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放水队管理制度(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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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1. 为了加强煤矿探放水管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探放水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3. 煤炭企业应设立专门的探放水管理机构,负责煤矿探放水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4. 煤炭企业应配备探放水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探放水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放水责任5. 煤炭企业应明确探放水工作的责任分工,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在探放水工作中的职责。

6. 探放水管理人员应全面掌握探放水的相关知识,制定并完善煤矿的探放水方案。

第四章勘察与评估7. 煤矿勘察阶段,应对煤矿地质、水文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评估水害风险,确定探放水的必要性和方法。

8. 勘察与评估结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炭企业或专业机构进行审核和确认。

第五章探放水方案9. 煤炭企业应根据勘察与评估结果,制定煤矿的探放水方案,方案应包括探放水的目的、方法、时间、管网设计等内容。

10. 控制探放水的总量和浓度,保证探放水工作的安全和环境友好。

第六章探放水施工11. 探放水施工前,煤炭企业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

12. 施工过程中,应根据探放水方案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确保施工质量和工作安全。

第七章监督与检查13. 煤炭企业应建立探放水工作监督与检查制度,对探放水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与检查。

14. 监督与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专业背景,对探放水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与评估。

第八章安全应急预案15. 煤炭企业应编制相应的探放水安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包括事故应对措施、安全救援流程等内容。

16. 煤炭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探放水工作的安全与稳定。

第九章技术咨询与培训17. 煤炭企业应建立技术咨询与培训机制,为探放水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培训服务。

18. 技术咨询与培训应针对煤矿探放水的特点和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内容,提高探放水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专业水平。

探水队工作管理制度制度

探水队工作管理制度制度

探水队工作管理制度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探水队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勘察工作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探水队员工,包括所有岗位人员。

第三条探水队工作管理制度的遵守与执行是探水队员工的基本义务。

第四条探水队工作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修订。

第五条探水队工作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各单位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进行。

第六条探水队工作管理制度由探水队领导部门负责执行和监督。

第七条对违反探水队工作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确保制度的严肃性。

第八条探水队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公司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章岗位责任第九条探水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各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工作,不得擅自超越职责权限行使权力。

第十条探水队队长应当负责对探水队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和管理,并对工作效果负责。

第十一条探水队员工应当完成领导交代的任务,不得推诿扯皮。

第十二条探水队员工应当配合其他岗位的工作,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共同完成任务。

第十三条探水队员工应当积极主动地发挥自己的特长,为探水队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做出贡献。

第十四条探水队员工应当遵守探水队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管理,不得有违纪行为。

第十五条探水队员工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工作的安全性。

第十六条探水队员工应当保守工作机密,不得泄露涉及公司利益的信息。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七条对于探水队的工作计划,应当提前进行合理的安排和调配资源。

第十八条探水队员工应当按照工作计划进行工作,做到时间、任务和质量的完美结合。

第十九条探水队员工应当进行工作记录,并逐步形成工作文档。

第二十条探水队队长应当逐步总结工作经验,改进工作方法和经验,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十一条探水队员工应当建立工作风气,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不断提升自己。

第二十二条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当及时上报,及时进行协商和解决。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三条探水队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严禁违反安全规定。

探放水队管理制度模版

探放水队管理制度模版

探放水队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放水队的管理行为、提高队员的素质和团队协作能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放水队所有队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执行。

第三条放水队是本单位的一支具有特殊职能的团队,其任务是负责放水、清洁和维护本单位的水域设施。

第四条放水队的管理原则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单位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第五条放水队的管理目标是确保放水工作的安全、高效完成,提高队员的素质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二章放水队的组织架构第六条放水队的组织架构包括队长、副队长、队员等,队长由本单位任命,副队长由队长任命。

第七条队长负责放水队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放水工作,全面负责放水队的工作运作。

第八条副队长负责协助队长工作,分管放水队的具体事务。

第九条队员是放水队的基本成员,负责执行放水任务,服从队长和副队长的指挥。

第十条放水队的组织架构应当适应工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章放水队的工作职责第十一条放水队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负责放水工作的组织、安排和指导;(二)负责放水设施的清洁和维护工作;(三)负责放水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四)负责放水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的制定和执行;(五)负责放水队员的培训和考核;(六)负责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工作;(七)完成其他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四章放水队的工作规范第十二条放水队的工作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单位的相关要求,不得违法违规;(二)服从队长和副队长的指挥,执行放水任务;(三)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奉献精神;(四)严守工作纪律,不得懈怠、拖延或推诿责任;(五)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单位和个人的相关信息;(六)保护放水设施,妥善使用和保养设备;(七)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不得酗酒、吸烟或从事不良行为;(八)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技能;(九)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工作环境的安全和正常秩序;(十)其他本单位和放水队要求的工作规范。

探放水队管理制度

探放水队管理制度

探放水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放水队的管理工作,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放水队的组织、管理和工作的相关方面。

第三条放水队的任务是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对设施进行放水操作,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第四条放水队的管理原则是:依法、公正、公平、公开、高效。

第五条放水队的管理目标是:建设一支精干、专业、高效的队伍,提供优质的放水服务。

第六条放水队的管理职责包括: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组织放水队的日常工作;培训和提升队员的专业技能和素质;维护队伍的纪律和形象;开展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放水队的组织机构包括:队长、副队长和队员。

第八条队长是放水队的领导,负责队伍的组织、管理和工作的协调。

第九条副队长是队长的助手,负责协助队长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条队员是放水队的核心,负责具体的放水操作工作。

第十一条放水队的组织架构由队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经上级审核备案。

第三章工作规范第十二条放水队的工作时间是根据工作需要,具体由队长安排。

第十三条放水队的队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如实填写工作记录和报告。

第十四条放水队的队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团队精神,协同配合完成任务。

第十五条放水队的队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放水操作,确保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放水队的队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配合处理。

第十七条放水队的队员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涉密信息。

第十八条放水队的队员应积极参加培训和学习,提升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九条放水队实行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奖惩制度。

第二十条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效果的队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于工作不力、违反纪律的队员,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甚至予以开除。

第二十二条对于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队员,允许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和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第二十三条放水队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制度,制定相应的工作程序和应急预案。

探放水队管理制度

探放水队管理制度

探放水队管理制度一、引言放水队是指负责水务管理的一支特殊队伍,其职责是负责水库、水渠、排灌站和水源等水务设施的保护、维护和管理。

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放水队,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二、组织架构1. 队伍机构放水队应设立主要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三个层次的机构。

主要领导负责队伍的管理和决策,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的技术工作,普通员工负责实施工作。

2. 人员配备放水队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所需人员的数量和专业背景,并通过招聘、培训等方式完成人员的配备工作。

三、工作职责1. 值班工作放水队的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值班制度进行轮班工作,保障24小时的值班服务。

2. 设备保护放水队应定期对水务设施进行巡检和维护,及时发现并排除设施中的故障和隐患。

3. 水质监测放水队应定期对水源进行水质监测,保障供水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4. 应急处理放水队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及时处置,并按照预案进行应急处理,确保水源的安全和稳定供应。

四、绩效考核1. 考核指标放水队的绩效考核应包括工作质量、任务完成情况、水质合格率、设备保护情况等多个指标。

2. 考核周期放水队的绩效考核应按照季度和年度进行,及时总结和反馈工作成效。

五、激励机制1. 奖励制度放水队应建立奖励制度,鼓励队员在工作中取得成绩,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

2. 培训机制放水队应定期组织培训,提升队员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

3. 晋升机制放水队应建立晋升机制,根据队员的能力和表现进行晋升,激励队员不断提升自己。

六、安全管理1. 安全意识放水队员应树立安全意识,严守岗位纪律,确保工作时的安全。

2. 安全培训放水队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供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使队员能够应对各种应急情况。

3. 安全检查放水队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七、纪律要求1. 工作纪律放水队员应按照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进行工作,不得擅自停工、失职、玩忽职守等。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煤矿探放水工作的管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与环境保护,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的探放水工作,包括探水、排水、处理和利用等环节。

第三条煤矿探放水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层级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水文地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煤矿应建立健全探放水工作领导机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权责。

第五条煤矿应制定探放水工作的年度计划,按照计划安排资源,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煤矿应加强对探放水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保证其具备必要的水文地质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煤矿应组织开展探放水事故的调查,并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二章探水管理第八条煤矿应根据规划和需要,合理确定探水地点和范围,避免对矿井生产和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第九条在探水前,煤矿应进行充分调查和评估,了解探水区域的地质特征、水文情况和环境状况。

第十条探水工作应按照科学、合理、安全的原则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十一条煤矿应加强对探水工作过程的监控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

第十二条探水完成后,煤矿应对探水井进行封堵、标识和记录,防止探水井被他人误用或破坏。

第十三条煤矿应设立并维护探水井的监测系统,定期对井水状况进行检测和分析。

第十四条煤矿应建立探水井管理台账,记录探水井的位置、深度、状况等信息,并定期进行更新和归档。

第三章排水管理第十五条煤矿应根据生产需要和工程要求,制定合理的排水方案,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第十六条煤矿应加强对排水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过程的监控,确保排水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第十七条在排水工程建设过程中,煤矿应预留足够的安全出口,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

第十八条煤矿应定期对排水系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排水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十九条煤矿应建立排水监测系统,定期对排水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第二十条煤矿应加强对排水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探水队管理制度范文(4篇)

探水队管理制度范文(4篇)

探水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探水队的管理,确保探水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探水队是本单位的组织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探水工作。

探水队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以及工作职责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条探水队在开展工作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科学精神,按照科学的方法进行工作。

第四条探水队应积极配合本单位的有关部门,并与其保持紧密的联系,共同推动探水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探水队的组织架构包括指导人员、队长、副队长和队员。

第六条指导人员由本单位的相关部门指派,负责对探水队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七条队长是探水队的最高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探水队的工作,并向指导人员汇报工作情况。

第八条副队长是队长的助手,负责协助队长开展工作,并在队长不在时代替队长履行职责。

第九条队员是指探水队的普通成员,负责实施探水工作,并根据需要完成其他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能第十条指导人员的工作职能包括:(一)制定并完善探水队的工作制度和规范,指导和监督队员的工作。

(二)组织安排队员进行培训和学习,提高队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定期召开队员动员会和工作会议,及时了解队员的工作情况和问题。

(四)组织和协调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工作,提高探水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一条队长的工作职能包括:(一)制定并组织实施探水队的工作计划和安排,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组织和指导队员进行探水工作,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负责探水队的日常管理,包括队员的考勤、激励和纪律等事项。

(四)组织和协调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二条副队长的工作职能包括:(一)协助队长开展工作,代替队长履行职责。

(二)负责队员的培训和学习工作,提高队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协助队长管理探水队的日常工作,监督和指导队员的工作。

(四)协助队长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维护探水队的正常运作。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探放水管理,预防和减少矿井水害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煤矿矿井的探放水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探放水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矿井防治水体系。

第四条矿井探放水工作应由矿井防治水机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其他有关部门协同配合。

第五条矿井探放水工作应充分利用现有技术手段,不断提高防治水水平,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二章探放水组织与管理第六条矿井应设立防治水管理机构,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七条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制定矿井防治水规划,明确防治水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

第八条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矿井水文地质观测系统,定期对矿井水文地质条件进行监测、分析与评价。

第九条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探放水培训,提高矿井探放水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

第十条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制定矿井探放水技术规范,明确探放水的方法、程序、要求等。

第十一条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矿井探放水设备管理制度,确保探放水设备安全、可靠、有效。

第三章探放水工作程序与要求第十二条矿井在开拓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之前,应进行水文地质调查,了解和掌握矿井水文地质条件。

第十三条矿井在开拓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之前,应制定探放水计划,明确探放水工作内容、时间、责任人和要求。

第十四条矿井在开拓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过程中,应按照探放水计划进行探放水工作。

探放水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探放水数据准确可靠。

第十五条矿井探放水工作应采取综合探测方法,包括物探、钻探、巷探等。

探放水工作应确保探测范围全面、准确。

第十六条矿井探放水工作应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分析探测数据,为矿井防治水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第十七条矿井在发现水害隐患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水害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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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放水队管理制度(试行)二零一三年第一部分探放水队干部管理制度一、管理干部职责分工为有效保障探放水队日常工作的稳定展开,将队管理职责分工安排如下:郭利风(队长):负责全队的工作协调,全面工作安排。

职责:1、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组织实施好精细化管理和全面预算管理工作,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是本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全面直接责任。

2、组织制定本队各项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3、负责本队职工的劳动组织管理及劳动定额管理、工资管理、奖金分配。

4、组织开展本队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常使用。

5、组织并参加本队安全生产会议,及时处理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6、负责监督落实本队各项规程措施的实施情况。

7、负责落实本队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8、负责组织队务会、安全会、事故分析会,提出改进工作和预防事故的措施。

赵万里(安全副队长):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对口单位:安全监查部。

职责:1、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在队长的领导下,搞好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2、按时组织本队的安全会议,布置安全事项。

3、负责全队安全措施、规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安全工作绩效的考核,及时消除隐患,对重点及零星工程重点把关。

4、负责本队安全生产的各项计划措施及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工作。

5、负责本队“三违”及事故分析,调查处理和安全考核工作。

6、协助队长搞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

赵万里(机电负责人):负责本队全部机电管理工作。

对口单位:机电管理部、机电队。

职责:1、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对所分管业务工作负专业安全直接责任。

2、负责本队的机电质量标准化工作。

3、负责本队的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保证机电设备完好正常运转,井下现场的拆、接火工作。

4、负责维修钻机人员的培训管理,以保证钻机能够正常运转。

5、负责装车下料及井口临时上井的材料的回收工作。

6、负责大班房的材料码放及管理工作。

7、钻机的配件、材料的审核、计划的上报。

具体:机电检修、配件、材料的上报给机电部,探水钻机等设备下井前的准备、调试工作,协调开钻的供电系统,井下进、排水系统的准备工作。

吴鹏(副队长):负责本队运输、打杂工作。

职责:1、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对所分管业务上的工作负专业安全直接责任。

2、组织、协调全队的运输零杂工程。

3、深入井下现场,排查隐患,协调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4、配合各分管,搞好本队的安全工作。

5、负责零星工程的劳动定额的管理工作。

吕永祥(副队长):负责生产组织、准备工作。

具体:生产准备、组织职责:1、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对所分管业务上的工作负专业安全直接责任。

2、组织、协调全队的全面生产工作。

3、深入井下现场,排查隐患,协调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4、配合各分管,搞好本队的现场施工安全工作。

5、负责组织探放水工作。

6、负责探放水工的劳动定额的管理工作。

王荣军(实习技术员):本队技术管理工作。

职责:1、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技术全面直接责任和技术专职安全直接责任。

2、在队长领导下,负责制定贯彻本队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制度,搞好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3、针对探放水现场情况,合理确定钻机的最佳角度,掌握探放水钻先进技术。

4、负责本单位职工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工作,组织职工学习规程、措施和岗位作业标准等,不断提高职工的业务技术水平。

5、负责本队安全技术资料的积累、整理、存档和管理工作,提高安全技术管理水平。

6、组织公司及队组的培训、办理本队所需要的各种证件。

7、现场促进生产的技术创新、小改小革总结。

8、各种资料的检查准备。

二、管理考核:1、干部日常要加强责任心,对工作要落实到位,凡由于失误影响生产的每次考核200元;严禁出现推诿扯皮,否则考核100元/次,情节严重影响工作开展的考核300元/次。

2、所有干部必须24小时开机、否则考核50元/次。

3、按时参加各种会议、严禁迟到、早退、手机打到震动或关机,否则考核20元/次。

4、干部离岗外出办事必须填写离岗外出记录,否则每次考核50元;干部离矿外出必须找队长请假(正常休息除外),否则违反1次考核100元。

5、干部跟班必须参加班前会,未参加班前会考核50元/次。

6、对于各自所分管的工作认真负责,要做到有安排,有落实。

如无落实,根据情况扣100-200元。

7、完成当天的值班任务,协调解决当天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并向队长或分管交待清楚。

如值班出现工作安排失误扣50—100元。

各种台帐填写清楚规范,如被查住,罚款自己承担。

8、完成规定的下井工数,见少完成一个扣去100元。

下井要登记,记录下井发现问题。

跟班要完成当班安全生产任务,如出现失误扣100-200元。

9、分管范围内出现安全隐患或安全质量标准化罚款,分管副队承担10%。

10、分管副队每天根据工作量进行考核,从消工、出工不出分到分数的增减等。

11、分管每个月29日前,写总结,内容包括当月工作情况,存在问题,采取措施,扣款情况,下月计划等。

如未及时完成,酌情处以罚款。

12、按时参加矿(科)组织的各种检查,按时提制、上报分管报表、资料。

否则,每(人)次考核100元。

13、下井:⑴队长月下井不少于10个,跟班不得少于6个;⑵副队长不少于13个;跟班不得少于10个;⑶技术员不少于12个;其中跟班不得少于8个;第二部分日常制度一、出勤1、小班人员每月出勤:大月23天,小月22天。

正常出勤每月除正常得分外,另外出勤激励分300分;每月少一天扣100分;低于20个工以下的按当月的30%出分;二月份及节假日按相应比例代入执行。

2、休息或请假要先向本班班长申请,经班长同意后方可休息。

3、不准捎假、打电话请假,每发生一次扣100分;请假一天由当天值班人员批准,两天及其以上者由队长批准,凡未能按程序执行者,一律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300,旷工两天按当月总分的30%出分,旷工三天及其以上者当月不得奖,所旷工天数上报人力资源部进行考核,并且在下个月上班时考核其500分(直至扣除)。

4、当月履行正常手续休年休假,见一天少得出勤激励分50分;事假、病假五天以内者(包括五天),见一天少得出勤激励分50分,五天以上者当月不得出勤激励分。

5、由于本队所施工性质决定,所有人员必须按安排时间正常出勤,尤其是特殊时期的出勤管理上,否则按照旷工处理。

6、休有资假人员,休假期间不给予计工分。

7、当月因班组人员请假的原因,出勤紧张时,鼓励员工加班,每加一个班除当班所得工分外再给予奖励150分。

原则上加班由员工加班,确实无人加班的情况下由本班班组长加班(此项以班组长当月应出勤总工数超出为前提,否则由班组长自行调整)。

二、探放水队工分管理制度一、打钻施工出分标准1、根据每班进尺情况进行工分分配,(1)当班进尺在40米以内(包括40米),当班人员每人80分。

(2)当班进尺在41米—60米之间(包括60米),当班人员每人工分=(当班进尺-40米)÷2+90。

(3)当班进尺在61米—80米之间(包括80米),当班人员每人工分=(当班进尺-60米)÷2+100。

(4)当班进尺在81米—100米之间(包括100米),当班人员每人工分=(当班进尺-80米)÷2+110。

(5)当班进尺在101米—120米之间(包括120米),当班人员每人工分=(当班进尺-100米)÷2+120。

(6)当班进尺在121米—140米之间(包括140米),当班人员每人工分=(当班进尺-100米)÷2+130。

(7)当班进尺在141米—160米之间(包括160米),当班人员每人工分=(当班进尺-100米)÷2+140。

(8)退钻杆,每退5米按1米进尺计算工分。

(9)施工探煤孔人员工分=进尺得分+20分(10)工作面运送钻机,当班每人110分。

(11)探放水施工2、3#孔时,移动钻机改变方位角,当班总工分加30分:(12)以上工分均采用四舍五入计算。

2、设备维修出分标准(1)更换胶筒当班总分加50分,运送润滑油当班加30分。

(2)井上检修钻机每人90分,井下检修钻机每人110分。

(3)抽水、协助地测科施工物探,每人100分。

二、零星工程出分标准1、当班任务包括:班前会布置任务、现场跟班临时布置的任务、值班电话布置的任务。

2、当班任务完成每人120分。

3、任务超额完成,超额完成部分为原来的1.5倍工分计算;未完成任务的,视情况核减当班工分。

4、零星工程当班工作量根据现场特殊情况下,根据工作量完成情况进行出分。

5、未经值班长允许,私自入井作业的,当班不计工、工分。

三、探放水队安全会考核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矿安全一号文件精神,根据胡煤安字[2013]1号文件工作安排要求,坚持“安全高于一切,一切服从安全”的理念,进一步规范安全制度体系,结合我队实际工作情况,为了确保职工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特制定安全会管理办法如下:一、会议时间:每周三上午9:00--10;00下午17:00--18;00,每周一上午9;00--10;00下午17:00--18;00进行补会。

二、会议地点:接班室。

三、会议主持:安全会由队长、安全副队亲自主持,并有安全会内容记录。

四、参加人员:本队所属人员均需参加安全会,(有资事假人员、事假人员、出差人员、旷工人员除外)。

五、会议的主要内容:1、贯彻学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指示、通知、通报。

2、总结分析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布置本周安全管理工作。

3、开展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组织职工贯彻学习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知识,事故案例。

4、对员工进行应知应会和安全法规提问、抽考,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5、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研讨,分析本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现场存在的隐患、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

6、传达贯彻矿安委会会议精神和特殊时间的安全管理规定。

六、要求与考核:1、安全会内容有记录。

2、单位负责人必须亲自主持会议。

3、安全全时间不少于1个小时。

4、本队所属人员均需参加安全会。

5、每月安全会4次,开一次加30分。

少一次考核50分。

6、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20分。

7、安全会上安排的工作和任务未完成的扣50分,完成不好的扣30分。

8、安全活动期间凡是带小孩、打瞌睡、干私活、喧哗、手机响、搞小动作等违纪现象,每次扣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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