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瘦肉精”的危害及防控
生猪“瘦肉精”残留的危害及防治对策

生猪“瘦肉精”残留的危害及防治对策生猪“瘦肉精”是指在猪肉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一种合成化学物质,可以促进猪体内蛋白质的合成,从而增加猪体重和瘦肉率。
过量或不合规使用“瘦肉精”会导致残留物在猪肉中超标,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以下将详细介绍生猪“瘦肉精”残留的危害及防治对策。
生猪“瘦肉精”残留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诱发疾病:长期摄入含有过量“瘦肉精”残留的猪肉会增加人患癌症、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风险。
2. 损害生殖系统:过量“瘦肉精”残留会对人体的生殖系统造成严重影响,包括生殖功能障碍、不育等问题。
3. 青少年影响:长期摄入含有“瘦肉精”残留的食品对青少年的成长发育会产生负面影响,包括身高、体重等方面的发育问题。
1. 加强监管力度:加强对养殖、屠宰加工等环节的监管,严禁违规添加和使用“瘦肉精”,确保猪肉的质量安全。
2. 提高养殖管理水平:加强养殖管理,合理科学地控制饲料添加剂的使用量,确保猪只的健康生长,避免因疾病而使用“瘦肉精”的情况发生。
3. 增加消费者知识普及:通过媒体宣传、教育等方式,提升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意识,引导消费者选择安全、健康的食品。
4. 加强农药残留检测:建立完善的农药残留检测体系,对养殖环节和屠宰加工环节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置“瘦肉精”残留超标的问题。
5. 加强执法力度:对于违规使用“瘦肉精”的生产者和经销商,应严肃查处,依法追究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
生猪“瘦肉精”残留对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防治“瘦肉精”残留要从源头抓起,加强监管、提高管理水平、普及消费者知识、加强检测和执法,共同保障猪肉的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瘦肉精”屡禁不止的原因及其应对措施

瘦肉精屡禁不止的原因及其应对措施前言随着农业科技的不断进步以及人口的不断增长,人们对于食品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然而,这种对于食品的需求却常常与农业生产中的某些不良行为相互交织,使得一些不良食品添加剂被广泛使用。
瘦肉精作为其中一个极具争议的添加剂,一直以来都是人们非常关注的一个话题。
在本文中,我们将详细探讨瘦肉精屡禁不止的原因以及针对该问题的应对措施。
瘦肉精的定义瘦肉精是一种被广泛使用的的生长促进剂,它能够帮助生长动物,促进其发育和增重。
瘦肉精被广泛应用于养殖业中,以提高肉类产量,降低成本和增加利润。
瘦肉精的危害及其屡禁不止的原因瘦肉精虽然可以提高养殖业效益,但是它也会给人们带来很大的危害。
以下是瘦肉精可能产生的几种危害:1.对人的危害瘦肉精使用过量或错误的使用方法会对人体产生严重的危害。
例如,长期摄入含瘦肉精的肉类,会增加患肠癌、泌尿系统肿瘤、白化病等,还会影响人体激素水平,导致生殖系统障碍、乳腺肿瘤等。
2.对动物的危害瘦肉精是一种激素类药品,正确使用后能促进家禽和家畜的生长和增重,但如果使用不当或过量使用,会对动物健康带来严重威胁。
长期使用瘦肉精会导致动物心脏、肝脏、肾脏等器官疾病,影响其生长发育。
虽然明知瘦肉精带来的危害并不小,但是它却屡禁不止。
以下是一些可能导致瘦肉精屡禁不止的原因:1.经济利益的诱惑养殖业是一项庞大的行业,涉及不少的经济利益。
一些不为人知的小规模养殖场,需要通过加入瘦肉精等添加剂降低养殖成本。
尤其在“弱肉强食”的市场环境下,为了赚取更多利润,一些不法商家也会使用瘦肉精等激素来增加肉类产量。
2.法律的不完善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法律中对于瘦肉精等添加剂的监管不足。
加之监管手段落后,难以有效打击不法分子。
安全监管机构在执法过程中,往往还需要面对种种阻力,而这也使得“瘦肉精”等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止。
3.公众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低关注度很多人在食物选择上出现的问题,常常出在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低关注度上。
生猪“瘦肉精”残留的危害及防治对策

生猪“瘦肉精”残留的危害及防治对策近年来,随着生猪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猪肉的需求也在逐渐增加。
随之而来的是生猪肉制品中存在的“瘦肉精”残留问题。
瘦肉精是一种非法添加物,被用来促进动物生长,提高肉品质量。
研究表明,长期饮食含有瘦肉精的猪肉制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如致癌、生殖毒性、内分泌干扰等。
对于生猪“瘦肉精”残留的危害及防治对策,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让我们来了解一下“瘦肉精”残留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瘦肉精是一种禁用药物,常见的名称有瘦肉素和克伦特罗。
它主要用于提高生猪的瘦肉率和生长速度,可以加快生长,降低饲料成本,提高生产效益。
大量使用瘦肉精会导致其残留在猪肉中,进而通过人们的食物链摄入到人体内,对健康造成危害。
长期食用含有瘦肉精的猪肉制品会增加癌症发生的风险,对生殖系统造成损害,引起内分泌紊乱,严重影响生育能力和身体健康。
瘦肉精残留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那么,如何预防和控制生猪猪肉制品中的“瘦肉精”残留呢?政府部门应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瘦肉精的行为。
加强对猪肉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的产品追溯体系,确保生猪肉产品的安全卫生。
对于违法添加瘦肉精的生产者和经销商,要依法严惩,加大处罚力度,形成对违法者的强大震慑力。
加强猪肉生产的科学管理。
生猪养殖户要严格按照兽药使用规范,合理使用合格的饲料和添加剂,确保生猪生长健康,减少猪体内瘦肉精残留。
加强猪肉出栏检疫和检测,对疑似患有瘦肉精残留的猪只进行淘汰和销毁处理,杜绝问题产品进入市场。
加强消费者的监督和自律也是预防生猪猪肉制品中“瘦肉精”残留的重要手段。
消费者在购买猪肉制品时,要选择正规渠道的产品,查看产品包装及标签,确保产品合格。
注意猪肉的烹饪方式,如煮熟煮透,以减少可能的残留物。
在对付生猪“瘦肉精”残留问题上,除了政府部门、生猪养殖户和消费者的共同努力外,科学研究也是至关重要的。
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瘦肉精残留检测方法的研究,提高检测水平和技术,及时发现和排查残留问题,确保猪肉产品的安全可靠。
浅谈“瘦肉精”的危害与防制

肉 矣 工 业
质量 ・ 标准 ・ 生 ・ 卫 环保
浅 谈 “ 肉 精 ’ 危 害 与 防 制 瘦 ’的
黄 永 生 ( 圳 市 肉品 卫 生检 验 所 5 8 0 ) 深 1 0 5
廖 细 军( 深圳 南山 肉联厂 质检部 5 8 5 ) 1 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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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生 上 述 现 象 ,因而 检 测 的准 确 性 更 高 。 ( )更 加 4 经 济 。 由 于 只 需 一 台 电 炉 就 可 同 时 供 两 套 装 置 反 应 ,节 约 了 电能 ,也提 高 了检 测 速 度 ,同时 也 提 高 了实 验 室 的 工作 效 率 ,尤 其 适 用 于 检 测 量大 ,时 间 紧迫 的实 验 。 因此 ,具 有 广泛 的应 用 价 值 。
盐 酸 克 伦 特 罗 化 学 性 质 特 别 稳 定 ,加 热 到 10 7 ' 才 能 被 分 解 ,故 一 般 家 庭 厨 房 加 热 不 能 将 C时
其 分 解 破 坏 ,并 且 被 人食 用 后 在 胃肠 道 吸 收快 ,作
用 维 持 时 间持 久 。 中毒后 主 要 症 状 表 现 为 头疼 、头 晕 、心 悸 、心慌 、面 色潮 红 、 四肢 发 抖 等症 状 。据
资 料 介 绍 “ 肉精 ” 中毒 有 以下 的 明 显 特 点 : ( ) 瘦 1
食品安全问题瘦肉精

食品安全问题:瘦肉精1. 引言在当今社会,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食品中添加有害物质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
其中,瘦肉精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食品安全问题。
本文将介绍瘦肉精的定义、应用、危害以及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2. 瘦肉精的定义瘦肉精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激素,也称为瘦肉素或消瘦素。
它主要用于促进动物生长,使肉类瘦肉质更高。
瘦肉精的主要成分是瘦肉精溶液。
3. 瘦肉精的应用瘦肉精最常见的应用领域是畜牧业。
它可以被添加到动物的饲料中,以促进生长和增加畜禽的体重。
此外,瘦肉精也可以在肉食加工过程中使用,以改善肉类的质地和口感。
4. 瘦肉精的危害4.1 潜在的健康风险瘦肉精在一定程度上被认为是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长期暴露在含有瘦肉精的食品中可能导致多种健康问题,如荷尔蒙失调、增加患病风险等。
4.2 法规限制和禁止使用由于瘦肉精的潜在危害,许多国家已经制定了法律法规来限制或禁止其使用。
例如,欧盟禁止了所有肉类中添加瘦肉精,同时加强了对进口肉类产品的检测。
5. 食品安全管理措施为了保证食品的安全,各个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5.1 监测和检测通过建立监测和检测机制,可以及时发现和追踪食品中的瘦肉精。
监测和检测可以通过实验室测试、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
5.2 反欺诈和惩罚措施加强反欺诈和惩罚措施,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严厉的处罚。
这可以起到震慑的作用,减少瘦肉精等有害物质的使用。
6. 结论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而瘦肉精作为其中的一种重要问题,对我们的健康有潜在的危害。
为了保证食品的安全,我们需要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措施,以确保我们的食品无害于人体健康。
生猪“瘦肉精”残留的危害及防治对策

生猪“瘦肉精”残留的危害及防治对策生猪瘦肉精是一种禁用的药物,长期以来一直存在于养猪行业中,而猪肉中瘦肉精的残留则对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本文将从猪肉“瘦肉精”残留的危害、防治措施和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生猪瘦肉精残留的危害1.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猪肉中残留的瘦肉精会对人体内分泌系统产生不良影响,导致内分泌失调,引发女性患上乳腺癌、子宫内膜癌等恶性肿瘤。
而且,瘦肉精进入人体后还会对人体的免疫系统产生负面影响,使人的免疫力下降,易患上各种疾病。
2.对环境的危害生猪瘦肉精的大量使用,不仅对生态环境产生直接影响,更是会导致水土污染、环境恶化。
一旦残留在猪肉中的瘦肉精排入水环境,将对水质产生污染,极大地危害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防治对策1.严格监管瘦肉精的使用政府部门应严格监管养殖场对瘦肉精的使用,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和标准,对违反规定者严厉处罚,以起到震慑作用。
要加强对兽药市场的管理,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兽药的行为进行打击。
2.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实施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对瘦肉精的使用和管理规定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起一整套健全的法律制度和监管体系,保障兽药的安全使用。
3.促进科学养殖技术的推广加强对猪肉生产的科学指导,推广科学的养殖技术,提高养殖者的技术水平,降低瘦肉精的使用需求。
鼓励养殖户使用绿色、环保的养殖方法,推广生态养殖理念,减少瘦肉精对猪肉生产的影响。
4.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加强对消费者的安全教育,提高消费者对猪肉“瘦肉精”残留问题的认识和了解,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呼吁消费者购买有质量安全证明的猪肉,并倡导健康饮食理念,减少对猪肉类产品的过度依赖。
三、可行性分析1.政府部门的监管能力增强政府部门在监管兽药的过程中,需要加强人员培训和监管机制建设,提高监管水平和执法能力,根据行业的发展情况和相关政策,及时地作出调整和修订,确保监管效果。
2.兽药企业积极响应作为生产和销售兽药的企业,应积极响应国家对瘦肉精的管理政策,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杜绝使用瘦肉精的行为,确保产品的品质和安全。
瘦肉精的危害及其对策

法 生 产经 营 使用 盐 酸 克伦 特 罗 等药 品 的违 法 犯 罪 行 为 , 治 了 一批 犯 罪 分 子 , 收 效 并 不 理 想 , 取 得 惩 但 未 突破性 进 展 。主要 有 以下 几个 方 面原 因。 养殖 生 产 者 唯利 是 图 ,瘦 肉精 的 生产 源 头 追 查 困 难 。据 统计 , 如果 要 养 殖 1头瘦 肉型 猪 , 育 种 开 从 始 , 成本 要 比普 通 猪 肉 高 出许 多 , 用 “ 肉精 ” 其 而 瘦 把 1头普 通 猪 变成 瘦 肉猪 , 只需 1 ~ O天时 问 , 02 成本 只要 8元 , 净 利 则 高 达 2 而 2元 , 润 率 为 2 5 ; 利 7 % 其 次 ,能 从瘦 肉精 中得 到 最 大 好 处 的还 不 光 是 养 猪 专 业户 , 而是 生产 经销 者 。 1 服用 瘦 肉精 的猪 1 克 头 千 可 以提 高 价格 06元 , 头 猪 按 10千 克算 ,养 殖 户 . l 0 能 多挣 6 钱 。而不 法分 子 每倒 卖 1 克瘦 肉精 至 0元 千 少 可 以挣 2 0多 元 。受 暴 利 驱 动 使 猪 贩 子 和 养殖 户 0 铤 而走 险 。同时 随着 国家 查禁 瘦 肉精 力度 的 加大 , 一
样 检测 , 防含 盐 酸 克伦 特 罗 的 肉 品上 市 , 严 确保 肉食 品安全 。猪贩 主 动购 买检 测 试板 , 生猪 收 购源 头 自 在
由于 盐 酸 克伦 特 罗 对 支气 管 平 滑 肌 ¥2受 体 具 有 兴奋 作 用 , 以 临床 上 常作 为 支 气管 解 痉 药 物 , 所 口
闷、 心悸 、 心慌 、 骨骼 肌 震 颤 、 四肢麻 木 等 一 系列 不 良
反 应 。对 心律 失 常 、 血 压 、 光 眼 、 高 青 糖尿 病 、 甲状 腺 机 能 亢进 、前 列 腺 肥 大 等疾 病 的患 者 有 较 大 的危 害
瘦肉精的性质特点及危害检测

瘦肉精的性质特点及危害检测瘦肉精(Ractopamine),是一种被广泛用于家禽、猪和牛等畜禽养殖中的生长激素类药物。
它能够促进动物生长,提高肌肉的比例,增加肉类产量和肌肉的质量。
然而,瘦肉精的使用也引发了一系列的争议和风险,导致人们对其性质特点及危害进行深入研究和严格的监测。
一、瘦肉精的性质特点1. 化学性质:瘦肉精属于β-受体激动剂,化学名称为4-羟基-3-甲氧基苯丙酸苯丙胺盐酸盐。
它主要通过活化β2-肾上腺素能受体,刺激肌肉生长并抑制脂肪堆积。
2. 使用特点:瘦肉精在畜禽养殖过程中主要添加于饲料中,通过进食被动物摄入。
它能够促进肌肉生长,减少脂肪含量,提高肉类质量。
然而,合理使用剂量能够改善生产效益,但过量或滥用可能带来潜在的风险。
二、瘦肉精的危害1. 食品安全问题:瑞典有关瘦肉精的研究发现,摄入含有瘦肉精的肉类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风险,如心脏疾病、神经系统问题等。
尤其是某些人群(如孕妇、老年人、儿童)对于瘦肉精摄入可能更为敏感。
2. 法律法规限制:由于瘦肉精使用存在风险,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实施了严格的限制和监管措施,禁止或者严格限制将瘦肉精应用于食品生产。
这是为了保护公众的健康和维护食品安全。
三、瘦肉精的危害检测1. 检测方法: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各国相关机构开发出了不同的瘦肉精检测方法,包括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质谱联用技术(MS)、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等。
这些方法能够准确、快速地检测出瘦肉精的残留量。
2. 监测体系:为了保障瘦肉精的监测工作能够有效进行,各国建立了完善的瘦肉精残留监测体系。
这些体系包括监测网络的建立、制定标准和限值、加强对兽药生产和使用的监管等。
只有通过全面有效的监测,才能及时发现和控制瘦肉精的危害。
四、对瘦肉精使用的管理与控制1. 严禁滥用:各国要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对瘦肉精的滥用进行监督和打击,加强兽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管。
通过严禁滥用,可以减少瘦肉精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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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综述论文(设计)综述题目:浅谈“瘦肉精”的危害及防控学院:动物科学学院专业:动物医学专业班级:2007级动物医学班学号: 060701610006学生姓:杨宇洁指导老嵇辛勤教授师:2011年05月15日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猪肉品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猪肉生产逐渐朝着瘦肉率高、脂肪和胆固醇含量低、色泽好、嫩度高、多汁、风味鲜美等方向发展。
因此,为提高猪肉的品质以保持自己在市场竞争中处于相对有利的地位,相关企业、养殖户对饲料添加剂的使用量也日渐增多。
动物食用盐酸克伦特罗后,会在内脏和组织中形成严重的蓄积性残留,其残留浓度由大到小依次为:眼组织、肺、肝、肾、脾、肌肉或脂肪。
近年来,全世界范围内的鲜猪肉中都有不同程度的违禁添加剂检出,而其中以盐酸克伦特罗残留量问题最为突出,严重危害人们的健康安全。
1.”瘦肉精”及其危害1.1”瘦肉精”的理化性质盐酸克伦特罗(clenbu tero l, 盐酸克伦特罗)俗名“瘦肉精”[1],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粉末,无臭、味苦,化学名为22[ (叔丁氨基) 甲基]242氨基23, 52二氯苯甲醇盐酸盐, 又名双氯胺, 克喘宁, 氯哮酸, 药品名为“克喘素”, 是一种ß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分子式: C12H8Cl2N 2O·HCl, 分子量313. 65。
溶于水, 乙醇, 微溶于丙酮或氯仿, 不溶于乙醚, 性质稳定, 加热至172 ℃时分解,所以常规烹调对克伦特罗残留起不到破坏作用。
它具有分布快,消除慢的热点,能够改变养分的代谢途径,促进动物肌肉蛋白质的合成,抑制脂肪的合成和积累,从而改变胴体的品质,使生长速度加快,胴体瘦肉率提高10%以上[2]。
1.2.”瘦肉精”的作用机理及残留部位1.2.1”瘦肉精”的作用机理盐酸克伦特罗的化学结构与肾上腺素类药物相似,属拟肾上腺素类药物,为β2-受体激动剂,对支气管、子宫和血管平滑肌β2-受体有较高的选择性激动作用,能有效地解除支气管痉挛。
它与-受体结合是通过刺激蛋白(Gs)作用于腺苷酸环化酶(AC),使之活化,活化的腺苷酸环化酶使三磷酸腺苷(ATP)转变为环腺苷酸(cAMP),环腺苷酸激活蛋白激酶K(PK)或其本身被磷酸二酯酶(PDE作用而失活)促使酶的磷酸化,从而产生系列效应[3]。
研究表明,”瘦肉精”可使体内脂肪分解加强,血中游离脂肪酸增加,摄入的能量不再形成脂肪贮存于体内,而是立即为蛋白质的合成所利用,并抑制蛋白质分解和促使胰岛素释放和糖原分解加强,因此它具有营养重分配的作用[4]。
1.2.2”瘦肉精”的残留动物食用盐酸克伦特罗后,会在内脏和组织中形成严重的蓄积性残留,据关于犊牛研究报道,其残留浓度由大到小依次为:眼组织、肺、肝、肾、脾、肌肉或脂肪[5]。
近十年来,国内外对盐酸克伦特罗在动物体内的残留进行了研究。
Bramilla(1994)和Malucekki[6](1994)对盐酸克伦特罗在体内残留的研究报道指出,盐酸克伦特罗在组织中的残留与其给药剂量和休药期长短密切相关。
Bramilla[7]按5 mg/kg日粮添加量给予猪,连续给药21d,无休药期,克伦特罗在肝组织中的残留量可达320 g/kg,停药6 d后,肝组织中残留量为290 g/kg,停药15 d后,残留量为128 g/kg,停药30d,残留量为24g/kg。
1.3“瘦肉精”的危害1.3.1“瘦肉精”对猪的危害1.3.1.1“瘦肉精”对猪的副作用据相关研究调查表明,”瘦肉精”对猪有很大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7]。
一是生存能力降低, 应激作用加强, 对冷热气候适应性差, 发生呼吸困难, 尤其夏季常造成死亡。
猪群普通病增加等。
二是停药后脂肪快速生长, 肥膘更大。
三是肉品质差, 宰后肌肉出现颜色加深, 质地坚硬干燥。
四是对动物生理产生不良效应, 出现血压升高, 心跳加快, 呼吸加剧, 体温升高, 肾脏, 心脏负担加重。
五是残留量大, 对人畜无安全性, 因此从1986年开始, 欧美等发达国家已严禁畜牧生产中应用盐酸克伦特罗。
中国农业部在1997 年3 月以[农牧发(1997) 3 号文]严令禁止B2肾上腺素能激动剂在动物生产中的应用。
1.3.1.2可疑猪的特征经研究表明[8],凡是被饲喂”瘦肉精”的生猪,在宰前一般有如下症状:皮毛光亮,呼吸急促,后臀部外形异常饱满并且突起,到屠宰场的整车猪油明显的瘫软症状,四肢严重颤抖或者卧地不起。
宰后肉色鲜红偏深, 发亮; 肉质致密,硬度提高, 用刀切入时阻力偏大; 臀部肌肉饱满鼓起, 脂肪含量少, 甚至无沉积。
这种猪肉就极有可能含有”瘦肉精”[9]。
1.3.2”瘦肉精”对人体的危害据相关研究表明[10],食用含有”瘦肉精”的食品后出项中毒现象不在少数,近年来国内外发生的多种中毒事件触目惊心,如:1990年西班牙有135人因食用有盐酸克伦特罗残留的牛肝中毒;00年10月9日在香港有57人中毒;1999年10月6日,浙江省嘉兴市57人中毒; 2000年4月14日,东博罗县龙年镇30人中毒; 2001年11月7日,广东河源发生大规模中毒事件,747人中毒。
通过调查研究,表明人食用了残留有盐酸克伦特罗的浓度较高的动物组织会引起中毒,表现心跳加快,血压升高,心悸,头痛,恶心,呕吐,手颤等症状,严重者出现抽搐,晕厥,对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甲亢,前列腺肥大的患者危害更大。
笔者认为盐酸克伦特罗的非法使用不但严重威胁着消费者的健康,还破坏了生态食物链的平衡,影响国家的对外贸易和声誉,必须严格加以控制。
2.”瘦肉精”的使用及管理现状2.1”瘦肉精”的使用现状虽然”瘦肉精”的使用是被国家明令禁止的,但是在利益的驱使下,很多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在我国部分地区的饲料加工企业和养猪户一直在秘密推销和使用[11]。
1999年,农业部可进行的一次全国范围内的盐酸克伦特罗等违禁药品的检测,先后对广东、广西、福建、浙江等8个省市、500多家饲料生产经营及养殖企业进行专项检测,”瘦肉精”的检出率为19.8%。
2001年,包括北京、天津在内九个省市的23家养殖场被发现违规使用盐酸克伦特罗。
2011年3月,爆出双汇集团使用含有”瘦肉精”的猪肉进行加工生产,河南孟州等地发现严重的”瘦肉精”事件;2011年4月,湖南省警方破获一起特大制、售”瘦肉精”案件,涉案价值达3000多万元,涉及湖南、江苏、浙江、湖北、陕西、广东、海南等全国16个省市。
笔者认为,虽然相关部门已经在出台相关的整治措施,但是”瘦肉精”的使用依然在看不见的地方悄然进行着,目前国内生猪饲喂”瘦肉精”的现象还是比较严重的。
2.2”瘦肉精”的管理现状2.2.1分段管理,职责不清,难以协调一致违禁药物生产、经营和使用涉及到药品监督、卫生、农牧、商务、工商、质督等多个部门,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谁主抓,谁辅抓,笔者认为,这样在实际操作中各管一方,会导致推诿扯皮现象滋生[12]。
2.2.2法律法规交叉,缺乏衔接笔者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在《药品管理法》中明确禁止药品生产事业向非医疗机构和个人出售药品和医药原料,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中明确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禁止添加激素类药物。
但对那些使用““瘦肉精””的养殖企业和养殖户来说还没有相应的法律对他们进行处罚[13]。
2.2.3标准制定较慢,检验时间过长,不利于商品流通经调查表明,目前,饲料中盐酸克伦特罗的常用测定方法有三种:一是高效液相色谱(HPLC)和气象质谱(GC)/质谱联用仪(MS),适用于各类饲料中盐酸克伦特罗的筛选检测与确证[14]。
该方法的平均回收率均高达93.7%以上,经过不同配方饲料等背景干扰实验表明,该方法的稳定性好,但是,由于该标准对仪器要求高,导致检测成本高,技术要求也比较高,费用比较大,这个成本无论是企业或者是养殖户都显然难以承受,且检验时间也较长。
二是酶联免疫吸附法(ELISA)试剂盒,检测成本高且检测样本数有限。
三是国内研制出的““瘦肉精””快速检测诊断是指,该实质能在几分钟内检测出肉品、饲料中的”瘦肉精”的含量,方法确是简单易行,但是准确性相对较差,还可能出现假阳性,只能作为初筛。
3. “瘦肉精”的防控措施“瘦肉精”造成的危害,已经到了大力监管的时候了,析其因,思对策,才能铲除“瘦肉精”这个毒瘤,以消除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的头号隐患。
针对国内的现状,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防控,才能够有效保证肉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3.1加快动物食品安全立法步伐畜产品生产产业链设计养殖、屠宰加工和销售等环节。
某一环节的不安全都会导致产品的不安全。
一是调整现行的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应立法,明确主要执法主体,改变目前动物食品安全管理分割的局面,建立起权,责统一的行政管理体系。
对药物残留检测和监督管理的费用应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查处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迅速填补目前在检查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法律空白,对《动物防疫法》等进行修改;三是整合执法力量,实行综合主体.加大打击力度,对世事清楚的顶风违法分子要利用新闻媒体手段公开曝光,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15]。
3.2尽快完善检测标准为畜牧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现有的标准钟,一是费用昂贵,二是检验的时间太长,因此必须在寻求成本低,准确率高的同时,进行快速检验方法的研究,无论是猪肉,猪肝,猪尿还是饲料,都需要快速检验,尤其是对屠宰加工环节和肉品销售市场更需要快速检验[16]。
3.3加快畜产品安全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当务之急是构建畜产品安全质量检测网络,针对我国畜牧产业生产面广,量大,分散的特点,要将覆盖面向市,县两级延伸。
要建立以省市畜产品质量检测测试中心为依托,辐射生产,流通各主要环节的检测体系。
整合现有资源,开展药物残留检测,重金属含量测定,疫病监测,致病菌检验等蓄产品安全卫生指标检验[17]。
3.4预防和抽检相结合引入畜产品全过程质量管理新理念。
借鉴美国,欧盟在畜产品生产和视频工业上实施的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和全程质量控制(IKB)的管理经验[18],结合我国畜产品生产的特点必须引入全过程质量控制的新理念,加强养殖,屠宰加工和销售环节的质量管理,通过形成封闭运行的畜产品生产体系,对生产,加工,销售控制技术进行整合组装,建立一条从基地到超市的链式封闭运行的安全猪肉生产模式,从根本上解决终端畜产品的质量问题。
3.5营造舆论氛围提高生产者,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一是利用媒体广泛宣传““瘦肉精””危害,认清““瘦肉精””本质,及时,准确通报查处情况;二是提高生产者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
加强饲养者的教育培训,引导他们安全生产安全食品,从源头上把住食品安全关;三是提高消费者的识别,抵制能力和处理中毒事件的应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