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价值学说的第三次批判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剩余价值学说的第三次批判

马克思一直将自己的经济学称为“政治经济学”。在“经济学”前面加上“政治”二字,就明确地提示世人;马克思不是研究一般的纯经济现象及其内在规律,而是研究经济中的政治问题,即经济现象背后的政治内容,被经济假象所掩盖着的阶级关系,为无产阶级革命提供理论根据。《资本论》的全部内容,都是紧紧围绕着这个主题而展开的。

在《资本论》中,首先确认了商品的价值尺度,然后揭示出剩余价值的来源,以此为基础展开了全书的内容。马克思首创的剩余价值学说,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石,是使社会主义从空想变为科学的一个重要理论根据。因此,探索社会主义严重受挫的理论根源,必须继续探寻造成所谓的“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缺乏科学性的剩余价值学说存在什麽问题。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给劳动力下了如下的定义:“我们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

马克思的这个定义,向我们揭示了劳动力的三个特征:(1)劳动力是由体力和智力组成的,是两者的总和,即双因素论;(2)劳动力的功能是生产使用价值。并且只有当它为了生产某种使用价值被“运用”时,才是现实的劳动力;当它不被运用时,只是潜在的劳动力;当它被运用但不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也不是劳动力。有人运用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进行犯罪活动,不但创造不了任何使用价值,反而危害社会。有人虽然不进行犯罪活动,但是游手好闲,白白浪费掉自己的劳动力,也不是劳动力;(3)劳动力是存在于活的人体内的、为人所特有的能力。一些动物的体力比人大,超大规模计算机的计算速度比人快,但是他们都没有人特有的智力,所以也不具有劳动能力。

马克思的这个定义虽然揭示了劳动力的三个特征,但却没有揭示出它的本质特征,没有明确它的本质能力是什么。从两种能力的排列顺序来看,还把体力排在了智力的前面,可见马克思并没有真正把握到劳动力的本质特征。在后面的分析中,我们会更明显地发现,马克思的这个失误给他创造的剩余价值学说造成了多么大的损害。

智力和体力,确实是劳动力的两大能力,是不可或缺的两大要素。尽管具体到每个或每种劳动力中智力和体力所占的比重不同,有的可能以智力为主,有的可能以体力为主,有的可能两者旗鼓相当,但不管哪种和哪个劳动力都必须具备这两种能力,缺一不可。但是,我们必须明白,智力是劳动力中的本质力量,是人的能力同其他力量的本质区别。体力是低等位移的力,同自然界的风力、电力和动物的体力,属于同一种力。智力则不同,它是人特有的力,是一种高等级的力。体力是劳动力的物质基础,智力是劳动力的灵魂和主导。没有体力,智力固然不能发挥作用;可是如果没有智力,体力就是一种盲目的自然力。人之所以为人,劳动力之所以成为人特有的能力,就是因为有智力。就是说,人与其他动物的本质区别,并不在于人有体力,而是因为人有智力。正是因为人有智力,才使体力升级为有目的的力、自觉的力、自为的力,才把人从其他自然物中提升出来。

马克思给劳动力下的这个定义存在的第二个问题是:它只是明确了劳动力是“体力

和智力的总和”,没有进一步揭示出两者之间的关系。从字面上看,所谓“总和”就是两者相加。可是劳动力决不是体力和智力简单的相加,而是体力在智力的掌控下作用于自然物,使自然物按照人的目的发生变化,成为为人而存在的物。我们可以说体力和智力是劳动力的两大要素,但绝不能说劳动力是“体力和智力之和”。体力只有在智力的掌控下,才能将自然力变为为我之力,大大增强体力;体力只有在智力的掌控下,才能使自然物发生对人有用的变化,成为为人之物。体能和智能相结合形成一种新的能量——技能。由于智能具有极其丰富的内涵,它同体能结合的方式必然多种多样,所产生的技能也就丰富多彩,因此也就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劳动生产实践,生产出各种产品,满足社会的多种需要。应该把“体力和智力的总和”改为“智力和体力的有机结合”,才是科学的提法。

这个定义存在的第三个问题是:它将劳动力界定为被人“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言外之意就是说在体力和智力之外还有一种凌驾于两者之上的力量,是这种力量在运用体力和智力。这又是一种什么力量呢?马克思将其确定为“人”,是“人”在运用体力和智力。在体力和智力之外,人还有什么力量?马克思并没有说明。实际上是人的智力在运用自己的体力,偏说是人在运用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这样同义反复又能说明什麽问题呢?马克思的定义会给人们造成一种错觉:好像人还有一种超乎体力和智力之上的神秘力量,在“运用”体力和智力。这就给宗教唯心主义留下了后路,敞开了大门。正如我们曾经分析过的那样,智力中的主观能动力是起主导作用的力,是它在主导着理性思维力对感性接受的外界信息进行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地加工制作;是它主导着智力与体力有机结合在一起,形成上面所说的各种各样的技能、生产劳动和产品。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将劳动力定义为:人的体力在智力指导下能够使事物发生对人有用变化的合力。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将劳动定义为劳动力的使用、发挥。他如何把劳动力的使用、发挥等同于劳动力,以及由此所导致的理论错误,我们在前面已经作了分析。下面再看一看他是如何论述劳动过程及其简单要素的。他在第三篇第五章第一节“劳动过程”中,写道:

“人自身作为一种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为了在对自身有用的形式上占有自然物质,人就使他身上的自然力——臂和腿、头和手运动起来……他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变化,同时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它必须使它的意志服从他的目的…..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

马克思对劳动过程及其简单要素的分析,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商榷:

(1)人类的劳动力全都是自然力吗?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臂和腿、头和手运动”,决不会是指在植物神经系统调控下的自然的生理活动,因为这种内在的生理活动本身虽然是劳动力的生理物质基础,但是它决不是人所特有的劳动能力。只有当这种人自身的自然物质被智力所调控,去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时,它才成为人所特有的劳动能力。所以在劳动过程中起主导、支配、决定作用的,仍然是智力。而智力已经不再是自然力,它是社会力。必须把人的“臂和腿、头和手”在植物神经调控下的生理运动,同他们在智力调控下的社会运动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