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与合同法案例
疑难法律问题案例分享(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法律纠纷日益增多,疑难法律问题也层出不穷。
本文将分享一个涉及合同法、物权法、侵权法等多个法律领域的疑难案例,以期为广大法律工作者提供参考。
二、案情简介原告甲与被告乙于2018年5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位于某市的一套房屋出售给乙,总价款为2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按约定将房屋交付给乙,乙也按约定支付了首付50万元。
然而,在房屋交付过程中,甲发现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经鉴定,房屋存在多处结构性裂缝,严重影响居住安全。
甲遂要求乙返还首付,解除合同,但乙拒绝。
随后,甲将乙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还首付,并赔偿损失。
三、争议焦点1.房屋质量问题是否构成合同解除条件?2.甲、乙双方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法院判决1.关于房屋质量问题是否构成合同解除条件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在本案中,甲在合同签订前已经告知乙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乙仍然签订合同并支付首付,表明乙已经知晓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甲要求解除合同的理由成立,房屋质量问题构成合同解除条件。
2.关于甲、乙双方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院认为,甲在合同签订前已经告知乙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但乙仍然签订合同并支付首付,表明乙明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仍然购买,存在重大过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乙应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因标的物的质量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甲有权要求乙返还首付,并赔偿损失。
综上,法院判决:1.解除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物权法案例

甲公司与乙公司在某市吉庆三路合建了一栋10 层的写字楼,双方签订了如下协议:“该写字楼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所有,但以甲的名义办理登记,第1~5 层由甲使用,第6~10层由乙使用。
任何一方不得将该楼抵押,否则该楼全部权益即转归另一方所有。
”该楼前面有一学校丁,为提升写字楼价值,甲、乙公司与丁学校达成如下协议:丁在10年内不得在学校内兴建10层以上的建筑,甲、乙公司一次性支付100万元人民币作为补偿。
协议签订后,双方到登记部门办理了地役权登记手续(以甲公司的名义)。
后甲、乙公司分别将该写字楼租给5 家公司作为办公场所,并签订了5 年的租赁合同。
两年后,甲公司因资金困难,向丙银行贷款3000 万元,甲丙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约定以该写字楼作为抵押物,甲丙到登记机关办理了相关的抵押登记手续。
随后不久甲公司又与何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一份,将该房屋卖给何某(何某不知道甲乙公司之间的约定),办理了相关的过户手续,随后,何某领取了该房的产权证。
何某准备将此楼房作为开办宾馆之用,要求5家公司一个月之内搬离。
乙公司得知该情况后,将甲公司诉至法院。
不久,甲到期无力偿还银行借款本息,丙要求对该写字楼行使抵押权,但遭到何某的拒绝。
而此时,丁学校招生规模持续扩大,为改善教学条件,丁学校拟在校内建造一座15层的高楼。
(一)问题:1、丙对该写字楼是否享有抵押权?为什么?2、乙是否已经取得该楼的所有权?为什么?3、甲公司转让该写字楼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4、假如甲公司与何某的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何某能否取得该楼的所有权?为什么?5、何某能否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为什么?6、何某是否有权禁止丁在校内建造一座15 层的高楼?为什么?(二)答案:1、丙对该写字楼享有抵押权,该楼虽属于甲乙共有,但是是以甲的名义办理登记的,丙银行因信赖其为甲公司所有而与甲公司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后,丙即取得该楼的抵押权。
2、乙并未取得该楼的所有权,甲乙之间的协议属于其内部协议,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乙不能因双方的内部协议而取得该楼的所有权,但可以请求甲赔偿其损失。
物权法案例-李某诉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娱乐服务合同案

物权法案例李某诉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娱乐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李某诉称:原告是大型多人在线收费网络游戏“红月”的玩家之一,被告是该游戏的经营者。
原告、被告之间是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关系。
原告通过购买多种被告发型的游戏卡进入游戏,获得游戏时间及一些虚拟装备。
2003年2月17日,原告发现自己在红月优雅处女服务器的ID“国家主席”内所有的虚拟装备丢失,被告拒绝配合原告取回丢失虚拟装备,并称:玩家帐号应由玩家自己保管与维护;发生盗用时,应立即自行更换密码;帐号盗用期间所发生损失由玩家自己负责;玩家装备丢失与公司无关。
原告认为被告对连线游戏的连线质量和数据的完整型不予保障并对相关损失不负责任的声明,是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及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权的无效行为,故要求被告双倍赔偿游戏支出、回复虚拟装备或者赔偿等值现金。
被告辩称:“国家主席”和“冰雪凝霜”两个ID,经查询红月游戏服务器,其注册时真实姓名栏填写的是“phoenix”和李小华,因此,原告无权对这两个ID主张任何权利,不具备本案的诉讼主体资格。
即使ID“国家主席”是原告所有,原告声称该ID的虚拟装备被盗,应提供证据证明。
而如果能够证实虚拟物品确实被盗,责任也应由原告自己承担。
本案中我公司已经尽到合理的保护义务,偷盗是一种突发偶发事件,已不属于经营者的义务范围,因此不应由我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认为,玩家对网络游戏中的物是否具有所有权,虚拟物品的价值如何认定、虚拟物品的具体赔偿标准是什么等问题,目前均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网络游戏中的内容无论装备、分级还是称号,均没有在现实生活中构成实际意义,实质上只是一组数据,本身并不存在。
因此要求我们为不存在的东西负责,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精英网络游戏,原告是参与该游戏的玩家之一,被告为玩家提供网络游戏服务,双方形成消费者与服务者的关系。
但是,被告主张红月法规系双方之间的合同,被告又没能就原告承认合同内容、确认合同效力方面向向法庭提供相关证据,因此不采信被告的主张,红月法规不能确认为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
真实物权法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某小区于2010年开始建设,2013年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
小区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承诺,每户业主都将获得一套面积为30平方米的地下停车位。
然而,在小区交付使用后,开发商并未履行承诺,导致部分业主无法获得停车位。
2015年,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主委”)代表全体业主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开发商履行承诺,提供地下停车位。
经过多次协商无果,业主委于2016年向某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开发商履行合同,为业主提供地下停车位。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开发商与业主之间是否存在停车位买卖合同关系?2. 开发商是否应当履行提供地下停车位的义务?3. 业主委是否有权代表业主提起诉讼?三、案例分析1. 开发商与业主之间是否存在停车位买卖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在本案中,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明确承诺为业主提供地下停车位,业主也基于此承诺支付购房款。
因此,可以认定开发商与业主之间存在停车位买卖合同关系。
2. 开发商是否应当履行提供地下停车位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条规定,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在本案中,地下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擅自处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因此,开发商应当履行提供地下停车位的义务。
3. 业主委是否有权代表业主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有权代表业主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在本案中,业主委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有权代表业主提起诉讼。
四、法院判决经过审理,法院认为:1. 开发商与业主之间存在停车位买卖合同关系;2. 开发商应当履行提供地下停车位的义务;3. 业主委有权代表业主提起诉讼。
物权法律制度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物权法律制度在保障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物权法律制度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本文将通过一个典型案例,对物权法律制度进行分析,以期为完善我国物权法律制度提供参考。
二、案例简介2016年,甲乙两人在我国某城市共同购买一套房产。
购房合同约定,房产归甲乙共同共有。
然而,在办理房产证过程中,由于甲乙双方对房产份额的划分存在争议,导致房产证未能办理。
甲乙双方遂将争议提交至人民法院。
三、案例分析(一)物权法律制度概述物权法律制度是指调整物权的产生、变更、消灭以及物权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我国物权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
(二)案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1.物权共有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物的份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在本案中,甲乙双方对房产份额存在争议,因此需要明确共有份额。
2.物权登记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登记。
本案中,由于甲乙双方未能办理房产证,导致物权登记制度未能得到有效实施。
(三)案例分析及建议1.明确共有份额本案中,甲乙双方对房产份额存在争议,导致物权共有制度未能得到有效实施。
为解决这一问题,建议如下:(1)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共有份额,并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
(2)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共有份额。
2.完善物权登记制度本案中,由于甲乙双方未能办理房产证,导致物权登记制度未能得到有效实施。
为完善物权登记制度,建议如下:(1)简化登记手续,提高登记效率。
(2)加强对登记机构的监管,确保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登记制度的权威性。
3.加强物权法律宣传教育为提高公民、法人对物权法律制度的认识,建议如下:(1)加强物权法律知识的普及,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法律各章案例讲解题目(3篇)

第1篇一、总则篇1. 案例一:某公司因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被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处罚,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请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分析该案的审理程序和结果。
2. 案例二:张某与李某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李某将房屋出售给张某,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张某支付了定金20万元。
但在办理过户手续时,李某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办理。
张某遂将李某诉至法院。
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分析张某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
3. 案例三:某村村民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逮捕。
在侦查阶段,李某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分析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法律援助职责。
二、物权篇4. 案例一:王某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开发商在交付房屋时未告知房屋存在安全隐患。
王某入住后不久,房屋发生坍塌,导致王某及其家人受伤。
王某遂将开发商诉至法院。
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分析王某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
5. 案例二:张某将一块土地出租给李某,双方签订了一份土地租赁合同。
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5年,租金为每年10万元。
在租赁期间,张某将土地抵押给银行。
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分析张某和李某的权利义务。
三、合同篇6. 案例一: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未按约定支付货款。
乙公司遂将甲公司诉至法院。
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分析乙公司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
7. 案例二:某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房者购买一套住宅,总价款为200万元。
合同签订后,购房者支付了定金20万元。
但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开发商以购房者不符合购房条件为由拒绝办理。
购房者遂将开发商诉至法院。
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分析购房者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
基础法律案例分析题库(3篇)

第1篇1. 案例一:合同纠纷【案情简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货款支付期限为货物交付后30天内。
然而,乙公司在货物交付后30天内未支付货款。
甲公司多次催收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1)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2)甲公司应如何证明其主张?(3)法院应如何判决?【答案】(1)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乙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构成违约,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
(2)甲公司应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其主张:①合同原件;②货物交付的相关证据,如收货单、发票等;③催收货款的证据,如短信、电话录音等。
(3)法院应判决乙公司支付甲公司货款100万元,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案例二:侵权责任纠纷【案情简介】甲在乙的房屋内举办派对,派对期间,丙不慎将酒瓶摔碎,导致丁受伤。
丁要求甲、乙、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问题】(1)甲、乙、丙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2)如何确定各自的赔偿责任?(3)丁应如何证明其主张?【答案】(1)甲、乙、丙应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甲、乙、丙在派对期间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丁受伤,应承担侵权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甲、乙、丙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但若能证明各自的责任大小,则按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丁应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其主张:①侵权行为发生的相关证据,如监控录像、目击者证言等;②受伤情况的相关证据,如医疗证明、病历等;③侵权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3. 案例三:劳动争议纠纷【案情简介】甲公司解雇了乙,乙不服,认为公司解雇理由不成立,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法律物权法的案例(3篇)

第1篇案情简介:张某和李某系邻居,两家住宅相邻。
2005年,张某在自家宅基地上建造了一栋房屋,并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
2010年,李某在自家宅基地上也建造了一栋房屋。
然而,在建造过程中,李某发现张某的房屋地基距离其房屋地基过近,影响了采光和通风。
因此,李某与张某协商,要求张某拆除部分房屋,以改善采光和通风条件。
张某同意了李某的要求,并承诺在拆除部分房屋后,将地基距离拉大。
2012年,张某拆除了一部分房屋,但并未按照承诺将地基距离拉大。
李某多次与张某协商,要求其履行承诺,但张某以各种理由推脱。
2013年,李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履行拆除部分房屋、拉大地基距离的承诺。
案件焦点:1. 张某与李某之间是否存在土地使用权纠纷?2. 张某是否应当履行拆除部分房屋、拉大地基距离的承诺?法院判决:一、关于是否存在土地使用权纠纷:法院认为,张某和李某均为相邻关系的当事人,双方之间因房屋地基距离过近而产生纠纷,属于土地使用权纠纷。
因此,法院认定张某与李某之间存在土地使用权纠纷。
二、关于张某是否应当履行拆除部分房屋、拉大地基距离的承诺:法院认为,张某与李某在协商过程中达成了一致意见,张某承诺拆除部分房屋,并将地基距离拉大。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一致意见应当履行。
张某未履行承诺,侵犯了李某的合法权益。
因此,法院判决张某拆除部分房屋,并将地基距离拉大,以改善李某的采光和通风条件。
判决依据:1. 《物权法》第三十四条: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一致意见,应当履行。
2. 《物权法》第三十六条:相邻关系的当事人,应当相互尊重,合理使用土地,不得损害相邻关系的合法权益。
案例分析:本案中,张某与李某之间的纠纷主要源于土地使用权问题。
张某在履行承诺方面存在瑕疵,导致李某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依法保护了李某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首先,法院正确认定了张某与李某之间存在土地使用权纠纷。
这是因为双方在相邻关系中,因房屋地基距离过近而产生纠纷,符合土地使用权纠纷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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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
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
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h 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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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如果乙错牵了甲的老牛(乙属于无权占有),当晚 老牛产下一头小牛:
(1)无论乙属于善意占有还是恶意占有,权利人甲均可以 请求乙返还老牛及其孳息小牛;
B.苹果树上长着的苹果 C.母鸡生的鸡蛋 D.每月出租房屋获得的租金 【答案】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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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1992年3月,农民某甲与某肉联厂约定:由肉联厂将 其所有的两头黄牛宰杀后,净得的牛肉按每千克7元 的价格进行结算;牛头、牛皮、牛下水归肉联厂,再 由某甲付宰杀费40元。在宰杀过程中,肉联厂屠宰 工人在其中一头牛的下水中发现牛黄70克。肉联厂 将这些牛黄出售,每克40元,共得2800元。某甲得 知此事后,认为牛黄应当归其所有,遂向肉联厂索取 卖牛黄所得的2800元价款。肉联厂认为牛黄在牛下 水中,而牛下水按约定是归肉联厂的,因此拒绝给某 甲该款。双方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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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
如承租人基于租赁合同“有权占有”租赁物。如 小偷对赃物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
4.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
甲、乙两个同事将自己的iPHONE4手机都放在一 个办公桌上,某天乙因急事回家,慌忙中错拿了甲 的手机:
(1)乙对该手机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
(2)如果乙当时不知道,则属于善意占有;如果乙 当时明明知道,则属于恶意占有。
【相关链接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买卖合同 中,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 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相关链接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标的物提存 后,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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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多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有关理论,下 列选项中,属于民法意义上孳息的有( )。 A.母牛腹中的小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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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占有的推定效果
(1)事实推定 推定占有人是以所有的意思为自己占有,而且是 善意、和平及公然占有。(免除占有人的举证责 任)
(2)权利推定 占有人在占有物上行使的权利推定为合法,受权 利推定的占有人,免除举证责任。除非相对人提 出反证。
【解释】只要手表戴在甲的手上,甲将手表卖给乙 时,首先推定甲对该手表拥有所有权,推定甲对 该手表有权处分,免除甲h 的举证责任。除非相对 12
• 1.两头牛的所有权是否已经转移给了肉联厂? 2.牛
黄应归谁所有? 3、某甲能否要回此2800元?法律上
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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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孳息的归属
• 1.头牛的所有权没有转移。由于某甲与肉联厂之间 只存在牛肉加工承揽合同,并将牛头、牛皮、牛下水 及屠宰费40元作为肉联厂将牛宰杀并加工成牛肉这一 行为的报酬,并无约定牛整体转让的意思表示,因此 两头牛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 2.牛黄归某甲所有。牛黄是牛的孳息,而不是牛下 水的孽息,根据孳息归属的原则,孽息的归属应当与 其主物相一致,自然牛黄应当归牛的所有人某甲所有。
• 3.某甲有权要回2800元。因为牛黄是归某甲所有, 肉联厂所得的2800元属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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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权
1.物权的概念及特征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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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单选题】甲遗失一部相机,乙拾得后放在办 公桌的抽屉内,并张贴了招领启事。丙盗走该相机, 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丁出质于戊。根据《物权法》 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 B.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 C.丁对相机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 D.戊对相机的占有属于直接占有 【答案】B 【解析】选项B: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
【解释】孙悟空(所有权人)将自己在花果山中的 一片桃树林承包给猪八戒(用益物权人),摘下 的桃子归谁所有?
(1)如果当事人事先约定60%的桃子归孙悟空, 按照合同约定;
(2)如果当事人事先没有约定,100%归猪八戒
(用益物权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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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定孳息
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 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物权的分类 (1)所有权与他物权。 (2)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是指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包设 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等。
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权为即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 目的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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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占有
(一)占有的概念
(四)无权占有人与返还请求权人的关系
(1)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 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 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2)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 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
(3)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
(2)如果乙喂养了老牛、小牛20天,草料费支出300元,乙 将老牛、小牛返还给甲时,能否向甲要求支付其300元的草 料费,要看乙属于善意占有还是恶意占有;
(3)如果乙使用老牛耕地,致使老牛受到损害,甲能否要 求乙承担赔偿责任,要看乙属于善意占有还是恶意占有;
(4)如果老牛被雷电击中,不幸遇难,保险公司支付的 2000元保险金肯定归甲所有,对于保险金不足的部分,甲能 否要求乙继续赔偿,要看乙属于善意占有还是恶意占有。
所谓占有,是指民事主体对物进行管领形成的事 实状态。
(二)占有的种类
1.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
如甲对自己购买的房屋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小
偷对赃物的占有也属于自主占有。如质权人、承租 人、保管人、借用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
2.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
甲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乙作为承租人“直接
占有”该房屋,而甲则属于h “间接占有”。
第六讲 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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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物与物权
(一)物
1.物的概念
物是物权的客体。民法上的物是指人们能够支配 的物质实体和自然力。(包括权利)
2.物的种类
(1)动产与不动产。
(2)特定物与原物与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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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然孳息
一物之上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因
该物产生的天然孳息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 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