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类化妆品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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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项目要求

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项目要求

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项目要求化妆品注册或备案检验,应当依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结合产品类别和类型,进行相应的检验工作:一、不同类别的产品,应当按照以下项目进行检验:(一)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当按照表1-1、1-2、1-3、1-5和1-6确定检验项目。

(二)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当按照表1-1、1-2、1-4、1-5和1-6确定检验项目。

二、不同包装类型、各部分配方不同、且只有一个产品名称的样品,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检验:(一)微生物项目,若一个样品包装内各部分为独立包装,应当分别检验;若一个样品包装内各部分为非独立包装,应混合取样检验。

若产品为不同类别的彩妆组合,应分别检验。

(二)理化项目应当按各部分分别检验;若无法分别取样,且不涉及配方原料含量相关检验项目的,可以按说明书中使用方法检验;若涉及配方原料含量相关检验项目的,可由企业提供包装前的半成品进行检验,取样方式应当在检验报告中予以说明。

(三)毒理学试验、人体安全性与功效评价检验可按照说明书中使用方法进行检验;当存在各部分单独使用的可能性时,应当分别检验。

三、多色号系列产品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检验:(一)多色号系列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产品配方除着色剂(色调调整部分)种类或含量不同外,基础配方成分含量(配合色调调整部分除外)、种类相同,且其系列名称相同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此类产品毒理学试验可以采取抽样检验方式进行。

抽检比例为30%,总数不足10个的以10个计。

抽检时应当首选含有机着色剂总量最高的产品进行检验;有机着色剂总量相同时,应当选有机着色剂种类最多的产品进行检验;有机着色剂总量和种类均相同时,应当选择总着色剂含量最高的产品进行检验;总着色剂含量相同时,应当选择总着色剂种类最多的产品进行检验。

(二)多色号系列防晒化妆品是指产品配方除所含着色剂(色调调整部分)种类或含量不同外,基础配方成分含量(配合色调调整部分除外)、种类相同,且其系列名称相同的防晒化妆品。

化妆品成品检验标准(含21种化妆品)

化妆品成品检验标准(含21种化妆品)

一、参考文件
二、抽样方案
1.成品包装外观的检验项目按GB/T 2828.1-2012中一次抽样方案随机抽取单位产品,其不合格分类、检验水平及接收质量限见表1
表1 成品的不合格分类、检验水平(一般检验水平Ⅱ)及接收质量限AQL(以不合格品百分数表示)
的产品执行标准中的检测方法执行。

产品非常规检验项目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常规检验每批出厂前按执行标准进行检验。

1、洗手液检验标准 QB/T 34855-2017
3.润肤膏霜检验标准 QB/T 1857-2013
9.卸妆液
四、检验频率
每批
五、检验方法
产品的执行标准。

六、检验记录
1.成品检验报告
2.检验原始记录
3.品质异常处理单
5.留样记录
七、成品的保质期
在符合规定的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产品在包装完整和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保质期按销售包装标注执行;一般情况时,成品的保质期为3年。

化妆品国家标准一览表

化妆品国家标准一览表

化妆品国家标准一览表化妆品是现代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化妆品的质量安全更是关乎消费者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化妆品国家标准,对化妆品的生产、包装、标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本文将对化妆品国家标准进行一览表的介绍,以便消费者和生产企业了解相关标准,确保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

一、GB/T 7916-2008 化妆品名称和分类。

该标准规定了化妆品的命名原则和分类方法,对于化妆品的命名和分类具有指导意义,有助于消费者正确选择和使用化妆品。

二、GB/T 7917.1-2008 化妆品防腐剂的使用。

该标准规定了化妆品中防腐剂的使用范围和限量,保证了化妆品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因细菌、霉菌等微生物的污染而导致变质或对皮肤产生不良影响。

三、GB/T 7919-2008 化妆品重金属元素的限量。

该标准规定了化妆品中重金属元素的限量要求,包括铅、汞、砷等有害重金属元素的含量限制,以保证化妆品的安全性。

四、GB/T 7918-2008 化妆品中禁用物质的限量。

该标准规定了化妆品中禁用物质的限量要求,包括对苯二酚、甲醛、铅、砷等有害物质的含量限制,以保证化妆品的安全性。

五、GB/T 7915-2008 化妆品标识。

该标准规定了化妆品标识的内容和要求,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以便消费者正确使用化妆品,避免不当使用导致的不良反应。

六、GB/T 7914-2008 化妆品包装。

该标准规定了化妆品包装的要求,包括包装材料的选择、印刷标识、包装容器的卫生要求等,以保证化妆品在包装过程中不会受到污染。

七、GB/T 7913-2008 化妆品质量检验。

该标准规定了化妆品质量检验的方法和要求,包括外观检验、pH值检测、微生物检测等,以保证化妆品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以上就是化妆品国家标准一览表的相关内容,这些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有助于保障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化妆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化妆品常用执行标准

化妆品常用执行标准

化妆品常用执行标准目录一、基础标准与安全卫生标准GB 5296.3-2008 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 7916-1987 化妆品卫生标准GB 7916-1987 《化妆品卫生标准》第1号修改单GB 7919-1987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GB/T 18670-2002 化妆品分类QB/T 1684-2006 化妆品检验规则QB/T 1685-2006 化妆品包装外观要求JJF 1070-200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QB 2951-2008 洗涤用品检验规则QB/T 2952-2008 洗涤用品标识和包装要求二、测定方法标准 GB/T 13531.1-2008 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 pH值的测定GB8372-2008 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牙膏pH值的测定 GB/T 15357 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粘度的测定(旋转粘度计) GB/T 13531.3-1995 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浊度的测定GB/T 13531.4-1995 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相对密度的测定QB/T 2470-2000 化妆品通用试验方法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QB/T 2738-2012 日化产品抗菌抑菌效果的评价方法QB/T 2407-1998 化妆品中,-泛醇含量的测定QB/T 2408-1998 化妆品中维生素,的测定QB/T 2470-2000 化妆品通用试验方法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三、卫生检验方法标准GB/T 7917.1-1987 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汞/(mg/kg)?1 (含有机汞防腐剂的眼部化妆品除外)GB/T 7917.2-1987 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砷/(mg/kg)?10GB/T 7917.3-1987 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有毒物质限量铅/(mg/kg)?40GB/T 7917.4-1987 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甲醇GB/T 7918.1-1987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总则GB/T 7918.2-1987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细菌总数/(CFU/g)?1000 ;(眼部用、儿童用产品?500);霉菌和酵母菌总数/(CFU/g)?100 GB/T 7918.3-1987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粪大肠菌群不得检出GB/T 7918.4-1987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绿脓杆菌不得检出GB/T 7918.5-1987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四、产品质量标准 GB 15979《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化妆品类QB/T 1858-2006 花露水QB/T 1858.1-2006 花露水QB/T 1645-2004 洗面奶(膏)QB/T 2872-2007 面膜QB/T 2660-2004 化妆水QB/T 2286-1997 润肤乳液QB/T 1857-2004 润肤膏霜QB/T 2874-2007 护肤啫喱QB/T 1976-2004 化妆粉块 (QB/T 1976-2004 5.3.1 涂擦性能; QB/T 1976-2004 5.3.4 疏水性)QB/T 2488-2006 化妆品用芦荟汁、粉QB/T 1858-2004 香水、古龙水QB/T 1859-2004 香粉、爽身粉、痱子粉GB/T 26513-2011 润唇膏QB/T 1977-2004 唇膏GB/T 27576-2011 唇彩,唇油)GB/T 27574-2011 睫毛膏GB/T 27575-2011 (化妆笔,化妆笔芯)QB/T 2287-1997 指甲油(QB/T 2287-1997 5.2 干燥时间;QB/T 2287-1997 5.3 牢固度)Q/TDVH 02 卸妆油Q/TDVH 03 去角质霜Q/TDVH 04 修饰乳液具有流动性的油包水乳化型化妆品,具有滋润皮肤及改善肤色的作用,如油包水乳液、油包水粉底液。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报送稿)目录正文 (1)1 范围 (1)2术语和释义 (1)3 化妆品安全通用要求 (2)附录一、化妆品禁用组分 (4)表1 化妆品禁用组分(1)(2) (4)表2 化妆品禁用植(动)物组分(1)(2)(3) (92)附录二、化妆品限用组分 (98)表3 限用防腐剂(1) (98)表4 限用防晒剂(1) (105)表5 限用着色剂(1) (108)表6 限用染发剂(1)(3) (4) (129)表7 其他限用组分 (136)附录三、化妆品检测和评价方法 (148)一、理化检验方法 (148)(一)总则 (148)(二)禁用组分 (151)第1节4-氨基偶氮苯和联苯胺 (151)第2节4-氨基联苯及其盐 (155)第3节8-甲氧基补骨脂素等4种物质 (159)第4节α-氯甲苯 (163)第5节氨基己酸 (167)第6节斑蝥素 (170)第7节苯并[а]芘 (172)第8节丙烯酰胺 (175)第9节补骨脂素等4种物质 (179)第10节氮芥 (182)第11节二噁烷 (184)第12节镉 (187)第13节汞 (190)第14节环氧乙烷和甲基环氧乙烷 (195)第15节甲醇 (199)第16节马来酸二乙酯 (202)第17节米诺地尔 (206)第18节铅 (210)第19节氢醌、苯酚 (213)第20节砷 (219)第21节石棉 (225)第22节维甲酸和异维甲酸 (232)第23节维生素D2和维生素D3 (236)(三)限用组分 (239)第1节6-甲基香豆素 (239)第2节α-羟基酸 (246)第3节二硫化硒 (252)第4节过氧化氢 (255)第5节间苯二酚 (258)第6节可溶性锌盐 (260)第7节奎宁 (262)第8节硼酸和硼酸盐 (264)第9节羟基喹啉 (267)第10节巯基乙酸 (269)第11节水杨酸 (275)第12节酮麝香 (278)第13节游离氢氧化物 (280)第14节总硒 (282)(四)防腐剂 (285)第1节苯甲醇 (285)第2节苯甲酸及其钠盐 (292)第3节苯氧异丙醇 (299)第4节苯扎氯铵 (302)第5节苄索氯铵、劳拉氯铵和西他氯铵 (304)第6节甲醛 (306)第7节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等12种物质 (312)第8节氯苯甘醚 (315)第9节三氯卡班 (317)第10节山梨酸和脱氢乙酸 (319)(五)防晒剂 (321)第1节苯基苯并咪唑磺酸等15种物质 (321)第2节二苯酮-2 (327)第3节二氧化钛 (330)第4节二乙氨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 (332)第5节二乙基己基丁酰胺基三嗪酮 (334)第6节亚苄基樟脑磺酸 (336)第7节氧化锌 (339)(六)着色剂 (341)第1节酸性黄36等5种物质 (341)第2节酸性紫43等7种物质 (347)第3节着色剂CI 16185等10种物质 (350)(七)染发剂 (356)第1节对苯二胺等8种物质 (356)第2节对苯二胺等32种物质 (359)(八)去屑剂 (364)第1节水杨酸等5种物质 (364)(九)抗感染药物 (367)第1节氟康唑等9种物质 (367)第2节盐酸美满霉素等7种物质 (372)第3节依诺沙星等10种物质 (374)(十)激素 (378)第1节雌三醇等7种物质 (378)第2节氢化可的松等7种物质 (387)(十一)有机溶剂 (391)第1节二氯甲烷等15种物质 (391)(十二)其他 (396)第1节二甘醇 (396)第2节化妆品抗UV A能力仪器测定法 (400)第3节邻苯二甲酸二甲酯等10种物质 (402)第4节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8种物质 (407)第5节钕等15种元素 (412)第6节pH值 (415)第7节乙醇胺等5种物质 (417)二、微生物检验方法 (422)(一)总则 (422)(二)菌落总数 (424)(三)耐热大肠菌群 (427)(四)铜绿假单胞菌 (430)(五)金黄色葡萄球菌 (433)(六)霉菌和酵母菌 (436)三、毒理学试验方法 (438)(一)总则 (438)(二)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439)(三)急性经皮毒性试验 (441)(四)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443)(五)急性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446)(六)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449)(七)皮肤光毒性试验 (453)(八)鼠伤寒沙门氏菌/回复突变试验 (456)(九)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463)(十)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试验 (466)(十一)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469)(十二)体内哺乳动物细胞微核试验 (472)(十三)睾丸生殖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475)(十四)亚慢性经口毒性试验 (478)(十五)亚慢性经皮毒性试验 (481)(十六)致畸试验 (485)(十七)慢性毒性/致癌性结合试验 (488)四、人体安全性检验方法 (493)(一)总则 (493)(二)人体皮肤斑贴试验 (494)(三)人体试用试验安全性评价 (497)五、人体功效评价检验方法 (499)(一)总则 (499)(二)防晒化妆品防晒指数(SPF值)测定方法 (500)(三)防晒化妆品防水性能测试方法 (506)(四)防晒化妆品长波紫外线防护指数(PFA值)测定方法 (508)正文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的安全技术要求,包括通用要求、禁限用组分要求以及检验评价方法等。

化妆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简介

化妆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简介
小于80平方米)。
– 产生粉尘的生产车间应有除尘和粉尘回收设施。生产 含挥发性有机溶剂的化妆品(如香水、指甲油等)的车间, 应配备相应防爆设施。 – 制作间的防水层应由地面至顶棚全部涂衬,其他生产 车间的防水层不得低于1.5米(涂衬材料:浅色、无毒、耐腐、
耐热、防潮、防霉、不易剥落,便于清洁消毒)。
2.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
特殊用途化 妆品是指用 于育发、染 发、烫发、 脱毛、美乳、 健美、除臭、 怯斑、防晒 的化妆品。
3.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
卫妆特字(年份)第0000号 国妆特字G××××××××
4.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
卫妆进字(年份)第0000号 卫妆备进字(年份)第0000号 国妆备进字J××××××××
五、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卫监督发„2007‟177号) 1. 生产环境、条件及流程布局 – 仓库内应有货物架或垫仓板,库存的货物码放应离地 、离墙10厘米以上,离顶50厘米以上,并留出通道。 仓库地面应平整,有通风、防尘、防潮、防鼠、防虫 等设施,并定期清洁,保持卫生。 – 更衣室应配备衣柜、鞋架、非手接触式流动水洗手及 消毒设施,换鞋柜宜采用阻拦式设计。 – 生产眼部用护肤类、婴儿和儿童用护肤类化妆品的半 成品储存间、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应达到30万级 洁净要求;其它护肤类宜达到30万级洁净要求。 – 采用消毒处理的其它车间,应通风,并配备必要的消 毒设施(若紫外线消毒,辐照强度不得小于70微瓦/平方厘米,并按照 30瓦/10平方米设置)。
五、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卫监督发„2007‟177号) 1. 生产环境、条件及流程布局 – 厕所不得设在生产车间内部,应为水冲式厕所;厕所 与车间之间应设缓冲区,并有防臭、防蚊蝇昆虫、通 风排气等设施。 – 根据产品生产工艺需要应配备水质处理设备,生产用 水水质及水量应当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 生产过程中取用原料的工具和容器应按用途区分,不 得混用,应采用塑料或不锈钢等无毒材质制成。

化妆品质量等级标准

化妆品质量等级标准

化妆品质量等级标准一、引言化妆品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用品之一,其质量安全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规范和保障化妆品的质量,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的质量等级标准。

本文将介绍其中一些常见的化妆品质量等级标准,以帮助消费者更好地选择和使用化妆品。

二、国际质量等级标准1.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ISO对化妆品进行了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化,包括对生产工艺、原料选择、产品安全性等多个方面的规范。

2. 欧洲联盟(EU):欧盟化妆品法规针对化妆品进行了严格的监管,通过颁布了一系列指令和法规,对化妆品的原料、配方和标签等进行规范。

3.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FDA是美国对化妆品进行监管的机构,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包括对化妆品成分、质量控制、安全标准等方面的规定。

三、国内质量等级标准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NMPA颁布了《化妆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对化妆品的注册和备案进行规范,同时制定了一系列对产品质量和安全性的要求。

2.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SAC发布了《化妆品通用技术要求》,规定了化妆品在原料选择、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四、化妆品质量等级划分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标准,化妆品的质量等级通常分为以下几个级别:1. 高档品质:这类化妆品通常选用高质量的原料,生产工艺精细,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极高,适合广大消费者使用。

2. 中档品质:这类化妆品的原料和生产工艺属于中等水平,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较高,价格适中,适合各个消费层次的人群。

3. 低档品质:这类化妆品的原料和生产工艺相对简单,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较低,价格较为便宜,适合低收入人群使用。

五、如何选择合格的化妆品1. 查看产品标签:购买化妆品时,应仔细查看产品标签,关注成分、使用方法、保质期等信息,确保产品符合自己的需求和肤质。

2. 选择知名品牌:选择知名品牌的化妆品,其生产过程更加规范,产品质量更有保证,并且常常会有相关检测报告公开。

《化妆品中有害物质限量》与其对应的指标要求

《化妆品中有害物质限量》与其对应的指标要求

《化妆品中有害物质限量》与其对应的指标要求化妆品中有害物质限量导言:随着人们对美的追求日益提高,化妆品的使用也越来越普及。

然而,化妆品中常常存在一些有害物质,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各国纷纷制定了化妆品中有害物质的限量标准,确保化妆品的安全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化妆品中常见的有害物质及其对人体的危害,并阐述各国化妆品的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和对应的指标要求。

第一部分:化妆品中常见的有害物质及其危害1. 铅:铅是一种常见的有害物质,在许多妆品中存在,尤其是口红和眼影等彩妆产品。

铅可以通过口唇和眼睛的粘膜吸收进入人体,对中枢神经系统、血液、肾脏等器官产生潜在危害。

长期暴露于铅可能导致记忆力和学习能力下降,对儿童的神经发育影响更大。

2. 汞:汞是另一种常见的有害物质,经常出现在美白和祛斑产品中。

汞可以导致皮肤过敏、色素沉着,严重时还可能损害肾脏和神经系统。

特别是孕妇若使用含有汞的化妆品,可能影响胎儿的发育。

3. 铜:铜是一种常见的有害物质,主要存在于染发剂和发蜡中。

铜的毒性作用主要体现在对皮肤的刺激和过敏反应上。

长期使用含铜产品,可能导致头皮屑增多、头皮炎等问题。

4. 硫:硫是广泛用于洗浴类化妆品中的有害物质,如洗发水和沐浴露等。

硫化物通过诱导皮肤过敏反应,导致皮肤湿疹和接触性皮炎。

5. 甲醛:甲醛是一种常见的有害物质,常出现在指甲油、染发产品和防腐剂中。

甲醛对皮肤有刺激作用,可能导致皮肤过敏和红疹。

此外,长期暴露于甲醛还可能引发白血病和其他癌症。

6. 矽:矽是一种常见的有害物质,经常存在于化妆品的防晒霜和护肤霜中。

矽可以对皮肤产生刺激,导致过敏反应和皮炎。

第二部分:各国化妆品中有害物质的限量标准和指标要求1. 欧盟化妆品法规:欧盟化妆品法规(EC)No 1223/2009规定了欧盟境内销售的化妆品中有害物质的限量标准。

其中,对铅、汞、硫、甲醛等物质设定了严格的限量值,保障化妆品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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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指甲油
QB/T 2287-1997
18
洗手液
QB/T 2654-2013
QB/T 2654和QB/T 2654(浓缩型)
19
沐浴剂
QB/T 1994-2013
QB/T 1994和QB/T 1994(浓缩型)和QB/T 1994(儿童)和(儿童浓缩型)
20
护发素
QB/T 1975-2013
已将QB/T 1975-2004《护发素》和QB/T2835-2006《免洗护发素》合并
4
化妆水
QB/T 2660-2004
爽肤水,润肤水,保湿水,水剂类产品,精华,精华原液
5
洗面奶、洗面膏
GB/T 29680-2013
乳化型GB/T 29680(I型)和GB/T 29680(II型)(皂化);QB/T 1645(旧)
6
洗发液、洗发膏
GB/T 29679-2013
另有QB/T 1974(旧)
具有滋润、保护和美化头发的发用产品
31
去角质啫喱
GB/T30928-2014
用于去除皮肤表面角质或死皮的非驻留型凝胶状产品
32
唇彩、唇油
GB/T27576-2011
液体或固体唇彩;唇油
33
按摩精油
GB/T 26516-2011
经按摩基础油稀释后方可用于人体皮肤按摩和护理的按摩精油产品
34
润肤油
GB/T 29990-2013
产品执行标准明细表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号
备注
1
护肤啫喱
QB/T 2874-2007
以护理人体皮肤为主要目的的凝胶状产品
2
护肤乳液
GB/T 29665-2013
GB/T 29665(O/W)和GB/T 29665(W/O)两种标示
3
润肤膏霜
QB/T 1857-2013
QB/T 1857(O/W)和QB/T 1857(W/O)两种标示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21
化妆粉块
QB/T 1976-2004
22
唇膏
QB /T 1977-2004
护唇产品
23
染发剂
QB /T 1978-2004
24
足浴盐
QB /T 2744.1-2005
以盐为主要原料的足浴盐系列产品
25
沐浴盐
QB /T 2744.2-2005
以盐为主要原料的沐浴盐系列固体产品
26
透明皂
QB /T 1913-2004
用于滋润、保护皮肤为主要目的的油状产品
35
按摩基础油、按摩油
QB/T 4079-2010
按摩基础油:用于稀释按摩精油或人体皮肤按摩的油状产品;
按摩油:由按摩基础油和按摩精油配制而成的按摩产品。
适用于卫生化妆用的香水和古龙水
11
花露水
QB/T1858.1-2006
12
爽身粉、痱子粉
QB/T 1859-2013
13
发用摩丝
QB 1643-1998
14
定型发胶
QB 1644-1998
15
发乳
QB/T 2284-2011
具有头发护理和定型功能的水包油状、膏状驻留型产品
16
头发用冷烫液
QB/T 2285-1997
7
面膜
QB/T 2872-2007
膏状面膜、啫喱面膜、面膜粉、无纺布面膜贴、水晶面膜
8
润肤乳液
QB/T 2286-1997
旧版,现用GB/T 29665-2013(护肤乳液)
9
发用啫喱(水)
QB/T 2873-2007
对头发起到定型和护理的凝胶状产品或水状液体产品
10
香水、古龙水
QB/T 1858-2004
用于衣物的半透明、透明、水晶及其带色洗衣皂
27
香皂
QB /T2485-2008
28
特种洗手液
GB19877.1-2005
具有清洁及抗菌、抑菌特种功能的洗手液产品(不适用于非水洗型产品)
29
特种沐浴剂
GB19877.2-2005
具有清洁及抗菌、抑菌功能的特种沐浴剂产品
30
发油
QB /T 186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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