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最新中小学教师管理制度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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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8最新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2018-2018最新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2017-2018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是学校培养人才、实施学生全面发展素质教育的基本途径,教学工作的好坏,关系到整个教育的高低,关系到所培养人的素质,是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根本保证,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的教学工作,实施全方位的目标管理,特制定《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一、计划1、教师拟订教学计划要认真学习课程标准,明确教学目的,把握教学要求,理清教学内容,确定培养目标,制定达标措施,安排教学进度。

2、系统钻研教材。

掌握教材的编排体系,弄清教材的知识点、能力点、德育点的关系,确定重难点。

3、各类计划必须在开学第二周上交教导处。

4、学期教学计划努力做到教学目的明确,课时划分科学,教学进度清楚,时间分配合理。

二、备课1、个人备课要做到备课程标准,备教学内容,备学生实际,备教学方法,备教学手段及教具,备教学练习,备能力培养措施,备德育美育的熏陶。

2、备课要深入钻研教材,正确地掌握和处理好教材的重点、难点,明确每一课时应传授的知识和应掌握的技能。

3、备课既要各教材,更要各教法和学法。

要从本班学生的实际出发,科学地安排教学步骤,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充分体现“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以训练为主线,以发展为主旨”的教学原则,激励学生当好学习的主人。

4、认真写好教案。

教案要整洁,条理清楚,能指导上课,不搞形式主义。

教案以课时为单位编写。

教案的内容包括教学目标的要求、重点、难点、课时安排,有教学过程,有板书设计。

无教案不得上课。

5、学校建立教案检查评比制度,每月检查一次、由教导处和教研组长负责检查。

教案检查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6、上课前必须写好教案,教案一般包括:课时、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学用具、教学过程、实验操作、作业布置、板书设计、课后小结等。

应超前一周备课。

教案要字迹清楚整洁。

7、不得以旧教案或以参考资料代替教案。

三、上课1、上课有教案,认真作好课前准备,遵守学校教学常规,正式铃响以前进入课堂。

教师管理制度条例

教师管理制度条例

教师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师管理,营造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校任职的教师,包括正式教师、临时教师和特约教师。

第三条教师管理应严格依法依规,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四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和指导,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五条学校领导要加强对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的教师队伍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

第六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教师的师德考核和奖惩手段。

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教师绩效考核制度,合理评价教师的工作表现,激励教师积极工作。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教师人事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教师聘用、考核、奖惩和离岗管理。

第二章教师招聘和聘用第九条学校领导要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科学编制教师的招聘计划,择优聘用教师。

第十条学校应当公开招聘教师,严格按照招聘程序和规定进行选拔和聘用。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规范教师的聘用手续。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新聘教师的岗前培训,提高新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对新招聘的教师进行试用期管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试用期评定。

第三章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第十四条教师应当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第十五条教师不得有不良的言行举止,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严禁徇私舞弊、挪用公款等违纪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师德师风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学校要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学校要加强对新教师的师德师风培训,引导新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教学观念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四章教师教育教学管理第十九条教师应当按照教学计划认真备课,提前准备教学资料。

第二十条教师要积极开展教学活动,按照教育教学要求,认真教授教材内容。

教师管理制度条例最新

教师管理制度条例最新

教师管理制度条例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这项制度是为了规范教师的行为,促进教师的健康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而制定的。

第二条教师管理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教职工和特设幼儿教师。

第三条教师管理制度包括招聘、聘任、考核、奖惩、培训等方面的规定。

第四条学校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当认真执行本制度,加强教师管理,保障教师权益,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二章招聘第五条学校招聘教师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严格遵循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确保选聘的教师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

第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组织笔试、面试、公示录用等环节。

第七条学校应当为新聘任的教师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帮助其熟悉学校的教育理念、教学要求和管理制度。

第八条学校应当主动与新教师进行沟通,了解其入职情况,及时解决新教师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三章聘任第九条教师聘任应当根据其教育背景、专业技能和工作表现进行评估,确保聘任的教师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教师聘任机制,包括定期评估、岗位调整、绩效考核等环节,确保教师的职业发展符合学校的需求。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重视教师的个人发展需求,鼓励教师参加学术研讨、培训进修等活动,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对聘任的教师进行跟踪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四章考核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教师考核制度,明确考核内容、程序和标准,公开公平地对教师进行评价。

第十四条教师考核应当结合实际教学情况进行,充分考虑学科特点、学生评价、同行评定等因素,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激励优秀教师,提升一般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进行必要的帮助和指导,帮助其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第五章奖惩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奖励教学成果突出、敬业奉献的优秀教师,惩戒懒散教师,维护教师队伍的稳定和正常秩序。

2018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2018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2018教学常规管理制度一、教师管理1. 教师的基本要求(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师德修养和职业素质;(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4)具有较强的教学技能和教育教学创新意识;(5)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2. 教师的管理措施(1)建立教师档案,对全体教师进行全面管理和考核;(2)制定教师奖惩制度,对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进行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3)定期进行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4)建立教师考核制度,对教师进行绩效评估,激励教师积极进取;(5)搭建教师交流平台,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二、学生管理1. 学生的基本要求(1)尊重师长,尊重校规校纪,遵守校园规章制度;(2)珍惜学习机会,努力学习,规范行为;(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发挥团队精神;(4)保持良好的心态,培养积极向上的品格;(5)遵守公序良俗,尊重他人,做一个有担当的人。

2. 学生的管理措施(1)建立学生管理制度,明确学生的权利和义务;(2)加强学生教育,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感;(3)建立学生奖励制度,对学业成绩优异、行为表现良好的学生进行奖励;(4)建立学生处分制度,对违纪违规的学生进行处罚;(5)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困扰。

三、教学管理1. 教学目标(1)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学生实际情况,确立教学目标;(2)明确教学内容,确定教学方法,保障教学质量。

2. 教学管理措施(1)制定课程计划,明确每周教学安排;(2)定期进行教学检查,评估教学效果;(3)建立教学档案,记录学生学习情况和教学过程;(4)加强家校联系,保持与家长的沟通,共同关注学生发展。

四、校园管理1. 校园环境(1)保持校园环境整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2)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2. 校园文化(1)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倡导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2)组织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2018年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全文

2018年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全文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特殊教育机构、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

前款所称中小学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处理包括处分和其他处理。

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

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期限为24个月。

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其他处理包括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

取消相关资格的处理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

教师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条应予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如下:(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八)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老师管理制度条例

老师管理制度条例

老师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强化学校老师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良好,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辅导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教师管理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第四条学校领导要坚持以德育人,严格管理规范教师行为,确保学校教师队伍和谐稳定。

第五条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素质和教学水平,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教师队伍。

第六条学校要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人文关怀,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第二章教师选拔和聘用第七条学校要按照教师特点,合理设置不同级别的教师岗位,进行公开招聘或者内部推荐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

第八条教师招聘应当遵循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不得违法人事招聘规定。

第九条原则上对教师采取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者聘用为正式教师,不合格者解雇。

第十条学校应当为新聘任的教师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引导他们熟悉学校的教育理念和工作流程。

第三章教师绩效考核第十一条学校要建立科学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把教师的教学、科研、思想政治表现等纳入绩效考核范畴。

第十二条教师的绩效考核需要有考核指标、考核标准和考核流程,确保公平公正。

第十三条学校要注重对教师的激励和奖励,对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第十四条学校要对绩效不合格的教师进行相应的奖惩,并制定改进计划,帮助其提高绩效水平。

第四章教师行为规范第十五条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校园活动中,必须身心健康,言行举止得体,不得有损于学校形象的行为。

第十六条教师要尊重学生,热爱教育事业,维护师生关系和谐。

第十七条教师要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注重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第十八条教师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校纪校规。

第五章教师奖惩措施第十九条对于表现突出的教师,学校可以给予奖励,如表彰、奖金或晋升等。

第二十条对于违反规定,损害学校利益的教师,学校可以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扣奖金、降职或解聘等。

中小学教职员工管理制度

中小学教职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小学教职员工管理,规范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和谐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员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教辅人员等。

第三条学校教职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二章教师管理第四条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育教学能力,按时参加教育教学活动,认真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

第五条教师应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按照教学大纲进行教学,保证教学质量。

第六条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七条教师应关心学生成长,尊重学生人格,关爱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章行政人员管理第八条行政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行政管理能力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务教育教学工作。

第九条行政人员应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十条行政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严守工作纪律,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章教辅人员管理第十一条教辅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保障。

第十二条教辅人员应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协助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三条教辅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严守工作纪律,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章考勤管理第十四条教职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五条教师请假应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请假期间,需办理相关手续,并妥善安排教学任务。

第十六条教职员工因事、因病请假,应按照学校规定办理手续,并妥善处理请假期间的各项工作。

第十七条教职员工违反考勤规定,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八条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教职员工,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影响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校声誉的教职员工,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学校教师管理制度条例

学校教师管理制度条例

学校教师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学校教师的行为,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加强对教师队伍的管理,保证学校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全体在学校工作的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

第三条【依据法规】本条例所称法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相关法规、政策、规章等。

第四条【管理原则】学校教师管理应坚持德育为先,以教师为本,以管理为要,以服务为宗旨。

尊重教师人格尊严,发扬民主,强化管理,注重激励,努力增强师生之间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二章招聘、任职与管理第五条【招聘范围】学校教师招聘应根据学校教学需要,依据招聘程序和条件进行。

招聘范围应广泛,努力争取优秀人才,公开、公正、公平地开展选拔工作。

第六条【任职条件】学校教师应具有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表现出良好的课堂风采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第七条【任职程序】学校教师任职应采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和招聘条件规定,经资格资审、面试考核等程序选拔产生。

第八条【试用期】学校教师应有一定的试用期,试用期应不少于一年,试用期内,学校教师应当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德育为先的原则,按照学校要求,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并经过考核合格方可转为正式教师。

第九条【教师管理】教师管理应当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以及师德师风等方面全面考核教师,实行分类管理,对教学和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应当给予嘉奖,对教学和工作表现不佳的教师应当进行教育、提醒或者惩戒。

第十条【教师奖励】学校应当根据教师教学、科研、师德、管理等方面的表现,及时给予表扬、奖励,激励教师投身到教学工作中,并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第十一条【教师惩戒】学校应当建立教师违纪、失职、杜撰、抄袭、作弊等行为的惩戒机制,对于教师违纪、失职等行为,应当依据学校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教学与科研第十二条【教学设置】学校应当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需要,制定相应的课程设置方案和教学计划,保证覆盖区域和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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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最新中小学教师管理制度条例全文关于教师管理制度大全篇一:小学教师管理制度1、学习制度。

准时参加学校政治、业务学习,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经常读书看报,每学期阅读一本教育专著,做好读书笔记。

每学期课改实验老师撰写5篇教学反思或随笔,1篇教学经验论文,余者撰写1篇教学反思或随笔,1篇教学经验论文;2、研讨制度。

乐意承担公开课教学,主动搜集教学信息和改进教学方法。

评议要注意听取他人意见、汲取他人精华、发表自己见解。

每学期每位教师在南安教育信息网和九都教育网上发表的信息报道分别不少于1篇;3、请假制度。

严格执行《南安市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坚持做到有事先请假、无事不请假、小事少请假。

请假须按程序按手续办理,3天以内的公假或私假应自找老师代课并告知教导处,假后自找时间补上;4、办公制度。

在时间上做到“四准”:准时起床、准时用膳、准时上课、准时下课。

办公期间杜绝玩游戏或做影响他人办公的事;5、课程制度。

认真执行课程计划,开齐上足每门课程,无经教导处批准,不得随意调换功课;6、早会制度。

做操或集会时全体教师均应到操场维持秩序,做操后班主任应根据集会时提出的要求,结合学生思想动态,及时进行强调、宣传、引导;7、上课制度。

做到“三不”:不上无准备的课,不坐着上课,不歧视后进生;力求“三多”:多采用直观教学,多采用普通话教学,多给学生思考的时空;8、听课制度。

建立跟班听课、帮扶听课制度,养成专心听课、认真做好听课记录的良好习惯,听课后要及时跟授课老师交流。

每学期校长、教导和课改实验老师听课不少于15节,非实验老师听课不少于8节;9、备课制度。

围绕学科课程标准、班级学生实际和学校工作计划制定任教学科教学计划。

教师课前必须写好教案。

教案一般应包括课题、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准备、教学过程等;10、作业布置。

少布置机械重复的作业,多布置实践性、发展性、自选性的作业。

学生作业量要适当,一般一、二年级不留书面的家庭作业,其他年级的书面作业控制在一小时内。

应督促教育学生独立、认真、按时完成作业,养成良好习惯;11、作业批改。

语文科作业按课批改,数学科作业当天批改,美术科、自然科实验作业按次批改。

每次批改都应注明批改日期,使用统一的修改符号,批注提倡短语加等级。

学生作业中的错误之处应让学生更正并批改。

应要求学生使用统一规格的作业本,按规定的格式完成,字迹要工整,少写错别字,按时按量完成。

学生作业应及时批改,及时反馈,多采取面批面改形式。

作业批改可把教师批改与学生自主批改、学生互动批改有机结合。

12、家校联系。

班主任和科任老师每学期对每位学生至少进行一次家访。

各个班主任应健全学生家长的联系电话,学校应健全住宿学生家长的电话簿,遇到学生旷课或突发事件应及时与家长联系,该紧急处理的及时处理,该向上报告的要及时报告。

篇二:小学教师管理制度为了更好的管理我校教师,树立良好的形象,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教师是学校教学工作的执行者。

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武装学生,努力把学生培养成德才兼备、素质全面、适应未来社会需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教师要加强自身的学习和修养,努力使自己成为工作勤奋、能力突出、作风扎实、品德高尚的合格教师。

在工作中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三、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应遵循八大原则:整体性原则,教育性原则,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启发性原则,因材施教原则,循序渐渐进原则,巩固性原则,直观性原则。

教师管理制度-三联阅读四、教师的教学工作分为备课、授课、批改作业、辅导、考核学生五个环节。

对教师在各个环节内的基本要求是:一、备课1.开学前组织教师学习课程标准,了解课程理念,明确课程要求,拟订学期教学计划。

2.通读全册教材,熟悉内容体系,了解教材编写意图,明确本册教材的三维目标的基本要求,明确教材各单元知识的联系与衔接。

3.教师备超周课,不能临教临备,更不能教后补备。

中青年教师备详案,老年教师写详简案。

4.正确对待教学参考资料和他人经验。

一是要先“钻”后“参”,不能以“参”代“钻”;二是对他人经验(或优秀教案)应联系实际,分析研究,消化吸收,不能照搬照抄。

5.备课时教师心中要有学生,要把“假如我是学生”作为座右铭。

既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把握教学最佳时间的教学密度,完成教学任务,又要从学生的实际出发选择教法与学法。

6.做好集体备课工作。

同年级同学科教师,每两周组织一次集体备课,每次时间不少于1.5小时,做到“三定”(定时、定课题、定主备中心发言人)认真研讨集思广益,并做好集体备课记录。

二、授课1.教师按照课表上课,做好课前准备。

2.发挥课堂最大教学效益,进教室上课要关闭通讯工具,无特殊情况不会客,不走出课堂,准时上下课,保证学生课间活动时间。

3.上课时教师要做到精神饱满,不带个人情绪,站立讲课。

用普通话,语言要准确、精炼、生动,教态要端庄、亲切、自然。

4.严格要求学生,使他们全神贯注,精神饱满。

课堂秩序应始终良好,教学气氛应活泼而不乱,严而不死板,教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5.课后认真撰写“课后反思”。

三、作业与辅导1.作业应根据教学目标和学生的学习情况,设计富有针对性,有弹性的作业,以适应不同程度的学生,作业形式讲求多样化,有书面作业,口头作业和实践性作业等,不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

2.减轻学生作业负担,控制家庭作业量。

语文、数学、外语以外的学科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可布置适当的其它形式的作业。

语文、数学、英语可留书面家庭作业。

一、二年级一般不留书面的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每天控制在一小时以内。

3.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

课堂作业和练习册要全批改,批改作业所使用的符号应当规范统一,批注提倡短语加等级,适当做好记录。

不得叫学生批改作业。

4.加强对学生课外阅读的督促与指导,以保证完成课程标准所规定的课外阅读任务。

四、评价与考核1.评价学生要以《纲要》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为指导,以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以开放、多元、多样的评价方式,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兴趣、习惯、方法、知识与技能、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解决问题能力发展现状等方面进行检测和评价。

2.重视过程性评价,采取阶段性(终结性)评价和过程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考查和评价学生。

每学期、学年结束时,教师要对每个学生进行阶段性评价。

评价内容应包括各学科的学业状况评价和教师的评语评价。

要发挥评价的激励、反馈、调整和改进功能,使评价成为促进学生发展的过程。

五、教学研究1.完善教研机构,健全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

要整合学校教导处、教研组(室)、备课组和课题组等力量,建立直接服务于教学,服务于教师专业成长的开放的学校教研网络。

教研组每两周活动一次,每次时间不少于1小时,做到“三定”:定时、定主题、定中心发言人,认真研讨,并做好记录。

2.教师要积极参与课题研究,教研组(备课组)应根据本年段的特点,承担课题研究的一部分任务,及时整理研究经验,一学年结束要进行阶段性结题。

3.每位教师每学期上一节公开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要做好记录和简评,并积极参加评课活动。

4.教师对于“有效教学”、“自育自学”课题研究取得的成果,要及时形成文字材料,在并积极投稿,对发表的论文、教学设计、教学随笔等,学校给予奖励篇三:小学教师工作常规管理制度为加强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管理,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素质,保证学校教育工作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特制定《教师工作常规管理制度》。

一、学习制度。

准时参加学校政治、业务学习,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经常读书看报,每学期阅读一本教育专著,做好读书笔记。

每学期参加课改实验或专题培训一次,撰写5篇教学反思或教学随笔,撰写一份教研、教改实验报告或教学经验总结、研究论文。

二、研讨制度。

建立教研、教改成果的检查、研讨、评估、交流制度。

教研组每学期要有教研活动计划、教改课题,各学科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研讨交流会;教研组积极承担各级教研课题,每周要有教研活动,每学期至少要完成一项校级科研课题。

教师每学期至少上一次公开课或教改实验课,主动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教师每学期至少要参与一次校外教研活动,评课和研讨时要注意听取他人意见、汲取他人精华、发表自己见解。

三、请假制度。

严格执行请假管理制度,坚持做到有事先请假、无事不请假、小事少请假。

教职工每日考勤由教导处负责,实行签到制。

请假时须按有关程序到教导处办理登记手续,工作时间凭票出入校门。

半天以内的病假或事假,由教导主任或主管副校长审批;1-3天以内的公假或私假,应经校长同意;3天以上报教育局审批。

教师请假应自找本学科或本教研组教师代课,并告知教导处同意备案,假后上班时主动销假,并在规定时间内为学生补上课。

四、办公制度。

认真执行坐班制度,上班时间上做到“四准”:准时到校、准时进教室、准时上课、准时下课。

办公期间杜绝玩游戏,严禁吸烟、喝酒、下棋、打牌,做与工作无关或影响他人办公的事。

轮流值日,保持办公室的整洁;相互尊重,维护人际关系和谐。

五、课程制度。

严格按照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组织教育教学活动。

严肃教学纪律,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经教导处批准,不得随意调换课程、随意授课,改变授课计划;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授课时数;不得搞突击教学提前结束新课;不得随意停课、放假,不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六、集会制度。

周一晨会或学校集会时,由政教处出面组织,全体教师均应主动参加,主管副校长应提前到操场维持秩序,组织好师生列队参加,做到准时、文明、整齐、安静和安全。

教研组长和班主任应根据集会时提出的要求,结合师生思想动态,及时进行强调引导、提出具体要求。

七、上课制度。

建立和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向课堂教学要质量。

教师上课必须做到“五不”:不上无准备的课,不坐着上课,不歧视后进生,不将学生赶出教室,不在上课时接打手机、听音乐;力求“四多”:多采用直观教学,多面向全体学生教学,多给学生思考的时空,多让学生合作探究、互动学习。

八、听课制度。

建立随堂听课、定期听课制度,养成专心听课、认真做好听课和评课记录的良好习惯。

听课后要及时参加评课、议课,同授课教师沟通交流。

每学期校长、主管副校长、教导主任听课不少于30节;教研组长、教导干事听课不少于20节;教师每人听课不少于15节,新教师听课不少于20节。

九、备课制度。

教师每学期第一周围绕学科课程标准、班级学生实际和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本学期所任学科教学计划,上报教导处备查。

提倡教师集体备课,交流教学经验。

教师课前必须精心备课,做到备课标、备教材、备教法、备学生、备学法。

教案一般应包括教学课题、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准备、教学过程等,尤其是教学目标和教学过程的设计要备详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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