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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辽宁干部教育__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校内专家热点论坛 >> 公共管理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 当前位置:首页正文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时间:2008年11月3日 8:33来源:辽宁党校报作者:王疐曈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

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能不能巩固和发展下去,能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强盛不衰,关键看我们能不能不断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领导人才。

因此,弄清并解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的问题,既是当务之急,也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

一、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的问题1.初始提名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程序不够规范,提名环节缺乏强有力的制度约束。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即先民主后提名,而实际上是先提名后民主,即先提出建议人选,再去征求意见,缺乏强有力的制度约束和可供操作的行为规范。

二是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责任主体不够明确,失察失误责任难追究。

提名的多样化和复杂性导致了提名权的责任主体很难确定,使得推荐者只行使提名权力,却不承担提名责任。

三是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制度体系还不够健全,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民主推荐反馈机制,对民主推荐结果,合意的就强调“必须尊重民意”,不合意的就强调“不能简单以票取人”,民主推荐结果运用的权威性不足。

四是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社会氛围不浓厚。

职位空缺调配信息尚欠明朗化。

领导职位出现空缺需配备时,一般都是到民主推荐阶段时在目标推荐单位进行小范围公开,其他主体很难获取信息,限制了其他主体参与的机会,不利于调动其他主体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

2.干部考察失真失实的问题。

一是考察对象的外在表现易于把握,内在素质难于考察准确。

与工作表现、态度、成果等外在表现相比,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水准等内在素质难以把握。

二是考察对象的现实能力易于把握,工作潜力难以考察准确。

选拔任用干部存在问题

选拔任用干部存在问题

选拔任用干部存在问题选拔任用干部是一个组织对干部进行选拔、任用和培养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组织的发展和团队的凝聚力。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选拔任用干部往往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需要得到解决才能更好地发挥干部的作用。

以下是一些可能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的参考内容。

问题一:功利心过重选任干部时,有的组织往往过于依赖经验积累和业绩考核,将发展潜力和个人能力等因素忽略,过分注重当前的业绩表现,容易造成功利主义的倾向。

解决方案:1.建立科学的干部评价体系,将绩效考核与潜力评估等因素结合起来,形成全面客观的评价指标。

2.培养选拔干部的专业化能力,增加选拔干部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3.坚持公开透明、竞争激烈的选拔机制,避免内部人员之间的权力寻租和腐败行为。

问题二:选拔标准不明确一些组织在选拔任用干部时,缺乏明确的选拔标准,过多地依赖个人喜好、任性决策等主观因素,导致干部选拔的不公正和随意性。

解决方案:1.制定和完善干部选拔的标准和程序,确保选拔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2.加强对选拔人才的培训和专业化能力的提升,提高干部选拔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建立评估机制,监督选拔工作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问题三:能力评估不准确有时候,组织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不够全面、深入地评估候选人的能力,只注重某个方面的表现而忽视其他方面的能力,选择了不适合岗位的人员。

解决方案:1.采用多种形式的评估方法,如面试、考试、公开演讲等,全面、客观地评估候选人的能力和素质。

2.充分了解候选人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结合工作业绩、团队合作能力、实际问题处理能力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估。

3.注重发掘和培养人才的潜力,关注候选人的学习能力和成长空间。

问题四:选拔程序繁琐有时候,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过于繁琐,耗费时间和精力,容易导致岗位空缺、人才流失等问题。

解决方案:1.简化选拔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高选拔工作的效率。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优化选拔流程,减少重复操作。

选拔任用干部存在问题

选拔任用干部存在问题

选拔任用干部存在问题
选拔任用干部存在问题
选拔任用干部是一件关系到组织运转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事项。

然而,在执行这项工作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第一,晋升和选拔标准不够公正。

某些单位在选拔干部时,过于看重经验和资历,而忽略了素质和能力。

因此,有时候那些跟着单位时间长、长于其他人的经验的高级员工会被提拔,导致一些优秀的年轻干部无法得到平等的机会。

第二,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存在不规范现象。

一些单位在选拔干部时,程序不规范,甚至没有公开。

这容易导致任命的不公正。

同时,一些干部选拔流程中出现了内部关系、资本背景等因素干扰,这将会阻碍优秀人才的发现和提拔。

第三,干部选拔缺乏考核机制。

一旦干部提拔完毕,通常没有对其工作和能力的评估,这容易导致干部在任用后变得自负,以及在组织中表现得尤为难以协调。

综上所述,为了解决干部选拔的问题,应当建立标准化的选拔制度、公开的选拔程序,并采用多元化、框架化、信息化的考量模式,以确保干部晋升和选拔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干部选人用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干部选人用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干部选人用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干部选人用人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党的建设、事业发展和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

然而,干部选人用人中存在一些主要问题,影响了干部队伍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因此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来解决这些问题。

首先,干部选人用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在一些地方和单位,选人用人往往仅仅看重干部的关系背景,而忽视了干部的真实能力和素质。

这导致了一些“关系户”和“纸上干部”得以快速晋升或者升迁,而不是真正的按照能力和业绩选拔干部。

为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坚持干部选人用人的原则,即真实选拔、公平竞争和科学管理。

首先,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的各项规定,将选拔标准和程序公开透明化,减少关系背景的影响。

其次,要加强选拔干部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建立科学的干部选拔评价指标体系,提高选拔的准确性和预测性。

第二个问题是干部选拔中存在的腐败和权钱交易。

由于干部职位的权力和资源的分配,使得干部选人用人成为一些人谋取私利的渠道。

一些干部通过贿赂、行贿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来获取职务晋升的机会,导致干部队伍中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腐败现象。

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加强干部选拔的廉洁性和透明度。

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干部选拔的监督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过程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惩处。

另一方面,要提高干部选拔的公开度,推行干部选拔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减少权力和资源的分配过程中的不规范操作和不透明现象。

除此之外,还存在干部选拔中能力和素质不足的问题。

一些地方和单位在干部选拔时,往往只注重干部的工作经验和学历背景,而忽视了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这导致一些干部虽然文凭不错,但实际工作能力较弱,不适应工作岗位的需求。

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加强干部选拔的科学性和综合性。

一方面,要确保干部选拔评价的全面性,注重对干部的思想、政治、品德、业绩等方面进行评价。

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干部选拔的能力测试和能力评估,综合考察干部的工作实绩和专业能力。

干部选拔任用存在问题和措施

干部选拔任用存在问题和措施

干部选拔任用存在问题和措施
1. 考核评价不够科学、公正:存在部分领导干部会利用人际关系、权力等手段通过考核评价,造成公正性问题。

2. 干部选拔流程不够透明、规范:领导干部选拔过程中,透明度较低,选拔标准不够明确和规范,造成选拔结果不尽如人意,甚至存在产生腐败问题的可能。

3. 考核标准和途径不够全面、科学:当前考核评价标准过于单一,不够全面,难以全面评价干部的综合素质。

措施:
1. 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提高科学性、公正性:建立科学、公正的考评标准和评价体系,切实解决人际关系、权力等干扰因素对干部选拔的影响。

2. 加强选拔流程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加大选拔流程的公开和透明度,明确选拔的标准和流程,优化干部选拔的制度规范。

3. 科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标准和途径:将考核评价标准和途径更全面地科学化,注重全面评价干部的综合素质,确保干部选拔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干部选拔任用存在的问题

干部选拔任用存在的问题

干部选拔任用存在的问题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干部选拔任用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成败。

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干部选拔任用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干部队伍的质量和能力,因此需要深入分析并进行改进。

一、人才培养不足人才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有效培养和选拔优秀的人才,才能为党和国家提供强有力的干部支持。

然而,在当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人才培养存在一定的不足。

首先,教育体制存在问题。

目前的教育体制偏重应试教育,培养的人才更注重记忆和应付考试,缺乏实际操作和综合素质培养。

这导致了我国干部队伍中普遍存在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脱节的问题,影响了干部的整体能力。

其次,职业培训不完善。

干部任用后,需要不断进行职业培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然而,目前的职业培训体系存在一定的问题,培训内容单一,培训方式陈旧,无法满足干部的个性化需求和实际工作需要。

二、选拔机制不科学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只有建立起科学合理的选拔机制,才能真正选出优秀的干部。

然而,在现实中,选拔机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选拔过程缺乏透明度。

干部选拔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现象普遍存在,没有充分的公开和公正性。

这导致了一些干部被任命时缺乏必要的透明度,容易引发社会不满和干部队伍内部的不稳定因素。

其次,选拔标准模糊不清。

干部选拔任用中,缺乏明确的标准和准则,往往造成干部选拔过程中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这样一来,一些不合格的干部可能通过关系和权力作为获得晋升,而一些优秀的干部却因为不得力的人际关系而被忽视,这损害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干部选拔任用与干部队伍实际需求不匹配干部选拔任用应该充分考虑到干部队伍的实际需求,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相适应。

然而,目前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与实际需求不匹配的问题突出。

首先,特定岗位的选拔较为固定。

一些特定的岗位,如高等学校校长、企事业单位党委书记等,往往只在特定领域选拔,缺乏交叉领域的经验和视野。

干部选人用人存在的问题

干部选人用人存在的问题

干部选人用人存在的问题一、干部选人用人存在的问题干部选拔任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环节,对于组织体制健全和发展具有关键性作用。

然而,长期以来,在中国干部选人用人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不利于发挥干部队伍优势和提高治理能力。

本文将从职务晋升机制不完善、权力滥用现象频发、选拔标准缺乏科学性等角度探讨当前干部选人用人存在的问题,并分析相关原因。

二、职务晋升机制不完善导致盲目竞争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由于职务晋升机制不完善,导致了盲目竞争现象的出现。

一方面,许多地方政府或单位采取显性或隐性的“一把手”继任模式,限定了后续领导班子成员来源的多样化,并使得层层选拔推荐环节丧失公正;另一方面,长期以来被认为是决策水平、工作经验及政治背景较好证明者才能担纳领导岗位。

这种情况下存在两个主要问题。

一是选拔已经存在的职务空缺,而不是基于工作任务和发展需要提前预判进行选人培养;二是候选人之间晋升竞争更强烈,突出个体而非团队合作精神,导致许多干部在升迁过程中承受巨大压力,并影响到其工作表现。

三、权力滥用现象频发陷入利益交换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或单位普遍存在着权力滥用现象。

往往高层领导凭借自身权威和职务使得目标员工落入被动境地,在选拔决策上插手较多。

这种情况下常常产生利益交换现象,使得正当考核制度失去公信力。

同时,在选择潜质干部时也容易偏袒某些特定的群体。

有的单位会关注个人背景、关系网等因素,并将其放在评价指标的重要位置,从而误导了对于优秀程序者所设定合理目标能否达成的认知。

这样的行为不仅丧失了选拔优秀干部能力意义及公平性原则态度上忠实机会,也使得组织过程中公平竞争被有利群体垄断。

四、选人标准缺乏科学性影响选拔结果干部选拔任用的另一个突出问题是选人标准缺乏科学性。

许多地方政府或单位过于依赖个别领导者主观判断和直觉感受来评估干部能力,忽视了系统性的、客观公正的评价。

这无形中增加了“裙带关系”式现象出现概率。

此外,在一些单位普遍使用“学历至上”的原则进行选拔时,可能忽略了其他重要素质如工作经验、专业技能以及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量。

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存在问题

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存在问题

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存在问题一、思想认识上有差距。

作为监督对象,一些领导干部受传统特权思想和等级观念的影响,片面认为监督就是挑毛病,有损于领导形象,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够强,有不愿接受监督的心理;作为广大干部群众,往往存在与己无关,不了解内情,无法监督的心理;作为监督职能部门,也有思想顾虑,存在怕 穿小鞋 ,遭受打击报复,不敢监督的心理,从而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干部监督工作。

二、监督手段比较单一。

目前,组织部门对干部选拔任用问题的查处手段,仅局限于发文件、靠制度,在查处中只能通过谈话、查阅资料获取证据,不像执法执纪部门有办案的硬性措施和办法。

尤其在对一把手选人用人监督方面还缺乏必要的手段。

三、监督职责不够明晰。

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还不是十分明确和具体,对责任人的约束力不强,出现问题追究责任的依据不足。

有的责任追究制度的惩戒措施和办法也不够具体,选人用人的权力和责任未能实现完全统一,监督效果不十分明确。

比如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组织部长(政工科长)和具体工作人员各应负哪些具体责任,缺乏具体的规定。

再比如,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问题来信来访,哪些由组织部门调查核实,哪些由纪检等执法执纪部门来完成,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因而各监督渠道和监督形式未能在整体上形成合力。

四、制度体系还不够健全、配套。

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出台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但总体上看,干部监督管理的科学机制还未完全形成。

另外,现有的一些制度在细节和操作环节上,也存在不够科学、规范的问题。

如对一把手用人权的监督,对用人决策失误如何合理认定责任和进行责任追究等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任重道远。

五、监督查处的有关规定比较笼统。

主要是缺乏权威性、操作性较强的查处细则,不易查处。

有的制度只规定了对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做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但是这种规定过于原则笼统。

哪些问题给予批评教育,哪些问题给予纪律处分,都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制度很难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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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三湘风纪网
干部选拔任用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阳志奇
路线方针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干部选拔任用
关系到地方的发展,事业的成败,国家的兴衰。用对人,则
发展一方、造福一方;用庸人,则耽误一方、制约一方;用
坏人,则败坏一方、祸害一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
作条例》规定了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六项基本程序:民
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依法推荐、提名和
民主协商。这六项程序环环相扣,步步重要。当前,在落实
各道环节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提名权缺乏规定、空间很大
初始提名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第一道关口,也是提高选
人用人质量的关键。干部工作的实践表明,初始提名直接影
响和作用于其他环节,干部一旦被提名就基本意味着要被推
荐、考察甚至任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但对最关键
的初始提名权却没有详细规定,比较模糊,难以操作。
一般而言,当党政领导干部出现或将出现缺额时,应启
动干部考察程序。这个程序由谁决定启动,启动后去考察谁,
显得尤为重要。以县级为例,组织部门掌握全县的干部情况,
发现某单位领导岗位出现或将出现缺额,首先是向县委书记
汇报,由县委书记决定是否进行考察程序,此时,县委书记
的态度和意见最为重要,他可以决定考察程序的启动与否,
并可以明示或暗示考察对象的人选。
由于对初始提名权没有详细明确的规定,操作空间和个
人权力运作空间相当大。县委书记可以利用初始提名权,控
制整个考察程序的走向,而且存在一定的隐蔽性。目前,初
始提名权的运作基本形成了一定的固定模式,渐成积习,对
其进行变革和监督阻力很大。
二、酝酿环节书记一家独大、制衡乏力
干部选拔任用通过民主推荐、考察程序后,进入到酝酿
程序。在2006年各级党委换届前,书记和副书记是一正多
副制,换届时精兵简政,省、市、县基本实现了一正两副。
这样,以前干部选拔任用前酝酿环节中最重要的一道环节—
—书记会,基本被“五人小组”会议所替代。
以县级为例,“五人小组”会议一般指县委书记、两名
副书记、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等五人,对干部推荐、考察的
情况进行酝酿、商量。2006年以前,县委的正副书记一般有
5至6人,相互制衡、相互监督,对推荐、考察情况一般都
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但精简副书记后,书记的权
力相对扩大,况且上级考察班子,书记的意见最为重要。于
是县长和副书记为了自身的进步,如县长想当书记,副书记
想当县长,都离不开县委书记的支持。这样在研究干部时,
讲原则少了,讲“风格”多了,对书记缺乏有效的制衡和监
督,出现了书记一家独大的现象。
由于干部选拔任用的初始提名权掌握在县委书记一个
人手里,而书记会或“五人小组”会议上,县长和副书记大
都不敢或不想对干部推荐、考察情况讲真话、讲直话,而组
织部长是书记安排去考察干部的,那么纪委书记一个人是孤
掌难鸣,监督起来有心无力。于是,“五人小组”会议基本
上都是书记一个人说了算。
三、常委会一团和气、你好我好
书记会对干部选拔任用人选推荐、考察情况进行研究、
酝酿后,提交常委会进行研究决定,干部选拔任用进入到相
当关键的讨论决定环节。
目前,省级党委一般是13个常委,市、县级党委一般
是11个常委。干部选拔任用拟任免人选经书记会酝酿后,
形成了比较一致的意见,提交常委会讨论决定,而书记会成
员就占了常委会很大一部分比例,在县级党委中占了将近一
半。其他常委们都知道,提交常委会议研究的人选是书记会
酝酿协商的结果,参加书记会的5名常委要维护书记会的权
威,在常委会上是不会提反对意见的,而常委会实行是票决
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即使个别常委投了反对票,也没
有什么作用。这样,常委会就会出现一团和气,大家都在“和
稀泥”的现象。
四、纪委是监督不够有力
目前,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
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试行)》等对纪检监察机关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监督职能进
行了明确。但是,由纪检监察机关的管理体制和自身原因,
在对干部选拔任用进行监督时,还存在力量较软、监督乏力
的现象。
纪委书记是县委常委会中的一员,受县委书记的领导,
对县委书记行使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权,理论上有监督
权,但在实际中缺乏操作性。同时,纪委书记需要经过同级
党代会的选举,而党代会的代表大都是各地区、各单位的主
要负责人,如果纪委书记行使否决权过多,会影响其选举结
果。尤其是县纪委书记,所处一县之内,环境小、熟人多,
所查处的对象或所否决的对象,不是熟人,就是熟人的熟人,
难免会对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
同时,组织部门在上常委会前,征求纪检机关意见时,
一般只征求对提拔对象的意见,而对异动、交流、重用的对
象,却没有征求纪委常委会的意见,这样纪委常委们很难对
异动、交流、重用人选提出意见。通过办案实践来看,很多
违纪人员的问题,是在其调离后所暴露出来的。大家说,纪
委是一把刀子,但由于多种原因,纪委在干部选拔任用时,
却变成了一把钝刀,而且举得高砍得少,没有很好地发挥作
用。
针对上述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议加强和
改进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扩大初始提名范围,实行举荐实名制。对于干部选
拔任用初始提名权掌握在个别人手中,容易造成监督缺失的
问题,建议扩大初始提名范围,并实行提名推荐实名制。当
一个地方或单位出现或将出现党政领导干部缺额时,组织部
门应向常委会报告,而不是仅向书记一个人报告。常委会召
开会议,对该岗位的任职条件进行研究,然后常委们都有权
对该岗位人选进行举荐,并实行实名推荐制,说明自己推荐
的理由,对自己推荐提名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负责,
如果该对象出了问题,要追究举荐常委的责任。
二是控制常委总数不变,安排多名常委兼任副书记。党
委正副书记实行一正两副,虽然精简了人员,提高了效率,
但也造成了书记一家独大、缺乏监督的局面。因此,建议在
控制常委总数不变的情况下,安排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等
多名常委兼任副书记,增加副书记职数,形成一正四副的格
局,实行科学分权,形成书记和副书记相互制衡、相互促进
的氛围,有利于监督,书记监督副书记,副书记也能监督书
记。
三是进行差额考察,讨论决定人选两人以上。进行干部
选拔任用民主推荐、考察环节时,要实行差额考察,不能圈
定特定对象,不能搞“量体裁衣”。考察组要将民主推荐和
考察情况,综合前两名或前几名的人选,提交书记会和常委
会进行研究。常委会讨论决定任职人选,要有两名以上候任
人选。同时,组织部门提供的人选,要资历和能力相近,不
能搞“田忌赛马”,不能搞“陪练”。
四是扩大常委权力,实行“一票否决制”。常委会在讨
论决定人选时,每个常委都有“一票否决”的权力,对于组
织部门提供的拟任职人选,如果发现有反应、有问题,都有
权叫停。常委“一票否决”后,该人选暂缓讨论决定,并根
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对其进行考察。如果该岗位拟任职人选
被常委否决后,不足两人,此岗位应不再表决,并且不得临
时动议递补其他人选。
五是完善征求意见、公示制度,增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
效能。要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时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
的制度,不仅是对拟提拔人员征求意见,对异动、交流、重
用人员,也要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同时,进一步
拓宽公示期间举报反映渠道。目前,对公示期间的举报反映,
主要是由组织部门对实名举报的问题进行核实。建议纪检监
察机关要积极介入,对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的问题都要进行
核实,毕竟当前实名举报的比例还不太高;对过了公示期的
举报也要高度重视,进行核实。
(作者:湖南省新宁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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