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存货盘点管理制度

酒店存货盘点管理制度
酒店存货盘点管理制度

存货盘点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各酒店(包括餐饮、客房、前厅、其它收入部门)的存货盘点管理,规范存货的耗用、节余、库存保管及存货核算和相关部门成本的准确性,现根据酒店经营管理及考核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存货是指酒店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行将消耗的原物料、燃料和库存商品(含mini吧小食

品等)及经营性辅助设备(不包括固定资产部分)。

具体包括:

1、原材料:餐饮业各种制作的基础性原材料,如鱼、肉、蔬菜以及上述原材料加工后的半成品等,以及干货调料等;

2、库存商品:存放于仓库(或酒店客房)及mini吧的香烟、酒水、纸巾、饮料、小食品等出售商品;

3、物料用品:一次性餐具、客用拖鞋、牙刷、香皂、洗发用品等一次性耗材;

4、燃料:指酒店各设备正常运营维护所需的各种燃料、木材等。

5、含工程一次性耗品配件等

第三条酒店存货的盘点时间规定

1、各酒店每月必须对存货进行盘点

2、具体盘点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天,如月末最后一天遇节假日,存货盘点时间提前为假日前一天进行盘点。

3、每个月,各酒店任何经营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对存货进行盘点。

第四条酒店存货职责分工

1、各经营部门经理(主管)是本部门存货(含二级库)管理、盘点的直接负责人。

2、月末时,各经营部门经理(主管)需提前一天安排人员对本部门存货进行自盘。

3、月末最后一天正式盘点时,财务部汇同经营部门盘点人员一起对存货进行跟盘(如财务人员需抽盘,需对该部门20%存货进行复盘),如对容易丢失的存货商品财务人员必须跟盘或复盘(如香烟、茶等)

4、各经营部门对存货盘点以后,部门经理(主管)、盘点人、财务监盘人都需在《原始存货盘点明细表》上签字(每页)。

第五条存货盘点表的传递和保管存档。

1、月度存货盘点完成以后,将签完字的《原始存货盘点明细表》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此表做出《存货盘

点汇总表》,该《存货盘点汇总表》经财务经理(主管)签字后,作为月末盘点入账的依据。同时将《原始存货盘点明细表》装订成册存档,以备上级部门审计。

2、存货所在部门盘点完以后,以《原始存货盘点明细表》的复印件为依据装订存档以备上级审计。同时以《原始存货盘点明细表》为依据以EXCEL形式完成存货盘点表的电子档案。

第六条:盘点盈亏报告

3、存货盘点完成后部门需编制《盘点盈亏报告》,查出盈亏原因,后报送财务部、总经理。

如非正常原因的盘亏,部门负责人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第七条:存货盘点的考核。

经营部门每月度的存货盘点需纳入部门负责人年度考核项目。

雨滴穿石,不是靠蛮力,而是靠持之以恒。——拉蒂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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