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水土保持监理规范

水土保持监理规范1. 引言水土保持是指预防和减少水土流失、改善水土资源利用条件、保护水体、保护生态环境的一项综合性工程。
为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的可持续发展,需要进行有效的监理工作。
本文档旨在提供水土保持监理规范,以指导监理人员的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 监理范围水土保持监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方面: - 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 - 护坡、护岸工程的施工和维护; - 种植绿化和造林工程的实施; - 雨水收集和排水系统的建设。
3. 监理人员的职责水土保持监理人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 监督施工过程中的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情况; - 检查工程图纸设计是否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 检查施工材料的质量; - 检查水土保持设施的安装和维护工作; - 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了解水土保持的基本要求; - 报告工程现场的水土保持情况,汇总问题和建议。
4. 监理文件的准备为了实现有效的水土保持监理工作,以下文件应准备齐全: - 监理合同:详细规定监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 工程图纸:包括水土保持措施的具体设计; - 工程规范: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规范; - 施工方案:详细说明施工过程中的水土保持措施; - 材料符合证明:确保使用的材料符合相关标准; - 检测报告:对水土保持设施的安装质量进行检验。
5. 监理流程水土保持监理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准备工作:包括准备监理文件和组织监理人员的培训。
2. 施工前检查:核实施工图纸和工程规范是否符合要求。
3. 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定期巡视施工现场,检查水土保持设施的实施情况。
4. 检查和验收:在工程完工前进行最终检查和验收。
5. 缺陷整改:如发现问题和缺陷,要求及时整改。
6. 监理报告:根据实际情况编写监理报告,如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评估和建议。
6. 监理要求为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理人员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了解水土保持工程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与施工人员和设计人员有效沟通; -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工作纪律,能独立完成监理工作; -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能够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监理工作; - 具备快速反应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应对各种施工现场的特殊情况。
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资格要求:1.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关资质,并在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和定期培训的基础上,建立监理人员档案,确保监理人员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二、监理工作准备:1.监理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包括工程流程和监理工作要点,确定监理项目的工作重点和难点。
2.监理单位应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以及业主进行沟通和协调,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三、监理任务和职责:1.监理单位负责监督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确保方案的合理性和合规性,并提出修改意见。
2.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包括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材料的质量和使用情况、工程进度及质量验收等。
3.监理单位应监督工程的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情况,包括防止土壤侵蚀、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及生态环境的保护等。
四、监理程序和方法:1.监理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现场监理,包括对工程的基础施工过程进行监控,记录施工数据和情况。
2.监理单位应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工程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抽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3.监理单位应建立监理档案,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和记录,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质量检测报告等。
五、监理报告和问题处理:1.监理单位应定期向业主和有关部门提交监理报告,包括工程进展情况、质量检测结果等。
2.监理单位在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和违规行为时,应及时向业主和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六、监理考核和奖惩:1.监理单位应对监理工作进行评价,评估监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
2.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业主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监理单位在工作中履职不力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扣分或处罚。
以上是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基本内容,详细的监理细则需要根据具体工程项目和监理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目录1、总则2、术语3、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3.1、监理单位3.2、监理机构3.3、监理人员4、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4.1、基本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方法4.1、主要工作制度5、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5.1、监理机构的准备工作5.2、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6、施工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6.1、开工条件的控制6.2、施工质量的控制6.3、工程进度的控制6.4、工程投资控制6.5、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6.6、工程设计变更6.7、工程信息管理7、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8、保修期的监理工作8.1、保修期的起算、延长和终止8.2、保修期的监理主要工作内容附录A:监理规划的编写要求及主要内容A.1、监理规划的编写要求A.2、监理规划的编制依据及主要内容附录B: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要求及主要内容B.1、实施细则的编写要求B.2、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编写的主要内容附录C:监理报告的编写要求及提纲C.1、监理报告的编写要求C.2、工程监理月报编写的主要内容及提纲C.3、监理专题报告的编写的主要内容及提纲C.4、监理工作报告的编写主要内容C.5、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的编写提纲附录D:监理工作的常用表格D.1、表格说明D.2、表格使用说明D.3、建设监理工作常用表格目录标准用词说明:1 总则1.0.1:为规范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保证监理工作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水土保持工程特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与水土保持工程投资资金超过200万元的国有资金投资、国家融资,或者适用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的贷款、援助资金的水土保持生态工程,以及铁路、公路、城镇建设、矿山、电力、石油天然气、建材等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
1.0.3:监理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履行监理合同所规定的职责。
独立、诚信、科学的开展监理工作,公平、公证的协调工程参见各方的的关系处理工程社工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目录1、总则2、术语3、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3。
1、监理单位3。
2、监理机构3。
3、监理人员4、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4。
1、基本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方法4。
1、主要工作制度5、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5.1、监理机构的准备工作5。
2、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6、施工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6。
1、开工条件的控制6.2、施工质量的控制6。
3、工程进度的控制6.4、工程投资控制6.5、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6。
6、工程设计变更6。
7、工程信息管理7、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8、保修期的监理工作8.1、保修期的起算、延长和终止8。
2、保修期的监理主要工作内容附录A:监理规划的编写要求及主要内容A。
1、监理规划的编写要求A.2、监理规划的编制依据及主要内容附录B: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要求及主要内容B.1、实施细则的编写要求B.2、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编写的主要内容附录C:监理报告的编写要求及提纲C。
1、监理报告的编写要求C.2、工程监理月报编写的主要内容及提纲C.3、监理专题报告的编写的主要内容及提纲C。
4、监理工作报告的编写主要内容C。
5、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的编写提纲附录D:监理工作的常用表格D.1、表格说明D.2、表格使用说明D。
3、建设监理工作常用表格目录标准用词说明:1 总则1.0.1:为规范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保证监理工作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水土保持工程特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与水土保持工程投资资金超过200万元的国有资金投资、国家融资,或者适用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的贷款、援助资金的水土保持生态工程,以及铁路、公路、城镇建设、矿山、电力、石油天然气、建材等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
1.0。
3:监理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履行监理合同所规定的职责。
独立、诚信、科学的开展监理工作,公平、公证的协调工程参见各方的的关系处理工程社工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
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规范

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规范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是保水、保土、保草、保景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提高水土保持工程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行为,加强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化,特制定本监理规范,希望广大专业人士提出宝贵意见。
一、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的基本原则(一)科学性原则:监理要根据水土保持工程的特点和工程预期目标,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全面性原则:监理要对水土保持工程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监控,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的监理,确保工程各个环节的质量和效果。
(三)透明性原则:监理要公开透明,及时向业主和有关部门报告水土保持工程的监理情况,确保监理工作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四)综合性原则:监理要综合运用技术、管理、法律等各种手段,对水土保持工程进行全面评估和监控,以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
(五)安全性原则:监理要注重安全生产,确保监理工作的安全和施工单位的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的职责和任务(一)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工程合同的要求,对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
(二)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核,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同时要负责编制监理方案和监理报告,做好监理工作的记录、整理和总结。
(三)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确保施工单位按照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五)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向业主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和按时完成。
三、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的技术要求(一)监理单位应当对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材料的合格检验、施工质量的检查等。
(二)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的设计文件进行详细的审核,包括水土保持工程的布置方案、工程量计算、材料规格等,确保设计符合水土保持工程的要求。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一、总则水土保持工程是指通过各种措施,减少水土流失,保护土地资源的一种工程。
为了保证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效果,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监理规范,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二、监理单位1. 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资质,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2. 监理单位应独立公正,不得受其他利益影响,保证监理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 监理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执行监理任务,如有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监理范围1. 施工前期:监理单位应参与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评审,审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2. 施工中期:监理单位应定期现场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工程施工。
3. 施工后期:监理单位应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四、监理任务1. 监督施工单位遵守《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规范》,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合法合规。
2.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工程施工,杜绝违规操作和施工质量问题。
3. 掌握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五、监理报告1. 监理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工程施工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等信息。
2. 监理报告应及时提交给相关部门和相关方,确保监理信息的及时传达和处理。
六、责任追究1. 如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要求整改。
2. 如监理单位监理不力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应承担相应责任,并依法处理。
综上所述,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对于保证工程质量和效果至关重要,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施工的合法合规,保护土地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目录1、总则2、术语3、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3.1、监理单位3.2、监理机构3.3、监理人员4、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4.1、基本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方法4.1、主要工作制度5、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5.1、监理机构的准备工作5.2、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6、施工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6.1、开工条件的控制6.2、施工质量的控制6.3、工程进度的控制6.4、工程投资控制6.5、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6.6、工程设计变更6.7、工程信息管理7、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8、保修期的监理工作8.1、保修期的起算、延长和终止8.2、保修期的监理主要工作内容附录A:监理规划的编写要求及主要内容A.1、监理规划的编写要求A.2、监理规划的编制依据及主要内容附录B: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要求及主要内容B.1、实施细则的编写要求B.2、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编写的主要内容附录C:监理报告的编写要求及提纲C.1、监理报告的编写要求C.2、工程监理月报编写的主要内容及提纲C.3、监理专题报告的编写的主要内容及提纲C.4、监理工作报告的编写主要内容C.5、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的编写提纲附录D:监理工作的常用表格D.1、表格说明D.2、表格使用说明D.3、建设监理工作常用表格目录标准用词说明:1总则1、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有关技术标准及其强制性条文。
3、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4、监理、施工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范》(SL336—2006)《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2术语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对自然因素和认为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所采取的工程、生物等防止措施的统称。
包括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取得水土保持建设监理资格等级证书,并与建设单位签订了监理合同,提供监理服务的单位。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projects(校正版)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为了规范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保证监理质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的规定,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组织编制了《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规范》。
本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近年来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实践编制而成。
本规范仅限于水土保持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准备、施工实施、工程验收及保修期等阶段的监理工作。
本规范共8章165条和4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监理组织和人员;——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施工实施阶段监理工作;——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本规范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规范主持机构: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本规范解释单位: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本规范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本规范参编单位:西安黄河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本规范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本规范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本规范例体格式审查人:1 总则 (1)2 术语 (1)3 监理组织及监理人员 (2)3.1监理单位 (2)3.2监理机构 (3)3.3监理人员 (4)4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6)4.1基本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方法 (6)4.2主要工作制度 (7)5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8)5.1监理机构的准备工作 (8)5.2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8)6 施工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 (10)6.1开工条件的控制 (10)6.2工程质量控制 (10)6.3工程进度控制 (16)6.4工程投资控制 (19)6.5施工安全、职业卫生与环境保护 (22)6.6工程设计变更 (23)6.7信息管理 (23)7 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25)附录A 监理报告的编写要求及提纲 (26)A.1监理报告的编写要求 (26)A.2工程监理月报编写提纲及内容 (26)A.3监理专题报告的编写提纲及内容 (27)A.4监理工作报告的编写内容 (28)A.5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的编写提纲 (29)附录B 监理规划的编写要求及主要内容 (30)B.1监理规划的编写要求 (30)B.2监理规划的编制依据及主要内容 (31)附录C 监理实施细则编写要求及主要内容 (32)C.1实施细则的编写要求 (32)C.2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编写主要内容 (32)附录D 建设监理工作常用表格 (33)D.1表格说明 (33)D.2表格使用说明 (34)D.3建设监理工作常用表格目录 (34)标准用词说明 (62)SL523-2011 (63)条文说明 (63)1 总则 (64)2 术语 (64)3 监理组织及监理人员 (65)4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65)5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65)6 施工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 (66)7 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66)1 总则1.0.1为规范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保证监理工作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水土保持工程特点制定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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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目录1、总则2、术语3、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3.1、监理单位3.2、监理机构3.3、监理人员4、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4.1、基本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方法4.1、主要工作制度5、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5.1、监理机构的准备工作5.2、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6、施工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6.1、开工条件的控制6.2、施工质量的控制6.3、工程进度的控制6.4、工程投资控制6.5、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6.6、工程设计变更6.7、工程信息管理7、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8、保修期的监理工作8.1、保修期的起算、延长和终止8.2、保修期的监理主要工作内容附录A:监理规划的编写要求及主要内容A.1、监理规划的编写要求A.2、监理规划的编制依据及主要内容附录B: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要求及主要内容B.1、实施细则的编写要求B.2、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编写的主要内容附录C:监理报告的编写要求及提纲C.1、监理报告的编写要求C.2、工程监理月报编写的主要内容及提纲C.3、监理专题报告的编写的主要内容及提纲C.4、监理工作报告的编写主要内容C.5、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的编写提纲附录D:监理工作的常用表格D.1、表格说明D.2、表格使用说明D.3、建设监理工作常用表格目录标准用词说明:1 总则1.0.1:为规范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保证监理工作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水土保持工程特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与水土保持工程投资资金超过200万元的国有资金投资、国家融资,或者适用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的贷款、援助资金的水土保持生态工程,以及铁路、公路、城镇建设、矿山、电力、石油天然气、建材等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
1.0.3:监理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履行监理合同所规定的职责。
独立、诚信、科学的开展监理工作,公平、公证的协调工程参见各方的的关系处理工程社工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
1.0.4:水土保持工程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监理单位为实施监理而进行的审核、核查、检验、认可与批准,并不免除或者减轻责任方应承担的责任。
1.0.5:监理单位应充分利用建设单位提供的满足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办公、交通、通讯和生活设施,根据工作需要选择监理方法。
1.0.6: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的依据包括下列内容:1、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有关技术标准及其强制性条文。
3、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4、监理、施工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1.0.7:本规范主要引用下列规范标准《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范》(SL336—2006)《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1.0.8: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水土保持工程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对自然因素和认为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所采取的工程、生物等防止措施的统称。
包括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
2.0.2: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取得水土保持建设监理资格等级证书,并与建设单位签订了监理合同,提供监理服务的单位。
2.0.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利的项目机构中的监理工程师。
2.0.4:巡视检验监理机构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2.0.5:旁站监理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试验工程、主要隐蔽工程和完工后无法监测其质量的工程,实施连续性全过程检查、监督和管理。
2.0.6跟踪监测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式样检测的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拟定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和方法的有效性和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2.0.7:平行检测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对式样自行检测的同时,独立抽样进行检测,核实施工单位的检测结果的可信性。
2.0.8:监理报告在工程实施监理过程中,由监理单位想建设单位提交的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监理总结报告的总称。
相关格式见附录3 监理组织及监理人员3.1.1: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的资格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担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业务,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1.2:不同资格等级的监理单位承担水土保持监理的业务范围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9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中,含有100万m³以上的淤地坝和小流域坝工程,以及水土保持方案概预算总投资在3000万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由具有甲级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业务。
3.1.3:监理单位承担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应依照《水土保持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
3.1.4:监理单位开展监理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工程建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不得与施工单位、工程材料和苗木籽种的供货人发生经营性的隶属关系,也不得是合伙经营者。
3、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4、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监理业务。
3.1.5:监理单位应该依照监理合同约定,组建项目监理机构、配置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并在监理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展开监理工作,人员配置如有变化,应即使通知建设单位并征得其同意。
3.1.6:监理单位应积极才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技术和手段实施监理工作。
3.1.7: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参与监理工程的现场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有关保险。
3.1.8监理单位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对监理人员进行技术、管理培训,监理监理人员考核、评价、选拔,培养和奖惩制度。
3.1.9:监理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年检,并将年检结果告知建设单位。
3.1.10:两个以上的监理单位可成立监理联营体,共同承担监理业务。
监理联营体各方应明确一个监理单位为责任方。
总监理工程师由责任方派出,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
3.1.11:监理服务范围和服务时间发生变化时监理合同中有约定的,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应该按照合同执行;监理合同中无约定的,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另行签订监理补充协议,明确相关工作、服务内容和报酬。
3.1.12:监理单位的合理建议等使工程建设项目取得了显著成绩,监理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或监理合同约定,获得相应奖励;因监理单位的直接原因致使工程项目遭受直接损失的,监理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或监理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3.2 监理机构3.2.1: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合同时,应在水土保持生态项目区或开发建设项目现场设立项目机构。
3.2.2:监理机构应在监理合同范围内行使职权。
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做成有悖于监理机构在合同范围内所做指示的决定。
3.2.3:监理机构的基本职责与权限应包括下列各项1、协助建设单位选择施工单位、施工设备、工程材料,苗木和籽种供货人。
2、检查并签发施工图纸。
3、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相关文件。
4、签发指令、指示、通知,批复等监理文件。
5、监督和检查施工现场安全和环境保护情况。
6、监督和检查工程建设进度制度。
7、检查工程建设项目的材料、苗木、籽种的质量和工程施工质量。
8、处置工程建设中影响工程质量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
9、审核工程量,签发付款凭证。
10、处理合同违约、变更和索赔问题。
11、参与和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预验收。
12、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
13、监理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权限。
3.2.4:监理机构应制定与监理工作相适应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3.2.5:监理机构应将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的姓名、监理业务的分工和授权范围报送建设单位并通知施工单位。
3.2.6:监理机构进驻工地后,应将开展监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方法和工作制度向施工单位进行交底。
3.2.7监理机构应在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将履行合同期间在建设单位领取的施工图纸、设计文件等资料予以归还,并履行保密义务。
3.3监理人员3.3.1:水土保持监理人员实施注册管理制度,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均系岗位职务。
各级监理人员应持证上岗。
3.3.2:监理人员应遵循一下规则1、遵守职业道德、全面履行职责,维护职业信誉,不得徇私舞弊。
2、提高监理服务意识,加强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
3、未经许可不得泄露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并应妥善做好建设单位所提供的工程建设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4、不得与施工单位、苗木、籽种、设备供货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5、不得出借、出卖、转让、涂改及伪造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
6、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监理单位注册,未经注册单位同意不得承担其他监理单位的监理业务。
3.3.3: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1、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制定监理机构规章制度,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签发监理机构文件。
2、确定监理机构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级监理人员的权限,协调监理机构内部工作。
3、指导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负责本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根据工程建设情况调整监理人员。
4、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
5审批开工申请报告,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
6、组织审核付款申请,签发付款凭证。
7、主持处理合同违约、变更和索赔等事宜,签发变更和索赔的有关文件。
8、组织单位工程预验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
9、检查监理日志,组织编写监理月报(季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组织整理档案资料。
3.3.4: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岗位职责和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权限开展工作履行一下主要职责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季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总结报告。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3、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
4、组织设计交底和现场交桩。
5、组织工地例会和工地专题会议。
6、检查进场材料、苗木、籽种、设备及产品质量凭证、检测报告等。
7、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有关各方之间的关系,按照职责权限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签发监理文件。
8、检验和认定工程量,参与工程质量评定。
9、审核工程量。
10、审查付款凭证。
11、提出索赔、变更及质量和安全事故等方面处理的初步意见。
12、组织分部工程和阶段工程验收,参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13、填写监理日志,整理监理资料。
14、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紧急情况。
15、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
3.3.5:监理员应协助监理工程师工作,并履行一下职责1、核定进场材料、苗木、籽种、设备质量的检验报告和使用情况,并做好现场记录。
2、检查并记录现场施工工序、施工方法等实施过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