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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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中层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中层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中层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中层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中层管理工作是指公司中级管理人员负责协调部门内部工作,实施公司战略规划,推动公司发展的工作。

第三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能够有效领导下级员工开展工作。

第四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服从公司上级领导的管理和指挥,积极配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工作安排。

第五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正常秩序。

第六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注重团队合作,协调上下级关系,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第七条公司将对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根据绩效评定结果进行奖惩。

第二章任职第八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经公司上级领导任命,签订书面聘用合同,确定任职职责和工作目标。

第九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的工作。

第十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任职期限为一年,届时根据工作表现和公司需要确定是否续聘。

第十一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在任期内有权要求公司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培训机会,提升自身管理能力。

第三章职责第十二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工作安排,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和目标,协调下属员工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定期召开部门会议,及时沟通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调整工作计划。

第十四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监督和督促下属员工按照公司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

第十五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协助上级领导开展公司重大决策和项目实施,保证公司运营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代表公司与外部单位沟通合作,处理重要客户关系,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

第四章管理第十七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部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十八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关注员工心理健康和职业发展,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保持员工积极性。

第十九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每月向公司领导汇报部门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定期评估部门绩效。

公司中层岗位管理制度

公司中层岗位管理制度

公司中层岗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中层管理岗位的管理制度,提高中层管理人员素质和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中层管理岗位是公司组织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的发展和运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三条公司中层管理岗位主要包括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项目经理、行政主管等各类管理岗位。

第四条公司中层管理岗位的任职要求和管理职责必须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和业务发展需求相适应。

第五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以及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在履行自己管理职责的同时,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领导,积极配合公司其他部门和岗位的工作。

第七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端正工作态度,维护公司形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八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责,始终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第九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当密切关注公司业务动态和市场环境变化,及时调整管理策略和工作方向,确保公司的持续发展和竞争优势。

第十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能力和素质,不断完善自己的管理技能和知识结构。

第二章任职条件和管理评价第十一条公司中层管理岗位的任职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具有相关的专业学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任职位的管理职责;(二)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有效领导下属员工开展工作;(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行为;(四)愿意接受公司相关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自己的管理能力和素质;(五)具备其他特殊条件和要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二条公司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管理评价,主要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一)定期进行管理绩效评估,对中层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二)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定期组织中层管理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提高管理水平和素质;(三)加强对中层管理人员的督促和监督,确保管理工作得以有效开展,达到预期的目标。

公司中层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中层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中层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中层人员的行为举止,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进展,特订立本《公司中层人员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部中层管理人员,包括部门经理、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被公司任命并具有管理职责的人员。

三、管理标准1. 职责和权限1.中层管理人员应积极履行公司委派的职责和管理任务,保证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

2.中层管理人员应遵从公司的决策和业务流程,对所属部门的工作质量和进度负责,并适时向上级汇报。

3.中层管理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本领和团队领导本领,能够有效推动团队的合作和协作,提升团队绩效。

2. 业绩和绩效考核1.中层管理人员的业绩评估将综合考虑部门或项目的工作目标达成情况、财务指标、客户充足度等因素。

2.中层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将依据订立的绩效指标和标准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人员奖惩、晋升和薪资调整的紧要依据。

3.中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包括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一般为年度考核,不定期考核可以依据实在情况进行调整。

3. 行为规范1.中层管理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积极践行公司的价值观和文化。

2.中层管理人员应保守公司的商业隐秘,不得泄露与工作相关的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信息。

3.中层管理人员应敬重员工的隐私权和人身权利,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骚扰或鄙视行为。

4. 培训和进展1.公司将为中层管理人员供给必要的培训和进展机会,以提升其管理本领和专业素养。

2.中层管理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并适时将学习成果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3.公司将定期组织中层管理人员的阅历交流和共享,以促进管理阅历和智慧的相互借鉴。

四、考核标准1. 工作目标达成情况1.中层管理人员需要依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和部门的工作要求订立年度工作目标,并依此进行工作布置和管理。

2.工作目标达成情况将依据目标完成度、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并加以量化和分级。

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效率,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中层管理人员,包括各职能部门、中心、事业部正、副职中层人员,以及公司聘任的中层管理人员。

三、管理原则1. 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2.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3.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4.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5. 权利与责任义务统一、激励与监督并重的原则;6. 民主集中、依法管理的原则。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1. 公司党委负责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与评价等管理工作;2. 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党委管理中层管理人员的职能部门;3. 各部门、中心、事业部负责人对所辖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考核和培养。

五、中层人员结构与任职资格1. 中层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2. 中层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本职工作;3. 中层人员应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包括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创新能力和执行力。

六、中层人员配备与调整1. 中层人员配备应遵循公司发展战略和三年经营滚动目标,根据实际需要核定职数;2. 中层人员调整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表现进行调整。

七、中层人员考核与评价1. 中层人员考核应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2. 考核结果作为中层人员晋升、调整、奖惩的重要依据;3. 考核方式包括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等。

八、中层人员培训与培养1. 公司应定期对中层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管理培训、素质培训等;2. 鼓励中层人员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提升自身能力;3. 对表现优秀的中层人员进行重点培养,为上一级领导岗位储备人才。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制度一、中层管理人员的定义和作用中层管理人员是指处于组织结构层次中介于高层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之间的管理人员。

他们负责协调高层决策的实施、管理和指导基层员工,是组织内部沟通的纽带。

中层管理人员的作用在于将高层的战略目标转化为具体实施的行动计划,并通过对基层员工的指导和激励来实现这些目标。

二、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制度的意义1. 规范管理行为: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可以明确中层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规范他们的管理行为,减少管理者的任性和恶意行为,增强其执行管理决策的合法性和可信度。

2. 提升组织绩效:中层管理人员在组织内部起着衔接作用,他们的管理能力和素质对整个组织的绩效影响深远。

通过建立有效的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制度,能够提高中层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进而提升组织的绩效。

3. 激励和培养中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是组织内部人才的重要来源,他们的成长和发展对组织的未来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健全的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可以为他们提供激励和培养的机会,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专业水平。

三、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点1. 职责权限明确:中层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应明确界定,确保其在管理工作中能够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合理使用权限。

2. 考核评价机制:中层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应该通过考核评价机制进行评估,确保其工作质量和效率。

3. 激励和培训措施:为了激励和培养中层管理人员,组织应该设立相应的激励机制,提供培训和发展的机会。

4. 沟通与协调:组织应该建立起中层管理人员与高层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之间的沟通渠道,加强协调和合作。

5. 纪律与规范:中层管理人员应遵守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四、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1. 制定管理制度:组织应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特点制定相应的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并明确相关的管理流程和规定。

2. 培训和沟通:为了确保中层管理人员能够理解和遵守制度,组织应该开展相应的培训和沟通工作。

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制度银行

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制度银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中层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确保银行各项业务稳健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各分支行、总行各部门中层管理人员,包括部门正副职、项目经理、业务经理等。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三条中层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政策、银行规章制度,维护银行利益,保障客户权益。

第四条中层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1. 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2. 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 负责部门团队建设,提升员工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4. 监督检查部门工作,确保业务合规、风险可控;5. 参与银行重大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五条中层管理人员享有以下权限:1. 对本部门工作进行决策、指挥和协调;2. 选拔、任用和考核本部门员工;3. 调配部门资源,优化业务流程;4. 向上级反映本部门工作情况和问题。

第三章选拔与任用第六条中层管理人员选拔应遵循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机制。

第七条中层管理人员选拔程序:1. 招聘:通过内部竞聘、外部招聘等方式,选拔具备相应条件的候选人;2. 考核:对候选人进行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考核;3. 任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任用人员,并报上级审批。

第四章考核与评价第八条银行对中层管理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

第九条年度考核内容:1. 政治思想表现;2. 工作态度和纪律;3. 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4. 团队建设和管理能力;5. 风险防控意识。

第十条绩效考核内容:1. 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和效率;2. 部门团队绩效;3. 风险控制能力;4. 客户满意度。

第五章培训与发展第十一条银行应定期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中层管理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提升自身能力,适应银行发展需要。

第十三条银行为中层管理人员提供晋升通道,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中层管理人员,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

公司中层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中层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中层人员的管理,提高中层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中层管理人员,包括部门经理、副经理、主管等。

第三条中层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本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中层人员职责:1. 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部门工作有序开展;2. 负责部门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团队整体素质;3. 负责部门业务的发展,确保部门目标的实现;4. 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部门工作中的问题;5. 负责部门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作,确保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中层人员权限:1. 对部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考核和奖惩;2. 根据部门工作需要,提出调整工作计划、人员配置等建议;3. 指导和监督下属完成工作任务;4.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项目评审;5. 享有公司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章培训与发展第六条公司应定期对中层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管理培训和心理素质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

第七条公司鼓励中层人员参加外部培训,提升自身能力。

第八条公司对表现优秀的中层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发其工作积极性。

第四章考核与评价第九条公司对中层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十条考核结果作为中层人员晋升、调整岗位、奖惩的依据。

第十一条中层人员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公司有权对其进行降职或解聘: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本制度;2. 工作能力不足,无法胜任本职工作;3. 败坏公司声誉,损害公司利益;4. 其他严重违纪行为。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制度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制度是一套规范中层管理人员行为和职责的制度。

它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中层管理人员的职责中层管理人员是企业中重要的管理层级,负责将企业高层的战略理念转化为具体实施方案,并将目标分解下达到各个部门及人员,并监督评估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

中层管理人员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落实企业战略,推进企业发展。

中层管理人员要深入了解企业运营状况和市场环境,结合企业的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并推进中期业务发展计划,推动企业实现可持续、优质、高效的发展。

2. 组织部门团队建设,提升团队业务能力。

中层管理人员要通过培训、激励、沟通等方式,建立高效、团结、协作的工作团队,打造富有责任心和创新能力的管理队伍。

3. 负责制定目标和管理绩效。

中层管理人员要负责制定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制定相应的绩效考核方案,进一步激励团队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

二、中层管理人员的行为准则中层管理人员作为企业的重要管理者,他们的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素养至关重要。

中层管理人员的行为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忠诚于企业,保护企业的利益。

中层管理人员要明确企业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充分认识到自身在企业中的重要职责和地位,永远做到以企业的利益为重。

2. 勇于担当,敢于决策。

中层管理人员要勇于承担责任,不断深化自我认知和职场能力,不断提高综合素质,胸怀博大、创新进取、勇于担当,不断推进企业的发展。

3. 保持职业操守,树立良好形象。

中层管理人员要保持职业操守,做到清正廉洁的工作态度和优秀的职业素质,严格遵守公司规定和法律法规,树立企业和中层管理人员的良好形象。

三、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内容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中层管理人员的评价体系。

制定中层管理人员工作绩效评估标准,能够客观、公正、全面、有可操作性的考评指标,能够反映中层管理人员工作的实际情况,促进其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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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管理工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人才基础,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机关中层经营管理人员,所属管理公司经营班子成员、收费站站长、路政大队长、通讯监控分中心主任,建设项目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养护公司、三产经营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参股、控股公司我方派出的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公司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等。

第三条公司各级的党、团、工会组织的干部,由公司党委和所属公司的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有关制度进行管理。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四条依法管理原则。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

第五条责权统一原则。

承担经营管理主要责任的主体享有相应的权利,公司经营管理班子必须承担公司经营的责任,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任务,为了保证任务目标的完成,公司经营管理班子应当享有充分调动公司各种资源以完成经营目标的权力,因此,应当充分享有用人权,行使用人方面的选择、任免、考核和调配的权力,保证各项经营活动的开展。

第六条与党管干部相结合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选择、任免、考核和调配等方面的监督作用。

第七条集体决策原则。

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聘用,应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总经理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三章产生渠道第八条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候选人选,可以由以下渠道产生:1.党委提名;2.总经理提名;3.分管副总经理提名;4.组织人事部门推荐;5.社会公开招聘;6.内部竞聘;7.人才中介机构推荐等;第九条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产生渠道的选择,应根据岗位的要求和公司人力资源的状况,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十条公司选择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应首先考虑本公司的人员状况,通过推荐和公开竞聘产生,在公司目前的人员状况无法满足公司的岗位要求和发展需要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其他产生渠道。

第十一条对通过以上渠道产生的候选人选,党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察,提出聘任参考建议。

第四章任免程序第十二条公司的副总经理由上述第八条产生候选人后,由公司党委组织考察,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后,董事会予以聘任或者解聘。

第十三条公司及所属管理公司、建设项目公司的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机关中层经营管理人员,所属管理公司经营班子成员、收费站站长、路政大队长、通讯监控分中心主任,建设项目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由上述第八条产生候选人后,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确定人选,由总经理履行聘任和解聘手续。

第十四条外派子公司的董事、董事长、监事、监事会召集人由上述第八条产生候选人后,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确定人选,公司总经理聘任或者解聘。

对于非独资子公司的上述人选必须通过子公司股东会履行聘任或者解聘的法律手续。

第十五条外派子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由上述第八条产生候选人后,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确定人选,公司总经理提出聘任或者解聘建议方案,通过子公司董事会履行聘任或者解聘的法律手续。

第十六条外派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由公司财务资产部提出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建议人选,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公司总经理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建议方案,通过子公司董事会履行聘任或者解聘的法律手续。

第五章考核第十七条考核最主要的目的是通过对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逐级分解和考核,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时通过考核合理计酬,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在考核中要体现管理的相关性原则,即由对被考核对象工作表现最了解的考核主体来对被考核对象的不同方面进行评价。

第十八条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考核包括季度考核、年度考核。

第十九条考核的维度考核维度是对考核对象考核的不同角度和不同方面,包括绩效维度、态度维度、能力维度。

每一个考核维度由相应的测评指标组成,对不同的考核对象、不同考核期间采用不同的考核维度、不同的测评指标。

(一)绩效维度绩效是指被考核人员所取得的工作成果,在每个季度中考核,从以下三个方面考核:1.任务绩效:考核管理人员本职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

包括每个管理岗位的岗位职责指标和每个季度中的临时工作任务指标,对于跨季度的任务设立季度阶段性考核指标。

2.周边绩效:考核工作(业务)相关部门的团队合作精神,促进工作流程在部门间的顺利推进。

3.管理绩效:考核管理人员对下属的管理和工作指导的绩效。

(二)能力维度指被考核人完成各项专业性活动所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岗位所需要的能力,能力考核在年度考核中进行。

(三)态度维度指被考核人员对待工作的态度。

态度考核包括积极性、协作性、责任心和纪律性几个方面,态度考核在每个季度中考核。

第二十条季度考核的程序和方法对于公司副总经理和三总师,每个季度由总经理对副总经理和三总师的任务绩效和工作态度进行考核打分,由副总经理分管的各部门经理对副总经理的管理绩效进行打分,最后按照一定的权重得出季度考评分数。

对于公司中层经营管理人员,每个季度由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对任务绩效和工作态度进行考核打分,由各部门员工对各自部门经理的管理绩效进行打分,由各部门之间进行周边绩效进行打分,最后按照一定的权重得出季度考评分数。

第二十一条年度考核的程序和方法对于公司副总经理和三总师,任务绩效、管理绩效和工作态度的分数由各个季度的考核分数汇总而成,工作能力的考核由公司总经理进行打分,最后按照一定的权重得出年度考评分数。

对于公司中层经营管理人员,任务绩效、管理绩效、周边绩效和工作态度的分数由各个季度的考核分数汇总而成,工作能力的考核由主管公司副总经理进行打分,最后按照一定的权重得出年度考评分数。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的使用每个季度根据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决定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薪酬中的季度浮动收入分配。

在年度考核结束时根据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决定年度奖金的分配,同时根据中层经营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来决定中层经营管理人员的岗位调整,即对于考核结果较差的中层经营管理人员,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调岗乃至免职处理等。

对于公司副总经理和三总师,如果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差,则由总经理提请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解除聘任,调岗或免职处理。

第二十三条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的高层经营管理人员考核可以参考以上制度执行。

第六章培训第二十四条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高层经营管理人员适应经营环境的变化,了解行业发展趋势以及进行决策的程序和方法,提高前瞻性、洞察能力、思维能力、创新精神、决策能力、指挥领导能力,以确保决策正确。

第二十五条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一)环境与形势的分析国际经济和政治;我国宏观经济环境和趋势分析;政府的各项政策法规(投资、税收、劳动、人事、财政、金融等政策法规);高速公路行业状况;新兴科技和创新等。

(二)经营思想的探讨经营理念;管理模式;公司宗旨;企业文化等。

(三)发展战略研究竞争和企业战略;战略思维和计划;内部资源分析;外部机会与挑战分析;产品发展策略;资本市场发展和运作;投资项目效益评价等等。

(四)组织设计和用人管理系统设计;激励理论及实践;内部授权;劳资关系;人才开发;组织的人性化;管理的多元化;未来组织的发展趋势等。

(五)控制和影响管理控制系统;权力结构的建立和维持;管理信息系统等。

(六)现代企业管理技术战略管理技术;综合规划技术;预测决策技术;人力资源管理技术;财务管理技术;工程管理技术;物资管理技术;质量管理技术;信息管理技术等。

(七)个人能力和修养的提升企业家精神;个人权威和影响力;现代管理思想;领导艺术等。

(八)社会责任探讨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如何将社会责任转化为组织机会;公共关系;商法等。

第二十六条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方式(一)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班:有计划地安排高层管理者参加工商管理学习,既可全脱产,也可半脱产或业余学习。

(二)脱产培训班:参加高等院校为公司高层经营管理人员举办的培训班,如总经理高级研修班等。

(三)出国考察:有计划、有选择地组织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出国考察。

(四)管理专题论坛、讲座。

(五)其它培训。

第二十七条中层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中层经营管理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公司高层管理团队的决策,具备多方面的才干和更高水平的管理能力,改善管理工作绩效、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完成部门管理同时为公司决策层培养接班人。

第二十八条中层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内容(一)管理基本知识与技能:管理学、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市场学、领导科学与艺术等课程。

(二)业务知识与技能:负责的业务领域的知识与技能。

(三)工作改进:工作分配、工作方法的改进、工作流程的改进。

(四)其它培训。

第二十九条中层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方式(一)在职开发:鼓励中层经营管理人员承担更大的责任,以增长才干,培养领导能力。

(二)“请进来、走出去”式培训:结合公司自身的业务发展,外请行业专家讲课或到先进公司参观学习、交流经验。

(三)内部研讨:公司组织内部研讨活动,鼓励中层经营管理人员研讨公司的经营管理问题。

(四)轮岗任职:安排有培养前途的中层经营管理人员在公司的各管理岗位轮流任职。

(五)脱产培训:选送有培养前途的中层经营管理人员到高等院校进行管理培训。

(六)在职学历教育:与高等院校联合举办与公路交通相关专业、管理专业研究生或工商管理硕士研修班,选送有培养前途的中层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深造。

第七章监督机制第三十条发挥群众组织作用,加强职工民主监督。

通过职工董事、监事对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第三十一条通过党的组织监督和纪律约束,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有关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制度,加强对公司内党员领导人员的监督。

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建立和完善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谈话制度、诫勉制度,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加强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选拔、考核、任用等工作的监督,推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十二条加强纪检监察监督。

公司的纪检和监察部门对以上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任职、廉政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十三条完善审计监督。

通过内部审计部门的定期和不定期的财务审计、经营审计、任期审计、专项审计等,不断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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