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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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审查细则(黄酒)

酒类审查细则(黄酒)

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黄酒产品是指以稻米、黍米、玉米、小米、小麦等为主要原料,经蒸煮、加曲、糖化、发酵、压榨、过滤、煎酒、贮存、勾兑等工艺生产的酿造酒。

其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v/v)小于24%(v/v)。

申证单元为1个,即黄酒。

在食品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黄酒。

只进行黄酒加工灌装,不进行原酒加工的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产品名称为黄酒(加工灌装)。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504。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原料米→ 浸米→ 蒸饭→ 落缸(罐)→ 糖化发酵→ 压榨→ 调色↓曲、酒药、酒母、水↓成品黄酒←灌装封口←酒杀菌←过滤←勾兑←陈化贮存←煎酒↑↑容器清洗消毒酒坛清洗杀菌加工灌装的基本流程为:原酒→ 勾兑→ 过滤→ 酒杀菌→ 灌装封口→ 成品黄酒↑容器清洗消毒(二)关键控制环节。

1.发酵过程的时间和温度控制。

2.酒的勾兑配方控制。

3.容器清洗控制。

4.成品酒杀菌温度和杀菌时间的控制。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成品酸败问题。

2.成品感官及主要质量指标不合格。

3.成品中有异物残留。

4.成品微生物超标,以及出现浑浊等问题。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黄酒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检验室和成品库。

生产区应设置原料处理、制曲(外购曲除外)、糖化发酵、压榨、勾兑、洗瓶(非瓶装酒除外)及灌装间。

制曲间应满足制曲过程中必要的温度、湿度、面积、空间、通风的要求。

严格控制培养温、湿度,保证曲种在无污染和良好环境中生长、繁殖。

黄酒企业如有废水、废气排放的,应有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并经常维修,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废水、废气的排放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黄酒加工灌装企业生产区应设置勾兑、洗瓶(非瓶装酒除外)及灌装间,其他条件应等同于黄酒生产企业要求。

葡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23确认有效

葡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23确认有效

葡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23确认有效概述:本文档旨在确认2023年的葡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有效性。

该细则适用于所有与葡萄酒生产相关的企业和机构,旨在确保生产过程的合规性和质量控制。

1. 目的本细则的目的是规范葡萄酒生产许可证的审查流程,确保申请者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从而保证葡萄酒生产的安全和质量。

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以下情形:- 申请葡萄酒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和机构;- 已获得葡萄酒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和机构,需要进行许可证续展。

3. 审查流程葡萄酒生产许可证的审查流程如下:3.1 提交申请:申请者向相关部门提交葡萄酒生产许可证申请,包括所需的材料和文件;3.2 初步审核: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是否齐全和符合规定;3.3 实地检查:相关部门进行对申请者生产现场的实地检查,包括生产设备、原料储存和卫生条件等;3.4 技术评估:相关部门对申请者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措施进行技术评估;3.5 汇总报告:相关部门根据初步审核、实地检查和技术评估结果,汇总评估报告;3.6 终审和决策:相关部门进行最终审查,并根据评估报告做出许可证审批决策;3.7 发放许可证:相关部门将许可证发放给符合要求的申请者。

4. 审查标准葡萄酒生产许可证的审查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生产设备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原料的来源和质量保证;- 生产工艺控制和卫生条件;- 产品质量控制和质检体系;- 环保和危废管理。

5. 许可证续展已获得葡萄酒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和机构,在有效期届满前应向相关部门提交许可证续展申请,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查。

6. 效力确认本细则自2023年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修订或废止。

附则:-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相关部门所有;- 本细则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感谢各位合作与支持!。

酒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酒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十五、酒类细则39: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白酒包括以淀粉原料或糖质原料加入糖化发酵剂(糖质原料无须糖化剂),经固态、半固态或液态发酵、蒸馏、贮存、勾调而制成的产品。

白酒的申证单元为1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

白酒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编号为:1501。

二、基本生产流程与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原料处理→配料→蒸煮→糖化发酵→蒸馏→贮存→勾调→灌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1. 配料;2. 发酵;3. 贮存;4. 勾调。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感官质量缺陷:如色泽、香气、口味、风格等与产品标识不符;2. 酒精度与包装标识不符;3. 固形物超标;4. 卫生指标超标:如甲醇、杂醇油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 厂房总体布局要求要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料库、制酒车间、酒库、包装车间和成品库。

原料库应阴凉、通风、干燥、洁净,并有防虫、防鼠、防雀设施。

.(1)原料粉碎车间原料粉碎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原料除杂(土杂物)、粉碎、防尘的工艺技术要求。

架空构件和设备的安装位置必须便于清理,防止和减少粉尘积聚。

(2)制酒车间白酒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白酒配料、糖化发酵、蒸馏的工艺技术要求。

操作场所应有排气设施;场地坚硬、宽敞、平坦、排水良好。

采用地锅蒸酒的工厂,地锅火门和贮煤场地必须设在车间外。

发酵窖、池、缸、罐应按特定技术要求制作。

(3)酒库必须有防火、防爆、防尘设施,库内应阴凉干燥。

(4)包装车间包装车间必须远离锅炉房和原材料粉碎、制曲、贮曲等粉尘较多的场所,应能防尘、防虫、防蚊蝇、防鼠、防火、防爆。

灌酒间应与洗瓶间、外包装间分开。

(5)成品库成品库的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库内应阴凉、干燥,并有防火设施。

2. 生产设备、工具、管道等的要求(1)所有接触或可能接触白酒的设备、管道、工器具和容器等,必须用无铅、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不与白酒起化学反应的材料制作。

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订版)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白酒是以高粱等粮谷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或麸曲及酒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制成的蒸馏酒。

白酒的申证单元为1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白酒、原酒、白酒配制酒、原酒配制酒。

白酒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编号为:1501。

白酒主要分为以下四类:1.白酒:以高粱等粮谷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或麸曲及酒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制成的蒸馏酒。

2.原酒:原酒是经发酵蒸馏工序后得到的尚未按相关标准确定等级的半成品酒,不具有规定的包装形态,亦称基础酒或基酒。

3.白酒配制酒:以蒸馏酒和(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加入可食用的辅料或食品添加剂,进行调配、混合或再加工制成的,以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

4.原酒配制酒:以原酒为酒基,加入可食用的辅料或食品添加剂,进行调配、混合或再加工制成的,以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

二、基本生产流程与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白酒原料处理→配料→蒸煮→糖化发酵→蒸馏→贮存→勾调→灌装→成品2.原酒原料处理→配料→蒸煮→糖化发酵→蒸馏→贮存3.白酒配制酒蒸馏酒基酒→勾调(调配、混合或再加工)→灌装→成品4.原酒配制酒原酒基酒→勾调(调配、混合或再加工)→灌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1.白酒的关键控制环节(1)配料;(2)发酵;(3)贮存;(4)勾调。

2.原酒的关键控制环节(1)配料;(2)发酵;(3)贮存。

3.白酒配制酒的关键控制环节(1)勾调。

4.原酒配制酒的关键控制环节(1)勾调。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感官质量缺陷:如色泽、香气、口味、风格等与产品标识不符;(1)A级白酒应符合产品标识标准内容的优级感官要求;(2)B级白酒应符合产品标识标准内容的一级感官要求;(3)C级白酒应基本符合产品标识标准内容的一级感官要求;2. 酒精度与包装标识不符;3. 固形物超标;4. 卫生指标超标:如甲醇、氰化物超标。

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前言白酒生产许可证是白酒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准入条件。

为维护白酒生产经营秩序,保护市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了白酒生产许可证的审查细则。

本文档旨在帮助生产企业了解白酒生产许可证的审查细则,达到合法合规运营的目的。

二、基本条件2.1 生产设施1.生产场所应符合卫生、安全、防火、环保和建设规划等要求。

2.生产厂房、设备、工具等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有合格的验收证明。

3.配有必要的生产检验、控制和保管的设备、器具、仪器等。

2.2 生产工艺1.生产工艺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确保产品质量。

2.操作流程应正规有序,所有过程应有专人负责。

3.生产原材料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有合格的验收证明。

4.窖池及其设施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确保白酒贮存安全。

2.3 生产人员1.厂长、主要技术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应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2.人员素质高,操作技能熟练,严格遵守工艺规程和操作规定。

三、审查程序3.1 提交申请企业应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生产设施情况、生产工艺流程等。

3.2 现场核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组织现场核查,确认企业申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

3.3 审批决定当企业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且生产设施、生产工艺、生产人员等方面均符合条件时,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颁发许可证。

四、审查要点4.1 审查范围生产设备、场地、生产人员、生产工艺等方面。

4.2 审查内容1.生产设备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是否有合格验收证明。

2.生产场地是否符合相关环保、建设、安全、卫生规定。

3.生产人员的从业证书是否合法合规,素质能力是否符合要求。

4.生产工艺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产品是否能够确保质量。

4.3 注意事项1.申请前,企业应全面审核自身生产设施情况,尽量做到符合标准和规定。

2.自觉接受现场审查,积极配合审查人员工作。

3.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情况,申请将被驳回。

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白酒生产许可证是国家对白酒生产企业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手段,它是企业合法从事白酒生产经营活动的准入凭证。

为了确保白酒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国家对白酒生产许可证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和监管。

下面将详细介绍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白酒生产企业资质审查二、人员资质审查白酒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生产管理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在审查中需要提供相关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从业经验证明。

此外,企业还需要提供对应的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记录。

三、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审查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还需要对企业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进行全面审查。

生产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和卫生标准,需要提供设备台账、购置发票或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工艺流程需要符合国家白酒生产标准,需要提供生产工艺流程图、生产操作规范等。

四、质量检测设备和管理体系审查白酒生产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质量检测设备和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审查中需要提供质量检测设备的购置发票或合同,以及仪器仪表的台账和校准记录。

同时还需提供企业的质量手册、标准操作程序和检验资料等,以证明企业具备质量管理能力。

五、原辅材料和产品溯源能力审查六、环境保护设施和管理审查白酒生产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不对环境产生污染。

审查中需要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同时还需要提供企业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管理制度文件。

七、质量追溯和产品抽检审查白酒生产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质量追溯和产品抽检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审查中需要提供产品追溯记录、产品抽检合格证明等。

为了加强监督,国家对企业的产品也会进行定期抽检,对检验结果不合格的企业进行处罚或撤销生产许可证。

综上所述,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涉及多个方面的内容,包括企业资质审查、人员资质审查、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审查、质量检测设备和管理体系审查、原辅材料和产品溯源能力审查、环境保护设施和管理审查、质量追溯和产品抽检审查等。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申请资格1.申请人必须是法人或合法注册的企业,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酒类生产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设备,并符合相关的安全、环境等标准要求。

3.申请人必须具备专业的技术团队和生产管理团队,能够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4.申请人必须具备良好的信誉,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记录。

二、申请材料1.申请书: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产品的详细描述、生产设备和场所的情况介绍等。

2.法人资格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3.产品资质证明:包括产品的检测报告、国际或国内著名奖项证书等。

4.生产场所和设备的验收报告:包括生产场所和设备的布局图、平面图等。

5.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包括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教育背景证明等。

三、审查程序1.初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检查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3.技术评估:由专业人员对申请人的技术能力和生产管理能力进行综合评估。

4.审议:由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讨论,形成审议意见。

5.批准:根据审议意见,决定是否批准发放生产许可证。

四、审查要点1.生产设备:申请人的生产设备必须符合相关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要求,同时对设备的保养和维修情况有规范的管理。

2.原材料和辅料:申请人必须具备稳定、可靠的供应渠道,确保原材料和辅料的质量可控。

3.技术团队:申请人必须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能够保证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并拥有相关的技术改进和创新能力。

4.生产工艺:申请人必须具备完善的生产工艺流程,能够确保产品的稳定性、一致性和可追溯性。

同时要有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

5.质量管理体系:申请人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检测、产品溯源、售后服务等环节的规范。

6.食品安全管理:申请人必须具备食品安全管理知识,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害因素。

五、许可证有效期通过以上细则,可以确保葡萄酒及果酒生产企业具备必要的条件和能力,以生产出高质量、安全可靠的产品,同时也能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利益。

酒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酒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十五、酒类细则39: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白酒包括以淀粉原料或糖质原料加入糖化发酵剂(糖质原料无须糖化剂),经固态、半固态或液态发酵、蒸馏、贮存、勾调而制成的产品。

白酒的申证单元为1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

白酒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编号为:1501。

二、基本生产流程与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原料处理→配料→蒸煮→糖化发酵→蒸馏→贮存→勾调→灌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1. 配料;2. 发酵;3. 贮存;4. 勾调。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感官质量缺陷:如色泽、香气、口味、风格等与产品标识不符;2. 酒精度与包装标识不符;3. 固形物超标;4. 卫生指标超标:如甲醇、杂醇油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 厂房总体布局要求要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料库、制酒车间、酒库、包装车间和成品库。

原料库应阴凉、通风、干燥、洁净,并有防虫、防鼠、防雀设施。

'..(1)原料粉碎车间原料粉碎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原料除杂(土杂物)、粉碎、防尘的工艺技术要求。

架空构件和设备的安装位置必须便于清理,防止和减少粉尘积聚。

(2)制酒车间白酒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白酒配料、糖化发酵、蒸馏的工艺技术要求。

操作场所应有排气设施;场地坚硬、宽敞、平坦、排水良好。

采用地锅蒸酒的工厂,地锅火门和贮煤场地必须设在车间外。

发酵窖、池、缸、罐应按特定技术要求制作。

(3)酒库必须有防火、防爆、防尘设施,库内应阴凉干燥。

(4)包装车间包装车间必须远离锅炉房和原材料粉碎、制曲、贮曲等粉尘较多的场所,应能防尘、防虫、防蚊蝇、防鼠、防火、防爆。

灌酒间应与洗瓶间、外包装间分开。

(5)成品库成品库的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库内应阴凉、干燥,并有防火设施。

2. 生产设备、工具、管道等的要求(1)所有接触或可能接触白酒的设备、管道、工器具和容器等,必须用无铅、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不与白酒起化学反应的材料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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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酒类细则39 :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白酒包括以淀粉原料或糖质原料加入糖化发酵剂(糖质原料无须糖化剂),经固态、半固态或液态发酵、蒸馏、贮存、勾调而制成的产品。

白酒的申证单元为1 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

白酒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 年,其产品编号为:1501。

二、基本生产流程与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原料处理→配料→蒸煮→糖化发酵→蒸馏→贮存→勾调→灌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1. 配料;2. 发酵;3. 贮存;4. 勾调。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感官质量缺陷:如色泽、香气、口味、风格等与产品标识不符;2. 酒精度与包装标识不符;3. 固形物超标;4. 卫生指标超标:如甲醇、杂醇油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 厂房总体布局要求要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料库、制酒车间、酒库、包装车间和成品库。

原料库应阴凉、通风、干燥、洁净,并有防虫、防鼠、防雀设施。

(1)原料粉碎车间原料粉碎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原料除杂(土杂物)、粉碎、防尘的工艺技术要求。

架空构件和设备的安装位置必须便于清理,防止和减少粉尘积聚。

(2)制酒车间白酒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白酒配料、糖化发酵、蒸馏的工艺技术要求。

操作场所应有排气设施;场地坚硬、宽敞、平坦、排水良好。

采用地锅蒸酒的工厂,地锅火门和贮煤场地必须设在车间外。

发酵窖、池、缸、罐应按特定技术要求制作。

(3)酒库必须有防火、防爆、防尘设施,库内应阴凉干燥。

(4)包装车间包装车间必须远离锅炉房和原材料粉碎、制曲、贮曲等粉尘较多的场所,应能防尘、防虫、防蚊蝇、防鼠、防火、防爆。

灌酒间应与洗瓶间、外包装间分开。

(5)成品库成品库的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库内应阴凉、干燥,并有防火设施。

2. 生产设备、工具、管道等的要求(1)所有接触或可能接触白酒的设备、管道、工器具和容器等,必须用无铅、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不与白酒起化学反应的材料制作。

表面应光滑,无凹坑、裂缝。

蒸馏冷却器必须用高纯锡、铝、不锈钢材料制作。

(2)各生产车间、酒库应根据工艺技术要求,配备温度计、湿度计、糖度计、酒度计等。

(3)酒库、包装车间、成品库应使用防爆开关和灯具,并装有安全防护罩。

3.酒糟存放设施应在远离生产车间的适当地点,设置便于销售、清理、避免霉烂的酒糟存放销售设施。

注:白酒(液态)可不要求原料粉碎车间、制酒车间、酒糟存放设施;白酒(原酒)可不要求包装车间和成品库。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原料粉碎设备:粉碎机(2)蒸馏设备:蒸酒机(甑、甑桶、甑锅)(3)发酵设备:窖、池、缸、罐等(4)贮酒设备:池、缸、罐、酒海等(5)灌装设备:洗瓶机、灌装机白酒(液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上述(4)(5)规定的设备。

白酒(原酒)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上述(1)(2)(3)(4)规定的设备。

四、产品相关标准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企业生产白酒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 业标准的规定。

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 证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

企业购进食用酒精必须符合食用酒精 GB10343-2002, 并且要加强自检,确保不会误把甲醇当食用酒精生产白酒。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12 GB/T10781.3-1989 米香型白酒 13 GB/T11859.2-1989 低度清香型白酒 14 GB/T11859.1-1989 低度浓香型白酒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GB/T11859.3-1989 低度米香型白酒 B/T14867-1994 GB/T16289-1996 B1498-1992 QB/T2187-1995 QB/T2305-1997 QB/T2524-2001 QB2656-2004 DB14/T80-1996 DB15/T253-1997 DB13/T306-1997 DB22/T221-2000 DB50/T15-2001 DB53/T092-2001 DB23/T308-2002企业标准凤香型白酒 豉香型白酒 液态法白酒 芝麻香型白酒 特香型白酒 浓酱兼香型白酒 老白干香型白酒 新型白酒 新工艺白酒 新型白酒 吉林烧酒 小曲酒 云南小曲白酒 清香型白酒(一)分析天平( 0.1mg );(二)分光光度计(或光电比色计); (三) 气相色谱仪 (标准中不需检测单体物质可不要此仪器) ;(四)恒温干燥箱;(五) 恒温水浴锅;(六)比重瓶或酒精计;(七)比色管。

七、检验项目白酒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分别按照下列表格中所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 *”标识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 2 次白酒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注: 1. 产品标签标注内容应符合 GB10344的规定;2. 白酒 (原酒)的检验按有效的企业标准或合同要求进行判定八、抽样方法在企业的成品库或成品贮罐中抽取发证检验样品。

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 200 瓶(总量不少于 100kg )。

一)抽样品种监督 √ √ √ √ √ √7 甲醇 √ √ 8杂醇油9 铅 10锰11 氰化物√√√√√√出厂 备注 √ √√ √ √ √ √√√√ 13标签√√* 以木薯或代用品为原料者√ 白酒(原酒)不要求 白酒(原酒)不要求发证 √ √ √ √ √ √净含量 12 √√根据企业申请的取证产品品种,选择1 个主导产品进行抽样二)抽样数量1 .瓶装酒:随机抽取6 件产品,每件抽取1 瓶,共取6 瓶,总量不少于3000ml。

2 .从成品贮罐抽样时,抽样率为50%,但最多不超过3 罐;从成品贮桶抽样时,抽样率为5%,最多不超过5桶。

从每罐(桶)中抽取等量样品,混合均匀,总量不少于3000ml,分别装入6个样品瓶中。

样品分成2份,1 份检验,1 份备查。

样品确认无误后,由审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九、其它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 年本)》中,将白酒生产线列入了限制类目录。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对属于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

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各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质检、消防、海关、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细则40: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葡萄酒、果酒是指以葡萄、各种水果或浆果为原料,经发酵酿制而成的饮料酒。

葡萄酒及果酒的申证单元为1 个:葡萄酒及果酒。

主要品种有葡萄酒、山葡萄酒、苹果酒、山楂酒等。

以浸泡或者蒸馏工艺生产的果酒不纳入发证范围。

葡萄酒或果酒的生产企业在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获证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原酒、加工灌装);只进行葡萄酒或果酒原酒加工、不进行灌装的企业,生产许可证上注明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原酒);只进行葡萄酒或果酒加工灌装、不进行原酒加工的企业(以下简称加工灌装),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加工灌装)。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 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502。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葡萄酒及果酒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破碎(压榨)→发酵→分离→贮存→澄清处理→调配→除菌→灌装→成品2 .原酒加工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破碎(压榨)→发酵→分离→贮存(澄清处理)→原酒3 .加工灌装的基本生产流程原酒→澄清处理→调配→除菌→灌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1 .原材料的质量。

2 .发酵与贮存过程的控制。

3 .稳定性处理。

4 .调配。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2 .以调配酒冒充发酵酒。

3 .葡萄汁或果汁含量不足。

4 .微生物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生产场所绿化带不宜种植有飞絮和有浓郁气味的植物。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加工、酿酒、贮酒、调酒、灌装、仓库等场所,原酒加工企业应具备原料加工、酿酒、贮酒、仓库等场所,加工灌装企业应具备贮酒、调酒、灌装、仓库等场所。

污水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其他条件应满足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审查通则的相关规定。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葡萄酒、果酒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有:1 .原料处理设备:破碎机、压榨机、输送泵。

2 .发酵设备:控温发酵罐。

3 .贮酒设备:贮酒罐、输送泵。

4 .过滤设备:硅藻土过滤机、板框过滤机等。

5 .冷冻设备:冷冻机、隔热罐或速冻机。

6 .杀菌系统:锅炉或其他供热设施。

7 .除菌设备:杀菌设备或除菌过滤设备。

8 .灌装设备:半自动或自动洗瓶机、自动装酒机。

原酒加工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为上述1、2、3 条中规定的设备,并具备粗滤设备,如硅藻土过滤机。

加工灌装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为上述3、4、5、6、7、8 条中规定的设备。

四、产品相关标准GB10344-1989《饮料酒标签标准》;GB2758-1981《发酵酒卫生标准》;GB/T15037-1994《葡萄酒》;QB/T1982-1994《山葡萄酒》;QB/T1983-1994《山楂酒》;QB/T2027-1994《猕猴桃酒》。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生产中所使用的原辅材料必须是食用级的产品并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所有采购的原辅材料必须经检验或验证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酿酒原料葡萄或其他水果应新鲜,无霉变腐烂、无夹杂物、无药害、无病害、无污染。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一)葡萄酒及果酒、加工灌装企业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1 .分析天平(0.1mg);2.干燥箱;3.微生物培养箱;4.消毒锅;5.电冰箱;6.恒温水浴;7.生物显微镜;8.压力测定装置(适用于起泡酒);9.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二)原酒加工企业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1 .分析天平(0.1mg);2.干燥箱;3.恒温水浴;4.电冰箱。

七、检验项目及判定原则(一)检验项目。

葡萄酒及果酒、加工灌装生产企业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分别按表1 中所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原酒生产企业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分别按表2 所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栏中注明“ *”标记的,企业应该进行自检或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机构检验,每年不得少于2 次。

微生物项目为带“ * ”标记的项目,生产企业无须对每批产品都进行检验,但企业必须具备检验微生物的能力,能够对产品中的微生物包括酵母菌进行有效的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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