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执行标准备案成分包材
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项目要求

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项目要求
一、质量和安全性要求
1.原材料安全性要求:化妆品所使用的原材料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不得含有禁用或限用物质,如重金属、激素等。
2.生产过程控制要求:化妆品生产过程中应遵循标准操作规程,确保
生产环境卫生、原材料和成品的安全性。
3.产品质量要求:化妆品产品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相关指标,如
安全性、稳定性、功能性等。
1.安全性评价:对化妆品所含的成分进行安全性评估,包括物理化学
性质、毒理学和致敏性等方面的评估。
2.稳定性检验:对化妆品的质量稳定性进行检验,包括在不同的温度、湿度等条件下的性能变化。
3.微生物检验:对化妆品进行微生物检验,确认产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同时检验产品的防腐能力。
4.功效验证:对声称具有特殊功效的化妆品进行功效验证,确认其所
声称的功效是否真实可靠。
5.申报材料核查:对化妆品注册和备案的申报材料进行核查,确保材
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此外,化妆品注册和备案还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化妆
品标识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
总之,化妆品注册和备案的要求涵盖了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要求以及相关的检验项目。
只有通过合格的检验和备案,化妆品才能上市销售,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
化妆品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生产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化妆品注册和备案的监督检查,确保化妆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化妆品包材检验标准介绍

5.0微生物检验标准(由于设备上的问题只对产品进行细菌总数的检验)5.1成品/半成品:根据GB7916-87 《化妆品卫生标准》进行(除不需要微检的产品所有的产品都进行微检)。
5.2纯水:参照GB7916-87 《化妆品卫生标准》细菌总数不得大于100cfu/g5.3原料:参照GB7916-87 《化妆品卫生标准》细菌总数不得大于1000cfu/g5.4空气:不得大于1000cfu/m36.0理化试验方法6.1外观——目测检验6.2色泽——目测检验6.3气味——嗅觉检验6.4PH ——按GB/T13531.1-2000《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 PH值的测定》进行检验。
6.5粘度6.5.1仪器温度计精度0.2℃ 1支NDJ—1型旋转粘度计 1台高型烧杯 250ml 1个6.5.2操作:取适量试样放入250ml烧杯中﹐使试样恒温在25 ±1℃﹐用NDJ—1型旋转粘度计测定。
6.6离心考验6.6.1仪器离心机﹕1台﹔离心管﹕刻度10ml﹐2支﹔电热恒温培养箱﹕灵敏度±1℃,1台﹔温度计﹕精度0.5℃﹐1支。
6.6.2操作将7ml待验膏霜灌入离心管中﹐用软木塞好﹐然后放入预先调节到38±1℃的电热恒培养箱内﹐保持1h后﹐即移入离心机中﹐并将离心机调整到3000r/min﹐旋转30min取出观察。
6.7耐热6.7.1仪器温度计﹕精度0.5℃,一支﹔电热恒温箱﹕灵敏度1℃,一台。
6.7.2操作预先将电热恒温箱调节到40±1℃﹐取试样两瓶﹐一瓶放入恒温箱内﹐一瓶室温保存作标样﹐24h后取出耐热样品﹐恢复至室温后与保存标样相比﹐应无分层﹑变稀﹐变成现象。
6.8耐寒6.8.1仪器温度计﹕精度0.5℃,一支﹔冰箱﹕灵敏度±2℃,一台。
6.8.2操作预先将冰箱调节到-5--15℃,取试样两瓶﹐一瓶放冰箱内﹐一瓶室温保存作标样﹐24h后取出耐寒样品﹐恢复至室温后与保存标样相比﹐应无分层﹑泛粗﹑变色现象。
化妆品包材执行标准

化妆品包材执行标准化妆品包材是指用于包装化妆品的各种材料,其质量和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化妆品的质量和消费者的健康。
为了规范化妆品包材的生产和使用,保障消费者权益,制定和执行化妆品包材执行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化妆品包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包材生产企业应取得相关资质和认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同时,包材的使用应符合国家对于环保、卫生等方面的要求,不得使用有害物质,保证产品对人体无害。
其次,化妆品包材的质量和安全性应符合行业标准。
包材应具有良好的物理性能和化学稳定性,能够有效保护化妆品不受外界环境影响。
在包材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原材料的选择和加工工艺,确保包材的质量符合要求。
此外,包材的卫生安全性也是非常重要的,应保证包材不会对化妆品造成污染,不会释放有害物质,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另外,化妆品包材的设计和包装应符合消费者需求和使用习惯。
包材的外观设计应美观大方,能够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在包装过程中,应考虑到产品的使用便捷性和保护性,确保产品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不会受到损坏。
最后,化妆品包材的生产和使用应符合环保要求。
包材生产企业应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降低能耗和资源消耗。
同时,在包材的使用过程中,应鼓励回收利用和资源再生利用,减少包材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总之,化妆品包材执行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和保护环境都具有重要意义。
各相关企业和部门应严格执行化妆品包材执行标准,确保化妆品包材的质量和安全性,为消费者提供放心、安全的化妆品产品。
化妆品注册备案产品执行标准式样、样例、标签样稿、注册证式样、特殊、普通化妆品变更信息表

附件15 产品执行的标准式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产品执行的标准(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中文名称外文名称【配方全成分】【生产工艺简述】【感官指标】表2 感官指标【微生物和理化指标及质量控制措施】表3 微生物和理化指标及其质量控制措施【使用方法】安全警示用语【贮存条件】【使用期限】(注册人/备案人)签字或公章:化妆品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制说明一、编制工作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产品执行的标准的设计、内容和数据应符合公认的科学原理,准确可靠。
三、产品执行的标准的文字、数字、公式、单位、符号、图表等应符合标准化要求,引用的标准准确、有效。
术语的定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一)应使用规范汉字。
使用的标点符号应符合GB/T15834的规定。
(二)应使用GB3101、GB3102规定的法定计量单位。
表示量值时,应写出其单位。
(三)应准确列出引用标准或文件的目录。
(四)引用的标准或文件应包括出版本号或年号以及完整的标准(文件)名称。
(五)如果引用的标准(文件)可以互联网在线获得,应提供详细的获取和访问路径。
应给出被引用标准(文件)的完整的网址。
为了保证溯源性,应提供源网址。
四、产品执行的标准中所建立的检测方法准确、精密,并经过方法学验证。
五、产品执行的标准中有限量要求的,须使用明确的数值表示。
不应仅使用定性的表述,如"适量"或"合适的温度"等。
六、产品执行的标准中使用的表均应在条文中明确提及。
(一)不准许表中有表,也不准许将表再分为次级表。
(二)每个表均应有编号。
表的编号由"表"和从1开始的阿拉伯数字组成,例如"表1"、"表2"等。
只有一个表时,仍应给出编号"表1"。
(三)每个表应有表题。
(四)每个表应有表头。
表栏中使用的单位一般应置于相应栏的表头中量的名称之下,表头中不准许使用斜线。
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备案所需文件

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备案所需文件
1.产品标准:化妆品产品标准是确定产品质量的基准,包括产品的命名、分类、成分要求、外观要求、性能指标、安全评估等。
这些标准要求
需根据国家法规和行业标准,明确产品所在的分类及相应的要求。
2.原料清单:化妆品产品是由各种原料混合而成的,因此需要提供详
细的原料清单,包括原料名称、供应商信息、用途等。
原料清单应包含所
有使用的原料,并确保它们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
3.生产工艺流程:生产工艺流程是制造化妆品产品的操作指导,包括
原料的配比、混合搅拌、加热过程等。
详细的工艺流程可以确保产品的质
量稳定,并方便在生产过程中进行追溯。
4.质量控制标准:质量控制标准是确定化妆品产品质量的依据,包括
产品的物理化学指标、微生物检测、稳定性测试等。
这些标准需要根据国
家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并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5.安全评估报告:安全评估是化妆品产品上市前必须进行的重要环节,以确保产品对人体的安全性。
安全评估报告需要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进行,包括对原料的安全性评估、配方的安全性评估、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的说明等。
7.委托加工协议:如果化妆品产品是委托其他企业进行加工的,需要
提供委托加工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和加工要求,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法规
和标准。
总之,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备案所需文件是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重
要保证。
通过提供详细的产品标准、原料清单、生产工艺流程、质量控制
标准等文件,可使监管部门充分了解产品的生产过程和质量控制措施,从而确保化妆品产品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1.06•【文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2年第1号•【施行日期】2022.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美容业、化妆品管理正文国家药监局公告2022年第1号关于发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为规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予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自2022年7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范》要求组织生产化妆品。
2022年7月1日前已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其厂房设施与设备等硬件条件须升级改造的,应当自2023年7月1日前完成升级改造,使其厂房设施与设备等符合《规范》要求。
特此公告。
附件: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监局2022年1月6日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遵守本规范。
第三条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诚信自律,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实现对化妆品物料采购、生产、检验、贮存、销售和召回等全过程的控制和追溯,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化妆品。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第四条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应当建立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等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质量管理、生产等部门的职责和权限,配备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等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
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应当独立设置,履行质量保证和控制职责,参与所有与质量管理有关的活动。
知识篇丨化妆品备案流程和材料要求

知识篇丨化妆品备案流程和材料要求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的相关规定,凡是进口化妆品都必须进行备案或行政许可,国产非特殊类产品采取备案制,特殊类产品采取注册制。
今天程诚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下化妆品备案的流程和材料要求。
首先必须区分非特殊类和特殊类产品,只有非特殊类产品才能做备案,非特殊类产品还要区分进口和国产,流程、周期、资料、费用都是有差别的。
按照要求,在备案前,需要准备以下资料:1.产品配方(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质除外。
下同)2.产品销售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3.产品生产工艺简述4.产品技术要求5.产品检验报告这些资料中,1和2我们会在网上备案的时候用到,剩下的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一般备案成功后的3个月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进行现场审核,企业需要提供这些资料以供检查。
一、化妆品备案申报需要提交的资料1、化妆品委托生产备案申请表2、委托方所在省、市级化妆品监管部门出具的委托生产预登记通知书等表明已告知本省监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3、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签订的经公证的委托生产加工合同及公证书复印件及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被委托方《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5、委托生产特殊用途用途化妆品的,需提供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携带原件核实);6、托生产产品的配方(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质除外)。
7、委托生产化妆品的标签、产品说明书(样稿)。
标签说明书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应标注双方的单位名称、地址和被委托方的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要标注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
8、委托方与被委托方产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文件;9、申请人提交申报资料时,申报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流程:1、产品的生产企业(委托方)和实际生产企业(受托仿)分别在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
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项目要求

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项目要求化妆品注册或备案检验,应当依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结合产品类别和类型,进行相应的检验工作:一、不同类别的产品,应当按照以下项目进行检验:(一)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当按照表1-1、1-2、1-3、1-5和1-6确定检验项目。
(二)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当按照表1-1、1-2、1-4、1-5和1-6确定检验项目。
二、不同包装类型、各部分配方不同、且只有一个产品名称的样品,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检验:(一)微生物项目,若一个样品包装内各部分为独立包装,应当分别检验;若一个样品包装内各部分为非独立包装,应混合取样检验。
若产品为不同类别的彩妆组合,应分别检验。
(二)理化项目应当按各部分分别检验;若无法分别取样,且不涉及配方原料含量相关检验项目的,可以按说明书中使用方法检验;若涉及配方原料含量相关检验项目的,可由企业提供包装前的半成品进行检验,取样方式应当在检验报告中予以说明。
(三)毒理学试验、人体安全性与功效评价检验可按照说明书中使用方法进行检验;当存在各部分单独使用的可能性时,应当分别检验。
三、多色号系列产品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检验:(一)多色号系列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产品配方除着色剂(色调调整部分)种类或含量不同外,基础配方成分含量(配合色调调整部分除外)、种类相同,且其系列名称相同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此类产品毒理学试验可以采取抽样检验方式进行。
抽检比例为30%,总数不足10个的以10个计。
抽检时应当首选含有机着色剂总量最高的产品进行检验;有机着色剂总量相同时,应当选有机着色剂种类最多的产品进行检验;有机着色剂总量和种类均相同时,应当选择总着色剂含量最高的产品进行检验;总着色剂含量相同时,应当选择总着色剂种类最多的产品进行检验。
(二)多色号系列防晒化妆品是指产品配方除所含着色剂(色调调整部分)种类或含量不同外,基础配方成分含量(配合色调调整部分除外)、种类相同,且其系列名称相同的防晒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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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用摩丝
QB 1643—1998
14
定型发胶
QB 1644—1998
15 香粉、爽身粉、痱子粉
QB/T 1859—2013
16
花露水
17
香水、古龙水
18
发油
19
化妆粉块
20
唇膏
21
染发剂
22
指甲油
23
足浴盐
24
沐浴盐
25
发用啫喱(水)
26 化妆品用芦荟汁、粉
27
皂
28
润肤油
QB/T 1858.1-2006 QB/T 1858—2004 QB/T 1862—2011 QB/T 1976—2004
按摩基础油
30
按摩精油
31
QB/T 4079-2010 GB/T 26516-2011
QB/T 1977—2004
QB/T 1978—2004
QB/T 2287—2011
QB/T 2744.1-2005 QB/T 2744.2-2005 QB/T 2873—2007 QB/T 2488—2006
QB/T 2485 GB/T 29990-2013
固定发型、保护、修饰、美化发型。 固定装饰、美化定型的液体喷发胶 爽身粉(吸汗、爽肤、芳肌)祛痱剂(放痱、祛痱只含 滑石粉1型,只含植物淀粉2型、均含3型) 相对密度:0.84-0.94.乙醇、水、香精或添加剂配制而
QB/T1994-2013(浓缩型)
QB/T1974
GB/T 29679-2013
以表面活性剂为主要活性成分复配,清洁头皮和头发, 保持美观,洗发液、膏
9
护发素
QB/T1975-2013
由抗静电剂、柔软剂、护发剂配置,保护头发、有光泽 、易于梳理的乳液状或膏霜状护发产品
10 按摩基础油、复方油
11
按摩单方油
12
洗手液
QB/T4079-2010 GB/T 26516-2011 QB/T2654-2013
按摩基础油(稀释剂)、按摩精油(需稀释)、按摩油 (上述两种配合而成的)
需经过按摩基础油稀释后方可用于的按摩精油产品
以表面活性剂和调理剂配置,清洁肌肤,不适用于非水 洗产品
12
洗手液
QB/T26516-2011(浓缩型)
成液体,芳香、清凉、祛痱止痒
滋润、保护、美化头发的产品 以粉质为主体经压制成型的胭脂、眼影、粉饼等 油、脂、蜡、色素等主要成分复配而成的护唇产品 染发粉、染发水、染发膏(啫喱) 美化、修饰、护理指甲(趾甲)的稠状液体。有机溶剂
型指甲油(1型)、水性型指甲油(2型)
以芦荟为原料,制成的芦荟汁、粉
29
序号 1 2 3 4 5 6
7
8
产品名称 洗面奶(膏)
化妆品现行执行标准
执行标准
更新标准
QB/T1645-2004
GB/T 29680-2013
具体分类
霜、按摩膏、雪花膏 化妆水
润肤乳液 面膜
护肤啫喱
QB/T1857-2013 QB/T2660-2004 QB/T2286-1997 QB/T2872-2007
QB/T2874
滋润皮肤,一定稠度的乳化型膏霜(O/W、W/O)
水、精华液、肌底液,补充水分、保护肌肤的水剂(卸 妆油)
GB/T 29665-2013
护理皮肤的具有流动性的乳化型
膏状面膜、啫喱面膜、面膜粉、无纺布面膜贴、水晶面 膜
沐浴剂 洗发液
QB/T1994-2013
表面活性剂和调理剂配制而成的清洁和滋润皮肤的洗涤 用品(香皂除外),可为液体、膏、固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