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专科中期评估准备材料清单20211224》
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重点专科中期评估评分标准(现场评估部分)

附件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重点专科中期评估评分标准(现场评估部分)一、住院病案(一)中医优势病种病案(45分)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分细则分值1、优势病种(建设监测中3个住院最有优势的病种)居收治住院病种前列。
从病案室近1年归档病案中随机抽取30份病案,检查是否含有优势病种病案。
无优势病种病案,每少一个病种扣5分。
102、执行诊疗方案,主病或主证采用中医治疗方法。
按照重点专科建设监测填报的3个本专科中医治疗最有优势的病种,从病案室近1年归档病案中抽取6份优势病种病案及4份非优势病种病案;必要时专家现场电话追踪患者,了解治疗及预后情况。
未执行诊疗方案,即基本的诊断、治疗思路、方法和技术应用与诊疗方案不符,每份病历扣0.8分;部分执行,酌情扣分(每份病历最多扣0.8分)。
(此项指标仅限于优势病种病案,非优势病种病案此项内容不考察)53、诊断明确,依据充分,病名规范。
诊断不明确、依据不充分,中西医病名不规范,每处扣0.1分(每份病历最多扣0.3分)。
34、首次病程记录四诊资料完整,诊断依据、鉴别诊断、诊疗计划充分反映中医辨证思维理念。
首次病程记录中四诊资料不完整,酌情扣分;症状、舌脉未按中医辨证要求描述,不足以支撑辨证分型,酌情扣分;辨证分析不准确,酌情扣分。
(每份病历最多扣1分)105、上级医师正确指导下级医师开展中医诊疗活动,中医内涵丰富。
查房记录中无上级医师辨证分析与治疗法则、处方,每处扣0.5分;无用药要点讲解记录,每处扣0.5分;对下级医师的诊疗缺陷未及时纠正,每处扣0.5分。
(每份病历最多扣0.5分)56、中医理法方药一致。
中医理法方药不一致,每份病历扣0.5分。
57、合理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
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不合理,酌情扣分。
(每份病历最多扣0.4分)48、辨证使用中成药。
使用中成药不辨证,每份病历扣0.3分;辨证不准确或使用不合理,酌情扣分(每份病历最多扣0.3分)。
3(二)疑难病例病案(20分)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分细则分值1、疑难病例数。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09.10.27•【文号】国中医药办发[2009]36号•【施行日期】2009.10.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发〔2009〕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为全面总结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两年来的工作,评价工作进度和实施效果,总结经验,了解问题,强化措施,进一步推进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工作,我局决定开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中期评估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估范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
二、评估的重点内容(一)参与重点专科协作组工作情况;(二)完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目标与要求》(国中医药发〔2007〕50号)情况。
具体内容见附件1。
三、评估的组织(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组织部署;(二)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局直属管医院的上级主管单位组织开展评估工作;(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进行抽查。
四、评估工作安排(一)各省(区、市)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工作1.成立专家组。
专家组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2名为外省专家(中国中医科学院和北京中医药大学应至少有2名为本单位外专家),专家组组长由外省(外单位)专家担任。
专家组成员中50%以上参加过重点专科协作组的工作和相关会议(专家组组长必须参加过重点专科协作组的工作和相关会议)。
2.评估方式以集中评估为主,也可根据情况进行实地考察。
集中评估采取专家组听取各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工作汇报并提问、查阅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
3.评估结论分为优、中和差三类,由专家组根据评估情况做出。
医院评审需要准备的资料目录(部分

医院评审需要准备的资料目录(部分)一、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部分1临床科室访谈医院制定的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及提高临床疗效的鼓励及考核制度(1.3.1)2、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的发挥中医药优势的相关指标。
(1.3.2)二、队伍建设部分3、考核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3名(试题见专家手册)(2.3.6)三、临床科室建设4、临床科室提供本科室开展的中医特色服务清单(3.2.3)5、临床科室提供本科室人员名单(含护士)标出中医及非中医类别、工作年限毕业学校(3.2.2)6抽查5份本年度归档病历看有无上级医师辩证分析、处方、治则用药讲解(3.24)7、抽查5份危重、疑难讨论病历看有无中医内容(3.25)8、要求科室人员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手册及证书原件,按职称访谈3名医师(3.2.6)9、提供本科室3个以上优势病种诊疗方案,要求5个要素齐全并体现本科室实际(3.3.1)10、掌握本科室优势病种方案,访谈3名中医执业医师,含科室负责人。
(3.3.2)11、抽查3份运行或归档病历看是否执行本科室优势病种诊疗方案(3.3.3)12、要求对本科室诊疗方案进行疗效分析、总结、优化,查3年资料(3.3.4)13、抽查5份病历看手术科室是否制定至少1个常见病围手术期中医诊疗方案(3.3.5)14、2个科室实行临床路径,访谈2名中医执业医师(3.4.2)15、抽查2份运行或归档病历看是否执行临床路径(3.4.3)16、对临床路径实施情况分析提出完善建议(3.4.4)17、抽查近1年10份归档病历检查四诊资料、立法方药一致性每份病历至少2次记录(3.5.2)18、抽查20张中药饮片处方、20张中成药处方(3。
5.4)19、抽查10份归档病历看是否辩证使用中成药(3.6.1)20、考核3名中医(按职称)掌握本科室诊疗技术、方剂等情况(3.7)21、配置8类20种中医诊疗设备,设备科提供清单并到3个科室抽查(3.8)22、科室开展中医医疗技术40种以上,由各科室提供清单报医务科(3.9.1)23、针灸科中医非药物治疗技术人次站医院门诊总人次比例大于10%(3.9.2)24、科室设置中医治疗室,治疗室有中医设备开展中医技术,设置门诊中医综合治疗区(3.9.2)25、门诊处方中中药比例大于60%,饮片大于30%,饮片处方大于门诊人次50%(3.10)科室成立临床质量控制小组。
重点专科申报材料

重点专科申报材料1. 介绍重点专科是指在特定领域内具有重要影响力和独特优势的学科。
申请重点专科需要准备一份完整的申报材料,以突出该学科的学术水平和发展前景。
本文将对重点专科申报材料进行全面详细、完整深入的介绍。
2. 申报材料的组成部分重点专科申报材料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2.1 申请书申请书是重点专科申报材料的核心部分,它要对申请的学科进行全面介绍,并强调学科的重要性和研究价值。
申请书应包含以下内容:•学科背景:介绍该学科的发展历史、研究现状和国内外的相关成果;•研究目标:明确学科发展的目标,并提出具体可行的研究方案;•学术竞争力:介绍本学科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并突出该学科的独特优势;•研究团队:介绍本学科的研究团队,包括核心成员的学术背景和科研成果;•发展前景:分析该学科的发展前景,提出在未来几年内的学术目标和发展计划。
申请书的撰写应简明扼要、逻辑清晰,突出重点,同时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和学术深度。
2.2 科研成果科研成果是评价学科水平和研究能力的重要依据。
重点专科申报材料应包含相关科研成果的清单,包括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应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和专著等。
对于每一项科研成果,应给出以下信息:•成果名称:包括论文标题、专著名称、项目名称等;•发表/出版机构:包括期刊名称、出版社名称、项目承担单位等;•发表/出版时间:包括年份、卷期、页码等;•成果简介:对成果进行简要介绍,突出研究的创新性和学术价值。
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关系到学科的竞争力,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供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2.3 研究项目研究项目是展示学科发展的窗口,应重点呈现项目的科研内容、目标、方法和预期效果等。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名称:简明扼要的项目名称;•研究目标:明确项目的科学研究目标和预期结果;•研究内容:具体介绍项目的科学问题、解决方法和技术路线等;•研究计划:详细阐述项目的实施计划和时间表;•预期效果:说明项目预期将取得的科研成果和社会影响。
《北京市卫生重点学科项目》中期评估方案

采用 定性 与定 量相 结合 的综 合评 估方法 , 2. . 建立评价指标 体 系 51
根据 《 北京 市卫生重 点学 科项 目管理办法 ( 行 ) 试 项 目执行单 位关注 以前开展 的活动是否符 合管理者 项 )第 三条指 出的 “ 京市卫 北 要求 目前项 目进程 与成 果是否符 合管理者要求 、项 目 ( 以下简称 《 目管理 办法 后期政 府的 一些政 策性建 议对项 目的影 响 ( 正面影 响或 生 重点学科设立 的宗 旨是 在北京市建设一批具 有 国际先
维普资讯
课题研究
评 价指 标 及各指标 的相关 说 明 、分 值与权 重 ( ) 表 。
2 5 2 确 定 综 台评 估 分 值 权 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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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效 益 为 主 的 项 目) 尤 其 是 卫 生 项 目的评 估 J 作 , 在 国 二 外 虽 有 开 展 但 为 数 不 多 , 町供 借 鉴 的 国内领 先的医学 重点学科 …… 和第七 条指 出
项 目运行所覆盖 的居 民关注是 :通过项 目实施 ,医 的 “ 申请学 科 内容必须达到 国内先进水平 ,并具有接近 疗质量 是否得到提高 、所提供 的服务是 否令人满意 上 国际先进 水平 的潜 力”的要 求…,课题组 认为 无论各 申 报学科在具体 学科和研 究内容上 有多大的差别 ,最终都 述情 况是 否具 有可持 续性 等 。 在 上述三 方面的利益相 关者 中 ,关 键利 益相关者是 要达到 《 目管理 办法 规定的 目标 ,即都要达到 国际 项 北 京市卫生局 和财政局 ,本研 究设 计方案及评 估研 究主 先 进.国 内领先这 一基本 目标 ,据 此 ,课题组 围绕 着反
重点专科迎检准备工作清单

一、台账资料
1.按《江苏省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与评价标准》准备台账资料,要便于翻阅。
重要资料原件提前备好。
2.准备好科室日常台账、工作记录、中医药应用登记等。
3.定好培检人员,要求熟悉资料。
二、布置现场
1.准备好科室现场接待。
2.专科专病门诊设置。
多专业一体化门诊设置。
3.中医经典病房设置;中医综合治疗区的设置。
4.熟悉本科室设备的种类、分布。
5.上墙内容的补充与更新,如人员、规章制度、技术、中医药知识等。
三、现场访谈
1、院部:
医院支持建设重点专科的相关政策;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鼓励和考核制度;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
2、科主任:
科室的现状、发展规划、计划;本科中医药工作发展计划。
3、医师(组长)
熟悉科室质控;熟悉优势病种、临床路径、围手术期等方案的应用、
疗效评价、优化等;熟悉科室限制性技术、新技术项目开展情况;中医药技术应用情况等。
3、医师(高、中、初各准备一人):
背优势病种、临床路径、围手术期等方案;中医诊疗技术规范;本科常用方剂、协定方。
4、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人:
掌握本专科名老中医学术经验,能提供原始跟师记录、论文等相关学术继承工作材料
四、病历准备
1、在架病历:及时完善,有临床路径的应用。
2、归档病例:
优势病种病历每种准备5份。
临床路径病历每种准备5份。
老中医学术经验应用相关病历。
重要技术应用相关病历。
3、门诊病历
4、中医处方
5、体现多专业一体化相关病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关于开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关于开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4.10.30•【文号】国中医药医政医管便函[2014]88号•【施行日期】2014.10.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关于开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医管便函〔2014〕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计生委中医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根据我局工作安排,为了解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建设情况,推动重点专科提高建设水平,取得建设实效,我司拟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开展中期评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对象(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培育项目(含已验收通过的“十一五”国家中医重点专科)。
(二)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专业)。
以上统称国家中医重点专科。
二、评估时间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于2015年1月底前完成中期评估工作。
三、评估工作安排(一)医院自评。
各国家中医重点专科所在单位要依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重点专科建设要求(2013年印发)对重点专科进行自评,认真总结建设成效,查找存在问题,并将自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基本内容见附件1),报送至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专业)自评报告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至我司。
(二)监测指标体系数据填报。
医疗重点专科(26个专业)按照监测指标体系(见附件2),登录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建设监测指标体系信息平台,按照要求如实、客观填报(监测指标体系数据填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我司将组织专家对填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赋分,并将结果反馈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
护理、临床药学和治未病重点专科不需填报监测指标。
(三)现场评估在各单位完成专科自评的基础上,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中期评估评分标准(现场评估部分)(附件3、4、5、6)适时组织专家对本辖区内的国家中医重点专科进行现场评估。
重点专科(专病)中期评估表 - 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阶段总结表

附件2:
“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
中期评估表
专科(专病):
建设单位:
负责人: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江苏省中医药局
二○○九年十一月
填表说明
一、各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本单位及项目建设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此表,保证评估材料的真实性;
二、承担科技项目、科技成果、获奖情况以及学术交流等栏目需另附相关材料汇总表和复印件;
三、经费使用情况应另附明细情况说明;
四、此表需一式三份。
一、总结报告
二、专科(专病)医疗综合情况
三、人员队伍建设
四、科研情况统计表
五、经费使用情况
六、审核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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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专科中期评估准备材料清单xx1224》1、专科建设情况汇报幻灯(约20分钟)要求。
汇报的内容紧扣国家局下发的重点专科建设要求(xx版)内容,前段时间各专科提交的中期评估自评报告也是要求围绕建设要求进行书写,因此可参照自评报告,需突出亮点及内涵——体现专科在十二五中期建设的成效。
幻灯形式科参照附件提供的两个幻灯(十一五重点专科验收时的幻灯)。
2、现场检查(1)现场评估评分标准的相关数据及支撑材料如临床专科:①近1年(xx年12月—xx年11月出院患者一览表),建议提前挑选好相应的病案(虽然标准说是“随机”,如果检查专家无明确要求随机抽,就可提供提前准备的病案给专家);②疑难病案至少5份(据前期省局在省二中试评时反馈的情况,评审专家对这一块比较看重,所以注意挑选病案的质量);③门诊诊疗活动(有执业类别的专科人员花名册,明确检查当日专科至少有3位中医类别的医师出门诊)④技术应用(提供相关的数据,图片等,最好备有技术应用的场地及材料,如专家提出现场查看相关技术的具体应用,可以尽量提供)(2)重点专科建设要求(xx年版)实施细则具体支撑材料(为今年院内重点专科检查评估标准相关材料,建议补充xx年度的相关数据及材料);(3)重点专科监测指标报表(刚刚各专科在监测系统报送的数据,专科会查对核实,需提供报送数据的相关职称资料);【治未病、护理、临床药学此项无需提供】3、人员安排检查当日,原则上各专科负责人陪同,并安排人员协助专家做好检查情况记录及提供具体材料供专家审阅(人员必须熟悉备检材料);4、场地安排检查地点统一安排在大德路总院,请各专科提前做好示教室布置及相关备检材料的摆放。
无示教室的专家医教处正在协调地方。
第二篇: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管理办法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评估和管理,促进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提升我国临床医疗水平,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实现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是卫生部根据医疗卫生发展需求,组织专家评估产生的,代表我国医疗技术和管理水平,具有医疗能力强、医疗质量高、管理规范等特点的医疗专科;在临床医疗服务体系中居于技术核心地位,也是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人才培养和技术推广的基地。
第三条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按照专科优势和水平分为国家i级临床重点专科和国家ii级临床重点专科。
国家i级临床重点专科在全国范围内突出综合优势和整体水平,代表全国最先进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国家ii级临床重点专科突出临床技术特色,在重点方向上有所突破。
第四条卫生部负责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评估、管理和考核工作。
第五条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依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设定,主要包括二级临床科目、部分一级临床科目及少数与临床医学相关的科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卫生部成立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评估专家库及评估纪律检查小组。
第七条委员会主任由部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卫生部医政司司长担任,委员由卫生部相关司局负责人、相关学协会负责人、医疗管理专家及著名医学专家等担任。
委员会负责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八条办公室设在卫生部医政司,负责组建评估专家库,以及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第九条评估专家库由专业技术专家库和医疗管理专家库组成。
第十条进入专业技术专家库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知识,熟悉本专业领域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在本专业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二)受聘于三级以上医院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卫生技术职务5年以上;(三)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四)身体健康状况能够胜任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工作。
第十一条进入医疗管理专家库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知识,熟悉医疗管理领域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二)受聘于医疗机构并在院级管理岗位工作5年以上;(三)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四)身体健康状况能够胜任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工作。
第十二条专家库成员聘用期为5年。
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可由委员会终止其聘任:(一)违反评估纪律的;(二)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评估工作的;(三)变更与所在单位聘任关系的;(四)发生重大医疗事故的责任人;(五)受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第十三条评估纪律检查小组由驻卫生部纪检监察部门、相关学协会人员组成,负责全程监督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以确保评估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三章申报第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医院医疗科室,可以以医院为单位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一)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二)能独立并常规开展本专业诊疗技术,整体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行列;(三)学科带头人在国内本专业学术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在专科发展中能起领头作用;(四)人才形成梯队,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职称结构及学历结构合理,有一支素质较高的后备人才队伍;(五)具有满足本专科业务需要的设施和设备;(六)有独立病区,病床使用率≥85%,独立开展的必备诊疗技术项目≥95%,能够开展全部重点专科诊疗技术,住院患者中危重症患者比例≥60%,具有较强的医疗服务和医疗技术辐射能力。
第十五条医院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时要充分考虑所申报专科在全国的优势,切实做到既积极申报,又有的放矢。
第十六条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医院,应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申报书》;(二)能够说明专科水平的文字说明材料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七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申报医院的指导和监督,对医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初评,并进行现场检查,在符合条件的医院《申报书》上签署同意意见,报送办公室。
第十八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确保辖区内医院申报和初评工作的公平公正,并确保医院申报的材料真实有效。
第四章评估第十九条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择优选拔原则;实事求是、统筹兼顾原则。
第二十条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包括资料审核、集中答辩、现场检查、名单公示和公布。
第二十一条办公室对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未按照申报要求上报的,予以退回。
审核合格的,进行集中答辩。
第二十二条办公室从专家库中抽取相应专业技术专家和医疗管理专家组成答辩评比专家组,对申报单位进行集中答辩评比,根据答辩结果,经答辩评比专家组合议,确定进入现场检查的单位名单。
第二十三条办公室从专家库中抽取专业技术专家和医疗管理专家,组建现场检查专家组,对通过集中答辩评比的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内容包括听取汇报、分组检查、查阅资料和问卷调查等。
第二十四条办公室根据申报单位现场检查结果,组织专家合议,依据专科的技术水平、医疗质量和发展潜力,提出建议名单,报委员会审定,并进行公示后,评定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
由卫生部颁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证书和牌匾。
第二十五条评估纪律检查小组监督评估的全过程,保证评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评估人员和评估专家应严格遵守评估纪律。
第二十六条申报单位不得弄虚作假。
凡在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估资格;已经评定的,予以撤销,并视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并通报。
情节严重的,取消申报单位一个评估周期内的申报资格。
第二十七条答辩评比和现场检查专家有下列情形的,应予回避:(一)专家来自被评估医院的;(二)专家与被评估医院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三)卫生行政部门和被评估医院提出的其他合理理由的。
第二十八条专家在评估过程中,因违反评估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卫生部取消其参与卫生部各类专业评估的资格并通报到所在单位。
对违反评估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章管理第二十九条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积极将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当地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保证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良性运转,发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有的工作职能。
第三十条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所在医院要加强对重点专科的建设和管理。
第三十一条卫生部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进行年度检查,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医疗技术水平的发展、临床服务能力的提高、专科辐射能力的发挥、人才队伍的建设等。
第三十二条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实行动态管理,五年为一个评估周期。
期末考核不合格的,撤销其临床重点专科称号,并取消其下一周期的申报资格。
第三十三条卫生行政部门在医院评审、专科技术准入、科研立项、继续教育、相关培训基地认可、评先评优和专科医务人员学术任职、国际交流、评先评优等方面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和激励,并争取财政经费支持。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四条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此管理办法制定辖区内临床重点专科评估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三篇:第四章重点专科建设详细清单第一部分第四章重点专科建设详细清单4.1.1确定重点专科。
现有骨伤科、脑病科、针灸推拿科、糖尿病科,要文件。
设立省级重点专科一个、市级重点专科一个准备这两个科室的科室介绍、学科带头人介绍、科室服务项目介绍,中医方面的学科优势、特色服务、床位设置。
4.1.2病床不少于20张。
按照《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要求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建立《中医诊疗设备清单》诊疗设备满足临床工作需要。
4.1.4中医人员达70%带头人在学术团体任职,要有文件。
4.1.5中医辩证率达100%查10份运行病历或门诊病历。
4.1.6中医治疗率60%,优势病种达70%。
查上年度统计资料,可编造。
4.1.7专科服务量在相应级别中医同专业科室中领先,门诊量、出院人数逐年增加。
查三年度统计资料,可以编造。
4.24.2.1制定专科发展规划。
4.2.2制定年度重点专科工作计划。
4.2.3制定本专科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可体现在年度工作计划中。
抽查2项落实情况。
4.2.4确定的优势病种应具有明显的中医药特色优势,中医临床疗效突出,居本专科收治病种前列。
4.34.3.1重点专科《优势病种、常见病诊疗方案》必须要重点去做,每科3种诊疗方案,必须是科室前五位的疾病(没有办法情况下,可编造),包含中西医病名、诊断、治疗、难点分析、疗效评价五要素。
4.3.2医师掌握本科诊疗方案。
提问,全员会背,仍要准备枪手。
★4.3.3诊疗方案在临床中得到应用。
抽查3份运行病历。
4.3.4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对优势病种诊疗方案的实施情况和中医临床疗效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中医疗效评价客观、科学。
三年的。
4.44.4.制定《学术继承工作计划及实施措施》、《名老中医学术继承人个人资料》、《名老中医学术经验资料》、《名老中医学术思想及临床实践资料》,本专业领域中医诊疗技术文献挖掘整理应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