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女职工权益实现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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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企业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企业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情况调研报告企业女职工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她们拥有的特殊权益保障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一环。

本文对企业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分析了其中的问题和原因。

一、企业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在企业中,女职工所拥有的特殊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婚育特殊保障。

女职工结婚、怀孕和生育期间,企业应该给予相应的帮助和保障,例如病假、产假、哺乳假、调整工作时间等。

2.平等机会。

企业不得因为女职工的性别,而影响她们在职场上的发展和晋升机会。

3.安全保障。

企业应该为女职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确保她们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以上三点是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对于企业来说,如何保障女职工的权益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二、企业女职工的特殊权益保障情况调研为了了解企业女职工特殊权益的保障情况,我们对一些企业进行了调研。

调研的结果如下:1.婚育特殊保障在企业中,大部分都存在一些帮助女职工应对婚育问题的政策和措施。

例如,工伤保险中对生育的保障、带薪产假等。

但是,在一些中小企业中,由于经济条件有限,这些政策的贯彻执行可能存在一些问题。

2.平等机会在大多数企业中,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晋升机会是相对平等的。

但是,对于一些行业来说,如高科技行业、金融行业等,女职工的晋升机会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这是因为这些行业的工作特点,女性因为生育和家庭原因,容易影响工作时间和业绩的稳定性,进而限制了职业发展。

3.安全保障大多数企业都有为女职工提供安全工作环境的措施。

例如,鼓励女职工组建工会,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等。

但是,一些企业对女职工的安全问题并不重视,往往存在安全隐患,可能给女职工的人身安全带来一定的威胁。

三、企业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经过调研,我们发现企业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1.政策执行不规范。

有些企业虽然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但在实践中,往往无法严格执行,导致女职工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2.思想观念落后。

在一些老板和管理人员的思想观念中,仍然存在“男尊女卑”的观念,认为男性在工作中理应优先,导致女性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关于开展女职工权益实现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开展女职工权益实现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开展女职工权益实现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为全面了解我市对女职工权益实现特别是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情况,进一步维护好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根据贵州省女职工委员会《关于开展女职工权益实现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调研的通知》(省女工委字[2014]8号)文件精神要求,市总工会于2014年5月至7月组织全市女工委深入各基层工会进行调研。

共走访工会干部、管理人员、一线职工、未婚和已婚各层面女职工365名,调查以座谈会、实地走访、填写调查表等形式进行。

每家企业发放调查问卷20份,34家企业共发放调查问卷680份,回收有效问卷672份,有效率为98%。

此次调研我们重点对非公企业(国有14家、非公企业20家)进行了调查,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一、当前女职工权益实现的总体情况、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和对策建议(一)总体情况近年来,全市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以女职工权益实现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贯彻和落实。

一是加强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制度建设和女职工特殊权益的维护,使女职工权益保护的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是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反映广大女职工的呼声。

这次被调查的大部分企业生产运作情况正常,效益良好,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基本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有关规定,无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现象发生。

企业工会组织健全,都成立了女职工委员会或设有女工委员,女职工组织制度也比较规范,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同时签订了女职工专项合同。

能基本落实养老、医疗、生育等保险。

能保证女职工享有三个月产假待遇,无孕、产期辞退女职工现象发生,劳动关系较为和谐。

(二)主要问题当前非公企业在保障女职工特殊权益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特别是女职工组织在其中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从问卷调查和走访女职工情况看,主要有:1、思想认识不到位。

女工干部兼职的比较多,不能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为女职工说话、办事上。

女职工合法权益落实情况调研汇报

女职工合法权益落实情况调研汇报

女职工合法权益落实情况调研汇报一、调研背景及目的在社会进步和发展的过程中,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一直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为了解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落实情况,本次调研主要目的是深入了解女职工在工作、家庭、婚姻等方面的权益保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途径。

二、调研方法及范围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方法,共计调查女职工1500人。

调研范围包括不同城市、行业和年龄段的女职工。

调研内容分为工作环境、职业发展、薪酬福利、家庭关系、婚姻状况等方面。

三、调研结果及分析1. 工作环境调研结果显示,部分女职工在工作环境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其中,约有30%的女职工表示,工作场所存在性别歧视现象,如晋升机会不公平、工作任务分配不合理等。

此外,约有40%的女职工认为工作时间过长,无法兼顾工作和生活。

2. 职业发展关于职业发展,调研结果表明,与男性职工相比,女职工的晋升机会较少。

据调查显示,仅有不到40%的女职工在职业发展方面得到了公平的机会。

此外,有近50%的女职工认为,家庭责任和养育子女的压力成为了影响她们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3. 薪酬福利从薪酬福利方面来看,女职工普遍认为薪酬存在不公平现象。

调研结果显示,约有45%的女职工认为在同样岗位上,她们的薪酬待遇低于男性职工。

此外,部分女职工对于孕期和哺乳期的福利政策不满意,认为相关政策存在不足。

4. 家庭关系在家庭关系方面,调研结果显示,约有60%的女职工表示能在家庭中获得相应的支持和理解。

然而,约有30%的女职工表示,她们在家庭角色和职业角色中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很难平衡好工作和家庭。

5. 婚姻状况关于婚姻方面,调研结果显示,大部分女职工的婚姻状态良好,与丈夫之间的关系和谐。

然而,约有20%的女职工表示,她们在婚姻中存在家庭暴力等问题,亟需加强相关法律保护。

四、问题分析与解决途径1. 工作环境问题针对工作环境问题,应加强对工作场所的监管,解决性别歧视现象。

此外,应提倡灵活工作制度,为女职工提供更好的工作和生活平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的调研报告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的调研报告

xx发电有限公司《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落实的调研报告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全面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在全公司开展了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调研。

现将调查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调研关注的主要内容。

一是女职工劳动保护,包括(孕期、产期、哺乳期、经期、更年期)的保护和工资待遇;二是女职工的劳动诉求。

调研主要通过问卷、走访等方式进行。

1、女职工的孕、产、哺乳期的情况。

孕期、哺乳期是女职工特殊保护的重要环节。

调研显示,在参与调研的我公司生产一线职工和非生产的女职工中,未发生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哺乳,被降工资、辞退、解聘等情况。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能够保证定期进行产检;对经医院诊断证明需要休息保胎的女职工尽可能安排休假,确保平安度过特殊期。

生育期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享受产假,并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对晚婚、难产等情况的女职工延长产假。

在哺乳期享受每天1小时的哺乳时间。

2、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期间的待遇方面。

为女职工办了“五险一金”,女职工医疗费按照公司统一规定足额比例报销,产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3、关心关爱女职工身心健康、妥善解决女职工生理卫生及哺乳期困难方面。

女职工每月有1天的生理期休假,每年组织女职工进行一次特殊疾病的检查,给女职工办理了特殊疾病互助保险,将特困救助于节日慰问工作相结合,实现帮扶救助工作制度化、日常化。

二、在调研中了解到的问题及原因1、女职工劳动保护设施情况。

未设立专门的女职工卫生室、孕期休息室。

但是由于厂区离福利区较远的特点,大部分部门领导能够重视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安排适合其从事的工作。

2、女职工身心健康状况亟需关注。

女职工承受家庭和工作双重压力,特别是一线女职工工作时间长,精神压力大,接触的辐射、粉尘、毒气、噪音较多,不少女职工不同程度地存在亚健康状况以及颈椎病、腰椎病等职业病。

怀孕后需要在家休息保胎的现象较以前有所增多,公司女职工老龄化现象普遍,更年期女性较多。

维护妇女劳动权益工作调研报告

维护妇女劳动权益工作调研报告

维护妇女劳动权益工作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和背景随着社会发展,不断加大对妇女劳动权益的保护力度,但妇女劳动权益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了进一步完善妇女劳动权益的保护工作,我单位决定开展这次调研,旨在深入了解当前妇女劳动权益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二、调研方法和途径1.调研对象:妇女劳动者、妇女工会组织、政府相关部门、企业雇主等。

2.数据采集:通过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的方式,收集相关数据和意见。

3.调研时间:从2024年7月至2024年6月。

4.调研工具:编制问卷和访谈提纲,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调研结果分析1.妇女劳动权益的保障情况通过对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收集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大部分妇女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得到了相应的保障,但仍有部分问题需要解决。

了解到,在劳动合同签订和执行方面,一些妇女劳动者存在遭遇违法解聘、合同不公平等问题。

同时,妇女劳动者晋升机会较少,薪酬水平相对较低等情况也较为普遍。

2.妇女劳动权益保护的政策和措施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出台一系列政策和法规,加强对妇女劳动权益的保护力度。

目前,我国已经实施了《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对妇女劳动权益进行了明确规定。

此外,针对妇女劳动者的特殊保护措施也得到了普及和落实,如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等。

3.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尽管有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企业在执行妇女劳动权益保护政策上存在问题,包括合同签订规范不足、薪酬不公平等。

其次,一些妇女劳动者对自身劳动权益的认知和维权意识较低,缺乏有效的途径和渠道进行维权。

此外,妇女劳动者晋升机会较少的问题也亟待解决。

四、建议和措施针对以上问题和挑战,提出以下建议和措施:1.政府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对妇女劳动权益保护的政策和法规,并加强对企业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妇女劳动权益的落地。

2.加强对妇女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妇女劳动者对自身权益的认知和维权意识。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调查报告(一)——总体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调查报告(一)——总体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职 业 地位 层 级 、专 业 技术 领 域 等 方 下合 同期 限不低 于男 职工 。
调查 。
面 与男 职 工 的差 距 也 在 缩小 ,某 些
(三 )女 职 工较 多 的 用人 单 位
根 据 问卷 调 查 数 据显 示 :大 部
传 统 属 于男 职工 的职 业 、岗位 也 可 签 订 了 女 职 工 特 殊 权 益 保 护 集 体 分单位为 了母 婴健康 ,对怀孕女职
囫 堡 堡塞
《女职 工劳 动保护特 别规 定》
贯 彻 落实情 况调查报 告 (一 )
— — 总体 情 况及 存在 的 问题
口薛 晓霞
一 、 《特 别规 定》实施 总体 情 况
在 法 律 上 对 女 职 工 给 予 特 殊 本 ,为集体合同的签订打下 了 良好
在 各 级 党 委 和 政 府 的重 视 支 保护 是 由女职工 身体 条件和所 担 的基础 ,推动了集体合 同制度 的建
的女 性 。
职工较多 的企业部分 尚未签订集 通 风 良好 、尽量 避 免 接触 电子 设 备
(二 ) 劳 动 合 同 的 签 订 在 一 定 体 合 同 的单 位 先 行 开 展 签 订 专 项 辐 射 的 岗位 ;女 职 工 生 育后 能 按 法
程 度 上 保 护 了 女 职 工 的 权 益
度 、劳 动 关 系三 方 机 制 建 设 ,使 得 利 和 义 务 的协 议 。从 调 查 数 据 来 同步签订工作 ,以专项 合 同、专项
女 职 工 劳 动 权 益 保 障 意 识 不 断 增 看 ,女职 工 所在 单 位 一 般 均有 工 会 协 议 或 专 章 的 方 式 达 到 与 本 单 位
和 所 有制 结 构 的调 整 ,我 区女 工 的 单 位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时 与男 职 工 是 节 。 为 弄 清 女 职 工 劳 动 保 护 的状

调研报告:关于女职工权益保障情况的调查和思考

调研报告:关于女职工权益保障情况的调查和思考

调研报告:关于女职工权益保障情况的调查和思考为了全面了解在二孩政策下我区《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治区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2017年7—8月,区总工会联合区人社厅组成专项调查组进行调研督查。

本次调研主要采取问卷调查,听取企业工会女职工权益维护等相关工作汇报,深入企业车间察看,查阅资料,与企业女职工及部分男职工座谈的方式进行。

调查单位涉及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的43家企事业单位,其中国有企业14家,民营企业25家,合资企业2家,事业单位2家。

本次调查发放问卷1760份,回收问卷1500份,经过计算机统计处理,有效填答问卷为1300份,有效率为87%。

样本以中青年女职工为主(87%),大多数为已婚(85.5%),并且普通职工为多数(66.6%)。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基本状况(一)女职工劳动就业权益得到较好维护。

各级工会组织以维护女职工权益为己任,以落实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为抓手,确保女职工劳动权益得到维护。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95%的女职工与企业签订了或长或短的劳动合同;其中,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占比最高为40.9%;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占11.9%;没签合同的仅占2.9%。

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80.1%的女职工同等条件下合同期限和男职工一样长;82.5%的女职工能够与男职工同工同酬。

半数多女职工(52.2%)表示了解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内容;近半数女职工(44.4%)认为本单位履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效果很好。

(二)女职工生育权益得到较好维护。

多数调研单位能够执行生育保障制度,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保证生育或流产女职工享受法定产假,支付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收入,并按规定报销各项费用。

调查数据显示,本单位为其缴纳了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占76.3%;85%的生育女职工能够享受规定的158天产假;63%的怀孕未满四个月流产的女职工能够享受规定的15天产假;38%的怀孕满4个月的女职工能够享受规定的40天产假。

企业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

企业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

企业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一、背景与目的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企业女职工的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为了深入了解企业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的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探讨解决方案,本报告对企业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进行了调研。

二、调研内容1. 女职工权益保护政策法规的落实情况2. 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3. 女职工职业发展及培训机会4. 女职工福利待遇及生育保障5. 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难点与问题三、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访谈、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企业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的现状进行了全面梳理。

四、调研结果与分析1. 政策法规落实情况企业普遍重视女职工权益保护政策法规的落实,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部分企业存在执行力度不足、宣传不到位等问题。

2. 劳动保护措施实施情况企业在女职工劳动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如设立女职工休息室、定期开展健康检查等。

但仍有部分企业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不够重视,存在安全隐患。

3. 职业发展及培训机会企业女职工的职业发展机会相对较少,培训机会也不充足。

部分企业对女职工的职业发展缺乏关注,影响了她们的职业成长。

4. 福利待遇及生育保障企业女职工的福利待遇普遍较好,但生育保障方面仍存在不足。

部分企业对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落实不到位。

5. 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难点与问题企业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中存在以下难点与问题:观念落后,对女职工权益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督与考核机制;女职工自身素质不高,维权意识较弱。

五、建议与措施1. 加强政策法规宣传与培训,提高企业及女职工对权益保护的认识。

2. 完善女职工权益保护制度,强化监督与考核机制。

3. 关注女职工职业发展,提供更多培训与晋升机会。

4. 提高女职工福利待遇,落实生育保障政策。

5. 增强女职工维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六、总结企业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通过本次调研,我们对企业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的现状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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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女职工权益实现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为全面了解我市对女职工权益实现特别是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情况,进一步维护好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根据贵州省女职工委员会《关于开展女职工权益实现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调研的通知》(省女工委字[2014]8号)文件精神要求,市总工会于2014年5月至7月组织全市女工委深入各基层工会进行调研。

共走访工会干部、管理人员、一线职工、未婚和已婚各层面女职工365名,调查以座谈会、实地走访、填写调查表等形式进行。

每家企业发放调查问卷20份,34家企业共发放调查问卷680份,回收有效问卷672份,有效率为98%。

此次调研我们重点对非公企业(国有14家、非公企业20家)进行了调查,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一、当前女职工权益实现的总体情况、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和对策建议(一)总体情况近年来,全市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以女职工权益实现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贯彻和落实。

一是加强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制度建设和女职工特殊权益的维护,使女职工权益保护的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是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反映广大女职工的呼声。

这次被调查的大部分企业生产运作情况正常,效益良好,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基本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有关规定,无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现象发生。

企业工会组织健全,都成立了女职工委员会或设有女工委员,女职工组织制度也比较规范,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同时签订了女职工专项合同。

能基本落实养老、医疗、生育等保险。

能保证女职工享有三个月产假待遇,无孕、产期辞退女职工现象发生,劳动关系较为和谐。

(二)主要问题当前非公企业在保障女职工特殊权益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特别是女职工组织在其中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从问卷调查和走访女职工情况看,主要有:1、思想认识不到位。

女工干部兼职的比较多,不能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为女职工说话、办事上。

对女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岗位培训、法制教育不是很到位、休闲时间缺乏健康、有序的管理。

2、操作程序不到位。

企业虽然能基本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有关规定,但有关保护内容多数只在员工守则中体现,比较笼统,并无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相当一部分外来女工自我保护意识较差,一旦结婚或怀孕就主动辞职。

3、履行合同不严格。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休息时间及流产期间的生育津贴和生活帮助费没有得到全部落实。

究其原因,一是有的企业规定有准生证才能享有流产假和假期工资,二是有的员工不知道可以享受有关待遇,没有将自己流产的事告知企业。

(三)原因分析1、企业主法律意识淡薄,重视不够,特别是对工会法、工会知识及女职工特殊保护的法规不了解、不执行,认为只要照章纳税、文明经商就行了,不重视女职工劳动保护,降低女职工劳动保护成本投入,使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成为一纸空文。

2、女职工文化素质较低,缺乏法律维权意识。

非公企业特别是外来务工女性大多来自农村,她们只想趁年轻多挣些钱,工作中即使遇到不公正对待甚至身心受到伤害时,多数也是忍气吞声。

许多女职工对国家有关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之甚少,不知道自己拥有哪些权利,无法判断自身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不敢向企业提出合法正当的要求。

3、非公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发挥作用不够,女工委主任绝大多数都是兼职的,且经常流动更换,自身又处于受雇地位,没有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平台和空间,导致不敢大胆开展工作;同时缺乏有力的法律制约机制和执法保障机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的现象。

(四)对策建议1、宣传发动,认识到位。

加大法律宣传和执法监督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和重视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的氛围。

继续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作为工会系统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形成全社会尊重和关心女职工,自觉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的良好氛围。

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自觉保障女职工的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意识。

加大对女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增强她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积极督促、配合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加大执法力度,特别应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执法监督力度。

2、源头参与,规范操作。

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调动女职工为经济建设作贡献的积极性。

工会女职工组织积极参与维权机制的建设,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加大宏观维护力度,积极参与涉及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工作和执法检查活动;在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工会与政府(行政)联席会议、集体合同制度和厂务公开制度等过程中,着力解决涉及女职工特殊利益的突出问题;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民主管理形式,进一步维护女职工民主决策、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积极参与女职工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参与查处严重损害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侵权行为,努力做好女职工的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工作。

3、落实责任,完善机制。

加大责任落实,把企业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对于侵害女工劳动权利的行为,要有明确的责任规定和惩处政策,对侵害女职工劳动权益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政府各职能部门要联动起来,齐抓共管,促使企业尽快建立和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件,保障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福利待遇,逐步提高女职工的工资收人水平。

要推进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提高履约率。

加强企业中妇女组织和工会组织建设力度,利用组织优势,发挥载体作用,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4、服务基层,加强领导。

各级工会及女职工组织要深人企业调研,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点加强对区域性、行业性女职工权益工作的指导。

要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延伸到女职工(女农民工)较为集中的非公企业中,将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纳入权益保护中。

要加强对女职工工作的指导,既要给任务、压担子,又要指方向、提要求。

同时也要创造好的工作条件。

女职工组织要起到桥梁纽带作用,要把推动女职工集体合同签订作为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具体行动,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当前,工会女职工工作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新的挑战。

在今后的工作中,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突出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围绕工会工作全局,体现工会女职工工作特色,通过加大源头参与、整体维护的工作力度,促进女职工权益保障和劳动关系协调与稳定,开创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新局面。

二、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基本情况、主要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自2012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颁布后,我市高度重视,始终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坚持以提升女职工素质为出发点,以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为落脚点,以引导女职工建功立业为着力点,根据女职工工作的不同需求、不同重点及自身特点,深入实施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岗位建功活动和关爱女职工行动等,倾情服务女职工。

及时组织进行了学习,并要求各基层工会对照《特别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进行整改,对不完善的及时进行完善,切实把《特别规定》转化为具体行动,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通过深入调研,总的来说,企业贯彻落实《特别规定》情况总体较好。

大多数企业都能做到切实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学习宣传贯彻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将学习《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贵州省工会条例》、《劳动法》、《特别规定》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在企业中不断扩大职工的知晓率和影响力,着力提高女职工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继续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并完善《特别规定》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文件,增强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并帮助指导未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尽快建立健全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增强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合法性和实效性,从而不断增强企业女职工的凝聚力,使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认识有待提高,部分企业没有真正把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作为女职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二是参政议政、参与政策制定和政策执行监督、进一步加强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的源头参与等机制不完善。

三是没有切实利用好专项集体合同这一维权载体,扩面提质,深入推进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

四是在深入广泛地开展好《特别规定》宣传活动上重点不突出,形式单一。

五是广大工会女职工干部在带头学习和宣讲法规、不断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深入一线、加强培训和指导、为基层工会和女职工提供及时有效服务上做得不到位。

在实施过程中,基层单位还遇到了一些实际问题和模糊概念。

(一)《特别规定》在实施中易产生的误解1、《特别规定》中产假延长至98天与实际享受产假天数的理解有所混淆。

《特别规定》明确了产假延长至98天,但实际执行中大多数女职工产假已享受超过98天的待遇,享受优待的原因,主要在于享受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90天产假和计划生育晚育一个月的奖励假,所以女职工达到晚婚晚育年龄(24周岁),可以享受120天。

新规定的泛泛规定反而造成了一些认识上的混乱,认为产假反而减少了。

2、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未婚先孕者是否享受特殊保护待遇感到难以落实。

原来的规定中作了明确规定,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在新规定中取消了条款,在实施过程中与原来的规定相比较,缺乏落实依据。

(二)有关实施《特别规定》面临的薄弱环节1、产假期间女职工工资得不到100%保障。

从调查结果显示,一些单位在女职工产假期间只发放50%的工资,女职工权益未得到保障。

2、部分外来女职工的生育保险还得不到保障。

主要在一些服务业,用工流动性较大、生产经营不稳定的中小餐饮企业中,原因在于企业主不愿增加用工成本,外来女职工保障意识淡薄,不愿参加社保所致。

3、女职工保健设施依然难落实。

虽然新规定第十条规定了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但在条件不太好的企业还是难以得到落实。

三、工会维护女职工权益的制度建设和方法措施针对国有、私营企业女职工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我们不断积极探索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新路子新方法。

(一)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在以往重点帮助和指导女职工签订好劳动合同,将女职工特殊保护的内容纳入集体合同做法的基础上,努力把推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作为维权机制建设的重点,要求各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抓住贯彻落实《集体合同规定》这一契机,将这一工作作为当前女职工权益工作的重点。

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是工会的重要工作,要取得有关单位领导对这项工作的配合和支持,使之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卓有成效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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