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职员工法律法规培训
劳动法员工安全培训规定(3篇)

第1篇引言员工安全培训是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文将对员工安全培训的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提高劳动者安全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安全培训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章培训内容第四条员工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以下方面:1.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2. 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 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4. 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5. 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6. 职业病防治知识;7. 心理健康知识;8. 环境保护知识。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工种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培训计划,确保员工掌握与其工作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培训对象第六条下列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1. 新入职的员工;2. 调换岗位的员工;3. 参加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工作的员工;4. 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5. 定期接受安全培训的员工。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对下列人员实施重点培训:1. 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人员;2. 特种作业人员;3. 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4. 易发事故岗位的员工。
第四章培训方式第八条员工安全培训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 理论培训:通过课堂讲授、讲座、自学等方式进行;2. 实践培训:通过现场操作、模拟演练、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3. 考试考核:通过笔试、口试、实际操作考核等方式进行;4. 在岗培训:通过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方式进行。
第五章培训时间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岗位要求,确定安全培训时间,并确保员工每年接受不少于24小时的安全培训。
新职工安全培训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新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新入职的职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员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本企业应建立健全新职工安全培训制度,确保新职工在入职前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四条新职工安全培训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二)全员培训,分类指导;(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四)注重实效,持续改进。
第二章培训内容第五条新职工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四)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五)事故案例分析;(六)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知识;(七)职业健康知识;(八)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根据不同岗位和工种的特点,对新职工进行分类指导,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内容。
第三章培训时间与方式第七条新职工安全培训时间应根据培训内容和工作岗位的要求确定,一般不少于40学时。
第八条新职工安全培训方式可采取以下形式:(一)集中授课: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或聘请外部专家进行授课;(二)现场教学:在企业生产现场进行实地教学,让新职工直观地了解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规程;(三)网络培训:利用企业内部网络平台进行线上学习;(四)案例分析:通过案例分析,提高新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五)实操训练:对新职工进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其安全操作水平。
第四章培训考核第九条新职工安全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包括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
第十条理论考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核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基本知识等。
第十一条实操考核根据不同岗位和工种的要求,考核实际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二条考核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保护新员工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新员工进入职场的人数也在逐年增加。
新员工是企业发展的新鲜血液,他们的权益保护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
为了保障新员工的合法权益,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下将从多个方面详细介绍关于保护新员工的法律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我国保护新员工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
以下是该法律中关于新员工保护的主要内容:1. 劳动合同签订:用人单位应当与新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2. 试用期:用人单位可以与新员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新员工工资。
3. 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 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二、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律,其中关于新员工保护的规定包括:1. 劳动条件:用人单位应当保障新员工的劳动条件,不得安排新员工从事危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2. 劳动时间: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新员工的劳动时间,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
3.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新员工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克扣工资。
4. 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新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1. 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企业法务入职员工培训措施

企业法务入职员工培训措施企业法务入职员工培训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确定培训目标:首先,要明确培训的目标,是帮助新员工熟悉公司法务流程,还是让他们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或者是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公司的法务政策等。
2. 制定培训计划:根据培训目标,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方式等。
培训内容应涵盖公司法务的基本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合同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
3. 开展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后,应为他们提供全面的入职培训,包括公司内部法律体系、公司政策与规定、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等。
4. 定期开展在职培训:公司应定期为法务人员提供相关的在职培训,以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公司业务领域的法律知识、法律案例分析、法律实务操作等。
5. 组织模拟法庭:通过模拟法庭的形式,让新员工了解法院审理案件的流程,同时也可以提高他们的法律实践能力。
6. 进行法律咨询:在培训过程中,可以安排专门的法律咨询环节,让新员工了解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以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7. 强调法律意识:在培训过程中,应强调员工的法律意识,让他们明白在工作中要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8. 考核与反馈:在培训结束后,应对新员工的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并根据反馈情况对培训计划进行调整和优化。
9. 建立导师制度:为新员工指定一名经验丰富的导师,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工作环境和了解业务。
导师可以定期与新员工进行交流,解答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给予指导和建议。
10. 定期进行案例分析:组织定期的案例分析会议,让法务人员分享经典案例和疑难案例,以提高他们的案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1. 鼓励参加专业认证考试:鼓励法务人员参加相关的专业认证考试,如律师资格证、法律顾问资格证等。
通过认证考试可以提升他们的专业素养和竞争力。
12. 建立法律知识库:建立一个公司内部的法律知识库,汇总公司涉及的各种法律问题和解决方案,方便法务人员查阅和学习。
公司培训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素质,增强公司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培训工作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二)实用实效原则:培训内容应当紧密结合公司实际,注重培训效果。
(三)公平公正原则:培训机会应当公平分配,对所有员工一视同仁。
(四)持续改进原则:培训工作应当不断优化,以适应公司发展需要。
第二章培训体系第四条公司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包括以下内容:(一)入职培训:针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公司文化、规章制度、岗位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二)岗前培训:针对即将上岗的员工,进行岗位技能、安全操作等方面的培训。
(三)在职培训:针对在职员工,进行业务技能、管理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培训。
(四)专项培训:针对特定岗位或特定项目,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五)晋升培训:针对有晋升潜力的员工,进行领导力、决策力等方面的培训。
第五条公司设立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效果评估等工作。
第三章培训内容第六条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以下方面:(一)法律法规: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公司规章制度等。
(二)岗位技能:包括岗位操作技能、业务流程、质量标准等。
(三)管理能力:包括团队管理、项目管理、沟通协调等。
(四)综合素质:包括职业道德、团队精神、创新能力等。
(五)心理健康:包括压力管理、情绪调节、人际关系等。
第四章培训方式第七条公司采用多种培训方式,包括:(一)课堂教学:邀请专业讲师进行授课,系统传授知识和技能。
(二)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典型案例,提高员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情景模拟:模拟实际工作场景,让员工在实践中学习。
(四)在线学习:利用网络平台,提供自主学习的资源。
(五)外部培训:组织员工参加外部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课程。
新员工入职安全教育法律法规培训课件

基础标准——是指为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和名词术语的统 一等制定的标准,如安全生产名词术语、安全标志、安全 色等。
技术标准——是指有关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技术管理的 标准,包括在生产中有关设计、制造、安装、施工、安全 质量、检验检测、竣工验收、使用管理、厂房设备、作业
法律法规基本概论
五、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
《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年302号令)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344号令) 《使用有毒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1年352号令)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1年373号令)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397号令)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393号令)
法律法规基本概论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2006年11月22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2007年7月3日第13号令)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局15号令)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局16号令)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局17号令)
(二)法规: 行政法规:法律效力低于法律、高于地方法规。
一般指国务院出台的《条例》。 地方法规:法律效力低于行政规章,高于地方政府
规章。一般指省市级人大出台的《条例》。
法律法规基本概论
(三)规章: 部门规章 —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发布或授权发布; 地方政府规章 — 一般以省市政府令形式出台。
(四)标准: 国家标准 — 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
(三)权责一致:有权就有责,权利越大、责任越重; (四)社会监督、综合治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 管、企业全面负责、各界舆论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 (五)依法从重处罚:严查重处,依法问责。
事业单位新员工入职培训制度

事业单位新员工入职培训制度事业单位作为一种特殊的组织形式,在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提高新员工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技能,事业单位普遍采用入职培训制度。
本文将介绍事业单位新员工入职培训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方式。
一、培训内容事业单位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新员工需要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劳动法、行政法等,以保障其在事业单位工作过程中的权益和义务。
2. 组织架构和工作制度介绍:培训期间,新员工应了解事业单位的组织架构和工作制度,包括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以便更好地适应工作环境。
3. 专业技能培训:根据具体岗位的需求,新员工还需要接受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以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4. 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培养:事业单位的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培训中需要传授职业道德思想和行为规范,以构建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培训方式事业单位新员工入职培训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具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培训方式:1. 集中培训:集中培训一般以短期培训班的形式进行,通过专家讲座、案例分析等方式,集中培训新员工。
这种方式适合初始入职培训,可快速传递大量的知识和信息。
2. 岗位实训:针对具体的岗位要求,将新员工派到相关岗位进行实际操作和学习。
这种方式可以提高新员工在具体工作环境下的适应能力和技能水平。
3. 师徒培训:将新员工分配给有经验和能力的老员工,由老员工进行带教和指导。
这种方式可以促进新老员工之间的交流和学习,更好地传承经验和技能。
4. 在线培训:利用互联网技术,采用在线教育平台进行培训。
这种方式具有灵活性强、学习时间自由安排等特点,适合远程培训和长期培训。
三、培训成效评估为了评估事业单位新员工入职培训的有效性,需要进行培训成效评估。
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评估可以判断培训的质量和效果:1. 知识掌握程度:通过考试或测验了解新员工在培训结束后对知识的掌握程度。
新入职员工法律法规培训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 前,必须制定临时业主公约,对有关物业的 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 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 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建设单位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不得侵害物 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向 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而物业买受人 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 遵守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
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企业是 按合同办事的, 合同以外的服务 项目,物业公司 有权拒绝。
•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 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 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 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 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 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 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 定, 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 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是开发商跟你们物业 公司签的。我又不是 合同当事人,我才不 交物业管理费呢。。。
《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 效力
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合同 的法律责任
• (一)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 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 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 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 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 法院应予支持。 (二)物业服务企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 的服务细则,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 部分。 (三)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 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 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 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企业是 按合同办事的, 合同以外的服务 项目,物业公司
有权拒绝。
•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 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 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 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 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 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物权法第八十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
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没 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 部分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合同 的法律责任
• (一)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 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 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 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 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 法院应予支持。
业主不履行合同的法律责 任
•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 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 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 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公司的诉权)
•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 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 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 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 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 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
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我不是业主是租 的房子,是不是 不用交物业服务
费~~
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承租人、 借用人及其他物业使用人的法
律效力
• 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 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 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 支持。
• 因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 实施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或者 管理规约的行为引起的物业服务纠纷,人民法 院应当参照本解释关于业主的规定处理。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 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 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邻居之间
• 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 管道堵塞、渗漏水、 停水停电、物品毁坏 等,装修人应当负责 修复和赔偿;属于装 饰装修企业责任的, 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 修企业追偿 。
• 司法解释 第一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 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 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 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 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 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物业服务合同的签定主体合法性 (其中未成年人须有监护人的签字
确认)。
这天陈先生看中了一套房子,带上钱 准备下定。谁知交钱的时候,售楼人 员拿了一份业主临时公约给他看,公 约中对业主做了许多规定,吓得陈先 生没敢交钱,心想还是问清楚再说。
• 装修人因住宅室内装 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 空间,对公共部位和 设施造成损害的,由 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 部门责令改正,造成 损失的,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案例—住一楼能否拒交电梯 费
一楼业主:“一楼 住户不使用电梯, 却和其他住户一 样要交电梯费, 不公平。”
• 分析:电梯是共有设施,一楼住户应该 交电梯费。按照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接受物业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终于购买了房屋,紧接着就要 开始装修了。
需要注意哪些呢?
申报
•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三 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 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 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 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 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 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物业服务企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 的服务细则,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 部分。
(三)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 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 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 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谢谢观赏!
2020/11/5
26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 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
定, 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 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是开发商跟你们物业 公司签的。我又不是 合同当事人,我才不 交物业管理费呢。。。
《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 效力
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 遵守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
开
发
OR 商
选
聘 ?
业 主
选
聘
?
•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之前,由建设单位负责选聘物业管理 企业。
•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在业主、 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 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 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 前,必须制定临时业主公约,对有关物业的 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 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
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建设单位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不得侵害物 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向 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而物业买受人
申报注意事项
1.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 必须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然后告知物业管 理企业。
2. 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 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的 设计方案。
3. 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相 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 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 重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