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经办人签名:年月日注:1、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指全体设立人为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而申请的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经办人指农民专业合作社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1)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同意□不同意□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全体设立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注:1、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表格等事项的权限,应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证件复印件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本人签名或者单位盖章。
3、设立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名,是非自然人的由其盖章。
4、全体设立人应对第(1)、(2)两页的信息进行确认后,在本页签章。
4、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写不下的,可另备页面签名、盖章。
(2)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目录及相关说明相关说明:1、申请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的,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
2、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
3、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
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包括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
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或者经营特点。
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应当标明“专业合作社”字样。
名称中不得含有“协会”、“促进会”、“联合会”等具有社会团体性质的字样。
4、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包括: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根据登记机关公布的经营项目分类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
(申请人须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写《企业登记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相关内容。)
注:本申请书适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设立、变更、备案、注销。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基本信息(必填项)
农民专业合作社类型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社联合社
名 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限变更登记、备案填写)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设立(仅设立登记填写)
成员出资总额
万元
申领纸质执照
□申领纸质执照 其中:副本个(电子执照系统自动生成,纸质执照自行勾选)
合作社申请书范文

XXX农业合作社申请书敬启者:关于设立“XXX农业合作社”的申请,特此报告。
一、合作社名称申请设立的合作社名称为“XXX农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
二、合作社宗旨本合作社宗旨为:以服务社员、促进农业发展为目标,开展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等活动,提高农业产值,增加农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
三、合作社成员合作社初始成员共计XX人,分别来自当地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及农业领域的相关专家。
所有成员均具备一定的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
四、组织机构合作社设社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
社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合作社章程;理事会负责日常事务决策及管理;监事会负责对理事会工作进行监督。
五、业务范围合作社业务范围包括: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
具体涵盖种植、养殖、农业机械服务等多个领域。
六、合作社章程本合作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章程,确保合作社的合法运营和社员的合法权益。
章程内容包括:总则、社员、组织机构、业务范围、财务管理等。
七、资金来源合作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社员出资、政府扶持资金及金融机构贷款。
资金将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投入等方面。
八、风险控制为降低经营风险,合作社将采取以下措施:严格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规划业务范围,避免盲目扩张;积极争取政府及金融机构的支持,增强抗风险能力。
九、收益分配合作社收益分配遵循“按劳分配、按股分红”的原则。
具体分配方案为:首先用于发展生产和弥补亏损,其次按照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盈余,剩余部分按照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的比例分配给社员。
十、附则本申请书一式XX份,报请XX主管部门审批。
合作社设立后,将严格按照申请书所述内容开展工作,为当地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农业合作社申请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农业合作社申请报告篇一:农业合作社申请书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申请类1.2(第2页)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经办人签名:年月日注:经办人为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篇二:申请农村合作社的材料模版注册号: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名称:漯河市召陵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填写须知1.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其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详见申请书内《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2.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
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包括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
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或者经营特点。
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应当标明“专业合作社”字样。
3.住所使用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成员自有场所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该社有权使用的证明和场所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因场所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可提交场所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填写住所应当标明住所所在县(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号码。
4.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5.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
农村专业合作社申请表(全套)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年月日注:经办人为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 :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委托人(全体设立人□法定代表人□清算组全体成员□)签名或盖章:年月日注:1。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主要包括:办理名称预先核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备案等;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2. 在选择的委托人类型□中打√,委托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名;委托人是法人的由其盖章.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证件复印件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本人签名或者单位盖章。
4. 委托人签名、盖章写不下的,可另备页面签名、盖章。
特别提示: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不必向登记机关提交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信息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出资总额: (元)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须知1。
出资方式: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货币作为出资的填写“货币”。
以实物、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为出资的,填写非货币财产的具体种类,如房屋、农业机械、注册商标等。
2。
出资额是成员以货币出资的数额,或者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的货币数额。
3。
出资成员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名,是单位的由其盖章.单位盖章可以加盖在出资清单的空白处。
4.因出资成员多出资清单写不下的,可另备页面载明。
5。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和签名。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第十四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须知1.单位成员主体资格: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申请书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申请书须知1.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申请书》;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成员出资总额的,还应当提交全体出资成员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
3.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住所的,还应当提交新的住所使用证明。
4.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业务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5.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的,还应当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表格:申请类1.2第2页)。
6. 提交文件、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7.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提交文件目录经办人签名:年月日注: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注:1.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主要包括:办理名称预先核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备案等;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2. 在选择的委托人类型□中打√,委托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名;委托人是法人的由其盖章。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证件复印件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本人签名或者单位盖章。
4. 委托人签名、盖章写不下的,可另备页面签名、盖章。
特别提示: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不必向登记机关提交此证明。
农村合作社申请流程图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法定代表人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出资总额:(元)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人(全体设立人□法定代表人□清算组全体成员□)签名或盖章:年月日联络员信息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社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社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财务负责人信息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及规范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一、填写说明1.本申请书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备案及注销登记。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附表4“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附表5“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附表6“联络员信息”及附表7“财务负责人信息”。
合作社开办申请书5篇

合作社开办申请书5篇第1篇示例: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们是一群志同道合的年轻人,怀揣着对农村发展的热爱和梦想,准备申请成立一家合作社,希望得到您的支持和指导。
合作社是一种以合作为基础,集资经营、劳动经营和政策保障为一体的新型经济组织形式。
当前,我国农村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传统模式面临着困境,发展合作社成为了新的选择。
我们深知合作社的重要性和发展前景,因此决定发起成立一家合作社,致力于推动当地农业生产的发展,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
我们计划成立的合作社主要涉及农业生产、畜牧养殖、农产品销售等方面。
具体的经营范围和规模将根据当地的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我们还将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合作社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
在成立合作社的过程中,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规律,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我们将制定合理的经营计划和管理制度,确保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和可持续经营。
我们还将积极开展社员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提高社员的素质和技能,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和创造力。
我们深信,在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合作社定能顺利成立并取得良好的发展。
我们将不辜负社会对我们的期望,努力实现自身价值,为当地农村经济的振兴和发展贡献我们的力量。
我们希望能够得到您对我们合作社申请的支持和指导,让我们共同携手,开创美好的未来!谢谢!此致敬礼!合作社发起人敬上第2篇示例:合作社开办申请书尊敬的相关部门:我们是一群热爱农村发展、希望改善农民生活的社会志愿者,现欲向贵部门申请开办一家合作社,为当地农民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我们深知合作社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业水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因此怀着一颗真诚的心,我们敞开怀抱,期待获得贵部门的支持和指导。
我们已经制定了合作社的详细计划和经营模式。
我们将以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为主要经营内容,与当地农民建立合作关系,组织他们共同生产和经营。
我们还计划开展农业技术培训、产品宣传推广等工作,为农民提供更专业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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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
填写。
□基本信息
名称
备用名称1
备用名称2
名称预先
核准文号/
注册号/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住所
生产经营
地
联系电话邮政
□设立
法定代表
人姓名
成员情况成员出资成员
成员中的(名),所占成员中的
企业、事
业单位或
社会团体
成员
(名),所占比例 %。
业务范围
□变更
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
□备案
分支机构备案
事项
□增设分支机构□注销分支
机构□分支机构变更名称
名
称
注册号/
统一
社会信
用代码
登记登记日
其他□章程初次备案□章程修正案□修改后的章程
□成员名册□财务负责人
□联络员
□注销
注销原因
□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成员大会决定解散。
□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被责令关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解散情
分支机构□已办理完毕□无分支机构
清税情况□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
清税情况□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
清算公告公告报公告日
□申请人声明
本社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清算组负责人(仅限于已清算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签字:
盖章
年月日
附表1
法定代表人信息
姓名固定电
移动电话电子邮
身份证件身份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
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表2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
项目序号出资成员姓
名或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
额
(万
出资成员
签名或盖
章
成员出资总额:(万元)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
项
目序号成员姓名
或名称
证件名称及
号码
住所
成员
类型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成员情况
成员总数(名)成员中的农民成员(名),所成员中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名),所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联络员信息
姓 名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附表5
财务负责人信息 姓 名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
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或机构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
□证照管理□企业迁移□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签字: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签署(签名填写不下的可附页填写):
年月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及规范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一、填写说明
1、本申请书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相关事项备案。
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2、“基本信息”栏中的“住所”栏无法按照格式填写的,在横线上填写。
“生产经营地”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生产经营地应在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内;“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申请设立登记时已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填写“名称预先核准文号”;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时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3、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附表4“联络员信息”、附表5“财务负责人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4、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栏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单项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可由公司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申请变更同时备案的,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还需填写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变更及投资情况变更的,还需填写附表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和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并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变更项目”栏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农民专业合作社增设、注销分支机构或分支机构变更名称的,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分支机构”栏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
备案的,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联络员备案的,还需填写附表4“联络员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字。
7、“业务范围”栏应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应当按照相关批准文件、证件表述;批准文件、证件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参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
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参照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表述。
8、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成员大会推举成员组成清算组,开始解散清算。
逾期不能组成清算组的,成员、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成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指定成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申请注销登记的,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
“申请人声
明”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章。
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自作出解散决议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9、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二、填写规范
1、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
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包含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
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或者经营特点。
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应当标明“专业合作社”字样。
2、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
3、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财务负责人信息、联络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