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监理合同(1)通用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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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监理合同(1)范本4篇

信息工程监理合同(1)范本4篇

信息工程监理合同(1)范本4篇全文共4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信息工程监理合同监理合同编号:XXXXX甲方(监理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乙方(被监理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鉴于乙方拟对___________(以下简称“工程项目”)进行建设,为保障工程质量,甲方愿意作为监理方,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理标准,在监理合同项下进行监理工作,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平等等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监理范围1.1 甲方承担监理工作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监督施工进度、检查工程质量、审核施工方案和方案变更、提出改进建议、记录施工情况、协助处理工程纠纷等工作。

1.2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进行监理工作,确保工程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达到设计要求。

第二条监理费用2.1 乙方应按照工程合同金额的____%支付监理费用给甲方,支付方式为按阶段支付,具体支付比例由双方商定。

2.2如工程项目提前终止或变更需求导致监理工作变更,乙方应按照变更后的监理范围支付调整后的监理费用。

第三条合同履行3.1 甲方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组织监理团队完成签约工作,并在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进入工程项目现场展开监理工作。

3.2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工程监理场所和技术支持,并配合甲方完成监理工作,保障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甲方对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整改,如超过____次提出整改要求仍未达到要求,乙方有权解除监理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法律适用5.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设计咨询)合同范本8篇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设计咨询)合同范本8篇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设计咨询)合同范本8篇篇1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委托方):[甲方公司名称]地址:[甲方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人姓名]乙方(承包方):[乙方公司名称]地址:[乙方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人姓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工程设计的专业性和实施的质量,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设计咨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具体工程名称]信息系统工程。

2. 工程地点:[具体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的设计、咨询、优化等。

4. 工程目标:达到高效、稳定、安全的信息系统运作环境。

二、服务范围与要求1. 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1)对甲方信息系统的设计进行咨询。

(2)对甲方信息系统的建设进行工程监理。

(3)提供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的技术支持与指导。

(4)协助甲方进行系统集成和测试工作。

(5)提供项目后期的维护与改进建议。

2. 服务要求(1)乙方应确保服务的专业性和时效性。

(2)乙方应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3)乙方应按照工程进度提供定期报告。

(4)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

三、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1. 合同总金额:[大写金额]圆整(¥[小写金额]元)。

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2. 支付方式:甲方应按照工程进度支付款项,具体支付节点和比例为:合同签订后支付XX%,工程中期支付XX%,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

四、工程期限与进度安排1. 工程开始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 工程结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具体日期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3. 进度安排:双方按照签订后的合同附件《工程进度表》执行。

五、保密条款与知识产权归属双方应严格遵守保密条款,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泄露涉及双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

项目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归属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或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信息工程监理合同 范本(标准版)

信息工程监理合同 范本(标准版)

信息工程监理合同范本【合同/协议书——标准模板】甲方:***公司或个人乙方:***公司或个人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地点:**省***市***地信息工程监理合同范本××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合同书(含技术培训、技术中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付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方_______________与监理方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方委托监理方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1. 信息系统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信息系统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信息系统工程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 本合同标准条件(第二部分);2. 本合同专用条件(第三部分);3. 本合同附加合同条款(第四部分);4. 实施监理方案和内容(第五部分);5.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方向委托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的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信息工程监理合同(1)范本5篇

信息工程监理合同(1)范本5篇

信息工程监理合同(1)范本5篇篇1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信息工程监理项目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信息工程监理项目。

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3. 工程内容:对甲方的信息系统进行全方位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系统集成、硬件设备、软件应用等方面的监督与管理。

二、监理范围与职责1. 乙方负责甲方信息系统的全面监理,确保系统运行稳定、安全可靠。

2. 乙方需对甲方的信息系统进行定期巡检,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问题。

3. 乙方需参与甲方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实施及验收等各个阶段,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4. 乙方需协助甲方处理信息系统相关的突发事件,确保系统的及时恢复。

5.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擅自泄露或向第三方提供甲方的信息。

三、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后的______个月为止。

四、监理费用及支付方式1. 监理费用:人民币______元整。

2. 支付方式:分______期支付,每期支付______%。

具体支付时间与金额详见附件《支付计划表》。

五、质量与验收标准1.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进行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2. 工程验收标准按照甲方与乙方共同确认的《工程验收标准》执行。

3. 甲方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出具验收合格证书。

六、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监理费用,乙方有权终止监理服务,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2.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3. 双方因履行合同产生的其他违约责任,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信息工程监理合同 范本4篇

信息工程监理合同 范本4篇

信息工程监理合同范本4篇篇1信息工程监理合同范本监理合同编号:XXXXXX甲方(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 乙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开展的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甲方同意担任该工程的监理服务,乙方同意支付相应的费用,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工程名称、地址及工程范围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1.2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1.3 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第二条服务内容及标准2.1 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过程监督、质量控制、安全检查、合同管理等工作。

2.2 监理标准:监理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相关合同的规定,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规定。

第三条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3.1 本次监理服务的总报酬为_______________元。

3.2 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后的第三天内支付给乙方_______________元作为预付款,余款应在工程完工后的第七天内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服务期限4.1 本监理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4.2 如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工程延迟竣工,应延长监理合同的服务期限。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若甲方未按时提供监理服务,使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2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监理报酬或违反合同规定,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事项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协商解决。

第八条合同变更8.1 双方如需对本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应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 乙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以上内容为本次监理合同的全部内容,双方共同遵守,并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

信息工程监理合同书(2篇)

信息工程监理合同书(2篇)

信息工程监理合同书合同编码:XXX/XXXXX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邮编:(甲方邮编)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邮编:(乙方邮编)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作为建设项目的业主,拟进行信息工程建设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工程质量到位,甲方需要聘请乙方作为信息工程监理人,对工程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监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信息工程监理事宜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项目内容1.1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1.2 项目地址:(项目地址)1.3 工程概况:(工程概况)第二条监理职责2.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检验、检测,确保工程进度、安全、质量、造价等各项要求得到满足。

2.2 乙方应参与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对施工方案进行评估。

2.3 乙方应认真记录工程施工情况,定期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

2.4 乙方应做好工程完工验收前的质量检查,配合甲方及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工作。

第三条建设周期3.1 工程建设周期自(起始日期)开始,预计至(结束日期)结束。

3.2 工程实际施工周期可能因特殊原因导致延期,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解决措施。

第四条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4.1 本合同的总价款为:(价款金额),以人民币计算。

4.2 价款支付方式:甲方按以下阶段工作的完成情况,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具体支付方式如下:(支付方式及时间表)第五条保证金5.1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甲方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5.2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保证金缴纳期限)前,将保证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5.3 甲方收到乙方的保证金后,应在(保证金到账期限)内将保证金返还给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职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信息工程监理合同 范本6篇

信息工程监理合同 范本6篇

信息工程监理合同范本6篇篇1信息工程监理合同范本监理合同编号:XXXXX甲方(监理单位):______(公司名称)乙方(施工单位):______(公司名称)为确保信息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信息工程监理工作展开合作,特订立本监理合同如下:一、项目名称信息工程监理项目名称为______,项目地址为______。

二、监理工作内容1. 监理人员派驻施工现场,全程监督施工过程。

2. 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3. 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规范进行施工。

4. 提供监理报告,记录施工过程中各项工作的情况,包括质量、安全、进度等。

5. 协助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和意见。

6.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图纸、材料报审等相关资料。

7. 监督施工单位的质量检测、验收工作。

8. 协助甲方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方沟通协调。

三、监理费用及支付方式1. 监理费用总额为______元。

2. 监理费用按照以下方式支付:(1)工程启动阶段支付______元;(2)进度款,根据进度完成情况,每月支付______元;(3)工作完成后支付余款______元。

四、合同期限本监理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终止。

五、违约责任1. 如有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或解除本合同。

3. 如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到合同履行,影响方可延期履行,并及时通知对方。

六、其他事项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日期:______ 年月日以上为信息工程监理合同范本,双方签署后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内容。

希望双方能够诚信合作,共同完成信息工程项目,保障项目质量和工期。

(完整版)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合同范本(供参考)范文

(完整版)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合同范本(供参考)范文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合同范本(供参考)第一部分信息系统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________监理人_______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工程实施地点:工程总投资: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本合同标准条件;2、本合同专用条件;3、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章)监理人:(签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编:邮编:电话:电话:日_______月_______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年第二部分标准条件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项目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有关成员。

5、“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6、“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商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7、“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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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编号:AN-QP-HT990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Daily Life, When Two Or More Parties Deal With Something, They Conclude The Contract In Order To
Determine Their Respectiv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nce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y Need T
o Abide By Its Provisions, And All Parties Involved In The Contract Are Legally Protected And Restrict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信息工程监理合同(1)通用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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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指引:本合同文件可用于生活中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在办理某事时,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一旦签订完成需各自遵守其中的条文,参与合同的多方都受到合法的保护与限制。

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方义务
第四条监理方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方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监理方应在所监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采取傍站、巡视、平行检验等监理形式,并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方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监理方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方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方使用委托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方的财产。

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方。

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第八条工程最终验收结束后一个月内,整理与监理有关的资料并移交委托方。

委托方义务
第九条委托方在与监理方签定本合同后,
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方免费提供工程相关
资料.
第十条委托方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规定的工作环境
和外部条件。

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方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一条委托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免费向监理方提供与工程有关的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二条委托方应当在专有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三条委托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项目联络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方联系。

更换项目联络人,要提前三日通知监理方。

本工程的项目联络人是:_________。

第十四条委托方应当将授予监理方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方主要成员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己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方,并在与承包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五条委托方应在不影响监理方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 在本项工程中使用的工程材料设备如通讯及计算机网络设备、应用软件等生产厂家名录;
(2) 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
单位的名录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协助安排监理服务机构在监理服务过程中所需的自备的设备、物品的进场时间。

第十六条委托方应免费向监理方提供临时办公用房、通讯设施。

第十七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方免费向监理方提供必要的配合人员,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方权利
第十八条监理方在委托方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 对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工程实施方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方的建议权。

(2) 用于工程实施的设计文件(包括由集
成承建单位提供的设计)的核查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服务机构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设计文件才成为有效的工程建设依据;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方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方的同意。

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信息系统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方应当书面报告委托方并要求设计方更正。

(3) 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方提出建议,并向委托方提出《书面报告》。

(4) 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
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方发出书面通知,协调结果向委托方提交《书面报告》。

(5) 征得委托方同意,监理方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方进行书面通知。

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通知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方作出《书面报告》。

(6) 工作中使用的硬件、软件及系统集成、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向承包方获取上述相关内容的质量证明文件的权利。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方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方停工整改、返工。

承包方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
后才能复工。

(7) 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主持工程验收及出具验收报告的监理证明文件的权力。

(8) 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行使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

未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委托方不得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第十九条监理方在委托方授权范围内,行使工程变更审核权,确认其必要性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发布变更指令方能生效予以实施。

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方事先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
未能事先报委托方批准时,监理方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方。

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方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方调换有关人员。

第二十条在所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方或承包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

当委托方和承包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

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方权利
第二十一条委托方有选定工程总承包方、工程设计单位和系统集成商以及与其订立合同
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委托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三条当监理方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时,须经委托方同意。

第二十四条委托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五条当委托方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方串通给委托方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方责任
第二十六条监理方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

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商议并签署一份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中应明确工程超期部分附加工作的监理附加费。

第二十七条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

如果因监理方过失而造成了委托方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方赔偿,按第三部分第六条计算,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该工程监理服务合同款的50%。

第二十八条监理方有责任对承包方违反合同规定的施工质量及施工时限向委托方提交证明报告,但不因承包方的违规操作而承担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
部分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责任,但有责任维护委托方的权益,保证工程按质按量完成。

第二十九条监理方向委托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方责任
第三十条委托方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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