶段形象进度考核工程阶段性形象进度是指某个施工部位施工进度按期达到某一高程、某一形象、某一进度目标等,由工程技术部出具初步考核意见,项目部领导班子集体开会讨论后形成最终考核意见。

考核时间点:以施工进度计划中计划完成该形象进度的施工时间为考核时间。

评分细则:以施工进度计划中该形象进度计划完成的时间点完成该形象进度的百分比进行评分,如全部完成则为100分,完成90%则为90分。

奖励:工程某个施工部位按照施工进度要求或提前完成形象进度,项目部出资给予一定奖励。

工程项目施工奖惩制度范本

工程项目施工奖惩制度范本

工程项目施工奖惩制度范本一、总则1. 本奖惩制度是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施工效率,确保工程质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而制定。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施工的员工,包括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现场工人等。

3. 奖励与惩罚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到有据可依、有度可循。

二、奖励措施1. 对于提前完成工作任务,且质量符合或超过标准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及奖金奖励。

2. 对于在技术创新、节约成本、安全生产等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个人或团队,视情况给予物质奖励或晋升机会。

3. 对于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给予一定的奖励以示鼓励。

4. 对于在突发事件处理中表现突出,有效避免重大损失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特别奖励。

三、惩罚措施1. 对于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影响工程进度的个人或团队,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2. 对于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情节较轻者,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除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外,还将给予行政处罚。

3.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 对于工作中存在严重违纪行为,如弄虚作假、盗窃材料等,一经查实,立即予以开除,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奖惩程序1. 奖励由项目部提出申请,经过评审小组审核后,报公司管理层批准执行。

2. 惩罚由项目部根据事实调查后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后执行。

3. 对于奖惩结果,应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附则1. 本奖惩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项目部施工奖惩办法范本(2篇)

项目部施工奖惩办法范本(2篇)

项目部施工奖惩办法范本项目部施工奖惩是为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规范施工行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下面是一个关于项目部施工奖惩办法的范本:第一部分:奖励措施1. 工作质量奖励为了鼓励员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项目部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对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具体奖励内容和形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例如提升岗位级别、发放奖金、表彰信或证书等。

2. 安全管理奖励在项目部施工中,安全第一是最重要的原则。

对于积极参与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的员工,可以给予安全管理奖励。

这可以是以奖金形式发放,也可以是发放具体的奖励物品,例如安全工具或设备。

3. 创新提案奖励项目部施工过程中,员工可能会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方案。

对于那些提出创新提案并为项目效益带来积极影响的员工,可以给予创新提案奖励。

这既是对员工能力的肯定,也是促进项目部施工的持续改进和发展。

第二部分:惩罚措施1. 违规行为惩罚对于项目部施工中违反安全规定、工作纪律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员工,应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具体的惩罚方式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可以适当降低岗位级别、扣减工资或发出书面警告等。

2. 工作失误惩罚在项目部施工中,如因员工的错误操作或疏忽导致事故、质量问题或工期延误等,应进行相应的惩罚。

可以采取警告、扣除奖金、追究责任等方式,确保员工认识到个人责任和工作严谨性的重要性。

3. 违约行为惩罚如果员工出现恶意违约行为,如私自离岗、擅自调休、懒散怠工等,应该进行相应的惩罚。

可以采取停薪留职、解雇、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严肃维护项目部的管理秩序和施工纪律。

第三部分:奖惩执行与监督1. 制度公示项目部的奖惩制度应当公示于员工工作区域,使员工清楚了解奖惩政策和实施细则。

同时,通过内部通告、公告等形式定期告知员工奖惩的具体情况,提高员工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2. 奖惩记录项目部应建立奖惩记录档案,详细记录员工的奖惩情况,包括奖励方式、金额、惩罚方式、原因等,确保奖惩措施的合理、公正和透明。

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奖罚制度

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奖罚制度

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奖罚制度一、总则1. 为促进和保持项目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项目部目标实现。

为了使员工明确考核的标准、依据和方法,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从而更好的规范项目部及员工的行为,特制订本规定。

2. 奖励的目的在于帮助员工建立正确的思想观念、行为职责,建立和谐的工作环境,为每位员工之间更好的配合而做好本职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突出业绩的完成。

3. 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项目部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利益。

二、原则项目部奖惩原则依据分公司奖惩制度的原则。

即遵循奖惩有据、奖惩及时、奖惩公开、有功必奖、有过必惩原则。

三、适用范围项目部所有工作人员四、奖励:1. 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管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现场安全设施符合标准要求,未发生大小事故,奖励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施工管理人员200元。

2. 发现事故隐患,险情,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视情况奖励500元。

3. 项目部人员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发现问题并及时反馈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视情况奖励 200元。

4. 对整个工程施工的质量监督严谨,未出现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达到质量创建目标,给予项目经理,现场管理人员300元。

5. 对于项目部内部预、决算人员,能够按时完成项目部工作,无错漏,视情况奖励300元。

6. 对于项目部内部资料人员,能够按时完成每个月上缴的资料,竣工后能够完成竣工资料的情况下,(时间以半个月或一个月)为准,奖励资料人员300元。

7. 在施工成本方面,如提出有效的节约施工成本,并达到原先的工作质量要求,给予个人奖励200元。

8. 对维护项目部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视情况奖励100元。

五、惩戒:1. 未按照公司生产规章制度办事,未服从安全管理,现场安全设施不符合标准要求,给予项目负责人、项目施工管理人员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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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M-ZD-96292 项目部施工奖惩办法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项目部施工奖惩办法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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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环水保管理,提高参建员工安全质量环保意识和责任心,规范施工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设计图纸施工,按照铁路工程的相关规范和标准施工,保障在受控状态下有效的进行,杜绝重大安全质量环水保事故发生,消除质量通病,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环水保等管理工作,奖优罚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隧道分部设立综合考评奖励基金,从产值总额中提取上限1%和过程检查处罚作为安全质量环水保等综合考评奖励基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隧道分部所属的路基、涵洞、隧道施工安全质量环水保等过程管理,适用于施工安全质量环水保管理和内业资料的管理等。

本项目工程停工期间,或未开工、已完工的工点不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由隧道分部项目部总工牵头,安全质量环保部实施,隧道分部项目部所属各部门、各架子队队长有权依据本办法在各自分管的工作范围内建议奖罚。

第五条安全质量考核,以文件、安全质量环水保等过程管理问题处罚通知单为凭据。

第六条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一般安全质量环保问题时,检查组成员将以附件1:《过程检查考核记录表》形式口头通知要求被检查的相关部门现场进行整改或直接下发附件2:《整改通知单》通知被检查相关部门、个人并督促其限期整改。

对多次重复出现的一般问题,检查组人员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相关条款开据附件3:《罚款通知单》,同时对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以督促其限期整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整改或没有完成整改,隧道分部项目部将对被检查单位和相关人员按照问责制所规定的红、黄牌(附件4)问责内容相关条款对被检查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办理。

严重的安全质量环保问题或违反原则的问题,检查人员草拟处罚文件,主管领导签发后执行;也可以直接按照问责制所规定的红、黄牌问责内容相关条款对被检查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办理。

《整改通知单》由分部主管部门根据日常工作问题及检查情况问题填写(一式两份),部门负责人签字。

一份发整改单位;另一份提交日常主管部门备查。

接到局指下发《整改通知单》的,由分部主管领导牵头,主责部门分别负责,按整改要求检查、整改落实。

《罚款通知单》由分部项目部主管部门根据日常工作问题及检查情况问题填写(一式三份),检查人员、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项目部领导相继签字确认。

一份发整改单位,一份发分部项目部财务管理部,另一份提交分部项目部日常主管部门备查,并按照本办法第八条办理。

红、黄牌问责是结合现场实际,对现场存在严重的安全质量问题或违反原则性问题,由项目部下发红、黄牌,被亮“黄牌”警示的责任单位必须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责任单位向项目安质部提交整改报告,报项目安质部验收合格后方可摘牌;整改不及时的,挂牌警示期延长一倍。

被亮“红牌”警示的责任单位必须进行停工整改,整改完成后责任单位应向项目安质部提出复工申请,经项目安质部核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复工后“红牌”予以摘牌。

被亮“红、黄牌”警示的责任单位将在每月的生产会上予以公布,并纳入施工队伍年度考核。

第七条安全质量环保奖励,由相关人员草拟奖励通知,主管领导签发。

第八条安全质量环保过程检查罚款,由分部财务管理部依据处罚文件,从各协作队当期计价款中扣除,并充入安全质量环保综合考评奖励基金;安全质量环保过程检查奖励,财务部门依据奖励文件,在当期验工计价支付时,从安全质量环保综合考评奖励基金中支付。

第九条分部安全质量环保领导小组决定的安全质量环保过程检查奖罚,过程检查处罚结果,计入综合考评结果。

第二章安全处罚第十条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接受国家有关部门事故调查组调查及处理,责任单位承担全部损失,加罚50万元。

发生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及处理,责任单位承担全部损失,加罚30万元。

第十一条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接受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及处理,责任单位承担全部损失,加罚10万元。

第十二条临近营业线施工,中断行车,除按铁路局有关规定处罚外,每起加罚5万元,责任单位承担全部损失。

造成事故的,按第十条、第十一条处理。

第十三条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未按事故报告程序进行上报,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延误事故抢险时机,造成损失和恶劣影响,罚款5万元,有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各协作队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不能满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 91号)规定数量,每少一人,罚款1000元。

50人以上的作业班组,未配置安全员,罚款2000元。

第十五条特种机械设备无相关鉴定证书、未进行性能试验、未进行进场验收,且投入使用,每台/套罚款1万元;特种设备由没有安装资质的队伍安装,罚款1万元。

第十六条各协作队负责人、管理人员等在施工现场违章指挥,造成安全隐患,罚款5000元;造成事故,除按事故处理程序处理外,加罚1万元。

第十七条由项目部下发的现场危险源清单及重大危险源,各协作队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有效监控、处理,每处罚款5000元。

第十八条各协作队开工前要对全体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以后新增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岗前补课。

如发现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上岗作业,一人罚款200元。

招用童工或安排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三条所规定的禁忌劳动或施工现场内有小孩的,每发现一人罚款1000元。

第十九条各协作队在签订劳务承包协议或其他经济承包合同时,无相关安全约定,无安全责任划分,每次罚款2000元。

第二十条每道工序工作前必须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

如无记录或不进行班前安全交底的每次罚款100元。

第二十一条易燃易爆物品(炸药、雷管、油罐)未按规定保管存放,无安全防护措施,每发现一次罚款3000元;爆炸物品(炸药、雷管)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未经审批私自领取爆炸物品、未严格执行退库程序、未经允许私自运输爆炸物品、领取爆炸物品时未按要求记录爆炸物品使用登记表、非持证人员领取爆炸物品、爆破时无安全员、爆破员监炮,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爆炸物品申请单上签字不全、未登记就领取爆炸物品、施工现场及员工宿舍内私藏爆炸物品,每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因违规使用爆炸物品受到地方政府处罚,除承担相应责任外,加罚3万元;因操作不当造成事故,除按事故处理程序处理外,加罚5万元。

第二十二条汛期未组建防洪队伍、未进行防洪应急物资储备,每项罚款2000元。

第二十三条施工现场未按规定合理设置安全标志牌(如防触电、防机械伤害、防高处坠落、防易燃易爆、消防器材等)、标牌缺失,存在安全隐患,每处罚款500元。

乙炔发生器或乙炔瓶无防止回火安全装置的,每例罚款500元;乙炔、氧气瓶在阳光下曝晒、存放距离小于5米,离动火距离小于10米,每项罚款500元。

切割机、钢筋调直机、电焊机、弯曲机等设备未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的,每例罚款200元。

第二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装载机、挖掘机司机、空压机操作员、拌合站操作员、爆破员、桁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发现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人罚款500元,同时必须在半个月内选派人员参加有关单位的培训取证,确保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第二十五条所有施工人员(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凡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含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工作鞋、绝缘鞋、防护面具等),其中:1、未戴安全帽,管理人员及班组长每人次罚款200元,操作人员每人罚款100元;2、高空作业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的,管理人员及班组长每人次罚款200元,操作工人每人罚款100元;3、高空作业赤脚、穿拖鞋者每人/次罚款100元;4、高空作业从高处向下抛掷物资材料及杂物者,罚款200元;5、在施工现场打闹者,每人罚款200元。

6、碘钨灯不能直接与钢架相连,要高挂低用,违者罚款100元。

7、隧道进洞人员必须进行登记,严格遵守进洞翻牌制,凡进洞人员未按照要求进行登记或挂牌的,每人次罚款100元。

8、除以上规定外,发生违章作业,项目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特种机械、机动车辆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特种车辆私自交与无证人员驾驶,每次罚款2000元。

违章搭乘汽车或人货混装的,对当班司机罚款100元。

第二十七条施工、生活场所未配备消防设施,或消防设施失效,无防火制度,每处罚款500元。

违反防火规定造成火灾,将按火灾造成损失的50%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无机械设备管理、维修、保养制度;机械设备未定人定责管理;每台/套罚款1000元;机械设备“带病”运转,每台/套罚款1000元。

其中违章操作施工机械、责任心不强造成机械事故者,按损失大小予以处罚:1、损失小于1000元者:罚款按造成损失的60%;2、损失大于1000元小于5000元者:罚款按造成损失的40%;3、损失大于5000元小于10000元者:罚款按造成损失的25%;4、损失10000元以上者:罚款按造成损失的15%,并予以行政处罚;5、现场管理人员及班组长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将追究指挥者责任;6、现场作业人员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者,罚款按事故损失的50%;第二十九条拒绝执行项目部施工有用电管理制度;施工用电管理混乱、私拉乱接;施工用电未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规定;用电设施未采取有效的接地措施;电器装置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不匹配;每处罚款1000元。

用电设备在5台套以上或总容量超过50千瓦以上的工地,无专职电工巡检,每处罚款1000元;施工用电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无配电盘,配电箱不上锁、,每处罚款500元。

配电箱违反一机一闸规定的,铁制箱无接零(接地)保护的,铁制箱卧放在地面、挂在钢筋上的;每例罚款500元。

电焊机的电源线、焊接电缆、焊钳的绝缘破损,焊机的初、次级接线柱无护罩;每例罚款500元。

电气设备的电源不使用开关或插头而直接把导线插入电源插座或钩在闸刀开关的保险丝上,电气设备的电源破损裸露出金属导线;每例罚款1000元;在建工程或临时设施与临近高压线的距离少于规定安全要求又无防护措施的;每处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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