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2020年二建《法规》考前重要知识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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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二建法规考点必背复习资料(精华整理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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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z2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P5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制定机关裁决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P6: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法成立: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和经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法定代表人。

P7: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建设单位可能是没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P8: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为了完成某项建设工程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组织在每个施工项目上必须有一个经企业法人授权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将由企业法人承担。

Pl3: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即无权代理〉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即表见代理)有效。

(代理不当或违法行为法律责任谁承担,只要记住:一人有错一人承担:二人及以上有错,连带责任〉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这是一种被称为默示方式的特殊授权。

就是说,法律行为的后果应由本人最担。

Pl5: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Pl 6: Cl)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

(2)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3)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4)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P17:(不动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铸时发牛效力。

纤依法登记,发牛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0二建《工程法规》考前必看核心知识点

2020二建《工程法规》考前必看核心知识点

目录2020二建《工程法规》考前必看核心知识点:施工合同索赔的程序 (2)2020二建《工程法规》考前必看核心知识点:与土地相关的物权 (3)2020二建《工程法规》考前必看核心知识点:建设工程保证担保的方式 (5)2020二建《工程法规》考前必看核心知识点:抵押权 (6)2020二建《工程法规》考前必看核心知识点:质权、留置和定金 (8)2020二建《工程法规》考前必看核心知识点建设工程刑事责任的种类 (9)2020二建《工程法规》考前必看核心知识点: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主体 (10)2020二建《工程法规》考前必看核心知识点: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 (11)2020二建《工程法规》考前必看核心知识点:建造师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的规定 (11)2020二建《工程法规》考前必看核心知识点:开标前的基本程序 (13)2020二建《工程法规》考前必看核心知识点:开标后的基本程序 (15)2020二建《工程法规》考前必看核心知识点:投标人、联合体投标 (16)2020二建《工程法规》考前必看核心知识点:建设工程分包的规定 (17)2020二建《工程法规》考前必看核心知识点:可撤销合同 (19)2020二建《工程法规》考前必看核心知识点:劳动合同的解除(一) (20)2020二建《工程法规》考前必看核心知识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 (21)2020二建《工程法规》考前必看核心知识点:承揽合同 (22)2020二建《工程法规》考前必看核心知识点:施工节能的规定 (23)2020二建《工程法规》考前必看核心知识点: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 (25)2020二建《工程法规》考前必看核心知识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等 (26)2020二建《工程法规》考前必看核心知识点:施工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 (27)2020二建《工程法规》考前必看核心知识点:检验检测的规定 (27)2020二建《工程法规》考前必看核心知识点:工程监理单位相关质量 (28)2020二建《工程法规》考前必看核心知识点:质量保修书等规定 (30)2020二建《工程法规》考前必看核心知识点: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 (31)2020二建《工程法规》考前必看核心知识点:民事诉讼时效(二) (32)2020二建《工程法规》考前必看核心知识点:仲裁协议 (34)2020二建《工程法规》考前必看核心知识点:仲裁审理的法定程序 (36)2020二建《工程法规》考前必看核心知识点:和解的规定 (37)2020二建《工程法规》考前必看核心知识点:行政复议的范围 (38)2020二建《工程法规》考前必看核心知识点:施工合同索赔的程序一、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1.委托代理:(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死亡;(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易考考点汇总

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易考考点汇总

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易考考点汇总【导语】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马上就要到了,最后的冲刺阶段,给大家整理了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易考考点汇总,希望能帮助大家提高备考效率。

【篇一】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易考考点汇总1.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提醒:易考单选】2.发现隐患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4.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5.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①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②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试用期中,除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6.一般劳动纠纷,仲裁时效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时起算。

时效可以中止、中断。

拖欠劳动报酬的纠纷不受仲裁时效限制,但最迟应在离职之日起1年内提出。

7.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

未经定作人的同意,承揽人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经定作人同意的,承揽人也应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8.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9.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提醒:易考多选】10.任何情况下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总共四级)、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020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重点考点总结

2020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重点考点总结

2020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重点考点总结1.宪法大于法律大于民法通则大于行政法规大于行政规章。

2.上位法大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3.同一机关制定、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殊规定不一致→由制定机关裁决。

4.不同机关制定同一事项。

①部门规章vs地方性法规→由国务院提出意见。

适用于地方性法规,直接裁决。

适用于部门规章,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②部门规章vs地方规章→由国务院裁决。

5.代理种类①委托代理(任意、意定代理);②法定代理;③指定代理。

6.代理行为终止。

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物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7.委托他人代理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

8.无权代理(没有代理权)。

表见代理甲→乙(空白合同)→丙(善意第三人)法律后果甲负责。

9.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所有权:动产和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用益物权:无处分权利。

10.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建设用地不可随意变更土地用途。

11.根据《物权法》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之日起设立。

12.盈利的经营性土地出让的方式,可以招标。

无偿的非盈利性土地采用划拨的形式。

13.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债的主体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财产给付)。

14.债的产生合同(意定之债)最主要、最普遍。

侵权(人身权、财产权)施工合同债、买卖合同债、侵权之债。

无因管理: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委托,为避免他人损失,自觉为他人管理事物或提供服务。

不当得利没有法律或者合同上的根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

15.知识产权: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其他科研成果权。

16.专利期限、发明专利:20年。

实用新型、外观专利:10年。

17.商标权(商品商标、服务商标)。

每次注册有效期为10年,续期应提前6个月内申请。

2020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点重点知识汇总

2020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点重点知识汇总
无需批准,公布生效
备案主体 -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国务院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本级人大常 委会
法的纵向冲突(上位法高于下位法) 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法的横向冲突(不存在上下位关系)P5
同一机关制定
新的与旧的冲突 特别的与一般的冲突 新的与旧的特别冲突
委会 自治区人大 自治州、自治县人大
公布方式
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 总理签署国务院令 大会主席团、常委会发布 地方人大常委会发布 自治区、州、县人大常务
委员会发布
国务院各部委
部门首长签署命令
省、自治区、直辖市、 省长、市长签署命令
设区的市政法
批准主体
无需批准,公布生效
省级人大及常委会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批准 省级人大及常委会批准
核准注册日
展期规定 不予展期
不予展期
可以展期

类别
作者
著作权归属
示例

单位作品
单位
完全归单位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权 第一类职务作品 第二类职务作品
职工
归作者[作者所在单位有有限使用权] 作者有署名权,其他权利归作者所在单位
①主要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 ②由单位承担责任的,是第二类职务作品
委托作品
受托人 通过合同约定,无约定,推定为归受托人
地方法规 XX 地方 XX 条例
自治条例、 XX 地方 XX 条例
单行条例
XX 规定、办法、实 部门规章
施细则
地方政府 XX 地方 XX 规定、
规章
办法、实施细则

2020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高频考点汇总【一】

2020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高频考点汇总【一】

2020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高频考点汇总【一】为了帮助考生能够更好的备考,下面由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高频考点汇总【一】”,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2020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高频考点汇总【一】一、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法律体系通常是指由一个国家现行的各个部门法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根据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性质不同,可以划分为不同的部门法。

我国的法律体系主要由以下7个法律部门构成: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我国法律体系中有四个法律部门应该注意正确理解和区分:(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由于宪法规范的内容极为根本,所以,宪法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最强的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即法律体系以宪法为基石。

而“宪法相关法”是指那些由宪法规定了基本原则而由法律具体化的重要制度,具体包括政府组织法、选举法、地方自治立法等多类。

其中,政府组织法包括全国人大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地方组织法等,教材中列举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选举法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地方自治立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2)民法商法认真理解民法商法的概念,明确《公司法》和《招标投标法》属于民法商法,而实践中往往被误解为经济法,所以,要注意理解法律部门的性质。

(3)行政法认真理解行政法的概念,明确《建筑法》、《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均属于行政法。

(4)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根据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可以将法律划分为实体法与程序法两大类,实体法是以规定权利、义务以及职权和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如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等;而与之相对的程序法是规定实施实体法所要遵循的程序,包括诉讼法和非诉讼程序法。

2020二建法规必备知识点速记

2020二建法规必备知识点速记

2020 年二建《法律法规》必备知识点速记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要式法律行为:要式法律行为指法律规定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通则》第 56 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法律规定是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例如,根据《合同法》第 270 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因此,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行为,属于要式法律行为。

不要式法律行为:不要式法律行为指法律没有规定特定形式,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任何形式均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法》第 197 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 这个条款规定了自然入之间的借款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有没有书面形式的合同均可。

而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则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1.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只有具备了民事权利能力,才能参加民事活动。

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指的是行为人内心的效果意思与表示意思一致。

也即不存在认识错误、欺诈、胁迫等外在因素而使得表示意思与效果意思不一致。

但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也不是必然的无效行为,因其导致意思不真实的原因不同,可能会发生无效或者被敞销的法律后果。

3.行为内容合法:行为内容合法表现为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

4.行为形式合法: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也就是行为人道行意思表示的形式。

凡属要式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闲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才为合法,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则当事人在法律允许范围选择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皆为合法。

代理制度:代理的含义:代理是代理人于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2020年二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重点推荐)

2020年二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重点推荐)

2020年二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第一章建造师管理制度第一节建造师管理制度一、注册管理概念:注册建造师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按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职业证书和职业印章,的专业技术人员2、未取得注册职业证书的职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言下之意: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一定需要建造师担任)相关考题1、下列有关建筑师执业的行为中,合乎我国有关管理规定的是( C )A、李某参加了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得知考试成绩通过后即以建造师的名义在某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B、王某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多年,并以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经所在单位同意,以建造师的名义在当地的一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C、陈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没有通过,但其单位急需用人,仍然聘任其为小型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

D 、吴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虽然没有通过,但其单位因急需用人仍然以建造师的名义聘任其为某工程的项目经理。

2、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的前提规定(B)A、备案B、注册C、审批D、认证3、万某2006年9月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假如他成绩合格,就可以( C )A、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B、通过注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C、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通过注册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D、取得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一)注册申请注册的受理,审批,核发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核发证书后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例题:张某受聘于上海闵行区某工程施工单位,2006年1月在上海浦东新区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2007年4月在江苏南通某项目工作期间,获悉其建造师考试合格,并已取得资格证书。

张某所在工作单位工商注册在上海奉贤。

则张某( D )A、可以自行向南通市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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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2020年二建《法规》考前重点知识点总结以下内容根据历年考题、考点总结,希望有时间的考生全部背熟,红色和对勾部分重点记忆,最后预祝考生二建考试一次性成功通过。

1、发明专利权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年。

2、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2年,身体受伤,拒付租金,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丢失的,诉讼时效为1年,涉外诉讼4年。

✔每年必考3、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4、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诉讼才可以终止。

5、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时间。

6、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中止施工满一年,核验许可证,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重新办理开工报告。

✔每年必考7、勘察分综合(甲级),行业(甲乙丙级),设计分综合(甲级),行业专业(甲乙丙丁级),监理分综合(不分级)、事务(不分级)、专业级(甲乙2丙3)。

8、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

9、招标人一般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最迟30日。

10、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每年必考11、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签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退保证金。

1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最少5个工作日。

13、招标人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要在投标文件提交前15天,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至少20天。

✔每年必考14、工程招标代理分为甲、乙(1亿)、暂定级(6000万以下)。

15、从业人员超300人,应设专职安全员。

16、特重大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重伤,1亿元经济损失,罚200-500万,重大10-30人死亡,50-100人重伤,5000万到1亿损失,罚50-200万,较大3-10人死亡,10-50重伤,1000万-5000万损失,罚20-50万,一般,3人以下,10人以下重伤,1000万以下损失,罚10-20万。

✔每年必考17、安全事故发生后应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质量事故24小时内报告。

18、事故每级上报时间不超过2小时。

19、自事故发生之日超30日内,伤亡人数有变化的,应补报,道路,火灾事故有变化7天内上报。

20、事故调查级60日内出报告,可延长60天,共120天。

21、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人民政府收到报告15日内批复,特重大事故30日内批复,延长时间30天,从事故调查到处理最长不超过180天(半年)。

22、建设单位应自开工报告批准15日内,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备案。

23、建设单位在拆除工程15日前,报备。

24、在建建筑工程和不动产在抵押时才要登记,不动产只有登记了才产生效力,在建船舶可以抵押但是不要登记的。

25、土地所有权不能抵押,有可能是集体土地。

✔每年必考26、抵押权对承租人效力只要看谁在先利在谁就行了,比较时间早的就行了,不用看其它的。

2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准超5年,重审。

28、重大环境影响,全面评价,轻度影响,编制报表,很小影响,填报登记表。

29、未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用了的房子,然后出现问题,找承包商(非施工单位,因为有可能是勘察,设计的原因)解决。

30、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试运行3个月,3个月后进行环保设施验收。

31、环境保护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每年必考32、宪法全国人大制定,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季,行政法规国务院,地方法规省市人大,行政规章国家行政机关。

33、留置权中应把留置物留至少2个月,除新鲜易腐的东西外。

34、抵押权行使必须通过法院拍卖,质押,留置权可以不通过法院卖掉。

35、若施工单位有安全隐患(非严重),要求整改即可,不用要求停工。

36、总承包单位对现场安全负总责。

37、安全生产从业人员有7权利(知批拒避赔用教)3义务(遵规学习报告)。

3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建造师监督。

39、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40、特重事故大国务院,重大省级,较大市级,一般县级进行事故调查。

41、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人从受处罚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该专业。

42、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制定,项目负责人只负责落实(只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其它落实)。

43、垂直运输,安拆工,爆破工,超重信号工,登高加设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证。

44、编制专项方案: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模板,起吊,脚手架,拆除爆破,其它等,由总工,总监签字。

45、深基坑,地下暗挖,高大模板工程要专方案,专家论证。

✔每年必考46、意外伤害除现已不强制买,工伤险成了强制除,由施工单位购买。

47、从事施工起重机械定期检验、监督检验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核准。

48、施工许可证针对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针对施工单位。

✔每年必考49、向县级申请施工许可证条件:用地批准手续,规划许可证,拆迁进度,有施工企业,有图纸和技术资料,有质量和安全措施,资金到位(1年内50%,一年以上30%)。

✔每年必考50、安全许可证向省级申请,央企向国务院申请。

51、安全许可证有效期3年,期满前3个月延期,延期3年,变更企业情况在变更后10内变更手续。

52、建设单位向县级送审施工图。

53、竣工验收条件:完成合同,完整资料,试验报告,质量合格文件,保修书。

54、总监签字3项:专项方案,付工程款,竣工验收。

55、工程质量保修书内容:保修范围,期限,责任。

56、最低保修期限:基础为合理使用年限,防水5年,供热冷2个采暖,供冷期,电气、排水、安装、装修2年。

57、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8、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12,24个月(不能长于最低保修期2年)。

59、发包人不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60、质保金扣留5%。

6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核实,核实后14天内返还,共28天。

62、采购方式:建设单位采购,承包商采购,双方约定的供应商供应。

63、工程竣工验收后5日内,向安托部门报送质量监督报告。

64、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合格15日内,报备。

65、产品标识要求:合格证(所有产品必须有的1),中文(千万不要加英文)名称、厂名、厂址(所有产品必须有的2),成分,生产日期,中文(非英文)警示标志。

66、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由采用单位提请建设单位组织专题论证,报审定。

67、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施工、监理、验收等阶段进行监督。

68、禁新建排污口:生活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重要渔业区。

69、工程开工15日前,施工单位向县级办理噪声污染申报。

70、夜间施工,只需要向县级申请证明,并公告即可,不用审核和同意。

71、不符合民用节能强制标准,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均不得颁发工程规划许可证。

72、消防验收,机关受理10日内进行消防检查。

✔每年必考73、建设单位取得施工许可证7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74、工程中采用国际标准与国外标准的,建设单位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备案。

75、国家标准是通用的,行业标准是专用的,考试中看通用还是专用对应即可。

76、劳动法规定,女职工不得从事矿山井下工作,未成年人不得从事矿山进下、有毒有害等第四级体力劳动。

77、企业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

78、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

79、劳动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

80、劳动争议是法定管辖,先仲后裁,商事仲裁是约定管辖,或仲或裁。

8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有效时间为1年。

8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5日内处理,5日内将仲裁申请书送给被申请人,被申请人10日内提交答辩书,仲裁庭开庭前5日,通知双方,当事人有理由的可以延期3日开庭。

83、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84、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一次裁决,合议(少数服从多数),强制原则。

85、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超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非签订合同之时起,上班之日算起才对)。

86、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用工合同(可以先上班,合同在后)。

87、劳动合同3个月到1年的,试用1个月,1年到3年,试用2个月,3年以上,试用期6个月,以上包括本数。

88、试用期工资为正常工资的80%。

89、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90、劳动者提交30天通知辞职,试用期提前3天即可。

91、劳动教养不可能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是行政责任。

92、预告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本人。

93、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获得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月工资,支付赔偿3倍月工资。

94、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最签订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95、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96、不受合同法调整(考试中不要选的)的是:婚姻、收养、行政合同、劳动合同、政府合同(因为这些合同不适合合同法,必须强制执行的合同内容,非协商类的)。

97、单务合同:赠与合同(还是诺成合同)、借用合同。

98、定金合同、民间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每年必考99、建筑合同是诺成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借款是双务合同。

✔每年必考100、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在于是否必须交付标的物为标准(建筑工程签了合同不能马上交付给对方,所以属于诺成合同,定金可以马上交付,所以是实践合同)。

101、要约要内容具体确定,商业广告为要约,要约邀请:招标公告、拍卖公告、一般商业广告、寄送价目表、招股说明,投标是要约,要约是主动,要约邀请是被动。

102、承诺的构成条件:由受要约人发同出,期限内作出,内容与要约的实质性内容一致。

103、合同的形式:口头、书面、其它形式(交易习惯类的)。

104、劳动仲裁应在45日内结束,延期不得超过15日。

逾期未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05、劳动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层层设立。

106、劳动合同只要不是自愿解除的都要获得赔偿。

10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一种以工作成果为标的的合同。

108、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只要不卖国家限制经营,违法法律的东西就行了。

109、合同的撤销权只能受损害方才能行使。

110、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比如在超市购买了假玉)。

111、沉默在合同法中不是代表同意。

112、效力待定:限制民事人不能独立签合同,无权代理合同,超权订立合同,无处分权合同。

113、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28天后组织验收,在验收后14天内给出意见。

114、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

115、不安抗辩权通俗讲就是本来应该你履行的,前一方的你无正当理由下不履行,那后一方也不履行,中止履行:经营情况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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