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光德《社会保障概论》(第4版)配套题库【章节题库(12-21章)】【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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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光德《社会保障概论》(第4版)配套题库【章节题库(6-11章)】【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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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社会保障水平一、判断题1.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由法定继承人全部继承。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4年研]【答案】×【解析】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部分余额,社会统筹部分不能继承。

因历史原因,曾有一段时间企业将缴纳的一部分费用划入个人账户。

现在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如下: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如此道题目为2013年考研题,则判别为对。

2.绝对金额制的计算基数是被保险人的缴费工资收入。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4、2003、2002年研]【答案】×【解析】绝对金额制这种计算方法是将被保险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按不同标准划分为若干种类,每一种类的人按同一绝对额发给养老金。

这种计算方法与被保险人退休前工资的多少无关,多用于普通国民保险或家庭补贴的给付,属于较大范围的养老金范畴。

二、概念题1.社会保障水平答:社会保障水平是一个质与量统一的概念。

从量上讲,社会保障水平有“高”、“低”之分。

(1)在微观层次上,社会保障水平是指受益人的受益水平(或保障水平),它是在劳动生产要素分配层次上的收入再分配项目及其程度的表达方式;(2)在中观层次上,社会保障水平是指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它是社会保障在政府公共财政支出中地位的表达方式,它是测量和表达政府对社会保障投入状况的指标;(3)在宏观层次上,社会保障水平是指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它是反映一国或地区的经济资源用于居民社会保障支出的表达方式,它是测量和表达社会整体社会保障水平的指标,它是国际上通用的测量社会保障水平的主要指标。

2.社会保障水平指标[南开大学2012年研]答:社会保障水平是指在特定时期一国或地区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高低程度。

社会保障水平指标是指为了衡量社会保障水平而选取的变量。

通常,西方国家把社会保障总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作为衡量社会保障水平的主要指标。

孙光德《社会保障概论》配套题库-章节题库(社会保障的定义、体系结构及其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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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社会保障的定义、体系结构及其功能一、判断说明题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政府。

[电子科技大学2011年研]答:这种说法是正确的,具体分析如下:(1)国家是对社会进行管理的最高权力机关,政府是具体执行国家权力的行政机构,唯有政府才有能力担当社会保障的主体,唯有政府才能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全社会实行生活保障。

(2)社会稳定和经济增长是社会的基本目标,政府有运用社会保障寻求稳定和参与发展的内在动因。

2.从保险上看,社会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有预防各种风险,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交费的合理性、返还待遇的差别性等特点。

[华中农大2007年研]答: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具体分析如下: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与经济补偿金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具有不同的性质和作用。

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制的社会保障,它实行权利与义务相关的原则,必须尽到缴纳保险费的义务,才有享受收入补偿的权利。

其特点是强制性、互济性、储备性和补偿性。

它所承担的风险最多,包括劳动者在整个生命周期中发生的使他们失去工资收入的生、老、病、伤、残、失业等所有风险。

3.社会救助是保障社会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电子科技大学2011年研]答:这种说法是正确的,具体分析如下:因为社会救助的对象是社会保险这道安全网保护不了的人群,社会保险需要缴费,而无收入和低收入的人是没有能力缴费的,社会救助具有扶贫济困的功能,能够保障贫困人群的最基本生活,所以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社会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二、概念题1.家庭保障[人大2005年研]答:家庭保障是指人们为了达到生活目的一种自我保障、自我帮助的手段。

社会成员获得的劳动报酬、风险收入或其他合法收入,不仅需要维持本人及家庭当前的生活,而且需要拿出一部分用于养老、医疗保险、防备失业或可能的丧失劳动能力等风险。

孙光德《社会保障概论》配套题库-课后习题(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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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一、名词解释1.市场经济(market-directed economy)答:市场经济是指与计划经济相对应的一种经济体系,在这种体系下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及销售完全由自由市场的自由价格机制所引导,而不是像计划经济一般由国家所引导,在市场经济里并没有一个中央协调的体制来指引其运作,但是在理论上,市场将会透过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和需求产生复杂的相互作用,进而达成自我组织的效果。

2.济贫法(Poor Law)答:济贫法是指英国1601年颁布的《济贫法》和1834年英国议会通过的《济贫法修正案》,前者被称为“旧济贫法”,在历史上首次由政府以立法形式规范济贫事业;后者首次明确对穷人的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在社会保障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旧济贫法的主要内容有:建立地方行政和征税机构;为有劳动能力的人提供劳动场所;资助老人、盲人等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为他们建立收容场所;组织穷人和儿童学艺;提倡父母和子女的社会责任;从比较富裕的地区征税补贴贫困地区。

新《济贫法》的主要原则是:保障公民生存的义务,认为救济不是消极行动,而是一项积极的福利举措,并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社会工作人员从事此类工作。

3.互助组织(mutual—aid organization)答:互助组织是指多种多样的群众自发、自愿建立起来互助合作的组织。

组织成员在自愿基础上,通过按规定缴费的方式聚集资金,以使参加者在遭遇各种风险处于危难时得到救助。

互助组织产生于17世纪末,是产业工人为抵御劳动风险而创立的互助互济基金会组织,它聚集会员的力量,组织会员之间的扶危济困。

这种以抵御劳动风险为目的的互助组织,从制度属性、管理形式、项目设置、责任承担等方面,为后来的社会保险制度的产生和形成提供了组织经验和基础。

4.商业保险(commercial insurance)答: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

孙光德《社会保障概论》配套题库-章节题库(医疗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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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医疗社会保障一、判断题按住院日和门诊人次费用标准定额支付方式能鼓励医院降低成本,缩短住院日,有利于医疗费用控制。

(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7年研]【答案】×【解析】按住院日和门诊人次费用标准定额支付方式不能鼓励医院降低成本、不能缩短住院日,不利于医疗费控制。

按病种付费可以激励医院为获得利润而主动降低成本,缩短平均住院日。

二、概念题1.医疗保险[天津财大2006年研]答:医疗保险是指由国家立法,通过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和方法筹集医疗资金,保障人们平等地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的一种制度。

医疗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其他社会保险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社会医疗保险保障公民的身体健康,与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其他保险一起,共同对劳动者的生、老、病、死、残起着保障作用。

但由于疾病风险的特征和医疗保健服务需求与供给的特殊性,又使得医疗社会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险险种有着明显的区别,具有自己的特点。

2.有管理的保健组织[华中农大2008年研]答:有管理的保健组织是指集卫生服务提供和卫生筹资于一体的保健组织形式,其最重要的形式是健康维护组织(HMO)和优惠服务提供者组织(PPO)。

到l998年年初,美国已有1.6亿人以不同形式参加各类“管理式保健组织”。

这是当前国际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趋势之一。

“管理式保健”的迅速发展,关键在于其费用节省机制。

据研究,美国由于“管理式保健”组织的发展,1996年节省的医疗费用在238亿~374亿美元之间。

3.合作医疗[人大2002年研;南开大学2005年研]答:合作医疗是指在群众自愿互助的基础上,依靠集体经济,在防病治病上实行互济互助的一种福利性质的医疗制度。

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

孙光德《社会保障概论》配套题库-章节题库(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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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一、多项选择题贝弗里奇报告在英国被称为“贝弗里奇革命”,他提出的六条原则包括()。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7、2005年研]A.保险费标准一致B.不能区别对待C.基本生活资料补贴标准一致D.管理责任统一【答案】ABCD【解析】贝弗里奇报告的“六原则”,在有些文献中又被说成“四原则”,是指:普遍性原则,即社会保障应该满足全体居民不同的社会保障需求;保障基本生活原则,即社会保障只能确保每一个公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统一原则,即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待遇支付和行政管理必须统一;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即享受社会保障必须以劳动和缴纳保险费为条件。

这些原则的提出和实施使社会保障理论更加丰富和趋于成熟。

二、判断说明题1.从历史上看,商业保险的产生历史要远远早于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发源于商业保险。

[华中农大2007年研]答: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具体分析如下:(1)从历史上看,商业保险的产生历史要远远早于社会保险。

没有商业保险的发展,就不可能有社会保险的产生,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技术基础。

(2)但是商业保险并非社会保险的起源。

社会保险以国家干预主义、福利经济学、凯恩斯主义等思想理论为基础,经历了从民间慈善事业到政府立法济贫等发展阶段,伴随着工业革命后生产社会化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建立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3)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二者的关系是,社会保险的建立借助了商业保险提供的原则和技术。

2.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第93条明确规定:“人民政府应逐步实行劳动保险制度的目标”。

[华中农大2007年研]答: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具体分析如下:1954年《宪法》第93条的内容实为:“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国家举办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群众卫生事业,并且逐步扩大这些设施,以保证劳动者享受这种权利。

”三、概念题1.社会保障制度[天津财大2008年研]答:社会保障制度是指以政府为责任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而生活发生困难的国民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

孙光德《社会保障概论》配套题库-课后习题(社会保障的定义、体系结构及其功能)

孙光德《社会保障概论》配套题库-课后习题(社会保障的定义、体系结构及其功能)

第1章社会保障的定义、体系结构及其功能一、名词解释1.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答:社会保障是以政府为责任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而生活发生困难的国民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这一定义包含以下四个要点:①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政府;②社会保障得以实施的依据和保证是相应的社会立法;③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是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形成的社会基金,用它来支付保障费用;④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

2.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答:社会保险是指以国家为责任主体,对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有劳动能力却因失去工作丧失生活来源的情况下,通过立法手段,运用社会力量,给予一定程度的收入损失补偿,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

它所承担的风险最多,所占用的资金也是社会保障基金中的最大部分。

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储备性和补偿性等特点。

3.社会救助(social succour)答:社会救助是指依据法律规定,政府和社会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无收入和低收入的个人或家庭给予帮助,满足其生存需要的制度,是保障社会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因为社会救助的对象是社会保险这道安全网保护不了的人群——社会保险是需要缴费的,而无收入和低收入的人是没有能力缴费的,所以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组成部分,在贫困现象比较普遍的社会中,发挥其扶贫济困的功能尤为必要。

4.社会福利(social welfare)答:社会福利是指政府和社会组织通过建立文化、教育、卫生等设施免费或优惠提供服务和以实物发放、货币补贴等形式,向全体社会成员或特定人群给予帮助,以保证和改善其物质文化生活的制度。

5.社会功能(social function)答:社会保障的基本功能包括:①人民生活的“安全网”;②经济发展的“推动器”;③社会矛盾的“调节器”;④社会政治的“稳定剂”。

孙光德《社会保障概论》(第4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就业社会保障【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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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就业社会保障11.1复习笔记一、失业保险1.失业、失业率、失业保险(1)失业国际劳工组织认为,一定年龄范围之内的劳动人口,同时满足下述三个条件的视为失业:①本人无工作,没有从事有报酬的职业或自营职业;②本人当前具有劳动能力,可以工作;③本人正在采取各种方式寻找工作。

我国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失业是指劳动者在有劳动能力并确实在寻找工作的情况下不能得到适当职业而失去收入的状态。

(2)失业率失业率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失业状况的主要指标。

国际上通行以失业人数同在业人数与失业人数之和的比例反映失业率,计算公式为:失业率=失业人数÷(在业人数+失业人数)×100%。

我国使用的城镇登记失业率,是计算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同城镇在业人数与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之和的比例,计算公式为: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城镇在业人数+城镇登记失业人数)×100%,以此反映失业率。

(3)失业保险及其制度类型①失业保险的概念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非因本人原因失去工作、中断收入的劳动者,提供限定时期的物质帮助以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具有保障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的双重职能。

②世界各国的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类型a.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失业保险制度强制失业保险由政府直接管理或政府委托一个机构负责管理,凡属失业保险法覆盖范围的用工单位及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雇主和个人没有选择的自由。

b.非强制性的失业保险制度这种模式是允许劳动者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由工会组织建立,政府提供大量资金,失业保险的管理一般由失业基金会负责。

c.失业救济制度这一制度的具体方式有:第一,由政府或雇主支付一次性失业救济金或一次性解雇费;第二,对不具备享受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者提供标准较低的失业救济;第三,不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津贴)条件的失业者可以申请失业救济,但要接受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符合救济条件者才可以领取。

社会保障概论孙光德第4版教材下载及考研视频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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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定义包含以下四个要点:(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政府(国家是主体)国家是对社会进行管理的最高权力机关,政府是具体执行国家权力的行政机构,唯有政府才能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全社会实行生活保障。

社会稳定和经济增长是社会的基本目标,政府有运用社会保障寻求稳定和参与发展的内在动因。

(2)社会保障得以实施的依据和保证是相应的社会立法(依据是法律)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社会保障制度必须以健全、完备的法律体系为支撑,使社会保障制度的运作制度化、规范化。

(3)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是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形成的社会基金,用它来支付保障费用(手段是再分配)(4)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目标是保基本)社会保障对那些由于各种原因处于生活困难或面临生存危机的社会成员给予生活保障,社会保障应能使社会的每个成员达到维持生存所需的生活标准。

2.社会保障体系基本结构(1)社会保障体系组成部分①基本组成部分(三种保障形式):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②三种保障混合的形式和补充保障形式:企业员工福利、慈善事业、互助保障等。

(2)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在我国,由于不同时期强调的重点不同,对社会保障体系的表述虽互有差别,但三个基本组成部分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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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医疗社会保障一、判断题按住院日和门诊人次费用标准定额支付方式能鼓励医院降低成本,缩短住院日,有利于医疗费用控制。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7年研]【答案】×【解析】按住院日和门诊人次费用标准定额支付方式不能鼓励医院降低成本、不能缩短住院日,不利于医疗费控制。

按病种付费可以激励医院为获得利润而主动降低成本,缩短平均住院日。

二、概念题1.医疗保险[天津财大2006年研]答:医疗保险是指由国家立法,通过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和方法筹集医疗资金,保障人们平等地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的一种制度。

医疗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其他社会保险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社会医疗保险保障公民的身体健康,与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其他保险一起,共同对劳动者的生、老、病、死、残起着保障作用。

但由于疾病风险的特征和医疗保健服务需求与供给的特殊性,又使得医疗社会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险险种有着明显的区别,具有自己的特点。

2.有管理的保健组织[华中农大2008年研]答:有管理的保健组织是指集卫生服务提供和卫生筹资于一体的保健组织形式,其最重要的形式是健康维护组织(HMO)和优惠服务提供者组织(PPO)。

到l998年年初,美国已有1.6亿人以不同形式参加各类“管理式保健组织”。

这是当前国际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趋势之一。

“管理式保健”的迅速发展,关键在于其费用节省机制。

据研究,美国由于“管理式保健”组织的发展,1996年节省的医疗费用在238亿~374亿美元之间。

3.合作医疗[人大2002年研;南开大学2005年研]答:合作医疗是指在群众自愿互助的基础上,依靠集体经济,在防病治病上实行互济互助的一种福利性质的医疗制度。

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

4.农村合作医疗[人大2007年研;华中农大2007年研]答:农村合作医疗是指农民群众依靠集体力量在自愿和互济的原则下建立起来的一种医疗互助组织。

它的基本特点是,农民个人和农村集体经济在一定范围内共同筹集合作医疗基金。

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患病时所需的医疗费用由合作医疗基金组织和个人按一定比例共同负担。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产生和发展较早,20世纪50年代兴起,60年代后期在全国逐步推开。

到20世纪80年代初,合作医疗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基本解体。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华中农大2010年研;南开大学2006年研]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2003年,国务院又转发了卫生部、财政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有关目标原则、组织管理、筹资标准、资金管理、医疗服务管理等基本政策。

自此,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其制度特征为: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以“补大”为主,与“补小”结合;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体制;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专用账户。

6.医疗救助与医疗福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0年研]答:医疗救助与医疗福利的解释与比较如下:(1)医疗救助与医疗福利的解释医疗救助是社会救助体系的一个分支,主要是针对生活贫困的低收入或遭遇灾难性的重症及突发事故的人群,其资金来源于财政的转移支付和社会捐赠,属于非缴费性项目。

医疗福利包括公共卫生服务、补充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互助三个项目。

其功能组合是: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全民,费用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由卫生部门向需要者以免费或低收费的方式提供;补充医疗保险实质上是一种用人单位福利,旨在谋取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医疗条件和待遇;职工医疗互助具有职工自助与他助相结合的性质,一般由用人单位的工会加以组织和推进。

(2)医疗救助与医疗福利的比较①从保障对象来看医疗救助是社会救助体系的一个分支,主要针对的是低收入或遭遇灾难性的重症及突发事故的人群;而医疗福利属于社会福利的一部分,其涉及的公共服务项目覆盖全民。

②从保障水平来看医疗救助从属于社会救助体系,因而其保障水平较低,仅提供贫困人群的基本医疗救助;而医疗福利包括公共卫生服务、补充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互助三个项目,为城市职工及居民提供更全面及更高水平的医疗保障。

③从资金来源来看医疗救助资金来源于财政的转移支付和社会捐赠,属于非缴费性项目;而医疗福利中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来源于政府财政,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来自于企业,职工医疗互助实质是一种员工自助与他助相结合的活动。

三、简答题1.相对其他社会保险制度而言,医疗保险制度的复杂性表现在哪里?[人大2012年研]相关试题:为什么说医疗保险是复杂的?[人大2009年研]答:医疗保险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按照保险原则为解决居民防病治病问题而筹集、分配和使用医疗保险基金的制度。

它是居民医疗保健事业的有效筹资机制,是构成社会保险制度的一种比较进步的制度,也是目前世界上应用相当普遍的一种卫生费用管理模式。

相对其他社会保险制度而言,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制度有着共同的特征,它们一起对劳动者的生老病死及意外事故承担保障责任。

但由于疾病风险和医疗服务需求的特殊性,又使医疗保险在实践中表现出自身固有的一些特征,表现出一定的复杂性。

(1)待遇支付形式为非定额的费用补偿。

相对于养老保险发放现金,工伤保险既发放现金也提供医疗服务,失业保险既发放现金还提供诸如培训等服务而言,医疗保险表现为一种医疗费用补偿机制,而费用补偿待遇与缴费多寡无关而与医疗费用直接相关,即患者获得的费用补偿不是取决于其缴过多少医疗保险费,而是取决于病情、疾病发生的频率以及实际需要。

因此,它是依据每个患者疾病的实际情况确定补偿,而不是进行定额支付。

(2)补偿期短但受益时间长。

由于疾病的发生具有随机和不可预测性,医疗保险提供的补偿也具有不确定性,一次疾病的时间通常不会太长,从而每次的补偿期也较短;不过,由于人的一生中不可避免地要生病,医疗保险也就会伴随参加保险人员的一生,也就是说医疗保险不仅会惠及所有参加保险的人员,而且自其参加保险之日起将伴随一生,可以说是受益时间最长的社会保障项目。

(3)涉及关系非常复杂。

医疗保险涉及到政府、用人单位、医疗机构、社会保险机构、医药机构和患者个人等多方之间复杂的权利义务关系,要处理好这样复杂的关系,必然需要兼顾各方主体的权益并对各利益主体形成一种制衡机制。

(4)医疗服务消费具有不确定性和被动性。

由于疾病发生的不确定性,使得医疗保险的管理也就有别于养老、失业等其他社会保险,它不仅需要对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进行管理,而且需要对医疗服务提供者以及医药服务的项目、内容等进行管理。

这些复杂性不仅是医疗保险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保险项目的本源特性,也是它区别于其他社会保险项目的基本标志。

2.简述医疗保险的支付方式。

[华中农大2011、2007年研]答:医疗社会保险费用的支付也称为医疗保险费用偿付或结算,是指医疗社会保险机构作为付款人,代替被保险人支付他们接受的医疗服务所花去的医疗费用,对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所消耗的经济资源进行补偿。

从第三方支付和需方支付两个角度可对支付方式进行分类:(1)第三方支付方式(医疗保险机构向医疗机构支付费用)第三方即医疗保险机构,其向医疗机构的费用支付从总体上可以分为后付制和预付制或前瞻性付费。

前者有按服务项目付费,后者有总额预算包干制、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等方式。

医疗保险的支付方式还可以分为对医院和对医生的支付方式。

不同的支付方式对费用控制、服务质量以及管理要求均有所不同。

具体包括以下方式:①按服务项目付费。

按服务项目付费是指医疗保险机构根据医疗机构或医生定期向保险机构上报的医疗服务记录,按服务项目(如诊断、治疗、化验、药品、麻醉、护理等)向服务提供者支付费用。

②按人头定额付费。

按人头定额付费即由医疗社会保险机构根据医院或医生服务的被保险者人数,定期向医院或医生支付一笔固定的费用。

在此期间,医方要负责提供合同规定的一切医疗服务,不再另行收费。

③总额预算。

总额预算制又称总额预付制,即由医疗社会保险机构根据与医院协商确定的年度预算总额进行支付。

④定额付费。

定额付费即按照预先确定的住院日费用标准支付住院病人每天的费用,按预定的每次费用标准支付门诊病人的费用。

⑤按病种付费。

按病种付费即根据国际疾病分类法,将住院病人疾病分为若干组,每组又根据疾病的轻重程度及有无合并症、并发症分为9级,对每一组、不同级别分别制定价格,按这种价格对该组某级疾病治疗的全过程进行一次性支付。

⑥工资制。

按工资标准偿付,也称薪金制,即由社会保险机构根据医生或其他卫生人员提供的服务向他们发工资。

⑦“以资源为基础的相对价值标准”支付制。

这是近年来在美国老年医疗保险中采取的一种新的医生服务费用支付办法。

其基本思路和方法是:通过比较各专科医生服务中投入的各类资源要素成本的高低,来计算每项服务的相对价值,以此作为确定各项服务费用的依据。

医疗社会保险的费用支付有多种形式,各种形式各有各的积极因素,对医疗保险机构、医疗服务提供者以及被保险人各有不同的影响,也各有利弊。

医疗社会保险机构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和需要,选择不同的费用支付方式或其组合。

(2)需方支付方式(被保险人向医疗机构支付费用)需方支付也称医疗社会保险费用分担,是社会保险机构为了防止被保险人在免费医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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