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编制: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审核:

审批:

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订版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修订版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修订版自2009年8月27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版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版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版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

8、《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修订版自2014年7月29日。

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10、《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修订版自2009年5月13日起施行。

1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12、《环境管理体系》(GB/T24001-2016),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1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 28001-2011),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1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15、河南省地方技术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他:国家规范、规程、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地方行业标准,参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汇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方针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各岗位人员和部门的职责,保障工人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的发展,特制定本体系。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保证体系适用于项目所有人员,为保证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的安全生产的规定在本企业贯彻、执行,加强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动态管理、监督工作,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三条目的

根据国家“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各级领导、各部门根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职责和任务,组成既有分工,又有机地联合起来的体制,形成一个与生产管理指挥系统相一致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

第四条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定;

二、根据项目施工生产和经营状况,策划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

全计划和安全措施;

三、组织和督促各劳务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

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实行动态监督管理,评议考核各劳务安全

生产管理目标达标活动,决定对有关单位及个人的奖罚。

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及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见图示。

XXXX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架构图

XXXXX 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机构图

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项目安全部。安全部负责项目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为不断完善项目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遵规守法,满足社会和相关方的要求,各项环境控制指标达到要求、不发生重大环境事故;最大限度地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不发生死亡事故、年度重伤频率≤0.5‰、年度轻伤频率≤3‰;不发生严重的职业病;根据实际情况尽量多争创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二、项目年度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由项目安全部组织编制,明确项目安全目标管理方向;

三、项目安委会每年对安全目标进行分解,分解到各部门,各部门分解到关键岗位人员;

四、项目安全部是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环境和职业健康安

全目标的建立、实施、考核进行控制;

五、项目各部门负责各自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建立、实施;

六、项目安全部负责对项目各部门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实施和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第六条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制度

为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做到全员、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使安全管理目标的实施,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制度,即项目负责人对项目部各类人员、作业班

组长进行考核,班组长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考核。

项目部每月考核一次,考核办法参照《河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中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要求,并填写考核表;

二、目标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项目部对作业班组进行考核。

项目每月考核一次,考核办法参照《河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中目标考核办法,并填写考核表;

三、项目安全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和目标考核的工作;

四、考核结果为:

1、伤亡指标分为:不超过指标(等于指标或低于指标),超过指标二个等级;

2、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考核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五、项目部每月公布安全管理目标考核结果;

六、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中伤亡控制指标:低于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达到合格(或

优良、双优)的项目各部门、各管理人员、作业班组均可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职务晋升、工资奖金的评定;

2、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作业班组,要限期整改并达到目标要求,如限期内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作业班组除了要通报批评外,还要进行罚款等处罚;

3、第二次考核不合格的作业班组,视情节轻重给予加倍罚款或清除出场。

七、在限期整改期内或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他人伤亡事故的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

任和经济处罚外,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七条项目经理(执行经理)安全职责

一、项目经理对负责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面直接责任;

二、在工程项目施工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全面负责本单位工程的技术工作,组织现场施工员熟习图纸,参加图纸会审;专责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督促落实,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各种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生产,项目经理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对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全面负责,确保安全。设立工程

项目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的专项台帐,保证安全防护、文明措施费用的有效使用;

保证在施工前投入所需要的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

四、贯彻落实本单位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责任制。针对工程施工的特点及时负责

组织进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要按程序和要求办理好审核、审批手续;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工程内容有重大变更时,相关的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或安全措施应作相应修改,确保安全施工;组织有关人员开展质量、安全检查、评定工作;做好分项工程,隐蔽工程以现场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的验收签收工作。制定本项目的应急救援预案,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立危险源标识牌并落实专人管理。组织本项目的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并做好记录;

五、组织对新进场工人(民工)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及时按规定办理使用是电子信息卡;组

织对班组、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执行情况,加强劳动保护工作;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六、对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办公、生活区的选址要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要符合卫生标准;

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按规定悬挂施工标牌和安全警示标志;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中制止违章作业,遇有险情,有权暂停生产,撤出人员并报告领导处理,直至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暂时停止施工时,要做好现场安全防护;

七、每周组织一次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做好安全检查记

录;检查生产、作业环境的安全条件,排查及整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监督职业卫生以及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检查全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发现施工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状况和对上级有关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予以落实整改;

八、凡发生轻伤事故应积极组织调查,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凡发生

重伤以上事故(含重伤)和重大未遂事故,应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参加事故的调查,认真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九、明确各劳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的工作,协助和指挥物资、

设备等资源;

十、严格监督施工现场搭设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组织验收合格方可投

入使用(其中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龙门吊等一类设备必须向市级安监机构办理安装告知手续,取专业安全检测单位的设备检测合格检验报告15日内向安监机构领取备案登记牌后方可使用);高处作业吊篮等二类设备向工程项目的安监机构办理告知手续;

十一、对工地的事故隐患负有整改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

十二、参加安全生产检查,负责组织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归档;按规定使用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

十三、工程施工作业期间,离开现场时要指定有相应资格的人员暂时代其管理施工现场。

第八条项目生产经理安全职责

一、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分管的施工生产、进度计划、材料设备等的安全生产

负责;

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不违章指挥,坚

决制止违章作业;

三、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参与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目标

的制定,并负责监控实施;

四、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格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

用;

五、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制定措施及时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项目技术总工安全职责

一、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分管的施工生产、进度计划、材料设备等的安全生产

负技术责任;

二、贯彻落实安全技术规范、条文、标准、规程。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管单位(子单位)的

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所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施工特殊性,负责单位工程图纸审查,结合建筑施工有关安全防护技术进行书面工程质量、安全技术交底;

三、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有针对性,在施工

中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四、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发现设备、设

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格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五、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制定措施及时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六、参加事故、重伤及轻伤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七、参与配合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工作;

八、督促管理项目的设计变更、材料代用、结构试验、结构补强等经济技术签证,实际工料消

耗量和竣工结算资料;

九、负责技术复核、轴线控制和标高与座标的复核,负责贯彻执行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标准和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十、负责整理全部原始技术资料、施工技术小结和绘制竣工图;

十一、参与质量检查活动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条项目施工员安全职责

现场施工员包括包括栋号长(主管施工员)和施工员,栋号长(主管施工员)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对现场施工的质安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并安排、检查、督促、协调各施工员分管的施工任务。施工员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和栋号长(主管施工员)的指挥下,对所分管的施工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负责,并尽职尽责努力完成项目部安排的施工任务。栋号长(主管施工员)具体负责的施工技术工作如下:

一、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

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做好,对所管辖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分管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

三、向施工班组、生产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包括安全生产措施的技术交底),亲临现场指导施

工操作,领导班组认真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协同项目经理、生产经理、安全员、质检员、班组长等,组织好隐蔽工程验收以及现场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等验收工作;

四、填写施工日记和详细的原始记录,积累、提供本单位工程的技术档案原始资料;

五、及时处理日常一般性质量安全问题,发生事故及时上报详细情况并提出处理方案;

六、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含分包单位)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和隐

患及时处理和消除;

七、对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严格执行相应的安全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

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停止操作或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八、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分包单位)学习质量、安全操作规程,开展质量、安全

生产教育活动,参加本工地的定期质量、安全生产检查,接受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或上级人员的监督检查,并负责整改措施的落实。

第十一条项目安全主管(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及上级

有关安全方面的规定;

二、负责检查、监督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若工程暂时停

止施工的,必须上报分公司质安组,并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接受安全管理部门或上级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并负责检查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三、做好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并参与验收工作,经常检查脚手架、模板的搭设和安全设施、施

工机械设备的运行情况、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的存放管理和监控使用情况、临时用电线路及使用情况,临边防护情况,劳保用品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落实“三定”(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整改要求,本人不能处理的危险因素要及时上报;

四、做好各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节假日前后的安全

教育,进行定期和季节性的安全技术教育,督促班组进行班组一级的安全教育,并督促做好以上教育的记录;检查上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实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落实现场消防

设施;

六、参加项目每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指导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并做好检查记录;

七、从工程开工到竣工,对整个施工过程中每天发生的重要生产和技术活动的连续不断的情况

填写在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中的《施工安全日记》内;

八、参加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场查验或安装验收;落实施工起重设备、

施工机具定期检修、维护保养制度及安全防护用品、配件的报废制度;督促建立安全防护用品、施工起重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资料档案;做好施工起重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安全巡查并保留记录;

九、参与组织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十、监督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落实在施工现场按规定悬挂标牌和安

全警示标志;

十一、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十二、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十二条质量员安全职责

一、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地配合项目部成员搞好安全生产,安全教育及安全检查工

作;

二、在施工现场检查工程质量的同时,要监督指导工人进行安全施工、安全生产;

三、对于违反安全操作的工人,要及时纠正并进行教育;

四、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上报并及时处理;

五、监督现场工人安全帽、安全带的配戴情况。

六、应努力学习各工种的安全技术,配合安全员搞好安全生产。

第十三条资料员安全职责

一、及时收集、汇总和整理工作安全资料,并将此工作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中;

二、及时提醒相关人员(如项目经理、技术总工、安全主管、机电专员、电工等)归档和整理

各类安全资料,不得擅自修改、伪造及事后补做;

三、对安全资料严加管理,妥善保存,不得遗失、损坏,工作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四、配合甲方、监理、公司上级及各级政府部门对安全资料的检查工作,对提出的有关资料的

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项目机电专员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机械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按工程项目需要负责设备的配置、安装、拆卸和验收工作,指导和督促各有关人员按规程

要求对设备进行使用、保养和维修;

三、负责工程项目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排除机械保障,处理机械事故,未能解决的疑难

问题,报请分公司机电主管协助;

四、建立施工现场每台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的档案,做好机械设备运转、保养、维修及检查的

原始记录,准确统计各种数据及资料;

五、每周对工程使用的设备进行安全自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设备“带病”运行。

参与机械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六、确保机械设备的司机、指挥、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持有效特种作业上岗证。

第十五条项目电工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

件和规定;

二、接受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学习,持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件上岗;

三、参与编制项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方案,施工临时用电必须实行“三相五线制”,在应

使用的地方使用安全电压;

四、监督和实施施工临时用电“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电箱要有门、有锁、有防雨棚;

临时用电保护零线和工作零线不能混接;保护零线要引入机具;

五、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掌握急救的基本方法和器材使用方法;

六、对项目的现场施工用电,低电压设备及线路的安全安装和使用负责,并按照施工现场临时

用电方案和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并符合安装规范和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对电气线路、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七、参加施工现场每周的安全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负责定措施、定时间进行整改

完善;

第十六条项目电焊工(气焊工)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

件和规定;

二、接受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学习,持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件上岗;

三、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掌握急救的基本方法和器材使用方法;

四、参加每周的安全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负责定措施、定时间进行整改完善;

五、负责施工现场电焊机(气焊机)的安全、使用和保证电焊机(气焊机)所有部件符合安全

生产的规范要求,正常运行。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六、电弧焊施焊现场的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瓶、木材等易燃、易爆物品;

七、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配有足够的各类有效灭火器材;

八、作业前应先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工作结束(或遇停电),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

点(焊渣溅落的地点),清理好动火现场,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第十七条分包单位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操作

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二、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按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做好本单位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

和安全教育,经常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单位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

三、必须保持本单位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总包项目部申报。新工人应按规定

办理各种手续,并经“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

四、根据总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向本单位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五、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项目部处理,

制止违章作业;

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并立即上报。

第十八条班(组)长安全职责

一、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根据本班(组)人员的技术、体力、

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书面记录;

二、组织开好班前安全活动。对进场施工的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中的班组教育,特别是

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培训,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的知识,并在未熟悉工作环境前,指定专人管好他(她)的人身安全,做好安全教育活动的记录;

三、组织本班(组)工人学习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检查执行情况,在任何情况下,均不

得违章蛮干,不得擅自动用机械、电气等设备和拆除脚手架,安全防护等的安全设施;四、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解

决,不能解决的立即采取临时控制措施,项目部及时处理;

五、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

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组织全班(组)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七、听从项目专职安全员的指导,教育全班员工遵守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严格执行劳动纪

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上、下工序的交接工作和自检工作;

八、带领本班工人积极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掌握急救的基本知识和器材使

用方法。

第十九条操作工人安全职责

一、接受各级安全教育,没有接受岗位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的工人不得上岗作业;

二、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以及遵守劳动纪律和本企

业的安全管理制度,不违章冒险作业,提高操作水平;

三、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得随

便开动他人操作的机械、电器设备。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度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四、随时检查工作岗位作业环境的安全状况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的情况,做

好文明施工和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班长或项目部;

五、进入施工现场自觉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服从工地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

六、作业时要关心周围工人的安全状况,发生险情和他人违章作业要及时向班(组)长报告,

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工具,不准擅自拆改和不随意破坏;

七、遇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而无措施保证的作业,工人有权拒绝施工,同时立即报告项目经理

部或越级报告有关部门;

八、积极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掌握急救的基本知识和器材使用方法。

第四章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一、针对不同工程的特点、不同的施工方法、使用不同的各种机械设备、变配电设施、不同的

施工场地、不同的架设工具、不同的安全防护设施及环境中有毒有害易然易爆作业等情况,从安全技术上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施工。

二、一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土方工程。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等土方深度和土的种类,选择开挖方法,确定边坡

的坡度或采取哪种护坡支撑和护地桩,以防边坡坍塌;

2、脚手架、吊篮、工具式脚手架等选用及设计搭设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3、高处作业的上下安全通道;

4、安全网(平网、立网)的架设要求,范围(保护区域)、架设层次、段落;

5、对施工用的电梯、井架(龙门架)等垂直运输设备,位置搭设要求,稳定性、安全装置

等的要求和措施;

6、施工洞口及临边的防护方法和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的隔离措施;

7、场内运输道路及人行通道的布置;

8、编制施工临时用电的组织设计和绘制临时用电图纸,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具)的外侧

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间距设有达到最少安全距离采取的防护措施;

9、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措施;

10、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的安全防护隔离设置。

三、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对于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特性较多的特殊工程,如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各种特殊架设作业等,应编制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有设计依据、有计算书、有详图、有文字要求、附具安全验算结果。

四、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

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就是考虑不同季节的气候,对施工生产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可能造成的突发性事故,而从防护上、技术上、管理上采取的措施。一般建筑工程可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中,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危险性大、高温期长的工程,应单独编制季节性的施工安全措施。季节性主要指夏季、雨季和冬季。各季节性施工安全的主权内容是:

1、夏季施工安全措施

夏季气候炎热,高温时间持续较长,主要是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1)采用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使职工知道中暑症状,学会对中暑病人采取应急措施;

(2)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避开中午高温时间工作,严格控制工人加班加点,高处作业工人的工作时间要适当缩短。保证工人有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时间;

(3)对在容器内和高温条件下的作业场所,要采取措施进行通风和降温;

(4)对露天作业的固定场所,应搭设凉棚,并要经常洒水降温;

(5)对高温、高处环境作业的工人,需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发现有作业禁忌症者,应及时调离高温和高处作业岗位;

(6)要及时供应合符卫生要求的茶水、清凉含盐饮料、绿豆汤等;

(7)要经常组织医护人员深入工地进行巡回医疗和预防工作。重视工人身体状况的变化;(8)预备必要的防暑应急药品和用品。

2、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雨季进行作业,主要做好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雷、防坍塌和防台风的工作:

(1)防触电

电源线不得使用裸导线,不得沿地面敷设。配电箱必须防雨、防水、防盗,电器布置符合规定,电器元件不能破损,电源线严禁带电明露。机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手持电动工具和设备使用时,必须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工地临时照明线路和照明器,一般场所选用220V。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电压不超过36V。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金属管道和容器内的照明电压不超过12V。电气作业人员,带电作业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操作;

(2)防高处坠落

停止一切不能雨季施工的作业,检查安全防护设置是否正常,防止湿滑、斜坡楼、地面易造成高处坠落的安全事故;

(3)防雷击

高出建筑物的塔吊、井字架、龙门架、脚手架等应安装避雷装备;

(4)防坍塌

搞好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的排水工作,防止沉陷倾斜。坑、槽、沟两边要放足边坡,危险部位要采取措施加固。做好排水措施,一经发现紧急情况,应马上停止土方施工。迅速撤出人员;

(5)防台风

沿海地区还应停止户外高空施工作业,防止汛期台风的侵袭,在此期间,风力增大,水位升高,施工单位要及时收听气象台天气预报。现场各类机械设备、电气装置、库房等,应注意防止进水受潮;大型施工机械在风力达到六级时,要采取各种措施(如放下臂杆、固定行走装置等),避免发生事故。

3、冬季施工安全措施

冬季进行作业,主要做好防风、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防亚硝酸钠中毒的工作:

(1)凡参加冬季施工作业的工人,都应进行冬季施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进行安全交底;(2)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雪,应停止高处作业和吊装作业;

(3)搞好防滑措施。通道防滑条损坏的要及时修补,对斜道、通行道、爬梯等作业面上的霜冻、冰块、积雪要及时清除;

(4)用热电法施工,要加强检查和维修,防止触电和火灾;

(5)对亚硝酸钠要加强管理,严格发放制度,要按定量改革小包装,并加上水泥、细砂、粉煤灰等,将其改变颜色,以防止误食中毒;

(6)加强动火申请和管理,遵守消防规定,防止火灾发生;

(7)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四、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要求

1、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深基坑、地下暗

挖工程、高大模板各种特殊架设作业、脚手架、井架安装和拆除等工程,都要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并按规定经论证、审查批准后方能执行;

2、采用各种安全技术的革新和科研成果,都要经过试验、鉴定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方能使用;

3、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

出具体内容,防止一般化;

5、公司总工程师、分公司技术负责人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分别按照企业关于编制施工组

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分工规定,分级负责编制和审核、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分级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6、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得随意修改或拒不执行;遇到因条件变化或考虑不周必须

变更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时,应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不能擅自变更。

第二十一条安全检查、验收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一、定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职责

1、项目部每周组织项目部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检查;

2、项目安全员每天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巡视检查;

3、班组长负责组织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

二、专项安全检查的工作内容

1、季节性安全检查

针对冬季、雨季、夏季、台风等的气候特点,进行防火、防滑、防坠落、防中暑中毒、防洪、防坍塌、防触电、材料堆放等方面的专项季节性安全检查。

2、专业性安全检查

针对施工临时用电、深基坑、安全通道、地下暗挖(顶管)工程、人工挖孔桩、高大模板、文明施工、大跨度结构、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压力容器、防尘防毒等在施工(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3、验收性安全检查

对于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搭设的脚手架、高大模板、深基坑施工、安装的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等重要设施,要经过详细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办理规定的验收手续后才能投入使用。

4、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

在(元旦、春节、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等)等法定节假日前后,对施工现场、库房、食堂和宿舍等进行安全、防火、卫生检查和节日加班人员的思想教育,并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防止员工思想麻痹、纪律松懈。

上述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要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对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停工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1、项目经理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

2、项目安全部负责组织项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除责令责任劳务、责任人整改外,并通过公司OA网进行公示;

3、项目安全员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事故的排查和治理工作的实施;

4、施工班组长负责本班组施工范围的安全生产事故排查和治理工作的实施;

5、生产工人负责对本岗位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权拒绝施工并向班组长、项目安全员报告。

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程序

1、生产工人、班组长、工地安全员在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中,将发现的一般安

全生产事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并记录好处理的情况;若发现的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不能即时现场处理的,要立即停止隐患部位的施工作业,做好警戒并将隐患情况逐级上报项目经理;

2、项目经理对工地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要组织项目技术总工、生产经理、安全主

管进行现场分析,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报公司职能部门审批,按经审批的专项整改方案组织整改,并做好整改后的验收记录;

3、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对所辖项目进行安全检查,组织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进行排查、治

理等工作全面实施。对工地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要督促、指导项目部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并对方案进行审核,组织落实专项整改所需的资源,指导、督促项目部进行专项整改工作,参与整改后的专项验收工作;对于项目存在、且一直没有进行治理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4、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指导、督促各项目部对所辖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排

查、治理的工作实施,审核专项整改方案中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方案,并组织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后的专项验收;在日常安全检查中,针对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公司工程管理部直接向项目部发出整改通知书,并由专人跟进整改的进展;若项目部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的,公司工程管理部将再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抄报分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由分公司分管理副总经理督促落实整改;对于项目存在、且一直没有进行治理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公司工程管理部将在公司OA网中公示,情况严重的,建议公司财务暂扣该项目部分工程款的发放(直至整改完成为止),并向集团公司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报告;

5、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专项整改方案中涉及原有施工技术方案变更

部分的审核工作,并参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后的专项验收工作;

6、公司总工室负责审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专项整改方案,并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治理后的验收结论进行确认。

第二十二条卫生防疫制度

一、卫生保健制度

(1)施工现场应设置保健卫生室,配备保健药箱、常用药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小型工程可以用办公用房兼做保健卫生室;

(2)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兼职或专职急救人员,发生工伤应对伤员进行初步处理,对生活卫生进行监督和定期检查食堂、饮食等卫生情况;

(3)要利用宣传栏等形式向职工宣传防病的知识和方法,针对季节性流行病、传染病等,做好对职工卫生防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4)当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时,必须在2小时内向事故发生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应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5)现场施工人员患有法定的传染病或病源携带者时,应及时进行隔离,并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处置;

(6)施工现场划分区域负责人,实行挂牌制,负责卫生清扫和保洁,做到现场清洁整齐。应有灭鼠、蚊、蝇、蟑螂等措施,并应定期投放和喷洒药物;

(7)厕所必须落实专人清洁,保持时时清洁,便槽不得有积垢,严禁随地大小便;

(8)工人作业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不得留余料。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理。严禁随地丢垃圾,污水、废水不外溢;

(9)车辆进出清洗干净,不污染道路;

(10)施工现场办公室、仓库、职工宿舍保持环境清洁卫生,班组宿舍的衣物、日常生活用品等摆放整齐。

二、厨房卫生制度

(1)厨房必须有卫生许可证;

(2)炊事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并应保持个人卫生;

(3)炊具、餐具和饮水器具必须及时清洗消毒,保证供应符合卫生饮用水,茶水桶加盖锁;(4)必须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做好进货登记,严禁购买无照、无证商贩经营的食品和原料,施工现场的食堂严禁出售变质食品,用冰箱24小时留置当天的饭堂样品;(5)厨房卫生整洁,符合卫生检疫要求,保持内外环境清洁卫生,做到生熟食品隔离,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6)厨房内墙贴白瓷片,高2米。厨房内灶台、洗涤台、案板台的内外窗台也铺贴白瓷片,卫生负责人要注意厨房的通风及清洁;

(7)要做好消毒、灭蝇、防尘、防腐措施,且应持有有效的健康和岗位培训证。洗、切、煮、卖、存等环节设置合理,生熟严格分开,餐具用后随即洗刷干净,并定期消毒;三、卫生间、浴室卫生制度;

(8)夏季期间,因地制宜增加清凉含盐饮料、绿豆汤等的供应。

三、卫生间、浴室卫生制度

(1)每天派专人负责卫生间、浴室的清洁工作,一日数次定期清洗,保证无异臭味;

(2)每周一次定期喷药,消灭蝇、蛆滋生;

(3)使用浴室、卫生间人员要爱护各种设施,不得破坏和乱写乱画,一经发现,从严处理;(4)大小便入厕,严禁随地大小便;

(5)严禁在卫生间、浴室乱丢杂物、垃圾、保持卫生间的清洁卫生。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