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馆设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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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设计收费标准

民用建筑设计收费标准

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国家物价局文件建设部 [1992]价费字375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建委(建设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和国家物价局[1991]价费字424号《关于明确从建设项目投资中取费审批权限的通知》的规定,对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重新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属经营性收费,其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主管勘察设计的部门负责组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拟定,经国家物价局会同国务院主管勘察设计的部门审核后颁发施行。

二、《工程勘察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第一册)(1992年修订本)》,是各有关部门在原国家计委一九八四、一九八五年颁发的标准基础上,考虑到物价上涨等因素,调整修订的,现予公布执行。

原《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第二册)》继续有效。

三、《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收费工日定额》(电力、煤炭、邮电行业)系试行办法,经审查,同意按此执行,在执行中应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使其不断完善。

四、县及县以下所属勘察设计单位,承担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任务,按上述收费标准乘以0.85-0.9的系数收费。

五、经济特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家预算内投资项目除外)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上费可实行市场调节,由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与委托单位协商确定。

六、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收费,参照国际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由承包方与委托方具体协商确定。

七、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持有国家统一颁发的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资格证书,并经工商登记后,方可进入市场,收取勘察设计费。

八、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统一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自行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九、本通知自一九九二年八月十日起执行。

原国家计委一九八四、一九八五年先后颁发的《工程勘察取费标准》(修订本)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第一册、第三册同时废止;过去的其它有关规定凡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在此之前签订的合同,仍按原合同执行。

南充市文化馆装饰装修及布展工程初步设计比选公告

南充市文化馆装饰装修及布展工程初步设计比选公告

南充市文化馆装饰装修及布展工程初步设计比选公告1.1 本比选项目已由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审批〔202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项目代建单位为南充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现邀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参与项目初步设计的比选。

1.2 本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经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南发改审批〔2020〕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由于单项合同估算价达不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范畴,决定采用比选的方式选择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建设地点:南充市顺庆区白土坝路与玉带路交叉口。

2.2 建设规模:南充市文化馆装饰装修及布展工程包括入口形象设计、入口大厅、数字体验馆、电子阅览区、音乐教室、美术教室、艺术摄影教室、舞蹈教室、多功能教室、大型排练厅、录音棚、过道、艺术长廊和一层庭院设计;二层艺术创作工作室、会议室、办公室及过道;负一层老年活动排练厅;以及卫生间、和一些辅助用房等。

含给水排水、电气、暖通工程、设备设施(含灯光照明、展品、多媒体等)等,总装饰及布展面积约为4733㎡。

2.3 比选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思路、概念、装饰装饰档次要求、展陈大纲等的基础上,本项目方案所涉及的完善深化南充文化馆基本陈列布展大纲、对方案进行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包括扩大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及施工图设计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工作。

具体参照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计: 展厅天棚、地板、墙体等常规装饰及已完成装饰展厅的补充装饰,展柜、展墙、展品装饰配件等专业项目,景观、场景复原、展品仿真复原、雕塑等艺术工程,模型、沙盘等辅助展品项目,灯光照明系统、多媒体、音像制作、影视制作、科技展示设施等陈列配套项目,文字处理、展板设计制作、展览标识等平面设计制作项目,VI系统、VR 系统、音响及公共广播系统补充、全馆互联网无线覆盖补充、公共讲解系统补充、中央控制系统(系统集成)补充、安防系统与周界安防系统的对接及修改、强弱电合理合规调整及与原有系统的对接,暖通空调工程及与原有系统的对接、给排水工程及与原有工程的对接、消防工程及与原有工程的对接、陈列布展项目、文化馆的补充装饰和设施设备、业务配套用房的补充装饰和设施设备、主体施工时少量未装饰的公共区域装饰或补充装饰、门牌,涉及到不满足装饰布展的结构、建筑、装饰、暖通、消防、电气、安防、给排水等所有专业的改造、与建筑主体设计协调配合等直至达到争取使用所需的全面设计成果。

民用建筑统一规范 条文说明【范本模板】

民用建筑统一规范 条文说明【范本模板】

目次1 总则 (3)3 基本规定 (4)3。

1民用建筑分类 (4)3。

3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基本要求 (4)3.4建筑与环境 (4)3。

5建筑模数 (5)3.6防灾避难 (6)4 规划控制 (7)4.1建筑基地 (7)4.2建筑突出物 (10)4.3建筑连接体 (11)4。

4建筑高度 (12)5 场地设计 (13)5.1建筑布局 (13)5。

2道路与停车场 (13)5.3竖向 (15)5.4绿化 (15)5.5工程管线布置 (16)6 建筑物设计 (17)6。

1无标定人数的建筑 (17)6.2平面布置 (17)6.3层高和室内净高 (18)6.4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18)6。

5设备层、避难层和架空层 (19)6。

6厕所、卫生间、盥洗室和浴室 (20)6.7台阶、坡道和栏杆 (21)6。

8楼梯 (22)6。

9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26)6.10墙身和变形缝 (26)6.11门窗 (27)6。

12建筑幕墙 (28)6.13楼地面 (29)6.14屋面 (30)6。

15吊顶 (31)6.16管道井、烟道和通风道 (31)16。

17室内外装修 (32)7 室内环境 (33)7.1光环境 (33)7。

2通风 (35)7.3热湿环境 (36)7.4声环境 (38)8 建筑设备 (41)8。

1给水排水 (41)8。

2暖通空调﹙燃气﹚ (42)8.3建筑电气 (44)21 总则1。

0.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13]169号文的要求,对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进行全面修订本规范是在原《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基础上修编改名为《民用建筑设计统一规范》。

“通则”自实施近8年来,在规范编制、工程设计、标准设计等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国家经济技术发展和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21世纪初期对各项民用建筑工程在功能和质量上有更高、更新的要求。

节能、环保、绿色等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强化,使得建筑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功能复杂化、综合化,加之新材料新技术也不断涌现,而从业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这本标准,作为各类民用建筑设计和民用建筑设计规范编制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的重要通用标准之一,以保障民用建筑工程使用功能和质量,确保建筑物使用中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利益,保护环境,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文化馆项目建议书

文化馆项目建议书

文化馆项目建议书文化馆项目建议书一、项目背景现如今,人们对文化艺术的需求日益增长,文化馆作为文化艺术的推广与传承中心,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积极影响。

然而,在我们所在的社区中却缺少一个具备完善设施和丰富文化资源的文化馆。

因此,我们提出建设一个新的文化馆的建议。

二、项目概述1. 项目目标建设一个现代化、多功能的文化馆,旨在提供良好的学习、创作和欣赏环境,满足社区居民的文化需求,促进文化交流和艺术发展。

2. 项目范围该文化馆将占地约1000平方米,拥有先进的设施和优质的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图书馆、展览厅、多功能演播厅和艺术工作室等。

同时,还将提供文化教育培训、艺术展览和表演活动等服务。

3. 项目优势- 地理位置优势:该文化馆将位于社区中心,交通便利,便于居民前往。

- 多功能设施:馆内设有图书馆、展览厅、演播厅和工作室等多个功能区域,能够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 优质资源:该文化馆将与相关文化机构合作,获取丰富的文化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高品质的文化体验。

- 开放共享:文化馆将实行免费开放政策,让更多人能够受益,共同享受文化的乐趣。

三、项目实施计划1. 建设阶段本项目的建设分为设计阶段和实施阶段。

设计阶段包括需求分析、概念设计和详细设计等环节,其中需求分析将与社区居民进行广泛调研,以确保文化馆的设施和服务符合社区的实际需求。

实施阶段包括施工、设备购置和场地布置等环节,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完成,并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工期。

2. 运营阶段文化馆在建设完成后,将进入运营阶段。

运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书馆的图书采编和借还服务、艺术展览的策划与组织、表演活动的筹备与演出等。

同时,还将邀请专业人士进行文化教育培训,提供艺术家驻馆创作空间,并与社区居民共同组织文化交流活动。

四、项目预算和资金筹措1. 项目预算根据初步估算,本项目的总投资约为200万元,具体分配如下:- 建筑设计和施工费用:100万元- 设备购置费用:50万元- 文化资源采购费用:30万元- 运营和管理费用:20万元2. 资金筹措项目资金将通过以下方式筹措:- 社区公共文化事业基金投入:100万元- 政府拨款:50万元- 社会捐赠和赞助:50万元五、项目效益评估1. 社会效益- 提供文化学习和交流场所,满足社区居民的文化需求,提高居民的文化素养。

epc承包人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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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承包人建议书epc承包人建议书篇一:EPC模式承包人建议书及承包人实施方案六、承包人建议书(一)图纸 (3)(二)工程详细说明 (3)(三)设备方案 (3)1、生产设备 (3)2、必备的备品备件 (4)3、备选的备品备件 (4)(四)分包方案 (4)(五)对发包人要求错误的说明 (4)(六)其他 ............................................................... .4 七、承包人实施方案(一)概述 (7)1、项目简要介绍 (7)2、项目范围 ............................................................ ..73、项目特点 (7)(二)总体实施方案 (8)1、项目目标 ............................................................ ..82、总承包服务目标 (9)3、项目实施组织形式 (10)(三)项目实施要点 (14)1、设计实施要点 (14)2、采购实施要点 (16)3、施工实施要点 (21)4 、试运行实施要点 (24)(四)项目管理要点 (26)1、合同管理要点 (26)2、资源管理要点 (28)3、质量控制要点 (32)4、进度控制要点 (39)5、费用估算及控制要点 (46)6、安全管理要点 (47)7、职业健康管理要点 (55)8、环境管理要点 (60)9、沟通和协调管理要点 (72)10、财务管理要点 (77)11、风险管理要点 (80)12、文件及信息管理要点 (87)13、报告制度 (93)六、承包人建议书(一)图纸本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图纸的完善性、建筑物的立面造型、满足招标人对主要建筑物面积和主要建筑物楼层分布的要求、充分体现招标人意图,并财政评审工程量清单计价报在控制价内。

为严格将项目造价控制在施工招标控制价内(3000.00万元),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后,立即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报管理公司审查,管理公司初步审查通过经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后报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形成财政评审价。

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使用管理办法-津房貌[2005]373号

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使用管理办法-津房貌[2005]373号

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使用管理办法正文:---------------------------------------------------------------------------------------------------------------------------------------------------- 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使用管理办法(津房貌[2005]37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历史风貌建筑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和使用人合法权益,根据《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历史风貌建筑使用、修缮和装饰装修、外部设施的设置、档案查询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历史风貌建筑使用管理应当遵循依法使用、定期查勘、及时修缮、有利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申请历史风貌建筑修缮和装饰装修、改变使用用途的当事人应当向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申请,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风貌办)负责办理具体手续。

当事人委托代理申请的,应当提交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在历史风貌建筑上设置牌匾、霓虹灯、泛光照明等外部设施的,应当符合该建筑的保护要求和市房管局制定的规范标准,并与该建筑外部造型相协调。

第二章修缮和装饰装修第六条历史风貌建筑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定期对历史风貌建筑进行查勘,发现损坏应当及时修缮,保障历史风貌建筑使用安全和原有风貌。

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应当按照年度综合整修和保护利用计划的要求,做好整修工作。

第七条对历史风貌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应当保证历史风貌建筑的整体性、耐久性和使用安全,并符合历史风貌建筑有关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图则》要求。

第八条历史风貌建筑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或使用人在进行修缮或装饰装修前,应当按照《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图则》和《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修缮技术规程》要求,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11.11•【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二号•【施行日期】2021.06.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著作权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著作权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利第二节著作权归属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第四节权利的限制第三章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第四章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第一节图书、报刊的出版第二节表演第三节录音录像第四节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第五章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保护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视听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文化展厅布展服务方案

文化展厅布展服务方案

1.布展施工方案1.1背景介绍伴随着全球经济的飞速发展, “知识产权文化馆、艺术馆”这些词汇逐渐进入人们的视线。

近些年来, 海内外不少国家纷纷成立了众多文化、艺术馆。

在国内“文化馆、艺术馆热”也呈现一种高调姿态, 本土文化馆犹如雨后春笋般霎间涌现在国内部分城市, 呈井喷式发展。

创办“本土文化馆”已成为一种文化艺术新浪潮, 并对现存的固有文化机制和格局形成了冲击和补充。

知识产权文化馆是国家宣传、推广和普及知识文化和知识的阵地, 全面系统的展现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知识产权发展历程和辉煌成就。

现阶段, 文化馆对于当今社会的文化建构所引发的作用力, 已不再是单一的侧面映现。

当代传统文化发展至今已成为当代社会文化建设的有机构成。

每个展览都是一项系列工程: 选件、定件、运输、拆包装、装裱、展示等等, 每一个环节都马虎不得。

在近年来文化馆布展实务中, 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一个关键的原因就在于布展过程缺乏系统性的工作程序。

整个布展工程往往处在一种非专业化、非程序化和非规范化的运作中。

因此, 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展厅布展工作的研究, 建立一套知识产权文化展厅布展系统的程序和规范, 是当前知识产权文化展厅布展工作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展厅展示的呈现是一个相对稳定的静态过程, 但是展示形成的过程却是一个动态的决策过程。

所以, 展厅展览的系统化建构中应该把展品的确定、展示方式的确定、展示方式的实现和展览的宣传评价作为不可偏废的四个方面。

本文注重知识产权文化展厅展览流程中展示方式的确定和展示方式的实现两个方面的探讨, 并以知识产权文化展厅展览为主要探讨范畴。

目的是为了确定新时代背景下, 知识产权文化展厅展览中布展环节的重要性地位。

1.1.1展厅流程中的布展系统根据知识产权文化展厅展示设计与布展系统内在的关系, 一个知识产权文化展厅展览设计与布展系统的对应程序宜为: 选题研究→工程立项→内容设计→建筑空间规划→形式设计→制作与施工→布展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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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文化馆设计合同
甲方:山东XX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XX乐图设计工作室
山东XX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XX乐图设计工作室(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合伙内容
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山东XX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展厅效果图设计及施工图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设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合作流程
甲方向乙方提供详细设计资料后,乙方应及时了解设计资料,与甲方进行沟通,提供相应设计构思供甲方参考,配合甲方选择出来适合客户的设计风格及布局方式,协商后按照选定的风格进行延展设计,一旦设计要求、设计风格及面积确定之后,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需双方及时协调达成一致。

三、合作细节: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详细设计要求(平面图、VI系统、主色调、平面素材、宣传主题、预算等),乙方为甲方提供三维平面分区图、人流动线图,效果图、鸟瞰图、施工图、美工字、材料图,以上均为三维设计,不包含平面展板设计;时间从2014年11月1日-2014年11月30日,如因付款延期,设计时间会相应推后。

四、合作费用及付款方式:
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设计服务,甲方应支付相应的设计服务费用,此图收费标准为: 100 元/㎡,展厅净面积 440 ㎡,总费用肆万肆仟元整(¥ 44000 元整)。

双方沟通完毕,甲方确定将展厅设计交由乙方负责,支付10%的预付款肆仟肆佰元整(¥ 4400 元整);待与乙方敲定平面布局图、动线图及参考图,支付20%的定金
捌仟捌佰元整(¥ 8800 元整);乙方收到定金后15日内,将第一次设计好的三维图纸发送到甲方指定的邮箱。

3D效果图纸设计完毕并由乙方交于甲方,甲方须5日内结
算50%设计费用贰万贰仟元整(¥ 22000 元整);然后在完成施工图、美
工字,由乙方交付甲方之后,甲方须5日内结算剩余的20%费用捌仟捌佰元整
(¥ 8800 元整)。

甲方时间以打款时间为准,乙方时间以邮件时间为准。

五、保密约定
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设计方案保密期为12个月,前6个月为
完全保密期,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展示,后6个月为限制级保密,仅可以用电脑给客户展示,
不得外传;一经发现,违约金为设计费的10% 肆仟肆佰元整(¥ 4400 元整),
从尾款结算完毕日计算,12月后自动解封;乙方可以作为设计案例自由展示;甲方接收的乙
方的非甲方设计资料案例,未经乙方允许,不得复制、外传或作其他用途。

六、违约
甲方变更已经沟通完的设计要求,对已经开展业务的乙方造成损失,违约金为设计费的20%;乙方未按时交付图纸,给甲方工作造成麻烦,违约金为设计费的20%。

七、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山东XX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乙方:XX乐图设计工作室
开户行:账号:ZZZ
开户行:XXXX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 2014 年 11 月 2 日日期: 2014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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