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工程安全监理细则示范文本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示范文本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示范文本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本工程临时用电概况根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包括电源进线、总配电间的位置,总、分配电箱设置位置及线路走向等等,并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二、临时用电安全监理依据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沪建安质监(2005)第066号《关于开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强制性条文1、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2、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电厂安全监理细则模版

电厂安全监理细则模版一、监理范围和目的本细则旨在规范电厂安全监理工作,促进电厂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监理责任和权限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负责电厂安全监理工作。
2. 监理人员有权进入电厂各区域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3. 电厂应向监理人员提供必要的配合,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三、监理要求1. 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电厂安全规章制度,确保员工遵循安全操作规程。
2. 定期对电厂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加强对安全风险的控制和管理。
3. 经常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4.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器材,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5. 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调查处理事故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防范措施。
四、监理内容1. 安全管理制度- 监督电厂制定和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 检查电厂的安全管理流程,确保各项安全工作得到落实。
- 检查电厂的安全培训计划和纪录,核实员工的安全培训情况。
2. 安全设备和器材- 检查电厂的安全设备和器材的配备情况,包括消防设备、安全警示标志等。
- 检查安全设备和器材的运行状况,包括灭火器的有效性、应急门的畅通情况等。
- 检查电厂的安全设备和器材的维护计划和纪录,核实计划的执行情况。
3. 安全风险评估- 检查电厂的风险评估报告,核实电厂风险的识别、评估和管控情况。
- 监督电厂对风险的管控措施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参与电厂的风险评估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4. 事故报告和处理- 检查电厂的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核实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 监督电厂事故处理过程,确保事故调查和处理程序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 检查电厂事故的纠正和防范措施,核实措施的有效性和落实情况。
五、监理报告和处理1. 监理人员应及时编制监理报告,明确指出电厂存在的安全问题和整改要求。
2. 电厂应及时处理监理报告要求的安全问题,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反馈。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示范文本)

HJ/QR7.5-02-01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批人:****监理有限公司2016年08月25日目录一专业工程特点 (3)二监理工作流程 (4)三监控工作要点 (5)四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0)一、工程专业特点: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临时性强、现场情况复杂多变。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和负荷经常根据不同时期工程进度和机械设备用电量的变化而改移线路和撤消线路。
现场施工作业工序繁多、不同工种轮番作业,工人流动性大;不同的分部工程所用的设备、机具各有不同,用完就撤;甚至随着施工的进展,供电设施需要经常拆装移位。
临时用电根据施工总平面图和施工场地的不同布局,有不同的布线方式。
2、临时用电负荷量大,动力机械设备多。
本工程施工主要机械有成槽机、吊装机械、三轴搅拌机、钻孔灌注桩机、对焊机等大功率机械,用电负荷总量大,对临时用电线路要求高。
3、临时用电专业性强,对管理人员素质要求高。
由于各类用电人员缺乏安全用电知识,触电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对电工人员要求高,临时用电需要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需要专业人员对现场进行管理。
4、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无针对性。
由于施工场地复杂多变,容易形成工地临时用电的随意性,施工前编制不专业、无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不能切实指导施工,造成现场操作不规范、管理混乱,从而导致触电事故。
二、临时用电监理工作流程:临时用电监理工作流程见下图:三、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一)监理工作目标通过安全监理,督促施工单位以安全方式安全用电,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追求最大限度不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二)监理工作控制要点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临时用电方案。
2、对施工现场电工及用电人员进行检查。
(1)电工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关部门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是否符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3)电工人员不得带电作业,当确需带电作业时,必须设监护人,严禁独立作业;非电工人员严禁进行电工及电工维修作业;电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电工器具,严禁徒手或使用可导电物进行挂接、虚接等违章作业;(4)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对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进行运转前检查,严禁带“病”作业;3、架空配电线路1)、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裸线,架空线路的下方不得施工,不得建造临时建筑设施,不得堆放构件、材料等。
变电站安全监理细则

变电站安全监理细则
是指在变电站工程建设过程中,为确保变电站的安全运行,制定的一系列监理要求和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变电站安全监理细则:
1. 施工方案审核:监理机构需要审核施工方案,确保施工方案符合设计要求和安全标准,包括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施工工序、设备安装、电气接线等。
2. 施工现场检查:监理机构需要定期进行施工现场检查,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3. 施工材料检验:监理机构需要对进场的施工材料进行检验,确保施工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杜绝使用劣质材料。
4. 设备验收监督:监理机构需参与变电站设备的验收工作,对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等进行监督,确保设备符合技术规范和运行要求。
5. 安全培训和教育:监理机构需要组织变电站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预防事故的发生。
6. 安全监测和预警:监理机构需要通过安全监测系统对变电站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确保变电站能够正常运行。
7. 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监理机构需要参与对变电站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起到协调和监督作用,查明事故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总之,变电站安全监理细则的目的是确保变电站的施工质量和运行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电网的稳定运行。
这些细则的执行需要专业的监理机构和相关人员的配合和监督。
电站工程安全监理细则模版

电站工程安全监理细则模版一、安全管理总则1.本细则旨在确保电站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人生命财产安全。
2.电站工程监理方应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3.电站工程监理方应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工人安全意识和技能。
4.电站工程监理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人的安全条件。
5.电站工程监理方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二、施工现场管理1.电站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指示工人注意安全。
2.电站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立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做好工人的安全教育。
3.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有序,杜绝杂乱堆放物品,确保通道畅通。
4.工程设备和机具应保持良好状态,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6.施工现场应设立防护网、警示线等防止工人坠落及入侵危险区域。
三、施工人员安全防护1.电站工程施工人员应佩戴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头盔、安全带等。
2.作业现场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线,限制非施工人员入内。
3.施工现场应设立作业区域,指定专人管理,确保工人的安全。
4.施工人员作业时应按照规定分工合作,互相配合,确保施工安全。
5.施工人员应进行定期身体检查,确保身体状况符合工作要求。
四、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1.施工机械设备应经过专业人员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合格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
4.施工机械设备应有完善的安全警示装置,防止意外发生。
5.施工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五、用电安全管理1.电站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安全规范,遵循电气设备安装规程。
2.用电设备应经过专业人员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施工现场用电应使用合格的电缆、插座等电器设备。
4.电站工程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用电设备的维护检修。
5.用电设备应配备过流、漏电、短路等安全保护装置。
工程安全监理细则范本(2篇)

工程安全监理细则范本一、监理资格要求1. 监理公司应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资质,并具备一定的施工经验和技术实力。
2.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知识和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同时应具备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二、监理工程安全管理1. 监理公司应制定详细的工程安全管理方案,包括安全组织架构、安全责任划分和安全管理措施等内容。
2. 监理人员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3. 监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方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确保其有效实施,并对其违规行为进行相应处理。
4. 监理公司应加强与相关安全监管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及时报告工程安全问题,并按要求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三、工程安全技术要求1. 监理公司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的改进意见。
2.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中的重要节点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符合安全要求。
3.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防护设施、安全设备等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4. 监理公司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
四、工程事故处理1. 监理公司应及时报告工程事故,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2. 监理公司应做好相关证据的保留工作,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和赔偿工作。
3. 监理公司应根据工程事故的原因和经验教训,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及时总结和改进。
五、安全知识培训1. 监理公司应定期组织相关安全知识培训活动,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
2. 监理公司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安全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其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六、工程安全质量评估1. 监理公司应制定相应的工程安全质量评估标准,并对工程安全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控。
2.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控制措施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
3. 监理公司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电厂安全监理细则

电厂安全监理细则
为了确保电厂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发生,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监理人员要求:
- 监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熟悉电厂的工艺和设备运行情况。
- 监理人员应具有相关职称或资质证书,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2. 安全技术要求:
- 电厂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相应的安全规程和操作规范。
- 电厂应定期组织安全技术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制定整改措施。
- 电厂应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确保设备和工艺的安全性。
- 电厂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健全的应急预案和事故报告机制。
3. 现场巡视要求:
- 监理人员应定期对电厂的生产现场进行巡视,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和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 监理人员应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电厂进行整改,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风险。
- 监理人员应与电厂管理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反馈问题和建议。
4. 安全培训要求:
- 电厂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 监理人员应参与安全培训,并对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5. 安全记录要求:
- 电厂应建立安全记录系统,记录生产运行数据、事故情况和安全事故调查等相关信息。
- 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和审核安全记录,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电厂安全监理细则的具体内容可以根据不同电厂的特点和规模进行具体制定。
安全和文明施工监理细则示范文本

安全和文明施工监理细则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进度,确保社会公共的利益,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等。
第三条施工监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要求,依法行事,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手段干预或者影响施工单位正常的施工活动。
第四条施工监理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监理能力,并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尽职尽责,保护建设单位的利益。
第五条施工监理应当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各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完成工程的建设任务。
第二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六条施工监理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全面监督和协助,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第七条施工监理应当在施工期间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进整改情况。
第八条施工监理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设施和用具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要求,并及时告知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
第九条施工监理应当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组织抢救和处理,并向建设单位报告事故情况。
第十条施工监理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三章工程质量监督第十一条施工监理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第十二条施工监理应当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确保其科学合理、符合法规要求。
第十三条施工监理应当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图纸和施工材料,确保其质量和品种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四条施工监理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五条施工监理应当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验收,参与编制工程验收报告,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第四章工程进度管理第十六条施工监理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进行全面监测和管理,确保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度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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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工程安全监理细则示范文本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电站工程安全监理细则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总则1.1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创建“安全文明工程”无人身死亡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重大火灾、洪灾事故;杜绝重伤事故;杜绝重复发生相同性质的事故。
1.2本细则编制依据国家、部、省及有关部门制订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及规程;清江水布垭建设公司制订的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及制度;大坝及溢洪道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施工质量监理合同文件。
1.3本细则适用于水布垭水电站大坝及溢洪道建筑与安装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1.4本监理中心对安全施工监督管理所承担的职责为:协助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度汛措施等进行审批,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协调和处理施工过程中急需解决的安全问题,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必要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当承建单位安全生产严重失控时,建议建设单位下令进行停工整改;协助对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2. 监理安全生产监督保证体系2.1 工程安全生产监督保证体系(1) 总监理工程师参加水布垭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这是安全管理的高层机构,由参建各方和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监督与协调。
(2) 在监理中心内部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部长分管一块、专职、兼职监理工程师参加的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
安全生产监理组织保证体系见下图。
协助协助安全生产监理负责人(总监、副总监)项目安全生产监理负责人(部长)项目安全生产监理负责人(部长)技术部横向联系横向联系横向联系安全生产监理员(协助部长)安全生产监理员(协助部长)各项目监理工程师各项目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监理组织保证体系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1)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监督承建单位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2) 督促承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3) 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4) 督促承建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5) 检查并督促承建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6)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7) 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综合检查,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8) 发现违章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要责令其停工整顿。
4.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4.1在工程开工前,承建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上报以下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1) 安全资质及证明文件(含分包单位)(2)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3)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安全专业人员配备(4)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5) 实施性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度汛措施、安全操作规程(6)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等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7) 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明(8)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4.2根据承建单位上报的有关文件,监理单位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审查,经检查并具备以下条件后,才能开工:(1) 承建单位(含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并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2) 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并配备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3) 编制实施性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并落实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度汛措施和防护措施;(4) 检查开工时所必须的施工机械、材料和主要人员是否到达现场,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是否已经到位,避免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造成人身伤亡事故;(5)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及上岗证;(6) 对所有从事管理和生产的人员施工前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重点对专职安全员、班组长和从事特殊作业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加强职工安全意识。
(7) 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8) 在施工开始之前,应了解现场的施工环境,人为障碍等因素,以便掌握有关资料,及时提出防范措施;(9) 掌握新技术、新材料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标准,在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教育。
5.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5.1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水布垭建设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过程文件。
5.2 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安全保证体系正常运转,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5.3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安全防护措施,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人员、机械设备及工程安全。
5.4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加强现场监督与检查,专职安全员应每天进行巡视检查,安全监察部每旬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视工程情况在施工准备前,施工危险性大、季节性变化、节假日前后等组织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和验收。
5.5 接受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
5.6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及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发现违章作业及安全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5.7 加强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于每月25日前将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以安全月报的形式报送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
5.8 按要求及时提交各阶段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5.9 组织或协助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6. 爆破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6.1 总则(1) 为加强施工现场爆破作业安全监督管理,根据《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SD267-88)及《清江水布垭工区民爆器材与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2) 爆破作业安全要求高、破坏性强,因此,承建单位必须对爆破作业人员必须加强规程、规范知识的教育,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
对施工现场严格检查、爆破作业严密监控、违章现象严肃处罚,及时发现、纠正施工作业中的违规行为,将各类隐患、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确保施工区域人、机、物的安全及生产的发展。
(3) 现场监理工程师将根据本规定的监督管理要求,检查、督促承建单位做好现场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4) 本细则未尽事宜参照《清江水布垭工区民爆器材与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6.2 爆破作业的基本安全要求(1) 认真执行爆破作业安全规程和安全规定,切实做好爆破作业后的安全检查和安全处理。
(2) 爆破作业要做到“三统一”,即统一时间、统一指挥、统一信号,划定安全警戒区、明确安全警戒人员。
(3) 认真编制爆破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作业技术交底工作。
(4) 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5) 爆破材料必须符合标准和工地使用条件,每批爆破材料使用前必须进行有关性能、工艺参数的试验。
(6) 严禁边打眼、边装药、边放炮及挤压装有雷管的起爆药。
(7) 工区内火工器材的采购、运输仓储、保存由水布垭建设公司负责,由工区炸药仓库至施工作业面的由各施工单位负责,任何承建单位不得自行采购火工器材。
工区内采用的爆破器材和爆破技术需经水布垭建设公司民爆器材领导小组批准。
(8) 严格火工器材的安全管理使用、保管、加工、回收、运输等各环节的安全工作,凡有火工器材的场所严禁烟火。
(9) 在同一地点,露天浅孔爆破不得与深孔、硐室大爆破同时进行。
(10)装药前,非爆破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均应撤离至指定安全地点或采取防护措施,撤离之前不得将爆破器材运到工作面。
(11)在无照明的夜间、中大雨、浓雾天、雷电和五级以上大风(含五级)等恶劣天气,均不得进行露天爆破作业。
(12)点炮人员事先必须选定安全隐蔽地点,当爆破地点没有安全可靠的撤离条件时,严禁使用火药起爆(按规定要求点炮)。
(13) 地下井挖洞内空气含沼气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14) 防止因爆破引起的工程质量事故,以及加剧不良地质地段岩体的恶化。
(15) 采用火花起爆、电力起爆、导爆索起爆、导爆管起爆及处理瞎炮时应遵守《清江水布垭工区民爆器材与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6.3 爆破作业审批程序、信号、安全警戒(1) 爆破作业的审批程序(a) 预裂爆破、特殊环境爆破(如主要设备、主要建筑物及高压线等附近)或一次起爆药超过2000kg,都必须编制爆破设计书(附表1),经本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由监理单位和建设公司审批。
一次起爆药量超过300kg及一般爆破作业,均需编制爆破设计,报请监理单位审批。
(b) 爆破设计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否则不得进行爆破作业。
(c) 各施工队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领取“爆破作业准爆证”后,在核定的时间内实施并同时在“三点会”上进行申报。
(d)“爆破作业准爆证”应由承建单位安全科会同调度室审核签发,保留存根备案。
(2) 爆破作业的信号(a) 视觉信号:各作业点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应树立起红旗标志,以提示人们注意爆破的方位,有效地选择避炮地点,作业完毕后收回。
(b) 音响信号:采用警报器、广播等音响工具所发生的信号。
(3) 爆破作业的安全警戒(a) 各施工队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布置严密的安全警戒。
安全警戒一般分为二道设置,离爆破中心点半径300~500m范围为第一道警戒区,在装药点50m范围内设置第二道警戒区。
第一道警戒区由责任心较强的作业人员担任,第二道警戒区的警戒任务由爆破作业人员、安全监督员等担任,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该警戒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