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性案件的阶段性特点分析

合集下载

案例分析:对近年来强奸案件屡发的几点思考

案例分析:对近年来强奸案件屡发的几点思考

类案分析:对近年来强奸案件屡发的几点思考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今年以来,在我院侦监科受理的一百多起案件中,屡次出现的强奸案引起了办案人员的重视。

这些案件各有特点,却又有诸多相似之处。

笔者认真翻阅06年以来我院受理的43起强奸案件,经大量的数据分析后发现这些案件的发生呈现出一定的特征和规律,有较高的研究价值。

基于我院近年来办理强奸案件的经验,笔者参阅学者观点,对此类案件发生的特点、原因及对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以期更好地服务于司法实践。

一、近年来强奸案件的特点(1)发案率高。

经统计,除个别年份外,每年我院辖区内强奸案件的发案率保持在8%—13%之间,与交通肇事等案件的发案率相当,并且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

经过比较,这一数值与其他地区基本保持一致,反映出当前预防和打击强奸案件的严峻态势。

(见图一)06-13年冀州市检察院年受理强奸案件统计表2468101214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013图一(2)涉案人员年龄高度集中,老龄化趋势明显。

在这43起强奸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绝大部分处在15岁至60岁之间。

而在此年龄段中,18岁至45岁的犯罪嫌疑人又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此外,48名涉案人员中,65岁以上的有3个,占6.2%;45岁以上的有11个,占25.5%;年龄最大的为68岁,并且老年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

(见图二)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013年份06-13年冀州市检察院受理强奸案件犯罪年龄分布图图二(3)涉案人员身份单一,多为农村单身男子。

经分析发现,这些犯罪嫌疑人大多数身处农村,并且多为单身汉。

他们没有工作,缺乏收入来源,往往年过四十仍娶不到媳妇。

在此情况下,他们往往是村里人茶前饭后谈论的对象。

周围群众的嘲笑,更加剧了这些人堕落的思想情绪。

(4)涉案人员文化程度普遍较低。

48名犯罪嫌疑人当中,除少数读过初中外,大部分为小学文化程度。

当前毒品走私犯罪案件的特点难点及侦查对策初探

当前毒品走私犯罪案件的特点难点及侦查对策初探

众所周知,毒品是人类的公敌。

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近年来更是不断受到国际和国内毒潮的冲击,毒品犯罪形势较为严峻。

虽然经过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加强了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亦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但是由于毒品犯罪手法的不断翻新,案情复杂多变,以及有关部门在执法实践中尚存在一些难点、疑点,给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毒品犯罪工作带来了一些消极的影响。

笔者尝试从缉私警察侦办毒品走私犯罪案件的角度,对当前毒品走私犯罪案件的特点,以及预审工作的相关对策作一个粗浅的探讨。

一、近期广东毒品案件概况及特点分析(一)广东毒品走私形势依然严峻。

据统计,2004年,广东海关共立案侦办走私毒品案件45起,抓获涉案人员75人,查获毒品约577千克。

其中走私进境案件24起,走私出境案件21起。

案发地相对集中,主要是广州、深圳和拱北关区。

今年以来在广东海关继续保持反走私高压态势下,查获的毒品走私案件数量增长较快,1-7月共立案侦办走私毒品犯罪案件45起,抓获涉案人员67人,查获各类毒品合计万公斤,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4%和%,走私毒品情况依然严峻。

(二)广东毒品走私主要特点分析。

1. 涉案毒品品种齐全,案发地相对集中且以进境为主。

在今年以来查获的涉案毒品中,海洛因、大麻、MDMA、可卡因、美沙酮、氯氨酮、咪达唑仑、咖啡因、吗啡、蓝精灵等均有查获,走私品种齐全,且案发地较为集中,主要是广州关区的新白云机场、深圳关区的罗湖口岸和拱北关区的行监处旅检现场。

其中广州关区6起,查获走私毒品约千克;深圳关区19起,约千克;拱北关区5起,约千克。

在1-4月查获的30起案件中,走私进境案件20起,查获毒品约千克,分别占立案数和查获数的%和%。

2. 走私渠道主要发生在海关旅检行邮渠道,走私方式主要是行李和人身藏匿。

今年1-5月,广东海关旅检行邮移送案件27起,占立案数的90%,显示海关行邮渠道依然是走私毒品的高发区。

走私方式主要是通过行李夹层藏匿、咖啡袋藏匿、茶叶袋藏匿、在挖空的书籍内藏匿、人身藏匿以及人体藏匿等方式实施。

法律案例及案例分析特点(3篇)

法律案例及案例分析特点(3篇)

第1篇案例背景张某某(女)与李某(男)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

婚后,两人因性格不合、生活习惯差异等问题产生矛盾。

李某长期在外工作,与张某某沟通较少,导致夫妻感情逐渐破裂。

2022年,张某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案例经过1. 起诉阶段:张某某向法院提交了离婚诉讼状,列举了李某的种种过错,如长期在外工作、不关心家庭、不履行家庭义务等。

2. 答辩阶段:李某对张某某的诉讼请求提出答辩,认为双方感情并未完全破裂,请求法院驳回离婚诉讼。

3. 审理阶段: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调取了双方婚姻登记证明、子女出生证明、财产清单等相关证据。

4. 判决阶段:法院认为,张某某与李某婚后感情破裂,且双方矛盾无法调和,遂判决准予离婚。

案例分析1. 法律适用:本案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判决。

2. 证据认定:本案中,法院依法调取了双方婚姻登记证明、子女出生证明、财产清单等相关证据,为判决提供了有力支持。

3. 当事人陈述: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全面了解了案件的实际情况。

4. 调解工作: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积极进行调解工作,力求化解双方矛盾,维护家庭和谐。

5. 判决结果: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案例分析特点1. 法律适用明确:本案中,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判决结果的合法性。

2. 证据认定严谨:法院依法调取了相关证据,为判决提供了有力支持,确保了判决结果的客观性。

3. 当事人陈述充分:法院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全面了解了案件的实际情况,确保了判决结果的公正性。

4. 调解工作到位: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积极进行调解工作,力求化解双方矛盾,体现了人民法院维护家庭和谐的责任。

5. 判决结果公正: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判决,确保了判决结果的公正性。

当前阶段省部级官员腐败案特征和发展趋势分析

当前阶段省部级官员腐败案特征和发展趋势分析

当前阶段省部级官员腐败案特征和发展趋势分析近些年来,为数众多的省部级官员因腐败问题纷纷受到查处,这是中国反腐败领域出现的最重要成果之一,也反映了当前阶段省部级官员腐败问题尤为突出。

据不完全统计,十六大以来已有32名省部级官员因腐败受到查处,其中有25名腐败官员已受到司法审判。

而且,还有数名省部级腐败官员正处在纪检、司法部门的查处过程中。

从已经结案的这32名省部级腐败官员的案例库中,我们研究发现新世纪新阶段省部级官员腐败案呈现以下七大特点和趋势。

一、省部级腐败官员数量和涉案金额继续增多1978年之前,没有省部级官员因腐败问题受到查处。

改革开放后,中国开始出现省部级官员的腐败案例。

十六大以后,被查处的省部级腐败官员数量进一步增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008年工作报告,2003—2007年,检察院共立案侦查省部级以上官员35人,平均每年7名。

越来越多的腐败官员浮出水面,受到查处,一方面是党中央严厉反腐的结果,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新时期省部级官员腐败问题确实比较严重,有许多官员曾有过贪污受贿等严重腐败犯罪行为。

总体上,我国已经进入了一个省部级腐败官员的高发期和集中受审期。

从腐败官员涉案金额上说,近些年来查处的省部级官员涉案金额明显增高。

十六大以来查处的省部级腐败官员涉案金额越来越高的原因主要有:腐败潜伏期在延长,累计贪污受贿次数越来越多;随着经济发展和国民财富的增长,腐败官员的“胃口”在增大,单笔受贿金额在百万元以上的已不在少数。

二、多数省部级腐败官员存在生活作风问题迷失信仰、丧失党性、腐化堕落往往是省部级官员走向腐败之路的第一步。

包养情妇是腐败官员生活腐化的主要形式。

在十六大以来省部级官员腐败案例库中,许多腐败官员在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活动之前就开始了包养情妇的生活。

而且,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原济南市副书记组织部长段义和等案例表明腐败官员还积极利用职权为情妇及其家人在安排工作、获取利益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大搞情妇腐败交易。

浅谈我市近年来违纪违法案件的发案特点趋势及对策

浅谈我市近年来违纪违法案件的发案特点趋势及对策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双击去除浅谈我市近年来违纪违法案件的发案特点趋势及对策公共权力是国家赋予并借助国家强制力控制、支配、影响他人的一种力量,是支撑、推动现代社会正常运转必不可缺的一大能源,它既是用来为民众谋福祉的,但同时又具有腐蚀性和侵犯性的特点。

本文旨在通过对我市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的分析,从中找出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进而探求新时期权力运行中所存在的问题及遏制腐败的对策,以期可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共权力的不当运用给社会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1、涉案主体以领导干部为主通过对我市近年来查处的一些案件的分析,我们发现,违纪违法行为主体的职务呈越来越高的发展态势,领导干部违纪多,已成为现今违纪违法案件的主要特点之一。

2000—20XX年,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占案件数的60%以上。

尤其是党政“一把手”的腐败问题比较突出,“一把手”的腐败行为又导致其下属各个部门负责人的违纪违法行为。

这些受到党政纪处理的人员,大多是身居要害岗位,掌握人财物大权,是糖衣炮弹重点攻击的对象,也是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发群体,这些人违纪所造成的后果和影响也都比较大。

比如:**********就是典型的例子。

2、涉案类型以经济类案件居多[本文转载于范文先生网-http://-大-秘-书-网,帮您找文章]违纪违法人员主观上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贪图享受,追逐金钱,客观上又因监督不力、法制不健全等诸多因素,由此导致经济类违纪违法案件屡屡发生。

近几年我市查处的经济类违纪违法案件占查处案件总数的63.5%,而且这个数字还呈上升的趋势。

这些人利用手中的职权,制度的漏洞、法制的不健全和监督的缺位,采取各种手段谋取私利,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

20XX年查处*****等案件,都是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的经济类案件。

3、涉案范围逐步扩大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的重要阶段,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相关的配套措施不够健全,有的还相对滞后,加之监管不力等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以致违纪违法行为逐步扩散到党政机关各个部门及社会各个领域,甚至连一些所谓的“清水衙门”也清水不清,一些冷门的行业和部门,也是净土不净。

萧县近年来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

萧县近年来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

萧县近年来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近几年来,随着萧县查案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一批影响较大的腐败分子被挖了出来,受到法纪的严惩,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但是,由于体制和市场经济转轨所产生的一些负面影响,不同阶层、不同行业领域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等腐败案件仍时有发生,一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和规律性特点的案件逐渐暴露出来。

腐败现象的存在,严重阻碍了萧县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如何把握近几年来腐败案件发生发展的规律,找准腐败现象脉络,做到有的放矢,攻其要害,有效遏制腐败案件的发生。

就这个调研课题,我们对萧县近十年来发生的腐败案件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研。

一、近年来萧县腐败案件的变化特点及其表现形式2001年至2010年的十年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1410件,涉及1620人,有1589人受到不同程度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31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89人。

从萧县十年间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其发展变化的特点主要是:1.案件总量居高不下,持续和顶风作案时有发生。

萧县大约有4.7万名党员,2001年至2010年的十年间,全县共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410起,涉及1620人,平均每百名党员就有3人以上违法违纪。

出于金钱、物资的巨大诱惑和好人主义的姑息迁就,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边查边犯,顶风作案,连续违纪情况时有发生。

据统计,2001--2010年,同一违纪人连续违纪的案件就有68件。

2.经济类案件金额越来越大。

2001至2010年期间,在萧县纪委查处的经济类腐败案件中,涉案金额的数量越来越大。

2002年各类违纪案件追缴的违纪资金仅为14万元,而到了2010年追缴的违纪资金就达到了86万元,9年间增长了6倍之多,远远超过了本地经济发展的速度。

3.涉及“一把手”的腐败案件依然很多。

从违纪发生的对象看,违纪主体由原来的领导干部向多个层面的干部发展,人员分布更加广泛。

但各级各类“一把手”和曾经在“一把手”岗位上工作过的领导干部违纪比例仍然较高。

2018年最新检察院扫黑除恶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分析与对策建议

2018年最新检察院扫黑除恶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分析与对策建议

检察院扫黑除恶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分析与对策建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也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前沿阵地”的基层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高检院的决策部署,必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政治战、人民战、整体战、阵地战、攻坚战。

一、xx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xx市人民检察院迅速部署、稳步推进,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依法、准确、有力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至目前,侦查监督部门已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8件34人,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8件33人,不捕1人;公诉未检部门已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5件29人,已经起诉1件3人,同时,通过成立专案工作小组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实行提前介入实质化,由公诉业务骨干提前介入到石某等9人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一案中,为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效建议与意见,做到了办案程序上的“提前”。

二、xx市涉黑涉恶案件呈现特点总结xx市人民检察院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情况,可以看出当前xx市涉黑涉恶犯罪呈现出的主要特点为:(一)案件类型的趋同性。

截至目前,涉黑涉恶案件中,主要以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件为主。

其中,侦查监督部门办理的8起涉黑涉恶案件中,非法拘禁案件4件,聚众斗殴案件2件,寻衅滋事案件2件;公诉未检部门受理的5起涉黑涉恶案件中,非法拘禁案件2件,寻衅滋事案件3件。

这些案件集中反映了当前xx市涉黑涉恶案件的主要类型,也为xx市扫黑除恶工作重点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涉黑涉恶犯罪呈本地化现象。

截至目前,通过梳理涉黑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户籍情况,发现当前涉黑涉恶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主要为xx籍或长期居住在xx,他们常常以自己的居住地为中心实施犯罪活动。

检察院优秀案件案件特点

检察院优秀案件案件特点

检察院优秀案件案件特点
优秀案件是指在司法实践中,经过检察机关侦查、起诉、审判等环节,取得了较好效果和社会反响的案件。

优秀案件具有以下特点:1. 案情复杂:优秀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犯罪事实和法律问题,需要检察机关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和分析,才能充分呈现出案件的真相。

2. 证据确凿:优秀案件的核心证据充分、确凿,能够证明被告人的罪行或无罪辩解的不成立,为法院作出正确的判决提供了有力支持。

3. 法律适用准确:优秀案件中,检察机关对法律适用准确,能够对案件中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正确的解释和运用,确保案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4. 社会影响大:优秀案件往往涉及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问题,能够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对于社会风气的改善和法治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5. 依法办案:优秀案件的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办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的合法性和正义性。

6. 对策得力:优秀案件中,检察机关能够根据案情特点和司法实践经验,采取恰当的侦查策略和起诉策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确保案件的顺利办理和取得良好效果。

优秀案件是在司法实践中具有较高价值和重要意义的案件,具备案
情复杂、证据确凿、法律适用准确、社会影响大、依法办案和对策得力等特点。

这些特点的共同体现,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正和法治建设的重要体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当前,系列凶杀、系列盗窃、系列强奸等多种类型的案件正在以较快的速度增长,成为社会和谐的干扰因素。

对于系列性案件的侦破而言,认真分析系列性案件的发生、发展过程及其各阶段的特点,从而厘清明晰的侦查思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分析系列性案件各阶段特点的意义任何事物和现象都有其发生、发展和形成的过程,其过程往往表现出某些规律和特点,研究这些规律和特点有利于对该事物或现象的认识。

系列性案件是作案人连续多次所作的案件。

在多起作案过程中,必然会存在着某些规律性的表现。

分析系列性案件的发生、发展过程,既有利于总结作案人作案规律和作案手段、实施方法以及心理状态,同时还有利于发现作案分子的作案人数、活动地域、侵害目标等方面的特点,从而为侦查措施的制定,侦查工作的切入提供依据。

显然,每一宗系列性案件的性质不尽相同,作案动机不尽一致,参与作案的人数多少不等,实施作案过程中使用的具体手段、方法多种多样,但所有的系列案件总是在第一起案件发生时,因公安机关未能迅速破案,作案人未受到及时打击,又连续多次作案,以致形成系列性案件,都有着从少到多,从小到大,从轻到重的发展过程。

笔者通过对近百起各类系列案件的研究,按照作案人员活动区域、参与人数、案件大小、案件性质以及反侦查意识等几方面考量,认为其形成过程一般可分为初始期、发展期和疯狂期三个阶段。

二、系列性案件的初始期分析(一)初始期特点初始期泛指作案人开始作了一两起案件之后,犯罪活动未予停止,又连续作案若干起的一定阶段。

这一时期的主要特点是:作案人经验少,胆量小,遇有某些障碍或反抗可能会放弃;侵害对象单一;犯意表现不十分坚定;活动范围相对较小;现场反映紊乱。

具体来说:1.就作案参与人员而言,多为单独一人实施,若是多人,作案时一般也无核心人物,人员的聚合处于松散状态。

2.就作案活动区域而言,一般多在作案人居住地或落脚地不远的范围内。

在作案活动范围的大小确定上,既要考虑作案分子徒步、骑车,也要考虑作案分子乘坐汽车、摩托车、农用机动车辆等,因而对作案人活动区域的判断视野要求开阔。

如果现场上发现遗留有交通工具印迹,则据此判断准确性更高。

3.就作案指向的目标而言,侵害的对象多为同类,所作案件类型单一,一起案件往往只涉及一种犯罪性质。

如系列性强奸案件,多是涉及性侵害方面的犯罪,很少获取受害人随身携带的钱财物品等。

4.就发案时间而言,前案与后案间隔时间较长。

这一时期作案人犯罪心理不稳系列性案件的阶段性特点分析韩铮(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侦查系,河南郑州450002)摘要:系列性案件的发生发展过程可分为初始期、发展期和疯狂期三个阶段。

各阶段在案件中表现为不同的特点。

对各时期侦破案件的切入点进行准确的把握,可为侦破系列性案件提供切实的思路和侦查方法。

关键词:系列性案件;初始期;发展期;疯狂期;中图分类号:D6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433(2009)03-0122-03收稿日期:2009-03-02作者简介:韩铮(1973—),男,河南沈丘人,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教师。

2009年6月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Jun.2009第3期(总第106期)Journal of Henan Public Security AcademyNo.3122定,犯意不十分坚定,所以在作完一起案件后,往往停下来坐以观望,看看社会反应和公安机关破案情况,待认为安全无虞后再伺机作案。

5.作案人员经验较少,反侦查意识不强。

表现为作案时隐蔽性不强,做过的案件无论中心现场还是关联现场,多有痕迹物证遗留。

(二)侦查工作的切入在系列性案件的初始阶段,案件侦查范围一般容易划定,嫌疑人员也较易摸排,一旦对象出水,亦较容易讯问攻破。

案件侦查工作的切入重点是侦查范围和嫌疑人的准确划定。

在2000年9月至2001年3月间,郑州市金水区辖区内的多个单位连续发生5起撬盗保险柜现金案件。

侦查人员将案件汇集起来,逐案分析各案特点,发现案件的发生地点均在郑州市北郊范围,涉及金水区与惠济区的城乡结合部所辖区域。

各个盗窃案具有明显的相似性,表现为:1.选择侵害目标一致,均是盗取单位保险柜。

2.作案手段、方法一致,均为事前先踩点,确定目标后,实施作案时,或挖洞或撬门别锁入室,寻找到保险柜后,抬出装车拉走,停放在僻静处伺机再予撬别。

3.遗留在现场的痕迹一致,拉运保险柜的轮胎印痕均为面包车之类的小型汽车,撬别保险柜的工具痕迹反映一致,现场遗留的足迹分析的人数大致相同,都在3人以上。

根据以上分析,侦查人员认为这是一宗系列盗窃保险柜案,从其侵害目标相同,性质单一,涉案单位所在范围有限等特点,认为符合系列案件的初始期特点。

郑州警方根据案件初始期的特点,根据现场和访问掌握的线索划定了侦查范围:以郑州市区北郊的庙李、老鸦陈、陈砦、柳林、沙门等城乡结合部的村庄、居民点为侦查范围,实施公开与秘密相结合的侦查手段,广泛走访群众,摸排重点嫌疑,结果仅用20多天的时间就在划定的范围内发现了重要线索,成功破获了这起系列盗窃保险柜案件。

三、系列性案件的发展期分析(一)发展期特点发展期是指在作案人初始作案后未受到及时打击而继续作案,使得案件数量逐步增多的阶段。

至于案件增加多少起,时间持续多久才能被确定为发展期,并未有定论。

但同类案件在发生一两起之后,又接二连三继续发生,或侦查人员正在此处破案,彼处同类案件再次发生,似有愈演愈烈之势的时候,这一般就警示着某种系列性案件正处于发展时期。

发展期作案人员和案件的主要特点是:作案人的犯意逐步得到加强,逃避打击的侥幸心理自我强化;若是团伙,成员相对稳定;作案区域扩大;侵害对象增多;犯罪性质相当复杂。

具体而言:1.同类案件发生的区域扩大。

一方面,在一定范围内同类案件多次发生,另一方面,同类案件的发生地有着明显的跳跃穿插,而且可以通过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和作案手段、方法等方面将这些案件串案并案。

2.作案人显露出一定的反侦查意识。

如案前有踩点,在作案中蒙面、不讲话、很少讲话、以改变口音等伪装,避免在现场留下证据,案后尽可能地对现场加以破坏等,表现出作案人反侦查意识在增强。

3.犯罪行为的暴力性加大,多种犯罪齐施。

现场中可见作案人持刀拿斧甚至枪支,对受害人进行恐吓威逼;在以掠取钱财为目的的案件中,由暗中盗窃转化为公然抢劫,以至杀人掠财,有的一起案件中兼有抢劫、强奸、杀人、纵火灭迹等多种犯罪实施。

4.在团伙中一般已具有中心人物。

作案之前的踩点,侵害目标的选定多有某一固定人员提出,甚至作案的方案、作案时的指挥亦出现较为固定的人员负责。

(二)侦查工作的切入系列案件的发展时期是作案人大肆作案的时期。

对于这个时期,从侦查角度分析,大的侦查区域可以划定出来,而重点范围却不易确定,侦破工作容易走弯路。

该时期侦查工作的切入点应为做好串并案工作,以便为尽快开展工作找出突破口。

为此,案件指挥人员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现场勘验,寻找痕迹物证;二是抓好现场访问搜集信息;三是抓好外地案件情报,尽量获取串并案依据。

四、系列性案件的疯狂期分析(一)疯狂期特点疯狂时期是指作案人肆无忌惮地实施犯罪的阶段,同时也是公安机关集中兵力大举破案之际。

这一时期的主要特点是:跨县、市大区域作案;职业犯罪明显;团伙核心固定;案前有计划,案中有分工,案后迅速逃离隐蔽。

具体而言:1.在作案人数上,现场往往反映为多人作案。

系列性案件涉及案件数量多,范围广,性质恶劣,一、二人难达目的,往往需要多人合作才能实现。

此阶段团伙作案有序,似有分工,手段老道,室外布设专人望风守候,室内分派有人专司作案。

但系列性案件也有一人单独作案的。

从现场痕迹物证反映可以对二者进行区别。

2.作案人常常备有交通工具。

疯狂期作案分子活动范围123一般较大,故团伙出动时常常自带交通工具。

如现场上可见汽车、大篷车、农用车轮胎车体印痕;从被盗物品的大小可推测作案人具备机动运输工具;调查访问中受害人或邻里反映看到过可疑车辆,听到过现场附近有引擎的轰鸣等。

3.案件的发生范围大。

在疯狂期,一般为多人作案,且其自备有交通工具,加上胆大妄为,此阶段系列性案件涉及范围较大,跨县跨市作案屡见不鲜,有些案件甚至涉及多个省、市。

大范围案件的另一特点是各地发案时间不具有同时性。

4.作案人胆大手狠,不计后果,动辄杀人,不留活口;不避讳现场痕迹物证的遗留与否。

5.两个阵地共存。

一边是公安机关大张旗鼓地侦查已发案件,一边是作案人利令智昏,仍在不断作案,公然示威。

(二)侦查工作的切入系列案件疯狂期的作案分子已疯狂至极,连续作案,毫无顾忌,案件数量多达几起、十几起甚至数十起。

因众多的案件一旦串案并案之后,其作案人数、作案手段、发案区域以及作案人范围等规律性的东西已基本呈现,尤其涉及发案区域特点已脉络清楚。

详加研究确定后,以此为依据划定作案人所在范围,有利于迅速破获案件。

在划定侦查范围时,应从团伙中最典型的特点入手,比如方言中的地域性,作案手法的职业性,衣着打扮的层次性,还有涉及知识层面人员范围等。

1998年2月至1999年3月,在位于河南省西部的灵宝市与位于陕西省东部的潼关、蒲城、高陵等交界的县市,连续发生入室盗窃案件,后来发展到公然持械破门入室抢劫、强奸、杀人。

在一年多的时间内,作案分子疯狂作案32起,其中河南境内12起,陕西境内17起,江苏境内2起,安徽境内1起,共杀死79人,伤7人,涉案资金3万余元。

警方对全部案件认真加以研究发现:1.入室均采用铁锤砸门、撬门等暴力手段进入。

2.从侵害对象上看,多是当地的冶炼黄金的家庭住户,路边商店的经营者。

3.选择的作案目标多是路边、村头的家庭。

4.访问得到的作案人员数量,自始至终或4人或3人,而多是3人。

5.受害人反映出的体貌特征,讲话口音,都表现出一致性。

在案件侦破后发现作案人是以在灵宝市黄金矿打工的陕西省山阳县农民彭妙计为首的3人团伙。

他们从初始期的零星作案,发展到散多聚少的团伙作案,最后形成3人固定作案。

系列性案件的发生发展,是由多种因素影响而形成的,因而从其反映出的特点一时很难得出一个确切的规律。

虽然我们研究总结出了系列性案件的三个时期所表现的特点,对案件的侦破具有一定的启迪,但面对复杂多样的系列性案件,仍需从事侦查理论研究的学者与从事实际侦破工作的专家们联手共济,以进一步探讨其内在的规律。

参考文献:[1]韩铮.系列案件事件的侦查范围及其划定方法[J].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2).[2]姚丙育.系列案件事件的侦破与实例[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7[3]杨玉章.三定侦查法[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8.7Analysis of Periodical Character about Series Criminal CasesHAN Zheng(Henan Public Security Academy,Zhengzhou Henan China450002)Abstract:This article studys the development of series criminal cases and believes that the development of series criminal cases have three stages:initial stage,evolution stage and peak stage.The auther mentions the cut-in of different stages and supply the method of criminal investigation based on the characters of each stage.Key words:Series criminal cases;Initial stage;Evolution stage;Peak stage;124。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