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与投资管理系统(PMIS)使用管理规定
工程部工程进度、质量、投资管理规定

工程部工程进度、质量、投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1.1目的和依据1.1.1为确保工程部项目的顺利进行,规范工程进度、质量、投资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规定。
1.1.2本规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工程管理的最佳实践。
1.2适用范围1.2.1本规定适用于工程部门各类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管理。
1.2.2工程部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
第二章工程进度管理2.1项目计划制定2.1.1在项目启动阶段,项目经理应编制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项目里程碑、工期计划等。
2.1.2项目计划应得到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项目相关方的确认,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及时调整。
2.2进度监控2.2.1建立项目进度监控体系,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工具,确保对项目进度的实时监控。
2.2.2定期召开进度会议,分析项目进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制定调整方案。
2.3项目验收与总结2.3.1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并比对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总结项目进度管理经验,形成文件并存档。
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3.1质量计划制定3.1.1制定项目质量计划,明确质量目标、标准、检验方法等。
3.1.2质量计划需经项目经理、质量主管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确认。
3.2质量控制3.2.1设立质量控制点,对关键节点和关键工序进行质量检查。
3.2.2采用先进的检测设备和技术手段,确保质量控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3问题整改与经验总结3.3.1发现质量问题后,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追溯问题根本原因。
3.3.2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议,总结项目中的质量管理经验,形成文件并进行宣贯。
第四章工程投资管理4.1预算编制4.1.1项目启动前,进行详细的成本估算和预算编制,确保项目经费的合理安排。
4.1.2预算编制需经财务部门和项目经理确认,并在项目执行中进行动态调整。
4.2资金使用监管4.2.1设立专门的资金监管机构,对项目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管。
4.2.2定期进行财务核算,确保项目经费的使用符合预算,并形成报告向相关人员汇报。
工程项目与投资管理系统(PMIS)使用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与投资管理系统(PMIS)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工程项目与投资管理系统(以下简称PMIS)的使用,确保企业内部在工程项目与投资管理方面的数据和信息的统一、规范和安全管理。
本规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部使用PMIS的全部岗位和人员,包含项目经理、工程师、投资部门等。
第三条定义1.工程项目与投资管理系统(PMIS):指用于管理和协调企业内部工程项目和投资活动的信息系统。
2.信息安全:指保护PMIS中的数据和信息不被非法取得、窜改、破坏或泄露的安全措施和管理要求。
第二章 PMIS使用规定第四条注册和权限1.全部使用PMIS的人员必需在系统中注册并获得相应的权限。
2.注册时必需供应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及时更新。
3.不得将本身的账号和密码告知他人,不得借用他人账号及密码登录PMIS。
4.掌控权限仅限于本人使用,不得私自将权限转借他人。
第五条数据和信息管理1.在PMIS中输入、编辑和管理数据和信息时,必需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2.不得删除和窜改他人录入的数据和信息。
3.禁止在PMIS中发布不实信息、虚假数据和与工程项目与投资管理无关的内容。
4.在PMIS中存储和传输的数据和信息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保密要求、保护个人隐私等。
第六条安全管理1.使用PMIS时,必需遵守企业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2.不得通过非法途径进入和使用PMIS系统。
3.不得有意传播病毒、恶意软件或其他危害PMIS系统安全的行为。
4.对于发现系统漏洞、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应立刻向信息安全部门报告并帮助解决。
5.不得私自安装未经授权的软件或修改系统设置。
第七条保密要求1.使用PMIS期间需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在PMIS中处理涉密信息时应加强保护措施。
2.不得将PMIS中的涉密信息告知未经授权的人员。
项目投资与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项目投资与资金使用管理制度1. 前言为确保企业项目投资的合理性、有效性和透亮度,规范资金的使用,并最大程度地保障企业利益,订立本《项目投资与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企业内部项目投资和相关资金使用的管理。
2. 项目投资决策2.1 项目投资决策应遵从企业战略和发展目标,确保与企业整体发展的全都性。
2.2 项目投资决策需经过全面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并提交给执行董事会或相关决策机构审批。
2.3 项目投资决策应考虑项目预算、投资回报率、风险掌控和资金筹措等因素,并在决策文件中认真记录决策依据。
3. 资金筹措3.1 资金筹措应遵从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可通过贷款、发行债券、股权融资和内部资金调配等方式进行。
3.2 资金筹措决策需经过财务部门的评估和审批,并提交给执行董事会或相关决策机构最终审批。
4. 项目预算管理4.1 项目预算应依据项目投资决策确定,并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
4.2 项目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项目可行性、风险和收益等因素,并定期进行合理调整。
4.3 项目预算需经过财务部门审核和执行董事会或相关决策机构批准,批准后不得擅自更改。
5. 资金使用管理5.1 资金使用应依照预算计划执行,不得擅自转变资金用途。
5.2 资金支出应遵从支出授权制度,由项目负责人提出支出申请,并经过财务部门审核和批准后方可执行。
5.3 资金支出应采用正规、合法的方式进行,必需有相应的发票、凭证和合同等支持文件。
5.4 资金使用过程中如有超出预算的情况,需经过合规审批程序,并及时进行报备和调整。
6. 资金监督和风险掌控6.1 资金使用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包含定期财务报告、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等方式,确保资金使用的透亮度和合规性。
6.2 风险掌控是资金管理的紧要环节,应建立风险评估和防范机制,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降低风险。
6.3 对于可能产生重点风险的投资项目,应进行专项审议和特别掌控,确保风险可控。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二○○八年九月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内项目工程建设招标管理,规范招标活动,维护国家利益、集团公司利益和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推行项目工程建设集中招标,保证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有效控制建设投资、合理缩短建设工期,提高投资效益,强化事前、事中监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境内独资、控股(含间接控股)企业的新建、扩建、技术改造、搬迁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建设项目的技术引进、勘察、设计、监理、总承包、施工、咨询、安装、设备材料、大型设备运输等招标活动。
工业项目中独立建筑物的施工招标原则上进入地方有形建筑市场,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其他招标工作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由国家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国家投资的项目、发行国债的项目、总投资超过10亿元的项目,招标工作须由集团公司统一负责,集中招标。
总投资10亿元以下、1亿元以上的集团公司批准的项目,招标工作原则上由集团公司统一负责,如情况允许,经主管领导批准,集团公司可以授权专业公司组织集中招标。
集团公司系统内总投资额不足1亿元、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或者投资额虽不足3000万元,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等服务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专业公司统一管理,集中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了回避招标和审批将同类项目化整为零、化大为小。
第四条集团公司建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PMIS),其中,包含“中国化工建设项目机电设备供货商资源网”和“中国化工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承包服务商资源网”(统称资源网),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实现资源共享,并将适时制定、发布相应的资源网管理办法。
第五条项目建设招标管理活动应当坚持“招标、评标、定标人员三分离”原则。
工程项目资金投资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资金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资金投资管理行为,保障项目投资效益,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资金投资管理。
第三条工程项目资金投资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对资金的保护和管理。
第二章投资预算管理第四条工程项目资金投资应在项目的前期进行充分的投资预算编制工作,确保资金投入和使用合理、科学。
第五条投资预算应根据工程项目计划、设计、施工等各个阶段的具体情况编制,包括预算审批流程和审核程序。
第六条投资预算编制应根据项目的现金流量情况和资金需求,明确资金的来源和用途,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投资预算应经公司领导审批,确保资金投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资金使用管理第八条工程项目资金应按照投资计划和预算进行合理分配和使用,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率性。
第九条资金使用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安全和有效。
第十条对于资金的使用情况应进行记录和核查,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合理。
第四章资金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对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
第十二条对于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应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和人员,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十三条对于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应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率性。
第五章资金回收管理第十四条工程项目资金回收管理应按照相关合同和法律法规进行,确保项目的投资回报率。
第十五条对于项目资金回收情况应建立专门的回收机构和人员,确保资金回收的安全和有效。
第六章资金管理责任第十六条工程项目资金管理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负有监督责任。
第十七条对于因资金管理不当导致的损失,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对于因资金管理不当导致的损失和责任,应依法进行处罚和追究。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对于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中的其他事项,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项目管理流程,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质量,确保项目信息的安全和全都性,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系统”)的建设、运营和维护工作,并适用于全部参加项目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是指用于支持项目管理活动的计算机系统和软件工具,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进度管理、资源管理、风险管理、沟通协作等功能。
第四条项目系统的管理应遵从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确保项目管理的有效性和可连续发展。
第二章项目系统建设第五条项目系统建设需由企业信息技术部门负责,具体包含系统需求分析、系统设计、系统开发、系统测试等工作。
第六条项目系统的建设应满足以下要求: 1. 系统功能齐全、稳定可靠,能够支持多种项目管理需求; 2. 系统界面友好、操作简便,供应合理的交互体验; 3. 系统数据安全可靠,具备数据备份和恢复本领;4. 系统能够与其他企业内部系统进行数据交互。
在建设项目系统时,需订立认真的项目计划,包含项目任务、进度布置、资源投入、人员配备等,确保项目定时完成。
第三章项目系统运营与维护第八条项目系统的运营责任由企业信息技术部门承当,具体包含系统安装、配置、数据导入与清理、权限管理等工作。
第九条项目系统的维护工作包含系统升级、修复系统bug、优化系统性能等,需由信息技术部门定期进行维护,并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和分析。
第十条项目系统的用户权限管理应遵从“最小权限原则”,确保不同角色的用户只能访问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功能模块,而且对紧要操作需进行二次确认,提高系统安全性。
第十一条项目系统应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备份数据应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并进行数据恢复测试,以确保在系统故障或数据损坏时能够及时恢复。
第十二条对于项目系统显现的问题和用户反馈的需求,信息技术部门应及时进行解决或反馈,并定期收集用户看法和建议,进行系统改进和优化。
第四章项目系统安全管理第十三条项目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策略和风险评估机制,明确安全责任人,保护系统数据的安全和完整。
工程项目与投资管理系统(PMIS)使用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与投资管理系统(PMIS)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与投资管理系统(PMIS)的使用,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信息化水平,保障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特订立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一节系统功能管理1.工程项目与投资管理系统(PMIS)的功能应符合企业管理需求,满足项目信息与资金管理、风险评估与掌控、进度与质量监控等相关要求。
2.系统供应的功能应具备完整性、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3.系统的设计和开发应遵从软件工程规范,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和连续维护。
4.项目部门应依照企业要求合理配置系统权限,确保用户使用系统的合法合规性。
第二节数据管理1.工程项目与投资管理系统(PMIS)中的数据应具有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窜改、删除或伪造数据。
2.系统中的数据应依照企业规定的数据分类和管理要求进行存储和备份,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数据的传输过程中应采用安全加密技术,防止数据被非法取得或窜改。
4.系统中的数据备份应定期进行,备份数据应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数据丢失或系统故障情况。
第三节审计管理1.工程项目与投资管理系统(PMIS)的使用记录应具备完整性和真实性,审计记录应能够追踪用户的操作行为。
2.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对系统进行审计,发现异常操作和安全风险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3.对系统的操作日志和审计记录应保管肯定时间,以供企业内部和外部审计需要。
4.离职人员的系统权限应及时注销,并保存相关的离职审计记录。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一节用户培训与管理考核1.用户应参加由企业组织的工程项目与投资管理系统(PMIS)使用培训,通过系统使用培训考核后方可获得相关权限。
2.用户在培训期间应依据培训要求熟识系统操作和功能,并通过培训考核实现企业要求的合格标准。
3.用户在使用系统过程中应依照相关规定使用系统,不得超出权限或滥用系统功能。
4.用户使用系统时应遵从企业的管理要求,不得私自修改或泄露系统数据。
工程项目与投资管理系统(PMIS)使用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与投资管理系统(PMIS)使用管理规定一、概述工程项目与投资管理系统(PMIS)是指一种集成了工程项目管理和投资管理功能的软件系统,主要用于提高项目及投资的管理效率和精度。
此类系统应用广泛,常用于大型工程项目和投资管理领域,是目前较为成熟的管理工具之一。
本文重点介绍PMIS的使用管理规定。
二、使用管理规定1. 系统使用权限管理对于PMIS系统的使用,应该建立严格的权限管理制度,确保各种数据的安全性。
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维护和管理,拥有所有的系统权限。
•项目管理员:负责相关项目的管理,包括项目资料、人员、进展等,拥有相应的项目管理权限。
•项目成员:参与项目的人员,在系统中只有查看和编辑项目资料的权限。
•其他用户:只能查看项目的基本信息和公共文档,不能进行任何修改。
2. 数据管理规定数据管理是PMIS使用的重要规定,应该遵循以下原则:•保护项目的机密性:项目所用的各种数据、文档等应该严格保密,在遇到需求时发布给有权限者。
•统一数据格式:所有数据均需适应标准格式,用以方便数据查询、拷贝等操作。
•及时更新数据:项目成员应该及时更新自己的数据,确保数据准确性。
3. 项目管理规定PMIS在项目管理方面提供了诸多的功能与工具,应该灵活地运用各种功能,确保项目的高效进行,具体要求如下:•项目控制与阶段规划:应该制定可行且合理的项目计划与阶段计划来确保完成项目目标。
•项目管理文档:必须记录项目的各种阶段文档,以备日后参考。
•项目进展监控: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同时在项目变更时能够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项目变更管理:及时地进行项目变更的审批、评估、记录等。
•项目风险管理:协助项目团队进行风险评估,并提供相关的风险避免指导。
4. 投资管理规定在投资管理方面,PMIS能够提供以下功能:•投资预算规划:确定投资的总预算和分项预算。
•投资进度监控:监视投资进展情况,及时纠正偏差。
•投资成本控制:根据资源、人员和时间等因素,控制成本在合理范围内。
工程项目与投资管理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与投资管理系统(PMIS)使用管理规定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廿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文件编号:KG-A0-1176-53 工程项目与投资管理系统(PMIS)使用管理规定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K目的为加强三期工程规范管理,构建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平台,提升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障集团公司工程项目与投资管理系统(PMIS)有效运行,促进工程建设期间信息资源的优化利用,依据集团公司PM IS建设管理及考核办法,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X 300MW级供热机组工程所有参建单位。
3、编制依据3.1《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PMIS)建设运维管理办法(试行)》3.2《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PMIS)考核办法(试行)》3. 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xx年版)》第二章PM IS系统组成K PMIS系统是以工程合同与项目管理为主线,以成本、进度、质量和安全控制为目标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2、PMIS系统内容包括项目管理、概算管理、招标管理、合同管理、物资管理、投资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达标投产管理、工程信息管理、分部/整套试运管理共门个管理模块。
项目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项目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管理系统的使用,并提高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项目管理系统的使用。
第三条项目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制度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第四条项目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公司内部的信息技术部门,负责统一规划、管理和维护公司内项目管理系统的使用。
第五条项目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制度应当倡导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理念,促进公司业务的协同互动。
第六条公司应当不断完善和提升项目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制度,以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第二章项目管理系统使用管理第七条项目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包括系统的选型、安装和维护等内容。
第八条在进行项目管理系统选型时,应当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求进行选择,并经过详细论证和评估。
第九条安装项目管理系统前,应当对系统进行充分测试和排错,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项目管理系统的维护应当定期进行,确保系统能够正常运行,并及时处理系统故障和问题。
第十一条项目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制度应当规定系统的权限管理、数据备份、安全防护等内容,以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三章项目管理系统使用流程第十二条项目管理系统使用流程应当符合公司内部的管理流程和规定,并统一进行培训和指导。
第十三条项目管理系统使用流程包括但不限于需求分析、方案设计、系统实施、验收和维护等内容。
第十四条在项目管理系统的使用过程中,应当统一规定各环节的工作标准和流程,保证系统的有效运行。
第十五条使用项目管理系统的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系统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操作技能和管理水平。
第十六条使用项目管理系统的人员应当认真填写系统相关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第四章项目管理系统使用监督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项目管理系统使用监督机制,通过内部审核、外部审计等方式,对系统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项目管理系统使用监督应当注重对系统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的监督,并及时解决和提出改进建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工程项目与投资管理系统(PMIS)使用管理规定
撰写人:
部门:
时间:
1、目的
为加强三期工程规范管理,构建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平台,提升
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障集团公司工程项目与投资管理系统( PMIS ) 有效运行,促进工程建设期间信息资源的优化利用,依据集团公司
PMIS 建设管理及考核办法,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 2300MW 级供热机组工程
所有参建单位。
3、编制依据
管理办法(试行)》
( 试行 ) 》
3.3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 第二章PMIS 系统组成
1、PMIS 系统是以工程合同与项目管理为主线,以成本、进度、
质量和安全控制为目标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2、PMIS 系统内容包括项目管理、概算管理、招标管理、合同管
理、物资管理、投资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达标投产管理、工 程信息管理、分部 /整套试运管理共 11 个管理模块。
第三章职责分工
1 、管理职责
3.1《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PMIS 建设运维
3.2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PMIS 考核办法
(20xx 年版) 》
1.1 建设单位三期办:该系统的主管部门。
负责系统应用各单位、部门的协调管理,检查督促各单位、部门及时录入基本数据,按规定流程完成相应文件的审批、信息传递工作。
运用PMIS对本工程的项目前期、招标、合同、概算、质量、工程信息、达标投产管理等进行工程全过程管理工作。
负责PMIS数据的完整、齐全、及时、有效的检查与考核。
1.2信息中心
PMIS系统的程序安装及维护,建设单位侧网络的维护。
1.3安监部
运用PMIS对本工程基建安全进行管理工作
负责本单位产生的安全管理性文件的录入工作。
负责监督、考核各参建单位安全文件录入的准确性、及时性
1.4 物资管理机构
运用PMIS对本工程基建物资进行全过程管理工作。
负责监督各参建单位有关物资文件录入的准确性、及时性,可提出考核意见。
负责三期工程设备招标、合同及设备合同资金支付等相关数据的录入工作。
1.5财务部
运用PMIS对本工程竣工决算进行管理。
1.6生技部
运用PMIS对本工程质量技术、调整试运进行管理工作
负责本单位产生的质量技术、调整试运管理性文件的录入工作。
负责监督各参建单位有关质量文件录入的准确性、及时性,可提出考核意见。
1.7监理公司
运用PMIS 对本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物资、信息等进行管理、维护工作。
负责监督、考核各施工承包商数据录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1.8 施工承包商
运用PMIS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物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数据输入、维护工作。
负责本单位PMIS网络维护、程序安装。
1.9设计单位
负责本工程设计文件、信息的录入、管理、维护工作。
1.20 调试单位
负责调试文件、信息的管理、维护。
2、分工
2.1 建设单位三期办
项目前期、招标、合同、概算、投资、工程信息、达标投产模块中相关内容的管理、维护。
2.2信息中心
PMIS的程序安装及维护、建设单位侧网络维护。
2.3安监部
安全模块中本单位产生的安全管理、维护。
2.4 物资管理机构
物资管理模块中本单位基建物资管理、维护。
概算及合同管理模块中有关设备招标、合同、付款内容的数据录入。
2.5 财务部
竣工决算模块的管理、维护。
2.6 生技部
质量模块中本单位有关的质量管理、维护,调整试运模块的管理、维护。
2.7监理公司
质量、安全、物资、信息模块中本单位责任范围相关的管理、维护工作。
2.8 施工承包商
质量、安全、物资、信息模块中本单位相关的管理、维护工作。
2.9设计单位
质量、信息模块中本单位相关的管理、维护工作。
2.10调试单位
质量、信息模块中本单位相关的管理、维护工作。
第四章录入与审核
1、录入规定
1.1 各参建单位应设专人负责本单位责任范围内PMIS 系统的管理、维护,对工程建设中形成的文件、数据按规定的格式及时上传到相应模块。
1.2各参建单位的系统专责人应坚持每天登录、浏览系统,检查信息录入情况。
1.3录入的文件、数据必须是符合各单位管理体系编审批要求的正式文件。
1.4录入时应严格按编码规则录入,管理程序中没有特殊要求的编码一律按流水号的形式进行编码。
单位编码按照以下要求:
建设单位: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HDQD
设计单位:华东电力设计单位HDDY
监理单位:山东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CxJL
施工承包商:
调试单位:
2、审核
送审人应及时通知审核人。
在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每级用户审核时间限制为24 小时,审核时应详细写明审核意见。
第五章检查与考核
1、建设单位及监理公司应每月对参建各单位责任范围内模块的数
据录入、系统维护管理情况进行抽查,督促各参建单位完善各自模块
的数据,并根据合同规定对各参建单位PMIS系统应用及管理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2、建设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每年(12)月份对各自责任范围的数
据录入情况进行自查,并根据华电集团PMIS考核办法规定将自查情况汇总上报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