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关于推荐免试研究生有关事项的规定
浙大保研规则 -回复

浙大保研规则-回复何为浙大保研规则?浙江大学(以下简称浙大)保研规则即指浙大针对本科生提供的保送研究生的政策规定。
保研,是学校为优秀的本科生提供的一种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资格保障机制。
保研规则的出台,有助于激励学生在本科阶段努力学习、积累实践经验、提升能力,并为其提供一个向更高层次学习的机会。
浙大保研规则的主要内容1.保研范围:浙大保研规则适用于浙大在校本科生,包括在浙大本科提前批、统招本科、专科提前批招生,以及通过高水平竞赛获得浙大资格的学生。
2.保研申请条件:浙大保研规则对于申请保研的学生,一般要求其绩点和综合测评排名处于一定的范围内。
具体的条件会根据学年、学科、专业等不同因素而有所调整。
3.保研指导:浙大保研规则规定,学校要为申请保研的学生提供相应的指导。
这包括了解研究生院的研究方向、导师团队的介绍、学校推荐研究生政策等。
学校还会组织专门的保研辅导讲座,为学生提供指导和建议。
4.学术要求:浙大保研规则对于申请保研的学生,在学术成绩上也有一定要求。
学校希望学生通过参加科研、实习、竞赛等活动,积累学术经验,锻炼自己的科研能力。
此外,学生还需要提交一份个人学术报告或研究方案,以展示自己的研究兴趣和潜力。
5.推荐方式:浙大保研规则规定,学校会根据学生的申报结果和学术要求,进行评审。
评审会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科研实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给出推荐名额。
6.申报程序:浙大保研规则规定,学生在申请保研时需要按照学校要求填写申请材料,并将其提交至相应的部门。
学生的申报材料包括个人基本资料、学业成绩单、个人陈述、学术报告或研究方案等。
申请材料需由学生本人亲自提交,不得代办代交。
7.保研结果:浙大保研规则指出,学校会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公布保研结果。
对于被推荐保送的学生,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为其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备份。
8.其他规定:浙大保研规则还包括一些其他的规定,比如保研生在研究生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问题,以及可能涉及到的奖学金、助学金等待遇。
行政管理专业2018级研究生推免生复试工作安排

行政管理专业2018级研究生推免生复试工作安排
浙江大学行政管理专业2018级硕士生、直博生推免复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复试时间:2017年9 月27日
2.复试程序:12:00——12:40,专业英语测试(翻译)并抽签决定口试顺序
13:00开始口试
3.复试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公共管理学院(蒙民伟楼)246室
4.复试对象:硕士研究生及直博生申请者(优秀夏令营成员及本校行政管理专业推免生除外)、浙江大学校内“1+2”、“2+2”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者,名单详见下表:
5提示:
1)按照网上公布名单,行政管理研究所将对有关复试对象进行电话通知,根据反馈及推免资格核实情况,名单可能有所调整。
2)请已经获得复试资格的同学,带好证明材料和个人证件准时参加。
3)专业英语测试不得使用字典等工具。
4)参加本次面试的申请直博、“1+2”、“2+2”学生不占用本专业硕士生推免招生名额。
5)复试后,复试组将尽快告知结果,请按学院规定时限在网上确认预录取结果。
浙江大学行政管理研究所
2017年9月20日。
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08年12月修订)浙大发本2008[119]号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我国选拔优秀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推免生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有利于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质量和招生声誉,有利于学科交叉,培养高层次人才。
二、组织与领导1.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有关领导,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纪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代表组成,负责全校推免生工作。
具体工作由本科生院和研究生院共同负责实施。
2.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有关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代表组成,具体实施本学院的推免生工作。
三、推荐对象和基本条件推免生的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身心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研究能力,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秀。
3.取得总学分125分(五年制为165分)以上,经学院初审按专业学制年限能预期毕业。
4.外语水平优秀,其中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外语成绩应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480分及以上,或托福≥550分(或网考≥80分),或雅思≥5.5,或全国公共英语考试通过五级。
四、推荐名额分配原则学校根据应届毕业生人数、学科竞赛、人才培养基地情况将名额分配给学院,同时考察以下因素:1. 各学院学生的深造率、研究生的报考率和实际考取率。
2. 各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学质量,荣誉课程和精品课程的数量,各类省部级人才和教学名师的数量,重点学科的数量、交叉研究中心的数量和水平等。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关于推荐免试研究生有关事项的规定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关于推荐免试研究生有关事项的规定(2009年稿)根据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相关规定,并结合2006级本科生各专业在校学习三年的总情况,为了组织好本级免试研究生选拔和推荐工作,本院推荐免试研究生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原则在鼓励“多学优学、积极科研、狠抓基础、全面发展”的指导思想下,鼓励学生主动学习,全方位学习广泛知识;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科研活动,发表学术论文,积极参与各种学科类竞赛;鼓励学生努力学习数学和外语,打下扎实的基础;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院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材培养,有利于激发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有利于提高我院研究生招生质量和招生声誉。
二、申请资格条件申请免试保送进入研究生学习的学生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符合以下1—6条基本条件或符合1、5、6、7条:(1)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研究能力,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秀。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2)申请本院免试研究生的同学大学英语国家4级550分(保本校原则580分)以上或大学英语国家6级480分(保本校原则500分)以上或托福550分(新托福80分)、或雅思≥6.5、或全国公共英语考试通过五级;(3)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全班前60%以内,且应该取得总学分125分以上,并经学院初审按专业学制年限能预期毕业。
(4)专业培养计划规定课程有一门及以上首次考试不及格者,原则上不得申请。
(5)受过学校行政处分者原则上不得申请免试入学研究生。
(6)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符合研究生学习要求。
(7)申请校内免试研究生均需符合以上条件,一律不准破格(专项使用名额的选拔要求另行规定)。
浙江大学2011年拟接收本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公示

录取学院 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 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 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 动物科学学院 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学院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 公共管理学院
校内硕士 校内硕士 校内硕士 校内硕士 校内硕士 校内硕士 校内硕士 校内硕士 校内硕士 校内硕士 校内硕士 校内硕士 校内硕士 校内硕士 校内硕士 校内硕士 校内硕士 校内硕士 校内硕士 校内硕士 校内硕士 校内硕士 校内硕士 校内硕士 校内硕士 校内硕士 校内硕士 校内硕士 校内直攻博生 校内直攻博生 校内直攻博生 校内直攻博生 校内直攻博生 校内直攻博生 校内直攻博生 校内直攻博生 校内直攻博生 校内直攻博生 校内直攻博生 校内直攻博生 校内直攻博生 校内直攻博生 校内直攻博生 校内直攻博生 校内直攻博生 校内直攻博生 校内直攻博生
学号 3070101291 3070101293 3070101307 3070101043 3070101191 3070005223 3070101065 3070101078 3070101121 3070101141 3070101259 3070101288 3070011054 3070211011 3070211040 3070211045 3070211058 3070211059 3070401076 3073029040 3070005195 3070011035 3071315007 3071601015 3070401034 3070401217 3070030139 3079901013 3071001004 3071001037 3071001021 3071001312 3071001347 3070911021 3071001003 3071001087 3071001183 3071001246 3070601259 3070701071 3071001265 3072001170 3070011019 3070011099 3071102378 3070801115
教学司〔2010〕24号-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24号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各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重要的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为进一步发挥推免生工作在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以及推动高等教育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作用,2011年推免生工作要更加突出推免生工作机制创新,切实加强规范化管理,着力提高推免生质量、进一步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推免生名额确定有关高等学校要逐步建立健全与培养质量、学科水平、专业特色和创新人才等因素相联系的推免生名额确定激励机制。
在教育部确定的名额(见附件1)内统筹兼顾各学科专业和各专业学位类别生源情况,合理安排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类型推免生名额的分配,积极配合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
各有关高校要加强本校推免生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科学的评价体系、严谨的工作程序和细致的工作方案,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尤其要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核,确保推荐免试生的选拔质量。
二、加强推免生的校际交流各有关高校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推免生校际交流和保障机制,鼓励和支持本校推免生到其他招生单位就读,不得干预推免生合理流动。
被多个接收单位接收的推免生,由考生自主选择去向。
2011年学术型推免生留本校最高比例不得高于我部文件的有关要求,各高校在发放推荐免试生表格时要做留校、外推的标记,以便省级招办检查核实。
专业学位推免生名额留本校比例暂不作规定,鼓励各校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三、关于新增开展推免生工作高校的确定最近,我司组织了新增开展推免生工作高校遴选工作,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并按规定进行公示,确定中央戏剧学院等50所高校(名单及名额方案见附件2)从2011年起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
请有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在推免生工作开始前对本省有关高校进行政策和业务专项培训,指导这些高校规范、有序地开展推免生工作。
浙大管理学院复试录取政策

2011年管理学院推免生(科学学位)复试录取政策(本政策适用于本院推免生、本校外院推免生、外校推免生)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目的是培养创新人才、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而推免生招生工作直接关系到生源质量,是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
为保证我院2011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招生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根据学校要求,成立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的管理学院推免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制定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政策,负责学院推免生录取名额的分配,接受考生的申诉,审定学院推免生拟录取名单,领导小组组成:组长:张钢副组长:阮俊华成员:刘渊、钱文荣、姚铮、周玲强、魏江、何鸿声申诉联系人:阮俊华申诉联系电话:88206818 88206823各专业成立由相应专业的系主任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
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制定和落实专业复试内容和程序、专业名额指标分配等;负责对本专业的复试方案、复试结果负责;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二、复试资格及录取名额(一)复试资格管理学院接收的推免生分为外校推免生、本院推免生、本校外院推免生三种类型,其复试资格的确定如下:1.外校推免生:根据《浙江大学管理学院2011年接收外校推免生的通知》,管理学院进行材料初审,确定复试资格。
初审结果在研究生院招生网上公布,查看网址:/recruit/examinee/exam_free_query.jsp?actiontype=deal,“初审结果”为“同意申请硕士”、“同意申请博士”者,获准参加申请专业的复试。
2.本院推免生:由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本院推免生申请资格的审定、确定本院推免生复试资格名单(网上公示)。
获得本院推免生复试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提交《本院推免生复试类型和专业确认表》,自主选择参加复试专业;所有专业均实行差额复试,每位考生只能参加一个专业的面试,考生必需慎重选择自己参加复试的专业。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接收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模板】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接收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我校选拔优秀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保证推免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推免生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推免生接收选拔的科学性、公平性,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推免生的选拔依据是学生在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更加突出能力考查和综合评价、更加注重一贯表现,推免生制度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
推免生质量优异,一直受到学院、学科和导师的认可和重视。
吸引校内外优质推免生生源攻读我校研究生特别是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生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核心内容。
二、组织领导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招生)小组,负责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接收遴选工作,名单如下:组长:郭继强、包松成员(按姓氏音序排列):蔡宁、曹洋、陈丽君、崔顺姬、傅荣校、郭红东、何文炯、米红、林卡、郎友兴、邵明、王卫星、魏江、岳文泽、张国清、朱建芳联系人:XXX,电话:********,邮箱:(******)邵明(专业学位),电话:********、********,邮箱:(******)三、接收计划公管学院2017年拟招收科学学位硕士推免生人数59人左右、专业学位硕士(MSW、MAE)推免生15人左右,直博生32人左右。
实际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四、接收范围和报考条件接收范围仅限于获得母校免试推荐资格的学生,对未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所进行的预录取工作以及进行的相关承诺,一律无效。
考生报考我校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3.全国重点院校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4.申请直接攻博的同学还应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80分)或TOEFL(总分80分及以上),雅思考试(5.5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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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关于推荐免试研究生有关事项的规定(适用于2010级本科生)根据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相关规定,结合2010级本科生各专业在校学习三年的总情况,为了组织好本年级免试研究生选拔和推荐工作,本院推荐免试研究生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原则在鼓励“多学优学、积极科研、狠抓基础、全面发展”的指导思想下,鼓励学生主动学习,全方位学习广泛知识;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科研活动,发表学术论文,积极参与各种学科类竞赛;鼓励学生努力学习数学和外语,打下扎实的基础;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院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材培养,有利于激发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有利于提高我院研究生招生质量和招生声誉。
二、申请资格条件申请免试保送进入研究生学习的学生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符合以下1-6条基本条件或符合1、5、6、7条:1. 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研究能力,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秀。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等违法违纪行为。
2. 申请免试研究生的同学外语成绩优秀。
要求通过国家英语6级成绩548分及以上;或英语6级517分及以上且英语4级570分及以上;或雅思6.5分及以上;或托福90分及以上。
3. 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全班前60%以内(第二、三学年),且应该取得总学分(有效学分)125分以上;并经学院初审按专业学制年限能预期毕业。
4. 专业培养计划规定课程有一门及以上首次考试不及格者(第二、三学年),原则上不得申请。
5. 受过学校行政处分者原则上不得申请免试入学研究生。
6. 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符合研究生学习要求。
7. 申请免试研究生如有以下特殊情况者,可由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认定,可破格申请。
但综合排名、外语分数线、考试不及格门次等上述2、3、4条限制中只能破其中一条且第4条中只能破一门次。
学生应提交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供审定。
A.全国科技类竞赛当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者(集体荣誉应为主要成员,原则国家级前五名,省级前三名);B.海外交流环节当中有杰出表现者;C.社会实践成果突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者(集体荣誉应为主要成员,原则国家级前五名,省级前三名);D.在学期间在学校规定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第一作者为本校导师,可将第二作者视为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的(署名为浙江大学);E.在学院的论文报告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者;F.其他特殊表现或有突出贡献的。
8. 学校下达的学科竞赛名额和辅修班名额按学校规定专项使用。
三、免试研究生保送、录取名额分配及录取原则待学校下达指标后,由学院统筹分配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校内直博、校外硕士、专业硕士)到学院各专业。
录取名额分配及录取原则见学院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
四、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排名方法推荐免试研究生按学生综合排名择优选拔。
综合排名方法按第二、三学年综合成绩高低排名。
按本科专业相对排序,从前往后依次选拔。
综合排名计算方法具体如下:综合成绩=专业成绩分+科研成果分+德育考评分;满分为100分。
1. 专业成绩分计算方法专业成绩分数=[(主修专业课程累计平均绩点/本专业最高主修专业课程累计平均绩点)×80%+所有课程累计总绩点/本专业最高所有课程累计总绩点×20%)]×80分2. 科研成果分计算方法科研成果分数由数项科研成果小分累计而成,具体加分项目及计算方法请见附件一。
科研成果分=本人科研成果分/本专业最高科研成果分×100%×10;满分为10分。
3. 德育考评分计算方法按照第二、三学年“优良”标准进行考评;“优”为5分,“良”为3分。
分为“二优”(10分)、“一优一良”(8分)、“二良”(6分)三档。
五、2010级免试研究生(本院)可报专业方向的志愿申请请关注学院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
六、本院免试研究生选拔程序和方法坚持自愿申请和择优选拔原则。
学生必须本人如实递交申请(按校内直博、校外硕士、专业硕士三种类型申请,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种类型),接受学院公开选拔。
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和本院实际情况以及各专业2010级学生人数,将免试研究生名额(校内直博保研面试资格名额、校外硕士保研资格名额以及专业硕士保研资格名额)分配到相关(本科)专业(校内直博保研面试资格按1:1.1确定,校外硕士及专业硕士保研资格按1:1确定)。
取得校内直博保研面试资格的学生,按学院网上公布的面试要求申请专业并接受面试。
学院各专业面试小组根据“推荐免试研究生录取成绩计算方法”确定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推免直博生录取名单,进入直博生录取名单的同学最终确定为推荐免试研究生人选(校内直博)。
各系系主任和班主任要做好特别优秀学生留校攻读直博生的思想工作。
获得推荐校外科学硕士与校外专业硕士推免资格的同学,由学院、系共同推荐和同学自荐到校外,原则上不得放弃,如有特殊情况须向该专业所在系系主任书面申请签署同意后才能放弃。
该放弃名额按以下空缺名额处理顺序增补。
除学校分配的免试研究生推荐名额外,学院将尽量向学校争取推荐免试研究生空缺名额。
无正式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但有可能递补的同学,可先自行联系各免试研究生录取学校,尽早获取招生学校的预录取资格。
如学院争取到推荐免试研究生空缺名额,按学生获取的招生学校拟录取通知有效证明到达学院教学管理中心的登记时间先后排序确定。
七、2+2和1+2免试研究生2010级同学申请2+2和1+2免试研究生,请关注校学工部和校团委网站文件,与其他免试研究生申报者一样申报和参加本院各系面试。
八、有关管理事项1. 根据教育部规定,经确定为推荐免试生的,不得再报名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得放弃攻读研究生资格,不参加就业分配,不予办理出国手续,并须签署《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推荐免试入学研究生承诺书》和《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推荐免试入学研究生承诺书》。
2. 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推荐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的;(4)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九、申报时间申报免试研究生的同学填写《浙江大学管理学院201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申报表》,于2013年9月上中旬上交(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为了进一步做好申请外校免试研究生的推荐工作,拟定于2013年6月中下旬进行预报名(校内直博、校外硕士、专业硕士),以便准备外推申报材料(推荐学校不超过3所)。
十、2010级学生校内免试生面试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申请管理学院直博生的同学可报名参加7月份举办的管理学院2013夏令营活动,通过面试选拔获得直博生预录取资格,详情请见管理学院网站。
2013年9月管理学院还将举行2010级学生校内免试生(校内直博、专业硕士)的面试录取工作,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请见2013年9月管理学院教学管理中心和MBA中心的网上通知。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2013年5月附件一:管理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关于科研成果评分细则科研成果将量化考核成科研成果分,科研成果分按项目计分,由各项目分累计得到;同项科研或教学内容的获奖项目,以最高获奖级别计分,不得重复计算奖励分数。
在科研成果项目中,每个子项的各款都给了满分,独立完成该内容的拿全部分数,合作完成的则用:算出名次得分率,然后再乘上总分,即为相应名次合作者的分值。
子项中各款的加权系数Rj见下表所列:合作完成作者的排序根据获奖证书或者院级及以上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排序为准,如如果从某位作者开始贡献度一样,则需该作者及以后所有作者签署同意意见,并按照上表中并列作者开始时位置的系数和的平均数计算得分。
科研加分项目介绍:一、科研项目1.SRTP科研项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获学院优秀的项目20分;获学院良好的项目10分;获学院中等的项目6分,获院及格的项目5分;获学校优秀的项目30分;获学校良好的项目15分;获学校中等的项目10分,获校及格的项目8分;获省级优秀的项目50分;获省级良好的项目25分;获省级中等的项目15分,获省级及格的项目10分;获国家级优秀的项目80分;获国家级良好的项目40分;获国家级中等的项目25分,获国家级及格的项目15分;同一项目不累计加分,取项目最高分记。
2.NSEP项目获得学校重点项目一等奖、二等奖、学校一般项目一等奖,30分获得学校重点项目三等奖、学校一般项目二等奖,15分获得学校一般项目三等奖, 10分其它结题项目(及格), 8分二、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获国家级奖:特等奖100分;一等奖95分;二等奖85分;三等奖70分;获浙江省级奖:特等奖80分;一等奖70分;二等奖60分;三等奖50分;获学校:特等奖80分;一等奖60分;二等奖50分;三等奖40分;获学院:优秀20分;良好15分。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蒲公英”)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电子商务竞赛设参赛奖10分,其余学科竞赛不设参赛奖。
学科竞赛列表及承办单位如下:数学建模竞赛由理学院和竞赛基地承办;电子设计竞赛和机器人竞赛由信息学院和竞赛基地承办;机械设计竞赛由机械与能源学院和竞赛基地承办;结构设计竞赛由建筑工程学院和竞赛基地承办;程序设计竞赛由计算机(软件)学院和竞赛基地承办;电子商务竞赛由经济学院和管理学院承办;演讲比赛由人文学院承办;多媒体作品竞赛由教育学院承办;英语演讲竞赛由外语学院承办。
三、学院推荐的学科竞赛1.加分范围根据学院2010年6月21日发布的“关于公布管理学院学科竞赛目录的通知”中的项目加分,具体项目有以下10项:“Ivey-可口可乐杯”商业案例竞赛;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创业设计竞赛;欧莱雅校园市场策划大赛(Brandstorm);全国高校“三创”电子商务挑战赛;调研中国;德勤税务精英挑战赛;“毕马威杯”商业案例全国十强邀请赛;CIMA全球商务精英挑战赛;马里兰中国商业计划书大赛;中国旅游创业创新大赛。
2.加分标准特等奖80分;一等奖70分;二等奖60分;三等奖50分;其他有获奖证书的奖项20分。
四、学院主办比赛1.论文报告会参赛未获奖的10分,特等奖和一等奖视同在一级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二等奖和三等奖视同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优胜奖视同在无级别期刊发表论文一篇。
具体分数计算参照第五项有关“论文发表”的标准。
备注:从第六届论文报告会开始,比赛在SRTP优秀项目中挑选成果组织评比展示,作为与SRTP项目的同一成果根据奖项从高加分,不重复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