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三季度医疗救助情况
国务院关于财政医疗卫生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财政医疗卫生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8.12.24•【分类】其他正文国务院关于财政医疗卫生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2018年12月24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财政部部长刘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受国务院委托,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家财政医疗卫生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请予审议。
一、近年来财政医疗卫生资金投入和使用的基本情况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有关要求,坚持把医疗卫生放在重要位置,健全投入机制,加大保障力度,优化支出结构,为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投入机制不断健全,保障范围逐步明晰。
根据医疗卫生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特点,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渠道筹措医疗卫生经费的体制机制。
对公立医院,其运行成本主要通过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进行补偿,政府主要承担其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等支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通过医疗保障付费和个人付费补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补偿,政府主要承担其基本建设、设备购置支出,以及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办法核定的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政府承担其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并根据人员编制、经费标准、服务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等足额安排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
同时,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地方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改革承担主要投入责任,中央政府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鼓励多渠道筹集医疗卫生资金,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坚持政府主导,在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激发市场活力,充分调动社会办医积极性,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
2018年临时救助发放

2018. 11.13
家庭人口3人,本人患有痹症、肝肾 亏虚、颈椎病、背部筋膜炎、扩张性 心脏病、中度贫血、多发子宫肌瘤等 因病 多种疾病,无法从事劳动;女儿(9 岁)上小学三年级;丈夫(41岁)在 家照顾无法外出务工,导致家庭经济 困难。
5000
城低保 黎敬 1879843 户 福 3661
28
焉波
3420
农低保 吴建 户、精 1.9E+10 宇 准扶贫 农低保 莫明 户、精 1.7E+10 波 准扶贫
2
莫明波 32
2
3420
3
唐秀奎 46
4
8000
精准扶 唐秀 贫(救 1.9E+10 奎 急难)
4
覃汝杰 48
4
3000
精准扶 覃汝 1.5E+10 贫 杰
5
罗含烟 61
3
家庭
5000
农低保 罗含 1.5E+10 户 烟
48
2
个人
因病\ 家庭人口2人,母亲(70多岁)XX厂退 玉屏街道办 2018.1 殡葬 休教师。本人患病多年,因病借款一 事处 1.15 补助 直未还清,现已死亡。 家庭人口3人,本人初三在读,父母 离异,与父亲生活,父亲长期外出不 归,现因吸毒被关押坐牢,与奶奶居 住共同生活,奶奶91岁高龄,生活也 是靠其大伯。申请临时救助事由:现 阶段申请人教育经费遇到很大的问题 。其大伯为荔波三中在职教师。 家庭人口6人,该申请户是重组家 庭,本人两年前在浙江务工,现患脑 梗在家;妻子(48岁)在荔波帮人看 店,月收入1500元左右;一女儿在上 大一,三个孩子在上高中;申请临时 救助事由:今年9月份申请人居住地 花高安置区发生火灾,家庭财产损失 惨重,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特申请临 时救助。申请人有一辆哈佛小轿车。 家庭人口3人,蒙永昌的妻子蒙小花 因病卧床多年,蒙永昌在家照顾,靠 低保生活,儿子一人打工,蒙小花于 2018年8月病逝,家庭经济非常困难 。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193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193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19.08.28•【文号】医保函〔2019〕110号•【施行日期】2019.08.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193号建议的答复王凤巧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制订医院垫付医保金支付时限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医保支付给医院资金不及时,医保资金补偿不到位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各地有条件的地方医保经办机构可以按协议约定向医疗机构预付一部分医保资金,缓解其资金运行压力”,2016年印发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指出,“经办机构应加强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完善付费方式及结算办法,及时审核并按规定向定点医药机构拨付应当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在协议管理过程中,各地对医疗费用结算时限等也进行了严格要求。
从总体上看,各地大多能够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限,向定点医药机构拨付医保费用,但一些地方确实存在拖欠费用的现象。
近日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就暴露出类似的问题,相关地方已在统筹区内开展了排查整改工作,并及时向定点医药机构拨付了应支付的合理费用。
对拖欠费用的情况,国家医保局高度重视,已约谈了相关省、市、区县,对部分地区开展实地督查,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拖欠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问题的整改工作。
下一步,医保部门将指导地方进一步完善总额控制和协议管理工作,修订协议范本,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医保费用拨付时限,并督促各地落实。
以行风建设为抓手,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医保部门行风建设工作,与此同时优化经办机构业务流程,进一步规范与医疗机构的结算支付。
结合正在建设中的国家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在国家层面优化医保信息系统,做到各地医保费用结算拨付全流程可监控、可追溯,从而加强各级医保部门对医保费用拨付的监控。
2018年某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总结

2018年某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总结2018年XX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总结2018年以来,XX市紧紧围绕“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工作思路,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能够得到有效救治,享受到应得的大病集中救治、医疗救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保障政策,从2月21日起,XX市卫生计生局组织市救治定点医院大病集中救治医疗专家团队,联合各乡镇卫生院开展大病集中救治专项活动。
一、精准识别,优化筛查通过国家扶贫信息系统、YY健康扶贫系统等相关信息,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对患“9+5”大病人员开展进村入户调查核实、筛查等形式,确定“9+5”大病人员,并建立相关档案。
据统计,截止7月该市患“9+5”大病人员共441人,其中2018年已救治1058人,年内尚未救治复查共538人。
二、制定方案,落实政策根据上级健康扶贫“大病集中救治一批”的部暑和要求以及该市大病集中救治实施方案,该市制定了具体大病集中救治实施方案:一是由该市人民医院成立大病救治医疗专家团队;二是由各乡镇负责将2018年还未得到救治复查的“9+5”大病贫困患者实行专车接送到乡镇卫生院开展集中救治复诊;三是对到乡镇卫生院集中救治复查的对象实行治疗费用减免。
三、深入基层,开展救治一是在现场为贫困患者诊疗,根据患者实际病情,给出合理的医治方法和康复措施。
同时开展其它病种义诊咨询工作,发放大病专项救治专家组联系卡,方便贫困户患者能第一时间获得最有效的医疗救助;二是对接受救治复查大病患者按照“一人一策”制定分类救治具体诊疗方案;三是指导患者科学用药、健康生活,进一步增强贫困户与病魔作斗争的信心。
四、务实求真,成效显著自活动开展以来,该市大病救治医疗专家团队分别到大坡乡、大将镇等五个乡镇开展健康扶贫大病专项救治巡回诊疗活动,为500多名建档立卡贫困户“9+5”患者实施救治复查,发放健康扶贫宣传资料7000多份,参加救治复查的群众无不为市人民政府的健康扶贫政策点赞,对医务人员的无私奉献表示感谢。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仙区医疗救助试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3号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仙区医疗救助试行办法》的通知正文:----------------------------------------------------------------------------------------------------------------------------------------------------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仙区医疗救助试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3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现将《苏仙区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23日苏仙区医疗救助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有关规定,深入推进我区医疗救助制度建设,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帮助解决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的医疗困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30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5〕30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全省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15〕25号)和《湖南省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湘卫财务发〔2017〕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医疗救助制度坚持托住底线、统筹衔接、公开公正、高效便捷的原则。
第三条区民政局为全区医疗救助审批管理机关,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站负责本地医疗救助受理和审核工作,村(居)委会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受医疗救助管理机关的委托,负责协助做好辖区医疗救助工作。
第二章医疗救助范围第四条医疗救助对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确定,分为三类对象:(一)重点救助对象:低保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二)农村贫困救助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农村贫困残疾人);(三)低收入救助对象: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
武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民政规[20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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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武汉市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民政、财政、人社、卫计、金融工作部门,各区扶贫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武汉市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8月14日武汉市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鄂民政发〔2017〕38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16〕32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17〕24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武汉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6〕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的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保障对象、支付政策、经办服务、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衔接,充分发挥制度效能,切实减轻困难对象医疗负担,方便困难对象看病就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增强困难对象获得感和服务可及性。
二、重点任务(一)加强保障对象衔接1.做好资助困难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各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17〕24号)规定,落实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特困优抚对象以及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困难对象参保资助政策。
韶关市人民政府印发韶关市困难群众二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韶府规〔2018〕8号

韶关市人民政府印发韶关市困难群众二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正文:---------------------------------------------------------------------------------------------------------------------------------------------------- 韶关市困难群众二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韶府规〔2018〕8号《韶关市困难群众二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韶府规审〔2018〕8号)已经2018年7月4日韶关市人民政府第十四届4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
韶关市人民政府2018年7月19日韶关市困难群众二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制度保障作用,切实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根据《广东省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粤民发〔2016〕184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民发〔2017〕194号)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医疗救助政策落实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18〕28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订以下二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一、救助原则(一)坚持分类分段梯度救助的原则:1.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比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救助比例高;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比其他救助对象救助比例高;3.同一类救助对象,个人自负费用数额越大,救助比例越高。
(二)坚持逐步调整、保障适度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四)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
二、救助对象按照《韶关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韶府规〔2017〕7号)以及各县(市、区)医疗救助政策,实施门诊救助、住院救助后医疗费用负担仍较重的特殊困难对象。
三、救助标准二次医疗救助以救助对象在申请救助当月过去一年内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政府资助购买的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以及门诊和住院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总费用(含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外费用)作为救助基数,在年度累计最高救助限额内按照分类分段梯度救助模式,给予一定比例的救助。
院前急救年终工作总结8篇

院前急救年终工作总结8篇第1篇示例:一、工作回顾在过去的一年中,院前急救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全年紧急救援次数达到了1000起,成功救治了大量病患。
我们的急救团队在各种突发情况中表现出色,展现出了专业、敬业和团结的精神。
在过去一年中,我们不仅仅是在日常急救工作中保障了患者的生命安全,还积极参与了各类急救培训活动,提升了整个团队的专业水平。
我们每个人都不断学习新知识、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急救能力。
二、成绩展示在过去的一年中,院前急救团队成功完成了1000起急救任务,成功救治了大量患者。
我们的急救时间平均在15分钟内,为患者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急救服务。
我们还积极参与社区急救宣传活动,提高了公众对急救知识的认知和应急能力。
在过去的一年中,院前急救团队还荣获了“全国院前急救示范单位”荣誉称号,这是对我们团队多年来辛勤工作的认可和肯定。
我们将以此为动力,不断提升急救水平,为更多患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治。
三、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在过去的一年中,尽管我们取得了许多成绩,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
部分急救人员在接诊时存在不够细致、不够谨慎的情况,导致了一些急救事故的发生。
急救装备的更新和维护也需要加强。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急救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救治能力;二是定期对急救装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三是加强团队协作,建立更加严密的应急体系,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四、未来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努力,提高院前急救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我们将不断学习、不断进步,致力于为更多患者提供更好的急救服务。
我们也将积极参与社区急救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急救知识的认知和应急能力。
我们相信,在团结协作、互相支持的精神下,我们的院前急救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加骄人的成绩。
让我们携手并进,为构建更加安全、和谐的社会而努力奋斗!第2篇示例:2018年即将结束,回首这一年,我院院前急救工作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为筑牢医疗安全保障的第一道防线贡献了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