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4篇)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一、引言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石,也是维护员工身体健康和保护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为了更好地加强和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和实施一套完善的奖惩考核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详细介绍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的内容和意义,并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的内容(一)奖励机制1. 品质奖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出色、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团队或部门,可给予一定的奖励,如荣誉称号、奖金或福利待遇提升。
2. 行为奖对于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安全培训、主动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的员工,给予一定的行为奖,如奖金、物质奖品或个人荣誉称号。
3. 创新奖对于提出并实施了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和改进方案的个人、团队或部门,给予一定的创新奖,如技术创新奖、荣誉称号或专利奖励。
4. 安全岗位技能竞赛奖定期组织安全岗位技能竞赛,对获奖个人、团队或部门给予奖励,如奖金、证书或升职、加薪等。
(二)惩戒机制1. 警告处分对于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未及时发现、报告安全隐患的员工,给予警告处分,并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安全培训。
2. 记过处分对于多次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造成一定程度的安全事故后仍不改正的员工,给予记过处分,并进行一定期限的监管和培训。
3. 降薪处分对于因安全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多次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给予降薪处分,并进行一定期限的安全培训和监管。
4. 辞退处分对于因故意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或多次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的意义(一)激励安全行为通过设立奖励机制,可以有效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增强其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奖励可以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回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预防事故发生奖励机制的设立可以鼓励员工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的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从而减少事故的发生和损失。
(三)激发创新意识通过设立创新奖励机制,可以激发员工创新意识,提出和实施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案,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和效率。
企业安全管理奖惩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承包商及临时用工。
第三条企业安全管理奖惩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奖优罚劣,激发员工安全生产积极性。
第四条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解释和实施。
第二章奖励第五条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两种。
第六条物质奖励包括但不限于:1. 对在安全生产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一次性奖金;2. 对在安全培训、安全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或集体,给予奖励;3. 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成功排除,避免事故发生的个人或集体,给予奖励;4. 对在安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产生显著效果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七条精神奖励包括但不限于:1. 对在安全生产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通报表扬;2. 对在安全培训、安全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荣誉称号;3.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4.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优先推荐参加上级安全部门组织的表彰活动。
第八条奖励标准:1. 一次性奖金根据员工在本职工作中的表现,以及安全贡献程度,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制定;2. 表彰活动中的荣誉称号和荣誉称号,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3. 奖励金额和荣誉称号的等级,由企业根据财务状况和实际需要确定。
第三章罚则第九条罚则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
第十条经济处罚包括但不限于:1. 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隐患的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2. 对因疏忽大意,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根据事故后果,给予罚款;3. 对在安全检查中故意隐瞒、篡改、伪造安全记录的个人,给予罚款。
第十一条行政处分包括但不限于:1. 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隐患的个人,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2. 对因疏忽大意,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根据事故后果,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3. 对在安全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个人,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4. 对在安全检查中故意隐瞒、篡改、伪造安全记录的个人,给予降级、撤职等处分。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1. 对于未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金激励,以鼓励其继续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管理。
2. 定期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并给予奖励,鼓励大家以身作则,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3.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将在年度评奖中获得相关奖励和荣誉称号。
4. 设立“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和“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每年评选并公示获奖名单。
二、惩罚管理1. 对于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个人或单位,将给予严肃批评、警告、记过、甚至开除、停产整顿等处罚措施。
2. 对于拒绝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单位或个人,将采取追责问责措施,严格追究责任。
3.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监督和管理。
4. 对于发现违规行为的员工,要立即予以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上奖惩管理规定,旨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重中之重,是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公司生产经营的关键。
因此,奖惩管理对于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
三、奖励管理具体措施1. 设立“安全之星”计划,每月评选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并对其进行公开表扬和奖励。
2.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给予额外的奖金激励,以鼓励各部门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3. 设立“安全生产创新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提出创新性建议并得到实施的员工和部门,给予奖金奖励和荣誉称号。
4. 对于在安全生产事故中表现英勇的员工,给予额外的奖励和慰问,以表彰其救人救火的行为。
五、惩罚管理具体措施1. 如果发现员工违反安全规定,首先进行口头批评和警告,提醒其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2. 对于屡教不改的员工,逐级进行严肃批评,并在人事档案中记录违规情况,以便考核表现。
3.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定或酿成较大安全事故的员工,将视情节采取停职、停工、开除等严厉处罚措施,以起到震慑作用。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目的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确保生产安全,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3内容与要求3.1对全体员工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公司与主管部门签订,车间、部门负责人与厂部签订,班组与车间签订,每一名员工与主管人签订,不留空白,使人人承担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事事处处有人员管理安全。
3.1.1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标注:(1)具体时段(2)负责内容(3)责任目标(4)奖惩办法(5)监督人员(6)责任人3.1.2坚持以规章制度为依据,以具体工作岗位为基础,以岗位操作规程为标准,以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指导,按照“三不伤害”的原则,明确责任,确定目标。
根据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3.1.3调整工作岗位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随时改签。
3.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照《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定期检查,并对隐患整改进行监督。
依据奖惩方案,结合整改情况进行奖惩。
3.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人员根据《事故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3.4各部门、各级人员的日常管理按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奖惩,按月份汇总。
3.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进行年度、季度、月度奖惩。
各项奖惩决定均须公示接受全员监督。
3.6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奖惩方案,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通过,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实施。
4相关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事故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推动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形成安全生产文化,建立一套奖励和惩罚机制来激励员工遵守和执行安全规定,并惩罚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4篇)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对安全生产成绩进行奖励。
第四条安全生产奖惩管理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条本单位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安全生产奖励管理第六条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杰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本单位应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七条个人奖励的条件包括:(一)在工作中发现隐患并及时报告;(二)在作业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定进行操作;(三)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考核,并取得良好成绩;(四)在事故中救护受伤人员或有效遏制事故扩大;(五)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经长期考验取得良好成绩。
第八条集体奖励的条件包括:(一)连续一年及以上无重大事故;(二)在消防演习、安全检查中表现良好;(三)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措施到位,安全生产管理领域存在创新做法;(四)其他符合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表现。
第九条奖励范围包括:(一)荣誉证书;(二)奖金;(三)晋升职务;(四)其他形式的奖励。
第十条个人奖励的程序:(一)个人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二)员工所在部门汇总个人奖励申请,提出奖励方案;(三)奖励方案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批;(四)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将奖励结果通知给奖励对象。
第十一条集体奖励的程序:(一)部门经理或安全管理人员将奖励建议汇总;(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评审;(三)评审通过后,将奖励建议报送单位领导审批;(四)单位领导审批通过后,将奖励结果通知给奖励对象。
第三章安全生产惩处管理第十二条对于安全生产中的违规行为,本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
第十三条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未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二)未按照规定使用生产设备和物品;(三)擅自改动设备和设施;(四)未按照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鞋;(五)违规抽烟;(六)不按规定进行报警和疏散;(七)执行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巡检、检修以及安全管理流程等任务不到位;(八)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违规行为。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三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以下是一份典型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一、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表现奖:对表现出色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证书等形式。
2. 安全生产创新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提出卓越创新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证书等形式。
3.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对安全生产工作优秀的团队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证书等形式。
4. 安全生产个人技能比赛奖:对在安全生产技能比赛中表现出色的个人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奖品等形式。
5. 安全生产优秀员工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安全管理经验丰富的个人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证书等形式。
二、惩罚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对责任人员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追责,包括但不限于罚款、降职、开除等处理措施。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工作技能。
3. 安全生产警告处分:对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而造成轻微后果的人员进行警告处分。
4. 安全生产罚款:对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而造成一定后果的人员进行罚款处罚,罚款金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 安全生产停工整顿:对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要进行停工整顿,直至问题整改完毕并经安全监管部门复查合格为止。
以上是一份典型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奖惩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合资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第三条本规定的奖、惩内容分为经济奖励、奖励性补贴、荣誉奖励、纪律处分以及相关投诉举报的处理。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3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安全生产工作是每个企业和组织都必须严格执行的重要规定。
为了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员工的健康,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的意识和培训是非常重要的。
同时,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也要有相应的奖惩措施。
下面是一份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的草案,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工作环境安全,保障员工的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司内部员工以及外来承包商,在企业内从事工作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安全生产工作标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五条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制度应建立在公正、公平、激励、约束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奖惩的积极作用。
第二章奖励规定第六条对于安全生产表现优异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企业应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七条员工获得安全生产奖励应公正、公开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员工。
第八条安全生产奖励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奖金、奖品、荣誉称号、晋级晋职、岗位轮换等。
第九条企业可以根据不同的岗位和工作内容,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奖励标准,并及时进行公示。
第十条员工可以自荐或由上级推荐参加安全生产奖励评选,评选人员应当对参选员工进行全面了解,并将评选结果报企业决策层。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奖励应当及时有效,奖励措施应当公平公正,奖金和奖品的发放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十二条奖励应当与工作感知和努力程度相关,不得受到任何歧视。
企业应当公开公示奖励的评选标准和评选过程。
第十三条对于安全生产表现优异的员工,企业可以进行相关的经验交流和学习,以提高其他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第三章惩罚规定第十四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规程和操作程序的行为,企业应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第十五条惩罚措施应当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后果大小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十六条惩罚措施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扣减工资、处分、辞退等。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5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安全生产工作是保障企业和员工生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工作。
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需要制定相应的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
以下是一个常见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示例:一、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较高职业素质和技能的员工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2. 安全生产成果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果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奖励,包括技术创新、安全经验分享等方面的成果。
3. 安全检查合格奖:对企业或部门在安全检查中通过合格的评定,没有发现安全隐患的进行奖励。
4.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奖励,鼓励其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作出更多贡献。
二、惩罚制度:1. 违章违规处罚: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操作程序,造成安全事故或者安全隐患的个人进行处罚,包括扣发工资、警告、记大过等惩罚措施。
2. 安全责任追究:对在事故中直接或间接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进行追责,包括调离岗位、停职、辞退等处罚措施。
3. 安全教育培训:对因安全意识不足导致安全事故或隐患的个人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经济赔偿:对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损失进行经济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实施细则:1. 奖惩程序:奖惩决定由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确保奖惩程序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2. 奖惩依据:奖惩决定应明确依据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循法律程序和原则。
3. 奖惩记录:对奖惩决定进行登记和记录,累积个人或单位的安全记录,便于综合评价和激励。
4. 奖惩效果评估:定期对奖惩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和改进奖惩制度。
以上是一个简单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示例,具体的奖惩措施和程序应根据不同的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2)是指企业或组织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对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表现进行奖励或处罚的规定和具体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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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规定
1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为了继续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中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做到奖罚分明,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巩固和发展安全生产新局面,为顺利完成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工作任务奠定良好基础。
根据承供电安[1998]10号文<承德供电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要求,结合我分公司安全生产具体情况,特制定”兴隆供电分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一、奖励
1、对发现、检举破坏安全生产,故意制造事故者奖励100-1000元。
2、对发现重大设备缺陷、事故隐患或制止严重违章指挥和作业避免人身事故者,奖励60-300元。
3、对避免设备严重损坏、大面积停电等重大事故者,奖励100-400元;贡献突出者,申报承德供电公司安监科,奖励500- 元(不重复奖励)。
4、设备检修和紧急处理过程中,对发现重大设备隐患者给予通报表扬,奖励50-200元。
5、对及时侦破主要设备外力破坏,重大盗窃案件者,奖励50-300元。
6、对事故处理中(包括事故抢修)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通报表扬,奖励50-150元。
7、在复杂事故处理中,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正确动作,运行操作果断无误,避免了大面积停电、设备损坏等重大、特大事故发生者,奖励60-250元。
8、对避免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者,奖励100-500元。
贡献突出者,申报承
德供电公司安监科给予500-3000元奖励(不重复奖励)。
9、对抢险救灾、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者,奖励50-100元。
贡献突出者给予通报表扬,申报承供电公司安监科奖励500- 元(不重复奖励)。
10、变电运行人员和调度值班人员达到1500项操作无差错者,奖励50元。
连续达到本单位15次千次操作无差错和连续操作15000项无差错者,申报承德供电公司进行奖励。
11、年度内每人连续签发50张工作票无差错者,奖励50元。
12、年度内工作负责人执行百次工作中,现场工作班成员无违章、无差错、无险情、无违纪,对工作负责人奖励50元。
13、对无事故生产班组站奖励:
连续五年无统计和考核事故,根据班组站特点奖励50-600元。
14、生产单位安全生产长周期奖:
(1)各单位安全生产长周期为:
各变电站:365天。
各供电所:365天(包括供变合一站)。
各生产班组站:365天。
生技科:365天。
实业公司:365天。
设计组:500天。
用电营业组:500天。
用电检查组:500天。
凡达到规定安全生产长周期者人均奖励20元;如果达到连续两个安全生
产长周期者人均奖励30元。
(2)对汽车司机安全行驶者,按照承德供电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的考核标准进行奖励。
15、安全生产特长周期奖:
(1)对生技科等科室、生产班组实行安全生产长周期奖:
生技科、用电科、实业公司、兴隆供电所、城关供电所、六道河供电所、北水泉供电所、挂兰峪供电所、半璧山供电所、蓝旗营供电所、大水泉供电所、大杖子供电所、蘑菇峪供电所、孤山子供电所、兴隆变电站、半壁山变电站、调度组、计量组、工程队、修试组连续安全生产5000天,人均奖励100元。
(2)安全生产特长周期奖颁发”安全生产特长周期奖”证书。
、
(3)安全生产特长周期奖颁发自1998年1月1日起计算。
16、实现承德供电公司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指标,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人均奖励100元。
17、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兑现按分公司安全责任状有关规定办理;分公司领导年度安全责任状兑现按承德供电公司安全责任状有关规定办理。
18、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奖励按分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执行。
(兴隆变电站、半壁山变电站、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按承德供电公司实施方法执行)。
19、奖励手续:
(1)凡达到奖励规定者,由各单位填写贡献奖申请表一式三份报生技科,核
定签字后,报分公司安委会审批。
(2)凡达到承德供电公司奖励规定者,由分公司生技科填写贡献奖申请表一式四份,经分公司经理审批后报承德供电公司安监科。
20、奖金来源:
(1)分公司各单位事故惩罚金。
(2)分公司安全指标考核奖金。
21、受奖程序:
(1)各单位应将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和事及时上报生技科。
(2)各单位上报的安全生产特殊贡献者,由生技科组织调查核实,予以认定后,报分公司领导审批。
二、处罚
1、发生特大事故或后果极其严重的重大事故:
(1)事故单位处罚
<1>对事故单位处罚按分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2>撤销事故单位”先进”、”达标”等称号以及相应的奖励资料,并取消本单位所有评比资格。
(2)对事故责任者及领导处罚:
<1>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厂籍处分。
<2>对次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厂籍或开除厂籍留用察看二年处分,并处以500- 元的罚款。
<3>对责任单位科级领导给予降级或撤职,直至开除厂籍留用察看一年处分,并处以500- 元的罚款。
<4>分公司领导的处罚按<承德供电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办理。
<5>事故责任者及领导如触犯国家法律,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发生责任重大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
(1)对事故单位的处罚:
<1>对事故单位处罚按分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规定执行。
<2>撤销事故单位”先进”、”达标”等称号以及相应奖励资格,并取消本单位所有评比资格。
(2)事故责任者及领导的处罚:
<1>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至两年处分。
<2>对次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厂籍留用察看一年处分或下岗,并处以500-1000元罚款。
<3>对责任单位科级领导给予行政记大过直至撤职处分,并处以
500-1000元罚款。
<4>对分公司领导处罚按<承德供电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处理。
<5>触犯国家法律者,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1)对事故单位的处罚:
<1>对事故单位处罚按分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2>撤销事故单位”先进”、”达标”等称号及相应的奖励资格,并取消本单位所有评比资格。
(2)对事故责任者及领导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