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档案资料管理
建筑公司档案三级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文件、技术文件、合同文件、财务文件、人事文件、设备文件等。
三、档案三级管理组织体系1. 档案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负责公司档案管理的总体决策和重大事项的审批。
2. 档案管理部门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由公司总经理直接任命。
3. 档案室设立档案室,负责具体实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档案室负责人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任命。
四、档案三级管理职责1. 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审批重大档案事项;(3)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 档案管理部门职责(1)组织实施公司档案管理制度;(2)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3)组织开展档案业务培训、交流与合作;(4)对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 档案室职责(1)具体实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2)负责档案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3)负责档案的借阅、复制、销毁等工作;(4)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汇报工作。
五、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1)各部门在文件形成过程中,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文件;(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审核、分类、归档。
2. 档案整理(1)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2)编制档案目录,便于查阅。
3. 档案保管(1)档案室应按照档案保管要求,提供安全、舒适的保管环境;(2)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保养,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4. 档案利用(1)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提供档案查阅、复制等服务;(2)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管理规定,合理利用档案。
建筑施工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二、档案收集与整理1.档案的收集(1)建筑施工企业应每年确定档案收集计划,并向各部门下发通知,明确要求每个部门按计划收集相关档案。
(2)档案收集的文书资料应具有凭证性和完整性,必须包含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双重保存。
(3)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合作,及时获取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档案。
2.档案的整理(1)档案整理要进行分类、归档,确保各类档案的有序整理,减少档案遗漏和混乱。
(2)档案整理工作应由专人负责,对档案材料进行目录编制和电子化处理,以便日后查阅和利用。
三、档案保存与利用1.档案保存(1)建筑施工企业应配备专门的档案室,并要求专门负责档案保存和管理的人员。
(2)档案保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3)档案材料应存放在标明编号的文件柜中,并按照文件类型和时间顺序进行分类存储。
(4)档案室应定期进行防火、防潮、防虫等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
2.档案利用(1)档案室应向内部员工提供档案利用服务,在保证档案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提供便捷的档案查阅条件。
(2)档案利用需经过申请和核准程序,确保档案的正当、合法利用。
(3)档案利用应提供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涉密档案要加强安全管理,防止泄露。
四、档案管理责任1.建筑施工企业总部负责人对档案工作负总责,确保档案工作的正常运行。
2.档案室负责人对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档案工作,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和工作计划。
3.各部门和岗位对自己所涉及的档案负责,协助档案室进行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4.档案使用人应遵守档案管理制度,正确使用和保管档案,不得私自销毁或外借档案。
五、档案监督检查六、附则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建筑施工企业总部负责人。
3.本制度的修订应通过合法程序,经过相关部门和岗位的审核和意见征询后方可生效。
以上是建筑施工企业档案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和实施,以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档案的安全保存。
建筑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建筑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规范建筑工程资料档案管理,遵循“谁建谁管,谁用谁养”的原则,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保证建筑工程文件、资料档案完整、准确、安全、可检索、可传承,最终实现跨时间、跨地域、跨部门的建筑工程知识传承。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开发、设计、施工、验收、监理、维修等单位,以及所辖子(分)公司的工程资料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机构由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资料室、质量验收部门、安全保障部门等单位联合组成资料管理委员会,负责建筑工程资料档案的管理。
四、档案管理内容1. 建筑工程文件、资料档案包括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验收报告、计量单、会议纪要、开工报告、竣工报告、竣工图纸等文件和资料。
2. 建筑工程管理人员档案包括工程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等建筑工程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持证情况、业绩信息等档案。
3. 建筑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工艺文件档案包括建筑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工艺文件及其修改记录等档案。
4. 建筑工程质量档案包括验收、检测等相关资料档案。
5. 建筑工程安全档案包括安全生产文件、事故应急预案、安全检查记录等档案。
五、档案管理流程1. 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资料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建设之初便设立专项资料管理人员,由其向总承包单位提交建筑资料档案的相关内容、标准、规范、工艺文件等资料。
2. 总承包单位收集资料编制档案总承包单位负责收集设计、施工、验收、维护等各环节的原始资料,经过编制档案,交由资料管理委员会进行管理。
3. 档案管理委员会管理资料档案资料管理委员会在收到资料档案后,对其进行编目、归档、存储、保管、提取、复制、备份等管理工作,建立全过程档案管理系统,确保资料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 利用率评估档案管理委员会对档案的利用率进行评估,定期检查档案存储环境,确保档案利用效率和工程质量相匹配。
5. 档案归档建筑工程结束后,所有原始文件、资料、档案等应当及时归档,交由资料管理委员会进行管理。
建筑工程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文件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保管,分室存放;(三)便于利用,确保安全;(四)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统一管理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三)负责档案的借阅、复制、公布等工作;(四)开展档案宣传教育,提高员工档案意识;(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档案审计、评估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设立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第三章档案管理范围第七条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在公司各项建筑施工、经营运行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数据、图样、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或记录。
第八条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公司成立、变更、合并、分立、终止等文件的存档;(二)公司组织机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工程管理、物资管理等方面的文件;(三)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件;(四)公司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等;(五)公司工程图纸、施工方案、验收报告等;(六)公司声像资料、电子文件等。
第四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九条公司各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收集本部门的档案资料。
第十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的档案资料应全面反映公司的各项业务活动;(二)准确性:收集的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三)完整性:收集的档案资料应完整无缺;(四)及时性:收集的档案资料应随时归档。
建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五篇)

建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档案保管制度(一)本单位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均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保管,档案室在接收档案时必须认真检查验收并履行交接手续。
(二)存放档案设置必需的档案专用库房和箱柜并进行科学分类、排列、编目,便于查找。
(三)库内配备温湿度计,坚持库内温湿度测量与记录,有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
(四)做到库内不办公、无杂物堆放、经常保持库房清洁卫生。
(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和“八防”措施,每年核对案卷数一次,做到数字准确、案卷与目录相符,对破损和变质档案要及时修复和复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并认真做好记录。
(六)建立全宗卷,以积累存贮本单位档案的立卷情况说明、分类方案、鉴定报告、销毁清册、交接凭证、检查记录、全宗介绍等材料。
(七)库房钥匙由综合档案室档案员保管,非档案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库房,进出应随手关门。
(八)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对所管档案必须严格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和监交人都必须签名。
档案保密制度(一)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者,不得随意谈论保密档案材料的情况及内容,非档案人员不准私自开箱或者翻阅档案材料。
(二)利用者只能查阅与本单位或与本人工作有关的内容,其他档案内容不得随意翻阅摘抄。
(三)查阅复制有关机密档案材料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四)借阅档案资料必须进行登记,收回时核对无误后及时入库。
(五)不准将所借档案随便转借他人,不准将档案带到家里或公共场所。
(六)档案室箱柜要加锁,要随手关门、关灯。
(七)销毁期满档案需要经档案鉴定小组鉴定,报领导批准,登记造册,报有关部门备案,严把废纸出售关。
档案利用制度(一)凡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均可查阅本单位形成的档案资料,如需要借阅,应经分管领导批准,一周内归还。
(二)外单位需要查阅本单位档案资料时,需出示介绍信,说明查阅目的,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借阅,一般不予外借。
(三)查阅档案者,要爱护档案,严禁在档案材料上画图、划线、折叠、涂改、撕页、拆卷等。
建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范本(3篇)

建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建筑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便捷的使用,保证企业信息的连续性和系统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档案的管理范围第二条建筑公司的档案包括各类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图形、语音、图像、数据等形式的经营、管理、生产和科研档案。
第三条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第三条档案管理部门是建筑公司的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整理、保管、利用、管理和保护档案资料的工作。
1. 负责制定和落实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工作的有效实施。
2. 组织档案的收集、整理、登记、分类、编目、装订、整理、鉴定等工作。
3. 制订档案的借阅、调阅、移交、销毁等操作规程,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 组织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工作,建立和维护电子档案系统。
5. 开展档案资料的整理、翻阅、复制、借阅、调阅等服务工作。
6. 负责档案资料的检索工作,及时提供档案信息。
7. 开展档案的保密工作,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8. 定期组织档案的备份、复制和存储工作,确保档案安全可靠。
9. 开展档案的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意识。
第四章档案的收集和整理第五条建筑公司的各个部门应按照规定,及时将产生的各类档案资料送交档案管理部门,由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整理、编目、装订、归档等处理。
第六条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进行档案资料的审核、验收,并及时登记、编目等工作。
第七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相应的档案整理制度,规定档案的归档标准和方法,确保档案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现行档案和非现行档案的管理区分,认真处理不再使用的档案。
第九条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定期清理和盘点工作,删减不必要的档案。
第十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对原件进行整理、保管和备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第十一条对于敏感信息和商业秘密,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不对外泄露。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档案摘抄制度,并确保摘抄的忠实性和准确性。
建筑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建筑工程公司作为一个规模较大的企业,业务范围广泛,所涉及的资料比较繁杂,因此对于档案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建筑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能够帮助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管理制度的目的和意义制度的建立旨在从文件编制、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方面规范和细化建筑工程公司的档案管理流程,明确档案管理的职责和岗位,为档案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提供坚实的基础。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的意义有以下几个方面:(一)规范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协同能力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有利于实现标准化的管理,明确职责,使工作协调有序,避免文件信息在多个部门之间出现丢失或不同步等问题,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提高档案利用率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能够使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利用做到系统规划,方便与海量建筑技术、经验和知识资料的交流和共享,并使得档案的利用最大化。
(三)确保企业知识资产的保护与传承档案是企业的重要知识资产和记忆载体,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能够有序规划文件保管要求,在全员参与下,使得档案得到完美保护,使之传承流传。
三、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1)以工作需要为导向(2)依照法律法规要求(3)档案管理人员要保证档案信息的安全性(4)档案的保管和利用要讲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平衡2、档案的分类建筑工程公司的档案可以根据类型进行多样化分类,将档案内容分为技术类、财务类、人事类、行政类四个方面,根据工程的类型可以分为建筑类、市政类、桥梁类、隧道类3、档案管理的职责和岗位(1)公司领导:负责制定、审核和认可档案管理制度,提供档案工作所需的条件和物资保障。
(2)档案管理部门:制定档案管理细则、档案管理工作计划、档案保管要求等政策、制度,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开展档案保管、利用、移交、借阅等工作。
(3)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保障档案的完整性和及时性。
建筑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建筑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建筑企业档案管理制度(通用6篇)在现在社会,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
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建筑企业档案管理制度(通用6篇),欢迎大家分享。
建筑企业档案管理制度1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
其中: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处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处及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公司档案业务归属综合处,由综合处指定人员兼职负责。
各处、各部门指定人员兼职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3、公司档案管理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公司档案工作制度、条例统一管理公司的档案;各处、各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参照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做好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门或本单位的档案资料。
4、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5、公司档案管理人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归档制度1、凡是反映公司企业开发、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企业须保留的,综合处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的有关请示报告及上级领导批复,属付款性质的,由财务处保存原件;属人事问题的,由劳资员保存原件;属工程项目的,由工程处保存原件。
其他重要报告,在企业资料归档范围内的,连同有关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移交档案室。
归档范围外的请示报告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主管经理保存一份,财务处及业务处室各保存一份。
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财务处保存原件。