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详解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详解(一)主讲老师周春利第一章非营利组织概述目前我国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主要包括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中华红十字会,妇联)、基金会(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各类民办学校、医院、文艺团体、科研院所、体育场馆、福利院、人才交流中心)。
一、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概念民间非营利组织是指通过筹集社会民间资金举办的、不以营利为目地,从事教育、科技、文化等社会公益事业,提供公共产品的社会服务组织。
二、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特征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特征:1.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2.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3.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提示】该特征既将民间非营利组织与企业区别开来,也将其与各行政事业单位区别开来,因为行政事业单位尽管也属于非营利组织,但是国家对这些组织及其净资产拥有所有权。
第二章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概念和特点一、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概念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是对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连续、系统、综合地记录、计量和报告,以价值指标客观地反映业务活动过程,从而为业务管理和其他相关的管理工作提供信息的活动。
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特点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特点:(一)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相关链接1】事业单位除经营业务以外的采用收付实现制;经营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相关链接2】企业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
(二)在采用历史成本计价的基础上,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基础;【提示】接受捐赠的某项资产无法取得其历史成本,则采用公允价值入账。
(三)由于民间非营利组织资源提供者既不能享有组织的所有权,也不取得经济回报,因此,其会计要素不包括所有者权益和利润,而是设置了净资产这一要素。
【提示】事业单位也设置净资产。
(四)由于民间非营利组织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因此设置了费用要素,而没有使用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要素。
【相关链接】事业单位设置支出要素。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是指独立于政府和商业部门之外的非盈利组织,其目的是实现社会、公益或慈善事业。
这些组织在社会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对社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了确保这些组织的财务活动合规、透明、可靠,建立一套适合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制度应包括基础会计准则,如会计实体、会计期间、会计要素等。
会计实体指的是民间非营利组织作为一种独立的经济实体,应该独立记录和报告其财务事项。
会计期间通常以一年为单位,作为财务报告的基础,以便对组织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进行评估。
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权益、收入和费用等,用于记录和度量组织的财务活动。
其次,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制度应强调财务报告的透明性和可比性。
透明性指的是组织应对其财务状况、经营绩效以及捐赠、支出等活动进行全面、准确地披露,让社会公众了解和评估其活动。
可比性指的是组织应使用统一的会计政策和核算方法,以便与其他组织进行比较,从而更好地评估和监控组织的运营情况。
另外,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制度还应强调内部控制的重要性。
内部控制是组织为达到其财务目标而采取的一系列计划、组织和方法,旨在保护资产、防止欺诈及误差,并提高会计数据的可靠性。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于防范和减轻财务风险、确保财务报表准确无误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制度还应考虑组织规模、性质和复杂性等因素的差异。
不同的组织可能拥有不同的财务活动,会计制度需要根据其特点进行调整。
同时,对于规模庞大、财务复杂的组织来说,会计制度还应加强对财务管理的监督和评估,以确保其财务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总之,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制度对于其合规、透明和可靠的财务活动至关重要。
通过建立一套适合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和制度,可以为这些组织提供一个标准化、可比性和可持续性的财务管理框架,进一步增强其社会责任和公信力。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民间非营利组织在推动社会进步和促进社会公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保障其财务透明度,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建立适合其特点的会计制度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探讨。
二、会计制度的目标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核心目标是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这是因为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主要来自于社会捐赠,必须保证这些捐赠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具备可信度。
同时,在财务管理方面,会计制度也致力于提高组织的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确保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合理利用。
三、基本会计制度1. 记账准则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应遵循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以真实、准确、完整为基本要求。
会计核算应根据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进行分类记录,确保资金的流向可追溯和审计可行。
2. 会计科目设置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特点和行业要求,设置适合其运营活动的会计科目,包括捐赠收入、项目支出、日常管理费用等。
会计科目设置应与业务活动紧密结合,反映真实的财务状况。
3. 会计核算方法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方法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核算方法。
例如,可以采用现金制度核算或权责发生制度核算。
四、报表制度1. 财务报表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现金流量表。
这些报表反映了组织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动情况,有助于监督与评估组织的财务状况和发展趋势。
2. 会计报告会计报告是民间非营利组织向社会公众和相关利益相关者提供财务信息的主要形式。
会计报告应包括年度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以便于理解和评估组织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
五、财务管理与监督1. 财务管理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规范使用和监督。
这包括对捐赠资金的管理、预算编制与执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规范。
2. 财务审计为了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和可信度,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讲解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讲解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民间非营利组织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这些组织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通过各种方式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然而,由于它们的特殊性质,民间非营利组织需要建立和实施特定的会计制度,以确保组织的财务状况透明,资金使用合理可靠。
本文将对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讲解,并探讨其对组织的影响。
二、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特点民间非营利组织是指由一群志愿者或社会公民自发组织起来,以推动社会公益为目标的组织。
与营利性组织相比,民间非营利组织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非商业目的: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主要目的是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而不是盈利。
2. 民间性质:这些组织通常由志愿者自发组成,独立于政府和商业机构。
3. 资金来源多样化: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来自于捐赠、赞助、政府拨款等多个渠道。
4. 弱势群体关怀:这些组织致力于帮助和关怀那些社会上弱势群体,如贫困儿童、老人、残障人士等。
5. 公信力和透明度要求高:由于接受社会的捐赠和赞助,民间非营利组织需要保证其财务状况透明可查,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三、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制度为了确保组织的财务状况透明、规范和可靠,民间非营利组织需要建立和实施相应的会计制度。
下面将依次从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三个方面讲解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制度:1. 会计核算会计核算是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基础。
它包括记账、账务处理、会计凭证等一系列操作。
对于一些大型的非营利组织来说,会计核算分为预算核算和决算核算两个阶段。
预算核算根据组织的年度预算,制定预算执行方案,并进行预算的执行和核实。
决算核算则是按照会计准则和法规规定,对组织的财务状况进行核算和报告。
2. 财务报告财务报告是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核心内容,用于向组织内部、社会大众以及监管部门公示组织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
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其中,资产负债表反映组织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状况;利润表则反映组织的收入、支出和盈余;现金流量表则揭示组织现金的流入和流出情况。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相关税收政策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相关税收政策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民间非营利组织在社会公益事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相关税收政策作为支持这些组织发展的重要保障,也备受人们关注。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对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相关税收政策进行全面评估,并结合个人观点和理解,撰写一篇有价值的文章。
一、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1.1 会计制度概述会计制度是民间非营利组织进行财务管理和信息披露的基础,其主要目的是实现信息的真实、可靠、及时和完整。
在会计制度构建中,应当充分考虑到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独特性和公益属性,使其能够更好地服务社会公益事业。
1.2 会计制度的特点相比于营利性组织,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制度更加注重透明度和责任性。
其核心特点包括资金的募集、使用和公开透明、责任的追踪和问责等方面,这些特点为其会计制度的建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3 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当前,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制度在规范性、实操性和透明度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缺乏统一的会计制度标准导致了信息披露的不规范性,另会计处理方式的多样性也增加了会计制度的实施难度。
二、相关税收政策2.1 税收政策支持为了鼓励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我国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实行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免税、减免税和税收优惠等措施。
这些政策的实施为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2.2 税收政策出现的问题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民间非营利组织并未能充分享受到这些政策带来的红利。
其中包括政策的宣传不到位、实施细则不清晰等问题,都制约了税收政策的实际效果。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相关税收政策的建立和完善对于这些组织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清晰透明的会计制度可以为组织的管理、监督和外部评估提供有力保障,另合理有效的税收政策也有助于为这些组织节省成本、提高效益。
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当不断加强对这两方面政策的研究和改进,为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第二讲《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详解

第二讲《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详解第二章资产资产,是指过去的经济业务形成并由非营利组织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非营利组织带来经济利益。
包括流动资产、受赠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一节流动资产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内(含1年)变现或耗用的资产。
非营利组织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待摊费用等。
投资,是指非营利组织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为谋求其他利益,而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
货币资金核算要求1.非营利组织应当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
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和存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3.有外币现金和存款的非营利组织,还应当分别按人民币和外币进行明细核算。
4.现金的账面余额必须与库存数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账单定期核对,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5.本制度所称的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备抵的项目(如累计折旧)。
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
短期投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1.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
2.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短期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3.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当作为应收款项单独核算,不构成短期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计价与核算1.短期投资的利息和现金股利应当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但已记入应收款项的除外。
2.非营利组织应当在期末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对于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并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短期投资的备抵项目单独反映。
3.处置短期投资时,应当将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等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讲解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讲解民间非营利组织(以下简称“民间组织”)是指非政府部门的非营利组织,其目的通常是社会公益和民间服务。
随着社会的发展,民间组织的数量和重要性越来越受到关注。
这些组织与商业企业存在明显的差异,因此他们需要独特的会计制度来满足其特殊的需求和目标。
民间组织会计制度的目标主要是确保透明度、准确性和可追踪性,以满足组织的内外部信息需求。
虽然各国民间组织的会计制度可能存在一定差异,但基本原则通常都是相似的。
首先,民间组织会计制度要求组织具备准确的财务报告,以便监督者、捐助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了解组织的财务状况和活动。
组织的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其中,资产负债表展示了组织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状况,利润表反映了组织的收入和支出情况,现金流量表记录了组织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
其次,民间组织会计制度要求组织根据项目或活动进行会计核算,以实现资源的追踪和绩效评估。
这种项目会计对于组织的管理和决策非常重要,可以帮助组织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例如,一个教育机构可以根据不同项目(如教学、培训、研究等)来进行收入和支出的核算,从而更好地掌握各项目的盈亏情况,以及资源利用的效果。
此外,民间组织会计制度还有一个重要特点是,强调公益性和社会责任的核算。
组织不仅要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还应承担起社会责任,关注社会的公益和发展。
因此,民间组织在会计核算中要充分考虑公益性项目的收入和支出,跟踪公益资金的使用,并定期向社会公示其社会责任履行的情况。
综上所述,民间组织的会计制度主要包括财务报告、项目会计、捐赠管理和社会责任核算等方面。
这些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有助于保障组织的透明度、准确性和可追踪性,有效管理资源,履行社会责任,从而更好地实现民间组织的社会公益和服务目标。
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讲解64页PPT

(五)支出(费用)的定义
现在的定义: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 务活动和其他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 及损失以及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开支。包 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 上缴上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等。
新定义:P26 费用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为开 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导致本期净资产减 少的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流出。它包 括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和 其他费用等。
上例也可以:
借:银行存款—受托代理资产 825万
贷:受托代理负债
825万
借:受托代理负债 10万
贷:银行存款—受托代理资产
10万
(三)固定资产的核算P15
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成本的确定 原民间非营利组织和其他事业单位一样采用收付实现制,不存在在建工 程成本的核算问题,新制度要求和企业会计制度一样核算在建工程成本。
现在的定义: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 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包括 借入款项、应付帐款、预收帐款、其他应付款、 各种应缴款项等。
新定义:P20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 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含有经济 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资源流出民间非营利组织。 负债按照其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长期负债 和受托代理负债等。
公允价值计量的应用指南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 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P8
公允价值的确定顺序如下:
如果同类或者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按照同 类或者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如果同类或类似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或者无法找到同类 或者类似资产的,应当采用适当的计价方法确定资产的公 允价值。这些计价方法包括现行重置成本、现值等。
四种选择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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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为了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04年8月18日发布
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要求适用的民间非营利组织自200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该制度是我国第一部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制度,标志着
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规范体系建设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填补了我国会计规范的一项空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非营利事业得到了快速。
尽管如此,但一直没有一套针对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会计制度,而是参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运行,无法全面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活动的特点和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的要求,从而无法提供全面完整真实的会计信息。
因此,可以说,《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正是我国民间非营利事业发展的必然产物。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主要通读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后,可以把制度的主要内容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制度》的制定依据。
《制度》第一条指出,“为了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保证会
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这实际上指出了《制度》制定的依据,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民
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规定了《制度》的适用范围。
《制度》第二条指出,“本
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本制度规定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
并明确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必须同时具备的三个特征:第一,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第二,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回报;第三,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提出了四个会计核算的基本假设。
基本假设是会计人员对经济活动进行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它不仅是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的基本依据,也是制定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重要指导思想。
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
与以往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把会计核算基础作为一般原则来规定不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将会计核算基础作为介于会计基本假设与一般原则之间的单独条文来规定,这充分说明了《制度》对会计核算基础重要性的强调。
规定了12条会计核算
的一般原则。
《制度》明确规定了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必须遵循客观性、相关性、实质重于形式、一致性、可比性、及时性、明晰性、配比性、实际成本、谨慎性、区分资本性支出与运营性支出界限以及重要性等12条原则。
提出5个会计要素,并对各会计要素
的确认与计量作了具体规定。
《制度》第二章至第六章对民间非营利会计要素及各要素的确认与计量作了具体规定,这些会计要素都充分体现了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活动及会计核算规范要求。
例如,资产要素中的接受捐赠资产、受托代理资产,负债要素中的受托代理负债,净资产要素中的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收入要素中的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费用要素中的业务活动成本、筹资费用等,都是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所特有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内容。
规定了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
《制度》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其中会计报表至少应由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三张主要报表组成,以全面
反映组织的财务状况、业务活动情况和现金流量等信息。
规定了应使用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格式,使《制度》更具有可操作性。
民间非营利组织特有或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关于捐赠(包括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在民间非营利组织中,捐赠(包括政府补助)往往是其重要的资金来源,因此,关于各种捐赠业务的会计处理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对于取得的捐赠,应当确认为收入还是净资产。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是捐赠。
现行会计制度将企业接受的捐赠作为“资本公积”处理,其实质是将捐赠直接
作为“净资产”确认。
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认为,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的捐赠
符合收入的定义,应当将其接受的捐赠确认为收入,在业务活动表中予以反映,以完整地反映其收入来源和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如果将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的捐赠作为净资产确认,将会有很大一部分收入无法在业务活动表中反映出来,既不利于真实、完整地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业务活动情况,也不利于衡量管理者的经营业绩。
对于取得的捐赠,应当区分无条件捐赠和附条件捐赠分别进行处理。
民间非营利组织取得的捐赠,通常可以区分为无条件捐赠和附条件捐赠。
我国《制度》规定,对于无条件的捐赠或政府补助,应当在捐赠或政府补助收到时确认收入;对于附条件的捐赠或政府补助,应当在取得捐赠资产或政府补助资产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与此同时,制度又规定,当民间非营利组织存在需要偿还全部或者部分捐赠资产(或者政府补助资产)或者相应金额的现时义务时,则应当就需要偿还的金额同时确认一项负债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