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规划委员会的请示
中共西滨镇委员会关于成立中共晋江市福建优兰发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请示

晋西委[2010]24号中共西滨镇委员会关于成立中共晋江市福建优兰发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请示中共晋江市委员会:福建优兰发集团系我市重点规模企业,同时也是我省最大的特种纸生产基地,共有员工1200多人。
截止目前公司共有党员73名,其中预备党员17名,流动党员1名。
为加强对非公企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领导和指导,促进非公有制企业良性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和《中共晋江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纪检工作的意见》(晋委〔2O10〕50号)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经镇党委研究,拟成立中共晋江市福建优兰发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一、组建目的:成立中共晋江市福建优兰发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旨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把党和政府的监督检查机构延伸到非公有制企业内部,以保护改革开放的成果。
公司纪委作为党在本企业的党内执纪、监督机构,主管本企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在镇纪委、所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围绕企业发展和效益,履行“教育、监督、保护、惩处”等职能,同时接受上级纪委的领导。
二、选举办法:公司纪委班子成员的产生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和公司党委相同。
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在征求镇纪委意见后,报经镇党委审批,并报市纪委备案。
如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一时有困难,可采取先任命,运作一段时间后再选举的办法,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在征求镇纪委同意后,由镇党委任命,并报市纪委备案。
三、机构设置:公司纪委设书记1名,由公司党委副书记兼任,副书记1人,委员3-5人。
四、公司纪委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章、决议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做好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对本企业党组织、党员遵纪守法和党性党风教育,提高党员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2、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帮助企业党员和员工树立崇廉敬洁的道德价值观,爱岗敬业,克已奉公,共同发展企业经济。
2024年召开总结大会请示

2024年召开总结大会请示尊敬的领导:您好!我谨代表公司全体员工向您请示,我们计划在2024年召开一次总结大会,以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成果,总结经验教训,汇报公司的发展情况,并制定未来的发展目标和战略。
现将请示事项列举如下:一、会议时间和地点拟定会议时间为2024年12月底或____年初,具体时间待领导批准后确定。
会议地点拟定在公司总部,以确保参会人员的便利性和会议的顺利进行。
二、会议规模和参会人员参会人员将包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各部门和项目负责人以及具有决策权和重要职责的员工代表。
拟定的参会人员规模为200人左右,以确保会议的高效性和热烈的讨论氛围。
三、会议议程安排(一)公司发展回顾: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成果和取得的进展,总结并分享成功经验。
(二)挑战与机遇分析:分析当前公司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借鉴过去经验,制定未来发展策略。
(三)部门分组讨论:安排不同部门的负责人和员工代表进行小组讨论,总结各自部门的工作情况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四)战略规划讨论:制定公司未来的发展目标和战略,明确重点领域和发展重点。
(五)业务拓展计划: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业务拓展计划和目标。
(六)员工培训计划:根据部门和个人需求,制定员工培训计划,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七)总结大会闭幕式:总结大会的成果和重点讨论结果,表彰优秀个人和团队。
四、会议组织和保障措施(一)成立组织委员会:成立由高层管理人员组成的组织委员会,负责会议的策划、组织和执行工作。
(二)会议资料准备:组织委员会负责准备会议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会议议程、会议材料和演讲稿等。
(三)场地和设备保障:确保会议场地的租赁和设备的调配,以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四)人员安排和接待工作:负责参会人员的邀请、人员安排和接待工作,提供良好的会议服务。
(五)会议后续跟进工作:对于会议讨论结果和制定的计划,要有明确的追踪和跟进工作,确保计划的有效落地。
五、经费预算根据初步估算,本次总结大会的经费预算为200万元,其中包括场地租赁费、设备调配费、资料准备费、参会人员的差旅费和餐费等。
中共浙江省委转发《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意见的请示》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转发《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意见的请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中共浙江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4.30•【字号】浙委[2009]46号•【施行日期】2009.04.30•【效力等级】•【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中共浙江省委转发《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意见的请示》的通知(浙委〔2009〕46号)各市、县(市、区)党委,省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省委同意《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意见的请示》,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立法工作是法治建设的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省委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取得了重大成就。
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地方立法质量显著提高,全社会法治化进程不断加快,为建设“法治浙江”奠定了良好基础,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这为我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指明了方向。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贯彻了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实施好这个《意见》,对于深化“法治浙江”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省正处于深入实施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新时期做好我省地方立法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立足长远,统筹规划,科学制定,符合实际。
要立足省情,适应改革发展需要,把关系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法规作为立法重点,抓紧研究制定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亟须的地方性法规。
关于成立机构的请示文档

2020关于成立机构的请示文档Document Writing关于成立机构的请示文档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范文一关于成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机构的请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作为农业主管部门责任重大,工作任务繁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进一步理顺体制、完善职能,结合我县实际,特申请成立XX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一、机构名称XX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二、增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主席令第四十九号)《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民政办[20xx]31号)。
三、机构性质XX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为正股级财政全供事业单位,隶属XX县农业局。
四、职能1、宣传贯彻和实施国家关于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抓好全县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生产、市场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农产品时,有权查封,扣押,应当查明责任人,依法处理或提出处理建议。
3、根据农产品品种特性和生产区域大气、土壤、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等因素,认为不适宜特定农产品生产的,划分和调整禁止生产区域。
4、及时报送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最新-关于成立党委的请示 精品

关于成立党委的请示篇一:成立党委的请示成立党委的请示关于成立党委的请示关于成立中共杭州市道路运输协会委员会的请示市交通局党委: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对新社会组织的领导,不断扩大党的工作在新社会组织的覆盖面,根据杭州市委《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市委[2019]3号)和市交通局党委《关于在杭州交通四个行业协会建立党委的实施方案》(杭交党委[2019]11号)文件精神,经我局党委研究,拟成立中共杭州市道路运输协会委员会,隶属中共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朱水泉、俞洪培、陈利平、贾锦梁、刘为民五位同志组成,朱水泉任书记,俞洪培任副书记。
妥否,请批复。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关于成立明晨天地区域联合党委的请示区委:目前集明晨大厦、十六城联邦、达升路餐饮街、明一工业园区为一体区域经济发展越来越快,人群集聚效应越来越明显。
经前期排查,区域内共有在册党员和流动党员67名。
为进一步加强对明晨区域党组织的建设,完善明晨天地区域党员的管理和服务,形成“以党建促发展、以发展带党建”的良好格局,推动街道区域化党建的进一步创新发展,经街道党工委研究,拟在该区域成立明晨天地区域联合党委,统筹推进明晨天地区域的党建工作。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中共宁波市江东区委员会福明街道工作委员会2019年3月16日关于对辽宁海文律师事务所成立党支部请示的批复大律委复字[2019]2号辽宁海文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你所关于成立党支部的请示报告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们成立党支部的意见,刘海娇同志为书记。
请你们召开党员大会,落实党章关于支部工作的有关规定,注重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此批复中共大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2019年4月12日关于成立镇江万新光学眼镜有限公司党委的请示中共丹阳市委组织部:因党员人数增加,非公企业数量日益增多,为便于支部工作的开展,强化党员管理,经党委研究决定:拟新建:。
国务院批转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成立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请示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成立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请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1983.05.03•【文号】国发[1983]78号•【施行日期】1983.05.03•【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发布日期:1988年3月3日,实施日期:1988年3月3日)废止国务院批转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成立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请示的通知(国发[1983]78号1983年5月3日)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国家计委、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成立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请示》,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在北京、天津、上海、辽宁等地进行的试点工作已经两年,取得了初步经验,说明实行这项制度,可以为造就和选拔建设四个现代化的人才开辟新的途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认真进行准备,逐步建立本地区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教育部、国家计委、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成立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请示一九八一年一月国务院批转了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并在北京、天津、上海、辽宁进行试点.三市一省党委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这项工作,有关高等学校积极承担主考任务,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有关专业开考以后,社会上反响强烈,干部群众非常欢迎;特别是公布了党政干部基础科考试计划后,各级党、政、军部门的许多干部认真学习,准备应考.不少单位组织了各种形式的辅导班.由于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三市一省初步形成了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一种新的教育制度.试点地区的经验证明,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是实行宪法规定“鼓励自学成才”的重要措施,可以加以推广.一九八三年二月一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职工大学、职工业余大学、高等学校举办的函授和夜大学毕业生若干问题的请示》的通知后,已经有十八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或准备成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亟需成立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原来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中规定的考试对象是自学者.现在为了保证其他形式成人高等教育的考试质量,对教育部同意备案或审定的成人高等学校的考试,也要根据情况进行适当的指导监督;对未经教育部同意备案和审定的成人高等学校的考试,根据一九八三年二月一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职工大学、职工业余大学、高等学校举办的函授和夜大学毕业生若干问题的请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也由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织统一考试.因而考试委员会的职责扩大了,名称也拟相应地改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任务是:拟定有关考试的方针政策;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按照培养人才的规划拟订开考专业的规划原则;拟订统一的考试标准,如考试计划、考试大纲等文件;逐步开展对考试工作的研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中规定,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由国务院领导.现在根据新的管理体制精神,我们建议改为以教育部为主,国家计委、劳动人事部参与领导.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由国务院有关部委,及有关团体和军队的负责同志,和一些高等学校的院校长、专家、教授组成;主任由教育部部长何东昌担任,副主任由教育部原副部长现主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的臧伯平、劳动人事部黄葳、国家计委孙钰、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胡锦涛、北京大学副校长沈克琦、清华大学副校长赵访熊、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李震中担任,委员名单附后,(注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已有变化,现改按调整后的委员名单执行.各单从略.)请一并审核备案(今后,委员变动由主任提名,与副主任商定).为了开展考试工作,在教育部内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同时作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职工大学、职工业余大学、高等学校举办的函授和夜大学毕业生若干问题的请示的通知的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的领导,建议各省和自治区逐步成立本地区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其任务是:贯彻执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针政策,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具体考试办法;按照人才需要确定开考专业,指定主考学校,按照统一的考试标准审定并公布考试计划;组织考试工作,颁发毕业证书和单科合格证书;指导群众自学;对已经批准和教育部同意备案、审定的成人高等学校的考试工作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指导监督;组织未经教育部同意备案和审定的成人高等学校的统一考试.考试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可设在高教(教育)厅(局)或工农教育办公室、第二教育局内,可按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地、市所需的专职人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决定.对承担考试任务较多的普通高等学校,也应按工作量大小配备专职人员二至三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所需经费列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事业费预算.国务院各部委和军队各系统所属单位的人员参加当地组织的统一考试,如需开考本系统所需的专业,可由有关部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织办理,具体事宜和所需经费由有关部门与受委托单位协商解决.自学人员按照规定的考试计划,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及其指定的主考院校考试合格者,国家承认其学历,使用和工资待遇按照一九八三年二月一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职工大学、职工业余大学、高等学校举办的函授和夜大学毕业生若干问题的请示的通知的规定办理.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批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参照执行.。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批复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4.19•【字号】鄂府发〔2022〕55号•【施行日期】2022.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批复鄂府发〔2022〕55号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报批2022年第一次市规委会审议事项的请示》(鄂自然资字〔2022〕234号)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启动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交通及市政附属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二、原则同意启动中心城区康巴什区域(含康巴什与伊旗连接部分区域)的总体城市设计和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工作。
三、原则同意东胜区乌审街北、兴胜路东、林荫路西D′-02-03地块控规修改方案。
该地块为商住混合用地(R2/B1B2),占地面积约5.23公顷,容积率由不大于3.0修改为不大于2.5,建筑密度由不大于30%修改为不大于20%,商业兼容比例由50%修改为10%,绿地率由不小于30%修改为不小于35%,建筑限高80米。
具体经济技术指标按照本次审定的修改方案成果执行,并将修改成果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
四、原则同意东胜区准格尔路西、伊煤路北、鸿波小学东C-02-18地块控规修改方案。
该地块为居住用地兼容20%商业用地(R2/B1),占地面积约4.34公顷,容积率由不大于1.8修改为不大于2.5,建筑密度由不大于28%修改为不大于20%,商业兼容比例由20%修改为10%,绿地率由不小于25%修改为不小于35%,建筑限高80米。
具体经济技术指标按照本次审定的修改方案成果执行,并将修改成果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
五、原则同意东胜区纺织街南、准格尔路西、达拉特路东F-03-02地块控规修改方案。
该地块为商住混合用地(R2/B1B2),占地面积约1.79公顷,容积率由不大于3.5修改为不大于2.8,建筑密度由不大于35%修改为不大于20%,商业兼容比例由50%修改为10%,绿地率由不小于25%修改为不小于35%,建筑限高80米。
关于调整XXX项目规划变更的请示

关于调整XXX项目规划变更的请示XXX规划委员会:位于XXX大桥北路新天地项目系XXXX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
该项目原址没有街道,原貌是原机械厂、粮食局大米加工厂、职工家属区及戴家下湾上湾村民居住的一片棚户区,是XXX城区一块脏乱差的死角。
2007年,XX公司在县政府招商引资热情的感召下,开始积极投入县政府安排的原县机械厂与大米加工厂改制职工住房安置工程,戴家下湾上湾村民棚户区拆迁安置工程,新规划打造“劳动广场改扩建”、“商业步行街”工程建设。
目前,该项目工程除12#栋外已全部完工,下步紧接着要实施全项目的高标准、严要求的美化、亮化、绿化工程。
XX最繁华一条街,最美一社区将在2014年春节前后闪亮载入XX版图。
由于该项目涉及的大多数安置户属低收入人群,对安置物业管理成本高的电梯房和楼梯房的顶楼都非常抵触且需要在原地安置。
我公司为解决好这一矛盾,无奈增加了面积并加层,为提高安全性将砖混结构改为框架结构,仅这一项措施增加的成本达到百余万元,而加层面积仅为700余平方米,从单纯经济效益的角度来看十分不合算的。
XXX项目原定位为小型住宅小区,后提升为商业步行街。
随着项目建设的不断推进,周边地形的改造力度加大,致使原设计的地下杂房层高增加,并利用大桥北路与县正街自然高差,形成了上下双层的步行街。
此商业面积的增加,可以营造更好的商业氛围,使其可成为大型商超、高档餐饮、娱乐等设施配套,造就成为XXX城北商业中心。
鉴于以上原因,我公司向XXX规划委员会提出调整XX·新天地规划的请示:1、请示将1#、3#、4#、5#、6A、12#、13#的底层部分和加层部分计容。
2、请示将2#栋因封闭阳台造成的增加面积及2#栋附属的2A、2B附属建筑计容。
上述请示我公司已委托XXXXXX工程设计院绘制了XX·新天地总平面布置意向图。
局部修改后的XX·新天地总建筑面积由原84873.87平方米调整至100549.35平方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建议成立“***规划委员会”的
请示
县政府:
我县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领导下,取得了较大成绩。
规划指导下进行的各项建设,为城镇形象的提升和居住环境的改善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随着城镇化步伐的提速和依法行政要求的提高,我县规划管理工作目前面临较多不适应的问题,没有成立规委会就是其中一个重要问题。
二○○九年七月一日起施行的《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城市控制性规划实行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制度。
按照该规定,不成立规委会,将来编制的县城控规就没有法规规定的机构来审查,县城控规就难以成为规划审批的法定依据。
同时该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反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批准建设的,审批行为无效。
按照这一规定,没有经规委会审查并经县政府批准的控规,主管部门在日常规划管理工作中,将无据可依,无所适从。
为了使今后规划管理工作依法开展,更好地为县城经济发展提供规划服务,建议县政府依据法规要求,参照全市其它县区的做法成立“尚义县规划委员会”。
规委会主任建议由县委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常务主任由主管城建
的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建设、发改、国土、环保、财政、教育、卫生、人防、消防、供电、供水、房管、城管、林业、交通、水利、节能、气象、监察、各建制镇负责人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外聘规划专家组成,规委会在县政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主管城建的副主任担任。
规委会及办公室工作职责,规委会成立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召开专门会议确定。
二○一○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