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答归纳
个税答题

1.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2.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三档。
3.居民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次征收个人所得税。
4.商业健康险支出属于综合所得中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5.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
6. 军人退役金、复员费、转业费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7.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8.纳税人享受子女学前教育阶段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为子女年满三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9.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10.经营所得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的范围。
11.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如何办理纳税申报?答: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的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12.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怎样计算个人所得税?答: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
13.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是怎样规定的?答: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14.哪些项目的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答: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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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注册后登录,可通过点底部“首页——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或点底部“办税”,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界面。
3. 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在七项附加扣除中逐一选择符合自己的项目,点 击填报项后选择扣除年度“2023”。(自身不符合的项目,不用填报)
建议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这样就可以在每月发工资时享受专项附加扣 除。如果是对个人家庭隐私特别在意,则可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在 次年个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当年扣缴的个税多退少补。
5.“子女教育”项目填报流程:点底部“办税”——“专项附加扣
除填报”——“子女教育”,进入填报界面。点“选择子女”,添加 子女信息。
10.1 基本信息完成后选择被赡养人:录入老人(必须满60岁以 上)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与本人的关系。
添加被赡养人信息和前面“婴幼儿照护”添加子女的操作
一样。
10.2 填完后Βιβλιοθήκη 点击“下一步”进入分摊方式,选择是否独生子女。 如果本人非独生子女,还要选择分摊方式(赡养人平均分
摊、赡养人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分摊金额。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培训材料
(202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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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介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七项目 第二部分:个税APP系统填报操作指引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近日,新个税法正式实施,自2019年1月1日起,国内将实行新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此次个税改革主要是以加强个税专项扣除为核心内容,力图降低居民的税负压力。
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新增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包括:提高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而这些专项附加扣除又都是以一定的限额为基础进行计算的,因此在认真了解新政策后,每个纳税人需要综合考虑自己的各项具体情况,以选择最优的方式进行登录申报。
下面,我们来看看这些专项附加扣除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
一、子女教育子女教育方面,新政策规定了每个子女每年的扣除金额为1.2万,不可叠加。
也就是说,每个纳税人每年最多可以扣除2.4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扣除的时间不是按学年,而是按自然年。
难点问题:1. 子女是否必须是在校学生?答:不是。
根据新规定,子女无需是在校学生也能够享受教育附加扣除。
2. 扣除为什么是按自然年?答:这是因为政府想要激发家庭教育、培养科学兴趣的潜力。
如果按学年进行扣除,那么就意味着有些孩子的教育时间会得到合理补偿,但也会有个别人的教育时间因时间差的原因而无法得到合理补偿。
二、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方面,新政策规定了每个纳税人每年可以扣除学费和教材费的金额,不可叠加,以一个子女的实际支付金额为准,但是最高不超过4000元。
具体计算办法为:若实际支付金额不超过4000元,则可扣除实际支付金额。
若实际支付金额超过4000元,则只能扣除4000元。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可扣除的金额包括了学费和教材费的总金额,教材费不得单独计算。
1. 何种类型的继续教育费用可以抵扣?答:继续教育的范围包括非学历教育、技能培训、业余技术培训等,可以选择在线学习、面授培训等形式。
答:可以提供学校开给的费用发票、证书和相关教育机构出具的收费凭证。
三、大病医疗大病医疗方面,新政策规定在纳税人本人或其扶养子女、配偶、父母在患有特殊疾病时,可扣除医药费用和住院伙食补助费用的一部分,线上票据均可认证。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问答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问答更新日期:2020年09月09日【有效】【主动公开】【适用范围:国家】一、子女教育1. 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答: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子女的范围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 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答:可以。
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3. 对于存在离异重组等情况的家庭而言,如何享受子女教育扣除政策?答: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扣除主体不能超过两人。
4. 残障儿童接受的特殊教育,父母是否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答:特殊教育属于义务教育,同时拥有学籍,因此父母可以享受扣除。
5. 大学期间参军,学校保留学籍,是否可以按子女教育扣除?答:服兵役是公民的义务,大学期间参军是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参军保留学籍期间,属于高等教育阶段,其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6. 参加“跨校联合培养”需要到国外读书几年的,是否可以按照子女教育扣除?答:一般情况下,参加“跨校联合培养”的学生,原学校继续保留学生学籍,子女在国外读书期间,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7. 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答:可以,前提是确实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8. 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答: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
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个税新政下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实施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财税金融个税新政下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实施的f问题及.-二摘要: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一大亮点是实施专项附加扣除制度,专项附加扣除作为一项全新的制度,一经发布便引发了我国居民的广泛讨论"文章分析了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实施的意义,其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进而提出了解决措施,以期能够促进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在我国更好的实施,最大程度地发挥其减税作用"关键词: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实施2018年$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新个人所得税法不仅提高了个人所得税起征V,还新增了子女教育、赡养老人、大病医疗等六项专项费用扣除,这意味着我国又迎来了新的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个税改革,上则关乎国家税收,下则关系百姓收入,关系老百姓的切身益,特别是首次提出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讨论&2018年12月月底,国务院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暂行办法》,了专项附加扣除的原则和六项专项扣除的扣、扣除标准、扣除方式,、及施等,从2019年1月1日起施,这着我国正式进入新个税&一、专项附加扣除实施的意义(一)专项附加扣除有利于减轻纳税人的税负六项专项扣除如子女教育、住、赡养老人等,这税人关,新个税法规定这项目可以在税前扣,可谓直击“痛V收入高又上有老下的,这月的,新个税法这一新规,这的税收&大病医疗于大医疗3的来说是一项很好的福利,照顾到了税人的切,关心的发,民民意,在医疗我国人民减轻了的税&专项扣除政策能够有效税人的税收,民生活提&(二)专项附加扣除有利于提高纳税人对税收的参与度专项扣除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以往纳税人虽然知道自己通过单位缴个税,购买的商品中含税,但基本上超然于税收治理之外&个税专项扣除的实施,税人需要自行填报关信,这需要税人了解扣除项目的,填报自己的扣除信息,这促使税人密切关注自己应该如何依法扣除、依法纳税,从而有利于加强税人对税收的认识,并参与到国家的税收运行之中&(三)专项附加扣除有利于推进社会用关于专项扣除的填报,国1定纳税人根扌居自身的实际条件专项扣除自行填报扣除信,尽量避免让纳税人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即使是要求提证材料的,要求税人自己留存备查&这种制度安排,给予了纳税人充分信任大便利,同要求纳税人必须保持诚信&纳税人拒不提或者提虚假资料凭扌居的,将受关部门联合惩&这定于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二、专项附加扣除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4除项基本上都为定额扣除,没有区分不同地区的收入水平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中,子女教育、育、、赡养老人的扣除定的,个〔经发不同,民收入存大&发落后、民收入水平不高的地区,可能这些扣除标准能民的个税负担,但-发达、民收入高的,这扣除不能很好的发挥其减税86^2021年3期(1月)CHIN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COLLECTIVEECONOMY作用。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200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200问2019年01月19日前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近期,根据纳税人提出的重点、热点问题,经与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我们进一步修改完善了纳税人如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问答口径。
现将最新整理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200问》发布,供广大纳税人享受政策时参考适用。
如有其他问题,请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我们将全力为纳税人做好咨询服务。
2019年1月16日一、子女教育1.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答: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2.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答:可以,前提是确实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3.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4.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多少?答: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5.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答: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
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6.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以变更吗?答: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7.在民办学校接受教育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吗?答:可以。
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8.在境外学校接受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答:可以。
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9.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答: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按照每名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
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2019)-

专项附加扣除 — 子女教育
• 其他规定 • 1. 纳税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
除, 即每月1000元 扣除, 也可以选择由配偶双方分别 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 选 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2.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 纳税人应当留 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 资料备查。
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起止时间
• 子女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 为年满3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 接受学历教育的, 为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当月至结束的当月 • 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连续计算 • 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连续计算
•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符合本办法规定 扣除条件的, 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 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起止 时间
• 纳税人参加学历继续教育的, 为入学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 最 长不得超过48个月
• 纳税人参加职业资格教育的, 为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当年
专项附加扣除 — 继续教育
算 扣除额
•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 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 扣多少? 支出, 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
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 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时, 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
什么时 候扣除
• 大病医疗扣除, 只能由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办理综合所得汇算 清缴时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 —赡养老人
其他规定
• 1. 被赡养人范围: • 一是年满60岁(含)的父母;二是子女已经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随着新个税改革的全面实施,人们的税负将会相应地减轻。
而在新个税制度中,有一个重要的变化就是专项附加扣除的设立。
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税务机关按照法定标准将税前收入的一定比例直接扣除,以减少应纳税额的一种税收政策。
本文将对新个税改革中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进行深入探讨,重点解决其中的难点问题。
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首先是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此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为每个子女每年1000元,适用于全日制义务教育及以下、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的家长。
但涉及到的一个难点问题是子女是否需要在本户籍地或者现居住地报考。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与子女报考学校的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无关,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享受。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为每年3600元。
对于在职场上进行持续学习,提高职业素养的人来说,可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对于此项附加扣除,难点问题在于,需要准确把握“持续学习”的概念。
持续学习应理解为在职员工报名参加的与本人工作直接相关的非学历或证书教育、研修班、研讨会、中外专业人士讲座等,不包括本人离岗、休假、调离、被辞退期间的学习情况。
三、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一年一次,标准为60000元。
对于此项附加扣除,难点问题在于,如何确认是不是“大病”,同时又需要满足其他一些条件。
首先,要确定的是所患疾病是否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大病”范畴;其次,需要提供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病历、医保报销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最后,应当注意的是,在列支专项附加扣除时,为避免重复扣除,要把医保报销和商业保险理赔等扣除完毕后,剩余部分再通过专项附加扣除来抵扣应税所得。
四、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最高可达12000元,但实际金额以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为准,折算后直接扣除,不得超过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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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题归纳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谁能扣?答:孩子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
2.怎么扣?答:父母亲其中一方每月扣1000 元,或者父母亲双方各扣500 元。
3.扣多久?答:从孩子年满3 岁(不论是否入园),直到博士研究生毕业期间都可以扣。
4.未满三岁的子女,是否可以扣除?答:不可以。
3岁以前是婴幼儿的抚养阶段。
这个阶段重在抚养而不是教育。
5.在境外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是否可以扣?答:可以扣,不论是在境内或是境外接受教育;不论是接受的是公办教育还是民办教育,都可以按照规定扣除。
6.在孩子不同教育阶段的寒暑假期间能否扣除?答:寒暑假期间可以继续扣除。
7.孩子因病休学期间能否继续扣除呢?答:休学期间只要学籍保留,就可以继续扣除。
8.父母离异,孩子归母亲,实际出钱抚养是父亲,谁来享受政策?答:孩子的父亲和母亲双方协商后,按照现有政策扣除。
9. 注意事项。
父母双方的扣除方式一经选定,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谁能扣?答:自己能扣所有符合条件的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
本科(含)以下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支出可以选择让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
如果选择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自己就不能同时再按照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支出扣了,两者只能选其一。
2.怎么扣?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 元定额扣;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一次性定额扣3600 元(预扣预缴时可以扣除)。
3.扣多久?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最长扣4 年(48 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扣一次。
4.如何判断哪些属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答:具体范围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 号)。
5.如果一个学历继续教育毕业后,换了个专业再读,还能再扣除吗?答:可以。
但是如果同时参加两个学历继续教育,当年只能享受一个扣除。
6.如果一年同时取得两个符合条件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可以享受双倍扣除3600 吗?答:不可以。
一年只能享受一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
但是你可以在下一年再取得一个符合条件的证书,这样就可以在下一年再享受一次扣除3600元。
三、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1.谁能扣?答:自己能扣自己的,也可以扣除配偶和子女的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2.什么时候扣?答: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预扣预缴时暂不能扣。
3.扣多少?答:一个年度内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在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的累计超过15000 元的部分,在80000 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什么是大病,有范围界定吗?答:没有范围界定,如果住院治疗发生的与基本医疗相关的医药费用,在医保报销后的医保目录范围内自己负担的超过15000 元,就可以扣除。
5.一个年度内纳税人自己、配偶和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累加扣除?答:不可以累加扣除,应当分别计算范围内自付部分的扣除额。
6.孩子的大病医疗支出能否在父母双方分摊扣除?答:不可以分摊扣除,只能选择父母一方依法扣除。
四、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1.谁能扣?答:夫妻双方自行约定,选择其中一方扣。
2.怎么扣?答:每月定额扣除1000 元。
并且夫妻两人只能扣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
3.扣多久?按照实际贷款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 年(240 个月)。
4.怎么确定首套房贷款?答:是指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不论实际该住房是不是家庭的首套住房。
5.如果夫妻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如何扣除?答: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由购买方每月扣1000 元;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分别各自扣自己购买的住房贷款利息500 元。
6.首套商业公寓贷款能享受贷款利息扣除吗?答:商业公寓不属于住房,也不能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所以不能享受贷款利息扣除。
7.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固定的标准吗?答:没有固定的标准。
无论实际利率是多高,只要是贷款银行或者公积金贷款合同上注明是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就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五、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谁能扣?答: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租赁住房的承租人。
2.怎么扣?答:根据主要工作城市类型不同分为1500/1100/800 三档适用扣除。
3.夫妻双方在同一城市工作,能不能分别同时按照标准扣?答:夫妻双方在同一城市工作,两个人只能选择一个人按照标准扣。
如果夫妻不在同一城市工作,可以两人可以分别按照标准扣。
4.如果在沈阳市市内五区工作,但是房子是在郊区租的,能不能扣?答:可以扣。
城市的范围包括全部行政区域范围。
5.如果纳税人在沈阳工作并在沈阳租房,在黑龙江老家有住房,并且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能不能让配偶享受贷款利息扣除,自己享受住房租金扣除?答:不能。
纳税人和配偶只能选择按照租金或者是贷款利息中的一项来扣除。
6.租房租金必须取得租赁发票才能扣除吗?答:没有取得租赁发票也能享受租金扣除。
7.如果租房实际支付的房租低于扣除标准,能按照办法规定的标准扣除吗?答:可以按照主要工作城市对应的标准扣除。
六、赡养老人支出专项附加扣除1.谁能扣?被赡养人年满60 周岁,赡养人可以扣。
2.怎么扣?答:独生子女每月扣2000 元,非独生子女分摊合计扣除2000 元。
3.扣多久?在被赡养人其中一人年满60 周岁的当月开始,到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4.多位赡养人分摊扣除的方式有几种?答:多位赡养人可以平均分摊,也可以约定分摊或者由老人指定分摊。
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5.如果我有一个弟弟,我每月给老人赡养费2000 元,我弟弟不赡养老人。
我能不能每月扣2000 元,我弟弟不扣除?答:不可以。
多位赡养人的,每人最多扣除不超过1000 元。
6.我妻子能不能和我一起分摊扣除我父母的赡养老人支出?答:不能。
纳税人自己只能扣除自己亲生父母、养父母或者继父母的赡养老人支出。
同样,女婿也不能扣除岳父母的赡养老人支出。
7.如果我同时有亲生父母,还有养父母,能不能叠加享受扣除4000 元每月?答:不可以。
赡养老人支出扣除不以被赡养的老人倍数加倍享受扣除。
七、哪些情形不呢个享受专项附加扣除?1.纳税人当期综合所得收入未达到5000 元标准的,专项附加扣除费用不得扣除。
2.纳税人子女未满3 周岁的,子女教育的专项支出(每月1000 元)不得扣除。
3.纳税人的父母或其他法定被赡养人未满60 周岁的,赡养老人的专项支出(每月2000 元)不得扣除。
4.纳税人的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住房贷款利息的专项支出每月1000 元不得扣除。
5.纳税人首套贷款年限已经超过20 年的,住房贷款利息的专项支出每月1000 元不得扣除。
6.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其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没有超过15000 元医药费用的支出,不属于大病医疗支出,不得扣除。
7.纳税人接受继续教育,但没有取得相关证书的,3600 元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支出不得扣除。
8.纳税人接受某专业学历继续教育,但已经超出了48 个月的,每年4800元的继续教育专项支出不得扣除。
9.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住房的,住房租金的专项支出每月1500 元/每月1100 元/每月800 元不得扣除。
10.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已选择了住房租金扣除,其发生的每月1000 元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支出,不得扣除。
八、具体的扣除时间如何规定?(一)定额扣除1.子女教育:纳税人孩子从3 岁一直到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支出,按月扣除。
2.继续教育:一是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支出,同一学历继续教育有扣除期限,按月扣除;二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需取得证书,按年扣除。
3.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所在城市认可的首套房贷款利率对应的利息支出,有最长扣除20 年(240 个月)。
婚前各自购买的符合条件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有两种方式选择扣除,按月扣除。
4.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的,对应三档标准进行扣除。
纳税人配偶在纳税人主要工作城市有房的,视同纳税人有房;纳税人及其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和住房租金出租。
住房租金按月扣除。
5.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以上年满60 岁老人的,即可享受。
其中独生子女每月2000 元,非独生子女可采取三种分摊方式,但不管哪一种,最多不能超过每人每月1000 元标准。
(二)限额内据实扣除大病医疗: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超过自己负担15000 元后的部分,可以选择由本人扣,也可以由其配偶扣;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在超过15000 元自付部分后,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
年度预扣预缴时不扣除,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扣除。
九、特别说明1.所有的专项附加扣除额本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结转以后年度。
2.子女教育支出、贷款利息支出: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赡养老人支出: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纳税人年度内没有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时暂不能扣除,待年度汇算清缴时再申报扣除。
5.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
但是不同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可以选择在不同的扣缴地分别扣除。
财务产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