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思维特征及类别

律师的思维特征及类别
律师的思维特征及类别

律师的思维特征及类别

律师的一切法律活动与法律事务都离不开其大脑思维的积极参与,更依赖质疑与实证思维的发挥。质疑与实证是极其复杂的心理活动,不同的思维主体对不同的法律事务与法律活动在不同的个案中表现出不同的思维方式。实质上,律师在质疑与实证思维中为达到某种特定的目的或解决特定的问题时总是要遵循一定规律的,运用具有共同特征的思维方式,也就是说,以质疑与实证为目的的法律思维有着特定的思维模式和分析原理。代理律师掌握这些原理与模式,对于指导办案,分析案情,举证与质证都是大有好处的。

思维就是思索、思考的意思。“思”就是想问题,“维”就是多角度,多层次,意味着活动的有序性。思维的基本内涵就是多角度、有秩序地思考,分层次、有条理地分析研究。

律师的法律思维就是要求律师在办理法律事务和从事法律活动的过程中,能够多角度、多层次、有条理地以个案进行质疑与实证,从而达到解决法律纠纷,做好法律事务的目的。

法律思维是每位代理律师应具有的心理品质,思维过程是一种高级智力活动,是对客观事物的特征和规律性的一种间接的、概括的认知过程。

任何人的思维过程都可分为三个层次:意识、潜意识和无意识。这三个层次并没有时间上的先后次序,也没有清晰的界限。

法律思维方式是一种特殊思维,它指职业法律群体根据法律的属性对人的思维走向进行抽象、概括所形成的一种思维定势,是受法律意识和操作方法所影响的一种认识社会现象的方法。

一、律师的思维特征

一般来讲,代理律师的思维要具有独立性,不要随便受当事人及其他第三人的左右,能够独立判断事物的运行规律,能够勇于承担相关责任。

2.思维的法理约束性

代理律师在思维的过程中,要始终受法理的约束用事,也不能离开基本的法理胡言乱语。

3.对法条引用的准确性不能凭感情

代理律师对法条的引用一定要准确无误,不能张冠李戴,能将无关法律体系或失效的法律条文加以引用。

4.对事实的质疑性

对事实的质疑是代理律师极有价值的思维素质,他要对已掌握的事实先发出怀疑,然后通过自己掌握的证据材料和法理、法规,从而提出问题;用整体的眼光分析、审视案情。

5.对证据的实证性

任何证据都需要实证,不能凭想象确定证据的真伪,也不能从表面上确定证据的真伪。在证据的求真性过程中,要学会还原事物的本质,掌握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科学把握证据。

6.对信息捕捉的敏锐性

代理律师在信息捕捉过程中,要反应敏锐,能够及时调整自己的思路,充分认识事物的复杂性。

7.处理问题的灵活性

代理律师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要注意分寸,善于把握灵活性,及时化解矛盾,不要受当事入倔强、固执心理的影响,灵活处理好案件。诉讼的灵活性表现为经常不断地在局面结构上做出重要更替,其内在则表现为以统一的具体诉讼计划构思为背景的一系列诉讼实践

性思想。灵活性所包含的内容是:寻求达到诉讼目的的最简单的制胜途径和最有效的诉讼手段。

二、律师独特的思维种类

在民商诉讼博弈中,律师独特的思维种类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固点思维

固点思维就是律师特有的一种思维方式,就是律师通过所收集的信息,及时抽点、提点,使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如归纳争议焦点,就

是典型的固点思维;再如作为被告代理律师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如何寻求破绽并通过有力的证据使其破绽被我所用就是固点思维。

2.整合思维

整合思维就是律师通过把零乱的信息进行整理、归纳使之趋于统一,他们有能力同时接纳两种相互冲突的信息,不会简单地进行非此即彼的取舍,而是另辟蹬径,提出一个新证明观点。这一新的思路,既融合了原先各种观点的冲突所在,又比原先的观点更胜一筹。这种通过消化信息,优化选择,并提出新的思维过程称为整合性思维。

3.链式思维

链式思维也叫线型思维,是指思维沿着一定的线型或类线型(无论线型还是类线型的既可以是直线也可以是曲线)的轨迹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的一种思维方法。线性思维在一定意义上来说属于静态思维,是律师的一种单一思维模式,通过单一方向思考问题,寻求事物的规律性,以得出结论,如按照时间顺序整理证据,按照事物方位还原行为等都属于链式思维。

4.逆向思维

逆向思维也叫求异思维,它是对司空见惯的似乎已成定论的事物或观点反过来思考的一种思维方式。敢于“反其道而思之”,让思维向对立面的方向发展,从问题的相反面深入地进行探索,树立新思想,

创立新形象。人们习惯于沿着事物发展的正方向去思考问题并寻求解决办法。其实,对于某些问题,尤其是一些特殊问题,从结论往回推,倒过来思考,从求解回到已知条件,反过去想或许会使问题简单化,使解决它变得轻而易举,甚至:因此而有所发现,创造出惊天动地的奇迹来,这就是逆向思维和它的魅力,如证据的真与假,回答问题的是与非,方位的前与后等都属于有逆向思维的因素。逆向思维在劝说当事人和解时十分奏效,逆向思维有时在将对方证据引为反证时,十分有力。

5.侧向思维

侧向思维就是律师在思考问题时,换个角度思考问题,不拘于一种解决纠纷的形式。有句成语叫做“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当我们在一定的条件下解决不了问题或虽能解决但只是用习以为常的方案时,可以用侧向思维来产生创新性的突破。在法庭辩论过程中侧向思维需要律师另立论题,在证据整理时需要律师改变引用的证明方向,还可能需要请教专业人员来帮助分析问题的症结。

6.趋中思维

趋中思维也叫折中思维,也是律师在解决双方争议纠纷时,能够在吸取双方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均衡双方利益提出让双方都接受的意见。一般来讲,律师总要想法说服一方让步,并要有让其让步的足够充分的理由。

7.发散思维(点—线—面)

发散思维亦称扩散思维、辐射思维,是指在创造和解决问题的思考过程中,从已有的信息出发,尽可能向各个方向扩展,不受已知的或现存的方式、方法、规则和范畴的约束,并且从这种扩散、辐射和求异式的思考中,求得多种不同的解决办法,衍生出各种不同的结果。这种思路好比自行车车轮一样,许多辐条以车轴为中心向外辐射。发散思维是多向的、立体的和开放型的思维。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一般会通过“点一线一面”的思维进行发散。在证据收集时、在法庭辩论时宜采用发散思维;在固证时则相反。

8.收敛思维(面—线—点)

收敛思维又称为聚合思维、聚集思维、集中思维、求同思维、综合思维、辐射思维等。这种思路好比自行车轮一样,以车轮向车中心集中。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一般会通过“面—线—点”的思维进行收敛。在法庭辩论快终结时,律师宜采用收敛思维,使案件越来越明了。

律师事务所介绍方案

北京保和律师事务所介绍 一、关于保和 保和特色 北京保和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以房地产、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新三板领域法律服务为专业特色的律师事务所。“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历经多年积累和开拓,业务已并不断拓展至公司上市与资本市场、银行与金融、公司并购、知识产权、劳动法等专业领域。 “保和律师,放心选择”,保和律师愿和新老客户一道发展、成长,为理想和梦想护航,共同铸就新的辉煌! 保和解读 “保和”,出自《易经》,意为“志不外驰,恬神守志”,也就是神志得专一,以保持宇宙间万物和谐。在为人方面,“保和”要求律师应低调做人,谨慎行事;在业务层面,“保和”要求律师应专一、专业,行为合乎法律,保持社会和谐,并通过律师执业,为社会和谐贡献力量,这也是保和人一贯的思想追求和行为风格。 执业理念 保和律师秉承“至诚至信、优质卓越”的服务理念,以服务客户为导向,以客户满意为中心,务实创新,团队合作,关注细节,竭诚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 二、专业领域 房地产与建筑工程 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是保和核心业务领域。保和律师曾为众多房地产和建筑公司的房地产投资、开发建设、销售、物业管理等领域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主要内容包括: ■房地产投融资 ■房地产开发

■房地产项目并购 ■物业运营与管理 ■工程招投标与建设施工 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 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是保和传统优势领域,业务贯穿基金的设立募集、投资、项目管理和退出四个方面: ■ 私募基金的设立和资金募集 ■ 私募基金对目标公司的各种形式的投资 ■ 私募基金投资的退出机制,包括整体出售、转让和赎回等 ■ 募资公司在不同阶段吸收各类私募基金的投资 ■ 募资公司并购、重组及境内上市 ■ 私募基金的清算 公司上市与新三板 公司上市与新三板是保和另一传统优势领域,业务范围包括: ■上市前的改制、重组、私募融资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再融资计划 ■ 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 ■ 法人治理结构 ■ 员工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 ■ 新三板上市 ■ 各类债券的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金融债券) 公司并购与股权转让 保和对于各类公司并购业务具有丰富的经验,业务范围包括: ■产业准入政策咨询 ■设计和优化交易结构 ■审慎性调查 ■法律咨询 ■参与谈判 ■起草收购法律文件 银行与金融 保和律师为国内外众多客户提供广泛而深入的银行与金融相关的法律服务,积累了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业务范围包括: ■合规性审查

找法思维与律师、检察官、法官的使命

;在实行成文法的国家,通常是对于案件事实如何适用法律实行的三段论的逻辑推理,法律条文是大前提,案件事实是小前提,最后就是结论。比如,根据刑法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是抢劫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某甲以暴力抢劫他人一万元,某甲就犯有抢劫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寻找法律的过程是,先从事实寻找法律,最后得出结论。不过,在我看来,这不过是常人的思维理解而已,在法律工作者,包括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眼里,由于其肩负的使命不同,决定其找法思维的差异,因而,如何将现有的事实适用法律完全不是一回事。先说律师吧!以前,在计划经济年代,我们称律师为国家的法律工作者,这一概念就是说律师也有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于是出现律师站在检察官一边说被告不好的笑话。现在我们不提“国家法律工作者”了,律师顶多就是个“社会的法律工作者”,律师拿当事人的钱,为当事人说话被认为是天经地义。那么,好了,我们看看律师是怎样找法的。比如说,现在有一起刑事案件,某甲在一场打架中将他人打死了,被刑事拘留了。律师接到案件,首先想到的是我的当事人是无罪的,注意这是律师潜意识中的“结论”,是律师为当事人利益考虑的必然的考虑,于是他能通过分析本案的事实,分析他的当事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而无罪等,如果不成立,他会再考虑他的当事人是否属于故意伤害,最后他才会考虑他的当事人是否属于故意杀人,即使是这样,他还会考虑他的当事人是否有法定的从轻处理的情节。因此,从这个假设的事例中,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律师适用法律的思维完全是从结论到前提,也就是说从最有利于当事人的结论寻找法律的适用。这一点,美国现实主义法学家弗兰克说的很好,他认为,对律师而言,由于职业特点(千方百计使被代理人胜诉),因此,他们毫无选择地从有利于被代理人胜诉的结论出发。挖空心思去寻觅有关前提(先例、规则和原则以及一切足以使法院重视的标准)。一般人会认为律师是否很卑鄙,他们怎么不主持正义,反而从自身结论去寻找法律呢?这是对律师的误解,律师并不需要主持正义,他们不是国家的司法工作者,如果要说他们在为正义努力,那就是在全力维护他的当事人的利益以及他本人的利益最大化过程时,同时也是在为社会实现正义。因此,在我看来,律师不能伪造、歪曲事实,因为事实不能一目了然,然而,律师可以从他的当事人利益角度解读法律(某种程度上讲就是歪曲法律),因为法律是公开的,对法律的解读法官应当有足够的智慧来判断。再来说检察官,检察官是国家法律工作者,同时又是指控犯罪的公诉人。检察官不能用律师的找法思维来适用法律,因为,他们肩负着“客观性义务”,就是他们既不能让有罪的人逃脱法网,但也不能让无罪的人蒙受冤枉,因此,他们适用法律的过程必须是从事实出发寻找最能适用和准确的法律。同样以某甲在一场打架中将他人打死了为例,他们就必须从其主观方面、主体、客观方面、客体等四个犯罪构成的要件来推断这一行为能适用那一条法律,如果现有的法律条文都不能将这种行为包括进去,就只能根据“罪刑法定”的原则,将其释放。如果检察官有意不合适的法律适用在被告人身上,那么,这是一种渎职行为,要追究检察官的责任。这里的道理也很简单,除了检察官是国家法律工作者要主持正义外,更重要的是,检察官行使国家公权力,这是一种进攻性的权力,可以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允许其以自己臆想的法律适用于事实,公民权利将无法得到保障。而律师不同,他们只是一种防御性的权利,即使他们“歪曲”法律,也不会使他人权利受损失,并且最终作出决断的是法官,可以将律师的臆想所可能产生的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那么,法官应该如何找法呢?法官是中立的第三者,是正义的主持者,也可以说,是被告人与国家的纠纷中进行裁决的第三者。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官找法的过程既不同于律师的众结论到法律,也不同于检察官的从事实到法律,而是一种判断,在检察官和律师之间从事实到法律的推论中判断谁是正确。如果法官抛弃检察官和律师的对于法律的推论,自行从事实基础上,寻找法律依据,岂不是法官自行指控又自行裁判,而且还变相地剥夺了被告人的辩护权。所以,学者对于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

律师必读推荐图书

一.律师起步指引类书籍 1.黄天时:《从门外汉到成功律师》,中国法制出版社 2.高云:《思维的笔记(上下)》,法律出版社 3.段建国:《律师营销之道》 4.段建国:《大律师法庭攻守之道》 5.台湾刘必荣:《攻守之道:谈判高手的100个锦囊》,北京大学出版社 6.牟驰:《律师阶梯:新律师民商事业务必修课》,北京大学出版社 7.张勇:《规矩——进阶法律精英的58项成功守则》,法律出版社 8.张勇:《远见——提升律师执业技能的164个细节》,法律出版社 9.君合所出的两本律师之道非常不错 10.易胜华的《别再异乡哭泣》 二.综合案例类书籍 蒋勇编写:《德法相融,天下大同:北京天同所法律精选案例(二)》,法律出版社 三.民商事实务类书籍 1.蒋勇主编:《新民事诉讼法与律师实务》(北京天同律所),人民法院出版社2.刘少雄:《刘少雄民事案件辩护专辑》,法律出版社 3.周吉川:《律师如何思考——民商事案件思维与诉讼策略》,中国法制出版社4.吴庆宝主编:《最高院专家法官阐释民商裁判疑难问题(民事裁判指导卷)》,中国法制出版社 5.毕玉谦:《民事证据案例实务问题解析》,人民法院出版社 6.邹碧华:《要件审判九步法》,中国法制出版社 7.魏民主编:《第一步:青年律师启示录》,法律出版社 8.王芳:《婚姻案件律师实务焦点问题解析》,人民法院出版社 9.杨大民:《明星维权——我让宋祖德败诉》,法律出版社 10.虞政平(最高院法官):《公司法案例教学》,人民法院出版社 四.知识产权类书籍 孔祥俊:《商标与不正当竞争法——原理和判例》,法律出版社 五.刑事案件类书籍 1.罗力彦:《找到辩点——罗力彦的23个辩护攻略》,法律出版社 2.高子程:《悬崖边的辩护》,文化艺术出版社 3.刘少雄:《刘少雄刑事案件辩护专辑》,法律出版社 4.尚权律所编著:《刑事辩护实务操作指南》,法律出版社 5.刑事案件入门书:《刑事辩护实务操作技能与执业风险防范》(徐宗新)六.理论类书籍 1.曹士兵:《中国担保制度与担保方法》(根据物权法修订版),中国法制出版社2.王泽鉴系列 七.非诉业务类书籍 1.阮子文:《律师非讼业务的思维和技能》,北京大学出版社 2.阮子文:《赢在谈判——商务律师的成功法则》,北京大学出版社 雷章炎:《对风险说不:非诉博弈与企业法务精要》,中国法制出版社 3.乔路主编:《企业法律顾问实务全书》,法律出版社(北京大成所编写)4.兰台律师事务所编写:《企业法律顾问实务操作全书》,中国法制出版社八.其他 刘天勇主编:《中国税务律师实务》,法律出版社

律师应具有的职业道德

律伴网(https://www.360docs.net/doc/4d12707794.html, )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 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 律师应具有的职业道德 首先,律师应具有特殊的职业道德。其内容是一种责任规范内容,它只能在律师职业的参与者即律师所肩负的特殊责任中去寻找。律师职业道德的核心是最大限度地维护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为律师职业的特殊性在于接受委托,通过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方式,通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来实现社会的公正。这就需要律师首先应是一个符合做人底线的人,律师要有好的人品、要有爱心和强烈的责任心。一个品质低劣的人,一个不具爱心的人,一个不具责任心的人,指望他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指望他去推动社会公正,是不可想象的。 第二,律师应具有特殊的职业思维。律师应该具有法律人独特的思维方式和优良的思维品质,这源于律师所从事的是一种理性的、推理的、注重高度逻辑性和程序性的法律工作。基于律师在法律认知活动过程中的“唯法是从”精神,就需要律师的思维具有崇法性,保证律师把法律作为判断一切行为合法与否的唯一价值标准,树立公平正义的真诚信仰。 第三,律师应具有特殊的职业技能。律师应该熟练掌握法律人特有的法律知识、法律技术和技能,这源于律师所从事的是一种以法律规定或判例为基础的、具有特殊技术性的法律工作。其一,欲为律师者须掌握相当丰富的法律知识,仅仅通过司考还是不够的,还要进一步地不断地巩固和学习法律知识;其二,欲为律师者须经过不断的培训再培训和实践再实践,不断掌握技术和提高技能,不断积累经验;其三,成为律师后还要“或到老,学到老”,保证自己的知识、技术和技能水平不掉队,与时俱进,适应不断变化的法律状态和社会状态。律师应掌握的职业技能是非常丰富的。基础的是普通技能,如语言表达、社交和沟通、创新组织、计算机操作等等能力;关键的是专业技能,如法律识别、法律解释、法律推理和论辩、法律程序、证据操作、文书制作等等能力,这其中核心的是掌握追求“法律真”而非“自然真”的逻辑推理和论辩能力。 文章来源:律伴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4d12707794.html,/

律师办理民事案件思维(二)

律师民事办案思维(二) 律师应该如何办理诉讼案件?这是新晋律师入门后首先要解决的问题。紧跟面临的是律师如何把案件办好。而通过对法官裁判思维的研究总结律师的办案思维不为一个好的方法。通过对《要件审判九步法》、《裁判思维与证明法则》、《裁判的方法》的研读笔者初步总结出以下方法,仅供刚入门的律师同仁参考。 律师执业后,由于生存的压力,大部分执业者会认为案源是头等需解决的大事。但在笔者看来,律师的办案技能才是当务之急,只要技能达到了,案源就会不请自来。所以,有意识提高自己的办案技能,想提高自己的办案技能才是最重要及紧迫的任务。正如邹碧华法官所讲,法官写好一份判决的最关键因素是想把一份判决写好,认为这个事很重要,即价值观。 那么,提高办案技能首先应有良好的办案思维。要把一件事情做好,就应该提出做好的办法,否则将是一句空话。正如毛主义所说,要跨过一座桥,不讲过桥的方法,过桥将无从谈起。 办案思维的方法,参照法官裁判方法,笔者认为有两种方法:首先是逻辑三段论法,其次是证明责任法。三段论法适用于案件事实可以查清的案件,当案件事实查不清时,适用证明责任法,即运用证明责任(举证责任)的分配制度,让

举证不能的一方承担败诉的责任。 三段论法即大前提、小前提、结论。律师接受案件的过程:当律师接触当事人后,当事人会告诉你案件事实,律师根据当事人述说的事实初步判断出案件的法律关系,再根据法律的规定判断出当事人可以主张的权益。其实,这是一个提炼小前提(事实)、大前提(法律规定)的过程,判断结论的过程。当事人一般会将事情的过程一股脑的讲出来,并提供相关的证据。而律师就应该从其中提炼出要件事实,并分析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及证明力。但在我国法律事实构成要件的确认有困难,主要原因立法不完备、除了证明要件事实外还要证明简介事实、辅助事实、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脱节。虽有多重困难但问题仍需解决。具体方法为:对法律规范和案例的研究,不尽只一个法条或一部法律,有可能为多部法律,有可能案例结果冲突,这就需要律师对当事人具体案件的分析,具体化到案件事实细节。相关的网站有“法信”“无讼网”等。 证明责任法其实只对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予以适用。即当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主张时,律师在庭审中适用的庭审技巧。其关键是掌握证据三性及证明力的认定方法。法官在此种情况下,只能通过总结争议焦点、确定证明对象、分配举证责任的方法拟推出案件事实进行裁判。律师此时的工作与法官相同。其中,努力运用现有证据

律师办案的思维与技能

律师办案的思维与技能 作者:汪伦(隆安律师事务所) 来源:中国律师网 编者按:今天推荐的文章来自隆安律师事务所汪伦律师。他从律师思维、办案方法、写作训练、演讲技能等方面列举并阐述了律师执业的技术和艺术。 一、律师的思维 每一个职业都会有自身的思维方式,思维方式与职业关系很大。律师的思维常常为人所津津乐道,美国有部电影,名为《力争上游》(Paper Chase),其中有句著名的台词,角色金斯菲尔德教授,在给第一天上课的法学院一年级新生,来个下马威:“你们带着满脑子的糨糊来到这里,而我们的任务,就是让你们像个律师(lawyer)一样地思考!”当然,这只能对法学院大一新生说的,在座各位,许多人马上要走上社会实习,都具备了法律人的思维方法,我在这里,也只是强调律师思维的重要性而已。 Think Like a Lawyer!——这只是一种很时髦的说辞,但律师思维的特点有哪些呢?这都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在我看来,律师思维的特点,主要有三个方面,这里我只谈主要的三点,并非是全部的特点。 首先,专业性。 所谓专业性,就是律师是受过法律专业的训练,花了四年、七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进行系统的法律学习,然后通过法律职业考试,再经过一年的实习期,后拿到执业证书,随后才能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一群人。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人,思考时应采用法律思维,亦即利用法律的规定、理论,法律的逻辑,来处理实务问题。 专业性的一方面,在于律师执业采用的语言,可以很好反映出其思维的特点,比如,我们会用原告、被告、诉讼请求、标的物、权利等,此类法言法语来表达我们的思想。当年《物权法》出台前,业界曾有过争议,要不要将这部法律改为《财产法》,因为对大众而言,物权是个很生僻的概念,根本不懂。我曾经在一篇戏文中,以一个村妇的口吻质问:啥个物权法?咋不是人权法呢?可见,专业性思维体现在法言法语当中,造成法律人相对独特的思维方式。 另一方面,由于执业方向的选择,律师的思维又会体现于各自的专业特色。比如从事民商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律师,思维定然会有所不同,从事诉讼与非诉讼业务的律师,思维也不尽相同。民事商诉讼与非诉讼中,律师思维主要根据商事实体法与程序法,争取为客户谋求利益的最大化。 总之,律师应当是一门有学问的职业。这当中的“有学问”不只是自夸,而应当有自我鞭策之义。如果律师失去专业性,也就不成为真正的律师。此外,专业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靠专业吃饭,不仅是现在,还是未来,都可以立于不败之地。 其次,逻辑性。 逻辑对律师而言,特别地重要,因为律师要论证、要说理。关于逻辑力量,有个有力的例证,就是有关上帝万能命题的真伪,即要论证“上帝能否制造出一块他举不起来的石头?”这个问题的逻辑推理是:如果上帝万能,就一定能制造出,他能够举起来的石头;如果上帝万能,就一定能制造出,他不能够举起来的石头。上帝即能制造出他能举起来的石头,又能制造出他不能举起来的石头,岂不矛盾?故上帝不可能是万能的。这当中的推理,所采用的就是逻辑推理,很具有说服力。

律师职业生涯五年规划

我是否适合做一位律师? ——对律师的理解及五年职业生涯的规划 一、关于对从事律师这样一份职业的理解 (2) (一)生存与发展 (2) (二)做人与做事 (3) (三)对律师专业素质的认识 (3) 二、关于自我认识 (4) (一)缺点及改正的对策 (4) (二)可能存在的优势 (4) 三、我的五年职业规划 (6) (一)学习业务、积累技巧的阶段(第一年至第三年) (6) (二)独立办案,找准兴趣方向阶段(第三年到第四年) (7) (三)成为一名优秀的执业律师(第五年): (7)

来所实习已两月有余,感慨很多。律师执业之艰辛也历历在目。我深深觉得,从一个法科学子真正转变为律师这样一个真正的“职人”,非一蹴而就。若抱着按部就班,水到渠成的心态去面对这份职业,换来的恐怕只是自己人生黄金年龄的浪费以及工作信心的丧失。诚然,选错行,相当于消去自己的锋芒,最后恐有沦为平庸者之虞;入对行,好似磨砺自己的宝剑,那就终有出鞘鸣空之日。对于做律师,我是否适合?我真的做好准备了吗?这个问题已经思来想去其实已 有半年之久。答案是当然是肯定的。今天在这里阐述下自己对于律师这个行业的理解、为何坚定的选择这行的原因及未来五年的规划。 一、关于对从事律师这样一份职业的理解 (一)生存与发展 1.守得住一份清苦的觉悟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通过这两个月的所里实习,我体悟到了入行之初的艰辛。律师助理在刚踏入职场之时,面临的是底薪,一份仅仅能维持正常生活学习的底薪。若非对做律师有着坚持不懈的追求和崇高的信仰,面对清苦的现实,放弃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所以我认为,要想成为一名律师,首先必须有的思想准备是能守得住一份执业初期的清苦。 2.杜绝眼高手低的心态 即使是守着一份底薪,也不意味着就能顺其自然成为一名律师。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1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1.律师执业六禁止 一、禁止一切形式的私自接案收费。 二、禁止诋毁同行,支付介绍费、回扣,压低收费等不正当竞争。 三、禁止律师事务所聘用非律师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四、禁止向司法人员行贿,或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五、禁止提供虚假证据或引诱、威胁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 六、禁止出具虚假法律意见书 2.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一、忠于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真理,维护正义。 二、诚实守信,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敬业勤业,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四、严守国家机密,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及委托人的隐私。 五、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公平竞争。 六、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帮助。 七、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切实履行会员义务。 3.执业公示制度 为增强律师事务所工作透明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保障公正执业、文明执业,促进依法执业,根据行业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公示制"是指本所对办理的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一定方式将执业依据、执业制度、执业程序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律师依法执业活动过程的制度。

二、公示内容: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律师执业纪律规范、律师执业六禁止、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执业律师的照片、执业证号、和投诉监督电话等内容。 三、公示内容必须完整、准确、形式规范、客观,让当事人一目了然。公示内容有变化时,及时予以变更。 四、律师事务所主任负责对本所执行公示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4.投诉查处制度 接待投诉范围 (一)代理工作不尽职 1、由于律师的原因未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完成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事项; 2、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存在工作失误的; 3、律师在代理诉讼工作中,未经委托人的同意没有出庭参加诉讼的; 4、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应当调查取证而没有调查取证的; 5、律师在代理工作中其他不尽职的行为。 (二)其他违反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的行为 (三)其他本所律师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投诉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投诉人为公民个人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投诉书及内容如下: (1)投诉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被投诉的律师姓名; (2)投诉请求; (3)投诉事实与理由。 2、投诉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及授权委托书。

律师思维

法舟读品:你可以不是律师,但你必须用"律师思维"做事 2014-12-23江苏法舟律师事务所 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一直焦虑的思考着一些问题。为什么每个人都或多或少的了解法律,却还是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为什么企业常常在争议中败诉?为什么聘请了律师但是依然无法挽回损失?为什么企业懂得法律知识却依然频频发生劳动争议?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直到近期我们才豁然开朗的看到了一道光。 我们强烈的感受到有些问题从表面看是缺少法律知识和实务技能,但究其深层原因是缺少一种思维方式。针对同一件事情不同的人有着各自不同的、惯用的思维习惯,不同行业的从业人员有着不同的思维要求。律师能够在纷杂的法律关系中迅速理顺思路,并在诉讼中胜出的秘诀也是由于他们有“律师思维”。在以前“律师思维”只在律师这个群体中掌握和运用,而今天我们觉得这种思维方式应该让更多的人掌握和运用,并从中受益。每一个个体如果在意识中增加了律师思维,在工作和生活中开启律师思考模式,很多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或者根本就不会发生。 你可能会说律师是经过多年的专业训练才具备了“律师思维”。未经时间沉淀的我们怎么可能会有这种思维呢?其实作为非律师群体,只要能够掌握几项重要的思维模式就足以受益一生了。其实这些思维模式我们在生活中已经运用了很多,只不过没有强化成为一种意识。在未来的商业活动中具有互联网思维能够让你跑的更快,具有商业思维会让你的事业做得够大,但掌握了律师思维才能够让你立于不败之地。 什么是律师思维?律师思维是作为一名合格的律师所应该具备的多种思维模式的总称,核心思维模式体现在三个方面:逻辑思维、规则思维和证据思维。 律师思维的第一式是理性、严谨的逻辑思维。正如树上有十只鸟的故事,用枪打死了一只,还有几只?如果当作脑筋急转弯,我们会说"0";如果作为考小学生的数学题,答案显然是 "9";如果是向律师提出该问题,律师的答案应该是:不确定。因为在这个题目中没有给出完整的背景条件,不知道有几棵树、树之间的距离、

律师非诉讼业务基本技能

律师非诉讼业务基本技能 律师非诉讼业务是指律师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委托,在其职权范围内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与法院和仲裁委员会发生司法意义上的联系,直接为委托人办理某种法律事务的业务活动。律师的业务分为诉讼和非诉讼两种。诉讼的特点是有一个独立于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对纠纷做出具有强制意义的裁决,这个第三人是法院或仲裁委员会。而非诉讼是相对于诉讼而言的,所以非诉讼中没有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的介入。 律师作好非诉讼业务要具备以下基本的条件: 1、团结协作,相互配合的意识 传统的诉讼业务由于流程明确,一般一名律师即可办理。但每一项非诉讼法律服务都有自己的特点,涉及到的法律知识和其他知识很多,一个律师是很难独立办理的,需要律师的协作和配合。因此,做好非诉讼法律业务,一定要有合作精神。 2、实事求是的办事原则 这是指对当事人委托的事项要按自己的能力决定是否接受委托,接受委托后,在处理当事人委托的事项时,一定要按照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完成法律业务。不要凭当事人的喜好提供律师意见。以当事人的商业目标为转移,并不是说要不顾客户的要求是否合法,完全按当事人的意见去做。操作方式上可以灵活,但原则问题是绝对不能有变更的。 3、较好的合作能力和人际关系处理能力 非诉讼业务涉及到与多种客户打交道,对一个客户也往往涉及到与客户各个层面的人打交道。因此,没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将大大影响律师业务的开展。 4、丰富的知识、良好的学习能力 非诉讼法律服务涉及到的知识很多,除了要求律师知识结构复杂,贯通各部门法律外,一般还要拥有其他学科的专业知识,诸如财务、税务等。另外,律师必须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最新的知识。因为这些关系到律师提供的交易方案是否合法、是

如何当好一名合格的律师.doc

如何当好一名合格的律师 一个人选择一个行业最佳的状态,就是通过从事这个职业赢得专业认可,取得比较丰厚的财富,又获得人们认可的职业道德评价。对于一名合格的律师来说,就是要通过提供法律服务来实现你的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因此,评判一名律师是否合格的标准,并不只是以该律师承办的案件数量、拥有的金钱数量来衡量的。作为一名合格的律师,业务上的成功仅仅是其中的一个方面而已,还需要其综合素质的提高。那么,刚踏入行业的律师如何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呢?笔者认为,应当从思维方式、行为模式、专业水平予以考虑。 思维方式 对于从事法律职业的人而言,法律思维是其法律职业技能的前提。同样,作为律师,善于运用法律思维是其不可或缺的职业素养,也是其履职的基本保证。因为,扎实的法律功底是一名律师起步的基础,而良好的法律思维方式则决定了律师发展的空间,即决定了律师如何去发展,能达到什么样的高度。从思维方式的方面讲,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应培养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 一、理性思维

一名合格的律师首先应当具备的思维方式是理性思维。法律服务过程中,律师在做决策时要按照法律的逻辑,从法律职业的角度来观察、思考和判断。也就是说,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纠纷,要完全站在法律的层面和客观的层面,不能让个人的情感、好恶来左右自己对事情的判断和处理,不能感情用事,而只能是在法律的框架内,理性地分清法律关系,依据法律的规定来妥善化解纠纷,解决问题。 二、规则意识 作为一名合格的律师要有强烈的规则意识。律师行业是一个以运用法律为服务手段的职业,以维护法律秩序为己任。在提供法律服务时,律师要始终把维护法律秩序放在第一位,要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职责,去维护法律公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要把自己的一切行为置于法律框架下去实施,不能因为金钱、利益的诱惑,放弃自己的原则,破坏法律秩序和行业规则。 三、沉着冷静 在执业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种突发事件和紧急状况,这时就要求律师一定要保持沉着、冷静,从容地面对突发事件,这也是律师执业的基本素质之一。因为,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当事人对律师的依赖性很强,信任度很高,也可以说是当事人的主心骨,如果律师惊慌失措,不知所以,那当事人又该如何自处?同

律师事务所金融业务部法律服务方案

律师事务所金融业务部法律服务方案 律师事务所金融业务部 法律服务方案 前言 本所长期担任贵行常年法律顾问,多年来努力为贵行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十几年来,双方真诚互信,同舟共济。我们对贵行长期以来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倍感荣幸,深表谢意。随着贵行业务规模日益发展壮大,金融业务领域不断开拓创新,贵行也相应对法律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所也必然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逐步完善法律服务工作。 为此,我所对今后如何加大和改进贵行的法律服务工作高度重视,目前,已为贵行成立专门的“金融业务部”,进一步充实了人员力量,并拟委派专人到贵行定期坐班,现场服务,将工作不断延深到贵行各个部门、机构和每个业务领域,继续拓展和探索与金融创新业务有关的律师业务,为贵行提供更深、更高层次的法律服务。总之,贵行的经营与发展需要有卓越的律师团队做法律后盾,我所金融业务部律师团队愿与时俱进,积极开拓,进一步更新服务理念,改进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全心全力为贵行提供更优质、更高

效,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所介绍 本所成立于二00二年九月,是目前我省规模最大、规范化程度最高、品牌实力最强的司法厅直属律师事务所之一。成立以来,我们先后获得了“河北省20强律师事务所”、“AAA级信用律师事务所”、“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省直先进律师事务所”、“优秀纳税企业”、“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这些荣誉的取得,主要基于:我所的服务理念在善学习、讲信誉、有能力、守规则这个对执业律师的基本要求下,遵循“以人为本、以德为上、以法为基、以情为媒”的服务理念,我们会精致地考虑你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恪尽职守地为你提供优质高法律服务。 本所有雄厚的资本实力,有现代化的办公设施;有健全的内部运行机构并实施了合理的专业化分工;有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并达到了人才规模和效益规模相统一,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的管理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风范;有良好的业绩和优秀的品牌。本所在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逐年实现跨越性发展的办所宗旨下,已经形成互相团结,精诚合作和共同发展的信念,这些均成为为客户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的保障。本所严格、规范的业务管理严格按照司法部关于律师业务管理

浅谈中国律师应具备的素质

浅谈中国律师应具备的素质 摘要: 律师要称职地处理法律事务,必须具有一定的素质,而且不同的时期、不同的业务要求律师具有不同的素质,但是在基本素质方面律师必须具备起码的要求。一般而言,律师的基本素质包括律师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律师的业务素质主要是指律师对与业务有关的知识加以综合运用的能力。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各行各业的人们在从事自己的业务活动中所形成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的总和。 关键词: 中国律师业务素质道德素质 绪论 所谓律师的素质,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所具有的理论水平、思想修养、业务能力和专门技巧。人的素质是历史的产物,对整个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律师职业是社会职业的组成部分。一方面律师作为社会的一员,应当遵从社会要求的基本规范;同时,由于律师是法律专家,肩负着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崇高使命,因此,其还应当具备履行其职位所要求的行业素质,即律师素质。律师素质反映了国家和社会对律师职业的基本要求,因此,论及律师素质不能脱离开一个国家的社会政治制度和具体国情。一般而言,律师的基本素质包括律师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律师业得到恢复和发展,律师——这一“头戴荆棘王冠,手持正义宝剑”的法律卫士,逐渐走人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法律服务的范围也由普通的诉讼延伸到政治、经济、文化、外交等各个领域,律师对社会的作用举足轻重,并已成为公众心目中的金领职业。党的十六大强调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律师业的发展前景广阔。[②]在新世纪、新阶段,对律师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主体 一、良好的业务素质

对律师行业的认识及我的职业生涯规划(修改版4)

对律师行业的认识及我的职业生涯规划 孟丽婷 一、我的律师梦 对律师行业最初的了解来源于影视剧,在影视剧里,律师们西装革履,在法庭上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有起死回生之本领,更重要的是,他们往往代表着正义,各个都像是英雄好汉,凭着这并不算客观的印象,我对律师总有一种崇敬之感,做一名律师成为我从小的梦想。 在选择本科专业时,我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法学专业。在课堂上,我渐渐发现,老师嘴里的律师和我印象中的律师相差甚远,他们也许并不像我想的那样光鲜亮丽,也并不如我认为的那般正直不阿,但我并没有放弃成为一名律师的梦想。大学教给我最重要的东西就是独立思考,我不能偏听一方。 2012年夏天,我在北京市京博律师事务所实习了两个月,工作内容有诉讼业务,也有非诉业务。诉讼方面主要是协助律师处理劳动争议方面的法律事务。非诉方面主要是参与法律尽职调查,撰写尽职调查报告。京博律所是个小所,但小所有小所的好处,它给了我更多的自主空间,我有了更多的学习机会,可以把一件案子从头跟到尾,由自己来克服所有困难。我也更直观的了解到北京小律所的律师现状,他们并不是我之前认为的八面威风,也不是老师口中的见利忘义,更多的是在自己的岗位上勤勤恳恳。在京博的实习,同时让我产生了很大的困惑,我虽然写了多份尽调报告,但是有很多并没有经过现场尽调,报告根据律所提供的模板来写,更多的是填空的工作,缺乏对法律问题的分析和法律建议的提供。报告在交给律师审阅后,律师也没有提供多少建议,工作的质量在我看来不尽如人意。由于当时初次接触法律尽调工作,对法律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缺乏专业的指导,使我对工作成果并不是很满意。这促使我更加重视培养自己对法律问题的分析和解决能力。 研究生毕业后,由于各种客观因素,我没有第一时间成为一名律师,我做了将近一年的公司法务,我认真的做好自己的份内工作,但却越来越觉得这份工作不能满足我,不能带给我想要的东西,我始终想做一名律师。在深思熟虑之后,我毅然决定辞职,去实践我最初的梦想。

律师事务所实习目的及工作内容

律师事务所实习目的及工作内容 以下的律师事务所实习目的及工作内容是由YJBYS 为大家精选整合,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律师事务所实习目的 理论的应用窘境在现实面前总是被展现得异常清晰和易于理解,也许站在法学理论学说的角度,我们无从去应然的总结法律实务和法学理论的间隔,但当我们在实务中以自我的真实水平去检验自我的想象水平时,我想,在此期间由理想与现实的阻隔与差距所形成的感悟和慨叹定必不可少,但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这些,比这些更重要的,也许可能是最重要的,我想应是理论经过实践的检验并经审慎思考后所对我们未来前进方向的指引与规划。下面是我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总结报告,对于实习感悟本身的叙述也许于我而言并不能代表我的真实水平,而关于制度和现实的理论思考我想才是我真正得到并将在以后的生活中指导我更为针对的学习和更为有效的钻研的绝佳动力。 律师事务所实习主要内容 实习工作是大学学习生活的最后一项课目,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当我们即将离开象牙塔的时候,就要时刻做好面对社会面对自己工作岗位的

准备。我之所以选择去律师事务所实习,是因为律师事 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 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到律师事务所 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 仅可以弥补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抱着 这一心态我来到了xx律师事务所。 在xx律师事务所里,我还得到了领导和律师们的许多帮助。在学校期间,我学习的都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和 法律具体规定,对于法律实务,对我而言十分的陌生。???律师的帮助对于我的实习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我非常感谢她。到所里的前一段时间,我几 乎什么都不会,是她一点一滴地很耐心地教我。在她的 帮助下我学到很多东西。整个一个月的实习中,我一直 跟着?律师,到现在我俩已经成了好朋友,当然我也协助其他律师做取证和开庭准备工作等等。 通过实习,对法律专业知识和律师执业经验有了进 一步的理解和掌握,尤其是律师实务方面。以前在学校 主要是在理论上进行法律学习,实际运用法律解决现实 问题的机会很少。而在律师事务所实习、工作就不一样了,直接到法律工作的最前沿,每天运用法律解决实际 问题,解答法律咨询,审查修改合同,起草起诉状,答

律师思维、经济思维、逻辑与权谋

律师思维、经济思维、逻辑与权谋之术屈原说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他求索的是人生之道路,国家之命运。我们求索的是什么呢?人生在世,很多人都明珠蒙尘,风雨如晦,懵懵懂懂,就在世俗生活中劳烦而过,即使已经功成名就之人,多少人有认真去探寻内心了。华中科技大学张培刚教授晚年的对联:上联为:认真但不能太认真,应适时而止;下联为:看透岂可以全看透,须有所作为。 这就是一种人生感悟与人生态度,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内省。我们是否也该内省自己了?最近难得看影评《后会无期》,韩寒有佳句无佳章,但是作为同龄人的他,至今能够对社会、对个人进行思考反思,并偶有灵感,亦颇为难得。该电影中有句对白,小孩才分对错,成年人只分利弊。这句话,不同人生阶段都有不同认识,但是通过自己几年来的思考与法律实践,颇为认同。在法律人的思维世界中,同样是如此分析,律师做案件,从维护当事人利益角度来看,首要分析就是利弊分析,而不是对错分析。先有权衡利弊,才有对错之分。而从国家立法层面来说,同样如此。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思想认为法律是统治阶级维护利益的工具,而西方后现代法律思想家则承认了法律的经济学分析。在多年学习思考过程中,笔者对法律形成了自己一个深刻的理解,法律就是利益之衡平,这句话没有对错,只有利弊,对错的判断标准就是利弊。从立法层面,是对整个国家、社会、个人的一个利益平衡,所谓利益不仅仅是物质利益,也包括精神利益。从司法实践角度,律师同样在法律规则下做利益平衡分析,法官在判决书中也

是利益平衡,而在没有明确法律规则的情况下,填补法律漏洞最重要的法律解释方法论之一就是利益衡平之法,正如英国衡平法的发展历史一样。人们都说美国法律人思维开阔,上可经邦纬国,下可为民谋权,而笔者总感觉中国法律人接受的法律教育以及司法实践工作,总是在细节中打转,总是在已经有的法律规则中去探寻,去填补漏洞,说的高深一点叫玩转规则,大陆法系法律人是否都存在这个缺陷了。因笔者同样喜欢经济、历史、哲学,在阅读过程中清晰理解到,哲学家从形而上角度去探索人与内心\人与自然,历史学家从古今中外之苍茫往事去发现人类之归属,而经济学人通过对社会运行规律去发现经济发展至奥妙。在这些学科领域,都有各自的思维乐趣与妙用,特别是经济学思维,经济学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之帝王之学,正如中国古代之儒家学术一样,成为济世经邦之学。是否法律人的思维太过狭隘,还是正如某著名法学家所述,“法学没有自己的理论根基”。或者如笔者所感悟:法律不能自证,即法律不能自己证明自己是正确的。所有法学研究或者法律实践工作都需要从他处寻找理论依据。而中国古代的法律学人即法家是否也存在这个缺陷了。古代之法家并没有陷入到这个误区之中来,因为中国古代法家为权谋之术。 前期阅读战国策之策论,战国纵横家,合纵连横,纵横捭阖,以一己之力,救国之危难,正是权谋之术矣。律师思维、经济思维、逻辑与权谋之术。什么是律师思维,经济思维为何?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逻辑是什么?是语言的逻辑还是这个世界客观规律的逻辑,还是利益平衡的逻辑,还是人通过语言将这个世界客观规律表述出来,

律师事务所前台工作内容

前台工作内容 1.每天上下班负责开灯、电子屏、早上开窗通风10分钟后开空调, 整理大厅环境。 2.打开电脑准确记录律师考勤,8点半以前上班记考勤2分。(认真 负责地做好律师和内务部员工的考勤记录,在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五会议上,公布上个月的考勤排名情况。) 3.查看网络咨询板块。 (网站后台——咨询管理——如有咨询,通过平台将问题发送给值班律师回复——将律师回复的问题发送给梁副主任审核——审 核通过后方可回复到网站上) 4.对来所律师进行仪容仪表的提醒工作。 5.将前期报纸储存起来,当天报纸整齐上到报架,当天的信件快递 及时转交。 6.接待当事人。 (1)接待来访当事人要热情接待,若在大厅等候要送上茶水。(2)来访者指明要求会见律师的,简要问明来访者身份后,引导当事人到被访律师办公室;如被访律师外出的,告知来访者,并询问是否需要电话联系或等待。 (3)当事人仅要求寻求律师帮助的,通知值班律师接待。 (4)来访者需要咨询陈主任的情况: 简要问明来访者身份后,电话联系陈主任,征得同意后引导来访者到主任办公室。若陈主任外出,如需安排其他律师接待,则要求接待律师做好记录,并及时向陈主任汇报。 7.接待上门推销的业务员,不允许到律师办公室推销。简单了解所

推销的产品,如有需要的可留下联系方式,如不需要可委婉拒绝。 8.及时接听电话,对找律师、工作人员的电话要快速转到相关人员 的分机;来电留言的要及时转告 9.每天下午下班前,将当天的《三峡晚报》送到陈主任办公 室。下午上班时间为本所材料打印时间,在机要室工作繁忙时,应主动协助高助理做好文件整理、打字复印工作。 10.注意大厅饮用水情况,不足时及时上水,备用水不够提前订送并 做好记录。 11.保管好前台的办公用品(打码机、印章、订书机)。做好律师文书 领用记录。并做好卷宗审核,做好记录。(注意查归档、交费没有)12.做好文件收发记录。 (1)海事局合同,收到后做好登记并及时送交陈主任批阅,修改完后及时给海事局打电话来取合同; (2)当事人需转交给律师材料时,做好登记并及时转交。 13.值班安排。 (1)每周五下班前提醒下一周值班律师,周一早上换好律师值班牌;(2)每月最后一天提醒下月值班主任; (3)如遇12348值班时,每天提醒第二天值班律师。 15.接到12348法律援助中心通知拿法律案件材料,及时拿回后交给 颜副主任根据排序情况安排一位律师承办,并做好记录。 16.周五会议前做好准备工作,提前五分钟通知律师开会。 (检查封面上的信息是否填妥,再根据卷宗目录核对是否缺材料,

盛雷鸣:律师职业的法律思维

盛雷鸣:律师职业的法律思维 2011-10-11 16:45:24 已有84人阅读,有0人评论 分类:劳动纠纷 法律思维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加以考察,从律师职业者的角度,法律思维即按照法律的逻辑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方法。律师职业法律思维须以委托人的利益为目标,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前提,以解决问题的思维和预防问题的思维为内容,前者多见诸于诉讼业务,后者多见诸于非诉业务。法律思维虽然抽象,但是可以通过有意识的培养习得或完善,思维的培养应结合律师职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 一、律师职业法律思维内涵界定 笔者曾见证过这样一个案例:一个中外合资项目,外方以其专利技术折合成注册资本后,占股权的52%,中方觉得这样会丧失主动权,于是请来相关专家进行咨询。首先请来的是技术专家,技术专家考察后认为,专利的先进性与其价值相符,若从专利先进性进行谈判恐怕不行,其运用的是技术性思维。中方听此建议后,找来会计师计算投资回报,会计师计算后认为,按专利的价值投资,5年后可收回,其运用的是会计思维。中方觉得5年收回成本过高,于是又找来律师咨询,律师了解事实后,首先想到的是应对专利进行“检索”,结果发现有一半专利是过期的。按照法律规定,专利过期后将成为公共资源,任何人可以免费使用。于是中方与外方谈判,成功使外方出资额由原来占股权的52%下降到26%,中方在成本不变的情况下,股权由48%上升到74%,投资回报由5年收回缩短为2年半收回。这就是法律思维创造的财富。 德国著名学者拉伦茨曾经说过:“每种学问都运用一定的方法,或遵循特定的方式来答复自己提出的问题。”对于法律人来说,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便是运用法律思维。 法律思维作为一种法律职业共同体独有的思维模式,是一个相当抽象的概念,对其定义并非易事,不少学者试图从不同的角度对其进行界定。总结下来,大体包括两个层面:第一,主体对法律的思考方法。包括“法”的应然与实然,法条的构成理论,法律的解释、漏洞补充及法律续造方法等等;第二,主体用法律来思考问题的方法。即根据法律来观察问题、分析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其中第一个层面主要涉及对“法”本身的认识以及“法适用”方法,偏重于法理学问题,即形而上的层面。对此,德国著名学者卡尔?拉伦茨、卡尔?恩吉施、美国著名学者埃德加?博登海默、我国大陆著名学者梁慧星以及台湾地区著名学者王泽鉴等都曾专门著书立说加以探讨。第二个层面则是指在既定的法律规则框架之下,依循法律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本文主要围绕第二个层面中律师的职业法律思维进行探讨。 亚里士多德说过:“法律是远离激情的理性。一个好的律师要与法律共舞,就要把一个复杂事件冷酷地分解为若干个环节,在这个分析和决定的过程中,没有所谓的…痛苦?、…悲伤?、…不幸?、…羞愧?、…气愤?、…预判?以及…震惊?这些感情因素。这个律师要能够…独立?并且…封闭?地分析事件每一个环节,一步一步得到结论。而且,通过改变任意一个环节的某个条件,能够得出一系列不同的结论。”可见,学会运用法律思维要求律师具有超常的理性分析能力。同时,鉴于律师立足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业特点,对其应具备的法律思维还有一些特殊要求。大体来说,律师职业法律思维应当包括法律推理中的逻辑思维能力、对法律理论和应用能力的理解、法律的头脑(即从法律的角度观察、理解和解决问题)以及对法律职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等等。 二、树立律师职业法律思维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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