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日常监管要点
2024年司法所月工作小结8篇

2024年司法所月工作小结8篇篇1一、引言本月,司法所在各级领导的正确指导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紧扣年度工作重点,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现将本月工作情况进行小结,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工作内容及成果(一)司法调解工作本月司法所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XX余起,有效维护了辖区内的社会和谐稳定。
具体工作如下:1. 受理群众来访,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登记、分类和处理。
2. 积极参与社区、村组的调解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3. 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解决复杂疑难问题。
(二)法治宣传工作本月司法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具体工作如下:1. 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
2. 组织法律讲座和法律咨询服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3. 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法律知识和案例解析。
(三)社区矫正工作本月司法所继续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
具体工作如下:1. 对新入矫人员进行入矫教育,加强其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
2. 定期开展思想汇报、心理矫正等活动,帮助矫正对象回归社会。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安全与稳定。
(四)法律服务工作本月司法所在法律服务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具体工作如下:1. 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2. 代理诉讼案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代理服务。
3. 开展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风险防范和化解服务。
三、工作亮点及创新举措(一)成功调解多起复杂矛盾纠纷,有效提高了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篇2一、背景在过去的一个月里,本司法所在各级领导的正确指导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本月的工作重心围绕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以及法律援助等方面展开,取得了显著成效。
以下是对本月工作的详细小结。
重申社区矫正日常监管档案要求

重申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和人员档案要求(2013年1月)(一)日常监管工作1、报到:要求社区矫正人员每个月至少报到一次,并将报到情况记录在《社区矫正人员报到记录簿》上;2、走访:要求社区矫正办(司法所)人员牵头与社区民警、社区班干部每个月至少一次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走访,并将走访情况记录在《社区矫正工作者走访登记簿》上;3、谈话:针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工作、生活和思想的变化情况,可以不定期地对其工作、生活和思想约谈、访谈,并将约谈、访谈情况记录在《社区矫正人员谈话记录》上;4、汇报:要求社区矫正人员每个月至少汇报一次,并将汇报情况记录在《社区矫正人员汇报记录簿》上;5、学习:(每个月不少于8小时)要求社区矫正办(司法所)每个月至少组织一次社区矫正人员学习,并将学习情况记录在《社区矫正人员学习记录表》上;6、服务(劳动)(每个月不少于8小时):要求社区矫正办(司法所)每个月至少组织一次社区矫正人员服务(劳动),并将服务(劳动)情况记录在《社区矫正人员服务(劳动)记录表》上;7、考察:要求社区矫正办(司法所)每个季度要将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情况和矫正效果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记录在《社区矫正人员定期考察表》上,写好相关个人鉴定;在日常管理中,如是长期外出打工的社区矫正人员,必须完善相关《社区矫正人员请假申批表》、《社区矫正人员准假通知单》和《社区矫正人员请销假登记簿》,要求其每个月采取书信的形式寄回思想、生活和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其家属进行走访,回家乡时要求其本人到司法所报到,并作好相关谈话记录。
在家务农、经商的,则要严格按照上述日常监管的要求落实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登记、台帐。
(二)人员档案包括:1、相关判决书、载定书、社区矫正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2、《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表》;3、《社区矫正宣告书》;4、《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5、《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方案》;6、社区矫正工作小组工作责任书;7、社区矫正志愿者帮教协议;8、《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经局盖公章);9、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经局盖公章);10、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经局盖公章);11、解除社区矫正通知书(经局盖公章)。
司法所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所日常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司法所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职责分工第四条司法所长负责全面领导司法所工作,主持日常工作,抓好规范化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五条司法所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设置,各负其责,配合所长开展工作。
三、人员管理第六条司法所工作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七条司法所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3. 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4. 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秘密;5. 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四、档案管理第八条司法所档案管理工作由指定人员负责,包括接收、收集、整理、保管。
第九条各类档案的组卷要准确,卷内目录、案卷封面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晰美观,装订案卷规范、统一、牢固。
第十条档案整理应按规定制定统一的档案分类编号方案,案卷的排列、编号符合规定要求。
第十一条文件的整理应鉴别没有存档利用价值的公文,可报主管领导批准,可定期清退和销毁。
对县(区、市)司法局的文件、简报等资料,要做好归档工作,无须存档要统一销毁。
第十二条档案箱、资料柜和档案资料放置的设备要整齐,做到不同规格分类排列。
第十三条库房管理。
库房保持清洁卫生,落实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鼠等安全措施。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人员要有良好的司法档案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岗位纪律,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严守国家机密。
五、工作制度第十五条司法所工作人员应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
第十六条司法所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按时休息。
司法所监管工作总结

司法所监管工作总结引言司法所作为基层司法机构,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律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不断提升司法所监管工作的效能和质量,本文对近一段时间司法所监管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分析。
文章将从工作内容、工作成果、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等方面进行阐述。
工作内容1. 社区巡回司法所通过组织社区巡回活动,加强与居民的联系和交流,提高司法所在社区中的影响力。
巡回活动内容主要包括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和解决社区内部纠纷等。
2. 法律援助司法所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通过接待群众咨询、为其提供法律意见、起草法律文书等方式,帮助群众解决法律问题。
3. 司法教育司法所开展司法教育活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活动主要包括法治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形式,以吸引公民的兴趣,增强他们对法律的了解。
4. 案件调解司法所负责一些简单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避免不必要的法院诉讼,减轻法院的工作负担。
通过公正、公开、公平的方式,帮助当事人实现和解。
工作成果1. 社区巡回近期司法所共组织了10次社区巡回活动,覆盖了全区15个社区,共听众人数达到500人。
通过巡回活动,大部分居民对法律的了解进一步提升,社区内部纠纷得到快速解决,社区整体法治氛围有所加强。
2. 法律援助司法所为近100人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务,其中包括起草法律文书、法律咨询、法律条文解释等。
通过司法所的支持,他们逐步解决了困扰他们的法律问题,得到了应有的法律保障。
3. 司法教育在近期的司法教育活动中,共举办了5场法治讲座和3次法律知识竞赛,吸引了200人的参与。
通过活动,公民的法治观念得到了增强,并增加了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
4. 案件调解司法所共处理了30起案件调解工作,其中有28起成功调解,调解成功率达到93%。
通过调解工作,当事人解决了纠纷并达成和解,减轻了法院的工作负担。
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1. 工作内容过于单一目前司法所主要的工作内容集中于社区巡回、法律援助和司法教育,工作内容相对单一。
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一、监管制度1、由司法所会同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基层组织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日常监管。
2、司法所针对每名社区矫正对象成立专门的矫正工作小组,成员由司法所长、社区民警、矫正联络员(矫正联络员由签订监护协议的社区工作人员或社区矫正对象原工作单位人员担任)组成。
有矫正工作小组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对其进行日常评分考核以及司法奖惩程序申报和审批。
3、矫正工作小组选定一名具有监督管理能力和愿意承担监督管理责任的社区矫正对象亲友作为矫正监管人。
矫正工作小组、矫正监护人以及社区矫正对象三方签订监管协议书,矫正监管人负责配合矫正工作小组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管和教育。
4、司法所发现其监管的社区矫正对象下落不明,初步查找未果后,须及时填写《社区矫正对象脱管通知书》,书面告知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应积极履行法定职责,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对下落不明的事情矫正对象进行追查。
迁居制度1、社区矫正对象因工作和生活需要迁居时,应当向其居住地司法所提出书面申请,居住地司法所应当会同当地派出所对社区矫正对象迁居理由和迁居地址进行审查,并征求迁入地司法所意见,由矫正工作小组集体审议通过后,报区县(市)社区矫正工作机构批准。
2、经区县(市)社区矫正工作机构批准同意迁居的,应将社区矫正对象个人档案(正、副档)以及《社区矫正对象迁居档案移交通知书》一并寄送至迁入地司法局。
迁入地司法局应填写《社区矫正对象迁居档案移交通知书》(回执)寄回该社区矫正对象原居住地司法局备案。
3、原居住地和迁入地司法所在完成社区矫正对象移交手续后,均应当填写《社区矫正对象迁居登记簿》。
三、会客制度1、社区矫正对象不得会见犯罪嫌疑人、同案犯、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以及其他非法组织人员。
2、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矫正对象接受媒体采访或会见境外非亲属人员必须事先向司法所报告,司法所应当将来访媒体或来访客人的基本情况、会见事由进行登记备案,由矫正工作小组集体审议后,经区县(市)、市级社区工作机构逐级审核后,报省社区矫正工作机构批准。
司法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职责任务清单

司法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职责任务清单司法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职责任务清单导言司法所作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承担着行政执法监督的职责。
保障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维护社会的法治秩序,是司法所不可或缺的职能。
为了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司法所需要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职责任务清单,明确监督范围、监督内容和监督方式,以保障行政执法的有效监督和公正执行。
本文将从司法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的必要性、职责任务清单的重要性、任务清单内容以及实施方式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司法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的必要性1.1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意义行政执法是政府权力的具体表现,其公正性和合法性对于社会稳定和公民权益的保障至关重要。
司法所作为行政执法的监督者,有责任确保行政执法的公正执行。
只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才能维护社会的法治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2 司法所开展监督的合法性依据根据《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司法所享有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权力,以确保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司法所的监督职责来自于法律法规的授权,具备合法性和必要性。
二、职责任务清单的重要性2.1 清晰界定监督范围和内容职责任务清单的制定能够明确司法所监督的范围和内容,避免监督过程中的模糊性和随意性。
通过设立具体的监督指标和标准,可以实现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有针对性监督,确保监督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2.2 便于监督过程的规范和实施职责任务清单的制定有助于规范监督工作的进行。
在明确监督职责和要求的基础上,司法所能够更加有针对性地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的信息和材料,提高监督过程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职责任务清单也便于监督结果的总结和评估,为司法所提供改进工作的依据。
三、任务清单内容3.1 监督范围司法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的范围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行政执法活动。
不仅要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还要关注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执行等其他类型的行政执法活动。
司法所工作规章制度

司法所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司法所工作,保障司法为民的有效实施,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法所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司法所工作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忠实履行职责,依法公正,廉洁奉公,维护司法所的形象。
第四条司法所应当注重实践与创新相结合,提高综合管理水平,提升工作效率,全力为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作出贡献。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司法所的领导机构包括所长、副所长、主任、副主任等,由法院、检察院派驻管理。
第六条司法所应当建立健全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实行科学合理的管理。
第七条司法所应当设立保卫处、宣传处、办公室等职能部门,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
第三章工作原则第八条司法所应当以法治为基础,坚持法治思维,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九条司法所应当注重服务意识,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案说法,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十条司法所应当加强团队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升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司法所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行使职权,不得徇私舞弊,不得违法行为。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二条司法所应当负责对辖区内的案件进行调解、审理、执行等工作。
第十三条司法所应当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法律知识,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第十四条司法所应当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处理各类纠纷。
第十五条司法所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保护案卷资料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五章工作机制第十六条司法所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便利信息共享。
第十七条司法所应当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沟通合作,形成良好的工作合力。
第十八条司法所应当建立业务考核和绩效奖惩机制,激励工作人员提升综合素质。
第六章工作监督第十九条司法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司法所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监督,保持透明度,确保公正公正。
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总结_司法所工作总结

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总结_司法所工作总结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总结自去年以来,乡镇司法所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司法为人民”的宗旨。
我们本着“治重点、抓重点”的原则,精心组织,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工作标准,通过一定的手段和措施,有效帮助被矫正人员重返社会,成为合法公民。
以下是本期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总结:1. 明确工作目标:本期社区矫正工作的目标是确保被矫正人员积极配合矫正干事,规范行为,遵纪守法,顺利完成矫正任务。
2. 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实际情况,明确本期社区矫正工作的工作内容、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并进行具体分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强化日常监管:我们采取了多种措施,如随机抽查、定期走访、电话跟踪等方式,对被矫正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管。
同时通过与社区居民建立联系,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形成了一种良好的社区矫正氛围。
4. 加强矫正教育:我们注重加强对被矫正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通过集体讨论、个别辅导和法制宣传等形式,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法律意识,增进自我认知,引导他们自觉遵守法律,不再犯罪。
5. 加强社会服务:我们积极开展了各种社会服务活动,如组织被矫正人员参加劳动,培养他们的劳动能力和职业技能;组织心理咨询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组织文化活动,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等。
通过这些服务,既满足了被矫正人员的各种需求,同时也促进了社区的和谐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本期社区矫正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1. 缺乏专业人才:由于人员资源的限制,我们在矫正教育、心理疏导等方面缺乏专业人才,影响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 社区矫正资源不足:由于社区矫正资源有限,我们无法给予被矫正人员更多的帮助和支持,造成了一定的困扰。
3. 行为监管手段有限:虽然我们尽力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强日常监管,但仍然存在一定的监管盲区,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司法所日常监管要点(供动态分析例会参考)
1、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机构是否建立健全;至少配备1名政法专项编制的工作人员和1名专职社工;严格做到每名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监护人配置率达100%,社会志愿者(社工)配备达到1:1;司法所与监督考察小组、与监护人之间分别签订监管安全责任书;落实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的信息员布建。
2、落实每月集训制度(报到、点验、思想汇报、集中教育、公益劳动);每半月召开一次动态分析例会;在重要时期、重大节日、重点时段、重大事件发生时,落实专题研究会制度;建立和落实“严管级”社区服刑人员动态档案库,每月及时上报;建立和落实值班备勤制度、重大事项请求报告制度和每日“零报告”制度;建立和落实与公安派出所的每半月核查核对制度,监管帮教措施落实情况通报制度;按规定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以认罪服法教育、行为养成教育和警示教育等为内容的入矫教育,教育面达100%;重视心理矫正工作,建立心理矫治专兼职工作队伍,对全体入矫社区服刑人员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并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率达100%;将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纳入低保,落实责任田,做好帮困扶助各项工作,提供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对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做好接收、一人一档工作;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矫正终止环节的工作(提前一个月做好社区矫正期满合议工作,填写好期满鉴定表,及时进行矫正期满宣告)。
3、开展全面的排查走访和谈心谈话活动,做到每月走访,每月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普遍性个别谈话教育,同时要做到“三个必谈”:即思想波动较大时必谈、本人或家庭遇到重大困难或变故时必谈、动态信息出现异常时必谈,从而全方位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行为表现、社会交往、行动轨迹(是否出入赌博场所或参与赌博活动、是否与社会闲散人员频繁交往或混居等等);严格落实定期报到、思想汇报、外出请销假、迁居审批、会客审批等日常管理制度;对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入矫、中期、解矫”三个阶段的风险评估;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落实“GPS管理”,做到“日定位、周巡查”;全面落实“定人包案”制度,辖区内重点人员的个案化矫正实施率达到100%,其他对象需达到50%。
4、根据社区服刑人员日常考核奖惩情况进行分级管理和处遇,并每月将日常考核奖惩情况进行公示,同时通知监督考察小组和社区服刑人员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