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的作用和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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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和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地位

教师和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地位

教师和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地位(一)关于教学过程中师生地位、作用的不同观点学生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各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学生的学与教师的教是什么样的关系,这一问题是近代和现代教育史上争论激烈的一个问题。

总的来说,在这一问题上存在着两派截然不同的观点,一派是“学生中心论”,一派是“教师中心论”。

为了正确认识学生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教与学的关系,我们有必要对这两派观点作一番考察和分析。

1.“学生中心论”“学生中心论”以卢梭、杜威等人为代表。

他们首先把学生的发展视为一种自然的过程,认为教师不能主宰这一过程而只是“自然仆人”。

同时他们还认为,儿童的发展是一种主动过程,教师的作用只在于引导学生的学习兴趣,满足学生的个人需要,而不是直接干预学生的学习。

他们还认为学生只能从个体经验中获得发展,由直接经验获取所需知识。

因此,教育过程不应由教师直接进行,而应放手让学生自己经验或体验。

例如,杜威就主张,教师在教学中只应充任“看守者”(watcher)和“助手”(helper),他不应站在学生面前的讲台上,而应站在学生背后。

“学生中心论”者一般都把学生看做教学过程的一称自变量,看做能够完全决定教育、教学过程及其结果的主体。

从哲学观来分析,他们较多强调学习过程中学生内因的作用,贬低甚至否定外因的作用。

从心理观来分析,他们比较倾向于人本主义,认为学生具有一种内在的潜能,不需外力帮助便可展现出和谐的社会行为。

他们的学习理论极为重视学生的需要、态度、情感等动机系统或内部机制等因素,认为主要是这些内部因素的变化才引起学习行为的变化。

他们主张教学应尽力排除包括教师在内的各种外部条件,创造一种能最大限度允许学生作出个人选择并主动活动的教学环境。

这些人大多对教育问题持理想主义态度,一般不是来自教学第一线的实践家而是教育思想家。

2.“教师中心论”“教师中心论”以赫尔巴特等人为代表。

赫尔巴特坚决反对18世纪启蒙时期出现的“自然教育”思想,认为“把人交给自然,甚至引向自然,并在自然中锻炼只是一种蠢事”。

学生在高校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探析

学生在高校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探析
生在 管理 中 的地 位 以及 作 用 。 关键词 : 高校 管理 作 用 地 位 中 图分 类 号 : G6 4 7 文献标识码 : c
学生参 与高校 的管理工作 , 能够充分地提 高高校管理 的科学 性、 民主性 以及 高效性等 , 同时也符合 了时代 的发展要求 。因此 , 使学生参 与高校 的管理工作可 以说是 高校改革 的必然 。
1 必 要 性
成为 了高等院校 了解社 会的媒介 。社会各 界能够通过学生 了解 到高等 院校管理 的情况等 , 高等 院校同样 可以通过学生了解 到社 会各 会各界之 间担任着媒介 的作用 , 也就是学生 在管理中的媒 介地位 。

3 1 能够提高管理 的合法性 法 制的观念 已经逐渐深入人心 , 每个行 业都 要坚持法治的观 念, 同样 高等 院校在管理 的过程 中也要坚持法治。而高等院校在 管理 的过程 中涉及 到的法律 主要是 民事法 以及行政法 , 也就是说 高等 院校在管理 的过程 中要遵循这两部法 律的相关规定 。学 生 参 与到管理过程 中能够提 高管理 的合法性 主要是 因为 : 第 一, 可 以避免或 者是 减少行政侵权 的行 为, 高等院校 出现 随意侵权 以及滥用权力等行为 , 学 生可以进行 维权 与申诉 。 第 二, 可 以避免或 者是 减少高校违约 的行 为, 高等学校未 能 按照承诺提供优 良的学 习环境等方 面, 学生可以进行 维权 。 3 . 2 能够提高管理 的科学性 学 生参 与到管理 中, 能够充分发挥集体 的作用 , 根据新 的方 法 以及理念进行管理 的工作 , 同时能够将高等院校在管理中的弊 端进行 纠正 , 可 以提 高管理的科学性 , 能够保 障做出 的决策符 合 学生发展 的需要 , 使学生 的身心发展 能够得 到健康 全面的发展 。 3 . 3 能够提高管理 的合理性 高等院校以前 的管理 过程中 , 往往是 强制性的 , 管理 的过 程 中出现的问题习惯性地 使用硬性 的规定来解 决。学生参 与到管 理 中, 能够有效地约束学校 的行为 , 使学校在处理一些 问题 时, 考 虑道德等方 面的因素 , 这样能够使 高等院校与学生之间的关 系更 加和谐 , 还能够加强学生 的思想道 德修养。

尊重学生的主体作用让课堂焕发光彩

尊重学生的主体作用让课堂焕发光彩

尊重学生的主体作用让课堂焕发光彩尊重学生的主体作用让课堂焕发光彩随着时代变迁和教育观念的更新,越来越多的教育者开始意识到教育是一种相互尊重、相互合作的过程,而不是单方面的灌输和强制。

在教育学中,“主体”是一个重要的概念,指学生在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

尊重学生的主体作用,在教育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了尊重学生主体作用如何让课堂焕发光彩。

一、建立学生主体地位尊重学生的主体作用,首先要建立学生主体地位。

教师应该把学生作为教育的主体,教育就是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的需要、兴趣和个性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激发学生的创造潜能,引导学生自主地学习,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只有让学生感受到自己处于教育的中心地位,才能真正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尊重学生兴趣和需求尊重学生的主体作用还表现在教师尊重学生的兴趣和需求方面。

兴趣是学生学习的动力,是进行自主学习和主动学习的源泉。

如果教师把学生的兴趣忽视了,就会使课堂上缺乏活力和趣味性,从而影响教学效果。

因此,教师需要掌握学生的兴趣和需求,针对这一情况调整课堂教学的内容和形式,让学生更加愿意主动、积极地参与到学习中来。

三、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尊重学生的主体作用,还表现在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方面。

学生具有天然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本身是具有自我驱动力的。

然而,过于注重教育目标,过多强调重复、死记硬背,就容易抑制学生的主观能动性,降低学习兴趣,使学生变得消极和被动。

因此,教师需要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感受到自主、积极和受益的乐趣。

四、发挥学生的创造力和想象力尊重学生的主体作用,还体现在发挥学生的创造力和想象力方面。

创造力和想象力是人类独有的天赋,也是发展人类文明的重要力量。

教育的目的不仅是传授知识,更是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

因此,教师需要引导学生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和想象力,在从课堂学习中,体验、展示和施展出自己的创造和思维能力。

学生在高校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探析

学生在高校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探析

系 中特 别权 力 主体 与 相对 人 的关 系 , 又是 民事 法 律 关系¨ , J因而 , 生 在 高 校 管 理 中 的 地 位 既 是 行 政 学
法 律关 系 中特别 权力 主体 一 方 的相 对 人 , 又是 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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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00年第 4期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总第 12期 9
黑龙江 高教研 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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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0l 42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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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生 在 高 校 管 理 中 的 地 位 和 作 用 探 析

学 生在 高校 管理 中的地位
目前 , 人们 对 高 校一学 生 这对 关 系 的认 识 存 在

从 总体 上看 , 行政 法 律关 系 中 , 生在 高校 管 在 学 理 中 明显处 于被 动地 位 。但 现代 教育 管理 理论 强 调 管理 者 与管 理对 象 之 问 的 对话 与 协 商 , 有 利 于 改 这
为既是行政 法律 关 系中特别权力主体 一方的相 对人 , 又是 民事法律 关 系中的一 方 当事 人 , 还是社 会公 众与 高校联 系的媒介 ; 其作 用主要表现 为有利于提 高高校管理 的合 法性、 合理性 、 科学性和有效性 。
关键词 : 生 ; 学 高校 管 理 ; 位 ; 用 地 作 中图 分 类 号 : 6 5 G4 文 献标 志 码 : A 文 章 编 号 : 0 2 1 (0 0 0 04 0 1 3— 6 4 2 1 )4— 0 3— 3 0

结合班级管理中学生的地位谈谈得到的启示

结合班级管理中学生的地位谈谈得到的启示

结合班级管理中学生的地位谈谈得到的启示班级管理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学生则是班级管理的核心对象。

学生在班级中的地位和作用对于班级的管理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那么,通过对学生地位的深入思考和研究,我们可以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和经验。

学生是班级的主体。

班级管理的目标是培养全面发展的学生,使他们具备健康的身心素质和良好的品德修养。

因此,在班级管理中,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我们不能仅仅将学生视为被管理的对象,而是要让他们参与到班级管理中来,让他们成为班级管理的主体,发挥主动作用,参与决策和规划,共同推动班级的发展。

学生的地位要与班级管理目标相适应。

每个班级都有自己的管理目标和任务,而学生的地位和作用应该与这些目标相适应。

例如,如果班级的管理目标是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那么学生的地位就应该体现在学习上,教师应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帮助学生克服学习困难。

如果班级的管理目标是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那么学生的地位就应该体现在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中,教师应该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学生的地位要与教师的地位相协调。

班级管理是教师的责任和义务,教师在班级中担任着领导和管理的角色,而学生则是教师的学习对象和管理对象。

教师应该在班级管理中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和职责,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同时,教师也应该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关心学生的需求和意见,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形成良好的班级管理氛围。

学生的地位要与家长的地位相协作。

家长是学生的第一任教师,也是学生的重要支持者和指导者。

学生的地位应该与家长的地位相协作,共同关心和引导学生的成长。

教师和家长应该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加强合作,共同为学生的发展和成长努力。

通过对学生地位的深入思考和研究,我们可以得到的启示是,班级管理应该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学生的地位应该与班级管理目标相适应,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学生的地位应该与教师和家长的地位相协调,形成良好的师生家长合作氛围。

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学生主体地位

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学生主体地位

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学生主体地位
在小学语文教学中,学生主体地位是指将学生置于学习的主导地位,将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教师则扮演着引导和促进学生学习的角色。

学生主体地位的教学理念强调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思维。

在实施学生主体地位的教学中,教师应该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激发学生学习动机:教师应该通过启发性的问题、有趣的教学设计等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机,培养学生的学习主动性。

提供积极的学习环境:教师应该为学生创造积极的学习环境,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和材料,使学生能够主动探索和学习。

引导与促进学习:教师应该通过合理的问题引导、个别辅导等方式,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知识,同时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

尊重个体差异:教师应该认识到每个学生的不同特点和潜力,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鼓励学生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培养他们的特长。

反馈与评价:教师应该及时给予学生积极的反馈和评价,鼓励学生的努力和进步,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自我认知和学习态度。

通过学生主体地位的教学,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机,培养他们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思维,提高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学习质量。

浅谈教师和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地位

浅谈教师和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地位

浅谈教师和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地位(一)关于教学过程中师生地位、作用的不同观点学生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各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学生的学与教师的教是什么样的关系,这一问题是近代和现代教育史上争论激烈的一个问题。

总的来说,在这一问题上存在着两派截然不同的观点,一派是“学生中心论”,一派是“教师中心论”。

为了正确认识学生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教与学的关系,我们有必要对这两派观点作一番考察和分析。

1.“学生中心论”“学生中心论”以卢梭、杜威等人为代表。

他们首先把学生的发展视为一种自然的过程,认为教师不能主宰这一过程而只是“自然仆人”。

同时他们还认为,儿童的发展是一种主动过程,教师的作用只在于引导学生的学习兴趣,满足学生的个人需要,而不是直接干预学生的学习。

他们还认为学生只能从个体经验中获得发展,由直接经验获取所需知识。

因此,教育过程不应由教师直接进行,而应放手让学生自己经验或体验。

例如,杜威就主张,教师在教学中只应充任“看守者”(watcher)和“助手”(helper),他不应站在学生面前的讲台上,而应站在学生背后。

“学生中心论”者一般都把学生看做教学过程的一称自变量,看做能够完全决定教育、教学过程及其结果的主体。

从哲学观来分析,他们较多强调学习过程中学生内因的作用,贬低甚至否定外因的作用。

从心理观来分析,他们比较倾向于人本主义,认为学生具有一种内在的潜能,不需外力帮助便可展现出和谐的社会行为。

他们的学习理论极为重视学生的需要、态度、情感等动机系统或内部机制等因素,认为主要是这些内部因素的变化才引起学习行为的变化。

他们主张教学应尽力排除包括教师在内的各种外部条件,创造一种能最大限度允许学生作出个人选择并主动活动的教学环境。

这些人大多对教育问题持理想主义态度,一般不是来自教学第一线的实践家而是教育思想家。

2.“教师中心论”“教师中心论”以赫尔巴特等人为代表。

赫尔巴特坚决反对18世纪启蒙时期出现的“自然教育”思想,认为“把人交给自然,甚至引向自然,并在自然中锻炼只是一种蠢事”。

学生的主体地位

学生的主体地位

学生的主体地位1. 引言在教育体制中,学生是教育活动的主体之一,担负着学习和成长的重要任务。

学生的主体地位是指学生在教育过程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

本文将探讨学生的主体地位,分析其重要性,并提出一些促进学生主体地位的措施。

2. 学生的主体地位的重要性学生的主体地位在教育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首先,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他们具有自主学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通过给予学生主体地位,可以激发他们的学习动力和创造力,提高学习效果。

其次,学生的主体地位有助于形成学生积极的学习态度和价值观。

通过培养学生的自主性和参与意识,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学生对教育的主动性和责任心。

此外,学生的主体地位还可以促进教育的个性化发展。

每个学生都有着不同的兴趣、特长和发展需求,给予学生主体地位可以满足他们的个性化需求,提供更加个性化的学习环境,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综上所述,学生的主体地位对于教育的发展和学生个人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

3. 促进学生主体地位的措施为了促进学生的主体地位,教育工作者和教学管理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3.1 倾听学生的声音教育工作者应该经常与学生进行沟通和互动,倾听他们的声音和需求。

可以通过班会、小组讨论、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学生对教育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只有真正听取学生的意见,并将其融入教育决策中,才能真正实现学生的主体地位。

3.2 提供自主学习的机会学生的主体地位离不开他们的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

教育工作者应该提供给学生一定的自主学习的机会,鼓励他们参与学习过程的规划和组织。

可以通过开展课外拓展活动、自主选修课程等方式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3.3 引导学生参与决策学校和教育机构应该鼓励学生参与到教育决策中,例如制定学校规章制度、课程设置等。

可以组织学生代表参加学校的决策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融入教育决策中。

这样不仅可以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归属感,还可以提高决策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3.4 提供个性化的学习支持每个学生都有着不同的学习需要和发展需求,教育工作者应该提供个性化的学习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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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学生(前面我们讲了,教育的定义,我们知道)教育是根据一定社会的现实和未来的需要,遵循年轻一代身心发展的规律,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地引导受教育者获得知识技能,陶冶思想品德,发展智力和体力的一种活动,以便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适应一定社会(或一定阶级)的需要和促进一定社会发展的人。

这里面的受教育者就是指学生。

我们说,教师和学生是教育活动中最活跃的两个因素。

我们仅仅了解教师还远远不够,我们只有对我们的教育对象——学生有一个全面正确的认识和了解,遵循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规律,教育才会起到作用。

本节我们将从一、学生的本质属性二、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两个方面论述(下面我们来看第一个问题)一、学生的本质属性学生是具有思想感情、发展中的个体,是在教师指导下以学习为主要任务的受教育者。

所以学生首先是个人,其次他是一个发展中的人,是一个完整的人,同时是以学习为主要任务的人。

(我们先来看第一个问题)㈠学生是人学生是人,这是无庸质疑的命题。

但是在教育的实际活动中,乃至在教育理论中,却往往出现忽视甚至否定学生的人的属性的情况。

学生是人,这里所指的人应当包括哪些方面的含义呢?⒈是一个能动体所谓活的能动体,首先意味着他具有发展自身的动力机能。

他不仅能够与其他生物一样,可以通过对外界的摄取活动,是自己的机体得以保存和发展,而且还能够以人所特有的能动性,创造和满足自己的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

并用以发展自己的身心。

第二,作为一种实践的对象,他不是消极被动地接受塑造和改造,而是能够意识到自己是被他人所塑造和改造的,从而有可能自觉地参与到教育过程中来,与教师完成教育的过程。

⒉是具有思想感情的个体学生是有血有肉的人,各具其思想感情,说明在教育过程中,教师不仅把学生作为认识的对象,而且彼此之间必然还有思想感情的交流,建立起一系列的心理关- -系,诸如情感、需要等等的联系,而各种心理联系同时又必然是双向的,如教师对学生产生某种感情,学生对教师也有感情。

学生是一个具有思想感情的个体,又意味着他具有自身独立的人格,他有自己的需要、愿望和尊严。

凡是学生正当合理的需要,教师都应当给予满足和尊重,学生不同于其他的物可以听任摆布,屈从于人。

⒊具有独特的创造价值人具有独特的价值,这是因为人具有独特的创造力,人有智慧,能劳动,具有创造价值的积极作用,可以说,世间的一切有价值的东西,都是由人所创造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是世界上最宝贵的。

处于学习期间的学生虽然尚未进入创造价值的过程,但是通过教育却可以使他们对社会、对人类作出积极的贡献,甚至创造出伟大不朽的价值。

教育过程中应当珍视学生作为人的无与伦比的价值,不能任意损伤和残害他们。

㈡学生是发展中的人⒈具有与成人不同的身心特点青少年儿童不是成人的雏形,具有其自身的身心发展的特点。

当生理和心理等尚未发展起来时,在一个很长时期中,人们都只是把儿童看作是“小大人”,并不认为他们与成人有什么质的差别,不认识他们所特有的需要和发展的特点,因此,在教育工作中往往抹煞他们的特殊性,向他们提出与成人同等的要求和行为标准。

⒉具有发展的潜在可能对于发展中的学生来说,在他们身上所展现的生理和心理的各种特征还处于变化之中,趋向于逐渐成熟的过程中,并不是说已经达到发展的顶峰,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的是“早晨八、九点中的太阳”,在他们的身上潜藏着各方面发展的极大可塑性,教育得法就可以使他们的身心获得最佳的发展,为社会造就人才。

即使是青少年儿童身上已经出现某种身心发展的不足之处,思想行为上的缺点错误。

较之成人来说,一般也具有较大的矫正的可能性。

⒊具有获得成人教育关怀的需要由于青少年儿童各方面发展不够成熟,取得成人的教育和关怀就成为他们发展中的必然需要。

只有充分认识这点,才能以一种培养的观点对待学生,积极发挥教育的作用。

认为儿童的任何要求都是合理的,无需成人的帮助和教育,听任他们的自由发展,这种观点显然是错误的。

㈢学生是一个完整的人应该看到,现实生活中的人都是一个完整的人。

每个人都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 -性,都存在着身体和心理等方面的发展。

但就以人为对象的某些社会实践领域来看,他们所面对的却往往只是人的某一方面,如医师所面对的只是人的生理方面,艺术家所面对的只是人的精神方面。

然而,教育工作作为一种培养人的专门活动,他所面对的人——学生,却是一个完整的人。

教育不仅要变化人的认识、情感、行为习惯等精神因素,也要变化人的身体、生理等因素;教育不仅要是所培养的学生在将来能够承受社会的生产力和社会关系,以适应将来的社会生活,还必须使他们能够承受现有的社会关系,以适应现在的社会生活;它不仅要是所培养的学生具有推动社会发展的知识等等精神力量,同时还要使他们具备相应的身体等物质基础。

总之,教育所要实现的是人的德、智、体、美、劳等全面的发展。

由此可见,从教育学意义上看人必须是一个完整的人,全面的人。

㈣学生是以学习为主要任务的人⒈学生以学习为主要任务学生时期,是一个人由幼稚走向成熟、由不完善到完善的关键时期,是受教育的最佳时期。

这一特点决定了学生要通过学习,获得知识、技能、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不断丰富、完善自己。

因此,以学习、接受教育为主要任是学生的特点。

这种特点区别于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学习,也是学生区别于社会上其他人的特点,学生的主要职责是学习,社会赋予他们认真学习的义务,以及不断促进自身发展的意愿和责任感。

我们需要明确学生这一社会角色,而不能否认这一角色。

⒉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学习学生的学习是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的。

这是学生与从事学习活动的其他社会成员的区别之一。

例如成人的学习主要是依靠自学完成。

教师的指导使学习更具成效。

那种认为学生无需教师的指导或教育,任其自由发展、放任自流的观点是错误的。

我们说,学生自学或向家长及同辈学习,也可以获得一定的知识、经验,形成技能技巧,但是这样的学习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

相比之下,有教师指导的学习效率更高,效果也更好。

尤其是科学技术越趋复杂化,离开教师的指导,有许多学习无法进行。

教师会根据教学大纲以及自己所任学科内科学发展的前沿领域选择适当的内容充实到自己的教案中,以拓展学生的知识面。

使学生在较短时间内,掌握较多的知识和技能。

⒊学生所参加的是一种规范化的学习学生的学习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的,它是有哦一定的教育制度以- -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所规定了的。

因此,作为学生的一系列行为模式和规范不仅要受到社会传统观念,文化习俗等的影响,而且还要为所确定的制度所规定。

师生之间存在着制度化的关系,各自都负有制度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甚至负有法律上的责任。

二、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㈠各种不同的观点关于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在这个问题上也存在着不同的观点。

前边论述教师问题时已经涉及到“教师中心论”和“学生中心论”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这里再从学生的角度对有关的观点作进一步的阐述。

持“学生中心论”的人,一般来说都是把学生看成是一种自变量,看作是能够完全决定整个教育过程和整个教育结果的主体。

将学生看成是自变量,也就意味着教育过程中的其他因素包括教师都是因变量,它们都随着自变量学生的变化而变化。

从哲学理论上看,他们较多强调学生内因的作用,否定或贬低学习过程中外因的作用。

从心理学理论上来看,这一派观点大多源于人本主义心理学流派(人本主义理论实质上包括了格式塔学派,心理场理论和认知学派理论)。

他们认为学生具有一种内在的能力,不凭借外力帮助,就能达到和谐的社会行为(罗杰斯)。

他们十分强调学生的态度、期望、情感和需要等等的“动机系统”、“内部机制”,认为这些态度、期望、情感和需要等内部力量组成了与外部力量相互作用的内部力量。

也正是这些内部力量的变化引起了行为的变化(勒温);为此,这一派极力要在教育过程中寻找排除外部控制的条件(其中当然包括教师的控制),谋求一种最大限度允许学生做出个人选择的教育环境(罗杰斯)。

代表人物:杜威、卢梭。

持“教师中心论”而否定“学生中心论”的人,从哲学理论上说一般都是外因论者。

而从心理学理论上分析,很多是源于行为主义理论。

一般行为主义者都认为不应当从人的内在心理去寻求对人的行为的解释,而应当从决定行为的那些外部条件来解释人的行为。

因此在教育过程中,教师只需通过包括他的奖赏、惩罚在内的外部刺激就可以控制学生的学习。

在一部分行为主义者来看,教育的本质上是一种行为的矫正问题,一名教师是一位行为工程师,他完全可以按照他的预期要求去形成学生的一定行为。

教师的行为就是把条件反射或程序设计施之于人,使学生做出期待的反应,避免不期待反应。

他们重视的只是环境变化和行为变化之间的函数关系,把学生完全视作一种因变量,认为他们在教育过程中是一种完全消极被动接受外来影响的客体。

(那么,到底应该怎样认识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呢?我们说:学生既是教- -育过程的客体,也是教育过程的主体,具有双重性。

)㈡学生地位的双重性⒈学生是教育的客体在教育过程中,教师承担施加教育影响的职责,处于主体地位,学生作为教育实践过程中的被改造者、教师的劳动对象,处于接受教育影响、被加工的地位。

否定或颠倒这种主客体关系,把学生视为教育过程的主体,而把教师置于从属的地位,实际上是把教育过程跟学生自发的学习和发展过程相混同,其实质从根本上否定教育,否定这种人类所特有的、有目的的、有计划的实践活动。

应当认识到,人的学习是个体掌握社会历史经验的过程,它是人类生活中的一种普遍现象,任何一个人,几乎从他出生时起一直到他生命结束时止,随时都可以参与学习过程。

但是这种学习与学生在校的学习是有所区别的。

学生的学习是纳入整个教育过程之中的,是教育过程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是在教师的主导作用下,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的。

因此,就整个教育过程而言,作为对象的学生始终是处于一种客体的地位,这是由教育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

学生作为教育的客体,成为构成教育过程的一个基本要素。

他们具有较强的向师性和对教师、家长的依赖性,学生的这种状态也促成了学生的客体地位。

2、学生是认识和发展的主体教育过程对于学生来说,是他们了解、认识客观世界、并在认识活动使自身得到发展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教学内容是学生认识的客体,相对该客体而言,学生便是认识的主体。

在教育活动中,学生不是消极、被动的知识的接受者,而是具有能动性的活生生的人。

若没有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教育教学过程,教师的活动要想达到预期的目的是很难实现的。

因此学生是教育活动的积极参与者,是学习的主人,这也是学生主体性的体现。

此外,教育活动最终目的是促进学生的发展,学生理应成为教育活动的主体,主人。

学生的主体性还表现在学生的自我教育方面。

学生往往能自觉地确定远大理想及奋斗目标,制定实施计划;逐渐认识到自身的发展情况,形成自我教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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