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装修管理条例【最新版】
2023年商业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全文

2023年商业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是为规范商业室内装饰装修行为,保障公共安全,促进城市文明建设,推动商业发展,制定的管理办法。
第二条商业室内装饰装修应当遵循“节约用地、保护环境、安全第一、合理布局、美观实用”的原则。
第三条商业室内装饰装修应当符合国家安全、环保、消防和建筑规范。
第四条商业室内装饰装修应当符合城市整体规划和街区风貌,遵循商业的品牌形象和经营特色。
第五条商业室内装饰装修应当坚持文明建设,反对奢华浪费,积极倡导绿色环保,加强节能减排。
第六条商业室内装饰装修应当注重细节设计和人性化服务,创造个性化、温馨、舒适的消费场所。
第二章装修设计第七条商业室内装饰装修应当根据不同的定位和经营特色,制定相应的设计方案。
第八条商业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应当充分考虑消费者的需求和舒适感,结合时尚与实用,展现商业的特色品位。
第九条商业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应当合理规划空间布局,注重门店与周边环境的协调。
第三章装修材料第十条商业室内装饰装修所使用材料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有关标准和认证要求。
第十一条商业室内装饰装修应当优先选用环保材料和绿色建材。
第十二条商业室内装饰装修应当避免使用有害物质和易燃易爆材料。
第四章施工安全第十三条商业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施工标准进行,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四条商业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应当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保证所使用材料的质量和来源合法合规。
第十五条商业室内装饰装修施工过程中必要时提交相应的资质证明和安全证明。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十六条商业室内装饰装修应当按照规定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第十七条商业室内装饰装修应当在施工前做好检测和测量工作,保证物理指标符合要求。
第十八条商业室内装饰装修竣工后应当进行验收,确保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消防、环保标准。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商业室内装饰装修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商业室内装饰装修存在扰民噪音、污染环境等影响公共利益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商场商户管理装修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场商户管理,规范商户装修行为,保障商场运营秩序,提高商场整体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商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商场所有商户的装修活动。
第三条商户装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确保消防、用电、用气等安全;(二)美观大方,与商场整体风格相协调;(三)环保节能,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四)合理布局,提高空间利用率。
第二章装修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商户装修前,应向商场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装修申请表;(二)营业执照副本;(三)身份证复印件;(四)装修设计方案;(五)消防、环保等相关检测报告。
第五条商场管理部门在收到商户提交的装修申请材料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批准,并书面告知原因。
第六条商户装修前,应与商场管理部门签订《商场商户装修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装修施工第七条商户装修施工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二)施工单位应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确保施工质量;(三)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四)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公共区域;(五)施工现场应遵守国家环保标准,不得产生噪音、粉尘、废水等污染。
第八条商户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向商场管理部门汇报施工进度,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四章装修验收与交付第九条商户装修完成后,应向商场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装修验收申请表;(二)消防、环保等相关检测报告;(三)施工图纸;(四)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条商场管理部门在收到商户提交的装修验收材料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对符合规定的,予以通过;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通过,并书面告知原因。
第十一条商户装修验收合格后,应及时交付使用,并配合商场管理部门进行后续的运营管理。
商场装修管理规定(3篇)

商场装修管理规定一、商场装修管理规定(一)施工材料1、材料均采用防火、防火涂料、板材、阻燃材料及电工、电料、电(气)器产品须有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
所有材料须符合国家《建筑装修防火规范》的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复印需加盖公章)。
装修材料必须达到环保要求,提供环保证书,严禁在室内使用甲醛超标的任何装修材料,严禁使用各种含有害化学成分的粘合剂,有机材料,或者异味较大的材料如氯丁胶、三氯甲烷等。
2、所制作柜台,后背柜、灯箱、灯带等内部必须用国家规定的合格防火涂料均匀涂刷,不准露出木料,不准漏刷。
(二)消防1、装修商户根据其装修面积至少配备两具灭火器(4kg)。
2、营业区内防火卷帘下禁止摆放任何障碍物,并不得遮挡其开关,以保证发生火情时防火帘能迅速展开。
3、消防疏散通道(包括其门前)不可设置任何障碍,货柜、柜台等的设置不能阻碍消火栓、排烟开关、火灾报警装置、红外线报警装置等消防设置的随时开启和使用。
4、木制货柜、柜台和货架等表面均须贴防火板或使用消防部门认可的阻燃或难燃材料装饰,非装饰面、半成品应符合消防要求,背板必须刷防火涂料三遍。
5、所有须在装修区域动用明火工程,必须由装修当事人持本人《焊工证》等有效证件到行政部办理《动火证》持证者需在有效时间、指定场地内作业。
氧气瓶、乙炔瓶以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物料根据当日用量带入商场,当日装修完毕后必须带离现场,严禁易燃易爆品在现场过夜。
(三)用电要求1、灯具:A、日光灯,须用托维(FOUVE)牌磁导体荧光灯架。
如果展架确实不能安装,可使用托维牌T4/T5成套灯架。
B、筒灯:灯具品牌不限,但不能使用石英灯泡,不准货架安装射灯。
C、顶部加装灯具禁止使用节能灯。
2、布线:A、所打柜台后背柜、灯箱、灯带主线须用保定海燕电线厂生产的“眼镜蛇”牌BVR2.5(平方毫米)多股阻燃塑铜线,支线用BVR1.59(平方毫米)多股塑铜线(独根塑铜),与大楼电源连接时,按制作柜台耗电量多少配备主线。
物业商铺装修管理规定

物业商铺装修管理规定为了规范装修程序,维护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设施设备和装修秩序的正常,依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小区业主规约规定,承租人装修前必须如实填报《装修申请表》各项内容,办理完毕相关手续,方可进场施工;如需变更室内布局结构,必须经专业部门(规划及设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装修垃圾清运费3元/平方米,具体装修规定如下:1、所有装修必须按照装修申请审批方案进行,不得随意变更,如需要变更,必须报物业公司审批备案方可施工,如违规操作,物业公司有权采取措施要求停工,所造成损失由业主自行承担。
2、任何装修工程均不得危及楼宇结构、公共安全或妨碍他人,不得影响商业楼整体外观造型等;不得擅自在外墙打孔洞或安装悬挂设备、设施。
3、原则上不得拆、改原建筑间隔及内部设施,如室内间隔墙需拆除或改动方面,须事先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在保证管网线路不受损伤,设计安装合理,有变更图纸的基础上,经审批认定方可施工。
必须按照变更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物业公司将随时检查。
4、商铺悬挂经营牌匾必须按市政城管执法要求统一标准制作安装(规格尺寸:高(以造型设计或楼上窗下沿边为限,不得影响楼上采光和观感),宽(以商铺门头宽为限,不得侵占相邻和公共部位),任何设备安装不得改变楼宇外观,更不得在小区内墙面加设任何招牌及其它装置。
5、商铺移交前必须签订物业相关协议资料,交纳物业相关费用。
方可办理水卡,由物业出具电卡和燃气卡相关证明。
所移交商铺室内设施齐全,如出现无计量表用水或用电,视为擅自窃取资源行为,将对此加倍补缴费用,并按情节予以处理。
6、凡经营餐饮类商铺必需做好餐厅后堂隔油池的设置,并做好隔油处理工作,防止堵塞主下水管道,若出现主下水堵塞将由经营户负责处理和承担费用,安装环保排烟道、噪音不得影响业主生活,若出现类似问题,由商铺承担责任。
7、凡经营特行或超重类(洗车等)活动的商铺,必须做好防水措施和地面防护,若出现渗漏泡水或超重造成设施损坏或第三方损失,所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业主承担。
商业街商铺装修管理规定

商业街商铺装修管理规定商业街商铺装修管理规定高林商业街商铺装修管理规定一、目的为确保小区商铺公共设施安全、装修档次及品牌形象,规范装修审批、监管、验收的程序及要求,有效控制商铺的装修,维护商铺的整体形象。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商铺各店铺装修、安装、维修工程。
三、工作原则1、保障建筑物及人身的安全性。
2、符合公司的品牌定位。
、维护商户利益,保持商铺装修形象。
34、装修效果有良好的通透性。
5、顾客购物的便利性。
6、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
四、装饰装修监管部门及职责1、开发公司工程两部、物业服务处负责审批装修方案。
2、物业服务处、工程管理部、招商部负责对用电方案审核、装修区域公共设施的清点及装修监管。
3、工程两部、招商部和物业服务处负责组织装修工程竣工验收。
五、程序1、装修申报1.1、商铺使用人即商户先到物业处领取《装修申请表》并经招商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办理装修手续(交纳服务费及装修押金等),提交装修图纸(装修方案、平面图、彩色效果图、天花吊顶布置图、商品陈列图、电力分布图及总用电量计算、剖面图、门头结构图、装修材料等相关技术资料。
二楼以上的如使用的单件物品重量超过500kg或大量使用重型物品装修的还需提供物体重量参数,填写《装修申请表》并提供装修负责人及施工人员名单报物业处审批。
2、装修方案审批2.1、高林?仕家物业服务处和开发公司工程两部先后审批装饰装修图纸。
2.2、签订《安全消防责任书》、《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装修承诺书》及相关装修管理规定,核发装修许可证。
2.3、施工队交纳装修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施工人员身份证、施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照片两张,施工队交纳《装修出入证》工本费5元/个,领取施工许可证及《装修出入证》。
六、交缴装修押金及服务费1、商户申请装修前交纳装修押金,100平方米内商铺按2000元/每户交纳装修押金,100平方米以上商铺按4000元/每户交纳装修押金。
商户交缴装修押金后,应妥善保管好收款收据。
商铺装修管理条例(优秀范文5篇)

商铺装修管理条例(优秀范文5篇)第一篇:商铺装修管理条例商铺装修管理条例商铺申请在年月日至年月日对其商铺进行装修(将已审核通过的装修方案附后),装修期间同意遵守以下条款,并交500元作装修保证金。
1、装修项目为:。
须严格按照审核通过的装修方案施工,如有违反,我中心管理人员可要求立即停工,对已施工或正在施工的项目可要求即时拆除。
2、不得破坏商铺内设施、设备和现有装修(含地砖、玻璃墙面、玻璃门及钢结构),若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3、须保证商铺内中央空调风口及消防喷淋头的正常使用,装修时不得改动、遮盖或卡住消防喷淋头,如因施工原因造成严重后果,将扣除全额保证金并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4、商铺内不得动用电焊,违者扣除全额保证金。
5、不得受力于格栅吊顶悬挂物品,可在顶部拉杆处着力或另加设钢条着力,不得在地砖和钢结构上钻孔,若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6、商铺现有拉线开关,均更换成118系列开关。
7、不得使用电梯搬运货物及装修材料,违者扣除违约金200元,造成电梯损坏及其他事故须承担全部责任。
8、不得在商铺外施工(我方指定的位置除外),违者扣除保证金200元。
9、营业时间内不得使用电动工具等噪音大的工具、违者扣除保证金100元。
10、营业时间内不得使用有异味的装饰材料,违者扣除保证金200元,禁止喷漆,违者扣除全部保证金。
11、商铺订购成品柜,安装前需通知市场部及工程部工作人员对线路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拼装,违者扣除违约金200元,同时须按照我中心的要求及时对其线路进行整改。
12、在营业时间内必须保证门楣灯箱开启,装修时应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增加或更改门楣发光字(每个发光字单独使用一个整流器),控制开关并入常用的线路内,违者合同到期将不予续租。
13、商铺装灯要注意离所挂物品保持一定距离,一面长时间照射产生热量自然,出现火警、火险的,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严禁使用聚光灯,建议使用金卤灯,亮且节能。
14、商铺内接电源、走线等,必须是在工程部的指导下进行,绝对不允许设花线,要求用多股铜芯线(BVR)线,必须穿阻燃管,商铺用电总功率不得超过1.5KW。
经营户商铺装修管理办法(三篇)

经营户商铺装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经营户商铺装修,维护经营场所的环境和秩序,加强安全管理,提高经营户的装修质量和形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营户商铺装修的管理,包括商业区、购物中心、市场等各类商业场所。
第三条经营户商铺装修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执行。
第四条经营户商铺装修管理应注重节能环保、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提倡绿色环保装修。
第五条商铺装修应符合建筑物的承重结构、消防安全、电气安全等相关规定,遵守管理机构的工程规范。
第六条商铺装修应合理设计空间布局、光线采光,保证商铺的使用功能和顾客舒适度。
第七条商铺装修设计应考虑商铺品牌形象、营销需求和顾客体验,符合市场需求。
第八条商铺装修施工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应达到相关标准。
第九条商铺装修竣工后,经营户应按照规定进行验收,并保持商铺的整洁和良好状态。
第二章装修审批和设计第十条经营户在进行商铺装修前,应向管理机构申请装修审批,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商铺装修设计应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机构进行,设计机构要具备相关资质证书。
第十二条商铺装修设计应包括商铺的平面布局图、立面图、施工图等内容,清楚标注各个功能区域和装修材料。
第十三条商铺装修设计除了满足基本的功能需求外,还应符合市场需求和经营户品牌形象的要求。
第十四条商铺装修设计应考虑尽量使用绿色环保材料,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十五条商铺装修设计应按照相关建筑法规和消防安全要求进行设计,并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
第三章施工管理第十六条商铺装修施工应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单位要具备相关施工资质证书。
第十七条商铺装修施工应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遵守相关施工工艺和材料要求。
第十八条商铺装修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单位应加强安全管理和控制施工噪音、粉尘、辐射等影响周围环境和人员健康的因素。
第十九条商铺装修施工期间要与相关安全隐患进行有效的防控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和周边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店里装修城管管理制度

店里装修城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店里装修过程中的城管管理,维护城市环境的整洁和美观,保障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店铺在进行装修时,需遵守的城管管理规定。
第三条所有店铺在装修前,必须向相关城管部门提交装修计划,获得相应的批准后方可进行装修。
第四条店铺在装修过程中,必须配合相关城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保障装修过程的合法合规。
第二章装修前的准备工作第五条店铺在进行装修前,必须向相关城管部门提交装修计划,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第六条店铺提交的装修计划必须包括装修设计图纸、拆改施工方案、使用材料和施工单位等信息。
第七条店铺必须在装修前,与周边居民和其他商铺协商,确保装修过程中不会对他人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和损害。
第三章施工过程的管理第八条店铺在进行装修时,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装修计划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和施工方案。
第九条店铺必须严格要求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遵守相关的安全生产规定,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第十条店铺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牌,对施工现场进行隔离和警示。
第十一条店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占用公共道路和人行道,不得妨碍交通和行人通行。
第十二条店铺必须配合相关城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提供施工现场的实时监控录像。
第四章完工后的整改和验收第十三条店铺在装修完成后,必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消除施工垃圾和污染物。
第十四条店铺完成装修后,必须向相关城管部门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接受城管部门的验收。
第十五条城管部门对店铺的装修成果进行验收,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店铺立即整改。
第五章处罚措施和监督机制第十六条店铺因违反城管管理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安全事故等情况,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七条店铺在装修过程中,如有违规行为,城管部门有权责令停工整改,并可以处以相应的罚款。
第十八条城管部门将对店铺的装修过程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店铺对城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应积极配合,如有拒绝、抗拒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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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装修管理条例1总则1.1 根据公司与租户签订的《管理服务协议》制订本规定。
1.2 本规定为公司内部文件,任何个人非经批准不得外借、复印和拷贝。
2目的工作内容及操作流程,维护XX商场整体形象和租户利益,确保店铺装修的安全。
2.1 为了规范XX商场店铺装修管理工作,明确相关部门与岗位对店铺装修管理工作的职责范围、3适用范围3.1 本制度适用于XX商场范围内的店铺装修与装饰。
4职责4.1 商业运营部负责店铺的移交工作。
4.2 商业运营部客服人员受理租户装修申请。
4.3 商业运营部装修工程师负责办理租户装修手续,审核租户的装修图纸和装修设计,确定装修施工各项费用并列出收款清单,对施工单位进场装修材料、用电、用水、空调、消防设施、施工质量、施工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装修店铺的验收以及整改工程、遗留问题的跟进处理。
4.4 工程部负责落实店铺遗留工程问题的整改与完善工作。
4.5 财务部负责根据商业运营部开具的费用清单核收租户装修应缴费用。
4.6 商业运营部运营主管(清洁)负责维持施工店铺的环境,内容包括施工店铺周边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运输线路安排,店铺围蔽的检查、监督装修垃圾的清运及垃圾池清理、货梯与卸货平台的使用管理。
4.7 商业运营部运营主管(安保)负责维持施工店铺的秩序及安全管理,办理租户装修申请中的动火作业许可手续,在日常监管中负责装修施工过程中的治安巡查、安全检查。
4.8 商业运营部营销主管负责对店铺招牌、广告位等的形象、店铺装修围挡方案与文稿进行审查,并对实际装修的效果进行验收。
4.9 商业运营部招商主管负责装修过程中在租户、施工单位和公司部门间的协调。
5店铺移交并根据签订的《XX商场店铺租赁合同》中的交场条件要求做好店铺设施设备的检验工作。
5.2 依据公司与租户签订的《XX商场店铺租赁合同》,商业运营部装修工程师、客服人员、招商人员协同租户进行验铺,并将验收情况记录在《XX商场店铺验铺表》上。
符合《XX商场店铺租赁合同》交场条件要求的店铺,装修工程师、客服人员、招商人员以及租户在《XX商场店铺验铺表》上签字确认验铺合格,由客服人员向租户交付店铺钥匙。
5.3 交场条件与《XX商场店铺租赁合同》约定不一致,导致店铺未能移交给租户的,由装修工程-1-5.1 公司与租户签订《XX商场店铺租赁合同》后,商业运营部确定与租户办理验铺手续的时间,联系工程部负责修复、改造,再按5.2条规定重新办理店铺移交手续,直至符合约定的交场条件为止。
5.4 租户接收店铺后,必须向商业运营部提出装修申请。
6店铺装修6.1 装修申请与资料审核6.1.1 租户在商业运营部客服人员处填写《店铺装修申请表》,并提交店铺装修的施工图、效果图及施工单位资质、施工人员身份证明、特种作业资格证等文件,由接待人员进行初审后转交工程主管处理。
6.1.2 商业运营部装修工程师按规定对店铺装修设计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在《店铺装修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开具《XX商场缴款单》,转客服人员通知租户办理进场装修缴费手续;不符合要求的在《店铺装修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连同相关资料一并返回客服人员,由客服人员退回租户修改,直至租户提交的资料全部通过审核为止。
6.2 装修费用缴纳6.2.1 客服人员在收到装修工程师对租户店铺装修申请审核合格通知后,并根据其开具的《XX商场缴款单》,通知相关租户或施工单位负责人凭表办理店铺装修缴费手续,具体的收费标准如下装修保证金:按每平方管理面积(计租面积乘分摊系数)20元收取,每间店铺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装修管理费:按每天每平方管理面积0.2元收取装修管理费,最高每月收费不超过5000元。
垃圾清运费低收费不少于500元。
图纸审核费:首次审核费为每平方管理面积元,最低收费不少于元,最高收费不超过元,需经多次审核的,还需增加每次100元的审核费。
证件费《施工人员临时进入证》)元/个,其中工本费不足1个月的按实际天数 施工用水费:店铺计租面积小于100M的施工用水按每月100元收取,收取;大于100M的由施工单位安装经当地政府计量鉴定部门鉴定合格的水表计费,计费用水量为水表的行读数加上8%损耗值,水费单价以当地政府公布的为准,费用在装修完成后结算。
施工用电费:使用店铺内用电线路为施工提供用电的,在客服人员处预先购买用电量后再投入施工(包含6%的损耗);施工单位自设临时用电线路为施工提供用电的,由施工单位安装经当地政府计量鉴定部门鉴定合格的电表计量施工过程的用电量,费用在装修完成后结算,计费用电量的计算方法为在电表的行读数上再加行读数的6%的损耗电量,电费单价以当地政府公布的为准。
6.2.2 财务部收费人员根据《XX商场缴款单》的收费项目向租户收取各项费用,并出具各项收费项目的收据或发票后在两份确认表上分别签字确认收取并加盖费用收讫章,收费人员将《XX商场缴款单》一份交给客服人员,另一份留存。
6.2.3 租户或施工单位负责人缴纳费用完毕后,在客服人员处领取相关的文件(《委托授权书》、《店铺装修手册确认书》、《店铺装修安全承诺书》、《店铺装修保险责任承诺书》等)。
6.3 施工手续办理6.3.1 租户或其聘请的装修施工单位缴纳所有费用并签署法人代表(机构)或负责人(个人)的《委托授权书》、《店铺装修手册确认书》、《店铺装修安全承诺书》、《店铺装修保险责任承诺书》并交回客服人员后,客服人员为其办理《XX商场场内施工许可证》及其他相关手续(包括办理进入证、动火施工许可证、临时用电用水许可及线路安排、物品放行许可等)。
6.3.2 客服人员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小1寸彩色相片一张,为每位进场装修施工人员办理进入证。
6.3.3 客服人员根据施工负责人提供的操作人员有效电工证、焊工操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给施工负责人填写《XX商场动火作业申请表》,转交装修工程师和运营主管(安保)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客服人员办理《动火施工许可证》,并由客服人员转交给租户。
6.3.4 客服人员根据施工负责人提供的《XX商场临电、临水申请表》及操作证明资料转交装修工程师办理临时用水、用电许可与线路安排。
6.3.5 客服人员根据施工负责人填写的施工店铺物品放行申请办理《货物放行申请表》,运营人员(安保)根据放行单对物品检查核实后予以放行。
6.4 店铺进场装修通启客服人员按规定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向公司各部门发出关于XX商场店铺进场装修的《通启》。
6.5 装修施工监管6.5.1 装修工程师在店铺装修期间对装修店铺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对施工材料、施工工艺与质量、施工用水电、店铺公共设施设备等按《XX商场店铺装修手册》、《XX商场店铺装修监管细则》的要求严格检查。
6.5.2 运营人员(清洁)在店铺装修期间对装修店铺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对施工围挡、施工现场卫生、施工垃圾清运、货梯使用、公共区域保护、运输线路安排等按《XX商场店铺装修手册》、《XX商场店铺装修监管细则》的要求严格检查;6.5.3 运营人员(安保)在店铺装修期间对装修店铺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对施工人员行为、消防安全、现场治安、人身和财产安全等按《XX商场店铺装修手册》、《XX商场店铺装修监管细则》的要求严格检查;6.5.4 营销主管在店铺装修期间对店铺店面、招牌及广告位装修施工按《XX商场店铺装修手册》及设计图纸的要求严格检查。
6.5.5 客服人员在施工店铺内设置《XX商场店铺装修施工现场巡查表》,装修工程师、运营人员、营销人员按照规定每天巡查装修店铺并将巡查情况填写在表内;客服人员负责回收、整理、更新该表格。
6.5.6 对于店铺装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严重违规或不服从管理的,一旦发现立即通知当值装修工程师到现场检查,确认后按《XX商场店铺装修手册》的相关规定出具《XX商场缴款单》,店铺施工负责人认可后至财务收费处缴纳违约金,财务部收费后开具票据。
6.6 店铺装修竣工验收6.6.1 租户向客服人员提出装修竣工验收申请,客服人员收到店铺装修竣工图及竣工验收申请后,通知装修工程师、营运人员、营销人员进行联合验收。
在验收中发现店铺装修与设计不符导致不良后果或其他重大问题的,客服人员根据验收意见向租户发出《XX商场店铺装修整改通知书》,通知该租户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整改工程完成后,客服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牵头前述各人员会同租户、施工单位进行二次验收,验收项目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与设计图纸的吻合程度;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灭火器的配备;装修材料与消防要求的一致性;电气线路的敷设及实际负荷情况;空调设施的完好及使用情况;检修口的开启情况;弱电系统的完好及使用情况;对其他店铺及公共区的影响程度。
6.6.2 店铺装修验收完成后,需经各参检系统主管在验收表格上签名确认该店铺装修验收合格。
若局部工程需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或验收的,应先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商业运营部对应负责人方可在验收表格上签名确认。
6.7 店铺自设施工用电用水结算6.7.1 店铺装修完成后,装修工程师对施工店铺自设的临电、临水线路予以切断并统计使用情况,按本管理规定的6.2.1款向租户或施工单位出具《XX商场缴款单》。
6.7.2 租户到财务部缴纳相关费用,财务部收取费用后,向租户开具票据。
6.8 装修保证金及证件按押金的退还6.8.1 租户或施工单位授权人在店铺验收合格手续办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向客服人员提供有效单,申请办理装修保证金、证件押据、证件原件,填写《XX商场费用退还审批表》金或其他押金的退还手续;6.8.2 客服人员初审租户单据及证件原件的的有效性,审核无误的转财务部办理租户装修保证金的退还审批手续;财务部在受理租户装修保证金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向租户退还装修保证金、证件押金。
7附件7.1 XX商场店铺装修监管细则(附件1)7.2 XX商场店铺验铺表(附件2)7.3 XX商场店铺装修申请表(附件3)7.4 XX商场场内施工许可证(附件4)7.5 XX商场店铺装修工程验收表(附件5)7.6 XX商场店铺装修施工现场巡查表(附件6)7.7 XX商场动火施工许可证(附件7)7.8 XX商场临电、临水申请表(附件8)7.9 XX商场店铺装修整改通知书(附件9)7.10 XX商场动火作业申请表(附件10)8附则8.1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8.2 本规定条款如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相悖的以国家法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