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参考最新版
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6篇

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6篇篇1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女职工组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专项集体合同。
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保护乙方全体女职工的特殊权益,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1. 平等就业与晋升:甲方承诺在招聘、晋升、调薪等过程中坚持性别平等原则,不得因性别对乙方女职工进行歧视。
2.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甲方应合理安排女职工的工作任务和时间,确保女职工享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对于怀孕、哺乳期的女职工,甲方应给予适当的照顾和安排。
3. 健康安全保障:甲方应为女职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采取有效的劳动保护措施,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定期对女职工进行体检,建立健康档案。
4. 工资待遇: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女职工工资,确保其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对于表现优秀的女职工,甲方应给予适当的奖励。
5. 社会保险与福利:甲方应为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
对于怀孕、哺乳期的女职工,甲方应为其购买生育医疗保险。
6. 职业发展:甲方应为女职工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支持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提高职业素质和竞争力。
7. 禁止性骚扰和性侵害:甲方应建立禁止性骚扰和性侵害的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乙方女职工受到侵害时,甲方应提供支持和帮助。
三、协商机制与纠纷解决1. 双方应建立定期协商机制,就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
2. 如发生纠纷,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四、合同变更与终止1.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补充。
集体合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6篇

集体合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6篇篇1甲方:[公司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工会名称](以下简称乙方)鉴于双方共同关注并尊重女性员工的权益,为明确双方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协议。
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方与乙方就女职工权益保护的相关事项达成的集体协议,确保女职工在甲方公司工作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合同内容(一)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1. 甲方执行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制度。
2. 对于因工作性质需安排夜班的女职工,甲方将依法给予相应的补偿和照顾。
(二)工资待遇与福利1. 甲方确保女职工享有与男职工同等的工资待遇。
2. 乙方在考核周期内表现优秀的女职工,甲方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晋升机会。
3. 甲方将按照国家规定为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 甲方将为女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健康检查服务。
(三)职业发展及培训机会1. 甲方将制定公平的职业发展计划,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机会给所有女职工。
2. 鼓励女职工参与公司决策和管理,支持她们发挥潜能和创造力。
(四)劳动安全与卫生保护1. 甲方应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女职工免受工伤和其他职业危害。
2. 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女职工,甲方将依法加强特殊劳动保护,并采取额外的保护措施。
(五)特别保护措施1. 甲方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有害劳动和繁重工作。
2. 对于经期女职工,甲方应提供适当的保护措施和休息时间。
3. 对于违反上述保护措施的行为,乙方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整改。
三、合同的执行与监督(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确保女职工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执行本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甲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信息。
(三)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或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四、合同的变更与解除(一)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补充。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年限],到期后可经双方协商续签。
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范本8篇

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范本8篇篇1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女职工组织):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全体女职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促进企业的和谐发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一、本合同旨在明确和保障乙方女职工在甲方单位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并促进甲乙双方的合作与和谐共处。
二、甲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女职工的权利,依法建立和完善女职工劳动保护机制,保障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章女职工劳动保护三、甲方应遵守女职工特殊保护的规定,合理安排女职工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避免安排不适合女职工的工作。
四、甲方应按规定为女职工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障女职工在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
五、甲方应依法保障女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确保女职工有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时间。
第三章女职工福利待遇六、甲方应依法为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建立和完善女职工社会保险制度。
七、甲方应依法向女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八、甲方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女职工提供定期的健康检查和心理咨询服务。
九、甲方应鼓励和支持女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文化教育,提高女职工的职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四章女职工权益保障措施十、甲方应建立健全女职工权益保障制度,明确女职工的权益和责任。
对于侵犯女职工权益的行为,甲方应及时纠正并依法处理。
十一、乙方应积极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机制。
对于发现的侵犯女职工权益的问题,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并提出建议。
集体合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6篇

集体合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6篇篇1基于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原则和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女职工的特殊权益需求,为了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合同协议。
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公司女职工在劳动就业、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益,并规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和办法,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二、合同主体(一)甲方:[公司全称](二)乙方:公司内所有女职工三、合同内容(一)劳动就业1. 甲方承诺在招聘过程中坚持性别平等原则,不得因性别原因拒绝或限制女职工的就业机会。
2. 甲方需合理安排女职工的工作岗位和职务晋升路径,确保女职工享有平等的职业发展机会。
(二)工资待遇1. 乙方享有与男性员工平等的工资待遇体系,甲方不得因性别差异在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方面对乙方进行歧视。
2. 甲方需确保乙方工资待遇随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而逐步提高。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 甲方需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法律法规,保障乙方享有正常的休息时间和法定节假日的休息权益。
2. 乙方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享有国家规定的特殊保护,甲方应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1. 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2. 甲方应建立和完善女职工特殊保护制度,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
如:定期组织妇女病检查等。
(五)职业健康与安全1. 甲方应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 甲方需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教育,提高女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培训和晋升1.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晋升机会,提高女职工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
2. 甲方鼓励和支持优秀女职工参与企业的管理和决策过程。
四、合同执行与监督1. 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定期检查和评估合同的执行情况。
2. 甲方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指定监督人员负责监督合同的实施情况,确保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7篇

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7篇篇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切实保护公司女职工的特殊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经公司行政与女职工代表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公司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特殊权益保护,促进性别平等,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二、合同主体(一)公司行政方(二)公司全体女职工三、合同内容(一)就业机会平等1. 公司应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不得在招聘、录用、晋升、培训等环节对女职工进行歧视。
2. 公司应积极落实女职工就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女职工参与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创新创业。
(二)工资福利保障1. 女职工享有与男职工平等的工资待遇,不得因性别差异而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待遇。
2. 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
(三)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1. 女职工享有与男职工同等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权利。
2. 公司应合理安排女职工的工作量,避免过度劳累。
3. 对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公司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合理安排工时和休息时间。
(四)安全与卫生1. 公司应为女职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采取有效的劳动保护措施。
2.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卫生保健制度,为女职工提供必要的卫生设施。
3. 公司应定期进行女职工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健康问题。
(五)特殊权益保护1. 孕期保护:公司应对孕期女职工进行特殊保护,合理安排工作,避免从事有害的体力劳动。
2. 产期保护:公司应保障女职工产假的合法权益,提供足够的休息时间。
3. 哺乳期保护:公司应对哺乳期女职工提供特殊的劳动保护措施,保障女职工的哺乳时间。
4. 公司应关注女职工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支持。
(六)培训与发展1. 公司应提供平等的培训机会,鼓励和支持女职工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技能水平。
2. 公司应为女职工提供职业发展机会,鼓励女职工担任管理职务。
行业性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8篇

行业性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8篇篇1甲方:[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职工代表名称],代表行业内全体女职工,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切实保护行业内女职工的特殊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本着平等、合作、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目的与原则本合同旨在明确行业内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权益保护事项,坚持平等保护的原则,促进企业发展同时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内容与劳动保护(一)工作内容1. 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女职工的能力,合理安排女职工的工作岗位和任务。
2. 甲方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有害其身体健康的工作。
(二)劳动保护1. 甲方应为女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特殊劳动保护规定。
三、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一)经期保护1. 甲方应为经期女职工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和措施,确保工作环境的舒适安全。
2. 不得安排经期女职工从事高强度劳动或对身体有害的工作。
(二)孕期保护1. 甲方应为孕期女职工提供必要的孕期检查时间,确保工作安排的合理性。
2. 不得安排孕期女职工从事可能对母婴健康造成损害的工作。
(三)产期保护1. 甲方应为女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假,保障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2. 产假结束后,甲方应合理安排复工岗位,不得歧视或拒绝安排复工。
(四)哺乳期保护1. 甲方应为哺乳期女职工提供合适的哺乳环境,保证哺乳时间的合理安排。
2. 对于哺乳期内的女职工,甲方应合理调整工作任务和工作强度。
四、工资与福利待遇(一)工资支付甲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支付女职工的劳动报酬,不得因性别而降低工资水平。
(二)福利待遇篇2甲方:[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职工代表名称],代表行业内的女职工,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切实保护行业内女职工的特殊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范文5篇

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范文5篇篇1一、合同目的为保障公司女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合同。
二、合同主体(一)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二)乙方(女职工):本公司全体女职工三、合同内容(一)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1. 甲方应遵守国家工作时间制度,确保乙方享有法定休息日、带薪年假等休假权利。
2. 乙方享有与男性员工平等的休息休假权利,不得因性别歧视而限制乙方的休假权利。
(二)工资待遇与福利1. 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 甲方应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能力提高及物价上涨等因素,适时调整工资水平。
3. 乙方享有与男性员工平等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年终奖等。
(三)劳动安全与卫生1. 甲方应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确保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2.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乙方的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
3. 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四)女职工特殊保护1. 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禁忌劳动范围的工作,如高处作业、繁重体力劳动等。
2.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期间,甲方应依法保护乙方的特殊权益,不得安排夜班、加班等。
3. 乙方在产期,甲方应支付产假工资,保障乙方的生育保险待遇。
(五)教育与培训1. 甲方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乙方的职业技能水平。
2. 甲方应鼓励乙方参加学历教育,为乙方提供学习机会和时间。
(六)劳动争议处理1. 甲乙双方应依法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甲方应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协助处理劳动争议,维护乙方合法权益。
(七)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
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8篇

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8篇篇1本合同由(以下简称“公司”)与(以下简称“女职工”)共同签署,旨在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促进企业的和谐稳定发展。
一、合同目的为切实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促进公司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女职工的职业安全感,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合同。
二、女职工权益保护1. 平等就业和职业发展:公司承诺遵守公平就业原则,保障女职工享有与男性职工平等的就业机会和职业发展权利。
2. 禁止性别歧视:公司严禁任何形式的性别歧视,包括招聘、晋升、培训、调岗、调薪等方面的性别歧视。
3.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公司合理安排女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确保女职工享有足够的休息时间,避免过度劳累。
4. 特殊保护:公司对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提供适宜的工作环境,合理安排工作任务,保障其身心健康。
5. 健康检查:公司定期组织女职工参加妇科检查,确保女职工的健康状况得到及时关注和处理。
6. 工资福利:公司保障女职工的工资待遇不低于男性职工,并根据工作表现、贡献等因素进行合理调整。
三、协商和调解机制1. 双方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就女职工的权益保护问题进行定期协商和沟通。
2. 设立专门的调解机构或指定调解人员,负责处理涉及女职工权益保护的纠纷和争议。
3. 双方鼓励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
四、违约责任1. 若公司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依法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女职工若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损害公司合法权益,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 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2. 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不影响女职工在合同期间应享有的权益和保障。
六、附则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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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和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不受侵害,实现男女同工同酬,推进企业人性化管理,充分发挥女职工在企业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集体合同规定》、《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照平等协商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双方集体协商后签订。
合同的主体是公司和公司女职工。
公司由法定代表人代表,女职工由工会主席代表。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更换和工会组织的换届,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第三条本合同对签订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四条公司与职工个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女职工特殊权益条款的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按本合同标准执行。
第二章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保护
第五条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参与涉及女职工权益的相关政策及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依法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第六条公司在内部公开招聘、劳动组织调整或企业改制时,坚持平等原则,防止性别歧视或单独提高女职工的录用标准。
第七条公司要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参加政治、业务、技术
培训和各种文化活动中,女职工享有与男职工平等的权利。
第八条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开展活动,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行政应予以支持,提供方便。
第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公司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自动延长至哺乳期满。
第十条公司要严格执行《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暂行办法》。
禁止安排已婚未育的女职工和在怀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接触铅、苯、汞、镉、二硫化碳等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和超过国家卫生防护标准限量的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对从事接触锰、铬、铍、砷、磷及其化合物作业的女职工,在其怀孕期、哺乳期,应调换岗位,安排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女职工月经期间,对其从事低温、冷水、高空、室外流动性作业,公司应予以适当照顾。
女职工月经期间,公司应发给一定数量的卫生用品或相应补贴。
第十二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承担原工作有困难的,经县以上(含县,下同)医务部门证明,应予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工作;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经常弯腰、攀高、下蹲、抬举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的作业。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给予一定的休息时间。
坚持工作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批准,可提前休假。
提前休假期间的工资,按病假工资标准支付。
有两次以上自然流产史的女职工怀孕时,所在单位安排其工作,应予适当照顾。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做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劳动定额
的,应扣除劳动定额。
第十三条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难产和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享受相应的休假待遇。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疗机构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及夜班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
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企业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哺乳期内在松木岛和大孤山基地工作的女职工,可以享受其产假期满至婴儿1周岁的休假,企业按本人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支付其休假期间工资,并为其代扣代缴各项社会保险。
第十五条公司应依法参加生育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女职工生育按生育保险待遇执行。
第十六条公司每两年对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病和乳腺病的健康体检,并建立女职工健康检查档案。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条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代表女职工参加本专项集体合同的起草、协商和签订的全过程,并有权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合同双方每年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检查,并向职代会报告。
第十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认真履行,非因法定事由或双方协商同意外,不得随意变更、解除或终止。
因客观情况变化,确需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双方应通过平等协商处理。
第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依法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合同签订后报送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记备案,自报送之日起15日内市劳动行政部门未提出异议,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正式生效之日起,履行期为三年。
其中每年对于需要修订的条款,双方应通过协商予以修订。
本合同履行期满前60日内,双方应平等协商续签新的集体合同。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
双方各执1份,上报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记备案1份,上报市总工会1份。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工会主席: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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