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山苑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枝江市小学招生入学方案最新

枝江市小学招生入学方案最新户籍人口(含集体户),以及符合政策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外籍适龄儿童网上信息登记时间是6月16日到6月26日。
网上信息登记成功且初审通过者无需到片区学校现场报名。
换句话说,今年枝江市区小招报名可以不要现场报名。
初审结果7月10日到11日公布,到当初网上信息登记网站查询。
需要统筹的家庭户适龄儿童,以及集体户适龄儿童,则在7月10日到11日在网上填报志愿。
7月19日公布统筹结果。
现在无法知道集体户可以填报哪些学校志愿,需要等到完全符合片区招生的人报名后才会公布,即7月10日就会揭晓。
此外,生源爆满片区的家庭户适龄儿童也需要统筹。
往年枝江市区是结合志愿,按照孩子落户枝江市的年限来统筹派位,今年的方法应该会在填报志愿时介绍。
8月1日公布录取小学招生结果。
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一、招生原则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坚持“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派位入学。
二、招生对象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符合政策、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 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小学入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基〔2022〕5号)及我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区试行“小学入学一件事”“不见面”办理。
1、无上网条件、6月27日至7月11日期间落户我区、因故错过等原因未进行登记的,可于7月10日、7月11日进行网上信息补登记,也可携带相关就学材料至片区学校现场报名。
届时,学校将组织线下咨询。
家长如需咨询,可预约前往。
2、初审结果查询/统筹志愿填报时间:7月10日至7月11日。
家长登录系统,查看网上信息登记的初审结果(网上信息登记成功且初审通过者无需到片区学校现场报名)。
需要统筹的家庭户适龄儿童和集体户适龄儿童,分别填报志愿。
3、统筹结果查询时间:7月19日。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最新)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范文根据《z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市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初【20xx】xx号)和《z区教育局关于二0一二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江教【20xx】82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开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一)招生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面向三叉社区、景秀社区内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公开、公平、公正的组织招生工作。
(二) 招生政策1、入学年龄年龄满六周岁(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出生)2、报名时间20xx年6月23日至24日。
3、报名办法(1)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携带房产证、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
(2)下列z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可凭拆迁过渡协议,报名登记,过渡期间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集体户口的儿童,如实际居住地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登记,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3)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携带①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教育服务区范围有效暂住证及房屋租赁证明(或房产证)(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本人工商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④记载父母交纳社会保险情况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⑤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复印件);报名登记。
4、录取办法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本学区内;(2)学龄儿童(自出生日起)与父母户口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学区内;(3)学龄儿童有z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4)学龄儿童无市区户籍,但符合本学区就读条件。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05.04•【字号】•【施行日期】2018.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区政府,局属有关中小学:《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业经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审议、市政府审定同意、市法制办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教育局反映。
广州市教育局2018年5月4日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为规范和加强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坚持以区为主、实行属地管理。
区政府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招生工作,推进和完善学区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市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二)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民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在核准的招生计划与招生范围内招生。
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严禁学校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招生。
(三)加强招生计划管理。
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摸查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当年本行政区域内公、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报区政府审定并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后,正式下达并向社会公布。
学校招生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由区政府批准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未经批准的招生计划无效,区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超出招生计划部分的新生办理学籍。
(四)各区政府应优先发展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确保本行政区域内公办学位满足符合条件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政策性照顾学生及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需求;短期内确因公办学位供给不足时,区政府应向民办学校购买或补贴学位,满足相关学生的入学需求。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1.05.12•【字号】武教基〔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局直属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招生工作统一部署,为依法保障全市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切实遵照执行。
一、依法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严格实行义务教育政府通知入学制度,切实履行政府职责。
各区教育局要在本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人口分布及学校布局状况,合理制定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实施方案,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宣传、发放工作。
(一)登记造册,做到无遗漏依法依规确定《通知书》发放对象,确保义务教育政府通知入学率100%。
5月21日前,各区教育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规定(周岁的计算以每年的8月31日为时限),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做到无遗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房产证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房产证不一致的,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
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的规定,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材料(如拆迁协议、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2023年十堰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划片区招生方案

2023年十堰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划片区招生方案一、引言随着2023年的到来,十堰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又将启动。
为了让广大家长和学生了解今年的招生政策,我们特此整理了一份详细的十堰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划片区招生方案解读,以供参考。
二、十堰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划片区招生方案概述1.招生原则今年招生工作将继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适龄儿童都能接受义务教育。
2.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7年出生)的十堰城区户籍儿童和符合政策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3.招生片区划分片区划分以街道、社区为单位,结合学校教育资源状况进行合理划分。
具体片区划分方案可登录十堰市教育局官网查询。
4.招生流程招生流程分为报名、初审、复审、公示、录取五个阶段。
5.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4月30日;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家长可通过十堰市教育局官网或“十堰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
6.录取方式采用“积分入学”方式,根据学生积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积分标准包括户籍、房产、家庭经济状况等方面。
7.入学安排录取结束后,学校将根据录取名单通知家长办理入学手续。
三、招生政策解读与分析1.政策亮点今年政策亮点包括:强化片区划分合理性,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率;简化报名流程,方便家长操作;引入积分入学制度,使招生工作更加公平。
2.政策影响本次政策调整将对十堰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市民对教育满意度。
3.注意事项家长在报名过程中需如实填报信息,如发现虚假填报,将取消录取资格。
同时,家长需关注学校通知,按时办理入学手续。
四、结语十堰城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划片区招生方案为广大家长和学生提供了清晰的招生政策指引。
2023年十堰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划片区招生方案

2023年十堰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划片区招生方案一、前言义务教育阶段是我国教育体系中重要的一环,为确保每个孩子都能接受基本的教育,划片招生是一种公平合理的方式。
为了保证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教育质量,我们制定了2023年十堰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划片区招生方案。
二、划片原则和依据1.公平公正原则:划片招生过程中要重视公平和公正,确保每个孩子都有平等的机会接受优质教育。
2.教育资源配置原则:根据不同地区的教育资源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招生范围,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
3.公布透明原则:提前公布划片招生方案,让家长和社会广大群众了解招生政策和流程,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4.距离就近原则:根据孩子就读学校的距离,确保孩子们能够轻松通勤,减轻家庭负担。
三、划片招生方案1.划片范围:根据城区教育资源的分布情况,划定不同学校的招生范围。
划分的原则是依据学校与学生家庭的空间距离,划分为近区和远区两部分。
2.近区和远区比例:为了平衡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近区和远区的招生比例要进行适当的调整。
根据各区域的家庭人口密度和学校容量,调整比例,确保每个区域都能公平获得教育资源。
3.优先录取政策:对于近区的学生,优先考虑录取,确保他们能在离家较近的学校接受教育。
如果某个学校的近区资源过剩,可以根据学生家庭的其他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录取名额。
4.引进政策:对于人口稀少或教育资源不足的远区,可以引进其他区的学生,以充分利用学校资源。
引进政策要具体规定学生的比例和条件,确保公平公正。
5.学生申请政策:学生在入学之前,需填写招生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招生申请表要包含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父母工作单位等。
根据学生家庭所在地和学校录取政策,学生可填报首选学校和备选学校。
6.审核机制:学校设立一个招生委员会,负责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核对学生家庭住址的真实性,并根据招生方案的要求,确定录取名单。
招生委员会要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招生过程的透明性。
梓山苑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梓山苑小学招生工作方案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2018年梓山苑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4〕22号)、《湖南省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湘教发〔2015〕8号)、市教育局《》(益教发〔2018〕32号)、《益阳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益就学管理办法(试行)》(益教通〔2009〕89号)及区政府办《关于印发〈赫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试行)〉的通知》(益赫政办发〔2017〕3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稳妥推进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适合全区教育实际的招生制度,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美誉度,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领导梓山苑小学成立2018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唐志光副组长:孙尚志廖凤群王鹦向卫国冷灿华成员:陈艳张洲波蔡艳红徐贤蔡京明胡莎肖智慧黄伟红曹苹及各班班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学校阳光服务办公室,由张洲波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制定本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教导处具体组织和安排本校的招生工作。
三、基本原则(一)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合理划定招生区域,确保学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单独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
(二)坚持计划到校、阳光招生原则严格控制学校招生计划和班额,严禁超计划招生。
严格按照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一年级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
公开招生信息,加强招生监督,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坚持区级统筹、分级负责原则区教育局全面领导、统筹管理全区招生工作,乡镇中心学校党总支负责协调组织辖区各学校招生工作,各学校为工作主体,具体负责本校招生工作。
农村小学招生通知

农村小学招生通知【农村小学招生通知】尊敬的家长们: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满足农村地区孩子们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我校决定开展农村小学招生工作。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范围和对象本次招生范围为我校所在地农村地区,招收适龄儿童入读小学一年级。
适龄儿童的范围为出生年份在XXXX年X月1日至XXXX年X月31日之间的儿童。
二、招生名额根据我校教育资源和教学条件,本次招生计划招收XX名学生。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家长可于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前到我校报名处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处位于我校办公楼一楼,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下午5:00。
四、报名材料1. 孩子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 孩子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 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 孩子近期一寸彩色照片3张;5. 孩子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招生流程1. 报名审核:报名材料审核时间为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
请家长务必携带完整的报名材料前来办理报名手续。
2. 笔试:笔试时间为XXXX年X月X日上午9:00至11:00。
笔试内容包括语文和数学,考试地点为我校教学楼。
3. 面试:笔试合格的学生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为XXXX年X月X日下午2:00至4:00。
面试地点为我校办公楼。
4. 录取: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我校将按照招生名额录取学生,并于XXXX年X月X日公布录取结果。
家长可到我校报名处查询录取结果。
5. 缴费:被录取的学生需于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前到我校报名处办理入学手续,并缴纳学费和杂费。
未按时缴费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六、其他事项1. 本次招生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收取任何中介费用,家长请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2. 学校将提供免费的校车服务,具体路线和时间将在录取结果公布后另行通知。
3. 学校将为新生提供免费的教材和学习用品,同时设立奖学金和助学金,鼓励优秀学生继续努力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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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梓山苑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4〕22号)、《湖南省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湘教发〔2015〕8号)、市教育局《》(益教发〔2018〕32号)、《益阳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益就学管理办法(试行)》(益教通〔2009〕89号)及区政府办《关于印发〈赫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试行)〉的通知》(益赫政办发〔2017〕3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稳妥推进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适合全区教育实际的招生制度,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美誉度,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领导梓山苑小学成立2018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唐志光副组长:孙尚志廖凤群王鹦向卫国冷灿华成员:陈艳张洲波蔡艳红徐贤蔡京明胡莎肖智慧黄伟红曹苹及各班班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学校阳光服务办公室,由张洲波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制定本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教导处具体组织和安排本校的招生工作。
三、基本原则(一)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合理划定招生区域,确保学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单独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
(二)坚持计划到校、阳光招生原则严格控制学校招生计划和班额,严禁超计划招生。
严格按照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一年级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
公开招生信息,加强招生监督,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坚持区级统筹、分级负责原则区教育局全面领导、统筹管理全区招生工作,乡镇中心学校党总支负责协调组织辖区各学校招生工作,各学校为工作主体,具体负责本校招生工作。
四、入学条件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招生区域内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须提供适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复印件和免冠寸照两张以及生源排序中规定的其他凭证(见“招生方式”)。
五、招生计划与招生区域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招生计划、招生区域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布局、学位情况及生源数量和分布情况划定到学校。
六、招生方式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采取“生源排序+摇号派位”方式招生。
1.生源排序:根据学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和住房等情况,在划定招生区域内按下列生源排序入学。
(1)第一批:有户有房。
学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户籍,学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住房均在学校招生区域内,并已实际入住(提供法定监护人水电或燃气等缴费机打有效发票;无法提供有效凭证的必须由学校、社区入户调查取证),以户口薄和住房产权证原件为入学依据。
(户口薄持有者是学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有户”即学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校招生区域内。
住房产权所有人为学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住房产权证暂未办妥的,以住房预告登记证为依据。
下同)(2)第二批:有户无房。
学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校招生区域内(落户时间在当年1月1日及以前),但学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内均无房产,以户口簿原件为入学依据。
(3)第三批:有房无户。
学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住房在学校招生区域内,并实际入住(提供法定监护人水电或燃气等缴费机打有效发票;无法提供有效凭证的必须由学校、社区入户调查取证),但在学校招生区域没有户籍(“无户”即学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学校招生区域内,但学龄儿童本人户籍不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或学龄儿童户籍在学校招生区域内,但学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学校招生区域内。
下同),以住房凭证为依据,分类办理入学。
第一类,购买商品住房的,须提供住房产权证原件;第二类,居住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廉租房)的,须提供公有住房管理中心签发的住房证原件;第三类,购买小产权房的,须提供社区证明、购房合同。
(4)第四批:无户无房。
学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无户籍,没有购买住房,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内务工或经商,且至当年8月31日止,持续合法居住8个月以上,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分类办理入学。
第一类,已办理居住证的,须提供居住证或辖区内派出所出示的居住信息登记卡。
第二类,未办理居住证的,法定监护人系务工人员的,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凭证或备案用工合同,经商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2.摇号派位:招生学校按以上4批生源排序分批次办理新生入学手续,若某一批(类)生源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则此批(类)及之后批(类)次生源分别参与摇号派位安排入学。
具体操作办法:区教育局根据各招生学校审核确定的摇号派位新生名单,统一将摇号派位新生信息录入摇号派位系统,按照生源序列先后和相对就近的原则,分校、分批、分类进行摇号派位,依次安排新生到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其中,无户无房类新生参与摇号派位后,若城区各学校富余学位仍不能安排其就学的,则回原户籍地就读。
学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因组织或人社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等在城区工作的,提供户口簿、住房产权证或住房证明,组织或人社部门调动工作、转业安置的证明材料,按当前居住地安排其学龄儿童就近入学。
七、招生时间及申报办理月4—6日:入学申报。
学校办理新生入学申报手续(赫山区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申报时间安排和申报资料一览表见附件3)。
学龄儿童到划定区域招生学校办理入学申报手续时,须携带好规定的相关入学申报资料,并按实填写《赫山区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申请登记表》(附件4),填表说明见附件6。
招生学校办理新生入学申报手续时,须收集新生相关入学申报资料复印件,做好新生“一人一档”工作。
月7—10日:资格审查。
学校集中审核新生入学申报资料,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生源排序批次分类确定注册新生(一年级)、摇号派位新生名单,对经审核不符合本校入学资格的新生,通过电话和短信等方式,向学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说明不符合本校入学资格的原因,告知其及时向所属招生学校重新提出入学申请。
月12—13日:招生公示。
学校按照注册新生(一年级)、摇号派位新生类别公示招生结果。
月15—17日:上报审核。
8月15日,学校上报《赫山区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5),填表说明见附件6,月16、17日,区教育局审核确定各学校新生预录名册,下发至招生学校。
月20—23日:摇号派位。
区教育局组织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施摇号派位,确定摇号派位新生就读学校,公示摇号派位结果,并将摇号派位后新生预录名册下发至招生学校。
月25—26日:新生预录。
各招生学校根据区教育局下达的新生预录名册,办理新生预录手续,发放新生预录通知单(样本见附件7)。
月27—28日:新生报到。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正式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学龄儿童持新生预录通知单到所在学校报到。
月25—27日:注册录取。
区教育局基教股统一办理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新生在全国学籍系统中的注册/录取工作。
说明:其法定监护人因组织或人社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等的学龄儿童入学申报,须提供户口薄、组织或人社部门调动工作或转业安置的证明材料、住房证明以及水电或燃气等缴费凭证(无凭证的由学校、社区入户调查取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和免冠近照两张。
八、相关规定及招生纪律(一)相关规定1.学龄儿童必须按照“一人一校”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区域招生学校提出入学申请,提供真实资料。
符合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申请入学条件,但“一人报多校”的,一律通过摇号派位安排入学。
凡提供虚假入学申报资料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申报学校入学资格,重新提供真实资料向所属招生区域学校申请入学。
若所属招生区域学校学位已满,所属招生区域学校是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一律通过摇号派位安排入学;所属招生区域学校是乡镇和龙光桥街道、鱼形山街道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安排到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凡未在规定时间向所属招生区域学校申请入学的,安排到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符合城区学校就读条件的,由所属招生区域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符合乡镇学校就读条件的,由属地招生学校审核后报乡镇中心学校党总支统筹安排。
2.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应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小组,制定严密科学的招生方案,通过媒体、公开信、墙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及时发布招生公告,公开招生程序,公示招生结果,同时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纪律1、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不得拒收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学龄儿童就读,不得接收不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学龄儿童就读,不得超出规定时限招生,不得超出规定班额招生,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
2、明确各招生学校校长和乡镇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实行招生工作“一把手”责任制。
区教育局将严格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招生工作的督查,对“打招呼、写条子”、弄虚作假、不严格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等有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按照《益阳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条禁令》(益教联〔2017〕1号)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3、招生电话:益阳市赫山区梓山苑小学附件:4.赫山区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申请登记表5.赫山区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审核情况汇总表6.附表4、附表5填表说明7.新生预录通知单(样本)附件 4:赫山区2018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申请登记表附件5:赫山区2018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6:附件4、附件5表册填写说明一、《赫山区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申请登记表》(附件4)填表说明1.“学校审核栏”由学校填写,其他由学生及家长填写。
2.“生源类别”栏分别填“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第几类”“无户无房第几类”。
3.“户籍情况”栏填户籍所在地。
4.“住房情况”栏填商品房、公租房、廉住房、小产权房、租赁房是否有相应的证件,以及是否已实际居住情况。
5.“从业类型”栏填工作调动、部队转业、进城务工、进城经商等相关情况。
6.“审核意见”栏分别填“经审核,该生符合××类第几批注册/录取新生条件”,或“该生符合××类摇号派位条件”,或“该生不符合本校入学条件”。
二、《赫山区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5)填表说明1.此表依次按审核结果类别分类汇总填写。
2.一年级新生若无身份证件,则在“身份证件号”栏内填出生日期;一年级新生“学籍号栏”不用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